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精选21篇)

小编: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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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临西交警大队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支队党委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创新理念,迅速行动,集中精力,强化保障,科学谋划,稳步实施,着力推进“主体、标准、管理、信息、公信”五位一体执法规范化模式,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警动员,周密部署,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原动力。

大队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理念,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一把手”工程,上下互动,全警参与,形成了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队伍合力。为此,大队成立以公安局副局长、大队长杨顺贤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领导组织机构。工作期间,县局法制科多次到大队现场指导,为大队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针对时间短、任务重、标准高的客观实际,大队逐一明确事故科、车管所、中队、违法处理大厅的职责,细化分工,规定完成标准和时限。各中层负责同志和全体民警不等不靠,自我加压。特别是大队每月召开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调度会,深入到执法场所督导,仔细梳理,认真排查,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创新理念,科学施划,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支撑力。

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大队“走出去”积极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先后到山东临清、招远等地交警系统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并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以科学化推动规范化、以信息化支撑规范化、以专业化保障规范化”的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把软件做硬、把硬件做精,强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软硬件工作。

2011年上半年起,大队全面开展了办公、办案的“四区”改造,本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整合资源,注重实用,勤俭节约”的原则,实施了大队、事故科、车管所和交警中队等执法场所的改建,实现了办案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服务区、接待区的物理隔离,保证询问在独立、安全的环境和场所进行。中队设置车辆管理岗和违法处理岗,事故科增设了人民调解员办公室,与司法局联合推行调解和解制度,大队事故科增设了询问室、讯问室,所有办证、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岗位全部安装视频、音频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全程音视频监控。大队还为违法、事故处理一线民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器设备,执法现场全程监控拍摄取证,并按时上传县局法制部门。硬件设施的健全为有效开展软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和基础。

三、注重实效,科技先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内驱力。

大队强化培训考核,提升执法“软实力”,举办了规范执法化建设培训班,为民警下发了执法规范化系列书籍和实时下发的文件等,确保民警扎扎实实的掌握执勤执法的理论常识和各级领导的部署要求。为有效保障路面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的规范运行,大队全面推行现场执法记录制度,为一线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12部,询问室、讯问室、中队违处室、车驾管大厅安装齐全了音频监控设备。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将民警的执法活动置于外界和内部双重监督之下,有效维护了民警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照“接警必受、接警必录、受案必查、现场必勘、受案必访”的要求,做到“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监督,内外兼力,确保实效。

大队强化外部监督,通过新闻媒体、警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执法过程中的各项监督措施,按照监督跟着警力走,监督跟着警情走的理念,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执法档案、案件分级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实现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等责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各个层级的权限和责任,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把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民警个人。对于发生重大执法过错和执法问题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强化问题整改,把全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人民群众反映大的共性问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公路三乱”等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纪问题,迅速启动调查、问责机制,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前身是1955年5月28日成立的“县群众运输管理站”,1986年更名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要担负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和规划、发展工作;其性质为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4月批准参公;核定内设机构10个,编制19名,实际在岗22名(其中1名长期借调利州运管所),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有执法车辆5台,办公环境较差,办公基本实现自动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担负着全县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县幅员面积3269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71个行政村,总人口约25万人,全县公路总里程2400余公里。根据目前我所在册人员,人均公路里程达100余公里,公路建设还在迅速发展。

目前,县客货运输车辆约2704辆。客运车辆205辆,其中客运班线车辆125辆,出租车35辆,城市公交车5辆,城镇客运人力三轮车40辆;货运车辆约2499辆(不含浙江援建车辆),其中在册货车639辆,暂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货运车辆280余辆,时风牌等农用柴油三轮车340余辆,农用四轮车360余辆,汽油货运三轮车650余辆,外地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在我县境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230余辆。

目前有乔庄、青溪、沙洲、姚渡、竹园客运站5个,木鱼、三锅、关庄等乡镇正在新建三类客运站;维修企业3家,个体维修业户及相关业务25家,依托木鱼、竹园物流配载中心的建成,拟再发展5家二类维修企业和10家个体维修、服务业户,以满足客货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现状

目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有正式执法人员22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正式执法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1%,中专及相当学历占9%。道路运输管理专业占50%,法律专业占5%,其他专业占45%。22名正式执法人员中,30-45岁的占78%,45岁及以上的22%。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上级的安排进行。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现有的道路运输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管理量(客货运输车辆数)也急剧增加,已凸显出原有编制的严重不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1991年确定的,十八年未作任何调整,为了确保全县运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批准壮大了运政执法队伍,但根据4月的参公文件精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将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参公,实际在岗人员数大于18年前核定的编制数,编制数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再因道路运输管理难度大,难免会出现监管时差,使部分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逃脱打击。为了尽量减少监管时差,就必须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因受编制数限制就不得不聘请临时协助执法人员,这样就增加了执法机构的负担。

(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但所拨付的各项经费经费无法解决日益增加的稽查及办案和人员工资的开支,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由运管所自行解决,这样就不得不挤占其他经费,致使工作经费紧张,限制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福利待遇太低,致使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实行了“阳光工资”,一般科员的兑现金额为16000元左右,部分事业单位也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作人员兑现了该福利。但不知什么原因使得运管所一直无法兑现该政策,工作人员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大大折扣。

(四)管理体制造成运管所的人权和财权分离,上级主管部门管经费拨付,地方政府管人事编制。二者的分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缺人或缺钱),制约了运政工作的开展。

(五)由于经费不足而影响了运政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运政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无法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

(六)工作人员流动性差,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部分职工从招工之日起就在运管所工作,且工龄都在十余年,有的更是有二十余年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久了,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逐渐淡化了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工作积极性也受影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七)运政执法责任大而风险更大,不利工作的开展。运政机构除了加强行业的规划、发展和监管外,还要肩负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使命。由于受利润的诱惑,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止,按照《道条》和省局的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处以3—10万的罚款,对于山区贫困县的非法营运者来说,按照最低标准3万处罚,就等于处罚了其整车价值的3/4,无疑是要了他们的性命,这往往引起违法者发生过激行为——自残、服毒自杀或车毁人亡。不严格处罚就是违法,就是渎职。这两方面的情况无论发生哪一种,运管部门都要承担责任,这无形给运政执法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增加执法队伍的编制数,提高执法部门的级别(正科级),并适时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数调整。把部门级别提高到正科级可以使职工干工作有盼头,不会因干一辈子也是一名科员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实际解决编制数不但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可以稳定执法队伍的人心,促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二)实行人权和财权的统一管理。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还是由地方政府管理,都应该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只有人权和财权实行统一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人员的流动和经费的供给,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保证学习培训时间和经费供给,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行继续教育适时更新知识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紧跟社会发展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效保证。

(四)兑现国家关于工作人员的福利政策,最大限度地缩小与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才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生活水平,确保运政人员积极努力工作,更能保证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五)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加强执法人员的交流,才能促使工作人员不断地学习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积极去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才能保持积极的主观能动性,使执法队伍时刻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有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不进行交流,长此以往工作就会像一潭死水,风平浪静,工作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就会慢慢地消失,工作就会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五)修订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罚标准,在制定标准时是否可以明确经济发达的城市和贫困的山区进行区别对待。城市非法营运的利润空间很大,能够承当高额的罚款,而贫困山区本身就穷,搞非法营运的买车也是靠贷款,一旦按照标准定格处罚,往往激起民愤,发生群体事或过激行为,引起社会不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xx〕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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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近年来,公安得益于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英明决策,得益于厅长及各位领导的亲临视察和厚爱关怀,得益于省厅法制处及各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帮助,在“三项建设”工作中,我局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核心和突破口,围绕打造“全省市级执法示范单位”的目标,找准推进途径,选好推进载体,落实推进措施,突出推进效果,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进、高标准要求,实现了“执法质量七无”和“执法效果两好转”。“执法质量七无”,即:今年全市无执法质量一票否决情形,无无罪判决案件,无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案件,无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无刑讯逼供,无涉法涉诉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无因公安机关工作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执法效果两好转”,即治安秩序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好转。今年全市接警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8%,投诉民警执法不当和违纪的信访问题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在今年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局公正执法、打击犯罪、队伍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满意度均达到94%以上。

我局主要作法是选准工作推进五个载体,着力构建执法建设五大体系,即:

我局坚持把能力训练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强化远程教学,创新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一是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我局以民警计算机“四会”能力培训为基本要求,先后举办警综平台信息采录、网上办案、办公自动化和公安笔录软件应用等专题“小教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全市在岗民警“四会”达标率达100%。

二是依托视频会议系统,举办执法办案技能培训。三、四级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开通后,市局每周确定一些专题,组织全市侦查破案、执法执勤的行家里手,开展案例评析、新法讲解、热点碰撞、法理分析等专题讲座,加强执法办案经验交流。

三是依托法制在线栏目,及时解答执法问题。市局设置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在线、释难解惑、法律法规数据库等网页,及时发布执法信息,方便民警适时查询,解答民警执法疑难。我局区公安分局坚持每日群发执法培训短信,让民警轻松学法。四是依托在线考试系统,检验学习培训效果。我局运用在线考试系统,组织全体民警参加“三大主题”和“四会”网上考试。全市民警“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平均成绩97分,位列全省各市(州)公安机关首位。同时,我局还通过举办机关中层干部和县(区)局基层所队长轮训班,聘请清华大学、党校教授讲课,强化骨干培训、观念培训;通过推行执法资格认证、模拟办案测评、联席会议评议、出台政策鼓励自学等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执法培训,大力提升执法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我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执法标准,努力提高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一是制定执法行为规范。我局对日常巡逻盘查、行政审批、接警处警、查找缉捕、使用强制措施、侦察手段、证据保管、案件审核、听证调解、事件处置等重点执法环节,制定了10个切实可行、简练管用、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并针对醉酒、精神病人肇事、非违法犯罪报警等特殊警情,制定处置规范,形成了系统的执法执勤行为规范。

