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先进评选的通知范文(19篇)

小编:笔尘

通知的语言应当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尽可能减少词藻繁杂和复杂句式的使用。小编希望这些通知范文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通知,让信息传递更加顺畅。

开展先进评选工作通知范文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这辞旧迎新的喜庆时刻,我们喜气洋洋,欢聚一堂,在此,我谨代表启光集团珠海富茂三厂全体员工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董事长、各位领导、各位项目经理及全体启光同仁致以诚挚的问候、新年的祝福、美好的祝愿!

回想我在启光成长的经历,不由得使我感慨万千,我于年月步入启光集团,初来乍到,周边的人和事也很陌生,新的环境,实践经验不足,一时我有点适应不了,有过犹豫和茫然,董事长看到我这一点,及时找我谈话开导我:你刚刚接触钢结构这一块,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要想尽快融入社会,不能让环境去适应你,而是让自己去适应环境,董事长就这样不厌其烦地教我方式方法,教我大胆尝试新的事物,对自己要充满自信,相信我,在生活上关心我,经过一段时间磨合,我渐渐融入到了启光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在技术上勤学苦练,工作上认真负责,下达的生产任务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做到完成好每一天的产量,由于集团各位领导对我工作的信任,于2007年4月份调我到珠海富茂三厂主持全面工作,在此期间,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为了把珠海富茂各项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首先加强了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实行精兵简政,调整部门结构,优化人员素质,实行主管负责制,逐步提升生产产量,严格控制成本,推行部门绩效考核,并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保障、服务为先”的管理理念,“抓服务、抓落实、抓管理”同时我们将想客户之所想,及客户之所及,一切为了客户,一切为好客户。

各位同仁:谁是最可爱的人?是那些吃苦耐劳、认真负责、默默无闻的员工,在集团,还有许许多多先进的典型,在三厂,我也经常会看到一些员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忙碌在生产第一线,当时我看了很感动,先不说他们的工作方法多么可圈可点,单说这种责任感,就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我想他们这就是先进,他们在激发他人、鞭策他人,让所有的员工树立起价值观,呈现出一派先进的企业文化氛围。更使我想起启光集团的企业价值观“做人用于情,做事用于心”,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描绘自己的职业生涯,我想企业有这样的员工就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

各位集团领导:今天我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个人,但不会沉醉在今天的荣誉与掌声中,我也还存在很多不足,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昨天,我努力了,明天,我将更加努力,在此,我代表三厂郑重承诺,我们将把过去的成绩作为新的工作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工作,爱岗敬业,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以此来回报集团领导和同事们的鼓励和期盼。谢谢大家!

祝董事长、各位领导,各位项目经理、各位同仁在新的一年里:

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字发[20**]35号),现决定评选南京大学20**年度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即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研究生)。

2、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步骤:

2、填写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

4、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

研究生院。

20**年3月21日。

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党组织、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紧紧围绕抓重点、破难点、树亮点的工作思路,紧扣“保发展、细管理、促稳定、强民生”的工作主题,在经济建设、“六城联创”、平安建设、社区党建等工作领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更好地做好xxx年的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将军村等2个全面先进集体,xx社区等15个单项先进单位,xx派出所等10家平安建设工作先进,景新环保所等9家经济建设先进单位,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明星企业,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等7家优秀企业,xx市xx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贸易先进单位,科技创新企业xx忠义集团有限公司,xx苑物业等2家物业管理先进单位,xxx等14名先进工作者,xxx等9名优秀教师,xxx等10名优秀董事长,xxx等80名单项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同时,要求全体干部群众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榜样,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创新争先,为创建“两美”xx而努力奋斗。

中共xx街道工作委员会。

xx街道办事处。

xxx年3月6日。

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我们的'社会,需要既有良好素质又要爱岗敬业的母亲群体;我们的时代,需要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现代母亲。她们推动摇篮的手,不但支撑着半壁江山,同时也在雕刻着希望的未来。

在母亲节即将到来之际,本报与市妇联联袂举办“‘珍茜摩尔杯’沈阳十佳现代母亲”活动。只要您具备下面三个条件,就有可能入选“十佳现代母亲”: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1、教子有方:孩子优秀或事业有成,或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

2、事业成功: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

3、秀外慧中:举止端庄、言谈得体、知书达理。

大赛将邀请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及美学教授等权威人士担当评委,并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评选出“十佳母亲”和二十名“优秀母亲”。

