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代表选举大全(19篇)

小编: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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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代表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对于民主与参与的要求也日益增加。选举代表成为了人们实现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我有幸参与了学校的选举代表活动,亲身经历了其中的种种过程,从中也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选举是一个民主的过程。作为一名选举代表的候选人,我通过发表演讲、参加辩论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向选民介绍自己的理念和承诺。而选民则通过媒体报道、候选人提供的信息等途径了解候选人的背景和主张。在投票的时候,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机会去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意愿。我们学校的选举过程非常公开透明,每位候选人都可以竞选,每位选民都有投票权,这种民主的过程让我感到无比尊重和珍惜。

其次,参与选举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有能力代表他人利益的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代表的责任所在。在竞选过程中,我积极地倾听选民的需求和诉求,向他们了解问题,为他们争取利益。我深刻认识到,代表人民利益是我作为候选人的首要使命,也是我作为一名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选举是一个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过程。在竞选过程中,每位候选人都拥有自己的独特思想和方案,每位候选人都希望能够得到选民的认可和支持。尽管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之间也需要相互合作。我们相互协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这种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过程,不仅让我学会了如何竞争和斗争,更让我懂得了和他人合作的重要性。

最后,选举代表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机会。通过参与选举,我不仅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还有机会与各种各样的人进行交流和互动。我了解到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拓宽了我的视野。通过参与这样的活动,我提升了自己的沟通能力、领导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开阔了自己的思维,培养了自己的决策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总的来说,通过选举代表的经历,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选举过程的民主性、参与选举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过程。我也意识到了选举代表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机会。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成为人民的合格代表,为人民的利益尽心尽力。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选举的活动中来,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选举代表心得体会

第一段:选举代表的重要性和目的(200字)。

选举代表是一种基本的民主行为,旨在确保人民的参与和表达自己的意愿。通过选举代表,人民能够选择自己认为最能代表其利益和意愿的候选人,让其为自己发声、争取权益。选举代表的目的是使人民能够参与政治决策,推动社会进步和福利的提升。作为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和责任,选举代表不仅能够促进人民的参与和改进政治过程,还有助于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第二段:参与选举代表的经历和感受(250字)。

我曾经有幸参与一次选举代表的过程,这给了我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首先,我学到了如何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择优思维。在投票之前,我花了很多时间了解每位候选人的政策主张、经验背景和个人特点。通过仔细研究和对比,我确定了最符合我的价值观和利益的候选人。其次,我体会到了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社会的重要性。通过候选人之间的公开辩论和宣传活动,我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的观点和承诺,从而作出明智的选择。最后,我意识到参与选举代表是一种责任和奉献。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选择最合适的人才来领导我们的社区和国家,并积极参与监督和评价他们的工作表现。

选举代表不仅对个人的命运和权益有着直接的影响,也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通过选举代表,人们能够将自己的声音传达给政府和决策机构,从而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这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改进公共服务和提高民生福利。其次,选举代表能够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度,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通过对代表的监督和评价,人们能够确保其忠诚于选民和履行承诺。最后,选举代表还能够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在选举过程中,人们可以就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观进行讨论和辩论,增进了社会的认同和凝聚力。

第四段:选举代表存在的挑战和解决办法(250字)。

虽然选举代表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实践,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贿选和舞弊行为对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构成威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和选举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惩违法行为。其次,候选人之间的恶性竞争可能导致选举过程的波动和不稳定。为了减少这种现象,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教育机会,帮助候选人和选民更好地理解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最后,选民的参与率可能不高,导致代表的选举结果不能真正代表民意。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对选民的教育和动员,鼓励更多人参与选举活动,提高选民的知情能力和意识。

第五段:个人的责任和行动计划(200字)。

作为一个公民,我深知选举代表对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因此,我将积极参与选举活动,并鼓励身边的人也参与其中。我将更加关注候选人的表现和政策主张,评估他们的能力和诚信度。同时,我也将自觉履行对代表的监督和评价责任,通过参与社区活动和政治辩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期望。我相信,通过共同努力和参与,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民主和繁荣的社会。选举代表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式,但它的重要性和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总结(100字)。

选举代表是一种基本的民主行为,能够促进人民的参与和政治变革。通过参与选举活动,我们可以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政策主张,为自己选择最合适的代表。选举代表的过程并不简单,面临着贿选和不公正竞争等挑战,但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克服这些困难,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和繁荣的社会。选举代表是一种责任和奉献的表现,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并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选举代表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起点)。

近日本校举行了一次学生议会的选举,我参与并当选为学生代表。这次选举让我深刻体会到选举的重要性和代表的责任。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并探讨选举代表的重要性。