二是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我局按照“与时俱进、删繁就简”的要求,对原有的执法制度进行系统清理,修订完善了《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细则》等执法制度40余个,废止执法制度8个,形成了较为科学、系统、简明、实用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有力推动我局执法管理规范化。

三是积极推广标准案卷。依据省厅刑事、行政标准案件评分标准,总结示范案卷评选经验,我局先后推出了常见刑事、行政案件标准卷各10卷,执法办案单位参照执行,档案室严格验收合格方能归档。今年全市70%的行政、刑事案卷达到示范案卷标准,程序违法大幅减少,实体质量明显提升。

我局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抓准突出问题,根治痼疾顽疾,尽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要求。

一是抓源头,着力整改接处警不规范问题。修订了《“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强化“110”队伍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督促落实接(处)警回告制度、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做到报警求助件件有回音,今年群众对“110”投诉减少30%。

二是抓过程,着力整改执法不公问题。推出了执法活动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受理的每次警情、每起案件、每次行政许可都要现场书面测评当事人对该次执法活动的满意度,将群众监督融入各个执法环节。目前,收到书面意见反馈3万余份,占所有执法活动的7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仅供大家参考。

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坏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新形势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分析论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以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20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从5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治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六个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系统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年以来办理的无罪判决、作撤案处理、捕后不起诉等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对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逐个摸底和复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见函2万多份,召开座谈会500多个,走访3000多家单位,复查案件6000多件,通过自下而上的排查,共梳理出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执法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等七个方面40多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四项举措,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推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建立“涉检信访案件绿色通道”,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结越级访、上访老户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397件,其中息诉罢访的362件,占91.2%。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适时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对刑讯逼供问题开展专项侦查监督,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办案。认真试行派驻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四个工作流程”,规范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超期羁押问题,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纠正超期羁押81人次。依法清理和规范涉案款物的处理,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计人民币1270万元。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废除不合时宜的制度550项,修订880项制度,增订了930项新的制度和措施。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有关工作规范文件649个,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不严格执行程序、执法随意性等突出问题,20,省检察院在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用半年时间,几经修改,制定了15万余字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形成了全省统一、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针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各级检察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首先是抓学习培训。将流程和考评办法下发给每位干警,做到干警人手一册。通过举办培训班、巡回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使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8月,各地普遍进行了自查,省检察院对南京等四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抽查,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年底,省检察院又从全省检察机关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从办理的10万多件案件中随机抽出8类1300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讲评,督察纠正。试行一段后,根据办案实际,对流程和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于5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实施,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将处理涉检信访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探索建立了“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实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加强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初查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不断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查手续,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开展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工作,采用上下级检察院会审案件等方式,提高抗诉案件质量。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支持起诉方式。与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查询、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规范立案监督的渠道,与省整规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积极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促进执法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开发检察应用软件,将办案工作流程软件化,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的有68个单位,开展网上办案应用的有64个单位。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督察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加强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等机构,规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开具法律文书、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和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制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建立“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即下级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监视居注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执法专项督察检查。成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强化对执法各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运行。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和检查20多次。今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4项专项工作;组织各省辖市检察院对20以来办理的2345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260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找出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制定目标岗位责任考评办法,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办案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0件28人违法违规办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1654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801件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784次,召开座谈会1875次,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聘请2830名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监督员,有效发挥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今年七月,省人大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徐州、苏州、南通三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八月份,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宿迁、淮安两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各地根据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积极开展对超期羁押以及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探索实行约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回访考察等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16名,共监督“三类案件”930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42件,检察机关已采纳14件;监督“五种情形”127件。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省检察院和26个市、县检察院建立了定期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一些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有80个检察院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了检察专版专栏,有50个检察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有101个检察院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执法办案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形成了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检察业务有新业绩,检察改革有新突破的良好局面。一是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逐年降低,起诉后有罪判决率逐年提高;捕后不诉率全国最低;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由的0.4‰下降到目前的0.1‰,案件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规范化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争先进位。超期羁押和涉检进京上访案件数量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均为全国第一。三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初信初访线索比2013年下降了30.68%。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13年以来,全省共有80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一、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通州、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检察队伍中涌现出了顾晓生、汤在勉、李文明等一批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先进典型,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良好风貌。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方式简单粗糙,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果。二是一些地方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甚至边整边犯,特别是今年6月赣榆县检察院发生了少数干警办案中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三是规范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苏北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有的地方仍然实行办案经费与上缴赃款挂钩,导致一些检察院容易受利益驱动办案,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对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赣榆县检察院少数干警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案件,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和要求,正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目前,四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为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省检察院决定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下旬,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和打算。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一项长期自身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树立检察队伍公正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省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不断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夯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大力学习和宣传规范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广大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效率工程”,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针对规范化制度执行和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加大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考评的力度,确保依法规范办案。省检察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年底组织案件质量考评。积极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引导和激励广大检察人员自觉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侦查权的行使。明确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职责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无视制度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丰富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平台、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和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办案提供有效服务。

(四)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矗把规范执法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侦查人员的资格条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严禁直接办理案件。完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检察工作特点,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关于制定全省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解决人员编制短缺和检察人员断层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规范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保障。

(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和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执法行为规范是*机关**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机关**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风的强力保*。近年来,由于个别民*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一)进一步完善*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民*树立立*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教育列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机关**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改革、规范民*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教育矫正精益求精,监督管理万无一失,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55人,解除社区矫正33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6人(男性203人、女性13人,其中被宣告**的207人、被裁定假释的6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社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低于1%,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创新规范化管理,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监管措施,着力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配齐配强专职社工。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今年5月,公开招聘8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目前,已聘用司法协理员18人,其中,社区矫正协理员7人。注重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突出培训的分类性和专业性需求,并于今年8月,组织全区司法协理员进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竞赛。对新聘用的司法协理员进行考评,择优续聘,对优秀协理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措施。加强工作衔接。在收到有关监狱、劳教所以及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及执行通知后,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建立了工作档案,并指定相关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帮扶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根据矫正人员所犯罪刑和现实表现,将其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对严管对象的管控工作。规范矫正执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限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矫正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依法对违反监管规定的21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罚。

2、创新项目化管理,着力优化社区矫正服务水平。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特点,探索富有区域特色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提升日常服务水平。一是创新教育服务项目。在社区矫正人员中组建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积极组织矫正人员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例如: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到河市中学路口协助民警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组织矫正人员参加植树造林,美化环境;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在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举办“蓝色行动-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活动”,区社区矫正人员共捐赠爱心款近1、5万元,为培训中心购买电视机、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改善了培训中心的教学设备。二是创新心理矫正项目。与x蓝天心理咨询中心合作,组建区级曙光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工作,指导社区矫正人员做好心理测评试卷,开展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征和犯罪倾向。三是创新分类帮教项目。通过深化管理体制,开展分类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如:今年上半年在中途之家开展了两期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分别针对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罪、开设赌场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四是创新宣传项目。在全市率先开通并运行“法治洛江”微信普法公众平台,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主动加入微信群,每天通过微信平台学习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五是创新安置帮扶项目。紧抓就业救助政策,切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政策,如: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社区矫正人员协调银行综合授信8000万元扶持创业,勉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3、创新机制化管理,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近年来,我区不断建立完善多项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工作网络机制。全面推行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限制出境报备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管;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每日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动态信息,依法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理。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针对性工作预案,并下发《洛江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了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社区矫正尚无专门立法,所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行政法规,强制力不够。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4、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

20xx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一要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培训交流学习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每半年培训1至2次,必要时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开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思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培训时互相交流经验和讨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所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以确保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得以更好的执行。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力度。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司法所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矫正专职社工的调资、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做到以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以制度推动工作发展。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年部署、周督查、月分析、季盘点及半年总结、全年考核奖惩的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通过人订制度,制度管人,勤于管理、严格考核,公正奖惩,及时调整不称职的矫正人员,不断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竞赛。采取举办各项业务比赛的形式,以练促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业务竞赛,主要包括:执法文书书写比赛、制定矫正方案比赛、装订矫正工作台帐比赛、矫正业务综合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要规范日常管理。

要规范社区矫正内业资料。制定社区矫正内业资料规范版本并不断完善,在全区内统一使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要继续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继续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三要继续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要继续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二是继续加强心理矫正项目。指导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心理测评试卷,以便心理咨询师根据数据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心理是否存在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测试对象的心理情况,并制作个人信息登记表,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引导帮助他们调节情绪、扭转认知、完善人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沟通配合,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对矫正人员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努力解决矫正人员的就业问题。

四要完善工作制度。

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五是要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

新形势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分析论文

目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公安机关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些过去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例如执法人员对于执法规范化重视程度不够以及执法规范化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因此导致当前执法工作与公安部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期待相差甚远,实际工作中必须探究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以提高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

1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公安执法人员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公安执法机关来说,对于打击违法犯罪等常规性任务较为重视,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近年来提出来的,因此尚未上升到常规性硬指标的高度,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软指标而存在,再加上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活动较为频繁,工作强度较高,因此导致公安机关干部和执法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于工作效率、工作效果与执法规范化之间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处理,由于繁忙的工作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了解不足,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其不过是一些口号上的面子工程,因此对于执法规范化建设较多民警还存在抵触情绪。

