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演讲稿(模板19篇)

小编:HT书生

安全演讲稿需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听众能够根据演讲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这些安全演讲稿范文旨在引起人们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六年了。下面,我着重从五个方面和同学们一道学习这部法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我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违反交通规则。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旧的交通安全法规的区别。四、我们学生如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交通安全。五、把交通安全带回家、带向社会。

第一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我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违反交通规则。

先说一段故事。有一位中国男孩,到德国留学深造,谈了一个德国女朋友。有一次,男孩和德国女朋友晚上逛马路,在一个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当时夜深人静,马路上没有车也没有人,中国男孩就义无反顾,闯了红灯走过马路,身后的德国女友高声喊叫,却阻止不了。德国女朋友认为男孩不遵守规则,没有自我控制能力、素质不高,就和他断绝关系,他们的恋爱在红灯下停止了。几年后,男孩学成回国,在国内又处了一个女朋友。此时的他已形成了德国人那种循规蹈矩的良好习惯,凡事都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特别是养成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一天晚上,他和中国女朋友逛街,走到交叉路口遇到红灯,这时刚好也是夜深人静,周围没车没人,他的女友很坦然地闯红灯过马路,而他却站在停止线前,任凭女友千呼万唤,决不跨出一步。于是他的女友生气了,认为他是木头脑袋,不灵活,肯定没出息,就和他分了手,他们的恋爱又在红灯下停止了。

再说一段故事。中国文化的先行者余秋雨先生一次去欧洲讲学,在法国朋友的陪同下上街游览,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当时路上没有一辆车子,也没有人,即使闯红灯过马路也是很安全的,但是法国朋友却停在那儿耐心地等待。余先生问法国朋友:

“您如果现在过马路,肯定不会发生危险,也没有人看到,而且节约了你的时间,符合提高效率的原则,何乐而不为呢?”你猜猜法国朋友怎样回答?他说:“我知道现在闯红灯过马路肯定很安全,而且没有人看到,不会被处罚。但有可能这时在我身后的楼房中,有一个小女孩正站在窗前看着我。如果我闯红灯安全地过了马路,就会给她发出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很安全,今后她就很可能模仿我的行为而受到伤害。”同学们,不要以为这位法国朋友是杞人忧天。他是真正地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设想一下,当时不外乎有三种情况:一是他在红灯下停止前进,既使此时没有车辆,没有别人看到,也不例外。这样他给女孩发出正确的信息:“不能闯红灯过马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例外”。二是他闯红灯安全地通过马路,他就是给女孩一个完全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是安全的”,女孩今后就可能去模仿而受到伤害。三是他闯红灯过马路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被车子给撞了,这样给女孩的也是一个正确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不安全”。很显然,这个信息是以他被撞伤为代价的,太高昂了,太不合算了。所以这位法国朋友所能做的、唯一的、正确的选择就是:不闯红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例外。

从这两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和欧洲人对待交通安全的二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东、西方不同的观念在这里发生碰撞。西方人已形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必备的文明交通习惯,而我们中国有的人还在耍小聪明,玩见缝插针,管你红灯绿灯,能过我就过。但这个代价是昂贵的,它是以人的生命,以对人的行为准则的践踏为代价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如此之高的代价去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交通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何时何地。

第二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

有这么一对夫妻,亲生女儿16岁,又抱养了一个7岁的小男孩,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去年大年二十四晚上12时许,老公开车老婆坐,从城关回枫亭家中,在郊尾车子突然撞到路边的房子,夫妻两人当场遇难,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真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现在一对儿女成了孤儿,死者的父母天天以泪洗脸,少年丧父母,老来失儿女,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很大的区别,其不同之处有:

1、原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已经不能适应新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升到法律的层次,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中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是我们做好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和保障。

2、突出体现以人为本,保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保护行人和非机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在通行权利的分配上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拥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必须减速或停车让行。在其他道路上,机动也必须让行人优先通过公路。在事故处理方面,重点保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权益,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臵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拥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利,行人、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注意避让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比较大,其承担的事故责任也大,人被撞伤了,自己掏钱看病,有的甚至还要掏钱赔偿给机动车一方。

3、加大处罚力度,罚过相当,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首先是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饮酒后开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按最高幅度顶格处罚。一年内二次醉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车辆超载的,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客车乘员超20%以上、货车超30%以上的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机动车超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饮酒后驾车罚款五十元以下,扣证三个月以下,醉酒的罚款二百元以下。对超载、超速只规定处五元以下罚款,扣证一个月以下。