第二段:选举制度与选举策略(背景)。

在选举之前,我对选举制度和选举策略进行了一番研究和思考。我了解到,选举制度是确保选举公正和民主的基础。我们学校的选举采用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允许所有学生自由选择他们认为最合适的候选人。然而,选举策略也非常重要。候选人需要展示自己的优势和承诺,并争取同学们的支持。我制定了一个详细的竞选计划,通过在校报、演讲和社交媒体上宣传自己的目标和想法,并亲自向同学们表达我的意愿。

第三段:积极的选举竞争(发展)。

选举过程中,我意识到竞争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我相信正面积极的竞争才能够推动参选者提高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我和其他候选人进行了一些友好的讨论和辩论,我们互相交流并分享着彼此的想法。这种积极的选举竞争使我更加努力地为自己的目标和政策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准备。我意识到选举不仅仅是一个竞争的过程,更是一个机会,一个展示自己能力和聆听同学声音的平台。

第四段:代表责任与承诺(高潮)。

在担任学生代表之后,我意识到作为一个代表,我的责任和承诺比选举前更加重要。我将代表同学们的利益,倾听他们的声音,并尽力为他们争取权益。我会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反映同学们的诉求并努力解决问题。我深知,代表的角色是一份重要而光荣的责任,我将以身作则,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专长,为同学们尽心尽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结尾)。

通过这次选举代表的经历,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我明白了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也意识到一个好的代表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和才能。作为一名学生代表,我将持续关注同学们的需求和意见,为他们争取利益,推动学校的发展。我相信选举代表不仅是一个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将竭尽全力来履行这份责任,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在这篇文章中,我分享了我在选举代表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认识到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学会了正面积极地竞争,并意识到代表的角色是一份光荣而责任重大的任务。我希望我的经历和感受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选举中,并成为优秀的代表,为自己和他人创造更好的未来。

党代表选举会议纪要

一、会议时间:召开会议时间按照各村实际情况(有些会议可按原开会时间)确定具体开会时间,会议时间先后顺序为本资料装订些顺序。具体支部党员大会关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会议、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大会关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会议以及村支两委会议关于审议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会议可在同一天的不同时段召开。支委会议关于审议通过党代表预备人选会议会议时间为公示结束日后。

二、各村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人数均为下发资料中的人员名单、人数。

三、本会议记录模版中内的内容请勿抄写。

四、会议签到可按各村实际情况确定,可在会议记录前,也可在会议记录后,也可另行打表签到。

五、考察材料由各办点干部填写,考察人签字由对应的各考察组人员签字。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意见表请各支部填写并由支部书记签字盖章。请办点干部带回。(名单为下发的名单,一人一张表)。

六、选举会议填写后,请办点干部复印带回。

七、本下发的资料请办点干部带回。

会议名称:支部党员大会关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会议。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支部会议室。

主持人:记录人:

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参会人员签到:

会议内容:

一、(支部书记)发言:本次会议主要任务为对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

1、组织学习换届选举有关纪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

2、组织学习换届选举方案。我支部党代表名额为名。党代表的条件为:遵守党章党纪、有议事能力的党员,凡是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党代表候选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刑事处罚的、非正常上访的、参与邪教、侵害群众利益的、拉票贿选的。

二、各位党员发表意见,进行酝酿推荐。(所有候选人都需有推荐记录,括号内容请勿抄入会议记录)。

:我建议推荐,该同志平时乐于助人,关心邻里获得好评。

:我建议推荐,,作为党员,能时刻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模范。

:我觉得、很优秀,帮助村上做了许多实事,若他们能够当选,肯定会为村民考虑。

:我建议和,他们平时工作踏实,为人诚恳,能够为村上做事。

三、(支部书记)发言:根据党员意见,现在进行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推荐、共人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会议名称:村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大会关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推荐会议。

支委会选举会议纪要

公司党支部于4月3日下午16:00在四楼支部活动室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活动。会议由上届党支部副书记王兴来主持,共有24名党员、2名预备党员及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会议还特邀请了镇人大主席方玲俐、镇经贸局局长张云利参加。会议就以下议程进行。

一、由上届党支部书记诸建华从“抓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企业发展,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保障”、“加强对“工团妇”组织的领导”等四个方面回顾分析党支部三年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所存在的不足。

二、由上届党支部副主席王兴来宣读本次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三、会议选举。经过民主评选,会议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诸建华当选书记兼组织委员,王兴来当选副书记兼纪检委员,沈建雯为宣传委员,冯国民、林胜尧协助书记作好党务工作。

四、新一届党支部书记诸建华代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作表态发言。希望新一届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强组织建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各项工作,为正凯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努力。

镇人大方主席、镇经贸局张局长对新成立支部委员会表示祝贺。

方主席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1、要更具凝聚力和号召力;2、要精诚团结,共同承担党组织建设;3、要有创新意识,推动企业发展;4、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全体职工中带好头,树立党员形象,使职工学有榜样,学有方向。