1.2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虽然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然而大部分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往往实际情况是上级重视程度较高,而基层的落实不够到位,各种口号、标语和会议精神仅仅停留在表面上,执法规范化建设较为被动,实质工作的开展不够顺利,主要是由于各级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使得实际工作的工作目标较为模糊,无法发挥对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因此使得公安执法机关规范化建设效率不高,大多数无法达到上级的要求,即便按时完成任务,其质量也不尽如人意。一些执法单位为完成上级任务和标榜工作成果,常常将对于某某个案的整改等同于执法规范化建设,而对于从根本上实行执法规范化建设较为忽视,避重就轻,难以形成上下级互动的良性局面,因此阻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2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相关对策。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使馆公安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执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法人员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对策:

2.1做好执法主体建设工作。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的执法观念、执法身份的合法合格与否是决定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效率高低的基础条件,做好执法主体建设工作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实际工作中,执法主体建设工作包括对执法主体规范化观念的树立以及提高执法主体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两个方面:

第一,要树立执法主体正确的执法观念。错误的执法观念会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办事方式粗暴简单、冷漠生硬、高高在上,而使得群众对执法部门产生厌烦情绪,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群众工作的开展,这都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深入造成的,要改变这样的局面,首先就应当从制度上对错误观念予以纠正,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方式分析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执法观念不正确的人员要予以批评指正,通过开展理论学习、社会亲民活动等培养和引导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使正确的执法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从而使执法行为在获得政治和法律效果的同时提高其社会效益。

第二,提高执法主体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这是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格的主要途径。首先,要实行执法主体执法资格认证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严格杜绝无执法资格的“临时工”参与执法工作。其次,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将培训教育纳入到执法单位工作任务之中,一方面要保障教育培训所需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培训的质量;另一方面要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机制,要求每名执法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参加足够次数的培训学习,并经过考核合格,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

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规范执法的制度保障,当前的规范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执法标准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可操作性不强等,严重阻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第一,规范立案审核制度。立案不实已经成为执法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导致这类问题出现的原因就是一些执法人员的立案不规范、对案件查处、审核不及时造成的,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应当从制度上对此类行为予以约束,规范立案审核制度,对于所接案件均采用自动回访系统进行回访核查,及时筛除无效案件,杜绝立案不实的情况。

第二,健全监督机制。良好的监督可对执法工作形成强大的制度约束力,实际工作中应当加强对案件执法过程的监督,最主要的是对现场执法人员及相关责任领导的监督,通过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当前办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诸如法律适用、技战术适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便及时修正,使执法过程更趋于规范化,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设立群众打分考评系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考评,促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综上所述,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以及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都是大有裨益的,然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我国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处于较初级的阶段,需要一步步深入开展,要看到当前存在的问题,从问题的根源入手,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形象,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年度某县区司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为目标,强化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县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宣股,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监督工作,为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结合司法局职能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友谊县司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将执法规范化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年初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完善制度,确保“三个到位”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一是日常管理到位。田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政法部门开展的执法公开活动,重新修订完善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司法所工作制度30余项。制做了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桌牌,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任务、各股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的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上墙公示,将所有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汇编成册,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聘请了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执法行为到位。所有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先经局机关、县法制办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执法,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目前共有4名干警通过考试考核后取得了执法资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科室及时将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整理,确认执法权限、职责、义务与责任,做到全面、具体、准确。

三是执法责任到位。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主要责任、各股室(所)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执法责任制,对违反执法责任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卷,手续齐备,装订规范,方便查阅。坚持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半年对案卷进行一次评查,年终进行奖惩考核,做到了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今年以来,共进行了2次检查,2次案卷评查,抽查案卷30份(公证案卷10份、法律援助案卷10份、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案卷10份),案卷质量全部合格。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活动,教育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司法为民。二是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必须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上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等级常态化考核机制,并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与年检注册挂钩,今年对考核合格的2名律师,7名法律工作者准予注册。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规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未发生法律服务投诉案件。在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局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做到持证上岗,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至今未发生一起因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等事件。

四、服务大局,全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社区)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民事案件代理、法律援助、协办公证等法律服务。二是组织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参与全县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和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全县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三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全县建立了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协助做好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办理,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提供服务。

五、存在问题。

完善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科学决策、责任追究等各项。

制度。

不断将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

工作。

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某县司法局2021年**月**日。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辅导讲稿党课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战友:

今天,作为市局“第一综合党支部”第三党小组代表参加“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并作交流发言,首先是很荣幸,但更多的是内心忐忑与不安。一来自身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站位不高,认识肤浅,很多领导都比我有水平,不好班门弄斧;二来担心讲的东西太枯燥,讲得不出彩,听得没精打采,不能给人以启发,达不到领导要求和应有的效果,也耽误大家的时间。但是,我们党小组尤其是党小组长xx局长赶鸭子上架,我想自己唯有态度端正,权当是“抛砖引玉”,请各位领导和战友海涵。

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解读人民警察宗旨观,兼谈xx区公安分局践行宗旨观的做法和体会》。

xx年,公安部提出了八个字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也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今年,中央又在全国启动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特别是一周之前,也就是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些提法和活动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观——“为民”。下面我就学习实践人民警察宗旨观的一些理解和体会分三个部分向大家做一个汇报:一是把握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功能定位;二是实践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基本途径;三是培育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内在定力。讲的不妥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宗旨观的诠释,也是对人民警察宗旨观的根本定位和本质要求。正确认识和找准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功能定位,对于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体会,我们公安机关在认识上,应该把握好人民警察宗旨观四个方面的功能定位,形象地说,就是“试金石”功能、“反光镜”功能、“风向标”功能和“源动力”功能。

第一个关键词:“试金石”

“为民”是公安民警是否讲党性的试金石。回顾九十多年的建党历程,从毛泽东同志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提出“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从江泽民同志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到胡锦涛同志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以说,新中国历任领导人都对“为民”宗旨作出了贴切而坚定的阐述。xx年11月14日,我们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改通过,更明确提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我们警察,作为国家机器之一,更要把“为民”作为最基本的党性,把忠于党、忠于人民作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来历练,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觉悟来培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信仰来追求。

当前党员队伍中,缺乏基本党性意识,宗旨观淡化的可以说大有人在。上有这么几个典型的案例,大家都应该熟悉。xx年6月1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违规建设别墅问题,采访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时,其竟质问记者“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引起民激烈吐槽。xx年,吉林省辽源市环保局局长,在一次全局大会上公开宣扬“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一时被络评为最牛官腔。今年3月,河北沧县环保局长邓连军解答群众饮用水污染变红问题时,竟回复“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红豆也能染红水”,说话的立场出了大问题,一夜成名,局长被免。这些事例,因一句话就丢官,貌似小题大做,但骨子里反映出来的,是我们有些党员和官员将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对立,颠倒干群主仆关系,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党性。

在我们公安队伍中,也存在着这些问题。xx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名警察在处警时,目睹报警人被殴打不制止、不采取措施,报警人家属质问其为何不制止违法行为,民警竟摸着受害人的头部,当着众多媒体记者的面语出惊人“往头上打两下也算打吗”。同年,贵州省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女教师酒醉后被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强奸,女教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受害人私了。这些脱口而出的“雷人语言”充分暴露出有些公安民警党性意识褪化,已背离了为民的基本要求。

第二个关键词:“反光镜”

“为民”是检验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的反光镜。警民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诸种关系中居于先导性、基本性和全局性的关系之一。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一个较和谐的警民关系基础,不但公安工作做不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还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事实证明,“为民”宗旨观践行得好,人民群众就满意,警民关系就比较和谐。反之,警民关系就不和谐,甚至会发生警民冲突乃至袭警事件。

去年12月,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发布了《xx年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报告对xx年全国发生的数万起群体性事件进行了分析,其中因警民冲突引发的事件占到了%,比例相当之高。该报告还指出,警民冲突一般由突发情况引起,集中体现在执法犯法、执法不公、态度恶劣3个方面,这些都折射出少数公安民警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

xx年发生的“瓮安”事件,到现在大家仍记忆犹新,瓮安事件是由一起因学生溺死而引发的大规模警民冲突群体性事件。事后,贵州省委在对事件原因分析中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些问题表露出来的是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但归根结底反映的是宗旨观淡化,缺少对人民群众的感情。

第三个关键词:“风向标”

“为民”是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创新的风向标。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具有二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二是社会属性。社会是发展变化的,人的需求也随之发展变化。我们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和重点。特别是在当前“四个深刻”的社会背景下,群众工作也出现了“三个方面”的新变化,对我们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

1、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这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引发了社会结构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变化,阶级变阶层,新兴社会阶层如个体劳动者、私营业主等不断涌现,原来的工人、农民等社会群体也发生了明显分化,每个细分的群体或阶层都有独特的经济社会背景。因此,主动适应社会阶层的分化变动,充分激发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积极适应、主动顺应这些变化和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群体或阶层的需求,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xx年,我们分局针对企业家和个体工商业者群体,我们开展了“百+千”工程,分局党委成员每半年走访联系100家企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半年要走访联系10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开通了企业服务热线,建立了服务企业档案,完善了派出所经侦工作联络员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分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服务经济发展一等奖。如针对驾驶员群体,创新实施了“流动车管”服务,交警部门每月集中到乡镇办理一次车管业务,为大型企业、车辆集中单位提供上门办牌办证和预约检车服务。这些都是针对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采取的不同服务措施和方式方法,仅xx年,我们流动车管上门为群众办牌办证达2400余个,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2、群众工作范畴逐步延伸。社会阶层的分化变动带来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今天的群众利益,早已不限于物质利益,而是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各项权益。这些年的公安工作实践,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变化。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媒体上报道的“一元钱”官司、“一句话”声名,正是这些变化的具体体现。

