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

小编:曹czj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一

对于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需求的企业来说,如何选择合格的派遣公司与之合作,是关乎企业合法用工、保全员工利益、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元素。企业应选择实力强、口碑好、正规化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通过诚信、合法、规范的派遣服务维护员工的各项权益及用工安全。

一、案例:

甲企业与刘有森(天津红日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签订《外包协议》,双方约定:由刘按照甲企业的生产要求组织30名职工,在甲企业厂区内利用甲企业的生产设备、工具及原料进行产品活件加工。刘为该30名职工雇主,工作外包费用由甲企业支付,除协议规定的责任外,甲企业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义务。上述职工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需立即上报甲企业,由刘参照国家、地方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事故人员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此份协议由甲企业人资部门主管人员和刘有森签字,并加盖了甲企业公章。

协议履行过程中,派遣职工乙在乘坐红日升公司租赁车辆上班途中,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由于红日升公司作为乙职工的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一直躲避乙职工家属的赔偿追索,致使乙职工家属多日围堵在甲企业厂区门口,要求甲企业对乙职工的死亡进行赔偿。乙职工家属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甲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了不良的负面影响。经多次协商,甲企业与乙职工家属达成代垫赔偿费用协议,由甲企业参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支付乙职工家属人民币61万元。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中甲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表面上项目外包方式,实质上的劳务派遣模式,使用派遣员工进行产品活件的加工生产。由于甲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漠,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对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动用工协议的签订、职工权益的核查与维护、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依法参保缴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甲企业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而且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本案反应出的问题:

1、派遣协议签订主体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本案中刘有森为自然人,不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不能以自然人身份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借用注册资本10万元的红日升劳务执照,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不具备资格条件。这也是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无力赔偿且一直逃避职工家属赔偿追索的重要原因。

2、未依法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缴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本案中双方未就30名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问题在协议中做相关约定。而这是由于这个关键节点的缺失,造成刘有森和红日升公司不为派遣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一祸根,致使死亡职工家属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终导致甲企业61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3、责任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全面

在协议中双方未就“任何其他责任、义务”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为今后协议履行过程中争议的产生埋下隐患。对“因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形未作明确约定。由于条款中限定范围过窄、且不全面,为刘有森在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推卸、逃避赔偿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

4、未核实派遣职工参保缴费情况

甲企业以外包方式与刘有森合作,并未对对方向派遣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核查。

5、合约不规范

本案协议落款中,有甲企业人资部门员工和刘有森的签字,并加盖甲企业公章,并未有红日升公司的公章。

四、本案几点启示

2、强化协议合法性审查

3、充实内容防控风险

4、完善用工管控体系

5、依法进行审核备案

一、注册资金

二、资质情况

企业(要派单位)可以通过审查派遣供应商以上资质证书来确认其基本资质上的合法性,这是使用劳务派遣的底限,也是基础。如果以上在资格上审核都不能过关,一旦发生劳务纠纷,企业将完全陷入被动状态。

三、品牌知名度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既在用工过程中,只要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无论是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哪一方的过错,全部责任都由这两方共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在该行业的品牌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专业知识深度以及对主要客户的服务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情况。而选择本地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大的派遣机构更有利于抵抗用工风险。

四、经营规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其中,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上的风险。此时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就可以降低风险,更重要的是可以“灵活用工”。一些特殊的岗位不需要员工在一家企业中工作二年,那么如果通过派遣这种形式雇佣这样的员工,当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员工不足两年就退还给派遣机构时,就增加了派遣机构的成本压力。遇到这种情况,经营规模相对大的派遣机构由于人才需求数量大、服务企业丰富,更容易将这部分员工改派到其他企业,消化这部分风险;而小的派遣机构由于应对能力相对较弱,要消化这种压力,可取的方式要么提高对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用,要么就从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或者非法接触劳动合同上打算盘,而这是违法的。

五、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

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机构可以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用工单位的hr可以集中精力做核心业务、核心人才的经营。因此,企业在选择派遣公司时要注重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的丰富性、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对国家劳动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和处理经验,专业人员特别是劳动法关系协调专业人员的数量等都是企业在选择派遣机构时应该慎重考量的。企业只有选择业务范围丰富,更富有专业处理能力的派遣机构才可以防范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

