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通用18篇)

小编:JQ文豪

公司需要注重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战略调整和业务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规经营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单据应是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并填写齐全。具体包括:(1)填制凭证的日期;(2)客户名称应填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样;(3)商品名称应填写清楚、明了,有具体型号的应要求对方填写;(4)金额大小写应相符并填写清楚,不能改动;(5)单据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章。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

第二条、报销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报销单据有错误的,将退回经办人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三条、预借款项必须书面写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细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按照财务制度审核所借款项是否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内且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款项由财务经理签字,预算外的款项由财务总监签字方可预借。

第四条、临时借款(包括出差借款)应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财务予以销帐,多退少补,前款未销的,不予再次借款。(长期出差在外的人员应该在月底前将一个月的票据整理好按时寄回公司。)一个月仍没有报帐的,财务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经办人领取支票时应在支票领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签字,预先领取支票的应提供收款人全称及确切金额,否则不予签发。原则上应先取得发票后领用支票,特殊情况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一周内取得发票到财务部报帐。如果确实金额不能确定,经财务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以开出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但必须填写对方单位,并封上上限金额)。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报销时需附有费用明细说明,列明所请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单笔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工程人员在工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不予报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发生,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经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予以报销,否则费用自负。

第八条、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应尽量使用公司车辆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在出发前填写出租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在报销时,需将申请单附在车票后。

第九条、手机费用报销必须使用电信营业厅电脑打印的话费专用发票,手机号码必须是员工联系表上记录的号码,否则一律不可报销。当月话费次月报销,一个月只报销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员,如果确有困难无法更换可以打印手机话费专用发票的,请及时告知财务部。

第十条、总部的大客户部每月执行包括过桥费、汽油费和停车费在内的300元标准车补。

第十一条、公司司机报销停车、过路等用车费用时,必须在票据后注明与何人前往、何时去何地办何事。

使用公司的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一律自负。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财务部汇款记录对应每笔汇款报销异地提款手续费,员工报销时应在发票后注明公司汇款项日期。

第十三条、公司的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责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车维修费、保养费、加油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综合办统一报销,其他任何部门没有报销权。对于非公原因产生的汽车费用,公司一律不负担。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由综合办负责统一购买和日常保管、维修、管理。具体规定参照综合办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各项费用的领取和报销均要按公司规定格式填写计划和粘贴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六条、报销程序: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实现销售需开具发票的,原则上应先取得支票后开具发票。如须先开具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当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时交回支票的,应在当天交回发票,便于财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

第十八条、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支付对方发票,按上一条难以操作,则业务人员说明原因,并报财务经理同意,可以预先拿发票,但业务人员将发票交给客户时,应要求客户出具收到发票的证明。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各部门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凭单交到财务部,周四下午办理报销业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办事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__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

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

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

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

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

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数量;(五)单价;(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具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

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

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

主要凭证有:(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

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

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

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

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

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

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

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

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

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

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

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

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

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

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

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

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

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经理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

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

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

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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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规范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管理工作。

2、出纳人员要与明细账、总账的工作分离。

做好会计内部监督。

3、财务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4、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5、仓库保管员配合会计人员,定期盘点,制入库单和出库单。

认真记录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商品的规格、数量、金额。

及原材料、包装物等因特殊原因毁损的数量金额。

6、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出具财务报表报送总经理,包括月报、季报、年报。

并及时向总经理反应公司运营状况。

二、资金、现金、费用管理1、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2、所有员工(包括总经理)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挂账。

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3、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4、出纳每天都要记录公司收支,记录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5、业务员发样品时每种样品不得超过10袋。

三、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四、合同签订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上应注明收款和付款时间,并注上若不按时付款则罚货款的的百分之几的货款。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权处理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工厂涉及固定资产,经营状况,损益类收入,战略决策等重大的与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均必须向董事长和股东汇报。

第三条 货款管理:对涉及销售收款,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现款,一律由工厂收回;开展销售业务应将赊销和现销分离开来,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必须在销售前办理审批手续;工厂负责方(工厂销售方)无权收回任何货款。

第四条 付款管理:每月5日前把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报总公司,向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由公司财务审核确认。对于工厂外购原材料,统一由工厂财务审核,厂长签字确认后付款。

第五条 业务结算方式

(1)工厂自行接单生产的按实际创利计算。若是公司下单,一般情况下,工厂销售价格下降10%;特殊情况下,可能下浮比例大于10%,届时另行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需提供"月份材料采购数量金额明细表"、"月份(所有材料)应付帐款金额明细表"、"供应商对帐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报总公司审查。

第七条 供应商送货单和工厂原材料仓库的入库单进行单价、数量、金额的一一核对,由采购、原材料仓库核实后填表连同供应商对帐单报工厂财务;采购以本月采购情况统计表,原材料库以类别材料入库明细表反映。

第八条 原材料库需提供"月份原材料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仓库盘点表"。

第九条 原材料出库必须开领料单,月末编制原材料出库明细表,车间编制原材料领用明细表,两个部门数量必须核对无误。

第十条 生产车间需提供"月份原材料领用明细表"、"月份成品入库明细表"、"月份车间物料盘点表(按工序流程)"。

第十一条 车间每月应编制原材料主料运营情况表,车间的原材料领用数量加上上月车间盘点数量必须等于本月盘存数量加上本月入库成品数量,车间编制的本月成品入库数量表与成品仓库编制的成品入库明细表必须相等。

第十二条 成品仓库需提供"月份成品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仓盘点表".

第十四条 销售部门需提供"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应收帐款明细表"、"月份客户对账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

第十五条 销售部门月底编制"客户销售情况明细表",销售数量和出库数量核对一致,销售金额与客户对账单金额核对一致。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七)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八)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九)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x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败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敬岗爱业,不做有损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服务意识。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综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特制订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到财务借款。(无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不得办理借款)。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或报销后,会计方可将借款单交还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暂无出差事宜,标准待定。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现金或支票),部门,借款理由,所借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到财务借款。(无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不得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电话批准同意,方可办理借款。但次日须补办审批手续。)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生产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办公用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要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当月报销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终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资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及开具收据。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审批报销单,原始发票付报销单后面,写明实际发生的费用事由,明细,金额,经手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复核,方可报销。报销手续采取谁经手谁报销。单笔报销,不得多次合计报销。因银行对库存现金的控制,财务库存现金不足时,先在财务登记报销计划,由财务通知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到财务部复合方可报销。

1、为便于及时计算工资,每月月底最后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门将考勤表经职工签字认可,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交财务计算工资,误期各部门自行负责。

2、每月职工加班的要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做加班工资表,未经审核审批的不得计付加班工资,隔月未报按放弃加班处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的名单发财务。每月人员进出变得应向财务报出清单,以便财务核对在职人员工资。如考勤表有职工考勤名单而无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人员变动名单的,财务当月不计算工资,核对后补。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账和总账。端正服务态度,做好服务工作。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和税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款、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所有费用报销,借款等资金流动,应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或付款。端正服务态度,做好服务工作,对报销人员报销事宜等做好认真的解释工作。

5、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6、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7、完成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2、以上各帐簿由公司总账会计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累计。

此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

,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 支票领用单 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第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括: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须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底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留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准确。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及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及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及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晰。

5.2.3.2物业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及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根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安排,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3.1包括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主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须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结清代收款项。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须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须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物业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