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安全工作年终总结

小编:曹czj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航运公司安全工作年终总结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船舶技术设备状况和人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和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

本规则不适用于从事营业性运输以外的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各港务(航)监督负责对进出本港的中国籍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对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批准的港务监督实施。

第四条 适用本规则的中国籍船舶必须配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并应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用完应在船上保存一年。《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由港务(航)监督机关核发。

外国籍船舶,应在办理进港查验手续时出示《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二章 检 查

第五条 对船舶的安全检查,于船舶在港口停泊或作业期间进行。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对中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我国认可的有关国际公约为依据;对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为依据。

(一)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船员及其配备;

(三)救生设备;

(四)消防设备;

(五)事故预防;

(六)一般安全设施;

(七)报警设施;

(八)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九)载重线要求;

(十)系泊设施;

(十一)推进和辅助机械;

(十二)航行设备;

(十三)无线电设备;

(十四)防污染设备;

(十五)液货装载设施;

(十六)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向船方出示检查工作证件。船长(驾长)应如实报告船舶的安全状况,并指派有关船员陪同检查。陪同检查的船员应按检查人员的要求,调试和操纵有关设备,回答有关问题。

第九条 对中国籍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应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填写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并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注明所查项目、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一份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一份由港务(航)监督存查。

第十条 对外国籍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应签发《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船长,一份由港务监督存查并视情况将其副本送交船旗国主管当局和国际海事组织。

(二)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

(三)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

(四)被举报低于标准要求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指定需要检查的。

第三章 处 理

第十二条 船舶必须按照《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或《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予以纠正和改善,并申请复查。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要求船舶在指定港口纠正缺陷的,船舶在离开指定港口前应当纠正。指定港口为中国港口的,船舶应在离港前申请复查;指定港口为外国港口的,中国籍船舶应在抵达中国第一港口时申请复查。

第十四条 船舶存在的缺陷危及船舶、船员及旅客和水上交通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检查的港务(航)监督签发《禁止离港通知书》,禁止船舶离港。

第十五条 被禁止离港的船舶在纠正缺陷后,经执行检查的港务(航)监督复查合格,报经原批准禁止离港的机关同意,签发《解除禁止离港通知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一)拒绝或阻挠安全检查;

(二)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

(五)未按要求申请复查。

第十七条 中国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的,港务(航)监督对违法船舶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成限期改正。

第十八条 各港务(航)监督及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认真实施检查。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由上一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检查人员应当运用良好的专业知识对船舶存在的缺陷作出判断并进行处理,避免对船舶造成不适当延误。

船方认为作出禁止船舶离港处理不适当的,可以向上级港务(航)监督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船舶因存在缺陷按要求需在纠正后申请复查的,应按规定交纳复查费用并负担相应的交通费用。

第二十一条 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下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下内河船舶的安全检查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船舶安全检查所使用的记录簿、报告书及通知书等文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的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保障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确保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并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保持船岸之间的有效联系。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确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并指定本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具有适任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公司兼职。

第八条航运公司应当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第九条航运公司应当确定船长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规范安全与防污染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安全与防污染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提高对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一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二条  航运公司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航区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岸基、船岸和船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训练演习。

第十三条中国籍船舶发生事故、重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航运公司应当尽快向船籍港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可以将其所属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其他航运公司。

(二)本规定所有有关安全与防污染的责任和义务由受托方独立承担;

(五)委托方船舶的船员配备和调动、船舶及设备维护、应急反应等方面应当服从受托方的指令。

委托方、受托方应当将双方及其船舶的详细情况及船舶管理协议报受托方所在地和船籍港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性。

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的范围,由交通部公布。

(一)制定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程;

(三)有效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四)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鼓励第十五条规定范围外的航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体系经过审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航运公司签发相应的安全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以下简称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对符合条件的船舶签发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审核、发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的审核发证规则和审核发证程序执行。

第二十条经过初次审核,对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航运公司,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签发有效期为5年的符合证明。

第二十一条船舶应当保存一份符合证明的副本,船舶所持符合证明副本中载明的船舶种类应当覆盖该船舶。

第二十二条经过初次审核,船上的管理及操作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船舶签发有效期为5年的安全管理证书。

第二十三条航运公司应当在符合证明的周年日前3个月内申请年度审核,船舶应当在安全管理证书第二和第三个周年日期内申请中间审核。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年度审核、中间审核的结论决定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第二十四条新成立的航运公司或者对原符合证明增加船种的航运公司应当申请临时审核。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发给有效期为12个月的临时符合证明。