六、资源储备情况

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甄选能力和灵活的用工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迅速组织与优化配置,是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因此,劳务派遣单位的人才储备与人才招聘渠道是否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人才招聘需求十分重要。

最后,提醒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在派遣谈判过程中,派遣服务价格是重要的,但不应当作为唯一标准,无论从派遣员工考虑,还是企业内部关系调整,都需要一个优质的供应商从中协调、组织来完成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您的派遣供应商是否合格,关系着企业整个人力资源工作的健康发展。

天津市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180家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予以参考。作者:姚文燕(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_______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务派遣公司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 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三

一、劳务派遣资质

1、行政许可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特别提醒注意的是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的,可依据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此处的劳务派遣制度如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等。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规定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二、劳务派遣用工范畴

1、用工范围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3)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用工比例

用工单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此处需要注意的一个要点是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而不是用工单位的员工,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如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若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涉税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1)增值税

《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52号)针对建安业跨省异地工程工作人员个税作出了相关规定,就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用工单位

(1)两种不同形式的税前扣除方式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40号)明确指出外聘研发人员包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的形式,将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且由劳务派遣公司实际支付给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另类的用工方式,:用人不用工、用工不用人。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而言,人是我的人(员工),但不在我这里干活;对于用工单位而言,不是我的人(员工),但在我这里干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由平等地位的商主体之间订立的,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其受《合同法》规制。

(三)名为外包,实为派遣的规制

1、是否有管理关系?

这是关键的区别,如果用工单位直接管理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受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约束,则被认定为劳务派遣,否则会被认定为劳务外包。

(2017)渝0106民初983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直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形式进行劳动。而劳务外包中,劳动者不直接受发包方管理,由承包方安排劳动时间和形式(2017)黔03民终4292、4293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最根本的区分是劳动者管理主体不同,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2、合同标的不同

(2017)渝0106民初983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购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力,标的指向“人”。而劳务外包中发包方是根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购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标的指向“事”。(2017)京0102民初8163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劳务外包服务协议约定的是完成的“工作量”,结算方式是以“工作量”来衡量,而劳务派遣协议是以人数来结算。

除了前述两点外,还要结合员工岗位的性质比如是否固定、是否长期、是否固定、用工范围、款项结算方式等予以综合确定。

对于劳务外包而言,其与正常的业务合同在税收、社保上并没有多大区别。但对于劳务派遣而言,无论是税收还是社保,有其特殊的规定。

(一)税收

1、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简言之,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对具体计税方法有选择权。如果选择一般计税,则按税率6%、全额开具专票;如果选择差额计税,则按差额、征收率5%开具专票(差额其实质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派遣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对具体计税方法也有选择权。如果选择简易计税,则按全额,征收率为3%开具专票;如果选择差额计税,按差额、征收率为5%开具专票。相较于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开票的规定,劳务外包公司开票简单多了,要不适用税率6%、要不适用征收率3%,不存在适用征收率5%的情形。

2、企业所得税

国税【2015】34号文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社保处理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这是因为劳务派遣公司和被派遣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考虑到跨地区派遣时且未设分支机构时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保的标准: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确定。这是为了规制有些派遣企业不当利用各地区的社保缴纳基数的不同,达到人为少缴社保的现象。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四

第一章

总 论

1.1公司名称

甘肃汇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2企业类型

合资企业 1.3公司负责人: 法人:

监事:

总经理: 1.4营业范围:

甘肃榆中县和平镇 1.6注册资金: 500万元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2.1.1劳务派遣的概念非特指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群和行为的宽泛的概念,它有三种含义:“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1)“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

(2)“劳务派遣”组织

“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3)“劳务派遣”型就业 “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2.2 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

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他们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趋利避害,自发地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这是劳务派遣产生、发展的根本前提。

2.2.1大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产生的主要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内积存了大量的低效率和无效率劳动力。随着企业用工制度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企业开始控制人员数量增长,并精简人员,劳务派遣成为企业避免直接冲击社会、进行正常裁员和非正常裁员的重要渠道。

随着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介绍事业的发展,逐步产生了劳务派遣的机构和功能。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由于自身就业能力比较弱,难以自谋职业、自主就业,于是,有关部门将他们组织起来,通过劳务派遣实现就业。另外,也有一些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劳动者,不满足于固定在一个正式单位中,采取了劳务派遣就业形式,以丰富自己的阅历,增加自己的收入。另外,随着大中专学生就业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毕业生也通过劳务派遣来积累工作经验,为将来就业打基础。总而言之,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劳务派遣,不但满足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需要,也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服务,体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特点。

