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庭自查自纠报告 法院自查报告3篇(精选)

小编:文锋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庭自查自纠报告 法院自查报告篇一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设立在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庭后的帮教工作。多年来,少年法庭为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和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同时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多年来,xxxx法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个有力的运作机制。一是抽取精干力量在刑庭组建少年法庭。该院在审判力量紧缺的情况下,专门抽调了三名年富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又热爱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同志,组成少年法庭,同时选任知识面广、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善于做失足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并且相对稳定;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少年法庭办案规程》、《少年法庭职责》、《少年审判刑事案件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使少年审判日趋规范化;三是多方协调精选人民陪审员,通过跟人大、政府协调,专门从全县不同层面精心挑选出威望高、工作负责的同志,经过培训、人大任命、宣誓等程序,担任少年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腿长、面广”的作用,扩大帮教效果;四是后勤保障有力,在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活动和对陷入困境青少年的法律帮助活动,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二、用爱心贯彻整个庭审,突出庭审效果。 “让庭审充满爱心,用爱心挽救心灵”,xxxx法院少年法庭用一次次充满爱心的庭审挽救了一个个残缺的心灵。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内威严的审判环境而产生的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临朐法院专门部署了圆桌式审判庭作为未成年人审判专用法庭。在庭审中,真正做到用心去召唤,用诚去感化、用情去敲打、用爱去温暖,使审判工作充满热心、真心和爱心。

一是注意法庭气氛、用语等,以使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接受审判,增强改造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在审判中,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少年犯出发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特殊作用,提高庭审艺术。具体做到 “三个教育”,一是当庭教育。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状况和心理状态,注重缓和法庭气氛,对未成年被告人不使用戒具,设立座位,发问时语言声调平缓,但又不失严肃,语言准确,通俗易懂。通过调查、辩论,对证据确凿的少年被告人,全部进行当庭教育,并且在宣判后,组织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和亲情教育,强化庭审教育的效果;二是休庭教育。在休庭时,有意识地让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与在押的未成年被告人见面,让他们加强沟通、消除隔阂,并趁热打铁,加深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三是书面教育。在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决书中,充分体现少年审判的特点,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政策,让未成年被告人真正理解和领会法院教育、挽救他们的目的,使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三是做好宣判后的答疑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案件的疑问,消除他们的疑惑,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尽快走出迷茫,也有利于法定代理人协助法院做好帮教工作。

三、灵活运用帮教手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xxxx法院少年法庭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作用,做好协调帮教工作。具体做到“三个主动”:1、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被捕后的想法,并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对其进行初步的“启蒙”教育,努力使其稳定情绪,认识犯罪,增强接受处罚的承受能力。2、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见面。把被告人犯罪的不良经历、家庭有关情况和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其态度了解清楚,以制定较为稳妥的庭审方案,找准帮教感化点。3、主动与其单位和学校见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原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年来,该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利用以案讲法,多次到学校、村庄和街道搞司法辅导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有效地防止了少年犯的重新犯罪。

四、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准确量刑,适用刑罚时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审理的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体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惯犯以及平时表现、有无悔罪表现等,从而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

五、加大调研宣传力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安排专人负责调研宣传工作,坚持典型案例宣传。每年都结合一批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犯罪的主观根源,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法律,就案说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教育青少年,最大限度地拓宽了少年法庭的审判职能,对少年犯延伸跟踪教育,使他们改造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六、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坚持“一体化”工作体系,确保维权工作经常化、持久化

“要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是关键。”这是临朐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的共识。为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将更多的目光落到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

一是主动与公、检、司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调,建立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一体化”运作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积极解决未成年人罪犯的复工、复学和就业问题,对特别困难的予以经济救助,消除再犯因素,形成公、检、法、司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局面;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当地看守所、司法局、关工委、少管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罪犯,协助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回访;三是坚持庭校共建,与辖区内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经验丰富的青少年案件审判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先后在10所学校开设“法律讲堂”,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并开展课后谈心。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采取帮教和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学生向犯罪边缘滑落。

七、今后的打算

一是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对他们的教育更具人性化、理性化,贴近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反映基层民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隐患,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审判、帮教工作更科学、更合理,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我院已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细则》,下一步将按照该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

二是加大调研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向兄弟法院学习,积极探索少年审判的新路子。

法庭自查自纠报告 法院自查报告篇二

自查报告

xxxx庭长—xxx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腐败。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

