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优质18篇)

小编:XY字客

通过学习范本,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工作或学习的回顾和总结,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党内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半年召开一次,

总结。

和报告工作,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每月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安排支部工作。

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交流思想。

党小组会议要突出主题,讲究实效,并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各种形式,使党小组会生动活泼。

四、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一、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二、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收看远程教育节目,阅读学习资料和集中讨论等形式进行。

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

教学。

技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本校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设立纪检委员,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校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管理制度《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县直党工委。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党支部工作制度。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的情况。严格执行。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rdquo;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和、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橡塑厂汽车销售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读书读报,共同学习提高,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打头阵、当标兵,争取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党小组长健全,工作到位。

四、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五、每名党员在工作岗位上都要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工作,业绩突出,推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20xx年5月10日。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

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县直党工委。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一般党支部的县扶贫办公室制定本系统根据实际的组织建设工作。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后,支部召开党员会议,根据申请人的实际表现,讨论是否可以成为积极的党员。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同意,研究确定党员积极分子的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党员积极分子的联络人。

2、分支应该系统地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帮助他们纠正动机加入共产党,定期报告他们的思想和组织工作,并定期报告的性能和训练活动分支以培养联系人。

3、经过一年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教育,该处讨论了他们是否可以列入发展目标。支部委员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目标。

4、向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报告积极分子的有关调查材料,并由总支派出专门人员到发展目标所在地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合格的检验材料送至开发对象填写的《加入乙方bb0的自愿信》,交分公司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吸收预备党员问题。全体党员投票通过后,填写《支部会议决议》,签字盖章,逐级上报审批。

(2)聚会费用的收取制度。

1、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应当按照每月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党费。

2、方支付费用的比例如下:那些月薪收入低于400元(包括400元),那些支付0,月工资收入的5%,那些支付超过400元至600元(包括600元),那些支付1%,那些支付超过600元至800元(包括800元),那些支付15%,那些支付超过800元(税后)1500元(包括1500元),那些支付2%,那些支付超过1500元(税后)。支付3%。

3、离退休干部和工人的党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费用缴纳党费;领取养老金的党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党费。

4、储备党员应当支付聚会费用来自国会的日子分支采用它们作为储备党员,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聚会费用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和党员应当支付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的基础上新的工资收入月当他们收到工资后根据新的工资标准提高工资收入。

5、按时支付聚会费用。党员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组织应当及时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由本人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在总支部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逐步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方法简单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举行一次。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载体和活动方式,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更有效的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我们将积极引导支部全体党员加强学习,扎实工作,积极创建“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力争将玛沁县藏文中学党支部打造成“五好”先进党支部,现结合学校党建、教育工作做以下公开承诺:

一、抓支部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学校支部委员会把抓支委自身建设当做首要任务来抓。要求支部书记和委员加强学习政治理论,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努力增强驾驭学校发展的能力。通过加强班子建设,让学校全体党员能切实感受到加强自身建设的紧迫感,然后自然的融入到“创先争优”的学习和实践中来。

二、抓支部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不断规范全体党员,促进支部科学发展。

学校党支部将切实根据上级党组要求制定出各种学习、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言行,让全体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彰显。进一步加强支部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支部活动,以活动促创建,以制度促发展。

三、抓支部工作业绩,加强监管、督查和考核促党员工作的落实。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督查与监管力度,设立“党员教师示范岗”“党员班主任示范班级”,从党员教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生德育工作、教学教研业绩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并通过支部大会等形式公布全体党员的工作状况,让先进党员得以表扬,使落后的党员感到自身的不足,从而让所有党员认识到自身的位置,进而推动我校可持续发展。

四、抓支部活动开展,进一步激发为学校做贡献的热情。学校党支部将有效开展丰富的活动,让所有党员在活动中展现自我、规范自我。通过活动和学习,加强党员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由支部组织谈心活动,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形成团结向上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扩大我校的社会影响。

五、抓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德育实效,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求所有党员教师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形成的原因及解决方法,由支部书记牵头,定期对学生开展德育工作,支部将对工作对象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反馈,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承诺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年党员管理制度

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就要严格遵守党员的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19年党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贪腐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3会1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3会1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3会1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