随着群众工作范畴的拓展延伸,我们队伍当中出现了不适应的问题,他不能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思考、去说话、去工作,而是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这不归我管”、“这我管不了”、“这办不成”成了口头禅,我们在基层碰到的一些上访问题,很多是老百姓为了“争口气”、“要句话”,一句话可以说到群众心里去,事办不成都还感谢你,一句话也可以让群众缠访讨说法,哪怕你份内的事都尽到了责任。对于执法中的瑕疵,工作中的失误,一般只要态度诚恳,勇于接受监督,对群众、上访者的合法诉求表示充分理解和支持,鼓励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等,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

3、群众工作载体不断拓展。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以互联为新兴媒体构成的虚拟社会已深入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同时也极大拓宽了群众工作的载体。特别是随着qq群、论坛、微博、微信等络新技术、新手段的出现,更加深刻改变了社会组织动员、传播形式。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统筹上下两个战场,拓展群众工作载体,同步推进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群众工作,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宜昌市公安局党委高瞻远瞩,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标准,建设舆控中心、微博客监控手段、无线上侦控手段、特侦手段、安综合应用平台,还计划将技侦、安部门充实扩大到50至80人,就是针对这种变化主动作为、超前作为、创新作为的典型例证,让广大基层民警充分感受到市局党委抓工作的眼光、理念和气魄。我们分局围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更新理念,调整策略,在新媒体运用等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去年,我们在互联上建立了“平安xx”微博。一年来发布博文2700余条,吸引“粉丝”2万多人,回复友咨询2万多次,直接为民办实事2160多件,获取案件线索270余条,3名逃犯通过微博主动投案。在今年全省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我们抓公安微博的做法作了书面交流。比如今年3月12日,友向“平安xx”微博求助,称一名8岁男童在学校突然失踪。我们将警情通报一线警种的同时,通过微博向广大友发布寻找儿童的信息,倡议友注意发现,帮助提供线索。很短时间内,友及时转发,20余名粉丝自发上街加入警方的搜寻队伍,边寻找边发微博,形成了上下协作、互动的场面,不到4小时,将失踪男孩找到。

第三个关键词:“源动力”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公安机关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庄子《逍遥游》中有一段话: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广大群众就是载舟之水、扶翼之风。

解放战争中闻名中外的淮海战役,解放军60万军队对阵国民党最精锐的80万大军,经过艰苦卓著绝的战斗,解放军完胜。陈毅在总结淮海战役时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推出来的。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淮海战役中解放军组织出动民工543万人,他们不仅是运输队、还是担架队、卫生队、预备役部队。

公安工作是群众工作,公安机关与群众是鱼水关系。我们的体会是,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赢得了群众的支持、赢得了群众的参与,公安工作就会形成强大的合力,就会充满战无不胜的力量。xx年发生的武汉“”爆炸案,警方及时发布信息,充分发动群众,布下天罗地,使疑犯无处可逃,很快就被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两名护士发现举报并成功生擒。

公安工作中的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矛盾化解等很多方面都离不开群众的支持。我们区的三位一体的矛盾大调解机制,治安大巡防机制,包括借鉴市局的经验,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每年由财政设立20万元的奖励基金,都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一些措施。去年,我们通过群众举报,破获刑事案件160多起,端掉了2个聚众赌博窝点。如果没有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公安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安工作要取得成果和战果就失去了基础。

执行性是基层公安机关最大的特点。在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上,我们的体会是:应更多地从形而上学的宏观思维落实到具体的微观执行上,应当更多地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战略框架下,研究“为民”的战术操作问题,应当更多地把“为民”宗旨贯穿到最小作战单元和实际工作当中。具体来讲,我们体会可以从激发党性意识破题、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入题、从提升群众满意度承题、从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切题等四个方面进行实践:

从激发党性意识破题,不断凝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主旨”“灵魂”。

抓党性意识培养,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基础。具体怎么做,我们体会是否可以通过“三个入手、三个抓”来锤炼党性,牢固宗旨。

1、从思想入手,抓党性教育。曾欣厅长多次指出:“思想建设抓学习,业务建设抓基础,作风建设抓落实”。邓恢林书记在市局“第一综合党支部”第一次会议上告诫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五清”干部。学习教育是抓思想建设的第一手段,决不能淡化、决不能松懈。思想一旦松懈麻痹,政治上就会变质、经济上就会贪婪、道德上就会堕落、生活上就会腐化。

在这方面,去年以来,我们分局按照“三务合一”的思路,建立了“四个一”运行规则,创新开展了“三会一课”。“三务合一”:即党务、队务、业务“三务合一”;“四个一”运行规则:即建立了每周一次党委例会、每月一次支部会、每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全体党员大会。通过“三务合一”、“四个一”和“三会一课”这些载体,来强化党性教育,激发民警党性意识,教育引导民警做到“四个常”:即常固思想之堤,信念和杂念仅是一字之差;常怀知足之心,天堂和地狱仅有一步之遥;常修从警之德,公权和私利仅在一念之间;常把交往之关,圈子和圈套仅存一墙之隔。xx年,分局党委被区委评为“先进党委中心学习组”,两个党支部被区委表彰。

2、从问题入手,抓作风养成。曾欣厅长曾指出,在队伍建设上要当“铁匠”,敢于动真碰硬,不能当泥匠,“东糊一下、西糊一下”,更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防止“小人物创造历史”。一旦队伍出问题,公安机关“为民”形象就要深受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感又会增加一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成果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近年来,我们体会到,抓作风必须坚持从抓苗头、抓细节、抓关键作少数开始,我们也做了一些探索。如,我们建立了“常态查访、上曝光”的通报问责机制,一年来下发通报88期,批评单位48个次、民警55人次,民警守纪意识明显提高;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分类整治、逐类规范”的重点问题整治机制,每两个月确定一个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制定相应制度进行规范。去年,我们集中整治了接处警、机关考勤、所队内务、警车管理、执法功能区应用等5类问题,今年我们又确定了伤害案件办理、窗口服务、服务企业、车管服务和民警违规经商等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我们的体会是,这些机制的建立,对于从问题入手,促进作风养成,还是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比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效果要来的扎实。比如在机关考勤专项整治中,我们设立了指纹考勤机,每周通报一次情况并兑现惩扣,执行之初的两个月,有5名民警被通报和惩扣现金,此后机关民警上班迟到现象基本杜绝。

3、从机制入手,抓执行力建设。为民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举,重在执行。执行力的高低,直接检验一支队伍践行宗旨观的能力、水平和效果的好坏优劣。如果缺乏执行力,再好的政策和思路也等于一纸空文,再正确的决策和措施也不会发挥作用,再美好的蓝图也不会变成现实。执行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核心是要抓机制建设,我们的体会是抓好“三个机制”建设,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做实“党建促队建”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纪律部队,比如我局所有民警中,党员比例高达%。因此带好公安队伍,从根本上讲,要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在这方面,省厅和市局就党建工作做出破题之举,开创性设立“第一综合党支部”,为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探出了路子,指明了方向。我们xx分局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第一时间建立了“第一综合党支部”,制定了工作运行规程,并开展活动,使第一综合党支部“增强党员意识、搭建沟通平台、提高领导能力、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示范引领”等五个方面的功能在我局得到初步体现。

二是强化工作督办机制。有效的督办是加强公安机关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公安工作没有督办,就无法保证执行力。在抓督办上我们探索的是实行“五个一”和“三个结合”。“五个一”:即严格落实所队每天一次例会、分局每周一次局务会、每月一次中层负责人述职测评会、每季度一次专题督办会、每半年一次会等“五个一”制度。把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缩小督办周期,提升督办效率。“三个结合”:即将党小组会与党委成员分片联系督办会有机结合、将综合支委会与周局务会有机结合、将党员大会与述职测评会有机结合。“五个一”和“三个结合”形成了链条式督办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完善科学考核机制。考核是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指挥棒”,科学的考核机制就是正确的指挥,反之就是瞎指挥。我们分局的考核导向就是多做甩开膀子的事,少做喊破嗓子的事,以实绩论英雄。根据这个思路,年初,我们按照“钱随事走,绩效与保障对等”的考核原则,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突出“保、考、奖、否”四个字,“保”基本运转,“考”确定等级,以“奖”代补,一票“否”决。实行考量与考质相结合,分层管理,分级考核,让吃苦的人吃香,让实干的人得实惠,较好地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同时,我们建立了“一事一议,即奖即惩”机制,今天能奖不明天奖,本周能奖不下周奖,对于处罚也一样,发挥奖惩的及时效应,去年先后有195人次及时受到表彰奖励,发挥了“嗑瓜子”效应。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极大地发挥了民警主体作用,进一步释放了队伍正能量。

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入题,始终紧扣精确打击、精密防范、精准控制的“主题”“主线”。

社会平安是最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预防打击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下,群众对安全感的要求更高更多,必须打防控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其中“打”是基本手段,具有主导作用;“防”是主要措施,处于基础地位;“控”是关键环节,起控制作用。任何一环的缺失都会引发群众不安全感。我们感觉到,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是黑恶案件以及频发的严重影响民生的小案件,必须从这些因素着手,主动对接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加大打击、防范、控制的力度。