新建造船舶投入营运前或者航运公司新承担对某一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或者船舶更换国籍的,航运公司应当为船舶申请临时审核,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发给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特殊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对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期展期6个月。

航运公司应当在临时符合证明、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申请初次审核。

第二十五条航运公司应当在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换证审核;通过审核的,签发新的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新签发的符合证明或者安全管理证书自原证书的届满之日起算,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六条在年度审核或者换证审核中,发现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有大量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在相应审核的6个月后实施跟踪审核。

航运公司所管理的船舶出现发生重大事故、连续发生事故、多次被滞留等情况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实施附加审核。

第二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在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应当要求航运公司限期改正,并按时指派审核人员验证航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第二十八条符合证明、临时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和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格式并统一制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航运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妨碍或者阻挠。

第三十条航运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航运公司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第三十一条航运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航运公司应当办理符合证明而未办理的,或者航运公司、船舶不再符合签发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条件的,应当责令航运公司、船舶立即改正。船舶不按照要求改正的,对船舶可以采取责令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禁止进出港口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作出许可决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航运公司未按照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要求申请审核,或者审核发现有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应当注销符合证明、临时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如果注销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所有相关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也应当注销。

第三十三条作出许可决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航运公司未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出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采取纠正措施的,应当注销符合证明或者安全管理证书。

第三十四条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审核、发证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有关审核人员违反本规定以及相应的审核发证规则和程序的,由有关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审核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

(一)航运公司:是指承担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和义务的航运企业,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和光船承租人。

(二)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航运公司人员有效执行航运公司安全和防污染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三)符合证明:是指签发给航运公司,表明该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

(四)安全管理证书:是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航运公司和船上管理已经按照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证明文件。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重大事项:是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发生体系文件改版,体系内重大人事及机构变动,体系内船舶数量和种类变动,航运公司内部审核、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发现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况。

(六)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是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情况。

(七)重大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是指对人员或者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者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事项或者情况,包括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有关要求。

(八)周年日:是指符合证明和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航运公司安全工作年终总结篇二

我公司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但今年四月份发生了一起冒顶事故,死亡一人,事故发生后,全矿职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照学习,特别是对安监科人员作了深刻的教育,认真总结,自我反省,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与各采区签订了采区负责人、安全员、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实行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有效提高了各采区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建立安全员考核制度,每月对公司分管采区安全员进行考核,对当月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全公司通报。

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是企业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保证安全生产,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只有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才能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年共培训教育856人次,以加市煤管局安全教育培训30多人次,每星期五下午召开安全座谈会,反馈一星期的各采区主要安全工作情况,针对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安全员的业务水平及求实精神,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同时,还采取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每次安全检查后,全矿检查的安全隐患给予在武平县长源公司简报上刊出,从而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

1、健全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

2、结合煤矿《百日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了《隐患排查制度》,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管理。

3、是根据国家要求,结合矿井建设实际情况,我矿已落实制定了《领导现场带班规定》的各项配套制度,当天带班下井带班领导姓名,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带班下井重点是现场检查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通风工、放炮员等重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做好记录、建档备查。切实加强了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安全隐患。

4、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管理,必须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作为贯穿于安全生产的一条主线。为此我们狠抓了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了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1、积极配合省、市、县上级各部门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监督落实,并深入一线配合各采区整改。

2、矿规定13日、14日、28日、29日为安全检查日,并在29日下午召开全矿安全例会,各采区负责人及安全员一同参加,针对检查的隐患情况及时落实整改。

3、按照“四定”和“三不生产”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共查出隐患698条,下发整改通知单138份,“三违”人次96次,停产整改工作面2个,整改率达99.9%以上。

1、工人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工人技术素质难以提高。2、矿分管采区安全员与采区沟通少(尤其是在工作面与工班长缺少交流,工作方法有必要改进),存在管理不到位和脱节,出现隐患整改不力,反“三违”力度不足现象。

3、先进班组评选活动次数少。

4、矿安全员考核力度不足,激励性不够强,工作主动性较差,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

1、加强现场管理,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力求当班整改,重大隐患跟班整改。

2、制定适用培训教材和考核试卷,以确保工人上岗前的培训质量,并杜绝培训敷衍了事现象。确实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先进班组的评选问题,拟制定专门的考核评分的标准并结合分管人员平时反馈情况予以综合考评。