其次是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终生禁止驾车。

接着是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最后是罚款幅度调高,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规定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

5、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

第四个方面:我们学生如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交通安全。

1、怎样骑车。一是年龄限制:年满十二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年满十六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二是按道行驶,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只能占有1.5米的路面,而且是越靠边越安全。三是过马路要注意安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骑车人应当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通过。四是经过交叉路口时,特别要小心谨慎,要做到文明礼让,确认安全后通过。经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还有如不得醉酒驾驶。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下陡坡时下车推行。不在道路上学习骑车。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2、怎样走路。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只能占用1米的路面,而且是越靠边越安全。横过机动车道时,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没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应看清楚往来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还有要注意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能追车、扒车、抛物击车。行人列队在道路上行走时,每横列不超过2人。6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有成年人带领。

3、怎样乘车。要在车站、站点乘车,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搭乘。乘坐客车时尽量不要坐在前排和最后一排,要选择中排靠中间的座位,尽量不坐临窗座位。车辆行驶中不要站立。下车时要先看清车外情况,确认安全后下车,避免下车时被来往车辆碰撞。在机动车道下车时不要从左侧车门下车。不要和驾驶员聊天或有其他干扰其驾驶的行为。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面骑坐,不能侧坐、反坐。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这里有二个事例:

前几年有一女青年乘坐厦门的卧铺车去浙江,座位在左侧靠窗处,她晕车呕吐怕弄脏座位,就把头伸出车外吐,刚好对面一部货车交会驶来,与客车擦身而过,把她的头切断了。92年大年二十三,一个旅客携带几斤黑火药乘客车自枫亭往仙游,至温泉路段,因有人把烟头扔在火药上,导致火药爆炸燃烧,客车烧毁报废,车上乘客7人被当场烧死,现场状况真是惨不忍睹。

4、驾驶机动车的许可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色盲、肢体残疾、精神疾病等),可以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申请驾驶证。申请人事先须经驾驶学校、培训班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育和机动车驾驶技能学习培训,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的,发给机动车驾驶证,准予按驾驶证记载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第1年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

同学们在未年满18周岁,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千万不要擅自驾驶机动车。对无证驾车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除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个方面:把交通安全带回家,带向社会。

不戴安全头盔,你要给予善意的提醒。你对他们说一声“请戴上头盔”,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关爱,是真正的爱护。不要看小小的头盔,它的作用就是保护我们的头部免受外力伤害。在二轮摩托发生的事故中,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戴头盔,头部受到伤害而死亡的。20xx年初夏的一个傍晚,钟山镇钟山村王某某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自游洋往钟山,途中与一部东风货车对向相撞,二车只是轻微碰撞,但王某某没有戴头盔,发生碰撞后身体因惯性前冲,头部撞在车厢栏板的立柱上,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如果当时他戴了头盔,破裂的就是头盔而不是他的脑袋。所以有时候选择戴头盔还是不戴头盔,就是选择生或是选择死,你说它重要不重要。而且,我们还要通过我们的家人,我们的亲戚朋友,把交通安全知识向社会传授,辐射到全社会,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总之,交通安全需要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还要教育、引导好我们身边的人。在这里我要感谢各位老师、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对交警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学校的同学都有很高的素质,我相信一定能够学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把它贯穿运用在我们的交通实践活动中。我希望大家能够从中终生受益,远离交通事故,免受交通伤害,并享受到优质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后,祝同学们学业天天向上,出行天天平安!

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分钟精彩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红黄绿的呼唤》。

当今世界,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在繁华的都市,一盏盏红色、黄色、绿色的信号灯像跳动的音符在宽广的马路上弹奏着和谐的乐章。繁忙的人流、车流安全通过,井然有序。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首从小一直陪伴着我们儿歌般的交通规则,呼唤着人们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车轮之下,一阵阵欢声笑语埋没在刺耳的鸣笛声中,唯独剩下的只是我们的痛惜!导致这些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如果我们能够多加强交通防范意识,多了解交通规则,这样的交通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甚至不再发生。

