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大全(16篇)

小编:影墨

工作方案的编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目标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参考范文的基础上,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拓展,使工作方案更贴近实际。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各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消除和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10、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1、租赁单位或用户是否按约定生产经营,是否有违章用电、用水、用燃气等现象;

12、局管理的房产是否安全可靠。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管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分管处(室)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活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分管处(室)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积极采取相关企业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严防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并要加快整改步伐,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充分发挥隐患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安全隐患彻底整改。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__〕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__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安监综〔20__〕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__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__年被列为县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县政府[20__]52号文件精神,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我镇各安全生产行业内的各类隐患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下面分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水利(塘、库、堰)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食品药品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段监管的企业和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四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建筑消防、场镇人口集中点等方面安全检查。

第五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用电及线路、天然气及管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从6月20日至9月2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镇工作小组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企业和业主开展自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至8月31日)。

镇五个检查组,全面检查本镇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回头君”,建立长效制度(9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企业、业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建立考核机制。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特别防护期的通知》(湛安〔20xx〕3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为规范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湛江市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渔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确保渔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雄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梁晓敏任副组长。组员由渔政支队支队长张付喜、政委程岚、副支队长赵长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支队渔政渔港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资料汇总工作。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专项工作方案,组织本辖区内专项工作的开展。

(一)渔船、船东和船长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船东是否建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适任渔业船员、是否配置和使用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安装电子身份识别标签、是否定期保养渔业船舶,确保渔业船舶安全适航。远洋渔船企业是否配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船长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渔船“三证”配置情况。检查渔船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捕捞许可证书是否合法有效,证书所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

(三)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检查船舶通信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要求配备渔船安全通信终端,在航行、作业时是否正常使用通导设备。检查渔船号灯、号型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各单位对《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实施情况,检查年度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各县(市、区)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11日-年9月15日)。

在宣传发动阶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整顿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市局组织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局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渔政队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渔业安全生产要在渔民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将发生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以朴实的语言向渔民讲解,在渔村、渔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渔村、渔民纵深推进。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立即通报船籍港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列出整改意见,未完成整改不得出海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严重不符合航行安全的渔船,发放禁止离港通知书。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了事、死灰复燃。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把特别防护期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有机结合,健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清单。

(四)强化总结提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每月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按照《广东省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粤海渔函〔20xx)640号)的要求,将每月渔船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请各单位于4月、6月、8月的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小结,并于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巩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加强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三项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全面得到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区政府、各镇、街道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至5月31日)。

1、进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2、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对20__年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实用。

3、抓好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各级要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做好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对20__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x年4月“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上报、备案、张挂”六个规定动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体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检查企业“三项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企业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部门和各镇街要着眼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办结合《20__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各街镇、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逐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衡量各街镇、各部门是否达到了总体目标要求。考核结果记入各街镇、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区安委会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方案、计划。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都要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抓、企事业单位自觉抓的互动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区政府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推荐并报请上级授于“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自20__年4月份开始,各街镇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__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全面摸清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商场超市、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宾馆饭店、洗染企业工作间等场所。重点检查涉危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特别是流通、仓储环节,人口密集场所危爆品监管环节等。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检查辖区各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的情况;安全生产“三级(县、镇、村)三覆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开展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检查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是否取得实效。

(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建设,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上是否安排落实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时”是否执行。

(三)检查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供应、物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局长带头抓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牵头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股室分管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各股室具体组织开展自身业务职责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股室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业务分管领导,并全程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各商贸流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局安监股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推动、督查通报,并负责联系国家粮食储备库。

市场管理股负责商场、超市、供销农资企业、社会宾馆、农贸市场、洗染企业等领域;

财务股负责汛期物资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

外经外贸股负责外资、外派劳务企业等领域;

电商物流股负责电商企业等领域。

物流园区负责联系园区内在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督查”的方式进行。各股室要采用明查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一)自查自纠阶段:区商务局抓好安全检查的组织发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督促检查阶段,各股室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时对重点企业开展抽查,督导,并迎接市商务局复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局成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是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各业务部门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股室要指导和监督本业务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各股室、物流园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业: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月22日至5月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复查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情况;

(3)地采矿山地压活动监控情况;

(4)地采矿山水患治理监控情况;

