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读后感大全(14篇)

小编:文锋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深入思考所读书籍的主题、情节、人物和作者的观点,对自己的思维和观念进行反思和审视。接下来将为大家推荐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金融公司标语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gmac-saic)成立于,由通用汽车金融、上汽通用、上汽财务三方合资组建,其中,通用汽车金融是自19成立以来全球最大、最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为通用汽车及其他汽车品牌客户及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注册资本15亿元。截止12月,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已扩展至全国30个省300多个城市,为逾百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凭借国际先进的汽车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已向逾百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并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公司已建成一个覆盖范围广、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服务网络。公司秉承“诚信专业、以客为尊、创新锐进”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着国内汽车金融行业的领先者地位。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1月1日,是最早通过中国银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是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在中国的独资企业。公司秉承了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所有优秀经营理念,与丰田汽车一同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心、贴心、省心”的专业贷款购车服务。

基于对丰田汽车产品的深刻认识,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将全球成熟、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理念与中国用户需求相结合,为中国丰田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专业购车贷款服务。

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是丰田汽车公司的全资金融服务公司。公司经过24年的发展,积累了成熟、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经验,于7月正式建立了集团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公司之一。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开展全球化的销售金融服务,业务遍及近33个国家和地区,积极促进了丰田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并为丰田客户提供广泛而便利的多元化全球销售金融服务。

金融学读后感

前文《牛顿炒股赔钱说明什么》中提到了南海泡沫,在这次泡沫事件中,牛顿当然是赔钱了,但有一个十分精明的骗子却是赚足了。

在南海泡沫中一个南海公司的股票已经不能满足英国公众狂热的投资需求,他们在到处寻找下一个南海公司。人们提出了各种荒唐的商业。

计划。

但在公众看来这些商业。

计划。

都会带来高额的利润。

就在人们都已经疯狂的时候,一个不知名的人宣称他将建立一个前景很好的公司,但不会告诉任何人这种前景是什么。他在招股说明书里保证投资者将获得前所未有的高额回报,在他股票发行的当天上午,前来认购的人将他的办公室挤得水泄不通,几个小时之内就有1000人认购了股票,这位人士很快关闭办公室并前往欧洲大陆,从此杳无音信。

这个骗子正好和牛顿相反,他可能不能计算天体的运行,但我肯定他能计算人们的疯狂。他知道人们疯狂到这种程度,连具体的谎言内容都不用编了,只说高额回报,具体内容拒绝透露就行了。他选择了一个最佳的时机轻松的施展了骗术,轻松的赚足了钱,这个骗子太精明。

这不由让我联想起纳斯达克前主席麦道夫,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大金融诈骗案。

市场给人的感觉是神秘的,交易是神秘的,总会有一些神秘的交易员在这个神秘的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麦道夫就是包装自己,让自己变得神秘起来,麦道夫的吸引投资的苛刻条件是,如果你想投资于麦道夫,那么请你不要问他关于投资的任何问题。

至于为什么在别人不赚钱的岁月里,他可以赚钱,麦道夫则用几个字简单做了解释:“内部消息”。很多精明无比的对冲基金管理者、专业投资人士,竟也被“内部消息”这几个字轻而易举征服了。麦道夫宣称自己采取名为“分裂转换”的投资策略,这几乎没有人可以解释清楚究竟为何物。

他典型的抄袭“庞式骗局”,来继续保持自己的神秘,其实所有的返还给投资者的收益都是来自于越来越多的新加入的投资者。

麦道夫的骗局并不复杂,并且早有蛛丝马迹显露出来,负责麦道夫投资证券公司10多亿美元资产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居然只有3名员工:合伙人、秘书以及一名会计师,但市场上的人对这些视而不见,就连监管机构也同样视而不见。

假如不是因为这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话,也许这次骗局还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正如巴菲特所说的那样——直到潮退的时候,你才知道谁在裸泳。这一事件脱掉了如此之多的成熟的投资者和银行家们的游泳裤。数以百计的银行、对冲基金和富裕的个人都放心的把自己手中的钱交给麦道夫基金,因为他承诺的是一个如此诱人的数字——即使是艰难时势,一年仍有10%到15%的增长率。

麦道夫竟然运用简单的骗局一骗就是20年,一骗就是几百亿美元。不禁要感慨,这个骗子太精明,竟然能把简单的骗术运用到如此炉火纯青的境地!