1、重拳打黑除恶。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毒瘤”,必须有旗帜鲜明的立场态度,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态度必须是“零容忍”。这方面,我们分局在区内向群众响亮承诺:有黑必打、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我们通过发表“打黑除恶电视”讲话、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络邮箱、印发公开信、打黑除恶通告、悬挂打黑除恶标语、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浓厚打击氛围。去年,分局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团伙5个。通过严厉的打击要让黑恶势力无法生存立足。

2、抓小情防大患。祸患起于忽微。我们的体会是:在打黑除恶侦破大要案的同时,必须解决好影响民生的小案件、小纠纷、小事情、小问题和小隐患。因为小纠纷往往连着大稳定,小案件连着大案件,小隐患连着大安全,小事情连着大民心,小问题连着大事故。事实证明,小事小情不处理好,就会带来大影响。必须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坚持从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从小事小案抓起,以小见大,积小安为大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比如,我们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建立了每月治保主任例会、部门联席会排查机制,探索了以警务室为平台,社区民警、社区干部、格员共同参加的一体化调处模式,去年全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未发生民转刑命案。这方面,很多兄弟单位也都创造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作法值得我们学习。

3、编制防控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力量和社会组织,专群结合,共筑天。实践中,我们重点是盘活“九种”治安力量,完善“六防”工作机制。即巡警、社区民警领防;安保、综治协管员专防;内保、保安驻防;局直单位民警补防;综治成员单位联防;义务巡逻队协防,通过“六防”运行机制,构建了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的城区“格化”巡防体系。实施“格化”巡防以来,小溪塔主城区发案总量xx年较xx年同比下降%,入室盗窃案件下降%,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下降%,分局指挥中心接警量减少40%。比如在局直单位补防中,我们结合小溪塔城区治安情况,在进出城区六个主要路口,每晚由局直单位安排两名以上警力,开启警灯巡逻,并由值班局领导带队进行督察,次日上通报。同时,规定全局所有警车晚上6点钟后出车,必须开启警灯。通过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三见”行动,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方式方法还有很多,但都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命门”、“要害”,实施精确打击、精密防范、精准控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群众关切,提升安全感。

从提升满意度承题,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亲民为民、爱民助民的需要“布篇”“谋局”。

满意度与安全感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两个重要指标,安全感是基本需求,考验公安主业能力,满意度是情感要求,考验服务能力,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公安群众工作的根本评判标准。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我们的体会是:必须切实克服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服务管理中存在的态度冷漠门难进、方法蛮横脸难看、语言生硬话难说、工作推诿事难办等群众诟病的顽症,做到“四个着力”,即从工作态度、管理方法、办事效率和公平公正上着力,打造亲民爱民公安。

1、从工作态度着力。工作态度是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第一印象。要求公安民警在接警办案、人口管理、特行监管、证照办理等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多几句关爱、多几分关切。比如,我们分局借鉴移动服务、高速管理等部门的服务礼仪,对全局窗口单位办证服务礼仪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群众第一印象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2、从管理方法着力。管理出作风、管理出成果。要赢得群众满意,必须加强和改进公安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比如,我们在全局所有窗口单位安装了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实时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打分,并将测评结果纳入考核。通过此举,分局接到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投诉量逐年下降。

3、从办事效率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关键是要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这里面有很多工作可以研究、探索、创新。如不断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又如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能够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必须按期办结;能够一次告知答复清楚的,尽量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能够让群众一次办完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比如,我们建立了“民生警务”,设置了“上办事大厅”,将能够上审批的项目全部上,不能上审批的项目,全部上告知办理程序;将户政、交管、侦查、法制等17项公安业务功能拓展到公安微博上,友通过络直接查询交通违法、办案进展、户籍审批、寻人启事等各类业务,此举延伸了服务平台,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4、从公平公正着力。“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执法不公是导致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公安机关必须下大气力解决的顽症。为了解决好这一顽症,近年来,我们分局体会,坚持强化“三抓”,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一是抓规范促公正。大力加强公安执法执勤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具体要求,如我们制作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操作手册》、出台了《办理伤害案件指导意见》等,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二是抓效率促公正。高度重视、高效办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的同时,切实增强时效意识,做到及时调取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三是抓监督促公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手段,建立警情反馈、案件回告、满意度回访制度,实施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推行上办案、上监督,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探索和实践也收到实效,分局连续9年被省厅评为执法考评优秀单位。总之,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努力满足群众新要求的具体体现,必须不断探索,主动作为。

从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切题,坚持从引导公安民警愿意做、敢于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需要“蓄势”“运笔”。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公安机关的执法背景、工作环境、管理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关切不断增多。在这个大前提下,加强基层公安群众工作,需要思想理念上的革故鼎新、能力素质上的重塑再造。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疏远,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基层公安群众工作的滞后和肤浅。

当前,在公安群众工作中,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与政策取向、执法理念不相符合,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感觉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四不”:一是不愿做群众工作。认为群众工作耗时费力,是“隐性”工作,不如侦查破案轰轰烈烈,来得快。二是不会做群众工作。与群众说不上话,答不上腔,不接地气。对群众需求知之不多,对说话的分寸、管理的火候、沟通的技巧把握不准,拿捏不住,引起群众的反感。三是不敢做群众工作。面对形形色色的人群,特别是应对群体性事件等复杂局面时,要么不敢说话、不敢面对,要么张口结舌,词不答意。四是不善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仅停留在完成任务上,不善于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多说几句体贴的话、多做一些关心的事,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

群众工作能力的欠缺,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我们体会对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必须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而且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突出“三围三抓”:

一是围绕平台抓建设。系统、完善的培训平台,是提升培训水平、增强培训效果的基础条件。这方面,我们分局借助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了“五大培训基地”,即党校理论学习基地、应急中心技能训练基地、民警轮训轮值基地、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基层一线实战练兵基地,通过不同的基地和培训方式,提高民警群众工作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方法技巧,从而提高综合能力。

二是围绕管理抓机制。群众工作不仅是与群众打交道,它还需要民警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等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支撑。不想学、不愿学是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是抓素质提高必须解决的难点。我们的体会是必须从机制入手,促进民警“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习惯养成,进行自我提高。我们推行了“四项促学制度”即“上学考、周考促学、学分考核、档案管理”机制。“上学考”就是要求每位民警在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平台每周进行一次自练自考。“周考促学”就是每周抽取20至30名民警,在分局集中考试,成绩全局通报。“学分考核”就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民警的教育训练进行量化,折算成学分来衡量民警的教育训练水平并兑现奖惩。“档案管理”就是为每位民警建立学分档案,将其作为民警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自四项促学制度推出以来,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

三是围绕实战抓练兵。练兵是为了实战,而实战也是最好的练兵机会。实战练兵的方式很多,我们在强化轮值、跟班、机关对接基层等培训方式的同时,突出临战前这一重要环节,创新战时培训机制,如我们在执行警保卫任务、重大行动尤其是处置涉稳群体性事件中,始终坚持事前交方法、事中有督察、事后有讲评,通过实战来提高民警的“五个能力”。我们这些做法也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xx年,分局被省厅评为轮训轮值先进单位。

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的方法和途径有很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上表述的四个方面,归根到底,最终必须体现在工作成效上,落实到“三个满意”上,即党委政府满意、上级公安机关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上。去年,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宗旨观念,积极作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年底的时候,我们在xx公安春晚上制作了一个5分钟的短片,也是对一年工作情况的简要回顾和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一次工作汇报。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做个汇报。

我们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局党委正确领导,离不开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警思想活跃,需求多元,加之工作压力大,社会环境影响,民警身体疲惫,心理负担重,也带来宗旨观弱化,而传统的政治说教、物质激励等被动管理办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形势。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物质的手段只是一般的手段,短期的手段、被动的手段,要寻求一种民警自觉接受、自我认同,带有长期性、实效性的管理办法,让民警即使身累也不能心累、即使流血也不能流泪,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公安文化为我们破题提供了可能。内心的定力是文化,行为的自觉是文化,公安文化一旦深入人心,形成理念,就会成为自觉坚定的行动,就会成为凝聚个体的重要力量,就会增强民警的宗旨意识。

美国社会学理论家朱利安·罗特提出了“控制点”理论,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具备有别于他人的优势即控制点,科学引导人们找准自己的控制点,并进行认同、激发、培育,能够有效促进人的成长进步和价值认同。借鉴“控制点”理论,我们分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公安文化怎么去把握,各地都在不断探索创新,从概念上说,有提职业文化、纪律文化、优警文化等很多提法,但这些提法内涵和外延不清,交叉重复,我们体会做强公安文化,培育民警宗旨观的内在定力,应该把握住“三个点”,即共鸣点、闪光点、兴趣点,开发贴近民警生活、工作的公安文化形式,通过文化熏陶与沉淀,最大限度地触发民警的价值认同,使“为民”宗旨观根植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公安文化软实力。

1、激发共鸣点,增强队伍凝聚力。共鸣是思想或感情上的相互感染而产生的情绪。激发公安民警的共鸣点,必须从民警的共同需求上做文章,我们归纳为“三个共鸣点”,即优警需求、情感需求和个体需求。

一是围绕“优警需求”激发共鸣点。曾欣厅长指出:“民意主导警务,爱警推动爱民”。公安内部不关爱民警,让民警去爱群众就是勉为其难,民意主导警务也会大打折扣。我们体会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对民警应该从政治上更多关怀、生活上更多关心,在爱警的氛围上更浓更深更厚。过去,很多公安机关建立的执法维权制度、民警生日“三个一”祝福制度、“五上门制度”、大额保险制度、每年定期体检制度等,均已经坚持多年,受到民警的欢迎和好评,但是还需要不断创新方式和方法。

