混凝土要求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模板5篇)

小编:温柔雨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混凝土要求篇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39;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混凝土要求篇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混凝土供给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工程发包人)

企业(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混凝土供给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经招投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业主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甲方组织的本项目所需混凝土供给中,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情况、管理体系与制度,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参与了此次项目混凝土供给,负责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给工作(以下简称“本混凝土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使甲方与丙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全履行,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给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企业基本情况

1.1营业执照及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1.2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

1.3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概况

2.1工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

2.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

2.4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方购买混凝土材料,也不得自建搅拌站;

3.项目负责人

3.1甲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甲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2乙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3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驶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4.分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每立方米造价包干法分包方式,并以此来计算合同价款:

该分包方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5.工作总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方应保证分包给乙方不低于50万立方米混凝土的作业量;

6.工作量的确认

6.1乙方应按________(时间),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已完工作量书面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商品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负责人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6.2对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项目负责任人不予计量。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 丙方即业主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就合同价款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7.2支付方式,丙方以下列第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a现金 b银行转账;丙方根据乙方每月现场施工量按月分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丙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应付的合同款项。

7.3 合同单价,甲丙双方以每立方米低于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______的价格将混凝土工作分包给乙方,但原材料成本涨幅超过正负____%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具体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4 合同价款

丙方按照乙方当月完成方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合同款,剩余的____%滚动计入下个月的结算(即第一个月按照当月乙方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二个月以及其他各月按照当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85%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最后一个月应按照当月月完成量价格的全部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

7.5 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与支付

本混凝土工作完工后10日内,乙方向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乙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丙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书进行核实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履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

8.建站以及场地租赁

8.1建站费用,混凝土站建站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8.2丙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建设混凝土所需场地,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合理安排。

9.税收、环保费及其他费用

9.1 各项税收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9.2 本合同环保费和其他费用共计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由乙方代替甲方于乙方机器设备进场后第二日向当地环保局缴纳。甲方归还乙方垫付的______万元环保费和其他费用的归还方式和日期由双方自行协商。

10.施工条件

丙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做到“三通一平”,即达到路通、水通、电通以及平整的场所,其中通电接口距离施工点应在50米范围内。

11甲方前期准备工作

11.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

11.2.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

11.2.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1.2.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1.2.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6将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授权范围送交乙方,并签收。

11.2.7其他应当由甲方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

12.工作期限及顺延

12.1工作期限,本合同关于混凝土工作期限与甲丙之间工程承包项目的时间一致,自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之日止。

12.2期限顺延,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程停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被迫停工

b.因丙方工程计划项目调整需停工

13.工作质量

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本工作每批次须送样报检。乙方送样报检不合格的,乙方不能送货出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4.再分包或转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乙方将劳务工作进行转包。

15.有关资料查阅权、知情权

当乙方有正当要求时,甲方应提供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上述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全面了解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上述甲方的报价及结算细节除外)。

16.工作安排、检查与安全防护

1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安全标准及规程进行工作,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6.2乙方应对其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6.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工作时,工作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16.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7、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17.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以及甲方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注意对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废弃和运输遗洒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17.2、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视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8.三方责任

18.1甲方责任:

18.2丙方责任

18.2.1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作业要素和作业面。

18.2.2丙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拨付建筑劳务作业款。

18.3乙方责任

18.3.1组织所有的劳务、必须的施工机具、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除外)和资金等必要的施工力量,实施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无条件执行业主、甲方、总包方发出的工作指令,以良好的服务树立企业形象,保证甲方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8.3.2各工序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18.3.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如由乙方管理不当导致丢失,乙方承担原价双倍的罚金,罚金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19.合同终止和解除

19.1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19.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7乙方破产或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

19.1.9 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应付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乙方可在三次催告后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连续超过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9.2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后果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同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20 合同附件

20.1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客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丙方执一份,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所有价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要求篇三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bf--20__--0114)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bf--20__--01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混凝土要求篇四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混凝土要求篇五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年 月 日

发包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项目(下称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项目 楼的混凝土单项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混凝土的浇灌成型,包括石子的冲洗、计量、运砂、运石子、运水泥、搅拌、运输、浇灌、成型、提板筋(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收面、养护,室内零星混凝土的浇筑,楼面、地面原浆拉毛。

2、本劳务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主辅材料、设备、机具的上下车及装卸作业,施工场地清扫,每层搂浇灌混凝土后的楼面、地面清洗,拆模后的楼面清扫,场地水泥、石子、砂的临时转运,混凝土工程的操作场地的材料堆码,施工责任区和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以及与本单项劳务工程相关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3、完成本单项工程劳务工程必须进行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1、本劳务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料及部分机具的承包形式,即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及部分机具的包干形式进行承包。