每位“十佳母亲”将获得价值元的奖品并颁发奖牌。每位“优秀母亲”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及颁发证书。所有报名参赛母亲,每人均可获赠价值120元的精美纪念品。本报将邀请50位幸运读者观摩本次活动决赛。幸运读者产生办法敬请关注近期本报。

参赛报名将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报名者携带相关资料到本报社报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咨询电话:22690789。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26日止。

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五一”小长假期间,林州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对信用联社等12家文明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同时,按照林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分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对信用联社、审计局、人民医院、地税局、经济管理学院、姚村镇6家文明单位加5分,对姚村镇中心小学、姚村西丰学校、姚村镇一中、姚村西张学校、姚村寨底学校、姚村第三中学6家单位加2分。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林州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文明办。

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全面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奖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县教育局决定在2017年教师节前夕评选表彰本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

1.学校出现安全事故的;

2.学校或教师受过行政处分的;

3. 教师违纪补课、办班、乱收费和招纳学生食宿的。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视教育发展,教育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特别是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课改,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在本地乃至全县发挥较好的示范作用。

(二)先进个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大庆市教育局规范教师行为七条禁令》,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形象,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三、表彰奖励名额分配  

县级优秀教师名额是以各单位在岗教职工(含参照公益性岗位教师)为基数,按7%比例划分指标。在此基础上按各校核定编制数与实有在岗教职工数之差适当增减指标。县级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县教育局综合评定,指标下达后,相关学校组织推荐。

四、具体要求

(一)各校对本次评选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实事求是,重政绩、重实际、重公论。在认真总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依据评选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各校评选要公正、公开,接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推荐材料要规范准确,上报及时。

(三)请各校于2017年8月1日前将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审批名册》等有关申报材料报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一:《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二:《优秀教师审批表》

附件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审批名册》

附件四:《2017年县级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

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今年郑州市十佳母亲评选开始报名,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4月10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

上报材料包含: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3份,候选人(母亲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主要获奖证书及有关事迹材料复印件各1份,候选人免冠1寸照片及全家5寸合影照片各3张。通信地址: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互助路73号)。联系电话:67180621。电子邮箱:sflxcb229@。

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今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2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示教师队伍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快我市教育事业振兴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32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宣传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激发广大教师爱岗奉献、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为紧紧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历史机遇,加快建设赣南东部和赣闽边际区域性教育培训中心凝聚强大合力。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大会。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召开庆祝第32个教师节表彰大会,表彰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以及“高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教师节前,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发出慰问信,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单位负责人走访学校和慰问优秀教师代表(具体安排见附件),了解学校办学和教师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校和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三)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新学期开学和教师节期间教育关注度高的大好时机,精心谋划好“校园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社会爱心人士和离退休干部到学校参观指导,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和学校在改善办学条件、教育内涵发展、教师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平安校园构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发展的支持。

(四)开展“杏坛追梦”主题宣传活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杏坛追梦”故事征集活动和演讲比赛,发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的师德先进典型。瑞金报、瑞金教育网等媒体分别推出一期“杏坛追梦”专版,大力宣传优秀教师“追梦”事迹。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开展好庆祝活动。教育部门要将庆祝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我市教育发展成就、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振奋师生精神、再创教育辉煌的重要机遇,增强活动实效。

(二)积极筹备,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本着“简朴、务实”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切实发挥好庆祝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各乡镇、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好庆祝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庆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中小学要大力营造共庆教师节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庆祝活动的影响力。

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展争创五四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弘扬“五·四”精神,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紧扣时代主题,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实施大学生“中国梦”成长工程,引导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有效推进团学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团学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和影响力,学工部、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担青春责任·创新引导青年·践行中国梦想。

二、主要内容。

(一)新团员入团仪式暨团课培训。

1、举行本年度新发展团员入团仪式。开展“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身边的青春典型分享”进团课活动。

2、认真组织学习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入团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强化团员教育管理,增强团员队伍生机活力,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

(二)团学工作表彰及先进典型事迹宣传。

1、在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范围内,开展红旗分团委、先进学生会、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文件另行制定)。

