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模板17篇)

小编:灵魂曲

司法工作总结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一种归档和记录,可以为后续的审查和评估提供依据。阅读一些优秀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实现温江“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参与成都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全区启动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全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区作了书面交流发言。7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创建“法治城市”动员会。

2、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于4月21日在万春镇永和社区启动了xx年温江区“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天府街办推出“六个一”法律进社区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即:一个法律辅导站。以“一村一律师”惠民机制为依托,建立法律辅导站,广泛开展问需于民保民生,促进法律进农家活动,拓宽普法宣传新渠道。一个法律图书角。以图书角为载体,提供民事、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书籍供群众免费阅读,营造群众学法的浓厚氛围。一本法律书籍。向每个家庭赠送一本与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一次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守法示范户”“平安户”评选活动,广泛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增强群众学法主动性。一次法律培训课。根据群众需要,适时开办《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培训班,畅通群众学法绿色通道,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名法律明白人。以居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法律意识强、办事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两强一高”的法律明白人。三是开展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水法》和“中国水周”、“4.26”知识产权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

3、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完成了温江中学和东大街一小“法制示范校”的申报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团区委、教育局协调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基层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会同区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两委会干部的《物权法》培训,培训人员200余名。三是编撰了xx年法制宣传资料、流动人口手册和《行政监察法》宣传学习读本。编印了《xx年区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法律)》,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4、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围绕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以争创精品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永盛、和盛、涌泉、万春4个新建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6-10月可交付使用。二是在全区10个司法所,按照职能,打造“一所一品”亮点特色,并适时在全区推广。

2、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六有六落实”的要求,设立标准的调解室,并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本年度111个村、社区全部建成规范化的调解室。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与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了“温江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适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实践中推进。

1-6月,全区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404件,调解纠纷140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为96%。

3、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了-xx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帮教安置基地建设。1-6月,将15名释解人员安置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同时,对接收释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了过渡费补贴。

4、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一清、二明、三进、四到位”:一清即底数清;二明即情况明、去向明;三进即送关爱进家门、送技术进家门、送法律知识进家门;四到位即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帮教到位、待遇到位。二是率先在全市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15名司法所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前复习,并依托司法所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三、以服务“项目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xx年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确定了年度公证律师服务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指导协助盛嘉、刘茂川两个个人律师事务所申报设立。三是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工作。

2、强化律师公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一是“五项措施”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与区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重大项目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组建项目区法律服务顾问团,严把项目区建设法律关,着力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做好项目推进中各类投票、摇号公证;做好地面状况、房屋及室内物品等证据保全公证;做好项目涉及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开展服务项目区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改革推进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律师针对产改存在的实际问题寻求法律帮助途径。三是及时出台公证服务全民创业“三项措施”。

3、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区“一村一律师”工作会议,总结表彰xx年以来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二是探索律师法律服务新机制,创建了永宁模式的新平台。三是探索建立社区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把联系律师充实到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中,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制定。

规章制度。

协议文书时的指导把关,达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4、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首届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老年法律知识巡讲活动等,不断提高全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温江法援”qq群,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三是狠抓硬件建设。办公场所得到改善,中心硬件设施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由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定祥带队对部分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的意见,有效监督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1-6月,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352件,其中民事公证1010件,经济公证342件,涉外民事公证75件,无假证、伪证。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民事99件,经济9件,刑事26件,行政1件,非诉讼20件,咨询441件,代书191件,顾问29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数426人。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着力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扎实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学英雄找差距、学英雄见行动,以学习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

国学。

经典诵读、红歌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计算机操作和速记比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开展“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展示“三大主题活动”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群众工作,推动作风转变。五是组织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六是代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政法系统接受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验收,得到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充分肯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认真宣传新修订宪法。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送宪法读本进四套班子,在社区进行宪法宣讲,做到宪法宣传挂图社区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二是坚持普法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六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司法所法治宣传力量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服务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拱墅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深化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提升改造卖小知法学苑,西塘河普法星光大道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市二类重点普法项目。四是全力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创作“七五”普法中期汇报短片,生动展示普法成效。五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累计举行校园法治讲座44场,覆盖教师3700余名。继续做好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办好“拱墅普法”公众号,推送普法微信52条,受众累计100余万人。

一是狠抓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整三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组织全区214名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1998人次,社区服务1646人次,个别谈话1190人次,信息化核查1万余人次。二是创新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模式。制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手册》、《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接收单》,规范社区矫正入矫报到流程。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较强的矫正教育、行为纠正、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四是建设运行全省首个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借助华数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三大网络载体,引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行知行帮教驿站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全省首个集在线教育、社区服务、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五是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全省、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专题开展心理咨询38人次,心理测评152人次,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活动16场360人次等。