华尔街是一个精英汇集的地方,也是充满谎言的地方。如果想在金融行业立足,自己要成为精英才行,所谓的谎言,都是对别人讲的,谁也不会愚蠢到欺骗自己。

《公司金融学》读后感

我们在第2~3章中论述了资本结构的理论,主要分析了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下公司应该如何选择资本结构的问题。

但企业在现实中到底该如何选择资本结构则属于实证范畴,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来解答。

在本章中我们将运用第2~3章中的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做一个实证分析。

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分析以及对中国现有文献研究结果的归纳总结,可以找出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些稳定的、可复制的,以及大家有共识的实证规律。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西方企业选择资本结构的规律照搬中国。

本章主要立足于中国的特殊制度环境,通过严谨的实证研究设计,考察中国上市公司如何选择资本结构,试图发现中国上市公司选择资本结构的长期的、稳定的规律。

金融公司标语

一、易八理财,投融天下!

二、投资融天下,无忧惠万家。

三、易”起成长,“易”起分享。

四、家中安坐,逸享财富滚滚来!

五、资源优配,生财有道。

六、易八金融,富安天下。

七、诚立天下,财满易八!

八、诚易倍优,投资无忧。

九、理财易金经,投资八卦掌。

十、安全理财,投资无忧!

十一、易八金融,成就财富。

十二、易八”以人为本,竭力尽善尽美。

十三、易全投资,八方无忧。

十四、投资有风险,易八最安全。

十五、易八理财,财富源泉!

十六、人无我有,人有我精。

十七、投资理财找易八,共赢创富乐无忧。

十八、理财在易八,融资好平台。

十九、资源配置好平台,安全无忧高收益!

二十、斩断风险,不断增值。

二十一、理财有路,投资无忧。

二十二、易八聚金融,投资可无忧。

二十三、投资有方,发财无忧。

二十四、财富魅力,易八演绎!

二十五、恒久稳进,财富增值。

二十六、惠民,兴商,赢天下。

二十七、信达天下,财富易八!

二十八、投资易八,收益最大。

二十九、易思无忧,八方进财。

三十、投资选易八,我说容易吧。

三十一、易八:善理八方财,安全赢天下。

三十二、投资无忧,赢利有道。

三十三、投资无忧,天长地久。

三十四、易八融万家,无忧贷天下。

三十五、银行无忧利息低,投资无忧收益高!

三十六、投资易八,幸福无忧。

三十七、金晟易赢,融信八方。

三十八、共赢易八融,财富天下诚。

三十九、易八为友,投资无忧。

四十、易八财富,厚德载富!

四十一、用信誉保证安全,用专业提高收益。

四十二、易八金融:放心发财,易贷融通。

四十三、投资无忧,收益更优!

四十四、三方支付,八方生财,易八投资无忧网。

四十五、财富之门有保障,高效收益它领先。

四十六、易八,恒等于易发!

四十七、易八,就是轻轻松松你就发!

四十八、专业理财,稳健未来。

四十九、投资无忧金融,天下财富纵横。

五十、投资理财广,轻松财富汇。

五十一、易八用心,理财放心。

五十二、易无止境,融赢未来。

五十三、投资无忧,生财有道!

五十四、易八金,益添财。

五十五、安全与效益同在,理财与品质齐飞。

五十六、易八融现在,财富赢未来!

五十七、投资理财,安全无忧,首选易八。

财务公司金融股权投资。

金融公司范文

3月10日上午,受市长、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组长崔永辉同志的委托,副市长、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城投公司董事长任新华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参加会议的有领导小组副组长明岩松、曹斌同志和政府办、发展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人行、银监办、审计局、城投公司、鑫城担保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城投公司关于融资平台、运行机制、运营情况、发展方向及开行政策性贷款扶持项目建设、资金利用及管理等情况的汇报。

户,成为全市工业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六里坪、习家店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会议认为搞好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对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意义重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会议指出:我市已成功搭建了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建立起了“借、用、还”与“责、权、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完善了贷款资金监管、项目建设管理、贷款偿还等机制。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为规范开行政策性贷款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效益的发挥,城投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了相应的管理职能,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效益发挥。

会议决定:

功能,使其形成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营机制,增强其抗风险的能力。

4、严格履行合作协议,形成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根据融资平台发展和开行对平台管理的需要,我市将进一步理顺平台与国土、发改等部门的关系,逐步完善融资平台的经营机制,使之成为我市最具发展前景,最具实力的融资载体。

