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工作心得体会(通用14篇)

小编:QJ墨客

通过写工作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方式。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一些优秀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村委会开展法制宣传简报

xx镇司法所利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1周年的时机,在全镇开展了法制宣传,要求各村(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涉农法律宣传。

7月1日,司法所在官塘村、花园、盛桥等村开展了一次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宣传,就社区矫正的概念、适用范围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知识做了介绍,在家发镇官塘村,司法所人员就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共同特征、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如何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进行宣传,党员们一致认为,开展法制宣传很有必要,增强了他们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简报

为提高社区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普及民法典知识,切实推进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20xx年12月10日,社区邀请政剑律师事务所专业资深律师徐增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社区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

徐增茜律师以厚实严谨的法律知识,联系实际的讲解从《民法典》的编篡情况、立法意义和基本原则出发,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了遗嘱继承及婚姻法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领域,通过以案说法、以情说法,将刻板的法律语言化身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语言生动、通俗易懂,让大家收益良多。最后,徐律师与大家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解答大家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通过本次讲座,让大家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公民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民法典》,在社区中营造人人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简报

为提升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平安、法治的社区环境,近日,永泰社区邀请宁夏家律网法律服务中心胡律师在永泰社区活动室举办普法讲座,主题是“婚姻家庭与继承”。

在讲座中,胡律师以《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多个角度结合实际案例剖析,详细讲述了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律师结合自身经手的案例和经验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居民关心的问题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给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课,现场群众听得认真仔细,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居民李炳荣说:这样的活动很亲民,也很实际,我收获很大,不来不知道,来了才知道什么叫活到老学到老”。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居民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培养社区居民法制观念,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6月17日上午,一四三团新故里社区邀请紫泥泉交警大队、西郊司法所、西郊派出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居民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防诈骗、禁毒等知识的宣传讲解。来自社区的'60多名居民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紫泥泉交警大队副队长王志强对部分交通事故案件和原因做了分析,并对相关法律做了详细解读,使居民们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隐患所带来的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王志强副队长还呼吁广大居民,开车出行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出行要戴好头盔,安全出行,防患未然。西郊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浩以近日辖区内查处的几例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和近日团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为例,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同时还呼吁学校等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要重视安全生产、排查安全隐患。社区民警黎勇对社区近期防火、防盗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禁毒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做了详细解读,为居民分析了常见的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方式,希望广大居远离毒品、远离诈骗、遵纪守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配合社区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此次讲座,有效提高了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诈骗意识,使居民对交通、安全生产、禁毒等法律法规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简报

10月28日,新市区社区举办普法宣传知识讲座,讲座邀请市妇联宣讲组成员郭洁、甘肃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腾律师开展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保护专题知识讲座。

郭洁同志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自己的工作经验,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和活泼互动的'授课方式,引导在座的居民和社区工作者明白如何让家长和孩子认识法律、敬畏法律,如何识别犯罪、拒绝犯罪,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杨腾律师用大众化的语言为社区居民们讲解了婚姻家庭方面涉及的结婚、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及相关案例,讲解和回答婚姻家庭方面的涉法问题,如“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取消“禁止结婚疾病”的相关规定。

此次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帮助了居民学法、守法、依法行事,让大家对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和谐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街道司法所负责同志、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党员干部、辖区居民共计70余人参加讲座。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居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法律素质,2月16日,老街街道5-3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由社区副主任李良主讲,李主任主要对《民法典》中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包括《民事诉讼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等内容,让居民群众更容易理解,现场学习气氛非常热烈。居民张建民说:“这次普法宣讲活动讲的'都是我们生活中用得到法律常识,让我收获良多,希望以后多多开展这类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对帮助居民学习法律、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起到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社区居民依法维权提供了帮助和支持,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的良好态势。

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简报

为提升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平安、法治的社区环境,近日,永泰社区邀请宁夏家律网法律服务中心胡律师在永泰社区活动室举办普法讲座,主题是“婚姻家庭与继承”。

在讲座中,胡律师以《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多个角度结合实际案例剖析,详细讲述了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律师结合自身经手的案例和经验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居民关心的问题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给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课,现场群众听得认真仔细,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居民李炳荣说:这样的活动很亲民,也很实际,我收获很大,不来不知道,来了才知道什么叫活到老学到老”。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居民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简报

为提高社区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普及民法典知识,切实推进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2020年12月10日,社区邀请政剑律师事务所专业资深律师徐增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社区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

徐增茜律师以厚实严谨的法律知识,联系实际的讲解从《民法典》的编篡情况、立法意义和基本原则出发,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了遗嘱继承及婚姻法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领域,通过以案说法、以情说法,将刻板的法律语言化身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语言生动、通俗易懂,让大家收益良多。最后,徐律师与大家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解答大家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通过本次讲座,让大家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公民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民法典》,在社区中营造人人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

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简报

xx年9月25日,威宁县炉山第二中学七年级(5)班结合学校要求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日趋严重的形式及前期学校内外发生偶发事件,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自我的约束力。班主任和本班学生了开展了主题为“法就在身边”的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以教师讲解、学生参与互动、老师总结形式展开,班主任结合当前学校学生违纪违法的典型个案,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既给学生宣传了法律知识,让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人;又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给同学们鸣响了警笛,让学生做一个守纪懂礼的文明人。

