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实用17篇)

小编:笔舞

生产是制造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是一种将资源转化为有用物品或者有用服务的活动。接下来是一些生产效率提升的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安全生产督查记录

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坚持高标准做好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隐患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我乡安全生产形势又好又快的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乡长马天龙担任,副组长有政府副乡长马有布担任,对全乡17个行政村及学校进行督查指导工作。

二、向领导小组对17个行政村进行督查,听取了村主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后,认为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通过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乡领导小组认为,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健。

全机构,并能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作动员部署,还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精神。

四、在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方面,乡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的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落实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瞒报事故等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乡政府会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刻领会“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涵义,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克服困难、巩固成果,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平安乡。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xx〕5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保持了较好的态势。但总体上,我区安全生产水平还不高,各类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私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较为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得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以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依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并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安委会也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解决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期间各地区安全生产规划两项综合指标的通知》(安委〔20xx〕3号)规定,我省“”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25%”。区政府已将这两项综合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要确保完成。

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明确各自职责,针对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依法履行有关行政许可职责,具体监管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指导有关行业及企业推广安全科技、普及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区国资局要从出资人的角度对区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它区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镇、街道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安、城建、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经济、教育、乡企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监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贯彻落实。并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保障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定期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报告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业,由负责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涉及多部门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联席会议、联合发文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组织开展。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直接监管,每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后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建档登记,从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人五个方面进行督促落实。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发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不断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本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抓住重点、巩固基础、强化整治、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同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及严肃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以来代探等违法采矿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点加大对尾矿库、露天边坡、采空区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继续加强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已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加强危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工作。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管理职能,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推行烟花爆竹标准化生产。(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由交通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加大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严格车辆安全检查,继续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改造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加强车辆营运的安全管理。(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的立案销案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监控。(四)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流通、贮存安全。(五)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城建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以预防建筑事故为重点,督促和检查重点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六)农牧、教育、水利、乡企、电力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水利工程设施、电力设备、农机、草原、学校以及区属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五、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继续加大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安全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意见,供大家参考!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xx〕5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保持了较好的态势。但总体上,我区安全生产水平还不高,各类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私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较为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得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以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依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并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安委会也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解决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期间各地区安全生产规划两项综合指标的通知》(安委〔20xx〕3号)规定,我省“”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25%”。区政府已将这两项综合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要确保完成。

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明确各自职责,针对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

规章制度。

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依法履行有关行政许可职责具体监管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指导有关行业及企业推广安全科技、普及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区国资局要从出资人的角度对区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它区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镇、街道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安、城建、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经济、教育、乡企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监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贯彻落实。并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保障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定期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报告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业由负责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涉及多部门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联席会议、联合发文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组织开展。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直接监管每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后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建档登记从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人五个方面进行督促落实。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发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不断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本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抓住重点、巩固基础、强化整治、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同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及严肃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以来代探等违法采矿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点加大对尾矿库、露天边坡、采空区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继续加强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已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加强危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工作。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管理职能,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推行烟花爆竹标准化生产。(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由交通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加大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严格车辆安全检查,继续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改造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加强车辆营运的安全管理。(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的立案销案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监控。(四)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流通、贮存安全。(五)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城建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以预防建筑事故为重点,督促和检查重点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六)农牧、教育、水利、乡企、电力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水利工程设施、电力设备、农机、草原、学校以及区属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五、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继续加大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安全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方案。

》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改造和整治,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夜班长途客车运营的安全管理。配合交通部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严禁货船、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乡镇船舶的监管力度。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在镇江召开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验收及督查工作。抓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调研,以及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的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公安部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搞好易燃易爆品、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为契机,配合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小火药厂、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网点,要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已作出的安排来进行。特别是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立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要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全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法守规。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搞好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抓好落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以及各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条件和时间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和目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此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继续按照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专门监督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关系。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法律规范、政策导向、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明确年度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与年终的政绩考核挂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及监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且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审批发证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以确保审查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第二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建立健全事故信息、预警信息、信息发布等制度,形成运行网络先进可靠、应用软件方便实用,能够纵横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机制。第三是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第四是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证书管理、师资和教材建设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整和优化,有选择、分区域建立若干个基地,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训练,对特大事故能够及时实施有力的救援和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抓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尽职尽责,管一方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监管工作。建立高效、快捷、勤政、廉洁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人事部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抓好在全国推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要按照人事部要求,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系框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认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五、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法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未能取得安全资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不能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国家级培训机构的认定、各类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及培训证书的监制等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以及其它培训机构的认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制度、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以及持证上岗等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以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依法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五)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各地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通过普查和安全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省(区、市)、地(市)、县(区)分级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对特种设备要通过年检、抽检,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抓紧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努力创造爱护职工,关怀职工,体贴职工,尊重职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断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七)加强和改进社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安全社区”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于“建设安全社区”这一活动载体,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街道、居委会、村镇,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厂点、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应进行行政处分;该党纪处分的,应进行党纪处分;该法办的,应予以法办。同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一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明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职能,下决心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套路,把主要精力放到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上来。二是事故防范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防范事故上,坚持打主动仗,把握主动权。围绕着如何做到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一些切实管用的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抓安全的积极性。四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和采取得力的监管措施,借鉴和推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

八月二十二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广大职工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领域,分布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各项安全规定的具体落实者,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防线的重要守卫者。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有力手段,是法律赋予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权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对于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和工作机制。

按照“全过程、多层次、广角度”推进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工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政的协调合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抓好企业本质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安全科技保障、安全文化建设五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组织网络,尤其要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薄弱问题。注重学习、借鉴和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网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健全完善“职代会保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制定职代会定期讨论审议安全生产问题的程序和办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代表提交的议案,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注意听取职工群众对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