4、实行责任包干制考核办法,亦即把每月检查所发现的“三违”情况和矿分管理人员及各片区负责人、安全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以进一步提高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并加强“反三违”力度,而对于严重“三违”现象,除予以重罚外,还必须停工检讨或参加强制性安全学习和短期培训。

5、定期组织公司安全员、采区安全员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提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航运公司安全工作年终总结篇三

物业工作主要有日常报修,投诉处理,收费,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蚊虫、老鼠的消杀。有学习培训,上级部门检查等。催缴管理费及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问题项目的整改是管理处20xx年度的主要工作,经过与物业公司各个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下大部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办公室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工作千头万绪,有书文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需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

第一,物业管理员工作对我而言是一个新岗位。许多工作都要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

第三,向领导提供有效的决策数据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四,和部门领导及公司员工间的沟通有待加强。

第一,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房产业知识和相关物业法律法规的知识。

第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有效形成团结一致,群策群力的氛围。

第三,向领导提供有效数据。

“不积蛙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xx,收获了成功,经历了困难,感受了启迪。20xx我会一如既往,载着百倍的信心和努力驶向新的一年,最后预祝xx物业公司日益壮大,祝全体同事工作顺利,平安幸福!

航运公司安全工作年终总结篇四

把安全工作和奖金挂钩,对出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车间或个人进行一定金额的处罚,极大地促进了车间安全管理,使职工认识到由于自己的违章行为可使整个车间、全体职工都受到损失,增强了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意识,提高了职工对安全的关注程度和遵章守纪的意识,使我厂的安全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针对我厂的三台抓管机,我们基层hse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持证情况、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的各种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并在冬季来临之前督促司机及时进行入冬前的换季保养及保温工作,切实保证了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教育并要求驾驶私家车的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带,在雨天、雾天、及路面有冰雪的天气,尽量乘坐班车上下班,确保人身安全。使驾驶人员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从而使交通安全得到保障。

2、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制,主管领导在主抓全面的同时,对各项工作都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干部承包班组制度,对各班组出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有关部门尽快给于解决。成立港西油管厂领导检查小组,领导小组每周对各车间班组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向所在班组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验收。成立港西油管厂领导小组会,在公司分公司下达文件后及时召开小组会,研究部署各项工作。

3、认真做好消防工作各车间都配备了所需数量的灭火器,并在关键岗位及场所配置了火灾应急所需的设备设施。为了确保冬季消防安全,我厂组织人员在国庆期间对厂区内的所有杂草进行了清除,从而消灭了火险隐患。组织员工进行了消防演习,提高了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1、对外来施工人员加强监管,及时教育,跟踪检查,经常在现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规范了他们的很多不安全行为,如违章用火、用电、登高作业等,避免了一些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hse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及时组织特种设备人员进行学习,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三次安全培训和一次标准化宣贯,重点培训与各岗位相关的标准。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了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及qhse知识的培训,并有考核,确保了培训的内容适应实际岗位需求。充分利用周一安全会、班前讲话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有效促进各岗位员工素质的全面提高。督促员工进行自学,学习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等。并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害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有关知识进行考试,以促进员工自学的积极性。在全厂员工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3、利用工作之余集中全场人员进行安全的学习、讨论,学习各个车间及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学习材料,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分析讨论近期国内外各类事故案例,举一反三,结合公司实际查找问题并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另外根据季节性特点,并结合本厂实际生产情况及上周存在问题等,对下周须注意事项进行全面分析和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了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

航运公司安全工作年终总结篇五

1.安全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东煤棚改项目4月8日正式开工,先后经历了基础桩开挖、破桩头、清理桩头、基槽清理、补桩、基础砼施工、防水施工、基础钢筋制作、基础钢筋绑扎等工序,在施工过程中,结合项目工程进展情况,项目部先后建立健全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危险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出入门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生活区及宿舍文明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违规处罚规定》等安全制度。

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安全月活动主题,深化隐患治理,强化基础管理,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在项目领导的带领下,严格按《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资料规程》要求,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报审手续报监理审批。建立和完善的方案有:《塔吊基础方案》、《塔吊安拆方案》、《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落地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安拆方案》、《临时用电方案》、《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

先后建立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消防专项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防高空坠落专项方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保卫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冬施消防应急预案》,相继组建了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应急救援人员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牌悬挂到作业场所,形成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3.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资料,做到符合安监站检查要求