文明礼仪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还记得,在开学典礼上,学校就向我们发出了践行文明行为,展现文明风采,争做礼仪之星的号召,在校园中,掀起了倡导文明行为,争做文明之星的活动,人人参与其中,人人享受文明。我们作为新时期的青少年,沐浴着阳光健康成长,学校、家庭、社会为我们筑起了一道道坚固的防护墙,我们也应该学会自律,不去违反规则,因为忽视规则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漠视!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和爱自己的家人,让我们拉起安全的手,与它同行,让快乐的音符永远跳跃在属于自己的生命乐章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我是威海一中的刘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警钟长鸣,幸福一生》

生活中无处不需要安全。安全是一种爱,安全是父母对外出儿女永远的牵挂,是朋友寄来贺卡上的眷眷祝福,是老师带着微笑的一声问候,是同学彼此间的关照,安全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奏出的爱之歌。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威海变得美丽富饶,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为了珍惜生命,热爱生活请允许我为大家讲叙2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的故事吧。

我有一位朋友,在她极幼小的时候,她的母亲与同事一起外出。由于那位同事在高速公路违规超车,致使她们乘坐的轿车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般飞出了立交桥,与一辆行驶中的大卡车猛烈相撞,熊熊大火中,她的母亲与同事当场死亡。

即使是今天,我仍记得,当年那哀乐低回的灵堂上,黑纱挽联映着朋友那无辜的眼神,那时的她那样年幼,还不能理解死亡的含义,所以,在那特定的场合,那凝固的瞬间,她没有哭泣。

时光悠悠如白驹过隙,我们这群当年的孩子也长成了今日的少年少女。暑假时,我们几个女生在肯得基为朋友庆祝生日,就在那热闹的肯得基里,她突然失声痛哭。她的声音那样悲切,她的泪水如潮般涌下,她告诉我们,这十几年来,午夜梦回,总会回想起自己母亲的音容笑貌,想起小时候大手攥住小手的那种疼爱。人生的十年里,丧母之痛就这样深深烙进了她的灵魂,让她一遍遍饱尝撕心裂肺的疼痛。

那天,阳光明媚,肯得基里人来人往,可我只觉得周围的一切繁华如死,喧闹如水,只有那痛哭声在一遍遍敲打我的心。一个母亲离去了,留下了女儿十年的梦魇。

与朋友的不幸相比,我的一位笔友则向我讲叙了一则催人泪下又感人至深的父爱故事。

几年前,武汉发生了一起火车和汽车相撞的事故。

一辆早班的公共汽车搁浅在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驾驶员下车找水去了。是农历正月,天寒地冻,十几名乘客都舒舒服服地呆在还算暖和的车厢里,谁也没想到大祸的降临。没人留意火车是几时来的,从远远的岔道。只能说,是呵气成霜的玻璃模糊了众人的视线,而马达的轰鸣和紧闭的门窗又隔绝了汽笛的鸣响。当发觉的时候,顷刻间,一切已经停止了。

——一切都停止了,却突然爆发了孩子的哭声。

那是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孩子,就躺在路基旁边一点点远的地方,整洁的红棉袄,一手揉着惺忪的眼睛,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哭叫:“爸爸,爸爸……”

有旁观者说在最后的刹那,有一双手伸出窗外,把孩子抛了出来……

他的父亲后来找到了,他的座位正对着火车那一面,几乎是第一个被撞上的人,他身体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撞断了,头颅被挤扁了,满是血污和脑浆的衣服上看不出颜色与质地……是怎么认出他的呢?因为他的双手,仍对着窗外,做着抛丢的姿势。

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无比羡慕那个孩子,因为他有一位如此值得骄傲的父亲.

试想,如果这场车祸没有发生,寒气袭人的正月里,本该团聚共渡新春的一家人之间该是多么热烈,温暖如春啊。上天知道我多希望自己有能力改变这已成往事的悲剧.我要让司机遵守规章停车,我要让乘客具有安全意识,互相提醒,我要让火车明确时间表,在铁路旁设立警示牌.这样,那个孩子就可以在父亲如山的关爱下渐渐成长,成长为如同我一般幸福的人.