主题词:金融合作会议纪要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金融书籍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名叫《诚信的背后》的财经类小说,这本书是曾经轰动华尔街的全美畅销书。此书是作者弗兰克·帕特诺伊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记录的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怎样把一个耶鲁法学院的高才生,培养成了一名商场上的佼佼者。

作者以自诉的形式,对自己在摩根斯坦利从事的金融衍生品工作的经历和事件,以及华尔街投资银行的种种现象进行了一次深刻揭露。并且将金融家们“精心包装的金融衍生品”的幕后故事告诉读者,使读者了解“利欲熏心的金融大鳄们是如何用复杂的金融品种、交易方式来隐匿或者说掩盖金融风险资产的真实情况,诱导客户进行风险投资的。”这本曾经引发了很大冲击的金融书籍,虽然曾经引起过金融市场的极大关注,但却没有引起人们对金融衍生产品高风险、破坏性持久的足够的警觉。

在本书中,作者指出,在华尔街,好人的同义词就是笨蛋,而想要赚钱就不能做好人。这是一种极大的讽刺。此书描述的故事中,一些华尔街大牌投资银行和分析师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处处给投资者们设置陷阱,处处损害投资者们的利益,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金融丑闻,在严重打击经济世界的同时,也使得美国经济陷入了泥潭。这种违背了诚信的金融经营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宣告了美国神话的破灭。

金融行业是一个以诚为本,诚信为先的行业。如果作为国家和经济枢纽的金融行业失去了诚信,不仅企业自身会无法生存,而且,诚信危机的传导会进一步蔓延,甚至会危及社会其他机构的权威性,破坏力巨大。次贷危及、希腊债务危机等事件的发生,不但引发市场对于金融机构,特别是华尔街投资银行家们失去了社会的诚信,使得金融衍生品落得“金融杀手”的骂名,也使得金融市场安全、国家经济结构等诸多社会问题得以暴露,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得社会环境动荡不安,市场风险凸显。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诚信对社交,对经济发展等等的重要性。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时代,诚信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立足之本,发展之源。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德行。

诚信就是要诚恳老实,有信无欺,是做人成事以及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经济秩序,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离开了诚信,都无从谈起。市场经济、企业发展,如果没有诚信做基础,将会走入黑暗。因此,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诚信经济。然而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时代,诚信似乎被人们遗忘了,家伙盛行,信用缺失。人们只看到利益二字,而把诚信丢到了一边。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给欺诈,这也将严重损害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最终自取灭亡。

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我们自己,想要将自己的路走得更长远,就需将诚信永记心间,从而赢取社会的认可。这样,个人可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集团可以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金融公司标语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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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

金融公司范文

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ifc)也是世界银行下属机构之一。1956年7月正式成立,总部也设于华盛顿。它虽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但它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国际金融公司致力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尤其注重通过促进成员国生产企业和高效资本市场的成长来推动经济发展。

国际金融公司在新兴市场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够创造就业、增强经济并带来税收。我们也认识到经济增长只有在保障环境和社会福祉,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才具有可持续性。

国际金融公司利用自有资源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为项目融资,同时它还向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股本金和贷款最多的多边金融机构。它提供长期的商业融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本金来自其175个成员国,并由这些国家的政府共同制订政策、审批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与发起公司和融资伙伴共同承担风险,但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在项目投资总额当中国际金融公司只承担部分融资。国际金融公司每投资1美元,便能带来其他投资者和债权人5美元的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章程规定它按照商业原则运作,获取利润。自从成立之日起,公司每年都在盈利。

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不需要政府担保。

由国际金融公司参与的项目通常能增强各方,如外国投资者、当地合作伙伴、其他债权人和政府机构的信心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

金融公司员工守则_金融公司员工制度

二、考勤制度。

各职员上下班需用指纹考勤。迟到一分钟一元,迟到20分钟按请假计算(扣一天工资)并不享有带薪休班;迟到一小时按旷工计算,扣三天工资并不享有带薪休班;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想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扣六天工资,旷工三天开除扣工资500元。公司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

三、销售任务。

1、奖励制度:每月完成1单的奖励提成为利润的5%;每月完成2单奖励提成为利润的6%;每月完成3单的奖励提成为利润的7%,以此类推。

2、惩罚制度:每个员工要求每月必须完成一单业务,两个月没有完成一单业务的给予警告。三个月还未能完成一单业务的扣除工资的50%算是惩罚。

四、财务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辑财务计划,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负责公司材料、办公用品的管理。

6、完成公司的其他工作。

五、迎宾前台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前台接待处的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及重要留言的落实情况;。