这一年以来,根据安全资料检查要求,相继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完善了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安全目标考核记录。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验收资料,《模板安装验收表》、《模板拆除监控记录》、《悬挑脚手架验收表》、《落地脚手架验收表》《悬挑钢平台验收表》、《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等资料,完善了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建立了劳务人员信息资料,完善了劳务人员进厂教育资料。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施工氛围,创建安全文明优秀工地。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时,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例如:安全“五个一”活动、按要求设置了五牌两图,在劳务生活区、项目办公区设置和张贴了卫生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在主要区域配置放置了垃圾箱,用以美化现场卫生环境。在现场显著部位、安全重点防控部位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条幅,增加现场安全活动气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警示和教育效果。

5、根据现场消防安全要求按部位、按区域设置和配备了消防器材,并在主要消防区域张贴灭火器使用方法图牌,定期对消防器材有效性进行检查。

6、通过每日安全巡视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把安全宣传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抓“三违”的突击检查活动,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行动,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注重实际效果;每日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每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以相片的形式逐项记录,并于当日就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将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隐患通知劳务队,便于消除隐患。

7、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迎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莅临检查和指导9月至11月期间,东山项目先后接待了质检站、安监站、城建执法大队、环保局、东煤集团公司、六建集团公司、环保局等多个单位的多次巡回检查,圆满完成了接待和检查工作。

每次检查均从实际出发,从现场整理、卫生清理、施工现场布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通过每次的安排布置,从中也吸取了不少管理的经验,管理并不是应对,而是从开始就应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按企业文化标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只要用心做到了,不再担心被外单位一次次的验证。这是我项目部后期加强管理的重点,将“应对”转化为积极的“完善”。

通过外单位的多次检查,就提出的问题、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项目部有针对性的逐一进行了分析,就安全管理中存在共性的部分,制定严密措施,一杆到底进行治理,确保同样的问题一性整改完善到位。通过政府部门、外单位的反复检查,从问题中反醒和提高,逐步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1.一年的安全员工作生涯,确实感到自己工作中专业知识的欠缺,从不懂、不适应逐步到渐渐入门,逐渐了解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安全员自身的职责的重要性,由此所感岗位压力巨大。

2.一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深感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消除协调过程中不易。施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通知劳务负责人、劳务现场管理人后,整改、消除隐患的力度基本等于零,对于安全员善意的警告、提醒,劳务队根本不能够正视,何谈得上重视,隐患随时存在,安全员发生的隐患可能仅是重多隐患的一小部分,外架搭设进度滞后,通往操作层的外架均不能提前设置,每个工人上下都从外架上爬上爬下,尤其是晚上上下操作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楼内临边洞口防护,从混凝土浇筑拆模后,就现场口头提醒劳务队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所有劳务管理人员答应组织人员整改,但迟迟不能落实,人员组织不到位,洞口仍不封闭,直至施工至十六七层了,一二层防护还不到位。种种问题,归结到一起,无法有效解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责任人,责任人逐级落实不下去,说明整个安全管理环节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

可见劳务负责人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未放在第一位,第一看重的是生产进度,第二看重的是成本,对于少安排一个工人做防护就省一个工,成本观念盖过了安全观念。最后一个才看重安全,而且是出了安全事故后才能下意识地警醒一次,事故过后对于安全管理又持漠视的态度。

3.安全管理不提倡处罚,但并不排除处罚。安全处罚执行不下去,安全管理工作就不能被提到重视的程度。我始终认为处罚劳务队不是件好事,出来打工赚点钱都不容易,我也理解。但是如果存在安全问题,是劳务队本职内应整改和消除隐患的,劳务队必须按要求设置和落实安全防护设置,因为你已经拿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你已经拿了安全防护费用,拿了钱不做防护,不按要求做防护,提醒和警告后仍不落实,就必须处罚。处罚不下去,安全隐患不消除,事故发生机率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1.针对专业知识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将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悬挑外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塔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运行等方面作为提升专业能力方向。

2.严格按规范要求完善各项安全资料,确保现场施工进度与资料同步,避免被动挨打的局面。

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施工作业和违章行为的检查。

4.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的检查力度,监督劳务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5.加大劳务宿舍用电、防火监督检查的频次,加强上班期间劳务宿舍的间歇性检查,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6.按要求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