如果没有当年那场车祸,我的朋友是否仍然可以在妈妈怀里撒娇,让大手牵着小手?如果,那位同事遵守交通规则,我的朋友是否可以不必承担黑夜的压迫,纯洁莹白地如同阳光下的露珠?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多为一份交通安全意识,那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孩子想唱就唱,想笑就笑?如果所有的司机朋友们注重安全第一,那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岂非会成为一个秩序安定,井然有序的天堂?我多希望,每一个听到我演讲的人,每一个传递我演讲的人,都会领悟到这样的道理:那就是:安全,安全就是最美丽、最动人、最实在的幸福!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安全.幸福更能让人回味的记忆呢?没有,绝对没有!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安全成为我们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如果说幸福是一个圆,那安全就是这个圆的半径,半径越小圆就越小,没有了半径也就没有了圆;如果说幸福是一首美妙的乐曲,那安全就是这首乐曲中的音符,音符不全就会走调,没有了音符乐曲也就荡然无存。安全对于我们就是生命,安全对于我们就是幸福!假如我们的司机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假如司机永远不会酒后驾车,假如他能随时控制一下车速,假如司机都能树立安全意识,那么悲剧完全可以避免。这些假如对于逝者已毫无意义,却给我们活着的人以深刻的警醒。这血和泪的教训足以让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最后我再一次呼唤:亲爱的朋友,时时刻刻,分分秒秒,请让我们牢记: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热爱生活。让警钟长鸣耳畔,让幸福相伴一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演讲稿

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1)班的吴婷。

相信大家都听到过“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的话语,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文明交通,与安全手拉手》。

和煦的春风吹拂大地,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我们徜徉在动人的春色里,尽享生命的美好。然而,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西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三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有的同学认为乱过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这些交通知识,每一位同学都应牢记于心。车祸猛如虎,滚滚的车轮不知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因此,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马路上玩游戏,也不能在马路上踢足球。在乘车时,不要把头伸出窗外。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篇二:

我叫刘洪会,是四年级二班的一名学生,今天能代表我们班参加安全演讲比赛,能和在座的老师们、同学们一起关注交通安全问题,一起为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路上芬芳行》。我想以此来告诉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原本一个个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爸爸妈妈就曾告诉过我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九点,在她家门前的公路旁等候她那在中学上晚自修归来的孩子。有一天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快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地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候她那已永远不能回来的孩子?? 老师们,同学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并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中来,为深化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现在,我们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部门和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都很重视交通安全问题,尤 其关心我们小朋友的成长与安全,颁布了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力地规范了道路交通,整顿了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在中小学校中大力开展了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我们懂得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知识,增强了文明交通的法制意识。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给我们作讲座、讲故事,处处为我们小朋友着想,借此机会,我也想代表所有的少先队员向你们——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说一声:“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向你们敬一个崇高的队礼!(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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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10月14日下午,海东公路总段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培训,此次培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以线上形式开展。培训以“文明守法驾驶、坚守安全底线”为主题,从安全理念、遵纪守法、敬畏生命等方面阐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交通法规意识和道路交通文明意识。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区长、机驾人员共159人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详细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升机驾人员懂法、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其主要变化及特点,对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管辖等内容跟进学习,并结合公路养护作业实际,引导一线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三是以重点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为主线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调培养良好的驾驶作风、精心维护车辆、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及安全驾驶方法的.重要性,为持续树立机驾人员“知纪、明规、守法”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会后,养护科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深处真正把安全工作重视起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把安全时常挂在嘴上、放在心上,做到警钟长鸣、高度警惕。二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道路状况,车流量及气候条件随时调整车速,稳驾慢行。保持车况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不开“带病车”,做到一日三查,即出车前查、行车中查、收车后查,同时检修要及时,保证常规保养不脱期,季节保养不忘记。三是加大公路巡查频率,对出现坑槽等路面病害及时处治,特别对易发生积雪、淤冰路段进行重点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物资,及时打冰除雪,做好公路防滑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为减少和预防秋冬季交通道路事故的发生,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辖区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及特点,紧盯校车、电动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积极开展大培训、大检查、大劝导行动,全力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及幼儿园,积极开展校车驾驶人大培训、校车安全大检查,着力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检查中,着重对校车驾驶人资质、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核对检查,并逐车认真查看安全设备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落实整改并及时完善相关台账。

民警以城区车流量较大路口、商圈周边路段为重点,组织警力开展佩戴安全头盔警示劝导行动。行动中,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骑人员,当面解读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同时,加大在农村道路的巡逻频次,并向秋收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5月21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全区公务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区直机关13家单位、乡镇街派出所21家单位,80余名司勤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对2021年公车管理工作进行了讲评。随后,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司勤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爱岗敬业;二要用心用情;三要遵规守纪;四要安全安心,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驾驶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此次培训邀请了市交通警察支队警官李振元授课,李警官主要围绕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事故案例分析、防御性驾驶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组织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为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知识讲座。