二是围绕“情感需求”激发共鸣点。公安文化必须是广大民警参与的文化、认可的文化,是与民警的需要相适应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受到民警欢迎。去年,我们在确定举办xx年公安春晚后,组织专班深入基层、深入民警家庭,探寻民警足迹,走进家属内心,寻找创作灵感。晚会当晚,现场座无虚席。作品真实生活,参演主体以民警为主,充满了感人的力量,拨动了现场领导和每个民警及家属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根弦,扩大了公安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在这里,我给大家放几个片断。

三是围绕“个体需求”激发共鸣点。每一名民警都是丰富的文化个体,必然存在文化的差异。这决定了公安文化发展的多样性,在公安文化建设中应尊重民警的个体差异,比如针对千篇一律的办公桌牌易引起民警反感的问题,我们分局通过调研和借鉴,制作了彰显民警个性的文化桌牌,桌牌一面是民警全家福照片,另一面是民警从警格言或座佑铭,让民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时时感受到家的温馨。不一样的桌牌,不一样的感受。

2、培植闪光点,增强职业认同感。xx年,人民公安报社开展了“把握公安队伍思想脉博”问卷调查活动。回收的2649份有效答卷显示:70%的民警是因喜欢警察职业参警,又有50%以上的民警在面对“如果让你再选择一次职业,你还会选择做警察吗”这个选题时,给出了“不会”的答案,说明警察职业认同感在不断下降。一个没有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民警,是难以从内心做到为人民服务的。

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我们的体会是:用“三个立足”,培植闪光点,根植认同感。

一是立足职业特色,规范公安礼仪。公安礼仪是具有职业特点的文化亮点,对外可展示公安形象,给人以愉悦和亲和的感受;对于民警来讲,可以有效提升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我们xx区公安分局从礼仪文化入手,做了一些尝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出台了《民警入警宣誓、授衔、授功、退休仪式规范》,在民警从警职业生涯的重要时刻举办庄重的仪式,激发内心的源动力。大家看到的这组照片,是去年12月10日,我们为太平溪派出所退休民警罗远堂举行的一个简朴而又隆重的退休仪式,这位老民警坚守岗位、战斗到整60周岁,政委、政工室主任赶到派出所主持的这个仪式,罗远堂曾经工作过的五个单位负责人参加,同时邀请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当地群众代表参会,仪式结束后,局党委全体在家班子成员与老罗及其家属在分局食堂同进晚餐。当时的场面和民警心情无法用语言形容,仪式现场及就餐时很多人落泪,晚餐的时候,老罗对我说,“太平溪派出所的警力严重不足,春节也临近了,虽然我退休了,但请派出所排春节值班表时,把我排上去,让我尽最后一份力”。再如今年4月9日,看守所民警赵宝琴退休,分管领导和政工室主任上门举行仪式,现场庄重的《人民警察之歌》将警魂注入每一位民警的血液之中,民警怀着惜别的心情衷心祝愿赵宝琴退休以后生活幸福美满,健康长寿。又如我们为新授警衔和晋升警衔的民警举行集中授衔仪式,让民警在庄严的警察之歌和警徽下重温入警誓词,感受神圣、自豪的一刻,铭记警察职业生涯的重要成长点,增添动力。截止目前,我们已经为4名民警举办了简朴、隆重的退休仪式,每次仪式我们都是用心去做,不仅感动了退休民警,更感动了在职的每个民警,获得了对集体的认同。

二是立足示范带动,培树先进典型。发现、挖掘社会认可、群众认可的民警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可以起到宣传好一个“点”、激发一个人,带动一个面,整体提升公安队伍形象。近两年,比如我们分局先后挖掘推出了两个比较成功的典型:一个是“侠义警官”杨军,两次无偿捐献骨髓义救白血病患者的事迹被省、市、区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杨军也先后获评“感动宜昌十大致敬人物”和市、区劳模。二是“泡水推车哥”、“湖北最美警察”黄明松。因冒大雨帮助司机将熄火泡在积水的40余台车辆推出,受到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湖北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三峡商报连续一周跟踪报道,产生巨大反响,充分发挥了典型的正能量。

三是立足环境影响,营造文化氛围。文化氛围的形成,需要一定的载体来表现,而文化载体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围绕民警的关注点做文章,才能起到润物无声、春风化雨的作用。这方面,我们分局一是将每年的3月14日确定为全局警营文化日,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今年,我们举办了以“信念铸警魂,实干创佳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6名基层民警围绕各自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畅谈体会、交流经验,演讲活动受到应邀参加的区文化体育局、区文联领导充分肯定。同时,分局建立了两个文化长廊:机关办公楼文化走廊和文化画廊,其中文化画廊是利用机关大厅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警工作图片以及民警作品等,通过营造浓厚的与民警有关联的文化氛围,熏陶民警的剑胆琴心。

3、积聚兴趣点,激发民警活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共同的兴趣是促进内部沟通、激发团队活力和凝聚力最好的着力点。在积聚兴趣点上,我们体会就是要:组织搭台,民警唱戏。如,我们分局争取区文联和区体协的支持,成立了区公安文联和体协,组建了文艺、书法、摄影等覆盖全局民警的10个兴趣小组,将类似的“点”聚集,并划拨一定经费给每个兴趣小组,为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支撑和保障。各个兴趣小组根据自己的特点,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户外兴趣组,组织青年民警开展了拓展训练活动;摄影组组织了“走进大峡谷,回归大自然”采风活动。在去年的xx区第三届运动会上,分局体协参加了游泳、篮球、田径等六大项目,共有5人获得单人项目第一名,12人获得二、三名,篮球比赛进入前四,其他项目均排名靠前,分局被评为全区“三运会”优秀组织单位。通过这些活动,积聚了民警兴趣点,锻造了团队精神,强化了团队意识,激发了活力。

一支有凝聚力的队伍,一支对自我职业认同的队伍,一支充满活力的队伍,正能量才会不断聚集,宗旨观的培育才有了坚实的土壤,文化的内在定力才会转化为践行宗旨观的自觉行动。

以上是对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的一些理解和体会,站位不是很高,理解的不是很透,谈不上是党课,更多的是汇报和交流,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新的时期,党对人民警察践行宗旨观赋予新的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引我们必须牢记宗旨、牢记使命,勇挑重担、勇往直前。

最后,我借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省区市法检“两长”交流任职集体谈话时的讲话作为结束语与大家共勉:用实实在在的新业绩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谢谢大家!

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真正依靠群众切实激励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就是要把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把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地转换成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知道我是谁: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肩负责任。我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我是经党教育、培养、考验的,是举过拳头、宣过誓的人,我是劳动人民中的一份子,我是人民的公仆,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一名队员。

二是明确为了谁: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三是懂得依靠谁: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所以说,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光荣传统,是我们党9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永不变色的政治保证。

历史雄辩的证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要做好保卫工作,从我局1948年建局之初,党中央就给我们指明了道路。试想,若不坚持群众路线,我局只靠当初的108将和700名公安大队的战士,根本就无法完成建国之初在北京保卫党中央的安全,也无法完成开国大典的保卫任务,无法完成肃反的任务。无法破获王倬特大诈骗案,建国以后确保的经济建设一直到今天的发展,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重大活动保卫、破获各种案件、社会稳定的维护。毛泽东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曾有过在人民中生根发芽阐述,“我们共产党员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与哪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生根、开花。我们的同志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要把和群众的关系搞好,要关心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属。

一个党的宗旨是这个党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出发点,离开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就不成共产党、就失去了先进性和战斗力,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要求我们,事事处处、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主体,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

通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影片,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周总理到邯郸伯延公社调研,体现实事求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知错就改、鱼水情深,周总理为了了解群众的疾苦,不偏听偏信,亲自走村串户,了解第一手材料,府下身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需要什么,真实的历史、生动的细节,展现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研、体察民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深刻揭示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周恩来总理坚持实事求是,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同甘共苦的精神境界,感人至深、令人震撼,传递出了强大的正能量。从《周恩来的四个昼夜》中真切地感受到党群关系鱼水之情多么的淳朴和真挚,是党的生命力之所在,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踏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足迹,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将满腔热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首都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责任而产生的完成使命,履行职责的精神力量,是推动发展的动力。作为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我们就应该对人民、对国家、对党承担责任,尽自己应尽的义务。新时期,我们共产党员应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应达成共识,严于律己,服务至上,牢记党的宗旨,用坚定的理想、强烈的责任、出色的能力、良好的形象,来做全心全意的奉献者。

毛泽东同志说过,当群众的学生不能尾巴主义,当群众的先生不能命令主义。任何时候仅靠群众的自觉是不行的,必须领导带头才能发动群众。践行群众路线与领导带头是完全一致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吃苦,带头正衣冠,照镜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带头就要有领导力,领导力来自于领导作风,来自于以身作则。新时期的领导干部要特别善于做群众工作,要善于引领群众、激励群众、影响群众和组织群众。离开了对群众的发动和组织,就谈不上群众路线的践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50年来,浙江枫桥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新世纪以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并治、创新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做好工作的愿望还不行,具备一定的能力也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技术发展一日千里的形势下,必须要加深学习才能跟上形势,才能掌握做好工作的各种本领。因此,每个党员都要有学习的紧迫感,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尤其善于重新学习,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自觉学习公安业务和督察专业知识,做一专多能的行家里手。同时,我们还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做到内外兼修、提升自己。一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倡导三种精神,即: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勤思实干;二是提升创新服务意识:实现三个创新,即:创新思想、创新思路、创新机制;三是提升优质服务意识:树立三种观念,即:效率观念、质量观念、全局观念。