一是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诉调衔接新平台,在半山法庭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新场地,与区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推进会,增加3—5名调解员参与诉调工作。深化“三所联动”机制,与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派调解员入驻公安警务室,提升律所在机制中的作用,加强与律所协作沟通。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在区信访局安排律师入驻参与调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水平。做好人民调解推优工作,选拔出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向上级推荐。落实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整网上调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截止5月底共调处矛盾纠纷1318起,调处成功1313起,成功率达到99。6%。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线下建立区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站、社区服务点的实体服务体系,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制度上墙;线上依托12348法网和12348电话,形成网络服务体系,开发“拱墅微司法”小程序,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承办省厅“之江法声”基层法律服务专场活动,全面系统展示区司法行政工作,首次运用网络直播形式,共有14。1万人观看,中央、省、市等十余家媒体进行报道。

一是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对全区69家律师事务所、703名律师、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做到考核材料双岗查、考核情况详记录,有效提高考核准确度。二是积极提升律师行业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区刑辩技能大巡讲等专题培训,提高律师专业能力。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律师座谈会,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律师与法院、检察院良性互动。三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计划,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获第二批“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称号。积极开展律师“一轴两翼”党建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局“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借助“不忘初心”党建初心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四是成立区律师服务中心。联合区法院建立杭州市首个律师服务中心,也是首个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中心,每天安排2—3名律师在中心值班,协助纠纷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目前,已有100余名律师参与律师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优化受理审批模式,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进网上咨询申请、线上即时审批指派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截止5月底,共办理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法律咨询4900余人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控质量关,全面落实“一案一评”,做好程序监督、受援人满意度调查、法官意见征询、同行评估、旁听庭审“五位一体”评价工作。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已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区法制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站点建设,细化站点工作标准,努力打造好“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四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健全商请制度,建立健全简易和速裁程序法律帮助、辩护前法律帮助等制度,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百分之百得到法律帮助、刑事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截止5月底,共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44件。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假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打造普法“一带一路”品牌,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品质,打造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法治文化之路。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打造软硬件双一流的杭州市主城区社区矫正中心样板。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控,继续保持不发生“脱管、漏管、再犯罪”纪录。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强化“三位一体”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建设,力争在全市推广运用。强化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落实诉前调解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举办调解沙龙,组织骨干调解员现场观摩,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第五届“金牌和事佬”推荐工作。筹建拱墅区调解协会,力争制度到位、人员到位,实体运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内在标准,继续推广“拱墅微司法”小程序,让更多群众受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积极申报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是进一步履行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创新律所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三名工程”。强化法律服务基础建设,严把实习律师入口关,通过召开律所主任例会、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律所执业规范。组织律师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继续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律所党建活动,做好党建品牌项目建设。继续严格开展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介入突发性、群体性热难点问题。发挥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业务管理、便民服务三个系统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配合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统筹优化全区各援助点的轮值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力争案件优秀率在全市前列。强化窗口管理,加强对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优化便民服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升“四个全覆盖”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阶段成效明显,为“强富美高”新xx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效显着。1-5月份,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社会矛盾纠纷9857次,受理矛盾纠纷17182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7182件,调处成功率为100%。一是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常规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工作,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患、道交等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价格争议等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xx老娘舅》电视调解品牌栏目,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49个,人民调解员6662人。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全市参训调解员5017人次。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严格落实纠纷信息采集、报送、处理的基本程序,认真执行矛盾纠纷直报和“零报告”等制度。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全市矛盾纠纷数、调解组织数和调解员数均100%录入新系统。二是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市政府文件精神,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化解市信访联席办梳理出的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单位,并进行排查摸底,分类化解,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能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专题研判,对信访积案组织对接机制,全力推动重点矛盾依法化解,有效解决了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消除了一大批不稳定因素,增进了社会和谐。三是着力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调整办公场所,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将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搬迁至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极大地方便了市级五城区医患双方纠纷调处化解求助。据统计,上半年,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调处医患纠纷30件,涉案金额近200万元。搭建组织指导平台,成立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政府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合力指导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全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深化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突破的任务和抓手,为推动我市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