培训结束后,驾驶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摒弃陋习,文明礼让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调派车辆。以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全区公务用车出行工作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参加班里的交通安全演讲活动。我对交通安全有几点看法。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人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再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岁一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队。

此致

敬礼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在“122”国家交通安全宣传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22年11月22日,高陵分局交警大车宣中队深入高陵区第一实验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民警深入剖析学生们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切勿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乘坐机动车时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机动车时,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系好安全带。

同时,民警通过向学生们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答疑互动等方式向学生们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提醒大家时刻关注交通安全,在日常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驾、醉驾、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先说一段故事。有一位中国男孩,到德国留学深造,谈了一个德国女朋友。有一次,男孩和德国女朋友晚上逛马路,在一个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当时夜深人静,马路上没有车也没有人,中国男孩就义无反顾,闯了红灯走过马路,身后的德国女友高声喊叫,却阻止不了。德国女朋友认为男孩不遵守规则,没有自我控制能力、素质不高,就和他断绝关系,他们的恋爱在红灯下停止了。几年后,男孩学成回国,在国内又处了一个女朋友。此时的他已形成了德国人那种循规蹈矩的良好习惯,凡事都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特别是养成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一天晚上,他和中国女朋友逛街,走到交叉路口遇到红灯,这时刚好也是夜深人静,周围没车没人,他的女友很坦然地闯红灯过马路,而他却站在停止线前,任凭女友千呼万唤,决不跨出一步。于是他的女友生气了,认为他是木头脑袋,不灵活,肯定没出息,就和他分了手,他们的恋爱又在红灯下停止了。

再说一段故事。中国文化的先行者余秋雨先生一次去欧洲讲学,在法国朋友的陪同下上街游览,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当时路上没有一辆车子,也没有人,即使闯红灯过马路也是很安全的,但是法国朋友却停在那儿耐心地等待。余先生问法国朋友:“您如果现在过马路,肯定不会发生危险,也没有人看到,而且节约了你的时间,符合提高效率的原则,何乐而不为呢?”你猜猜法国朋友怎样回答?他说:“我知道现在闯红灯过马路肯定很安全,而且没有人看到,不会被处罚。但有可能这时在我身后的楼房中,有一个小女孩正站在窗前看着我。如果我闯红灯安全地过了马路,就会给她发出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很安全,今后她就很可能模仿我的行为而受到伤害。”同学们,不要以为这位法国朋友是杞人忧天。他是真正地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设想一下,当时不外乎有三种情况:一是他在红灯下停止前进,既使此时没有车辆,没有别人看到,也不例外。这样他给女孩发出正确的信息:“不能闯红灯过马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例外”。二是他闯红灯安全地通过马路,他就是给女孩一个完全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是安全的”,女孩今后就可能去模仿而受到伤害。三是他闯红灯过马路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被车子给撞了,这样给女孩的也是一个正确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不安全”。很显然,这个信息是以他被撞伤为代价的,太高昂了,太不合算了。所以这位法国朋友所能做的、唯一的、正确的选择就是:不闯红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例外。

从这两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和欧洲人对待交通安全的二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东、西方不同的观念在这里发生碰撞。西方人已形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必备的文明交通习惯,而我们中国有的人还在耍小聪明,玩见缝插针,管你红灯绿灯,能过我就过。但这个代价是昂贵的,它是以人的生命,以对人的行为准则的践踏为代价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如此之高的代价去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交通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何时何地。

第二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

有这么一对夫妻,亲生女儿16岁,又抱养了一个7岁的小男孩,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去年大年二十四晚上12时许,老公开车老婆坐,从城关回枫亭家中,在郊尾车子突然撞到路边的房子,夫妻两人当场遇难,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真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现在一对儿女成了孤儿,死者的父母天天以泪洗脸,少年丧父母,老来失儿女,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我们每个人,不管是开车,不管是坐车,不管是走路还是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加大处罚力度,罚过相当,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首先是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饮酒后开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按最高幅度顶格处罚。一年内二次醉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车辆超载的,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客车乘员超20%以上、货车超30%以上的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机动车超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饮酒后驾车罚款五十元以下,扣证三个月以下,醉酒的罚款二百元以下。对超载、超速只规定处五元以下罚款,扣证一个月以下。