各级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措施,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4.健全完善职工民主监督与行政安全监管配合联动机制。各级工会要依照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建议有关部门问责。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制定职工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认真受理职工举报的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申报相关表彰和荣誉时,要就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方面的情况征求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员的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群众监督检查员,可按贡献大小授予不同层次的劳动奖章。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职工遵章守法的自律机制,督导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落实安全作业要求。

三、加大安全生产源头参与监督和防范力度。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预防,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生产防线,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加大工会劳动保护源头参与的力度。各级工会要主动参与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措施的研究制定,提出加强和改善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的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或行政有关部门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凡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回复。

2.积极推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分类管理。要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机械与轻工制造、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按照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情况和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实行分类达标管理。一是围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会监督检查、班组安全建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

合同。

签订、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二是围绕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和警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护用品配发及使用、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以此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对职业危害的防范和治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职业危害治理的投入和管理,加强职业危害三级预防。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化工、医药、翻砂、橡胶、皮革、箱包、鞋业、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易发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报送同级总工会,接受政府和工会的监督。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通知》精神,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的责任,减少或消除因职工伤亡、职业危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4.切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抓好对新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职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报同级工会备案监督,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二是对在职职工要根据从事工作岗位情况制定轮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三是坚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引导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领。

5.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企业从业人员,经常化、制度化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举报投诉知识。从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安全行为入手,加强对企业和作业场所职工、周边人民群众的专题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康杯”竞赛的覆盖面,使其不断向非公及中小企业延伸,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实现竞赛的全覆盖。要深化“安康杯”竞赛的内涵,切实把解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作为“安康杯”竞赛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把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

协议书。

》和“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为模式的职业病防治等纳入竞赛活动内容。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安康杯”竞赛情况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康杯”竞赛中成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或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广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各级工会要会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集中排查,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动职工开展岗位排查,使隐患排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季节性排查,结合企业生产任务调整和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对季节转换、节假日加班以及高温、暴雨、严寒、大风等事故易发的特殊气象条件下生产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注重经常性排查,做到生产不停,排查不止,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疏理,分类研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努力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降到最低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非公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拓展和延伸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目前,非公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下大力量着力做好非公制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研究适应非公制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薄弱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选配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或工会“安全生产代表”,引导其发挥作用。二是针对非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特点,探索“职代会保安全”、“一法三卡”、“工会主动参与”、“签订劳动安全卫士专项集体合同”、“1+3工作法”等方式方法在非公企业的运用与实践,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开展。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围绕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六个能力”(安全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危险源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五化”目标(安全责任全员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检查标准化),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企业生产班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

各级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措施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把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放到重要位置,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选拔、培训、聘用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6月19日,市长董一兵带领市安监、住建、教育、交通、水务、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督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董一兵一行走进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广阳路cng/lng合建站工艺区及站控室,实地检查企业在燃气储存、经营、运输等方面安全管理情况,现场随机提问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的注意要点。他要求,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供应。

校园安全是此行关注的重点之一。在平定县东关学校,董一兵重点对校园警务室、电力、消防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管理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发现,该校存在灭火器材布局不合理、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董一兵指出,任何教训都是从事故中得来的。校园内师生较为密集,一旦发生火灾,若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会导致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小火也有可能烧成大火,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他强调,校园安全责任重大,学生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要切实做好校园安保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定期举办消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等防范工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义平路三岔口至消防队路段从村庄与小区穿行而过,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安全设施缺失,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义平路河下村路段交通流量大,对阳泉市一中师生安全出行造成一定影响。董一兵实地查看道路隐患点,仔细询问隐患情况,与交警部门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他要求,要研究有效整改方案,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科学合理设置限速值,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在平定县冶西镇原坪水库,董一兵详细了解了水库当前蓄水供水以及防汛值班值守情况,听取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他要求,水库管理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增派力量,做好日常维护,严防汛期隐患和沉陷坍塌,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20xx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

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结合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xx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xx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

通知书。

》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

活动方案。

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xx〕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xx〕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xx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安办〔20xx〕61号)精神,我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建筑工地防汛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成建委〔20xx〕29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xx〕324号)等文件,按照“建筑工地全面自查、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全覆盖检查、市建委进行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防汛、消防、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市)县建筑工地检查情况。20xx年6-7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安排部署,对监管的工程开展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汛、消防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点源。截止20xx年8月15日,共计检查工地1154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51份,《暂停施工通知书》36份。

(二)中心城区市管工地抽查情况。20xx年7月25日至31日,市安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34人,组成13个检查组,抽查了中心城区59个工地(其中深基坑工程34个,建筑主体工程24个,市政工程6个)。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6个工程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对2个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地铁建设工程抽查情况。20xx年7月11日至15日,市质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15人,组成3个检查组,抽查了地铁工地51个(其中深基坑及主体工程41个,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10个)。下达了3份《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查出施工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44条。

(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综合督查情况。20xx年8月5日至15日,我委组成5个督查组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在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进行督查。共计督查工地57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12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

二、主要问题。

(一)行为管理方面。

1.总承包单位多数未在施工现场配备起重设备管理人员,起重设备主要依靠租赁单位检查、保养。

2.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个别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复审。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汛期基坑安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的巡查有待加强。从抽查的安全工程师日志、监理周报等情况看,相关危险源检查情况反映较少。

4.部分项目存在防汛。

应急预案。

未建立,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等情况。

(二)现场实体方面。

1.汛期坑施工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存在汛期物资准备不足,现场实际物资数目与防汛方案物资数目不符合情况。同时还有变形监测超报警值未及时处理现象。