(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的专业优势,服务新xx建设作用突出。1-5月,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450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2521家,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3万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2976家,代理各类案件5088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32444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6294件,采信率99.99%;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41件。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将公共法律服务购买按照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20xx年度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全部落实到位。深化法律顾问覆盖工程建设,全市13000多家企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府以及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运行全省首家集12348热线、12348网站、法律服务实体大厅等多种服务方式于一体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覆盖。提质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编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收集整理涉及婚姻继承、财产纠纷、劳动合同、房屋拆迁、民间借贷、食品卫生、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案例,制作成法律服务宣传手册,切实提高服务质效。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润xx·20xx春风行动”,组织专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348中心话务员、人民调解员和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成功策划、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力量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司法日联动服务宣传大型广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xx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梁溪区领导全部出席活动现场;全市20多家专业法部门和1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5000余名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人民群众纷纷感慨“司法局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xx日报》、《xx晚报》、《xx日报》、人民网、xx新传媒等10多家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齐聚活动现场,做持续深入报道,xx“司法日”荣登今日头条,点击量近6万人次。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和跨境并购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宣传、“公证开放日”、“公证助残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宣传服务活动,努力为企业、群众和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法律服务。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前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xx年1月18日起,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认真贯彻《xx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研究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特殊对象信息库,建立驻军法律援助站,落实工作站经费1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便民设施,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法律援助案件较去年上半年同期增长13%。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增强。1-5月,全市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案件。一是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xx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等制度,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调查评估能力和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都得到有效提升。严格执行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督查、纠正日常监管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严格执行刑罚,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第一阶段清理排查出相关人员4人。二是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假外出行为。全力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存在重新犯罪迹象的“两类人员”,制定严密周全的管控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重点管控,对涉黑、涉赌、涉毒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与街道综治部门、所在社区、派出所保持密切沟通,100%落实手机定位监控,强化信息化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越界报警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台帐资料及工作平台数据核查情况,现场抽查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请假情况等,检查各地“双严”活动落实情况和春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日常监管扎实有效。三是多举措夯实教育帮扶。探索信息化教育矫正新方法,xx、xx、梁溪等多地通过手机app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开展“黄丝带”关爱帮扶行动,排查“四类人员”(服刑、强戒、刑释、解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家庭33户,发放各类帮扶物资共计金额3万余元;倡议市(县)区司法局联合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建立“四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对接、材料移交、宣传签约,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话回访或见面走访,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活动,进行操守保持督促提醒,最大限度确保戒治效果。壮大工作力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五老”志愿者培训,培育发展第一家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xx新途后续照管服务社”。四是全面加强工作保障。启动运行市级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完善市(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和中心合署办公模式,市、县两级全面形成集动态监控功能、信息传输功能、数据共享功能、应急处置功能、指挥调度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立体工作模式。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保障,联合14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必接”人员衔接经费保障,安置帮教专职社工配备比例,刑释人员就业、就医、低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部署为契机,全面提高社区矫正一体化智能平台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水平。部署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全面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全覆盖。

(四)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举措,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全面升级。 一是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市“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启动调研,听取基层单位普法工作难点以及对“七五”普法的意见建议;部署开展“七五”普法万人问卷大调查,广泛收集社会普法需求,把握“七五”普法趋势和特点,掌握“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和难点。目前,《xx市“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并印发市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命名表彰了xx古镇惠廉堂、xx市青阳镇青少年禁毒教育馆、xx市禾苑法治文化公园等39个20xx年度xx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xx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示范基地、xx市官林镇义庄村法治文化公园等10个法治文化阵地参加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涌现出xx香山法治书、xx市法德堂法治文化交流推广中心、xx区法治版画、xx区青少年法治文化专线、xx区“法润xx送法进万家”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新吴区深化“法护蓓蕾”青少年系列法治实践等法治文化特色品牌。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法律下乡、法润xx•春风行动、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征集评选、《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读本》启动仪式、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法治阅读日、万家学法、三八维权周等十大主题活动,成立了全省首支全民法治阅读辅导员队伍。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双创”活动,积极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内容的群众自治活动,全面完成全省第十一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考核验收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平台,基本形成了网站、微博、微信、移动通讯终端、户外多媒体终端等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并存的新媒体普法宣传格局。4月,第三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暨新媒体“法宣在线”普法微信矩阵上线仪式在xx市举行,建成全国第一家“宪法书院”。组织开展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xx市选送的《司小西游记》喜获全国一等奖,xx区选送的《打造xx区“桃娃”普法品牌构建普法长效机制》获全国优秀奖。组织开展“法润xx·德法同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征集优秀作品385部。四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印发《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强化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制定法治宣传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初步探索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强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成立xx市普法志愿者支队,下辖市直属普法志愿者大队和各市(县)区普法志愿者大队,与省总队形成三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分析研判机制,指导各地每月定期收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相关数据,通过分析研判,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全面夯实行业监管保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xx等领导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的规定(试行)》。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交流研讨会,法官与律师通过职业共同体建设平台共同商讨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实务。会同市律师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暂行办法》,召开“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诚信建设,依托政府信用平台、市局门户网站、12348网络平台等媒介,及时公开、更新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执业许可情况、违法违规执业情况信息。加强规范法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统一公证服务标准和服务管理;印发《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若干工作规范及部分常用文书格式》,统一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规范文书卷宗;深化司法鉴定“六零”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考核全市律师事务所,对检查发现内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行政管理建议书,指导限期整改;全面考核考评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对不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质量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开展公证卷宗质量自查,推行公证人员服务质量自我考核和互评。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服务职责,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上半年,新设立律师事务所3家,办理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事项9件,办理专职律师执业证申领事项117件,其他行政服务事项168件;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11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629名;办理涉外公证员执业资格备案6件,办理公证员执业证到期申请换证6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88件,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1123件,变更登记72件。