3、负责访客、来宾的登记、接待、引见,对无关人员应阻挡在外或协助经理处理;。

4、负责电话、邮件、信函的收转发工作,做好工作信息的记录、整理、建档;。

5、维护前台区域内的整洁,盆栽植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6、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报;。

7、负责前台接待突发事件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事件的处理;。

六、保镖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负责领导人身安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配合总经理外部公共关系处理宾客关系,做好重要宾客的迎送工作和客人意见的处理工作,有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及美誉度。

4、听从上一级领导的安排,不能擅自做主。

每个员工多公司机密泄露事件负责。对违背上级决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处罚。

金融公司范文

消费金融对于促进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有着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是一个新事物,其本身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从中国传统观念、潜在客户群、信用机制、融资难易和与信用卡之争等方面具体分析了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从国际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中吸取经验,以发展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

20xx年7月22日,为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银监会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拟在北京、上海、成都及天津四城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20xx年3月初,北京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正式亮相并开始营业。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属于新事物,部分专家学者表达了自己的忧虑,认为消费金融公司恐怕只是“看上去很美”,在目前的制度设计框架下,存活的几率非常小,更谈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了(杨速炎,20xx)。的确,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征信体系的缺失以及资本金等问题都将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考验。虽然其硬件设施还不完善,但它的成立弥补了正规金融和地下金融之间的断层带(尚鸣,20xx),发展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果人们在买东西时缺钱,不用抵押、不用担保就能很方便地从消费金融公司贷到钱,最高额度为其月薪的5倍。

从宏观角度看,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是为了通过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马车”分别为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从20xx年至20xx年间,这三大需求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分别约为:消费0.1,0.9,0.2,0.8,2.5,2.1,2.5,1.0;投资4.2,4,3.5,3.9,4.0,4.5,5.1,4.1;净进口4.2,4.5,6.2,5.5,3.9,5.0,5.2,4.1(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这说明我国一直为净出口和投资主导的经济结构。消费金融公司的开展有利于满足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层次需求、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将对改变我国目前出口和投资主导的经济结构起到一定的作用。从微观角度看,消费金融公司是消费信贷市场的重要支柱。消费信贷帮助人们实现跨期消费决策和一生消费规划,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加总消费效用水平,因此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以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这里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各种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贷款,其中并不包括房屋和汽车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借来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

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各路专家都持不同态度,虽然这一模式可以填补我国正规金融和地下金融之间的断层带,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刚刚起步,不足之处还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如履薄冰,但是在初期发展阶段还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刘一,20xx)。

(一)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存天理,灭人欲”的价值原则,因此,在家庭和个人消费上强调节欲勤俭,主张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及时行乐的生活态度(高志静,20xx)。因此,造成的结果是中国居民的家庭理财方式长期以来是以储蓄型为主,传统的消费习惯使得人们不愿意贷款消费,也不愿意去了解个人贷款产品,并认为贷款会增加心理压力(杜孝良,20xx)。中国人大多不支持提前消费,认为西方的花明天的钱今天享受简直无法理解,再加上20xx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更多人相信正是这种提前消费的消费模式才使得美国人陷入了这场混乱。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可以说是一项很大的挑战,是一项对中国传统观念的挑战。

(二)潜在消费客户反应平淡。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针对的目标群体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和年轻家庭。从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来看,以需求角度来说,对于婚庆、教育、旅游等消费金融重点业务,年轻人有着旺盛的消费意愿;从接受度来说,以青年人群为主的人口结构对于新型便捷的消费模式有更好的尝试意愿。然而,通过随机走访一些年轻人他们对此项信贷政策似乎并不“在意”信用卡同样可以办理分期付款,只需交一笔手续费就可以,为什么要通过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呢(尚鸣,20xx)?可以说消费潜在客户反应时十分平淡的。

(三)中国的信用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征信体系尚处初步阶段,相关法律不完备,消费者信用记录不易获得等,给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增添了困难(谢世清,20xx)。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残缺不精细的情况下,没有了快捷和无担保,消费金融公司就等于没有了自己的独特竞争力。所以,消费金融公司应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建立适用自己业务的客户信用中心以评价客户的信用(翟帅,20xx)。

(四)融资困难。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除自有资本金之外,还可以通过境内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进行融资。但《办法》又对融资的条件严加限制,这样,仍无法解决消费金融公司自身风险大、融资难的问题。结果很可能是难逃与小额贷款公司一样的融资瓶颈,可持续发展能力受限(郝智伟,20xx)。