(5)地质勘查情况。

各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情况。

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切实按规定按时结案;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督查。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广泛宣传,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20xx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尝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

(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

(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

(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上级对机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机关,确保我园安全稳定与发展,有力推动**发展进程。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对全机关职工开展教育。机关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机关在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陆地,配合安保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安全教育,增强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机关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机关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2、机关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机关应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办公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机关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机关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机关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机关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机关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6、机关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部门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成立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机关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督导、检查、评估、奖惩、机关重大安全事故协调指导处理等管理工作。

2、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稳妥处理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完善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统一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同时要将机关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名职工、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当中,真正构建起机关安全工作立体管理网络,使各种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处。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县政府[20xx]52号文件精神,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我镇各安全生产行业内的各类隐患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下面分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水利(塘、库、堰)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食品药品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段监管的企业和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四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建筑消防、场镇人口集中点等方面安全检查。

第五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用电及线路、天然气及管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从6月20日至9月2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镇工作小组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企业和业主开展自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至8月31日)。

镇五个检查组,全面检查本镇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回头君”,建立长效制度(9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企业、业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建立考核机制。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制度。完善公司安监办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依靠全员参与和支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王领战。

副组长:李广、周同文。

成员:魏延军、唐烁、张艳辉、刘伟、郝志祥、苑威。

(二)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由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一次,以及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一)组织重点时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五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此期间集中出行带来的交通运输压力,以路网运行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保畅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路网畅通安全。二是监督检查暑期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酷热、强降雨、寒潮大风、雾雪等恶劣天气,以山区公路在建项目和地质不良、易水毁路段等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桥隧路网防汛抢通、除雪保畅,重要设施防风防雷、施工现场支护防护,户外作业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确保暑期汛期和冬季的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公路运营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危桥险隧排查治理,确保路网通行安全。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专项方案审批落实、特种设备进场验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三是监督检查其他领域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稽查大队、隧道监控所的消防安全等情况,确保道路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着重监督检查安全体系构建、“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等情况,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二是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各级挂牌督办,着重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措施,努力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失职渎职行为受到严肃处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抓,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时限、验收有签字,确保隐患防范到位,治理到位。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做到问题逐一解决,事故逐一消除,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检查走过场、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查找出的隐患和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上报。各单位每月初要按时上报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表。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季度安全生产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上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季度对下属各对口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晋煤集安字[20xx]1109号文件《关于落实集团公司十四条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有效杜绝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改进工作思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车辆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以下方案:

成立强化安全行车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组:组长:贾光明副组长:张晋国盖明生。

领导组负责对强化安全行车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负责对在强化安全行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及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整改、上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

1、各车辆的档案、资料、派车单、车况、驾驶员证件情况。

2、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反思以及吸取经验提升思想素质情况。

3、车辆随车消防器具情况。

4、各车辆的管理检查,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自查阶段(11月25日12月30日)。

成立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开展事故反思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负责人员,对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本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反思,重点加强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目前落实不严格的制度制定解决方案,对本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各车驾驶员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周检、月度隐患排查制度,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完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1114”事故教训,全面进行个人反思,并写出反思总结。

(二)检查督导阶段(1月1日2月1日)。

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全年安全大检查情况和安全技术会诊情况,对此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解决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2月1日3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杜类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积极做好强化安全生产开展事故反思工作。要深刻领会此次强化安全生产开展事故反思工作的重大意义。检查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20xx年度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县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非治违和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理念,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

2、突出重点,查找问题。交叉检查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局属各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26日前上报需统一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需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3、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书面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之前上报县局安全股。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副组长:z。

成员:武z。

办公室:z。

八月十五日开始,十一月十五日结束。

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门卫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周边环境安全管理、日常安全管理、集体活动与节假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

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心校组织检查,中心校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教育局督查。

(一)自查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学校组织学习太教【20xx】31号文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中心校排查阶段(9月1日----9月31日)。

中心校进行全面排查,校校(园园)必到。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学校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列出整改工作时间表,彻底整改。

(四)巩固复查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

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复查。

(一)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学校按“有岗位就有安全责任”的理念和“一岗双责”要求,细化教职工安全责任,“谁上课,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的分工,谁负责”。完善管理,做到追责有据。

(二)认真履责,严格问责。

因人为因素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