(六)认真做好政治人事工作,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队伍建设。以xx市区划调整为契机,与新成立的梁溪区、新吴区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有效保证了政法专编的落实,同时也理顺了各市(县)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认真做好机关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有效维护了局机关的稳定和司勤人员的切身利益。组织召开挂职民警互帮共建会议,对互帮共建队伍进行调整,表彰过去一年互帮共建工作表现突出的民警。二是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智敏讲授专题党课《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干部》;分两批组织全系统党员赴井冈山,开展学党章党规的教育培训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组织召开政治工作例会,部署全年政治工作。选树优秀典型,推荐上报“执法为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播放的xx区锡北镇司法所长过锡贤先进事迹专题片---《谁在为难谁》。三是抓好政治部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核查工作,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互查,上报各项组织人事统计报表。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政治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本次总结为起点,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新xx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七五”规划的完善、汇报和签发工作;组织召开xx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进一步深化“法润xx·德法同行”活动,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繁荣法治文化产品,加强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夯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全省第十二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推荐、考核和申报工作,力争年内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与辖区内村(社区)总数的比率达到40%。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组织引导“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以及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促进社会依法治理。提质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运转模式,探索启用新兴媒体或载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加强法律行业监管,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努力确保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提质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公调、诉调对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社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宣传,依托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宣贯《xx省人民调解条例》,发展《xx老娘舅》电视调解栏目,营造良好调解工作氛围。

(四)进一步夯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执法质量和“双严”活动成效专项检查,全力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矫,确保g20峰会顺利召开。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积极协调监狱、看守所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实战水平,下半年在全市探索、推广使用电子手铐,规范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使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年内各市(县)区至少有1个可参与社区矫正的专业型社会组织,至少有1个可参与或从事安置帮教的社会组织。

(五)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成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围绕“两学一做”,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学党规党章知识(演讲)竞赛。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选派岗位能手组队参加全省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开展政法专项编制督查,与市编办一起对各市(县)区落实政法专项编制情况逐一核查,确保年底前达到省厅要求。

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三”、“二个二”和“一个四”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石狮”,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委和教育办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调研,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主题实践活动意见和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和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学习篇目、活动要求,组织学习、辅导、讨论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局党员认真研读规定篇目,记笔记、写心得、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边学边改,处理好工学关系,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除学习讨论,还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听教授、领导的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等。在整改阶段,我局党支部诚心向党内外和各有关单位及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设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领导带头、身先士卒。局领导在整个先进性教育中始终起到带头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摆查、剖析问题,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身体力行带领全局同事共同搞好工作,在党员队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四是党员率先垂范、工作雷厉风行。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雷厉风行,在重、难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例如:3月4日市常委(扩大)会确定我局办公场所搬迁。全局党员干部带头,利用3月5日-6日(双休日坚持到深夜1点多钟)两天时间搬迁完毕,在群众面前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搬迁中做到“三一三不”:即“一件办公物品不损坏、一份文件资料不遗漏、一项业务工作不耽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不走样,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搬迁工作的实际行动。7日(星期一)上午正常工作,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受到领导以及前来办事的群众的一致肯定。五是结合整改,完善制度。我局党支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着手研究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修订学习、考勤、会议和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六是围绕中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教育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开展四项活动具体内容是: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参与“平安石狮”的建设,并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二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形象;四是在司法行政、法律、公证员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创建“平安石狮”及建设泉州湾滨海城市亮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大张旗鼓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市上新水平。

(一)、法制宣传有新特点。

全市干部学习以《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问答》、《预防职务犯罪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拟于7月份组织科、处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四是为9个镇(街道)和“四五”普法试点单位订购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宣传法律法规挂图,让群众通过图片和漫画故事来进一步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此外,我局还配合信访局、交警大队、教育局、计生局、安办等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环保局联合开展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依法治市办、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做好“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二)、“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有新举措。