2、举行先进典型事迹宣传交流活动,启动“学子风采”编辑工作。

(三)分团委、学生会述职考核。

1、开展分团委、学生会工作述职考核,通过负责人述职、ppt演示、现场互动等环节展示交流团学工作经验和亮点。

2、健全和完善分团委、学生会考核述职工作制度。

(四)团学工作新媒体运用推进。

1、以“优秀新媒体平台”评选活动为契机,开展团学工作新媒体经验交流分享活动。

2、举行“青年之声”网络社交平台工作推进会,邀请团省委有关人员进校指导。

3、开展新媒体中心志愿者招募工作,组建一支有热情、懂技术、素质高的`新媒体志愿者队伍。

(五)学生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试点。

1、开展校内志愿服务项目整合提升工程,以学生实际需求为根本,做好社区志愿服务需求调研摸底工作。

2、确定社区志愿服务试点项目并逐步实施。

(六)“五·四”青年节总结表彰及主题团日活动。

1、隆重举行团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召开“五四”青年节主题团日座谈会。

3、举行纪念“五四”青年节大型文艺演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七)二级学院“五四”主题教育。

各二级学院结合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如团日活动、交流分享、典型事迹宣讲、志愿服务等)。5月下旬,提交活动总结及图文资料。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把系列活动作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突出主题、取得实效。

(二)培育特色。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和载体,不断探索、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深化团学工作改革创新,培育和打造团学工作特色。

(三)注重宣传。重视收集活动图片和文字材料,掌握新媒体在团学工作宣传中的技巧和方法,凝练总结工作经验和特色品牌,扩大特色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今年教师节表彰奖励一批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育工作者(各类表彰农村教师比例不得少于30%)。

二、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并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候选人。表彰实行差额选评,要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对上报候选人要进行考核、公示,对群众有异议的要组织复查。师德表现不佳,近三年内受到过处分或曾参与私自补课者一票否决。

三、评选条件。

“十佳师德标兵”、“嘉鱼名师”、“骨干教师”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

1、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罚、处分或相关处理;。

3、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

4、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术成果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四、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须在7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报送如下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一)“十佳师德标兵”“嘉鱼名师”、“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表及个人材料;。

(二)个人评审材料按如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1.《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复印件一份;。

6.加入省、市、县学术团体的证书复印件及在该团体内任职证明各一份;。

8.20xx-20xx年参加省、市、县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证明;。

10.荣获教学方面荣誉称号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1.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2.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4.自撰论文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15.近两个年度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16.参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17.一个课时教学案例,同时附此案例ppt一份;。

18.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一份,主要反映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功作法、经验体会和工作业绩)。

19.评选推荐表彰表格一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4。

开展美好家园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妇代会:

镇妇联将开展镇美好家园示范户评选活动,并于三八节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

各村(居)推选2户镇美好家园示范户,其中美好家园示范村(马阳、叙中、叙南、嵩山、新谊、淮海)推选3户。

二、 评选条件

1、农家庭院:宅前屋后院落有花草,有农作物覆盖;无违章搭建,无断墙残垣,无杂物乱堆放,整体布局整洁舒适;基本做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体现当地农业特色。

2、农家客堂:门清、堂净、墙白,家什摆放整齐,有民俗文化氛围;地面清洁卫生无垃圾,墙面屋顶无斑驳、无蛛迹;临时物品堆放整齐,座椅桌面无积灰、不占位,体现水乡居家文明。

3、农家厨房:灶台无常年渍垢、整洁卫生,灶仓不乱堆燃料;餐具、食品防尘安放,地面无明显油污,定期灭虫除害,安全使用燃气;家庭成员自觉遵守饮食卫生,体现良好生活习惯。

三、评选要求

拟申报的.镇美好家园示范户需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表内主要事迹简介字数在500字左右,并于2011年2月25日之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交至镇妇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通过rtx发至办公室赵晓庆处。

希望各村(居)妇代会主任认真落实,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华新镇妇联

2011年2月21日

附件:

华新镇美好家园示范户推荐表

村(居)

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第32个教师节活动的通知》(宁办字[20xx]125号)精神,现将评优评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1、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职在岗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2、有关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个人。

二、表彰名额。

全县共评选表彰100名优秀教师、3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50名优秀班主任、20名扎根山区优秀教师,5个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0名课改先进个人、5个课改先进单位,表彰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能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成长,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和信赖。

3.按照素质教育要求,教学方法灵活,在探索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在本地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知名度。

4.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有3年(含)以上教龄,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曾获得学校、镇(乡)以上表彰;当年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6.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班子团结,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2.重视学校建设,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硬件建设有特色;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明显。