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医院党支部职责管理制度

20xx年,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一年。20xx年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十x大x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工作和服务发展大局,用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街道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0xx年党建工作重点围绕“1234”开展,即:紧扣一条主线,打造两个亮点,抓好三项工作,建好四支队伍。

一、紧扣一条主线。

紧扣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干部、党员和群众科学发展意识、科学发展水平、科学发展思维、科学发展能力。着力制度创新、倾力打造特色党建、精品党建、品牌党建,全面推进街道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打造两个亮点。

1、打造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亮点。创新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机制,强化党员服务中心的核心地位作用,扩大党员服务中心的核心辐射作用,建立驻街道综合党委,初步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领导、社区党组织为主体,驻街道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参与开展“党建载体同创、工作思路同商、基础设施同建、为民服务同抓、弱势群体同帮”的“五同”做法,形成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2、打造非公企业党建亮点。坚持“五抓”举措,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上水平、上档次。一是抓组建,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二是抓制度,形成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良性机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抓阵地,开展阵地建设活动,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四是抓队伍,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把强化对企业流动党员的管理作为党员管理的重点。五是抓载体,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创新活动方式,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开展“双强双优”企业创建活动和“党员亮身份、促发展、树形象”为主题的实践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

三、抓好三项工作。

1、扎实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明确“四议两公开”内容,在规范“四议”程序和“两公开”落实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社会和谐上见成效。实施“拓展工程”,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理念和做法逐步运用到街道、社区、学校、非公有制企业民主建设中,在扩大应用范围上有所突破。

2、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在现有基础上,以提高档次、完善管理、发挥作用为原则,进一步加大办、村两级投入力度,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办公、教育、娱乐等需求。完善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工作和活动落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群众性娱乐活动,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

3、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落实党员干部“三级培训”制度,明确培训职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保障培训经费,组织开展一到两次多种形式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继续举办“长兴讲坛”,邀请专家教授讲课。以机关、村、社区党员活动室为阵地,开展培训、座谈、交流会议以及演讲、朗诵等比赛活动。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适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吸取先进地区发展经验。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读书竞赛活动。

四、建好四支队伍。

1、中层干部队伍。继续加强中层干部的平时考核,对干部严格要求,坚持公平、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中层干部管理运行的新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不干事、只策事,不想事、只闹事,不管事、只惹事的干部受到处罚,使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得到重用。

2、村、社区干部和后备人才队伍。健全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健全支部书记半年、全年工作考评考核制度,坚持年终“双述双评”制度。加强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素质、增强执政能力和发展能力。在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干部、致富能人当中推选后备干部,争取每个社区、村后备干部达3—4人,加大培养力度,提高综合能力。

3、党员队伍。一方面加大发展党员的力度,真正把那些年纪轻、有文化、善经营、懂管理、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社区党员特色岗、企业五好党员评比等活动,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大学生村干部队伍。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大学生村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出台扶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方案,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持活动,帮助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致富。

总之。根据以上的工作思路,长兴路街道20xx年的党建工作将达到五个提升:一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表率作用有明显提升;二是各党支部(总支)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战斗力有明显提升;三是党员的先进性有明显提升;四是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有明显提升;五是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发展意识有明显提升。

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各类党员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社区党员年龄、职业特长、身份及其活动规律,对社区党员有针对性地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教育”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必须坚持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居住在街道社区的社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

第五条直管党员是指党的组织关系由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党员。

第六条社区直管党员按照“从严治党、制度规范、方法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实行属地管理。

第七条根据直管党员的数量,不断完善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建党委或党工委,在社区建总支,在居民小区、楼院建支部,单元建小组。

第八条社区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创新和改进直管党员的教育形式,完善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制度,使直管党员能力强、作风正和纪律严明。

第九条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直管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争当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员、社区环境监督员、社区服务工作员、社区治安联防员、科技信息普及员、青少年教育辅导员“六大员”等争先创优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广阔舞台。

第十条加强社区党员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区业余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站、“五老”联络站等载体,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供场所和设施。

第十一条在职党员是指居住在社区内,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在岗干部职工党员。

第十二条在职党员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对社区直属之外的在职党员逐步实行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向监督、双向管理”的办法。

第十三条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召集,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加,每半年研究一次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建立在职党员工作站,作为联席会议的常设机构和在职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站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组成。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

1、做好社区在职党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2、组织社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