打铁先要自身硬。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带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所强调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只有动真格重行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领导干部才有领导力,广大群众才有执行力。领导干部赢得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认同,才能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领导力,才能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新形势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分析论文

内容提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阜宁县地税局建局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笔者对此进行了有关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阜宁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六条禁令”,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通过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几年来,阜宁地税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实现了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行优质服务。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阜宁地税深入开展“学习型”税务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业务能手”、岗位练兵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目前全系统95的税务干部已通过自学和成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有30多名同志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着眼点,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阜宁地税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坚持税务检查廉政公示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软件。在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岗位执法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连环监保,有效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

罚款4000余万元,一次性补税罚款10万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获特大制假、贩假发票案2起,3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00万元的特大贩卖假发票团伙案。规范的税务稽查促进了我县地方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税法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全社会守法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了全县“诚信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的形成。阜宁地税开展了“税法八进”宣传、“大手牵小手”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等活动,其中走进校园、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肯定,产生了广泛影响。还通过编发《地税简报》、《税政摘报》、《税案摘报》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的主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2006上半年,为5户环保新型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减免34万元,并审批资产损失24户、税前扣除金额324万元,税前弥补亏损152户、弥补额4387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为551名下岗职工办理减免税手续,累计减免税收290余万元。通过认真执行减免税政策,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纳税“绿色通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给阜宁地税带来了勃勃生机。“十五”时期,阜宁地税连续5年超额完成任务,五年税收总量突破13亿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盐城市前列。阜宁地税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业”,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确定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典型”,5年中获得各级表彰奖励100余次。在全县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中连续2年获得执法类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税制”改革10多年来,地方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税收执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越权减免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政府官员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态度税”等问题。

(三)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

(四)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中的重收入轻管理、以罚代刑、乱征滥罚。

三、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现象仍然存在。

四、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建议。

(一)重塑税收法治观念。长期以来,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治税”就是治纳税人,只强调怎样把别人管好,却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权,形成只治“民”、不治“权”的局面。要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提升税收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完善流转税制,统一所得税制,保持税收法规政策的稳定性,便于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证地方可用财力。对于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则问题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权威性、严肃性,避免随意变动、朝令夕改。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

(四)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税务机关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必须带头遵法、守法、执法,加大法制培训投入,在培训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加强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推行岗位素质达标工程,督促广大税干重视和加强执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增强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观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新模式,用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服务公示制,扎扎实实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罚款4000余万元,一次性补税罚款10万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获特大制假、贩假发票案2起,3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00万元的特大贩卖假发票团伙案。规范的税务稽查促进了我县地方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税法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全社会守法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了全县“诚信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的形成。阜宁地税开展了“税法八进”宣传、“大手牵小手”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等活动,其中走进校园、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肯定,产生了广泛影响。还通过编发《地税简报》、《税政摘报》、《税案摘报》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的主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2006上半年,为5户环保新型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减免34万元,并审批资产损失24户、税前扣除金额324万元,税前弥补亏损152户、弥补额4387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为551名下岗职工办理减免税手续,累计减免税收290余万元。通过认真执行减免税政策,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纳税“绿色通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给阜宁地税带来了勃勃生机。“十五”时期,阜宁地税连续5年超额完成任务,五年税收总量突破13亿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盐城市前列。阜宁地税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业”,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确定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典型”,5年中获得各级表彰奖励100余次。在全县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中连续2年获得执法类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税制”改革10多年来,地方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税收执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越权减免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政府官员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态度税”等问题。

(三)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

(四)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中的重收入轻管理、以罚代刑、乱征滥罚。

三、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现象仍然存在。

四、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建议。

(一)重塑税收法治观念。长期以来,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治税”就是治纳税人,只强调怎样把别人管好,却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权,形成只治“民”、不治“权”的局面。要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提升税收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完善流转税制,统一所得税制,保持税收法规政策的稳定性,便于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证地方可用财力。对于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则问题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权威性、严肃性,避免随意变动、朝令夕改。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

(四)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税务机关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必须带头遵法、守法、执法,加大法制培训投入,在培训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加强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推行岗位素质达标工程,督促广大税干重视和加强执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增强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观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新模式,用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服务公示制,扎扎实实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执法规范化调研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围绕部颁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紧密结合建设“数字公安、法治公安、平安”的实际,以示范单位创建为切入点,以实施项目推进为要求,借鉴经验,击鼓奋进,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全市破获八类主要案件数、逮捕数、劳教数、治安拘留数、刑拘转捕率、起诉率同比分别上升6.8%、11.7%、10%、3.2%、4.5%、14.6%;继续保持了无执法质量一票否决情形、无无罪判决案件、无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案件、无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无刑讯逼供、无省市督办信访案件、无群体性事件,全市治安形势呈现出“五升七无”的良好局面。

一、强推执法主体等级化,办案能力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规范主体评级。以健全单位、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为契机,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执法办案能力评级,完善执法主体等级化管理,取消了142名未准入民警执法资格。

二是创新教育培训。继续推行轮训轮值、远程教学、跟班培训、师徒帮扶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教育模式,采取专题讲座、命题式培训、手抄全书、群发短信等形式,扎实开展《执法细则》的学习培训。

三是强化示范引导。对去年评出的全市公安机关三个“十”先进个人,在本市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播报;对去年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无信访所队、信访黄牌警告单位,进行了回访督导。

二、强推执法行为标准化,为民形象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规范言行,文明执法。从规范接处警文明用语、仪态着装、值班备勤、执法装备和单位的窗口形象、内务卫生、营区规范抓起。

二是规范告知,理性执法。制定了《办案回访沟通制度》和《推行说理执法的实施意见》,成功化解了夏泽益缠访等20余起疑难信访问题。

三是规范测评,公正执法。大力推行执法活动满意度测评工作,收到书面意见反馈1.2万份,群众满意率达93%。四是规范裁量,公信执法。细化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的从重、从轻情节进行了界定,制订了《常见警情处置规范》。五是规范案卷,标准执法。大力推行标准化案卷,编写了《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及适应》。

三、强推执法管理精细化,公正效率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内外并重落实阳光警务。内部监督以健全执法考评体系为载体,开展案件质量与法制员执法能力双评活动,建好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严格执行每季评议通报和“五级把关”等制度。外部监督做实联席会议、警务公开、新闻发布、警营开放等措施,派出所每年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制度,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防纠并举落实同步监督。通过执法承诺、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好违法违纪预防;通过规范执法过程网上监督,适时指导执法;通过执法考评、督查通报等措施,逗硬问责。去年5个有责信访单位被执行了黄牌警告,并大会剖析发言。

三是奖惩并用落实以奖代补。建立健全“按岗定责、民警双聘,目标分解、任务量化,数质并重、计分取酬”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市有34人因执法办案质量不过关被惩扣工作津贴和目标奖2万余元,有4名所长被免职、8名民警落聘待岗。

四、强推执法安全标准化,场所规范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市场所规范建设任务计划三年完成。今年力争50%的基层所队达到功能分区规范、接待窗口规范、六室设置规范、警务公开规范、安全设施规范和科技装备规范。

二是明确标准,加大投入。今年投资500万元新建了46个标准化信息采集室,已有38个基层所队规范了功能分区。

三是规范装备管理,保障执法活动安全。今年未发生执法安全事故。

五、强推执法手段信息化,警务创新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规范源头信息采录,纠正了立案不实。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治安案件100%网上流转,同比立案分别上升48.6%、3.6%,补立年前案件下降了26.8%。

二是规范已建系统应用,提升了警务效能。各县(区)局纷纷依托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执班备勤规范;依托公安笔录软件,规范讯(询)问行为,即时考评案件质量;依托350兆无线通信系统、现勘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刑侦研判平台等,加强远程执法指导;依托天网工程、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等,推进科学布警、合理用警、快速处警;通过“网上报案、网上办证、网上咨询”,尽可能便民利民。

三是规范信息维护管理,夯实了基础工作。年初编印了《警综平台维护管理手册》,正大力开展信息化应用“两比两看”活动,加强信息采录、应用和项目纠错,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

四是规范情报信息研判,达到了科学预警。今年[]上半年,有效预警102次;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获刑事案件172起,占破案总数的19%;抓获犯罪嫌疑人140名,缉捕上网逃犯262名,占抓获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8.5%。

六、强推执法问题项目化,整改实效实现了新提升

设实施方案,对38项任务分别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了完成标准及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逐月交帐、逐月通报。分局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县局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机制建设、县局执法主体等级化管理机制建设、县局执法信息化建设、分局执法精细化考评机制建设等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

二是问题整改项目化,务求实效。在治安乱点整治中,共捣毁14个恶势力团伙,抓获其成员114人,区xxxx路、县镇、县镇、县镇治安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电玩游戏涉赌、娱乐场所涉毒、未成年上网等问题,通过突击检查,查处毒品案件16起,取缔电子游戏厅13家、黑网吧11家。

三是信访治理项目化,促进和谐。进一步完善“3﹢1”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疑难信访公开处理机制,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实效。今年上半年,重复信访案件同比下降6%,无进x赴x非法信访人员。

执法规范化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1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也可以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乡镇或在特定区域派驻检查人员。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检查人员必须在职在编,经过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且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派出机构、人员以及监管工作情况。

二、明确机构事权。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的行政许可和食品药品流通企业日常检查,本区域内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添加剂的抽样检验,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等职责,并按照相应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持证上岗、过程记录、日常检查、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制作并在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图、监管责任分解图,细化行政区域网格化管理。