张局长从作为、行为、地位三个方面来希望和要求:1、作为:围绕经济效率最大化,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围绕企业经济文化创建有所作为;围绕党支部自身建设有所作为。2、行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先进作用。3、地位:发挥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发挥党组织的先进地位;发挥党组织及党员的主人翁地位。

一、时间:20xx年11月1日。

二、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党员之家大会议室。

三、主持人:楼晨明。

五、缺席人员:陈思。

六、工作人员:党员之家组织部成员。

七、会议内容:

(一)宣读到场情况。

工作人员王寒洁宣读到场情况,应到7人,实到6人,因事因病请假1人,符合本次会议召开要求。

(二)奏唱国歌。

(四)工作人员蒋澜宣读《浙江师范大学党员之家临时党支部制度》。

(五)通过换届选举办法。

工作人员樊梦婷宣读本次换届选举办法,全体党员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表决总人数为6名,举手同意人数为6名,一致通过。

(六)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监票人:顾乐、么中秋。

总监票人:么中秋。

计票人:沈柯盈、姚洁。

(七)工作人员卢榆增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

(八)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

1.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及清点选票;。

2.计票人领取选票并分发选票,总监票人将多余选票剪角作废;。

3.各位正式党员填写选票并投票;。

4.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选票报告并统计选票;。

5.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6.宣布选举结果:

党支部书记:楼晨明。

组织委员:徐栋。

宣传委员:郑晓芸。

八、会议总结。

本次大会,认真总结了上届临时党支部工作,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同时,按照党章规定,经过广大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和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使实现这次大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有了组织保证。

浙江师范大学党员之家临时党支部。

xxxx年xx月xx日。

会议时间:20xx年9月27日。

会议地点:核心教学区北1203。

与会领导:法律硕士党支部书记吕岳督同志。

与会人员:08、09、10级法律硕士全体党员。

会议主题:新学期法律硕士党支部换届选举。

主持人:吕岳督。

会议流程及具体情况如下:

一、支持人报告出席大会人数并介绍会议主题。大会应到64人,实际、到43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二、吕书记作关于“法律硕士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重要讲话。主要包括以下:(1)法律硕士换届选举的原因和意义;(2)宣布“法律硕士换届选举”的决定。

三、支持人宣布候选人名单产生的过程及候选人的简要介绍。随后,各候选人做了。

自我介绍。

四、全体党员对候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举手表决;表决结果:各候选人均获与会党员的一致通过。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五、当选人员离开现场,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首次会议,推选出支部书记并进行分工。

六、支持人向党员大会宣读支委会的会议决议,向大会作通报。决议内容如下:(1)书记:秦法广;副书记:王丹、杨硕;组织委员:李启超;宣传委员:李秀艳;支部委员:史小娜、韩方英、张朝辉、赵旸。

七、上届书记记吕岳督同志向新一届支委会。

寄语。

八、新当选支部书记季秦法广同志发言。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居委会选举代表发言

1、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何重要意义?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方式之一。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围绕大局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的有力保障。

2、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居委会如何组成?《居委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4、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几年一届?《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本届居委会是2006年选举产生的,到今年已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5、居民会议有哪几种形式?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6、如何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7、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的要求是指什么?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精神,居委会成员应在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中产生。

8、户籍不在本社区的居民是否可以参加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上海市民,应当在其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并在本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来沪人员,本人有要求,在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身份证明后,可登记参加居住地的居委会选举。

9、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有何意义?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是保障我国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确保居委会成员最大程度反映居民意愿、代表居民权益的一种民主实践。

10、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操作参考依据是什么?本市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操作参考依据为《上海市居委会选举工作须知》。

11、宣传发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政策,使广大居民了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以及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等,发动居民积极参加选举。

宣传方式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利用黑板报、标语、海报等简便方式;召开会议;或者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12、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有哪几个阶段?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为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建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计划、选举居民代表和推选小组长、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组织选民登记等。

第二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政策,使广大居民了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以及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等,发动居民积极参加选举。

第三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组织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完成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选举会场布置等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投票选举、另行选举等。

第四为。

总结。

验收阶段:主要是收集整理选举工作档案、开展检查验收,并进行工作总结。

13、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谁主持?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

(5)组织居民登记,审查居民的选举资格,并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名单;

(6)组织居民提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9)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5、是否可以规定居委会候选人的条件?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候选人提出任何关于年龄、学历、民族等方面的限制规定。

16、居民代表如何产生?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九条,“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居民代表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

17、居民代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居民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本居民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8、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确定?居民代表的任期和居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19、居民代表数额如何确定?居民小组范围一般在10至30户之间,最大不超过50户。一般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居民小组范围在30至50户之间,选举4至5名居民代表。

20、居民代表如何进行更换?大多数居民对居民代表不满意的,可以予以更换,居民代表的更换按原选举方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随意更换居民代表。

21、居民小组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居民小组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本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有一定威望和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热心为居民服务。