为切实做好“四五”普法的迎检工作,我局及时将市局有关“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呈送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阅示,并转发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单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拟制《石狮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各镇(街道)以及学校、企业、市直各单位对照我市实施方案中的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成立了迎检工作小组,全局人员按业务分成两个大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小组和“两个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小组,小组内部进行分工,把各项迎检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此外,我市准备于近期召开全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扩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迎检工作。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有新进展。

我市现有50个村(居)列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单位(其中第一批为9个(经泉州验收通过8个),第2批为20个,第3批为21个)。为加快创建活动的步伐,我局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新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4月12日,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回顾并部署我市创建工作,3个创建单位代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他们在创建活动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市委何常委对我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对第2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4月下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民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第二批被列为创建单位的20个村(居)逐村进行全面检查,参照《考评标准》,对每个村(居)一年来所做的全部工作进行逐条逐项检查,并当场反馈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加大力度,指导创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进程。

为充分做好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验收工作,我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两个规范建设”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指导司法所和调委会的规范建设。以高标准、高质量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主要做法是:

(一)、及时传达省、泉州市会议精神,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4月22日,我市以市综治办名义召开“石狮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会议”。会上传达省综治委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分解到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市各司法所和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撤办建所”全面规范,争创达标司法所。

由于机构编制上的原因,2002年底我市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只设置临时的司法助理员办公室(其他7个镇均成立司法所)。经过实践,“司法办”远远不能承载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市编办批复我局在凤里、湖滨两个街道设立司法所,至此我市所辖九个镇(街道)已完成组建司法所的任务。我局抓住“撤办建所”的大好时机,在全市开展争创达标司法所的活动,要求各所务必按一类所标准规范建设,在镇(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现各所的办公场所均大于60平方米,并配齐办公用桌、书柜、档案橱、电话等通讯工具,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司法所始终坚持“打基础、强素质、创一类、促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构建和谐社会,做好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企业调委会试点工作正在稳妥地进行着。我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建设率达100%,达标率接近90%,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省厅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先后统一制发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牌、印制统一新款调委会格式文书,购买人民调解培训教材(调解员人手一册)、调解员证、调解员徽章。各镇(街道)还根据当地的实际,印制了五簿二册。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促使调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三、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是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采取分级负责、集中辅导、集体观摩法庭审判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对人民调解骨干进行新一轮培训。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基层股的同志为部分镇(街道)调解员、巡防队员上调解课;镇(街道)则利用每月一次例会以会代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市法院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业务水平,湖滨、祥芝法庭通过与司法所、镇调委会联办调解窗口以及组织调解主任参加审判旁听和观摩庭审活动的方法,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基层各类调委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四无”活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努力做到“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全市调委会上半年调解纠纷2167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纠纷受理数、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比往年都有明显提高,有力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纠纷激化,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根据大部分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特点,今年把每月22日司法所长例会,移到镇(街道)去开,便于各司法所互相观摩、学习和交流,便于就地指导,深受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欢迎,同时也让领导、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措施出台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查,主要是针对专项内容的排查;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围绕经常出现的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开展排查;四是围绕三农问题和接边地界问题开展排查活动,如我局参与调处边界采石问题、征地补偿引发产生的群体性纠纷等等。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司法所能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配合镇(街道)认真排查调处。1-6月份,司法所主持和参与镇级调委会调解的各类纠纷1036件,协调镇(街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95场次,组织及配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咨询200场次,办宣传栏135期次。基层股把每月收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编辑专报,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社情民意、纠纷隐患等,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象的排查清理。

我市专门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闽安教办5号文件精神,部署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我局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切实抓好对辖区内2000年7月一2005年上半年的刑释人员和2002年7月一2005年上半年的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全市共排查清理刑释人员67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651人、解除劳教人员21人;并建立完善的一人一卡帮教档案,按时录入,随时滚动,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电脑信息化管理网络。今年上半年我市接茬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力争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公证规范管理,提高办证质量和文明窗口建设水平。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公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依法规范公证管理,提高办证质量。积极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大投入,建设公证服务大厅,设立与当事人面对面座谈式的受理平台,推行亲民便民服务,将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及行业规范等内容上墙,印制联系卡、办证指南;添置了现代办公设施,加强服务窗口的诚信文明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和认真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截止到6月20日共办证1367件,其中涉外公证972件、国内公证395件。公证办证数量和质量比以往任何时候均有明显提高。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我局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暨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工作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律师所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确保规范建设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律师所监管,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市四家律师事务所2004年业务档案、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业务质量与研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所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出现类似违规的情况。截止到6月20日我市律师事务所共办案553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62件、经济案件48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59件、法律顾问41家、代书19份。

