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铝混凝土淸除剂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模板5篇)

小编: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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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混凝土淸除剂篇一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铝混凝土淸除剂篇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混凝土供给人)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工程发包人)

企业(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混凝土供给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经招投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业主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甲方组织的本项目所需混凝土供给中,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的企业情况、管理体系与制度,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参与了此次项目混凝土供给,负责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给工作(以下简称“本混凝土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使甲方与丙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全履行,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给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企业基本情况

1.1营业执照及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1.2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

1.3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概况

2.1工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

2.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

2.4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方购买混凝土材料,也不得自建搅拌站;

3.项目负责人

3.1甲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甲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2乙方委派________,职务:________,担任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本合同。

3.3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至少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驶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4.分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每立方米造价包干法分包方式,并以此来计算合同价款:

该分包方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

5.工作总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方应保证分包给乙方不低于50万立方米混凝土的作业量;

6.工作量的确认

6.1乙方应按________(时间),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已完工作量书面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商品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负责人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6.2对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与返工的工作量,甲方项目负责任人不予计量。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 丙方即业主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就合同价款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7.2支付方式,丙方以下列第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a现金 b银行转账;丙方根据乙方每月现场施工量按月分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丙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应付的合同款项。

7.3 合同单价,甲丙双方以每立方米低于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______的价格将混凝土工作分包给乙方,但原材料成本涨幅超过正负____%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具体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4 合同价款

丙方按照乙方当月完成方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合同款,剩余的____%滚动计入下个月的结算(即第一个月按照当月乙方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二个月以及其他各月按照当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85%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最后一个月应按照当月月完成量价格的全部和上月月完成量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结算)。

7.5 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与支付

本混凝土工作完工后10日内,乙方向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乙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丙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书进行核实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履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

8.建站以及场地租赁

8.1建站费用,混凝土站建站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8.2丙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建设混凝土所需场地,乙方应服从丙方的合理安排。

9.税收、环保费及其他费用

9.1 各项税收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9.2 本合同环保费和其他费用共计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由乙方代替甲方于乙方机器设备进场后第二日向当地环保局缴纳。甲方归还乙方垫付的______万元环保费和其他费用的归还方式和日期由双方自行协商。

10.施工条件

丙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做到“三通一平”,即达到路通、水通、电通以及平整的场所,其中通电接口距离施工点应在50米范围内。

11甲方前期准备工作

11.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完成下列工作:

11.2.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

11.2.2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1.2.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1.2.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6将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授权范围送交乙方,并签收。

11.2.7其他应当由甲方完成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

12.工作期限及顺延

12.1工作期限,本合同关于混凝土工作期限与甲丙之间工程承包项目的时间一致,自本项目工程开工当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之日止。

12.2期限顺延,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程停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被迫停工

b.因丙方工程计划项目调整需停工

13.工作质量

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本工作每批次须送样报检。乙方送样报检不合格的,乙方不能送货出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4.再分包或转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乙方将劳务工作进行转包。

15.有关资料查阅权、知情权

当乙方有正当要求时,甲方应提供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上述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全面了解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上述甲方的报价及结算细节除外)。

16.工作安排、检查与安全防护

1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安全标准及规程进行工作,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6.2乙方应对其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6.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工作时,工作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16.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7、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17.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以及甲方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注意对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废弃和运输遗洒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17.2、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视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8.三方责任

18.1甲方责任:

18.2丙方责任

18.2.1丙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作业要素和作业面。

18.2.2丙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拨付建筑劳务作业款。

18.3乙方责任

18.3.1组织所有的劳务、必须的施工机具、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除外)和资金等必要的施工力量,实施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无条件执行业主、甲方、总包方发出的工作指令,以良好的服务树立企业形象,保证甲方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8.3.2各工序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18.3.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如由乙方管理不当导致丢失,乙方承担原价双倍的罚金,罚金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19.合同终止和解除

19.1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19.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19.1.7乙方破产或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

19.1.9 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应付混凝土供给合同价款,乙方可在三次催告后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连续超过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9.2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后果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同价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20 合同附件

20.1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客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丙方执一份,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所有价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混凝土淸除剂篇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铝混凝土淸除剂篇四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bf--20__--0114)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bf--20__--01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铝混凝土淸除剂篇五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2、施工单位:。3、工程名称:。4、工程地点:。5、运距:。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2、。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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