(2)部分项目基坑存在变形监测频率、点位不满足规范要求;坑边防护缺失,坑顶表面未做硬化。周边管线情况未梳理清楚,基坑护壁有局部渗水等现象。

2.消防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栓压力不足,消防水源设置不到位,现场消防水管管径偏小。

(2)部分项目生活区板房材质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民工食堂设置不规范,采用胶合板搭设存在火灾隐患。

3.起重设备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施工电梯存在重量限制器失效、限位器失灵、附着装置不符合规范等安全隐患。

(2)部分项目塔机回转机构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塔机租赁单位维护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设备检修维护情况不佳。

4.其他安全隐患。

(1)部分项目工程外脚手架内外封闭不到位,连墙件不足。

(2)部分项目支模架存在顶托直径过小,立杆间距偏大,缺少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

三、下一步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层级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快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各在建项目要健全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深基坑变形监测和盾构影响监测,落实监测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做好防汛和消防工作。将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近期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配备足额防汛消防物资、器材,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和消防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安全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以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安排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差异化管理原则,对建筑施工安全实施有效监督,并加大事故处理追究力度。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慈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xx〕2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慈安办明电〔20xx〕1号)要求,2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2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人员密集的娱乐休闲场所和工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了镇(街道)各大办(所)和村(社区)的检查范围,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加强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真正取得明显成效。

黑板报。

)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彻底,整改有力。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组、划片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文书,并做好书面记录,严防“走过场”。据统计,在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共组成250个检查组,参加人员4500人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060家,发现事故隐患38500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组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存在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擅自营业、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人员留宿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部分企业年终订单多,生产旺,员工因部分已提早返乡过年而显不足,导致加班加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三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三合一”现象。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发出了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了相应防范措施。

三、下步要求。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或市安委办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部位)安全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浴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按摩房、洗脚屋等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慈政办明电〔20xx〕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发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跟市安办进行沟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广大职工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领域,分布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各项安全规定的具体落实者,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防线的重要守卫者。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有力手段,是法律赋予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权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对于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和工作机制。

按照“全过程、多层次、广角度”推进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工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政的协调合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抓好企业本质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安全科技保障、安全文化建设五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组织网络,尤其要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薄弱问题。注重学习、借鉴和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网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健全完善“职代会保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制定职代会定期讨论审议安全生产问题的程序和办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代表提交的议案,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注意听取职工群众对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

各级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措施,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4.健全完善职工民主监督与行政安全监管配合联动机制。各级工会要依照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建议有关部门问责。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制定职工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认真受理职工举报的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申报相关表彰和荣誉时,要就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方面的情况征求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员的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群众监督检查员,可按贡献大小授予不同层次的劳动奖章。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职工遵章守法的自律机制,督导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落实安全作业要求。

三、加大安全生产源头参与监督和防范力度。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预防,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生产防线,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加大工会劳动保护源头参与的力度。各级工会要主动参与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措施的研究制定,提出加强和改善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的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或行政有关部门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凡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回复。

2.积极推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分类管理。要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机械与轻工制造、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按照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情况和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实行分类达标管理。一是围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会监督检查、班组安全建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二是围绕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和警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护用品配发及使用、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以此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对职业危害的防范和治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职业危害治理的投入和管理,加强职业危害三级预防。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化工、医药、翻砂、橡胶、皮革、箱包、鞋业、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易发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报送同级总工会,接受政府和工会的监督。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通知》精神,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的责任,减少或消除因职工伤亡、职业危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4.切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抓好对新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职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报同级工会备案监督,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二是对在职职工要根据从事工作岗位情况制定轮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三是坚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引导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领。

5.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企业从业人员,经常化、制度化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举报投诉知识。从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安全行为入手,加强对企业和作业场所职工、周边人民群众的专题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康杯”竞赛的覆盖面,使其不断向非公及中小企业延伸,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实现竞赛的全覆盖。要深化“安康杯”竞赛的内涵,切实把解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作为“安康杯”竞赛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把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和“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为模式的职业病防治等纳入竞赛活动内容。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安康杯”竞赛情况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康杯”竞赛中成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或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广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各级工会要会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集中排查,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动职工开展岗位排查,使隐患排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季节性排查,结合企业生产任务调整和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对季节转换、节假日加班以及高温、暴雨、严寒、大风等事故易发的特殊气象条件下生产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注重经常性排查,做到生产不停,排查不止,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疏理,分类研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努力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降到最低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非公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拓展和延伸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目前,非公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下大力量着力做好非公制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研究适应非公制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薄弱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选配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或工会“安全生产代表”,引导其发挥作用。二是针对非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特点,探索“职代会保安全”、“一法三卡”、“工会主动参与”、“签订劳动安全卫士专项集体合同”、“1+3工作法”等方式方法在非公企业的运用与实践,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开展。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围绕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六个能力”(安全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危险源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五化”目标(安全责任全员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检查标准化),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企业生产班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

各级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措施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把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放到重要位置,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选拔、培训、聘用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督查报告范文

各县(区)、各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制定联合执法规章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抓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在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的同时,积极协调配合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不发生事故为目的,抓督察,促整改,确保到位。当前,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进一步督促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抓好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重点县(区)、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违章监控力度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积极配合研究制定全方位的`整治、监管方案,狠下功夫抓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抓好行政许可制度的贯彻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未经安全许可不得进入生产经营领域,对已经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要进行动态管理,对隐患严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吊销其许可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各类新建、续建项目严格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坚决杜绝新建项目带着重大事故隐患投入生产经营;总结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试点工作经验,在矿山、机械制造、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对高危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整治,按照排查一批、整改一批、监控一批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控措施;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滥采乱挖和越界开采行为,坚决关闭、取缔证照不全的矿山开采企业。