3.城镇以上学校较好地履行支援农村学校和弱势学校义务,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注重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与提升率、教师远程培训参训率均高于本县平均水平,培养省、市、县骨干教师工作力度大,教师队伍建设有特色、有创新。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积极开展“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学校教师能认真填写《家访手记》、建立学生家访档案,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6.近年来师生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学校未发生过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执行《赣州市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处理办法》,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班集体建设方面效果明显。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级集体目标明确,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4.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近3年连续担任班主任;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当年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5.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和家长公认、学生拥护的班主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所带班级学生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师德高尚,扎根山区工作以上的一线教师。

3.工作勤恳扎实,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

5.在全县“干部下基层、教师访万家”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教育战线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课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2、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行为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在课改实验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在全县乃至全市有较大影响。

3、课堂教学能较好地体现课改精神,师生关系民主和谐,任教学科学生课业负担较轻,教学方法先进,课堂教学效益高,教学成绩优秀;或组织过有一定影响的课程改革的专题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4、课程改革以来,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过奖;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课改文章;在县或县级以上的有关会议上进行过典型经验介绍;出过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录像课,并受到好评;或进行过新课程专题报告或讲座,受到较高评价。

5、积极参加新课程研修活动,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专业素质,在校本教研、新课程课题研究等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引领作用。在区域或学校中,能带领学校、教师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课程改革,与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共同进步。

7、在课改工作中成绩显著。教学改革、课程管理成绩显著,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管理制度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动承担课改研究任务,研究成果在当地或学校教师中有一定影响。

(七)“课改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切实把课程改革作为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地或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商讨课改工作,重视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进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课改工作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建立课改工作的支持网络。

2、管理制度完备。有学年和学期的课改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有课改工作的学年、学期总结和考核、检查制度;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培训、评价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保障措施到位。能为课程改革的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措施,有相应的课改经费使用制度;能不断改善实施新课程的条件。

4、课改开展有序。坚持素质教育方向,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教师学习、学科培训和校本教研活动;能开展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能针对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开展教育研究,提高教师课程研究能力;能积极开发课程资源,规范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能积极探索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能积极开展课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本地或本校的课改动态。

5、关注过程指导。在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做好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在教学研究、课程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6、实验成果显著。能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有效改进教师教学行为;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能围绕课程改革的目标,在课程管理、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课程评价、课程结构等方面取得较为成功的经验;具有新型的课程文化,能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辐射效应。

7、主动与家长、社会沟通,取得家长、社会对课改的认同、理解和支持,课程改革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八)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推荐条件。

1、教龄满30年和教龄4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2、前未获得过相关表彰(已受宁都县人民政府表彰的不列入)。

3、从教30年来或从教40年来一直从事教师职业,品行端正,末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

四、评选办法。

1、各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扎根山区优秀教师”人选在206月各校上交先进个人预备推荐名单中依定序产生,已由教育局初步确定,具体名单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2、“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各学校需在年6月上交的先进个人预备推荐名单中确定1名人选上报,具体预备推荐名单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3、各校必须推荐“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个,“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名,并各附简要先进事迹材料。

4、“课改先进单位”由教育局研究决定,各校必须上交一份上学年课改工作总结。

5、各校须推荐1名“课改先进个人”候选人。

6、各校须上报从教30年在职教师、从教40年在职教师名单(表格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注意评选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一线人员,结合学校绩效考核排名,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拥护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为扩大表彰范围,近三年来已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不再推选表彰。

3、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宣传评先评优条件,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在确定上报前应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各校接通知后,应及时向全体教师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抓紧时间开展评选工作,于8月27日上午12:00时前将以下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扎根山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课改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一份,审批表中的先进类别必须写清楚)、评先评优人员计生情况调查表(表格在人事股公共邮箱中),宁都县任教30周年以上在职教师推荐表,同时上报上学年课改工作总结,“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简要先进事迹材料。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师德师风,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彰显教育战线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及教师的亲切关怀,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32个教师节教育宣传庆祝表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紧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这一主题,秉持“体现党的关怀、展示教育成就、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的理念,大力宣传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进一步弘扬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促进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二、活动安排。

(一)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学习研讨活动。

一是组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认真对照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自觉把师德建设文件精神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

二是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市师德标兵等模范人物的事迹,弘扬无私奉献精神。

三是开展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主题读书及征文活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学习方案,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二)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通过层层选拔,评选出咸宁市“十佳师德标兵”(10人)、“咸宁名师”(10人)、“骨干教师”(60人),并进行表彰。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开展各种表彰奖励活动。