22、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如何确定?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和居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23、居民小组长如何产生?居民小组长由本小组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居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投票选举产生。

24、如何确定选民资格?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5、如何进行选民登记?何时公布选民名单?按照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登记日期和处所,以居住地为原则,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进行登记。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的选民名单进行逐个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对确认的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按居民小组顺序排列,张榜公布。

26、如何进行补正登记?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日10日前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做出解释或补正,并公布补正后的名单。有选举权的居民人数以补正后的为准。

27、如何提名初步候选人?何时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由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由5名以上户代表联合提名;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由居民代表3人以上联合提名。提名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应当在选举日10日以前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28、在差额选举中如何确定正式候选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具体差额数,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拟定选举工作方案时规定。联名提名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额多于规定差额数的,应当由居民会议投票预选产生,以得票多的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用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

29、选举前正式候选人是否可以退出?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如有候选人要求退出,应当由本人在选举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缺额的正式候选人从该职务初步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顺序(或经居民会议民主协商)递补,并向居民公布。

30、居委会成员是否可以连任?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31、候选人名单如何进行公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张榜公布。采取投票预选方式的,候选人名单按照得票多少顺序公布;采取民主协商方式的,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公布。

32、如何进行候选人介绍?居民选举委员会介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的向选民介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情况。介绍的时间,从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到投票选举日之前结束。投票选举日当天应当停止介绍。形式主要有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两种。

自我介绍:在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候选人可以向居民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当选后的打算。自我介绍的时间从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到投票选举日之前结束。主要有现场发表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和在规定时间和场所张贴书面材料两种形式。

33、换届选举会场和投票点应如何布置?选举会场要布置得庄严、隆重。会场上方要悬挂“第x次居民委员会选举大会”会标。会场设领票处、公共代写处、秘密写票处和若干投票箱。投票站的场地大小以方便选民投票为宜,场地周围张贴与选举有关的宣传标语。投票站应当设领票处、公共代写处、秘密写票处和若干投票箱。

34、选举大会主要包括哪些程序?(1)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9)宣布选举结果;(10)封存选票;(11)公布选举结果;(12)新老班子交接。

36、如何推选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计票工作人员?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计票工作人员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在选举大会上以鼓掌或举手表决形式通过。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或总监票人。

37、委托投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选民因外出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在选举日以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领取委托书,书面委托居民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个选民可以接受一至三人的委托投票,并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采取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不可以委托投票。

38、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是否可设置流动票箱?设立流动票箱,是全国其他地方针对地广人稀,一些老弱病残选民不能到选举大会、到投票站参加投票而采取的一种投票方式。其目的是使这些有特殊情况的选民能享受民主选举权利,提高参选率。但是,这种投票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弄虚作假,容易引发选举争议。因此,中办发[2002]14号文件明确要求“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由于上海城区交通便捷,为了规范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本市目前不允许使用流动票箱进行投票。对确实因身体原因等不能到选举大会、投票点进行投票的,可采取委托投票的方式参加选举。

39、如何确定选举投票是否有效?每次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多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40、如何封存选票?投票选举结束后,监票人整理封存全部选票,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票由居民委员会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与本届居委会任期相同。

41、如何确定候选人当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有选举权的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42、何时宣布选举结果?经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总监票人核对票数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43、当选居委会成员后如何辞职?居委会成员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会议提出,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44、选举中出现贿选等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办?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由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经调查核实,属于整体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选举;属于当选人当选无效的,应当取消其当选资格。

45、何种情况下进行补选?居委会成员因故出缺,现有成员不足五人的,居委会应当在六个月内进行补选。

46、补选的名额及任期如何确定?补选的应选人数按实际缺额数确定,缺多少补多少。居委会成员已满五人的,经居民会议同意,也可以不选。补选的居委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居委会届满为止。

(2)确定选举日;

(3)进行选民(户代表)登记并予以公布;(4)组织投票选举并宣布选举结果;

(5)填写补选结果报告单,报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和区(县)民政局备案。

48、补选方式有哪几种?补选居委会成员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过半数有选举权的居民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二是由户代表联名提名初步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三是由居民代表联名提名初步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49、如何确定另行选举?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居委会成员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但达到五人以上的,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也可以暂缺;当选人数未达到五人的,不足名额应当另行选举。

50、另行选举日如何确定?另行选举日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另行选举应当在第一次投票选举日当天或者选举日后的十天内进行。

以上问答,仅供参考,如与法律、政策抵触的,以法律、政策为准。

代表选举心得体会

代表选举是现代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让人民的声音得到充分的代表和发挥,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参与代表选举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仅是表达自己意志的途径,也是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机会。通过参与代表选举,可以让个体身份得到认同,为社会问题发声,推动社会进步。本文将就代表选举的意义和体会进行深入探讨。