2.3 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

2.3.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到2000年止,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重滞后。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足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如山东的做法。跨地区劳务派遣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助于一部分转移能力不足的劳动力顺利实现转移就业;二是使跨地区就业更具有确定性,避免了以往劳务输出中的盲目性;三是使转移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障。总之,跨地区劳务派遣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2.3.2 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

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目前,家政服务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办的;二是民营的;三是街道社区开办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其中,大量的是中介性质的,即公司收取双方的中介费、押金,供求双方进行交易。中介性质的家政服务对三方的风险都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小规模的公司,经常发生服务人员或客户违约的事件。劳务派遣型家政服务公司的出现解决了上述问题。

2.3.3 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

劳务派遣在我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

2.3.4 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

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首先,劳务派遣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只有当企业有用工需求,同时有资金实力、能够租赁得起劳务派遣工时,才会考虑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本身没有用工需求,或者虽然需要人,但本身用工成本比较低的企业,自然不会对劳务派遣产生需求。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起到调节作用。

总之,劳动力市场机制会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进行调节,以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我国的情况看,劳务派遣的发展有利于降低失业率,促进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从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的情况看,在全部非农就业中,正规就业的比重平均为72%,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平均为1.4%,劳务派遣占非正规就业的平均比重为5.1%。虽然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的规模比较小,但其发展速度最快,而且就业比重也相对稳定。一个国家正规部门就业比重高,劳务派遣就业的比重不一定低;相反,正规就业比重低,劳务派遣的就业比重也不一定高,关键还要看其他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发展情况。总之,一个国家劳务派遣的规模与该国的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形势、制度和文化等因素有关,不能简单地进行相互比较。

我们以世界的平均水平来推测我国劳务派遣的就业规模。2000年,我国城镇年末从业人数为21274万人,其中,单位从业人员11613万人,私营、个体业主分别为247万人和1125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分别为1021万人和1011万人(私营和个体合计3404万人)。暂且假定这些可以辩明身份的、已经登记注册的人员为正规就业,则还有6257万人不属于此列,不易辨别其就业身份,这部分人占到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29.5%。可见,我国非农正规部门就业比重略低于上述平均水平,但高于许多国家。

2.4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

目前,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经济是我国的一个新的商机,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快速发展、潜力巨大、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如下。

2.4.1地区情况

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目前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据报道,广州目前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达到120多家,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

2.4.2 行业情况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一些著名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2.4.4 从业人员情况

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2.4.5 职业情况

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估计有40多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2.4.6法律、规章建立情况

(1)地方规章(2)社会保险政策(3)人才租赁政策

第3章 建立劳务派遣机构的实施方案

3.1成立劳务公司利弊及风险分析 3.1.1成立劳务公司有利因素

(1)劳务派遣有利于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中介成功服务费等,况且现在的企业招工已从过去的零敲碎打转向批量吃进,而劳务派遣机构却恰恰提供了这种便利,给用人单位选拔职工提供了捷径。(2)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由于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所有有关劳动保障及管理风险都由派遣单位承担。如派遣员工在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就会由派遣单位出面进行调解;若员工发生工伤、怀孕、生病及其它问题,也将会由派遣单位承担经济损失,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3)劳务派遣有利于改善企业灵活的用工机制,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可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4)由于近几年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长期的用工荒,以及用工成本的大幅提升致使很多企业迁往内地办厂,富士康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因为内地有优厚的政策以及充足的劳动力,所以未来几年企业内迁将普遍存在,加之内地自主企业的日益发展,所以未来的西南地区劳务行业将大有可为。

(5)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协作关系,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被派遣人员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比较规范、合法,三者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

(1)同工不同酬,劳动者易受盘剥。一般来说派遣员工的薪资水平比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的薪资水平低20%至30%左右,这主要是用人单位由于要支付给劳务派遣机构除规定工资待遇(如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等)、社保公积金以及奖金福利待遇外,每月还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用人单位为了压缩成本,不额外增加负担,通过压低薪资水平的办法来达到目的。