3、加强在职党员的监督,侧重于“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负责记载并定期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反馈其在社区表现情况。

第十四条建立“双卡”,即:建立在职党员基本情况及参与社区活动卡,登记居住在辖区内的在职党员的职业、年龄、专业特长、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并记录社区内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情况;建立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反馈卡,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情况,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

第十五条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根据社区内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按照自愿就近、灵活务实的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六大员”志愿服务队等方式,组织社区内在职党员开展扶贫济困、医疗保健、法律咨询、文体娱乐、科技宣传、环境保洁、治安保卫等方面的志愿活动。

第十六条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将单位党员介绍到所在社区,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所属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主动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并把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活动情况作为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目标管理和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十七条离退休党员是指居住在本社区内的、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党员。

第十八条根据新形势下离退休党员的特点和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离退休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将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程序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和离退休党员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在原单位享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建立社区离退休党员支部或党小组,由社区离退休党员推选产生支委会或小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2、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离退休党员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3、定期对离退休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

4、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志愿者活动。

第二十条建立“双卡”,即:建立离退休党员基本情况及参与社区活动记录卡,登记离退休党员的年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家庭住址等情况,并记录离退休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情况;建立离退休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反馈卡,对离退休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情况每半年向原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

第二十一条离退休党员是城市繁荣和稳定的重要力量,离退休党员的教育要按照“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总要求,建立离退休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制度,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或教育活动一次,方式要多样,次数要适当。要经常组织形势会和会,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使离退休党员保持和发扬革命传统,做到退岗不褪色。

第二十二条建立联系离退休党员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制定专门在职党员干部联系本单位离退休党员,及时了解离退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第二十三条根据离退休党员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多方面培养他们的爱好和兴趣,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把他们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中来。

第二十四条根据离退休党员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按照“适时、适宜、适度”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发挥余热,为社区做贡献。

第二十五条流动党员是指组织关系在我市,连续外出达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党组织关系没有转入街道社区或临时转入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与党员和学生党员;劳动关系、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下岗失业党员;组织关系在外地,由异地进入我市城镇务工经商的党员。

第二十六条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对流动党员实行属地挂靠和分层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是:

2、办理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出接转手续;

3、协助社区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4、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信息、就业门路和有关务工经商手续的政策咨询和服务等。

第二十七条对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流动党员,通过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行业内部建立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对没有党组织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建立活动证制度和定期报到制度,实行动态监督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八条对流出党员,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登记联系制度、驻地报到制度、亲属联系制度。原则上,流出党员分三个层次管理:

3、季节性流出、时间不足半年的,指定专人与其本人或亲属联系,经常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每次返回时,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主动听取党员本人的思想和。

第二十九条根据流动党员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按照“业余、小型、分散”的原则,合理安排流动党员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和形式。

第三十条引导流动党员经常采取电话联系、书面等形式向社区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医院党支部职责管理制度

以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要文件精神及重要思想,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意义。

二、常规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提高支部成员理论修养,加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响应学院开展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以《保持*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就如何保持*员的先进性展开讨论学习。

加强党建工作。

1)加强与团支部的联系,通过班级和团支部的积极推荐,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一批优秀学生吸收为建党对象,同时不断寻找新方法,加强对建党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使他们真正能够在思想上入党,加强党支部在班级的影响。

2)严肃认真地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按时召开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宗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3)继续推行建党对象“一帮一”联系制制度。主要针对学习较困难学生,引导建党对象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推行“一帮一”学习型互助活动,并通过月汇报、学期总等形式及时总和调整帮扶方案,并以此作为对建党对象进行有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建党对象的成长。

4)推行“三个一”活动,要求学生党员联系一名经济困难生、一名学习暂时落后的学生、一间学生宿舍。并以此作为对学生党员进行有效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5)定期开展支部内部交流会,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取长补短,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6)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锻炼党员的党建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形成百花齐放、各展其才的局面。

制定党团共建计划。

以党建工作带动班团建设和学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主要分两块:部分党员延续以前学生会工作负责年级日常管理,活动组织;确定班团联系人,负责班级党章学习小组成员的培养考察,并做定期汇报。

三、创新性活动。

1、建设网上学生党员之家。

拓展活动范围,为学生党员提供学习、交流及讨论的平台;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大宣传力度,给的同学了解学生党支部的机会,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2、丰富支部活动。