其次是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终生禁止驾车。

接着是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最后是罚款幅度调高,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规定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

5、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教育整顿和学习党史教育,近日,峄城交警大队邀请二十八中、苏堂小学、实验小学、荀子学校、匡衡小学、城郊中学相关负责人到大队召开了校园交通安全座谈会。

会议指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多年来交警大队立足本职、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为中小学生创造了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队长张文奎与学校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询问了学校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征求了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表示将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立足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细致了解学校需求,把学校、家长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分析调研,全力以赴保障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今后一定会持之以恒的坚持护校岗制度,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强化巡逻,确定固定时间段、固定路线、固定巡逻人员,在学校门前和周边巡逻,做到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见警车、见警灯、见交警”;定期听取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仅凭自身无力解决的,逐级上报,协调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为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9月1日下午,湘西州泸溪县兴隆场小学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了湖南交警总队录制的《开学季·交通安全第一课》。

在《开学季·交通安全第一课》中,警官给大家带来了3大必须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点,内容涵盖拒绝乘坐不合规校车上下学、骑乘戴好安全头盔、过马路走斑马线等,为同学们提供了安全出行指南。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自我防御意识,达到了预期的教育效果,为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筑牢学生交通安全防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一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二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第三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款)。

第一款具体是指客运车辆(指载客汽车不包括货车载客)超过核定人人数(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后面应该自己就能看了明白。

第二款具体是指货运车辆(指载货汽车不包括客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定载质量,不是总质量或牵引车的整备质量),后面应该自己就能看了明白。

第三款具体指执法部门对违章车辆有超载、超员的可以暂扣车辆,直至分流,消除违章。

第四款是指运输企业所辖车辆经处罚,不改正又继续违章的,可以对企业法人进行相关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没有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如何处罚以及罚款如何处理的规定。

由于我国过去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交通事故救助、赔偿机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常常发生由于肇事者的逃逸或者无赔偿能力,造成交通事故的人身伤亡难以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的现象。一方面加重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痛苦和损失,另一方面也极易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这次立法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制,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了保障这一强制保险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使交通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本条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给予处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条款规定的处罚对象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由于法律已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因此,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二、处罚、处置的手段有两种:

1.扣留机动车至其依法投保。

2.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1月4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传来消息:节日期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实际,提前谋划制定出台措施;广大公安交警辅警不畏严寒、坚守岗位,与交通、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了全省高速公路和主要国省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元旦假期,全省公安交警支队以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为牵引,统筹推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系列工作,紧盯城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四大战场”,深入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各地还加大了对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的`6座以上小型客车的检查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释义】本条是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保险与安检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规定。

动车。这里仍然体现一种精神:处罚不是目的,执法是为了大众的安全,是为公众服务。所以违法状态消失了,就要及时退还机动车,不得借故拖延。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机动车牌号,但是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从行为上看,行为人的目的无非是不使自己的机动车牌号被人认出或者是为了冒充某种型号的牌号为自己通行图方便,这些制造假象的行为,都将妨碍执法部门对交通秩序的监督与管理,因此法律规定要依照本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近日,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邀请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到会进行培训。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就道路交通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案例分析,警示大家始终把安全行车放在第一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要求每一位驾驶员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明出车纪律,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全面做好全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工作。

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好车况日常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要严格遵守单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树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良好形象。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为切实加强元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群众在元旦节期间平安、畅通出行,天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以往经验和当前重点工作,提前谋划,强化部署,克服严寒、低温等诸多不利因素,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大队提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元旦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难点,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要求全体民辅警要打好新一年的开局战,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鼓足工作干劲,确保辖区假日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根据元旦期间低温寒

冷天

气和路面实际情况,大队即时启动工作预案,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进行重点排查,以确保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加大路面警力指挥调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恶劣天气变化情况,及早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元旦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大队开启“白+黑”、“定点+流动”模式,以交通主干道及重要路口、路段为重点,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道路交通秩序现场维护力度,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车辆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超车、货车超载,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节日期间,群众探亲访友出行增多,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大队深入客运企业进行节前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宣传工作,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时刻为客运车辆驾驶员敲响交通安全警钟,从源头筑牢客运车辆驾驶员思想防线,警企联手共同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辖区“两公布一提示”及节日期间的天气情况、道路交通流变化,提前告知元旦期间出行高峰时段、路段,引导群众合理出行,避免拥堵,确保元旦期间广大群众拥有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