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4篇(实用)

小编:文锋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篇一

第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工作时间: 当月天数-2天,每天12小时;劳动报酬:月薪元/月;全勤奖 元/月;津贴元/月;工龄工资元/月;加班费:责任制工资,以上工资已含加班费,不另计加班费。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场所及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

第三条甲方有权利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加以完善,上述规章制度向乙方公示后即可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乙方除为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之目的,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期满之后,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将其用于其它可能损害甲方权益的用途。(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营业秘密、财务信息等)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为全职,本合同期限内,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甲方安排以外的任何工作,包括有偿和无偿的。

第六条乙方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期满后,均不得引发、教唆、诱惑甲方的其他职员工离职或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期满后,均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第八条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的培训和研修,乙方在试用期满后的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内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以剩余的服务期按日计算,向甲方进行培训费用的赔偿,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依据培训合同规定,培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责任: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不违返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损害第三者有利益,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年 月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篇二

<

出问题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为,例如人身攻击、到公司捣乱等等,这样只会使对方有机会抓住你的把柄。

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利用机会搜集对自己相关的证据!例如,保留以下可以证明自己曾在此工作的物证: 1).工作服、工作证等

2).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等 3).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些证据将黑心老板绳之以法了!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应缴社保费而未缴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篇三

职工姓名:(基本信息)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______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___法人代表与________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及使用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

(二)使用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一)本企业实行____小时工作制和______休制。

(二)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企业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三)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_______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四)本企业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企业的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二)企业的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四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二)职工的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第五条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一)转正后工资: 元。试用期间,工资按照转正后工资的百分之___支付。

(二)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5.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五)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六)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3.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4.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5.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七)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2.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第六条其他

(一)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职工:(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完整版篇四

“同工同酬”的“酬”是否包含奖金?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岗位?跨地区劳务派遣如何计算最低工资?昨天,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转发了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网站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一个月之际举行的在线访谈内容。据了解,“同工同酬”的“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务派遣只适用于3类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跨地区劳务派遣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同工同酬”的“酬”指劳动报酬总额

《修正案》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者普遍关心:“同工同酬”的“酬”包括哪些组成部分?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是否可以基本工资部分“同酬”,但奖金、补贴等差异处理?

据介绍,“同工同酬”的“酬”指的是劳动报酬,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奖金也应该实行同样的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岗位?企业能否继续使用新法实施前已经招聘的派遣员工?据了解,针对目前滥用劳务派遣行为,《修正案》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而企业对于新规实施前招聘的派遣员工,符合同工同酬、工作岗位“三性”和派遣用工比例规定的,可以继续派遣。

跨地区派遣执行所在地标准

假如一名员工与广州一家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被派到深圳工作,他是该按广州还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待遇?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在哪里投诉?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因此,该员工在深圳工作,那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就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即现行的每个月1600元。如果发生拖欠工资等劳动纠纷,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在用工所在地即深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