参与代表选举,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心态。代表选举是一个公平、公正和竞争的过程,每个参选者都有机会获得选民的支持。因此,我们不能患得患失、怀疑自己的能力,而应怀揣信心和积极的态度,相信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才能在选举中展现出真实的自我。其次,准备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通过深入了解选区的情况,研究选民的需求和关心的问题,构建自己的政策主张和解决方案,以此与选民进行有效沟通和互动。

第三段:代表选举的竞选策略和沟通技巧。

在代表选举中,制定合理的竞选策略和运用有效的沟通技巧是非常关键的。首先,我们需要确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核心价值观,明确自己的理念和目标,以此吸引和打动选民。其次,我们还需要制定真实可行的计划和政策方案,以解决选民所关心的实际问题,以此赢得选民的信任和支持。另外,在和选民的沟通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倾听选民的心声,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他们的问题和关切,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第四段:代表选举的收获和反思。

参与代表选举,不仅是得到选民的支持,还意味着获得了一次宝贵的历练和成长的机会。在选举过程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和问题,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培养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能够感受到选民的支持和信任,深刻体会到自己对社会的影响力和责任感。通过选举的收获和反思,我们可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为今后更好地服务选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代表选举的启示和展望。

参与代表选举,不仅仅是个人的选择和行为,更是对社会的贡献和责任。通过参与选举,我们可以发掘自己的潜力和能力,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代表选举还能够推动社会进步,让民众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和发展。在未来,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参与代表选举,积极发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看法,为社会的民主建设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通过代表选举的参与,我们可以体会到民主政治的魅力和社会的进步。正确的心态、准备工作、竞选策略和沟通技巧,都是参与代表选举的重要环节。代表选举带来的收获和反思,更是让我们不断成长和提高。通过参与代表选举,我们能够发现自己的潜力和责任,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并推动社会进步。展望未来,我们应该继续积极参与代表选举,为社会的民主建设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团代表选举发言

根据《中国共青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团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共青团第*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1、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团支部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2、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工作业绩突出,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能够如实反映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3、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各团支部负责组织进行。团关系在团支部的团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的原则,代表产生的比例为团支部团员总数的9%,其中女代表人数不少于25%,由团委向各团支部分配应选代表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和代表人员结构,团委可适当调配部分代表名额。

5、选举出席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程序:(1)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各团支部首先要按照本选举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本支部的团员酝酿推荐本支部的代表候选人。

(2)各团支部根据多数团员的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差额确定本支部代表候选人。

(3)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组织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本支部的代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团员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为代表。

6、召开第*次代表大会,是我公司团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团支部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如期完成代表选举任务。代表的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团委。

村民代表选举流程村民代表选举流程表

一、县(包括城市中的区,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额:县级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额分配:一次足额分配到各选区。

四、选区划分的依据: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数为依据。农村选区:一个村或几个村为选区,城市选区:一个社区居委会或几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选区。每一选区按1—3名代表划分。

五、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政府应在选举日前21—25天完成选民登记。

七、选民一般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也可在居住地登记选举。

八、在选举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名单要保留20天。

九、在选举日5天前把选民证颁发到选民手中,或用身份证领取选民证。

十、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

1、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侯选人;。

2、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选人。

c.地方选举领导小组可以广泛发动,放手提名,尽量让选民将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人士提名出来,政党、团体提名作为选民提名的补充。

e.在选民小组会议上发动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发给选民,由选民自行商量,联名推荐,填表并签名,然后收集。

f.选民在联合提名前,要做到几个明白,即明白自己所在地的选区、明白本选区应选的代表人数、明白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明白提名的方法和时间。

3、选民可以自荐当候选人。自荐候选人必须征得10名以上选民联名提名,才能成为初步代表候选人。再经过酝酿、协商或预选,为较多数的选民所同意,才可以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4、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应注意的问题。

b.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都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认真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写明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推荐理由,并由本人签名或盖章。要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按规定的时间交选区选举领导小组,由小组汇总报选举委员会。

c.选举委员会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候选人提名工作即终止,任何人不得更换代表候选人,不得擅自删减代表候选人名单。

d.要使所有代表候选人具有均等机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指定具体代表候选人。不得对选民所提名候选人进行种种限制,不得搞摊派提名或者指派提名,不得搞陪选。

5、选举委员会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a.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名单,并分别在各选区专用公告栏张贴。

b.无论以哪种方式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凡符合选举法规定的,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

c.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选举机构,对依法产生的代表候选人都不得隐瞒、调换或增减。

d.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关系、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以及推荐者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还可以将其业绩一并公布。这个名单还要印发到各选民小组。