六是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重特大事故救援能力。加快市、县(区)、重点行业和企业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市一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在全市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反应快捷、救援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程序,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组织开展一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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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改造和整治,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夜班长途客车运营的安全管理。配合交通部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严禁货船、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乡镇船舶的监管力度。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在镇江召开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验收及督查工作。抓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调研,以及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的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公安部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搞好易燃易爆品、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为契机,配合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小火药厂、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网点,要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已作出的安排来进行。特别是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立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要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全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法守规。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搞好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抓好落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以及各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条件和时间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和目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此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继续按照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专门监督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关系。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法律规范、政策导向、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与年终的政绩考核挂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及监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且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审批发证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以确保审查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第二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建立健全事故信息、预警信息、信息发布等制度,形成运行网络先进可靠、应用软件方便实用,能够纵横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机制。第三是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第四是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证书管理、师资和教材建设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整和优化,有选择、分区域建立若干个基地,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训练,对特大事故能够及时实施有力的救援和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抓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尽职尽责,管一方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监管工作。建立高效、快捷、勤政、廉洁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人事部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抓好在全国推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要按照人事部要求,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系框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认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五、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法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未能取得安全资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不能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国家级培训机构的认定、各类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及培训证书的监制等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以及其它培训机构的认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制度、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以及持证上岗等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以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依法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五)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各地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通过普查和安全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省(区、市)、地(市)、县(区)分级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对特种设备要通过年检、抽检,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抓紧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努力创造爱护职工,关怀职工,体贴职工,尊重职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断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七)加强和改进社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安全社区”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于“建设安全社区”这一活动载体,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街道、居委会、村镇,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厂点、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应进行行政处分;该党纪处分的,应进行党纪处分;该法办的,应予以法办。同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一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明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职能,下决心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套路,把主要精力放到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上来。二是事故防范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防范事故上,坚持打主动仗,把握主动权。围绕着如何做到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一些切实管用的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抓安全的积极性。四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和采取得力的监管措施,借鉴和推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

八月二十二日。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16〕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16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慈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10〕2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慈安办明电〔2010〕1号)要求,2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2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人员密集的娱乐休闲场所和工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了镇(街道)各大办(所)和村(社区)的检查范围,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加强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真正取得明显成效。

(二)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为努力营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积极发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开发区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社区)安全管理员、规模以上企业等会议进行层层发动,专题部署。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还积极通过电视台播放安全标语和教育片、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下发宣传资料、宣传窗(黑板报)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彻底,整改有力。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组、划片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文书,并做好书面记录,严防“走过场”。据统计,在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共组成250个检查组,参加人员4500人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060家,发现事故隐患38500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组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存在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擅自营业、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人员留宿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部分企业年终订单多,生产旺,员工因部分已提早返乡过年而显不足,导致加班加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三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三合一”现象。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发出了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了相应防范措施。

三、下步要求。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或市安委办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部位)安全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浴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按摩房、洗脚屋等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慈政办明电〔2010〕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发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跟市安办进行沟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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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11月17日至25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市(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12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督查情况汇报会。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市(地)按照战书省长年初提出的“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市(地)政府(行署)普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安委会及办公室及时明确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各级安监、消防、建设、质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隐患。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共检查有关单位32053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7344处,督促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6986处,对10358处隐患限期整改。哈尔滨市投入2100多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整改。大庆市以检查抓自查、以复查督整改,排查出重大隐患434处,整改390处。大兴安岭行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两周时间深入8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排查出134处隐患,现场解决了4处隐患整改难题。

(二)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重拳出击。省公安厅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依法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2318个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理,对593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758万元,查封31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3个“十个一律”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目前拘留的严重交通和消防违法人员是前20xx年的总和。鹤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市、县(区)几十个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组成950余个检查组,对3960家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07家,查扣违章车辆298台。齐齐哈尔市全面开展“打非”攻坚战,截止11月中旬,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30台次,卸载转运货物1040余吨,查扣各类车辆424台,收缴烟花爆竹70件。鸡西市成立了“打非”大队,对6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依法封停。伊春市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铁力市远大鞋城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理。

(三)有效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消防部门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高层大楼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庆市把7个单位的13项建筑工程纳入治理范围,由消防部门逐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鹤岗市制定《五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督查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729次,电视播出安全公益广告1788次,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3万多份,发送安全常识短信32万多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6383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充分利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冰城119》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联合省电视台“行风聚焦”、“法制在线”等栏目记者对在建工程专项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佳木斯市主流媒体建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专题栏目和“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公告栏。双鸭山市消防支队与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创了“消防讲坛”系列节目。其他市(地)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省政府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检查,重硬件、轻软件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对难点问题缺乏治理措施等问题。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领导对本次省政府督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指派领导参与检查。

(二)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绥化市受检的11个单位共发现51项隐患和问题,有些较为严重。其中,万英烟花爆竹厂贮存库泵房电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器超期失效;维也纳音乐之都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正大购物广场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消防水泵房出口被占用;第九中学学生宿舍应急灯缺失及大部分灭火器失效,人员疏散门被锁死。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查的4个场所都存在问题。其中,中心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市场一层3000多平方米建筑内,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消防枪和水带,消防取水泵也无备用电源,消防通道被市场占用。鸡西市第二中学随意关停消防水泵,密山市东粮商厦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表控制阀门。七台河市友谊商厦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三)个别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工作不积极。北安市北方商厦和商贸大厦两处建筑10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北安市消防大队已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在半年前要求政府挂牌督办,但北安市政府一直未做答复,也未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绥化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福和宾馆重大火灾隐患,缺少完整的整改施工方案,整改进度缓慢。黑河市孙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