另外从现有商业银行经营来看,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消费贷款风险较高。坏账一旦发生,应有相应的资本冲销。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初期从自有资本中划拨这部分准备金。当坏账率足够大,自有资本无力冲销所有风险时,需要靠外来资金支撑业务发展(谢世清,20xx)。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基本行不通。发债由于其严格的审批条件而无法灵活使用。因此,资金有限可能成为消费金融公司无法持续发展的原因。

(五)与信用卡之争。

从受访记录来看,当问到是否愿意选择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贷款消费时,很多人的反应是信用卡这么方便,同样是有手续费的项目,为什么还专门跑到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去呢,而且利率还比信用卡高得多。下表是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信用卡业务各方面的比较:

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信用卡业务各方面的比较。

融资成本年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4倍超过免息期,一般年利率为20%。

贷款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月收入的5倍几千到5万不等白金卡可达百万。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30天左右。

资料来源:根据银监会、宁波银行、渤海银行等网站资料整理。

从利息来看,消费金融贷款的利息可能比一般商业银行消费个贷高,利率按照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从发放贷款开始就需要支付利息。信用卡消费最长有56天的免息期,信用卡分期付款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从还款期限来看,消费金融贷款还款期限可能为1年。信用卡是3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区别在于信用卡在还款期内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而在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则需支付较高利息。

贷款额度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月收入5000元的借款人最多只能贷款2.5万元,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商业银行发放信用卡的贷款额度从几千、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目前一些银行推出的白金卡、钻石卡,信用卡额度可达几百万元。

三、借鉴国际经验。

提前消费一直是西方各国所坚持的消费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各方面的发展相对比较完善,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到许多的经验。下表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与国外消费金融公司的比较:

可以看出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与国际消费金融公司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具体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一)设立主体方面。

当前我国相关政策对设立主体资格方面的规定使得银行成为满足设立条件的几乎唯一的主体。设立主体过于单一,无法形成很好的竞争,缺乏消费金融产品创新的动力(谢世清,20xx)。因此,长远看来,设立门槛应相应降低,让更多的机构能够加入到投资主体中来。

(二)产品提供方面。

商业银行对审批小额、短期、又没有抵押的耐用消费品贷款缺乏兴趣,消费者对银行流程复杂的审批程序会望而生畏,因此,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业务(杨胜刚,20xx)。无特定用途的现金贷款主要以现金支付,针对个人用途的小额贷款,通常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诚信和还款能力作为放款依据(陈琼,20xx)。这使得这一业务会获得那些急需用钱而又惧怕那些繁琐的贷款手续的人的青睐。

(三)信用体系方面。

要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重点建设征信机构体系和评价机构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逐步开放征信服务市场。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制定相关制度(杜孝良,20xx)。建立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事后的评价制度,加强征信市场监督管理,引入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筛选机制。

(四)监管模式方面。

消费金融公司一方面不吸收公众存款,其外部性较商业银行来说弱得多;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发放信用贷款,信用风险较大。因此国际上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一般对其流动性要求较低,而对其资本充足率要求较高(通常为10%~12%)。大多数金融监管制度健全的国家对此类机构作为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即便对消费金融公司类机构不直接实施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国家,也通常通过对其出资的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管(杨胜刚,20xx)。

金融战败读后感

运动会结束了。我同所有人一样,搬着凳子来到操场,听着校长的讲话,仰望领奖台,心中祈祷着,希望能有一份荣誉落到我们班。

然而,没有――终究还是失望了。所有荣誉对我们来说,成了一种奢望。

默默回想着已经逝去的运动会,回想着我们的努力――。

运动会开幕。在队列比赛中,我们班穿着统一的校服,喊着洪亮的`口号,舞着美丽的彩带入了场。我们的脸上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微笑。整齐的步伐诉说着我们的坚定,响亮的口号喊出了我们的誓言。阳光透过厚厚的云层照到我们身上,全场的目光全部向我们聚焦――那一刻,我们就是这个舞台上唯一的主角!