6、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确定。

a.小组长要向选民介绍本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各选民小组进行酝酿、讨论,(建议)用票决制选举产生。根据本小组选民赞成的应选代表候选人票数多少顺序,按应选代表名额提出本小组赞成的候选人名单报选举委员会。

b.选举领导机构可召集由选民小组长、有关方面负责人、和选民代表开会,对各小组上报名单进行民主协商,(建议)用票决制确定新一轮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d.将协商选举产生的名单下发到选民小组征求选民意见。可进行反复酝酿讨论,直到按本选区多数选民意见,确定符合本选区应选代表数及差额要求的正式代表候选人。

e.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无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把持包办,不能采取由领导指派或者上级硬性下达代表构成比例的做法,更不能由政党、团体或者少数人不经过选民充分民主协商就擅自决定,不应岐视任何一个渠道提出的代表候选人。

7、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a.统计各小组选民的意见,可以采取“征求意见票”的办法,进行量化掌握,提高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透明度。在此期间,如果未被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得票多于被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以得票多者为准。

b.要按照正式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代表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c.不能把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视为当然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不交选民讨论。

d.不能把明显不够代表条件的所谓“差额对象”列为代表候选人用来当“陪衬”。

e.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指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8、必要时可以对初步代表候选人进行预选。

a.如果经过反复讨论协商,选民意见仍无法集中,选举委员会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根据差额比例要求,以得票较多的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b.预选时间,应安排在选举日前15至6日内。

c.参加预选人员应是选区全体选民,也可采用选民代表预选。

d.以选民代表预选的,每5名或10名选民可选一位代表。

e.召开预选大会前,应安排每位代表候选人作简短陈述,向参加者介绍自己的情况,但不得超时。

f.预选一律采用秘密划票,不得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预选选票统一印制,所有投票管理与正式选举相同。

g.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选区全体选民的三分之一参加投票,预选有效,不足三分之一参加投票预选无效。选民代表预选的,参加预选人员应到80%以上,否则无效,应另外选举。

h.预选投票结束后,公开计票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i.以得票高者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9、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a.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

b.公布正式候选人其他基本情况。

c.一般来说,选一名代表,应有两位正式代表候选人。

10、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和宣传。

a.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介绍初步代表候选人情况。

b.可以在正式选举前5天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在介绍范围、形式、内容上应更为深入和详细。本应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主要采取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方式。

c.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可以通过开会、广播、电视或书面方式介绍,可把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印刷成书面材料,向选民散发或者在公共活动场所张贴,要特别安排好代表候选人在公开场所演讲的介绍。

11.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民主动自我介绍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代表候选人自我介绍或自我推销是主动参选行为,选举委员会必须大力支持,并给予认真安排。

a.安排代表候选人在有关会议上发表供职演说并回答选民提问。代表候选人也可以自行安排供职演说会,但事先须报选区领导小组备案。

b.代表候选人可在选区张贴分发自我介绍,但事先须报选区领导小组备案。

c.代表候选人可以在选区通过其他媒体(如闭路电视、互联网)介绍自己,但事先须报选区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d.代表候选人可以走村串户、拜访选民、发放材料等介绍自己。

e.代表候选人演说宣传一般包括三方面内容,自我介绍、本人愿望、当选承诺。

f.候选人的自我介绍费用由候选人自行负责。

g.选举日当天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自我宣传和拉票活动。

以下还有正式代表候选人见面活动和正式选举流程等内容。待以后介绍。

有意参加人大代表竞选的人士,可与北京德赛思创咨询中心取得联系,该机构尚有存书。

选举单位党员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我镇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村级班子现状、换届选举中的各种因素对全镇各村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摸准了实情、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对全镇各村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村级班子现状。

目前,全镇45个村“两委”班子健全,能较好的开展工作。有的村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较强,能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重大村务工作议事工作机制较规范,均按照“三议一行一监督”工作机制来操作完成,党支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按时召开,遇有重大村务工作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将工作交由村代会决议,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参政意识较强,并积极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干群关系融洽。例如周官庄、兴业屯、李小里、罗位村等。有少数村班子战斗力不强,重大村务工作虽然也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也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村班子也能为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村级会议不能按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参政意识不强,导致有时议事程序走了近道,群众对村级班子存有一些意见。例如南康屯、西旧馆等。三是个别村家族、宗族派性严重、家族意见不统一,尽管村级班子征求了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村务工作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导致有些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例如东梁各庄村。

二、“两委”换届分析。

通过认真分析村级班子实际情况,对第四季度开展的村级“两委”班子换届进行了预测分析。一是现任班子建设好、战斗力和凝聚力强、村级议事程序规范、党员群众代表参政意识较强的村,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能够顺利开展,能够选出群众拥护、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级班子。二是党员、村民代表参政意识不强,村班子经过努力也能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村,换届选举存在一定的难度,要认真分析村情、班子状况,提前介入,力争按时完成。三是对于家族、宗族派性严重,意见较突出或信访问题突出的村,换届选举难度较大。