(四)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齐齐哈尔市高等专科师范学校等单位,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懂应急状态下的灭火控制工作。黑河市第五中学消防水泵安装后,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机房无值班记录,无设备检修记录。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同志,说不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不知道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五)个别地区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佳木斯市前进区新视野网吧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营业,营业大厅内无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上锁。省政府督查组要求当地消防部门立即做出停业整顿决定,但复检时发现该网吧仍在营业。伊春市对3处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处理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全省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11月30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殉职,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保证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产煤市(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公告关闭矿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加强对暂扣证照矿井的安全管理,务必整改达标验收合格重新核发相关证照后再允许生产。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施工隐藏工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冬防、预防火灾和车辆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以这些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整改销号,力争在防大事故上见实效。

(四)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措施。要研究制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达标活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处罚,处罚后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开业,提高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良性互动。各部门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年十二月十一日。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镇(区、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皋政办发〔20xx〕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安委会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日对全市14个镇(区、街道)和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讲,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3640处,整改3400处,整改率97%,其中整改挂牌重大事故隐患15处,开展执法行动245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59起。

(一)领导重视,大检查工作迅速得到落实。一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交通局、质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7.26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蒲镇、搬经镇、丁堰镇、水务局、建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制订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迅速。城北街道、磨头镇、九华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明确细化,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三是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白蒲镇、东陈镇、搬经镇、水务局、教育局能按照皋安委〔20xx〕1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和月度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围绕7.26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原镇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磨头镇在大检查中落实“五明确”,即:检查人员明确、实施方案明确、条线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考核明确;建工局集中开展对夏季高温期间施工作业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改安全隐患200多处。教育局重点开展暑假期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住建局加大了对全市供水和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全市供水和使用燃气安全有序。

(三)强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告知式执法检查计划,切实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建工局、交通局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仍有不平衡现象。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上,陆雪松副市长亲自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陈晓东市长亲自到会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但在长江镇、东陈镇没有看到镇政府层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的记录。磨头镇安监所至今仍只有一名专职人员。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落实缓慢、落实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是在国务院、省和南通市有关大检查工。

作文。

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市安委会文件下发到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而长江镇却未能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吴窑、丁堰等镇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部署,同时在一些企业也看不到镇(区、街道)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的文件,即使能看到文件,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基本空白,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文件简单应付倾向。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在抽查到的企业中,虽然大多数均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普遍存在。

责任书。

内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发现的隐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安管人员未参加培训等诸多问题。吴窑、磨头等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石庄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仅仅完成了两家企业,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要求。

1、严防死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今年来,我市各类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期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但近期由于持续高温,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永华书记、陈晓东市长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细化和落实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措施“五落实”,切实消除一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主要领导要经常督查各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检查,对事故多发地、易发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彻查隐患、严打严治,严防死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迎接国务院、省和南通市督查组明查暗访。

3、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活动。主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市安委会将下发隐患整改督办。

通知书。

请各镇(区、街道)、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5月下旬,区督查局、区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听取了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基本上理顺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职责,消防隐患排查比较全面,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较明显,示范创建带头作用明显,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牌口乡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底子十分清楚,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校车安全、人行便桥、烟花爆竹和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设立安全哨岗,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有条不紊。龙光桥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会龙山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攻坚行动有机构、有职责、有方案、有检查表、有整改措施,各项台账齐全。泥江口镇、岳家桥镇取缔非法校车措施得力,目前2个镇非标准校车已清零。市区海事分局建立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纠违,强化现场监管,杜绝无证无照船舶非法营运和农用船非法运输行为。由区治超办牵头,赫山公路管理局、赫山道路运输管理所、交警三大队等单位积极参加区治超行动,特别加大了对运载沙卵石超载现象的处罚力度。区商务局加大对非法加油站(点)的打击,强制关停1家,自行关停10家,刑拘1人。区教育局拟投入近180万元,启动所有中小学校的视频监控建设。20xx年赫山区城区规划控制区内共发生村民违法乱搭乱建房屋(棚屋、亭子、构造屋)31处5510平方米,现已拆除22处4120平方米,停工9处1390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还需全面落实。除牌口乡、龙光桥镇外,大部分单位未建立党政同责制度,个别单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齐抓共管执法力度不够,如全区183所幼儿园只有5家到消防部门备案;水上餐饮船只对行洪安全的影响、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个别挖沙船只乱采乱挖等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

(二)“打非治违”还需强力推进。到目前为止,区商务局有21家非法加油站(点),区教育局有97台非标准校车、53家无证无照幼儿园,赫山工商分局有16家无证经营ktv、125家无证经营宾馆的“打非”任务;赫山地矿分局大部分砖瓦窑厂的采矿许可证在20xx年1月就已到期,成了实际上的非法砖瓦窑。

(三)安全隐患整治还需下大力气。一是全区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视频曝光的安全隐患仍有部分未整改到位。分别是赫山街道办事处的耐火材料厂烟囟拆除工作;兰溪镇政府、赫山消防大队的裕盛制衣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区教育局的花亭子学校、逸夫学校、龙光桥学校防雷设施整改工作;区教育局及相关乡镇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及超载整改工作;桃花仑街道办事处的动员陈春秀从雄森国际四号工地地基沉陷的住房中搬迁工作;龙光桥镇政府、区住建局拆除龙光桥违建棚房工作。二是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需要加强整治。如岳家桥镇、牌口乡反映的个别标准校车质量问题,龙洲麻纺厂家属区1栋住宅楼东侧边坡滑坡、红星社区益阳铁路职工医院边坡滑坡等多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笔架山乡张家塘墟场2处网吧、塑编行业“三合一”场所、新市渡镇中心幼儿园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区大部分米厂变压器防尘不到位、偷盗电引发的电力安全隐患问题等。