(三)、积极开展法律咨。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继去年率先在全省向我市的“低保户”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基础上,今年又与计生协会联合在全省率先为“二女”结扎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仅此项对象全市就有868户3472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降低门槛,简便手续。及时为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市民和外来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好评。截止到6月20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23件、公证3件、法律咨询251人次;“148”接受群众咨询电话1415个,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人/141次。

五、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提高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水平。

按照省厅、泉州市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部署,我局立即成立“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由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挂钩联系点的安排抓好落实,于6月15日前完成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安排每个律师所、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1个社区、1个村镇、1所中小学,下大力气抓好试点工作。指派公律股、基层股的同志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目前,参加“法律服务三进”的单位均与挂钩联系单位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有的单位已经到挂钩点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如博广律师事务所到永宁中学为学生上法制课,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树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是狠抓机关内部的管理的关键,也是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关键。为此我局非常重视抓制度建设,尤其是搬到新办公楼上班后,我局更是加大管理力度,采取以制度管人、管事,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执业为民”的新形象。主要做法有:一是执行上班签到制。在充分征求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习、会议、考勤、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各种制定重新修订,并实行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我局加强了文件的收发、安全保卫、车辆、水电等管理,每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公开办公楼的修缮事宜。因办公楼的门窗、墙、卫生间需要重新修缮,局领导把要修缮的项目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布,公开请同志们帮忙介绍承建装修队,局务会从中挑选做工质量好、工价又低的修缮队来承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四、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按规定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告给纪委,并在本局的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接待标准、严格用车管理,实行局务公开。五、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树立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把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履行机关效能规定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办事回执、限时办结等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半年来我局机关干部未收到群众任何投诉。此外,我局还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学条规用条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洁、敬业奉献的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完成年初我局提出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平安石狮”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按《整改方案》逐项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

1、狠抓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教育,以泉州市局开展学条规用条规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2、继续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严格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查找问题、做好整改,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证质量,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3、结合“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所管理,指导律师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

1、拟于7月份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2、继续在外来务工聚集的社区、工业园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3、“四五”普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制定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确保顺利通过省、泉州市的检查。

(五)、加强对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做好补缺补漏工作,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

通过检查验收工作。

2、继续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开好每月例会,及时排查纠纷,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的矛盾纠纷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提高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要对全市的司法助理员、调解员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知识、交流经验来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时、准确地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帮助和救助,特别是做好持有法律援助卡(低保户、“二女”结扎户)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2、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业务指导,切实发挥联络站的作用,让每位需要帮助法律援助对象得到及时的关心和帮助,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七)、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

按照泉州市局及我局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业务指导,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党建政治引领。围绕建党x周年,深入开展。

党史。

党课。

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

总结。

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

教育。

整顿。

工作。

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896起,同比增加0.15%,成功率99.95%;全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上半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98起,同比减少13.54%,成功率98.99%。

一是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报送”,上半年共排查纠纷3395件。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累计调处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47件,成功47件,成功率100%。

二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区127名社区律师被聘为义务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电子化工作,上半年累计审核人民调解卷宗577份。

三是巩固发展新型调解组织。为了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有效化解流动人口聚居区域产生的矛盾纠纷,我区先后指导设立了汉正街武汉应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汉正街中心商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汉正街品牌服饰批发广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在该领域中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吸收汉正街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组建调解队伍,建立规范调委会工作职责、流程。成立至今,新领域调委会有效化解承包经营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依法维护了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2、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1x年6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91人,同比增长14%;其中新增114人,同比下降23.5%。1-6月份,新增刑释人员141人,同比下降40.5%;帮教率100%,安置率为95%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为0。

一是筑牢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每月一摸查、每月人数一对比、及时互通信息的常态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了《xx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购置速拍仪,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止6月底,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62件,其中速裁案件123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充分发挥科技宣告室作用,对入矫、解矫人员进行宣告。规范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奖惩,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26人次。规范信息管理,在配备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全面采用面部识别、指纹打卡等设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达100%。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上半年累计对全区11个司法所进行两轮常规检查,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三分管理”进行检查,针对6个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场集中教育两次。组织80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武汉市社区矫正讲师团首轮巡讲的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档案、社区服刑人员案例评选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认真履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立足调纠促和,人民调解有了新格局。

1.工作格局全面创新。今年初,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的指示精神,我县印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永办〔〕53号)文件,全面构建了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领导下的21个乡镇调处中心、9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6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全覆盖的调处组织网络体系;聘请了500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居)都有专职调解员1-2人。

2.工作制度完善健全。通过健全调处运行机制,将调解程序规范到一线。例如: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制度、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和回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交办督办制度等。