同时,班主任还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与社会实际,教育学生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做一个诚信宽容的文明人。整个班会过程中,同学们做到了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全班学生开展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从学生的心得体会中,我们发现同学们都有或多或少的收获,很好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法制教育的目的。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本法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集中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xx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1、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活动。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和中小学教师,就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等问题,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通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护能力,推动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3、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志愿者、青少年维权专家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的作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和困难救助等服务。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认真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各学校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以法制教育宣传周为契机,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使法律法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在课堂上,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学校、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3.完善过程,务求实效。各学校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请各学校完善学校开展活动的方案,保留活动过程材料。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的活动记录、带说明的活动照片2张、展板照片1张、宣传栏照片1张)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稿、纸质稿报基础教育办公室,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年终督导考核评估。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有效推进法制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乡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峰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赵程丽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冯辉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1、利用本地媒体进行生动丰富的宣传。新闻媒体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

2、举行“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3、利用本乡短信平台进行短信宣传。

4、在乡信用联社门口设置法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

5、悬挂横幅,在乡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学校开设法制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

1、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

3、可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

4、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

5、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20xx年9月25日,威宁县炉山第二小学结合学校要求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日趋严重的形式及前期学校内外发生偶发事件,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自我的约束力。班主任和本班学生了开展了主题为“法就在身边”的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以教师讲解、学生参与互动、老师总结形式展开,班主任结合当前学校学生违纪违法的典型个案,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既给学生宣传了法律知识,让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人;又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给同学们鸣响了警笛,让学生做一个守纪懂礼的文明人。

同时,班主任还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与社会实际,教育学生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做一个诚信宽容的文明人。整个班会过程中,同学们做到了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全班学生开展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从学生的心得体会中,我们发现同学们都有或多或少的收获,很好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法制教育的目的。

村委会开展法制宣传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2019年10月24日上午,海洲村召开合同法培训讲座,本次讲座邀请广东中古律师事务所、海洲村法律顾问袁国辉律师讲解合同法相关知识。海洲村村委委员袁雄健、经济发展办及监委会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袁雄健委员表示,物业租赁是海洲村的“生命线”,物业管理工作开展的好与坏,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起着至关重要作用。适时开展法律讲座,让工作人员知法、懂法,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法律知识。

接着,袁国辉律师通过具体案例结合工作上遇到的法律问题,对合同履行现状、定金与押金的区别、诉讼时效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辅导和说明。同时针对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讲解了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

在讲解过程中,袁国辉律师着重指出:要充分理解合同的重要性,在起草、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对合同意思的表达、表现形式、合法性、合理性、要件的完整性、预设条件是否充分等各方面认真研究,加强合同的规范性、缜密性。

海洲村将继续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强化对合同审签的严格把关,邀请法律顾问对工作人员进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辅导,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湖南省“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将在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联合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为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切实到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20xx年9月中旬—10月中旬。

(一)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二)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

(三)宣贯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四)宣传老年慢性病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借助重阳节、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提升对老年人这一重点用药人群的宣传实效。

由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安全用药月”活动领导小组,对这次活动进行统一组织指挥。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用药月”的相关活动。

(一)集中群发手机短信。利用短信平台,建立公众安全用药渠道,及时告知公众科学用药、健康生活相关信息。预计发送短信用户10000户,在9月份每周发送2条,全月共8条,共计集中发送信息约8万条。重点对象全覆盖,有的放矢,充分发挥宣传的社会效应。

(二)安全用药科普知识下基层。翻印《科学用药,健康生活》科普读本、《用药与健康(安全用药月特刊)》预计各印发3000本,由镇(街)食安办负责公开发放。同时在县委楼、政府楼免费赠阅,及时增补。

(三)将宣传活动融入执法监管工作。主要从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不合格产品公告等方面入手,收集、遴选新闻题材,策划组织主流媒体开展集中报道,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树立执法威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提振公众信心。

(四)组织主题文艺演出。与县文工团合作,以今年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为主题,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在通城广场等地举办主题文艺晚会。具体方案另定。

(五)执业药师主题宣传。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的执业药师主题宣传活动,是依托“药师在线”网站,邀请权威医药专家录制网络公开课,结合执业药师考试考点,对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知识要点进行解读,指导执业药师考生提高知识水平和从业技能。县局将通过qq群发出倡议,搭建平台,帮促提高。

(六)各种媒体公益宣传。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将在县电视台、红网及《星沙时报》及时跟踪报道活动情况和开展公益宣传。同时,利用“xx县食药监管网站”和“食品安全网”同步宣传;发布官方微博信息,与公众互动宣传。

(七)多层次户外宣传。

1、组织镇街食安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广告牌和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县食药监局投放县委楼东门电子广告屏字幕广告10天。

3、县食药监局制作横幅100条,主要发放至各镇街食安办、部分连锁门店(连锁公司确定)。

(一)本次活动的开展,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各镇(街)食安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包括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知识读本等,并督促和指导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图片资料。

(二)各用药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参与和配合各项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图片资料。

(三)各单位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统一使用“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可从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下载)。

(四)加强检查督办,注重收集活动信息,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