(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安监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全区17个安监站站长在春节前后就更换了5个,新任安监站长业务不熟悉,有的工作开展跟不上全区步伐,且大部分安监站站长身兼数职,工作力不从心。如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摸清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区安监局根据省、市安监部门要求,在4月上旬向各安监站部署了全区摸底工作,要求在5月8日前上报摸底情况,但至6月4日止,仍有衡龙桥镇、桃花仑街道、龙岭工业园只完成了部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发改、工商、教育等单位要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三同时”能执行到位;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不推、不拖、不靠,认真拿出解决安全隐患的措施,加大隐患整治的投入,集中解决一些突出的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解决到位的安全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改方案、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

(三)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多和成员单位沟通,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整治、河道采砂整治、水上交通整治、校车专项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整治等一系列联系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经常性的打击活动,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要克服乡镇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的困难,挑选工作有责任心、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性;安监人员特别是新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加强学习,迅速适应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好职责。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11月17日至25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市(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12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督查情况汇报会。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市(地)按照战书省长年初提出的“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市(地)政府(行署)普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安委会及办公室及时明确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各级安监、消防、建设、质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隐患。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共检查有关单位32053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7344处,督促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6986处,对10358处隐患限期整改。哈尔滨市投入2100多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整改。大庆市以检查抓自查、以复查督整改,排查出重大隐患434处,整改390处。大兴安岭行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两周时间深入8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排查出134处隐患,现场解决了4处隐患整改难题。

(二)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重拳出击。省公安厅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依法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2318个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理,对593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758万元,查封31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3个“十个一律”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目前拘留的严重交通和消防违法人员是前20xx年的总和。鹤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市、县(区)几十个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组成950余个检查组,对3960家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07家,查扣违章车辆298台。齐齐哈尔市全面开展“打非”攻坚战,截止11月中旬,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30台次,卸载转运货物1040余吨,查扣各类车辆424台,收缴烟花爆竹70件。鸡西市成立了“打非”大队,对6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依法封停。伊春市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铁力市远大鞋城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理。

(三)有效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消防部门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高层大楼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庆市把7个单位的13项建筑工程纳入治理范围,由消防部门逐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鹤岗市制定《五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督查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729次,电视播出安全公益广告1788次,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3万多份,发送安全常识短信32万多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6383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充分利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冰城119》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联合省电视台“行风聚焦”、“法制在线”等栏目记者对在建工程专项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佳木斯市主流媒体建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专题栏目和“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公告栏。双鸭山市消防支队与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创了“消防讲坛”系列节目。其他市(地)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省政府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检查,重硬件、轻软件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对难点问题缺乏治理措施等问题。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领导对本次省政府督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指派领导参与检查。

(二)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绥化市受检的11个单位共发现51项隐患和问题,有些较为严重。其中,万英烟花爆竹厂贮存库泵房电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器超期失效;维也纳音乐之都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正大购物广场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消防水泵房出口被占用;第九中学学生宿舍应急灯缺失及大部分灭火器失效,人员疏散门被锁死。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查的4个场所都存在问题。其中,中心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市场一层3000多平方米建筑内,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消防枪和水带,消防取水泵也无备用电源,消防通道被市场占用。鸡西市第二中学随意关停消防水泵,密山市东粮商厦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表控制阀门。七台河市友谊商厦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三)个别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工作不积极。北安市北方商厦和商贸大厦两处建筑10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北安市消防大队已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在半年前要求政府挂牌督办,但北安市政府一直未做答复,也未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绥化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福和宾馆重大火灾隐患,缺少完整的整改施工方案,整改进度缓慢。黑河市孙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

(四)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齐齐哈尔市高等专科师范学校等单位,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懂应急状态下的灭火控制工作。黑河市第五中学消防水泵安装后,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机房无值班记录,无设备检修记录。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同志,说不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不知道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五)个别地区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佳木斯市前进区新视野网吧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营业,营业大厅内无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上锁。省政府督查组要求当地消防部门立即做出停业整顿决定,但复检时发现该网吧仍在营业。伊春市对3处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处理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全省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11月30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殉职,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保证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产煤市(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公告关闭矿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加强对暂扣证照矿井的安全管理,务必整改达标验收合格重新核发相关证照后再允许生产。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施工隐藏工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冬防、预防火灾和车辆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以这些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整改销号,力争在防大事故上见实效。

(四)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措施。要研究制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达标活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

工作方案。

》,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处罚,处罚后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开业,提高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良性互动。各部门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年十二月十一日。

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

为确保藏历新年期间全区生产安全,2月27至28日,自治区安监局组织暗访组先后赴拉萨市及周边县区,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形式,先后暗访了城关区娘热乡娘热村烟花爆竹仓库、娘热路中石化加油站、西藏彩桥烟花爆竹零售店、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

在烟花爆竹存放企业,暗访组检查了驻厂负责人及安保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情况,重点查看了烟花爆竹企业的'存放条件、防漏电系统检修、运输安全监管、出库管理及配送记录情况。

随后,暗访组来到娘热路中石化加油站,检查了加油站的微型消防站、卸油口、油罐区及成品油销售实名制登记系统,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均已按照要求制定排班计划、做好站内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暗访组还听取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情况汇报,检查了安检通道及监控系统。暗访组指出,除了要确保厂区的生产安全之外,更要提升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暗访组在检查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查暗访将与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一道,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明查暗访机制,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形成制度保障。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从当前至20xx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xx年度环境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为保障各市场安全稳定运行,5月11日,由樊红平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组成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对中心各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如下安全隐患:

一、潺陵市场:

1、市场内消防通道堵塞严重;。

2、灭火器配备不足,有部分药粉过期,需更换;。

3、市场内无消防栓;。

4、加强市场消防安全巡查力度,增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5、对工贸大楼及老阳光酒店的消防安全督查。(书面通知)。