3.工作成效显著突出。今年,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8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3%。特别是在“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了领导交办的案件、突发性事件、纠纷积案等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共计48件,同比增长31%。今年,我局开展了“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共排查出纠纷积案124件,由局机关干部职工负责牵头调处,要求在7月底以前调处成功。目前,共化解积案81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例如:涉诉涉访的湘阴渡镇松柏村邓某死亡赔偿纠纷、县香梅八矿职工张某工伤赔偿纠纷积案等。

(二)确保宣传实效,法治建设有了新发展。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今年,我局通过创新“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宣传形式,切实加强了法治宣传,取得了宣传实效。今年5月,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制作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我局参与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柏林、太和工业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派出专门工作组,共走访园区周边群众46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60多条,疏导化解群众诉求2o多起,化解矛盾纠纷5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余份。二是着重抓好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部乡镇和环保局、农经局等29个单位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三是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联创活动。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法治永兴”、“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四是抓牢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信息发表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215篇(其中,《湖南日报》1篇、湖南红网1篇、法制周报1篇,法治湖南网212篇),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16篇(其中,市局简报3篇、郴州日报11篇、郴州电视台1期、郴州妇女网1篇),在县电视台播放法治建设新闻16条,在永兴红网及永兴手机报发送信息21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社区矫正有了新局面。

一是加强了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受委托76人,出具评估函75人,采信率100%,同比去年增长2个百分点。二是突出了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按照矫正人员的个案特征,制定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三是建立健全了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认真抓好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来势喜人,呈现出全新的工作局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8人,解除矫正20人。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0人,累计解除42人,在册228人,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加强狱企对接,安置帮教有了新探索。

我局与省内星城监狱、湘南监狱、郴州监狱、雁南监狱和雁北监狱等监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一方面,由监所对永兴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我局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并组织安置基地企业到监所选聘技术人员。通过此项措施,为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也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对接工作,我县省级免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永兴绿洲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出1132个劳动岗位,目前,共对口安置了刑释解教人员65人。

(五)创新社会管理,戒毒康复有了新跨越。

经我局向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积极争取,省戒毒管理局在我县设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该站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指导,对吸毒人员实行无缝对接,免费戒毒,免除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急性脱毒、教育矫治等费用。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安排了工作场所,解决了工作经费60万元,招聘了专职工作人员3人;另一方面,加大戒毒康复宣传力度,深入走访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动员其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5月28日,我县组织第一批5名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6月19日,在省戒毒管理局驻县戒毒康复指导站的揭牌仪式上,2名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谈了自己在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的亲身体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健全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有了新机制。

1.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创新。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法律援助由原来的法院一元指定辩护模式转变为被告人申请和公、检、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多元模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接受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县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湖南日报》对此进行了推介报道。今年以来,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成功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15件,同比增长50%。

2.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突破。我县推行了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精心办案等一系列惠民举措,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今年,我县着重将老、弱、病、残、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对象作为援助重点,严把“援前、援中、援后”质量关。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多万元。

(七)提升服务质量,公证办案有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63件,同比增长12%,其中涉台公证10件,同比增长20%,收费8.52万元。

(八)实行整体推进,项目建设有了新突破。

今年,根据上级发改委文件通知,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已落实2845平方米(不含以后的社区矫正局建设、戒毒康复中心和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000万元,其中土建总投资522万元(土建投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3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万元)。我县于2月对该项目予以划拨用地,目前,项目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现项目已开工,正在进行“五通一平”工作,预计整个工程将在20xx年上半年全面竣工。目前,我局已通过向上争取资金671万余元,新建、合建、购买了24个司法所,司法所建设已全面收官。

(九)开展校地合作,队伍建设有了新举措。

通过多次争取,我局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积极开展校地合作。一方面,我县为学院提供“练兵场”,成为学院的生源基地、实习基地、理论创新基地。另一方面,学院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组织有关专家为我县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服务。3月9日,学院第一批60名学生来到永兴实习,20名学生被安排到10个乡镇司法所(其中,6人服务在乡镇的项目建设上,14人服务在社区矫正办案第一线),40名学生被安排到县公安局特巡队。警院学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得到了所在乡镇和县公安局的高度评价。

(一)严重缺员。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为60名,现实际在岗人员为38人,缺员22人,其中局机关缺员6人,司法所缺员16人,有8个司法所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严重影响到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县调处中心亟需解决一辆工作用车编制。

今年,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大调解”工作,县调处中心除了组织、指导、考核全县395个乡、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外,本身还承担大量的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化解不了的重大疑难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目前,县调处中心无工作用车,日常开展工作靠挤占县司法局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办案和工作用车,严重影响到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资金到位滞后。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已全面启动,但中央、省级资金估计要在20xx年上半年才能到位,虽然该项目前期工程进展顺利,但随着项目后期工程的推进,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举措。在推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责任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调解形式,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二)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确保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赢得民心的工作。必须保证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要公正,服务要到位,确保将好事办实。二是抓好窗口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9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