三、换届选举的建议。

一是对于现任班子建设好、群众基础好、开展工作好的村级“两委”班子,通过宣传发动、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两委”换届工作可以顺利完成,主要干部连选连任成功率较高。二是对于现任班子能力一般的村,要考虑班子成员任职调整,重点是考虑书记或村主任的合适人选,培养、选树典型,确保选举时选举出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三是对于宗族、家族派性严重的个别村,要提前掌握、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反复推敲、反复酝酿,力争让各家庭发言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推选优秀的代表人,竞选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在党员认可、代表公认、选民满意的基础上,选举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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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选举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具体条件为:

(二)职工代表的名额。

按照“关于选举xxxx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矿工发〔2019〕23号)要求我单位第四届职工代表为6人,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3人、工人代表3人。

二、选举办法。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要求。

2.传达矿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

3.以所属车间、队组为单位,在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先行推举职工代表候选人,再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扩大会议确定候选人并进行资格审查,上报上级工会。

公司定于11月19日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对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进行选举,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选举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参会职工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5.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6.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学技术、懂业务的骨干。

3.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二)职工代表的权利:

2.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3.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

4.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报酬待遇。

职工代表选举发言

1.0目的为规范员工代表选举,保障员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制定本办法。2.0范围本厂所有员工。

3.0定义员工代表:由员工选举产生,代表员工利益,向管理人员表达他们对工厂行为的关心,检查工作条件,与工厂管理人员对话,以及举办其它不妨碍工厂生产的活动的人员。

4.0职责行政部负责员工代表的选举、宣传工作,员工代表监督工作。5.0工作程序。

5.1员工代表的基本要求为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热心为员工服务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员工。5.2由各部门车间按以上标准推选候选人,一名或多名不等。5.3由各部门车间选出的若干名员工代表,将其简介公布,再定某个时间及地点,公开地进行无记名式投票。

5.4所有员工可自由参加的一人一票选举,任何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之投票,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无效。得票数最多的选为员工代表。5.5选举结果在全厂范围内公告,并由总经理签安任命。

5.6员工代表应保证每三个月最少一次工厂高层召开会议,就员工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进行讨论分析。

5.7工厂应保存每次与员工代表召开的会议记录,针对员工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及时作出分析与解答。

5.8员工代表拥有与普通员工一样的义务与权利,不享有特权。5.9员工代表成员因严重违反厂规进撤换或离职时重施选举活动。

二、监示员.记票员人员名单。

监示员名单:。

记票员名单:候选人名单:。

三、全员举手表决。

记票员统计人员名单,宣布当选结果。

四、总经理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员工朋友们:

在市总工会和工委的亲切关怀和公司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在筹备小组的精心准备下,公司工会成立大会今天正式召开了。这是公司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向关心、支持公司工会工作的上级领导致以诚挚的谢意!也向公司的广大员工表示衷心的祝贺!

工会是职工群从自愿参加的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是全体职工自己的组织。当前,我们企业正处于基建的关键时期,公司工会的成立,一定会给全体员工带来更大的生机和活力,一定能够鼓励广大员工开拓创新,勤奋工作,推动公司的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今后一段时间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会工作大有作为的时期,希望新当选的工会委员牢记工会组织的宗旨、牢记广大员工对我们的要求,在上级工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从工会工作的性质、特点出发,结合公司实际,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突出工会联系广泛的特点,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和职责,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广大会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员工做好服务,团结和动员全体会员在公司的发展中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把工会的工作做好做细,不辜负全体工会成员和职工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

工会成立给公司注入一股新的活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公司这片沃土上,辛勤耕耘,用我们的双手和行动把公司做大做强,把我们的生活点缀得更加丰富多彩,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家人: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能够代表厂员工站在这里发言。首先,向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和关爱我们的亲人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的同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时光如梭,2017年即将结束,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亲自感受了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管理不断提升与完善,身为公司的一员,我感到无比骄傲与自豪,今天的成绩将是我们明天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取长补短,勇往直前,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公司,为公司的美好明天发光发热!谢谢大家!

2017年。

选举单位党员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校党委:

出席某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党委批复后,本选举单位于月日午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出席某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2.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内的党员共名。其中: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名;

(2)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名;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名;

(4)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名;

3.应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数为名,实际到会人数为名。

4.应到会而未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数为名,具体情况附后(包括姓名和原因)。

根据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我们共选出代表名,代表名册另附。

支委会换届选举会议记录

7月7日上午9点,湖南珈汇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召开团员大会,进行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湖南珈汇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蔡峰,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工会**周跃文同志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肖莉同志主持,公司全体共青团员及35周岁以下青年员工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团支部书记鲍利代表本届团支部作了工作报告,她从“坚持政治强团”、“坚持思想立团”、“坚持固本兴团”、“坚持改革强团”、“坚持从严治团”五个方面就本届团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并希望新一届团支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会的10名共青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他们分别是党群工作部范佳、资产财务部王文倩、综合管理部王晓东。同时,新一届团支部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范佳同志担任新一届团支部书记、王文倩同志担任组织委员、王晓东担任宣传委员。