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法庭自查自纠报告 法院自查报告篇三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自查报告

xxxxx法院少年法庭设立在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庭后的帮教工作。多年来,少年法庭为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和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同时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多年来,xxxx法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法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个有力的运作机制。一是抽取精干力量在刑庭组建少年法庭。该院在审判力量紧缺的情况下,专门抽调了三名年富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又热爱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同志,组成少年法庭,同时选任知识面广、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善于做失足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并且相对稳定;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少年法庭办案规程》、《少年法庭职责》、《少年审判刑事案件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使少年审判日趋规范化;三是多方协调精选人民陪审员,通过跟人大、政府协调,专门从全县不同层面精心挑选出威望高、工作负责的同志,经过培训、人大任命、宣誓等程序,担任少年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腿长、面广”的作用,扩大帮教效果;四是后勤保障有力,在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开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活动和对陷入困境青少年的法律帮助活动,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二、用爱心贯彻整个庭审,突出庭审效果。 “让庭审充满爱心,用爱心挽救心灵”,xxxx法院少年法庭用一次次充满爱心的庭审挽救了一个个残缺的心灵。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内威严的审判环境而产生的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临朐法院专门部署了圆桌式审判庭作为未成年人审判专用法庭。在庭审中,真正做到用心去召唤,用诚去感化、用情去敲打、用爱去温暖,使审判工作充满热心、真心和爱心。

一是注意法庭气氛、用语等,以使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接受审判,增强改造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在审判中,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少年犯出发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特殊作用,提高庭审艺术。具体做到 “三个教育”,一是当庭教育。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状况和心理状态,注重缓和法庭气氛,对未成年被告人不使用戒具,设立座位,发问时语言声调平缓,但又不失严肃,语言准确,通俗易懂。通过调查、辩论,对证据确凿的少年被告人,全部进行当庭教育,并且在宣判后,组织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和亲情教育,强化庭审教育的效果;二是休庭教育。在休庭时,有意识地让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与在押的未成年被告人见面,让他们加强沟通、消除隔阂,并趁热打铁,加深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三是书面教育。在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决书中,充分体现少年审判的特点,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政策,让未成年被告人真正理解和领会法院教育、挽救他们的目的,使之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三是做好宣判后的答疑工作,耐心、细致地解答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案件的疑问,消除他们的疑惑,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尽快走出迷茫,也有利于法定代理人协助法院做好帮教工作。

三、灵活运用帮教手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xxxx法院少年法庭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作用,做好协调帮教工作。具体做到“三个主动”:

1、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向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被捕后的想法,并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对其进行初步的“启蒙”教育,努力使其稳定情绪,认识犯罪,增强接受处罚的承受能力。

2、主动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见面。把被告人犯罪的不良经历、家庭有关情况和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其态度了解清楚,以制定较为稳妥的庭审方案,找准帮教感化点。

3、主动与其单位和学校见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原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作出正确的判决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年来,该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利用以案讲法,多次到学校、村庄和街道搞司法辅导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有效地防止了少年犯的重新犯罪。

四、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准确量刑,适用刑罚时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审理的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具体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惯犯以及平时表现、有无悔罪表现等,从而掌握好从轻、减轻的幅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

五、加大调研宣传力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安排专人负责调研宣传工作,坚持典型案例宣传。每年都结合一批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犯罪的主观根源,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法律,就案说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教育青少年,最大限度地拓宽了少年法庭的审判职能,对少年犯延伸跟踪教育,使他们改造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六、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坚持“一体化”工作体系,确保维权工作经常化、持久化

“要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是关键。”这是临朐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的共识。为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将更多的目光落到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

一是主动与公、检、司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协调,建立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一体化”运作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优势,积极解决未成年人罪犯的复工、复学和就业问题,对特别困难的予以经济救助,消除再犯因素,形成公、检、法、司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局面;二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当地看守所、司法局、关工委、少管所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罪犯,协助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回访;三是坚持庭校共建,与辖区内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经验丰富的青少年案件审判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先后在10所学校开设“法律讲堂”,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并开展课后谈心。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采取帮教和预防措施,防止问题学生向犯罪边缘滑落。

七、今后的打算

一是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为深入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对他们的教育更具人性化、理性化,贴近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反映基层民众的呼声,及时发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隐患,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审判、帮教工作更科学、更合理,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我院已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细则》,下一步将按照该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

二是加大调研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向兄弟法院学习,积极探索少年审判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