(三)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前调查评估办案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格规范调查程序、范围、内容,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抓好日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制度,认真抓好考核奖惩工作,对应当依法给予司法奖惩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按程序提出奖惩建议。三是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在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和开展公益劳动。

(四)进一步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继续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面评估,创新帮教方式,建立帮教档案,确定帮教类别,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年内帮教率要达100%,安置率要达100%,杜绝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继续抓好狱企对接工作。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的同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县无纸化考试工作,在6月底组织开展各单位普法骨干技术培训,完成软件的推广安装和调试升级工作,于11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按照郴法治办发[]1号、郴民办发[]21号和郴教联通[]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郴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程。二是抓紧时间做好相关手续补办、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三是积极与上级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早日到位。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抓好戒毒康复和校地合作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动员大部分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进行免费治疗。二是切实抓好校地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沟通协调,一方面组织我县工作人员到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另一方面,让学院定期安排学员来我县实习,同时,也缓解我县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x次,专题学习研讨x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年初,专门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前省市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督查”百日攻坚中交办的重要矛盾和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把问题尚未解决、诉求仍然存在、矛盾可能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的重点事及目前仍反复进京的重点人再作全面梳理,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化解工作。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范围,在建立健全“3531”组织体系基础上,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工作圆满达标,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二是深化“访调对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局、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切实做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依法、科学、合理、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深入推进“访调对接”,规范移交程序,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指导责任,通过搭建涉访专业人民调解平台,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1-5月,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0436件,受理矛盾纠纷26223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2622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

三是加快推进矫治质效实现新提升。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发挥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优势,优化完善“机构+中心”模式,实现多级联动,构建一体指挥,合成处置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共撤销缓刑收监7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7人,警告119人,提请治安处罚2人。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四是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结合监狱部门提供的预释放人员在狱所中的表现等基本信息,及时全面了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刑满释放后的帮教安置准备工作。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预约45人次、成功开展会见19次。截至目前,实现xx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

五是创新打造“三级照管+”照管模式品牌。聚焦“提升照管率,降低复吸率”的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思路,选择毒情严重、照管对象人数集中或总量较大的社区、领导重视且有主动参与后续照管服务工作意愿的社区,探索建立“三级照管+”的模式,实现照管机构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互补互促双提高。今年以来,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219人次,签署后续照管协议192份,帮助42名照管对象实现就业,对3名特困照管对象提供应急救助服务,为101名照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照管服务,为90名困难照管对象和17名照管对象家庭协调和发放帮扶现金及物资共计8万余元。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1、积极做好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做到无缝衔接,衔接率100%。截止6月,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234人,新增24人,解除15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12、做好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矫正大队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9人。今年新增21人,解除26人,调转3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8人次。做好重点人员薛玲等人的矫正监管工作,通过采取手机定位和电话通话配合定位的监管手段,每月两次进行走访,手机定位每天检查两次,确保其稳定,控制在当地。

1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共改造曙光司法所和工农司法所两家的办公环境,曙光所改造完成,工农所6月末完成交付使用。通过改建达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标准的要求。

14、实施公证延时服务。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区公证处实行公证预约服务工作。从5月1日起,公证大厅开展365天无休日服务活动,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公证书。截至目前,公证处完成公证案件340件,非税收入10多万元。其中遗产继承公证328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证7件,死亡公证2件,同意书公证2件,委托声明公证1件。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抓紧做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体平台职责定位上采用“3+x”的建设模式,设立开放式服务厅,并设置相应接待窗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在社区(村)全覆盖,有效构建起覆盖城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推进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结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着眼“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目标,紧扣“保稳定、促和谐、谋平安、惠民生”主线,主动对接全区精准扶贫,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扶贫攻坚的实现途径,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平台作用。

3.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把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建设关键,开展学习新宪法活动;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问答,把法治进校园,普法阵地建设好;把法治景区建设好,将普法宣传深入乡村深入社区。

4、学“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学习“枫桥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人民调解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基层调查研究开展不深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对新时代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等基本特征把握不够,需要进一步把工作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

(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均衡。对主动开展“三大攻坚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开展成效存在差异和不均衡。少数单位、少数人思想上还存在消极懈怠情绪,工作推进不力,对照走在前列的要求,还存在短板,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之间仍有差距,需要强化督导推进落实。

(三)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到位。部分市(县)区司法局政法专编未完全落实,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不足,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人员年龄结构偏老,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需要加大推进力度。

(四)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内容不丰富。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对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程度不够,利用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开展舆情收集、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服务产品、拉近服务距离等方面有待提高,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