二、天洁市场:

1、灭火器药粉过期,需更换;。

2、消防栓内器材残缺,需配齐;。

3、市场内有私接电线现象。

三、大市场:

1、市场内囤积大量废品,存在安全隐患;。

2、市场内无灭火器、无消防栓;。

3、市场内有电线乱搭乱接现象。

四、农批市场:

1、市场内囤积大量易燃物品,乱摆乱放;。

2、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3、市场内无灭火器、消防栓无水;。

4、开发商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制度。

五、桥东市场:

1、灭火器药粉过期,需更换;。

2、市场内无消防栓;。

3、市场内有私接电线现象。

希望各所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检查出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x县市场服务中心。

年5月11日。

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安监局、住建局、工信委等部门组成6个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小组,于7月28日至31日对市辖一县三区、四个产业园区和涠洲岛旅游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8月3日集中听取了各督查小组检查情况汇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抽查、深入企业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1.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2.列为20xx年度自治区、市、县、乡、村委会重点监督整治事故隐患整改推进情况。3.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学校、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及成效情况。4.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及成效情况。5.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7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8起,死亡24人,受伤74人,同比下降分别为31.82%、37.93%、60.8%,直接经济损失58.64万元,同比上升10.27%。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区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75人)的32%,比月进度控制数(43人)少死亡19人;一县三区未突破控制指标;较大事故发生1起,占自治区下达我市全年控制指标(3起)的33.33%。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发展经济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打击高压态势。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打非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机制,做到大事大家抓,责任大家担。突出打击“私炮”这个重点,对“私炮”生产一直保持高压的严打态势,今年来,全市共查处取缔无证生产经营401起,打掉“私炮”窝点22个,无证采石场3个,查处非法经营车辆431辆,没收了一批制造烟花的工具和烟花制品及制成品,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汛期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实际,突出对水陆交通、烟花爆竹、渔港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06起,其中酒后驾驶35起、醉酒驾驶21起,扣留机动车1920辆次,刑事拘留12人次、行政拘留66人次。全市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50个(次),查出各类隐患1620处,提出整改意见**10条,下发整改。

通知书。

339份,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22家(个),督促完成隐患整治1570处。

(四)五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始终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做到早部署、早排查、早落实,扎实推进。年初确定全市五级重点监督整治的安全事故隐患**5个,其中:自治区级1项;市级10项;县(区)级18项;乡(镇)级59项;村级47项。县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到位”要求扎实推进工作。现全市已有2项市级隐患、3项县(区)级隐患、20项乡(镇)级隐患、8项村级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消除了隐患。

(五)认真谋划下半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下半年各级各部门将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重大隐患治理责任,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高压态势,努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针对我市汛期和高温雨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着重抓好当前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的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防台风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不少企业的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还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尚未建立健全。

(二)安全意识弱化。由于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有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一些领导干部产生麻痹松懈现象。如中石油北海分公司山口加油站在检查时发现9辆面包车和6辆摩托辆长时间停放在加油站内,12辆货车长时间停放在加油站的出入道上,站内配备的18个灭火器已过期。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的压力容器的空气罐超期未检;原料仓库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甲苯20吨,且仓库通风、散热效果极差。烟花炮竹厂有包装工房内疏散通道上存放烟花炮竹成品,电气未设置二次接地,操作工房的导静电胶板未有效接地,生产区内沉淀池未定期清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三)重点行业监控力度有待加强。火灾、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陆交通、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任务还很艰巨。如合浦县汽车客运中心在检查时客运站旅客出口处,客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零售摊点摆设无序,存在杂乱、拥堵现象,影响安全疏散;电气线路乱拉乱接,存在火灾事故隐患;管理部门不作为,国联合浦公司的《营运客车及驾驶员安全检查合格证》连续出具10张合格证,有效期是20xx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对督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安监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加强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并指导各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把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要通过督查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真正落实法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严防“三超一改”;督促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力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打击力度。要按照《北海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县(区)、镇(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强化安监部门和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坚持警钟长鸣,认真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促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事故隐患监控整治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各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要加大投入,落实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五)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考虑提高乡镇安监站的安监员工资和入编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一线安监员积极性和责任感。随着各园区企业的增加和涠洲岛旅游区的开放开发,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也日益重要,建议增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按照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贵安委〔20xx〕号)的要求,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农机局、市公路局、市市政局等4个部门组成的市第一督查组,于20xx年5月8日赴桂平市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督查组实地督查了一个乡镇、一个市重点安全隐患项目、一家企业以及一个部门,查阅了该市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有关资料,并听取了桂平市政府的汇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桂平市人民政府能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除道路交通外,消防、水上交通、农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领域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主要工作体现在:

(一)在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是组织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二是桂平市市政府在20xx年1月31日和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和会议精神;三是下发通知部署第一季度和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面。

道路交通: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工作组,重点查处了车辆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机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共检查车辆10725多辆(次),暂扣车辆33辆,农机检查车辆365辆,暂扣车辆14辆,扣证4本。排查公路安全隐患10处,已整改2处。

水上交通:加强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如春运、甘王庙会、观音诞、全国“两会”的检查,共出动车船50艘(次),出动人员200多人(次),检查船舶120艘次、渡口26处、沙场30多处,排查隐患7处,行政强制措施3起。

非煤矿山:共检查企业61家(次),发现隐患16处,下达责令强制措施2起。

危险化学品: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35家,对3家证照到期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烟花爆竹:共取缔了15个烟花爆竹零售摊点,收缴非法经营产品100多件。

建筑施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排查隐患12处,整改10处,查处2家违规违章企业。