队列比赛结束以后,运动会便正式开始。首先是七年级,场面激动人心。终于,八年级女子800米在我们的呐喊声中到来。

王桢和陈梦瑶代表我们班参加。

第一圈,当王桢跑到我们跟前时,我们挥舞着双臂,呐喊助威,“加油”声铺天盖地,仿佛在跑的不是王桢,而是我们自己。

在我们的助威声中,王桢跑完了前两圈。

到了第三圈,我们全都站了起来,奋力地大喊:“加油!”仿佛只要我们喊得声音够大,我们就会赢了似的。可王桢好像没有力气一样,始终都没有跑到最前面。急得我们恨不得上去推她一把,替她跑。

到了最后一圈,在我们的加油声中,王桢又好像突然充满力量一样,快速加速,冲到最前。当她快要越过终点线的那一刻,我们的心全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即使知道胜利已成定局,却还是那么紧张。

当她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时,我们全长吁了一口气,接着又兴奋起来,传递着这个好消息。

而我们班的陈梦瑶和王禧音也分别在女子800米和男子800米中取得了第三名的第一名的好成绩。

在我看来,我们班每一个人在运动会中都尽了自己的努力,运动员们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可我们还是没有获奖。

我们不怕失败,只怕不战!

金融道的读后感

金融界里的确有一些奇才,他们赚钱的手段相当高明,赚钱的速度相当快。于是,许多电影、书本里就把那一部分人叙述成了呼风唤雨、只手遮天的“神奇小子”。梁凤仪的《金融大风暴》里并没有这么多华丽的描述。这本书讲的只是那些平凡人的故事。

在西方世界,的确存在着一群人(在中国也一样)为了自己的利益会不惜一切手段,哪怕牺牲别人的名誉、生命,也要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伴随着这种充满功利、自私的利益的,就是一些带着血腥的手段。《金融大风暴》里的故事从一个陷阱开始,到一个悲剧结束。

殷家宝在美国的遭遇正是那个陷阱的结果,杨的死则成为了故事里第一个却非最后一个金融暴力的牺牲品。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场金融大风暴是如何在某些权势集团中心酝酿,又是如何正式爆发的。大风暴是如何从精神上、物质上摧残大量的平民百姓的。可贵的是,有一些正直、善良如樊浩梅的人仍存,她见证了多少人在风暴中受折磨并痛苦地死去,好友、亲人,以及那些许多不相识的.人。但却只有她才能在物质盛行的年代保持一颗良善的心。而故事的结局是无奈,以及悲哀的。那些制造恶果的人控制着整个体系,他们作恶却不必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运用正义的暴力,才能最终为普通人众带来些许安慰。

但恶果已就,逝者已去,就算元凶首恶已被惩处,又如何弥补芸芸众生被伤害了的心?金融危机仍有,巧取豪夺仍有,草菅人命的事件仍有,只要人类摒弃不了贪婪,这一切仍然会有。

金融战败读后感

清军主力是淮军,各营人数不统一,训练不统一,号令方式不统一,怎么和别人比。

第二,军官团。

清军的提升途径主要是裙带,而且军官缺乏训练,不理解现代战争。

第三,武器。

第四,士兵训练。

清军缺乏训练,往往一看到对方就开枪,结果是早早把子弹打光。而日军步炮协同更好。

第五,情报。

日军布设的有效的情报网,对清军分布、地形地貌了解深刻,而清军是两眼一抹黑。

第六,将领素质。

日本人远远领先,普遍具有国家观念,愿意为国献身,而清军将领一旦见识不好,马上就跑。

日军参谋副长,川上操六还曾几次自费到中国侦察淮军状况,这边有几个了解日本人?

第七,最高指挥机关。

金融公司介绍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gmac—saic)成立于20xx年,由通用汽车金融、上汽通用、上汽财务三方合资组建,其中,通用汽车金融是自19xx年成立以来全球最大、最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为通用汽车及其他汽车品牌客户及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注册资本15亿元。截止20xx年12月,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已扩展至全国30个省300多个城市,为逾百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凭借国际先进的汽车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已向逾百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并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公司已建成一个覆盖范围广、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服务网络。公司秉承"诚信专业、以客为尊、创新锐进"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着国内汽车金融行业的领先者地位。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20xx年1月1日,是最早通过中国银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是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在中国的独资企业。公司秉承了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所有优秀经营理念,与丰田汽车一同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心、贴心、省心"的专业贷款购车服务。

基于对丰田汽车产品的深刻认识,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将全球成熟、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理念与中国用户需求相结合,为中国丰田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专业购车贷款服务。

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是丰田汽车公司的全资金融服务公司。公司经过20xx年的发展,积累了成熟、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经验,于20xx年7月正式建立了集团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公司之一。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开展全球化的销售金融服务,业务遍及近33个国家和地区,积极促进了丰田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并为丰田客户提供广泛而便利的多元化全球销售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