2、施工工具、机具及主材、耗材的承包范围

2.1、本工程塔吊和搅拌机由甲方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即水泥、石子、砂、混凝土、钢管、扣件、对拉丝杆、钢筋、预埋铁件)由甲方提供,其它中小型机具、工具及其耗材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具体包括振动棒、振动机、振动器、小推车、从配电箱至机械的电线以及其他用于本单项劳务工程中的机具、工具及其耗材。甲方提供楼层上的活动配电箱两个,随工程主体的上升而上升,进配电箱以前的线由甲方提供,出配电箱以后的线由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提供的机具和周转材料在乙方收到或返还时必须由乙方指定的结算凭证经办人签字确认。

2.2、本单项劳务工程中使用的小推车配件以及本单项劳务工程加班用的电灯等工具、耗

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耗材由甲方购买,乙方领用,耗材款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耗材单价有异议,可自行联系商家同甲方材料采购员核价,在单价比甲方所供价低,且质量好的情况下,甲方应采购该厂商生产的耗材后由乙方领用,乙方也可以自行购买。但乙方若自行购买耗材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3主材的损耗控制:乙方应严格按监测站规定的定额比例配料,水泥用量不能超过定额用量的86%,超过部分材料按甲方购买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采用商品砼,每层撒落的砼不能超过两灰桶。每天工作完后施工场地上的落地灰收集重利用,若每天下班后的落地灰不收集,或收集不干净,超过两灰桶则由乙方按每桶灰50元赔偿甲方损失,并从工程款中扣除。商品砼损耗率不能超过定额损耗率的50%,超过部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甲方将按乙方浪费材料价值的三倍对乙方处以罚款。

1、工程开、竣工时间:

1.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1.2、总日历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此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变更或延长。具体各阶段的工期以进度计划和月报为准,分段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

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

2、各分阶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

3、乙方所承包的劳务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期内在甲方每月的评比中均被评为优者,以合同单价上浮5%作为结算承包单价,若在每月的评比中均被评为差者,以合同单价下浮5%作为结算承包单价。

1、所有混凝土及混凝土相关工作和混凝土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搭拆的人工费按建筑面积(以 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为: 元/m2,大写 。

2、基础部份混凝土为 元/m3,大写 。

3、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混凝土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税金、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 元以内不予计算,超过 元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若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或技术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甲方均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计时工工资:技术工按 元/工日计算,普工按 元/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均含有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

3、若乙方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办法施工主材和耗材比甲方核定的标准更节约,甲方按节约材料价值的50%奖给乙方。若乙方施工用主材和耗材超过甲方核定的定额的,超过部分按甲方购买材料的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直接扣除。

1、乙方须在进场开工前一次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计 元,该保证金必须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乙方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贵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乙方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

2、保证金的返回:主体封顶后30日内,甲方保证金总额的'50%给乙方(不计利息);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后30日内,且在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前提下,甲方返还余下的50%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每月方收到进度报表后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按审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乙方月进度款。

4、劳务工程结算款支付的特别约定:

(1)乙方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付款规定及程序办理。

(3)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由乙方委托人员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的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的结帐申请单、工单和结帐单再开具的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未按时开具结帐申请单或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未到甲方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经甲方项目经理 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工程验收单、结帐申请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其中乙方提供的结账申请单、结账单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确认;未经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确认,以上单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单据,甲方不予认可。

(5)乙方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6)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劳务工程尾款: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将按合同总价的 %扣取保修费后工程尾款全额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保修期为 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算),若保修期满未产生维修费用,则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10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修费(不计息)。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产生了维修费,则甲方将从保修费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后的余额支付给乙方;若预留保修费用不够扣取,则由乙方在费用产生后10日将差额支付给甲方。

乙方进场时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伤、残、病、死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甲方不负任何因安全施工所引起的连带责任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按本合同约定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按时提供大型机具。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进行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十一、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

4、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6、乙方与其它单项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7、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增加费用。

8、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工作人员名单,如中途工作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与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壹千元整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同时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停工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相应后续班组工作工期延误,则每天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五百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

2、工程质量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定,若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者,则按五百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责令其必须整改合格,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按本合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则视情节每次向甲方支付壹仟至五仟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结算时从劳务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承包单项劳务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已完工程劳务款的50%作为双方的总结算款,其余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5、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派、安排、,或者其承包的工程质量三次检查不合格,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停工、罢工或消极待工2天以上(含2天),甲方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10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计价后下浮50%付给乙方,剩余50%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超过15日以上,则甲方按欠款额的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爬塔吊、围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室、阻断交通等过激行为要挟甲方,且相关行为未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相关行为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相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与其它单项承包人未有效协调配合,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则乙方应向

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还应依法相应赔偿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没有教育好其班组的工作人员,而造成其班组的工作人员盗窃、损坏甲方材料、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0、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其它约定

1、按国家税法规定属隶纳税原则,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开建筑安装发票,乙方在异地纳税均无效,否则,甲方有权在每次支付款项时直接代扣税金或者拒绝付款。本合同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乙方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等,所带来的损失、停工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它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乙方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其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

3、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承诺:具有从事承包劳务合同的资质,如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手续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5、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和保修义务),则由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支付了全部劳务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

1、结帐申请单:

2、工单

3、结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