消防安全:全市26个乡镇、6个相关部门以及30个派出所参加了防火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632家,发现火险隐患1008处,督促整改100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63份、处罚决定书14份,查封决定书10份。

(三)在“五级”重点监督整改事故隐患项目立项工作方面。对列入贵港市20xx年重点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桂平市银竹村路口、南木镇皮塘水库急弯路段,已由桂平市公路局做出整改方案上报。另外,桂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桂平市重点督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浔政办〔20xx〕73号),确定了20xx年的桂平市10大安全隐患,并督促各乡镇上报本乡镇镇级、村级隐患备案。

(四)在贯彻落实“安委办明电〔20xx〕3号”文件方面。桂平市在4月10日以“浔安委〔20xx〕12号”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明电〔20xx〕3号”文件,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近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方面。桂平市在3月25日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对全年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制定印发了《桂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浔安委〔20xx〕号)。在第一季度的“打非治违”工作中,桂平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六)在安排部署第二季度及“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在桂平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该市分管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并对第二季度及“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另外,桂平市安委会于4月19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5.1”期间和汛期、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浔安委〔20xx〕14号),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开展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第二季度的生产安全。

我们认为,桂平市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做出了成绩,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但是,桂平市在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督查组先后实地督查了桂平市江口镇政府、列入贵港市级重点整改隐患项目的桂平银竹村路口、桂平市大藤峡旅游码头、桂平海事处。从实地督查情况看,江口镇政府能及时将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开会部署并以文件形式转发到辖区内企业,每季度都开展安全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有总结;桂平银竹村路口隐患整改项目已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实施,目前正与相关部门、乡镇进行工作对接;桂平海事处能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每个月执法巡航计划以及重大节假日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部分行业(领域)还没有制定本行业(领域)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乡镇、村两级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尚未进行立项;三是个别乡镇检查记录不规范、不完善,整改追踪不及时。四是据有关部门反映,还存在船舶无证采砂,非客渡船舶、设施停泊占据渡口水域,壁滩矿山车渡渡口非法设置渡口等问题。

(一)桂平市人民政府要继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职责,确保完成20xx年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任务。

(二)深化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把严格安全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工作,要严格执法、严加督促、严肃追究和真打真治、重打重治。巩固打非治违成果,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见到实效。

(三)政府要加大对列入自治区、市、区、乡镇、村五级20xx年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把整改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尤其是列入贵港市级的或者是至今未制定整改方案的项目,特别要加强协调沟通。

(四)要进一步贯彻宣传《广西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责任观念深入各部门,深入人心。

(五)要切实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应急值守。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标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安全生产督查通报,仅供参考!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xx]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9号)。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12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处)、市直各部门换届调整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迅速到岗履职,不能缺岗失位;2、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强化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3、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三结合”。市委叶永清出席了会议。三是宣传深入,氛围浓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1、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市安监局11月1日、12月22日、12月23日先后组织60余人次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2、利用宣传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活动期间,育溪、庙前、两河、安监局、卫生局、药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中燃公司等镇(处)及部门开辟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栏目,通过橱窗、挂图、墙报、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9号)要求,组织专班,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镇(处)、市直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3家,排查隐患864处,下达隐患整改。

通知书。

103份,停产停工通知书8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2起,立案2起,实施行政处罚41起3.79万元,拘留2人。

(一)镇(处)检查情况(9个):

玉阳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并对隐患突出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玉泉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查处隐患2处,现场整改到位。坝陵办事处:检查34家企业及单位,查处隐患2处。整改2处。两河镇:检查23家单位和6家渡口船舶,查处隐患4处,限期整改到位。河溶镇:组织11个专班,检查84家单位,排查隐患15处,均现场整改到位。育溪镇:检查10家矿山企业、2个轮渡、6个渡口、18艘客运船舶,查处隐患12处,均整改到位。庙前镇:检查11家煤矿企业、并对镇内加油站、化工企业、学校、社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督办。王店镇:检查6家加油站、4家超市、6家工矿企业。草埠湖镇:组织专班对全镇工业企业、学校、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市直部门检查情况(20个):

市安监局:检查矿山企业33家、危化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共查处隐患56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市质监局: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62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立案2起。市民政局:对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市国土局: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市农业局:立足六个“新突破”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住建局:检查在建工程46个,查处隐患226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告知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市经信局:检查6家企业。市教育局:检查各类学校及幼儿园93所,查处隐患30处,提出整改意见4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市文体局:检查全市娱乐场所和文物安全,重点检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查处无证经营网吧点和未成年人上网现象4起,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书。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了交通运输业、客运站场、水运码头、沮漳河流域、施工现场、船舶候造厂,对各交通路段及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市交警大队:对我市辖区内汉宜、江富、窖枝、皂当、荷当、烟运省道和县道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重点隐患1处。同时加大校车检查力度,共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8台次。市治安大队:检查30家涉爆单位,查出不合格单位10家,并进行限期整改。消防大队:开展了“清剿火患”行动,共检查单位520家,发现隐患54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责令“三停”单位7家,罚款3.79万元,拘留2人。市卫生局:检查3家医疗卫生单位,查处隐患4处,现场整改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查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查处隐患2处。市林业局:组织6个组对全市10个镇(处)、1个风景区、6个国有林进行检查。市水利局:检查了各大中小型水库及旅游景点防汛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属重点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市房管局:对3个拆除施工现场2.5万平米拆除地块进行了检查。当阳中燃公司:对全市燃气管网进行了检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应急预案。

的针对性不强,应急队伍和演练工作开展较少。三是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少数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不及时、工作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抓生产和抓安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四是部分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镇(处)、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并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到位。一是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控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能现场整改的则现场整改,短期内能解决的则短期内解决,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订防控措施,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所在镇(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着重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三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xx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