拓宽思路,以服务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将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融入到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中,加强学习效果。

党员管理制度学校党员管理制度集合

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委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摆在重要议程,坚决贯彻落实镇党委部署。把党的作风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带动和促进政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建设。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路子,努力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作风,大力弘扬和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风范。

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要求他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作出榜样,抓出成效,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教育,特别是用我们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实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开展党的思想路线的教育、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的教育、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学习和研究问题,鼓励敞开思想,各抒己见,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开展讨论。要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党员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对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众,要格外关注,重点帮助。要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善于在新的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要锐意改革,大胆进取,又要注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相适应。要宣传教育群众,更要学习人的高尚品格和聪明才智。深入群众要讲求实效,不要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坚决反对搞花架子。正确认识和评价干部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标准,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准向下级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准强迫命令,严禁欺压群众,切实解决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的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

活。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

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清河学校党支部的作用,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书记要成为党员干部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知人善任,做好团结协调工作。

支委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都不允许违背集体决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动。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

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要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大力宣传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浮躁情绪,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创造实实在在的成绩;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要身先士卒、超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

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选贤任能的关键。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

领导班子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开诚布公的谈心活动,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及时纠正。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反对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不得压制批评,更不准打击报复;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党员管理制度学校党员管理制度集合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是党员发挥先进性的重要保证。

1.教育内容:学校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每学年制定具体学习内容和篇目,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观教育;三是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

2.教育方式:一是正面教育。学校党支部委员每人每年至少为全校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作形式报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二是互动教育。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在过好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学习交流活动;三是自我教育。党员结合实际,坚持每人每一学期读一本好书,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选择学习交流的主题,在支部的集中学习会上进行“述学”,使党员学习由组织引导转为个人自觉行为。

3.教育管理:实行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党支部对党员在教育中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交流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认定。

4.教育评估。学校党支部采取书面测试、查阅学习笔记等方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把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和学习成果作为对党员测评的重要依据,与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评比挂钩,促使党员提高学习深度,提高学习效果。

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每季度一次,党员按规定执行。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2、健全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党的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提高觉悟,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民主生活会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3、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记录制度。每次党的组织生活及组织活动后,及时填写活动内容,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

4、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

5、加强党籍管理制度和党费收缴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各类报表的'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

(1)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对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次管理,健康状况好的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健康状况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

(5)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6)党员去世后,党组织必须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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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学校党员管理制度集合

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委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摆在重要议程,坚决贯彻落实市局党委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党的作风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带动和促进政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建设。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路子,努力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作风,大力弘扬和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风范。

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要求他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作出榜样,抓出成效,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理论联系实际制度。

价值观。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制度。

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教育,特别是用我们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实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开展党的思想路线的教育、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的教育、国际国内形势的教育。学习和研究问题,鼓励敞开思想,各抒己见,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开展讨论。要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在防洪闸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四、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制度。

暴、办事不公的问题。

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

六、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制度。

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防洪闸党支部的作用,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书记要成为党员干部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知人善任,做好团结协调工作。

擅自行动。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

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制度。

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要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大力宣传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

八、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浮躁情绪,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创造实实在在的成绩;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要身先士卒、超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

九、选人、用人制度。

风,既要了解在本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在社会生活方面的情况。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选贤任能的关键。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

十、贯彻党的纪律制度。

领导班子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开诚布公的谈心活动,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及时纠正。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反对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不得压制批评,更不准打击报复;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年度党支部谈心谈话管理制度

为着力解决谈心谈话不经常等问题,明确“六必谈”“四重点”推动党支部党员之间经常性交流思想、咬耳扯袖、关心关怀,切实达到解决问题、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1)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六必谈”情形。

二是工作取得成绩,受到上级表彰表扬、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

三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面临重大困难、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进行关怀谈话;

六是反馈党员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时,进行年度总结谈话。

(2)党员相互间经常性谈心谈话“四重点”

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相互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谈话内容如下:

一是相互交流思想,了解相互间工作、学习、家庭等情况;

二是主动亮明自存在的问题,征求改进意见,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

四是把矛盾问题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谈心谈话内容应当做好记录,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报告。

年度党支部谈心谈话管理制度

1、相互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组织上了解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沟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位置,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正职与副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应进行正常的谈话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