(三)组织走访慰问教师。

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家领导到市直学校、县(市、区)学校走访慰问一线教师、受国家、省表彰的优秀教师、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离退休老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征求教育改革意见,共商教育发展大计;广大教师要积极开展家访,并要特别关心留守生、贫困生、学困生,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四)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

1、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围绕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争当师德楷模。九月份,全市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可采取讨论、演讲、征文、师德报告会等形式开展。

2、开展“感念师恩”主题教育。围绕祝福老师、我身边的好老师、最想对老师说的一句话等话题,征集中小学生对老师的.祝福活动。

3、组织教育(学校)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来校参观、听课、观摩教育教学活动,参观学校荣誉室或展览室,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特别是学校近几年推进均衡教育、教育信息化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成效,征求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教师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近年来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可爱可敬、可学可鉴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活动。

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广大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改善教师的待遇,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和农村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庆祝活动作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展现教育和教师的工作成绩和风貌的重要时机;作为振奋师生精神,凝聚师生力量,再创教育辉煌的重要机遇。要主动将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扎实开展好今年的教师节活动。

3、注重宣传,及时总结。庆祝第32个教师节,是一次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和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机遇。各地各校要重视做各项庆祝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不断增强庆祝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

附件:市教育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为了庆祝第32个教师节,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园在作息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9月8日(周六)、9月9日(周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9月10日--教师节(下周一),放假一天。

9月11日(下周二)照常上课。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幼儿放假期间,家长要留意幼儿安全,时刻防范。

园办室。

10.2016关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通知。

先进班级评选的通知范文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促进我校德育的自身建设,增强我校德育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学校德育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评选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活动与校先进集体、校三好学生的评选相结合,从而发扬先进,树立榜样。德育处将认真宣传,严格审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全校班主任、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让我校的德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校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本校预备年级至初三年级的少先队中队集体。

校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学籍在本校且在本校就读的预备年级至初三年级的。

少先队员。

先进班集体:占全校25%左右。

校三好学生:占各中队15—20%。

校先进班集体条件:

组织好:德育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化、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班级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录,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工作好:中、小队友自主自理的自主管理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班干部、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活动好:有固定的队活动时间,有经常、快乐的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展好,快乐中队创建好,在各年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或赢得荣誉。

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制度好:建立健全的班集体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先进班级评选的通知范文

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在相应期间(标兵班和示范班为上一学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班同学拥护中国_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二)团支委、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有党团班协同工作制度;党员、团支委、班委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全班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四)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具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五)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求实创新、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六)全班同学自觉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在宿舍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

(八)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生组织与社团、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素质拓展等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

(九)全班同学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身体素质良好。

(十)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十一)全班同学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十二)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和班级特色等指标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应标准。

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中央高校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高校应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四条从20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五条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三章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九条中央高校应建立健全与本校研究生规模和管理机构相适应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机制。

第十条中央高校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十一条中央高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基层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中央主管部门和中央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精神,确定地方财政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力度,制定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评选讲比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2017年,恒泰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党政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努力拼搏,团结进取,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也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优秀员工和先进单位,为了弘扬先进,展现公司员工的风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员工的活动。本次评选活动以党支部、部门为单位,评选出先进单位2 个、先进班组4个、劳动模范2人、先进个人15名、安全先进个人15名。(其中劳动模范2人在先进个人、安全先进个人中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2.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2.班组内团结,有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并出色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的;

3.本班组成员无违章违纪,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效率高;

4.安全生产,全年无重大伤残事故。 (三)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生产、销售一线艰苦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在推进技术进步和创新,技术研究和攻关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在防范重特大事故、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抢救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贡献。

5.在构建和谐企业,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推进技术进步,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实现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6.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勤奋

工作,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增创效益方面特别优秀者;

3.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无违法违纪。

(五)安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联系安全生产实际,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的思想;

4.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章违纪,无三违,在安全方面做

出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办法

1.各支部要认真评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的

意见;

2.各支部把经过评选后的先进个人人选填写先进个人

申报表,上报公司评审;

3.申报先进单位的部门要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并附申报先进单位材料;

4.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公司进行审核,确定先进单位。

三、评选要求

1.凡是2017年违反法律、法规和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2.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3.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400字以上),申报先进单位的.部门要写出申报材料(字数600字以上),于十二月二十日前上报公司政工部。

附件: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各分团委,各团支部:

一年以来,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促进学校实现内涵式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优异的成绩向合校10周年献礼,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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