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实用14篇)

小编: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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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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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忆之门悄然打开,她就似海潮般扑面而来了。她带着特有的旋律海一样地漫来时,让人心醉;她携着特有的温煦潮一般地涌来时,让人断魂。与她相处的时光,可真的是让我着迷!

小时候我就喜欢听音乐,尤其是小提琴曲。每当听到那宛转悠扬的小提琴曲时,我就格外兴奋,于是便萌发了学小提琴的念头。终于,在十岁生日那年,我得到了一把小提琴。我把它放在卧室最显眼的地方,每天用布子擦拭,我常常看着那黄油油的琴板,细细的弦,一愣就是好久。后来我跟老师学,那感觉真的是让我心醉。于是,拉琴便成了我每周的必修课。每当午后柔阳挑逗着风儿,风中散着淡淡的泥土的香味时,我便会带着琴跑到楼下的花园去,伴着空气中阳光的味道,拉动着琴弦,慢慢转动。

后来,我参加了一次小提琴比赛,本已练习充足的我突然有些怯场。略有怯意的我走上了舞台。突然,镁光灯聚集,身后的钢琴曲也响起。熟悉的曲调像撒开一副轻柔的纱般笼罩着我。我鞠了躬,拉动琴弦,音符便轻快地流出了,我瞬间找到了感觉,音符一个个舞出,汇集,交织,绽放我感到格外的轻松,像徜徉在音乐的天空一般,灯光也像是暖阳了。一曲结束,我深深地鞠了躬,微笑着走下台去,身后是热烈的掌声。这种拉小提琴的感觉,真的是让我着迷!

渐渐滑过四季,日子越来越薄,梦想越来越厚。记得一天晚上下过小雨,我站在池塘边,望着一池绵延的绿云烘托着红莲,雨停歇,荷香幽远,浸浸漫漫地笼罩着一方水塘。盛装的荷缀着浑圆的水珠,幻化出不可思议的静谧。我拉着小提琴,琴声在水面上起舞,我与荷共享着美妙的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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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齐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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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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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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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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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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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废寝忘食,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地又为书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给了我无限的遐想。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他给了我春暖花开的美丽世界!。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王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地写出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剑伤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那天上月。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看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一句“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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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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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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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那有些泛黄的水粉盒被我偷偷从书架高处拿下,急迫的打开,痴痴的望着那四十八个色块。这小小的盒子承载的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是那份对艺术的痴迷。

从小便热爱画水粉,一抽屉的奖状和别人羡慕的表情,赞美的话语都是我的“获奖品”。可上了初中便被迫放弃绘画,以学业为重,抱着那些我的“老朋友”,水粉盒、笔盒、颜料,将离开画室,我分明看出老师的无奈失望和同学的不舍,心情沉重的迈出画室。

水粉盒被母亲偷偷藏在了书架上,我便开启了初中夜以继日的学习生活,没有了绘画的生活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毕竟那份痴情我始终戒不掉。几次央求母亲让我回到画室受到的却是无情的拒绝,一天夜里我实在按捺不住,踩在椅子上,踮脚将我那老朋友轻轻地放在地上,我蹲下了身,痴痴而小心翼翼地将那盒面上的灰弹掉,打开盒子,我看到的是我曾经多么熟悉的四十八个小精灵,不知怎么的鼻子忽然酸了,想起我曾为朋友偷偷定稿,想起不顾我们反对拿起写生的苹果就吃的怪老头老师,想起曾经不顾手上粘满颜料痴痴望着成品笑的我,一滴眼泪落在了那白盒上。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假期母亲突然跟我说想不想再回去画画,那一刻我似是在做梦,嘴巴不由自主的大声说了个“想”字。我已经顾不上母亲为何突然变卦,就又重新抱着那些“老朋友”返回画室,我敲敲画室的门,打开,还是原来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布满铅灰的墙,地上排放着各种石膏像的样子没有变化,就像是我对艺术始终不变的痴迷。找到那我曾经喜欢坐的角落,怪老头老师欢欢喜喜的扔给我个桔子吃,同学们还像原来这么亲密,我潸然泪下,那眼泪很甜很幸福。

我就这样持着那支画笔步入了初四,虽学业紧张我却依然秉持着那份对艺术的痴迷,继续做着我所热爱的事情,做到学习与爱好双飞。怪老头老师总爱称我为“大艺术家”,和他当年一样痴气,我呵呵笑了。

临毕业,我和母亲在小路上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我忽然想起当年的事情,问母亲为何变卦,母亲说:“那夜里我看见你瘦瘦的蹲在地上的背影,我想我又有什么权力去阻止一个孩子坚持自己的梦想,那小小的身躯会因那份痴迷迸发无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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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是鸟,它在天亮仍黑暗之际感受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我坚持最久的事,除了学习之外,就是画画,是什么让我坚持这么久?是热爱、是迷恋、是痴迷。

我生来就喜欢画画,这约摸要追溯到十几年前,年幼的我因父母几句夸奖就越加喜欢画画。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冰凉的天空中云层层叠叠,尚有几点星子依稀可见,秋日被云掩住了脸庞,几丝秋雨如银针般落下,紧接着便是一场倾盆大雨,霎时间天地昏暗,水汽氤氲。

我手持画笔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画纸,哪管此刻窗外的滂沱大雨。手肘挥动,下笔如有神,利落的起行,定大关系,笔尖擦动画纸的声音为雨声伴奏。点动成线,线动成面,从容不迫的找明暗交界线,耐心地一遍遍铺调子,加深暗部动作一气呵成,连最后的细化都小心翼翼的去刻画,去勾勒,倾尽我所有的热爱与痴迷……这种万物皆空的状态任何人都打扰不了,我去完成我热爱的事。

最后收了尾,我才察觉到窗外的雨不知何时潲到了肩膀上,持笔的手早已冻僵到无法屈伸,我缓缓站起,尾椎和膝盖传来的酸痛刺激着我的.打包神经。

时过境迁,白驹过隙,许多事情都发生了莫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这渗进我血肉,铭刻在我灵魂之上的信念。

家里大大小小的证书奖章落满了灰尘,唯一崭新的,是我这一腔热血。

渐渐的,雨停了,一束光透过薄雾洒在地面上,水洼中映出五彩斑斓的颜色,恰似我此刻的心情,完成一副作品的喜悦,真美!

鸟儿在黎明前的黑夜唱出了歌,于是打破了黑暗,那是信念,那是不变的痴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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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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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