(2)派遣员工的安全健康得不到保障。由于派遣就业,劳动者不直接为雇主提供劳动,而是为雇主的客户提供服务,出现了“第三者”,形成了三角形关系。这就会产生劳动者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而且由于劳务派遣员工的流动性较大,一些有毒、有害、有辐射的工种产生的职业病在短期内(如半年、一年)不易被发现,给派遣员工的身体健康留下了安全隐患,等到发病时,已找不到下家。

(3)派遣员工的职业生涯无发展。派遣员工由于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即使工作能力强、表现好也没有晋升机会,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

(4)用人单位的某些福利派遣员工享受不到。如产假、特休假、补充保险等。由于派遣员工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所以用人单位不愿为他们额外投保补充保险,而劳务派遣机构更拿不出这笔钱为派遣员工参加补充保险。

(5)派遣员工没有组织归属感,不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由于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是“二等公民”,处处受到歧视,容易造成职工的自卑心理,就会频繁离职(如苏州某一外资企业派遣员工离职率超过了百分之六十),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6)劳务行业竞争激烈,全国有上万家劳务公司,从事劳务派遣的中介工作。而劳务派遣相对是新生事物,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很多劳务公司在具体操作上有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违规操作等现象。

(7)企业用工需求随季节变化需求不同,所以劳务派遣行业也有淡季和旺季,一般情况每年1-3月和9-12月为旺季。

3.2资金情况

3.3五年规划

2012年完成劳务派遣公司的申办和筹建工作,并进行经营,力争完成200人的派遣规模。

2013年达到500人的派遣规模,实现产值750万元、利润40万元。2014年达到800人的派遣规模,实现1200万元、60万元利润。2015年达到1200人的派遣规模,实现1800万元、90万元利润。2016年达到1500人的派遣规模,实现2500万元、120万元利润。

第4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由于本项目契合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并且政府在政策法规上均给予了大力的扶持,可见本项目开发前景广阔,投资收益稳定,有长期发展向上的良好趋势,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好项目。另外,由于本项目的运营成本不高,因此抗风险能力较强,项目实施后,完全可以获得预期收益。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五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________岗位,__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__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六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员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员工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八、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七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律师解答:一般来讲,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留用原劳务工,可以采取主体变更,需要劳务工主动与原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然后重新和新的劳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不需要赔偿工人,但不好操作。有一点要注意,最初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是否对继续使用已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员工有过相关约定。

如果不想留用,一定是要支付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了具体规定。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要求,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工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工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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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八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据(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劳动者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乙方及劳动者本人。

如因乙方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因劳动者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

8、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死亡且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死亡劳动者的亲属。

9、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办理各类保险的缴费及对应待遇享受。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材料。如劳动者对甲方的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知道工伤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政策规定负责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退工人员的再次派遣和再就业工作。

6、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手续。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8、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管理费用。

9、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1)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劳动者的每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劳务费的工资部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将劳动者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将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给劳动者,甲方应提供工资发放凭据给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其社会保险缴纳由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劳动者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数最低标准。国家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调整,乙方应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新的规定数额承担。

(2)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当月20日前将当月的社保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与参保种类、参保基数、参保时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发工资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划转社保费后,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于当月20日前将下月退工人员名单告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时提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封存或转移手续。

3、劳务管理费的计算支付

甲方每月应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服务情况,按照___元的标准计算劳务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4、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或甲方在代发劳动者工资报酬时代扣。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甲方制定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应当及时送乙方备存。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的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劳动者索要或要求劳动者向其提供。

3、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当与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劳动者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劳动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退回甲方的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劳动者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劳动者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劳动者的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劳动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缴纳或欠款派遣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的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6、上述条款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的,甲乙双方相互免责。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条件

1、本协议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协议解除条件:

(1)如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的,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劳动者的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政策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九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另: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法26条第2款;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以下为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表格报送市局:所需步骤仅供您参考,所有手续相关部门操作。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

至此所有证件办理结束,您交纳办理费用后领取所有相关证件,然后前往您就近银行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相关部门提供办理此业务的详细资料和步骤)

后续手续流程:(后续流程共6项,均在税务所完成,所有手续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和完成)

6.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根据您公司所需的发票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申请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篇十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 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

第二十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条 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七)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公司及时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 派遣员工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