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重点查处贮存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安全食品。要明确监管项目、责任人、检查内容、工作流程,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表格化、痕迹化要求。

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上级机关委托临时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检查职责。

三、规范行政许可。

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公示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文书,应当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以及具体条款。

派出机构的检查人员可以按照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工作。

四、依法行政强制。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可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要严格履行告知相对人查封扣押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程序。

派出机构对违法食品经营者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按规定报请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查封、扣押物品的.管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须就地取证。

五、严格行政处罚。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审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尊重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罚决定合法、客观、公正。罚没款收缴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派出机构在行政区域内发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受理投诉举报。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12331”、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依法及时核实投诉举报的问题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属于职责范围外的,要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台账,及时全面处理投诉举报事项,防止遗漏。

派出机构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集体聚餐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七、健全监管台账。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制度,明确台账的具体事项和要求,按规定合理设置保存期限。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并及时更新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主体的台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举报投诉等台账。具体执法行为完结后,及时按规定将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资料整理入卷,归档保存。

八、全面信息公开。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全面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不予公开的,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派出机构要在办公场所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其食品经营监管职责、管辖范围及依据。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信息,也要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九、严格执法监督。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78号)和《食品药品监管徽标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遵守着装配备和系统标识统一规范,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规程,遵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文明用语,维护执法风纪严肃性,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检查或者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经营监管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派出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工作自查,自觉纠正不合法、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要主动听取监管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十、加强能力建设。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04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财〔2014〕21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保证配备履行职责所需基本硬件和设施设备。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整合现有检验资源基础上,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加大对派出机构快检设备的配备,通过合理布局、共享共用,做到快检筛查不出乡镇、基本检测不出县。

十一、定期考核评价。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对派出机构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督查考评,并及时将评价考核通报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向社会公开。年度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要加强日常考核。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派出机构在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执法规范化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为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坚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现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

把法律法规列入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部门。

(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执法民警参加专项培训不少于24课时。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分警种、分层次的针对性法律培训,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三)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对各县(市)、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应诉报备情况,市局将适时通报。

各县(市)局、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办案民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应积极参加旁听庭审,组织旁听庭审情况向市局报备。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部门。

(四)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组织民警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内的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新录用民警次年应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的不得从事执法办案活动;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中级考试的,调离执法勤务类岗位或免职;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不得评先评优。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五)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以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着力加强民警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的制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利用已建立的各级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成员以多种形式、更广范围地介入到执法监督工作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代理应诉,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工作,研究、探讨法律适用等,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

三、规范执法管理建设。

(八)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

不断总结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进一步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案件质量,促进整体刑事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办案部门。

8、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执法工作,针对本单位执法实际,在推动执法制度落实、分析研判和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策、审议重大敏感案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九)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记录,扩大执法音视频覆盖面,对接处警、现场调解、询问、讯问、指认现场、违法犯罪嫌疑人传唤、送押执行场所等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使执法活动有迹可寻。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按照办案与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利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规范涉案财物进出、调用,确保不发生借用、挪用、调换、侵占或者损坏保管物品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警务保障、执法办案部门。

(十一)做好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评估。

严格工作标准,选取执法质量较好、执法制度较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基层公安机关和所队积极申报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对已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实行年度评估制度,评估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程序呈报撤销命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建设。

(十二)强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各级公安机关每半年或适时与辖区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个案指导,听取执法工作建议,解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形成积极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三)深化执法质量考评。

创新执法考评模式,扩展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将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执法考评的重点,以考评促进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案件“一步一考、一环一考、一案一评”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所队领导考评职责,注重提升考评监督质量;加强对案件的日常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引导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努力形成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四)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在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公正、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及执法办案部门。

(十五)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下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报备。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六)加强执法工作督查。

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现场督查、重点执法问题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责任部门:各级督察部门。

五、深化执法公开建设。

(十七)拓展网上服务。

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受理等服务;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信息媒介,开展网上舆情引导。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xx)深化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信息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内容鲜活,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窗口服务。

规范执法窗口单位民警语言、行为,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升执法窗口服务质量。开展执法服务窗口年度评星定级活动,对排名末位服务窗口督促整改。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回顾、总结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查漏补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省森林公安局《xx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队伍管理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方案》的通知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局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围绕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和服务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剖析,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先后召开班子会1次,全体民警会2次,专题研究案件排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二是成立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按照《“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宗旨意识,坚定执法信念,增强全警责任意识,转变作风,提升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对2013年以来接处警、受理案件、侦查办案、涉案财物、执法办案场所、服务工作、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进行了逐一排查。

三、认真排查,澄清底数。

为扎实做好我局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我局对刑侦队、治安队办理的案件采取了互评方式,对2013年以来接处警和办理的案件归纳梳理,逐案进行了登记,建立了台帐。2013年至2014年4月30日,共接警207数,有效警情174次,行政处罚177人,刑事受理13起,刑事立案13起,移送起诉11案22人,正在侦办的刑事案件2案2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案件上传不及时,存在上传顺序混乱现象;

2、笔录末页有调查(侦查)人员未签名现象;

3、文书印章加盖不太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使森林公安进一步正规化、规范化。

2、组织民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每位民警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

3、增强民警执法能力,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查,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调研

依法治国,意味着“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式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李鹏同志曾指出: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而要真正达到依法行政,正如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首先要提高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国家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人,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全民普法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重要的影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政治职能转变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将逐步从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过度,这就要求管理手段逐步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转变到以依法管理手段为主,政治职能的转变,要求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工作中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将法律答为规范社会行为的标准,把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规范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依法行政的含义有四个: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由政府负责具体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管理国家;二是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活动准则,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权力,还应行使;三是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违法或者无法律根据时,或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四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示赔偿。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要树立权力、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既不能渎职,也不能越权,有权必须有责,要树立用权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要明确认识行政行为不光是“治民”,更是“治官”,要处理好民与法,民与官司的关系,保证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都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使每一次行政行为都有法律依据,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和公务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着政府机关形象,增强各级公务员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他们熟练掌握和履行领导职责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这是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的最基本的条件和最基础性的工作。树立法制观念,崇高法制,是实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消除司法不公,克服腐败等现象的有效途径,打好这个基础,要靠公务员持之以恒的学法用法。

三、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应会对入世后面临挑战的需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世贸组织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它提供了建议在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基础上的一系列反映现代法治精神的制度,世贸组织的各项协定,协议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市场导向的基础上的,约束的对象主要是政府行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依照市场规律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提高政府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各级公务员就必须加强学习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法制统一,依法管理,透明公正、公平、竞争等观念。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公务员的重要责任和基本要求,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指出:“公务员学法,不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带动全党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全面小康社会,要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要求各级公务员下功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转变传统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本领。否则,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目前,由于法律意识薄,导致决策失误或上当受骗,给国家集体带来重大损失已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安于现状已很难适应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所以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使其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已是“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

各级公务员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了,坚持和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依法治区向纵深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依法治国的目标。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1/7。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二)。

总结。

等工作,一面参加队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一面对各项必学必训的内容又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是针对规范化执法实际,进行了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活动开展以来,2/7自觉受益匪浅,具体体会如下:

一、通过周密细致的学习,认识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

上级关于执法安全事件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的及时通报,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警务保障执法的形势不容忽视,少数干警仍存在宗旨观念淡化、规范化执法意识不足、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因此,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公正最终落到实处,司法警察作为法院武装队伍的效能往往不可缺少,把司法警察当作是当作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个人认为一点也不为过。因此,我们必须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这样高的角度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

二、通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3/7到司法为民。如果在押解、执行过程中一时财迷心窍,就很容易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要防止问题的出现,没有比规范司法行为再好的办法了,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廉洁司法。

三、通过针对性地学习训练,进一步提高了为民司法的服务水平。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使我深刻体会到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不但是司法警察适应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也是不断增强司法警察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基本技能等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照检查,我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规范进行了重温,发现了安检行为有时不够规范、值庭押解警力配备制度有时落实得不全面、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执法用语以及行为还有不当的地方。更知道了执勤要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行为得体,既要举止文明,又不失庄严;在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不能简单粗暴、敷衍了事。有了理念的高度,再加上查找出的不足,我进行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规范化执法的要领掌握了、体能和技能提高了、法律知识掌握全面了等等,这些都是开展这次活动效果的最好体现,通过这样便捷有效的途径,使我在政治、业务、体能素质等方面都提高了,下一步才谈得上更好地保障审判、为民司法。

执法规范化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效果也十分明显,下一步个。

4/7人决心在巩固前期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当作第一要务,同时侧重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活动的开展与日常工作科学统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使自己早日锻炼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公正执法的司法警察,为更好地完成警务保障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三)。

**年5月27日下午xx县公安局召开了由市检察院领导主讲的执法规范教育讲座。要求民警切实把执法为民的要求植根于脑海中,贯穿于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行为上,真正做到以规范化执法促进执法质量进步。

通过聆听这次的执法规范化教育讲座,我所全体民警深刻认识到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是我们长久的、甚至是永恒的话题。为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我所与5月31日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五抓:抓执法思想教育、抓规范执法主体建设、抓执法制度建设、抓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抓执法监督建设,来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抓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5/7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抓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一是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协警人员管理。二是深入开展网上执法办案。围绕警综平台,开展公安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三是应全面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严格案件的审核把关,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四是应深入执法民警培训。以基层执法质量建设为主线,增加民警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培训次数,抓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公安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落实执法办案奖惩制度,将执法质量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6/7公信力,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是重中之重。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走捷径、搞变通、执法犯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单位和岗位民警的执法责任,确定各自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三是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指派所领导加强管理,明确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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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