新一届团支部书记范佳作。

表态发言。

她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带领团员们将团支部打造成服务型团组织、学习型团组织、争做青年员工的表率不辜负党支部的重托和团员青年寄予的期望”。

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工会**周跃文表达了对上一届团支部的感谢,对新一届团支部的希望。同时对自身和青年员工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求自身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做青年工作的热心人,做青年群众的引路人,二是要求年轻人要加强自我锤炼,不负韶华,不负时光。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蔡峰作重要讲话,他从“五个要”对与会青年提出希望和要求,“要重视青年工作”、“要善于学习,超越自我”、“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要求真务实,扎实深入”“要坚定信心,努力坚持”,既体现了党支部和公司对团支部工作的重视,也表达了对青年员工的殷切关怀和衷心祝福。

乘风破浪,扬帆起航,此次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顺利召开不仅为团支部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充分调动和鼓舞了广大青年员工的工作热情。青春孕育希望,责任成就梦想,与会青年员工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艰苦奋斗中砥砺意志品质,在实践中增长工作本领,不惧工作挑战的压力,在教材发行的征途中,不忘服务职业教育的初心,让青春绽放绚丽之花。

村民代表选举流程村民代表选举流程表

根据村两委联系会议确定的任期目标和镇党委的有关要求,为更好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勤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促进全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发展,现就本人当选本届村支部书记的任期目标,向全体党员、广大村民和镇党委作出郑重承诺:

一、经济发展方向。

1、实现目标:到本届任职期满,村民人均收入达6,775元,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6,800元;村集体收入达13万元,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15万元。

2、优化特色产业种植结构,全力抓好种植产业基地建设,以优质大米为龙头产品,正确引导村民种植西瓜鲜球甜瓜,种植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大力支持养鹿和养绒山羊产业。

3、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组建一批农民合作组织带头发挥作用,村民参与合作组织达到40%以上,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二、党的建设方面。

1、深入开展创先争先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使村党组织达到“五星级党组织”以上目标,全体党员努力达到“四星级党员”以上目标。

2、大力推进“三项工程”。重点是抓好村干部规范化建设,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引领发展作用。

3、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开展好党内帮扶活动,组织按时收看电教片和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4、做好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注重在青年农民和能人中培养党员发展对象,每年发展1—2名。培养村后备干部2名,大学生1名。

三、社会事业方面。

1、按照财源村总体规划,村屯巷路硬化达到100%,自来水入户达到50%以上,力争完善大水道3,500米水泥板砌护工程。完成全村边沟混凝土打造工程。

2、村容村貌整洁,卫生设施完善,村屯道路两旁达到“五无”,完成村内美化3,000平方米,完成报马河堤和西街绿化任务。

四、服务群众方面。

1、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85%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以上,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率达100%以上。

2、关注弱势群体,对特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想方设法多渠道予以救助。

3、抓好村民事务代理中心建设,认真帮助村民办理事务和解决困难。

五、社会稳定方面。

1、增强法制观念,带头依法行政。

2、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狠抓综合平安创建工作,在任期内不发生群体上访和群体事及刑事案件、较大治安案件和重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等。

3、加强法制宣传,引导村民学法、守法、遵守村规民约。

六、计划生育、精神文明方面。

1、抓好村民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村每年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对村民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大规模培训,全面推行村民素质提升工程。

2、计划生育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抓好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完成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图书阅览室免费向村民开放,利用传统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娱乐活动。

七、民主政治方面。

1、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做到重大事项由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村“两委”会班子每年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大会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质询。

2、认真做好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每季度一次,其他事项随时公开。

3、切实维护村民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村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八、自身建设方面。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以上是我的任期目标承诺,我将对照承诺恪尽职守,为把我村建设成文明、富裕、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请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支持我监督我。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村选举代表发言

(年日)。

各位党员: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根据上级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今天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名,因事、因病请假人,经统计不能参加选举的共有名,经清点,今天实到会正式党员名,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今天大会的议程有四项:

1、宣读上级党委文件;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4、选举村党支部出席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宣读文件。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选举办法》。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完毕)。

各位党员对《选举办法(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等)。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稍停)没有(或请放下)。

全体通过(或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请工作人员宣读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宣读完毕)。

各位党员对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等)。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稍停)没有(或请放下)。

全体通过(或通过)。

根据选举工作需要,选举大会指定同志为计票人,同志为唱票人。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选举出席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从正式候选人中生产名出席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在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村党支部出席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宣读完毕)。

请总监票人、监票人、按分工就为工作。

(待就位后)。

请工作人员清点到会党员数,并向总监票人报告。(待清点完毕)。

请总监票人报告实到会党员数。

(报告完毕)。

根据总监票人报告,今天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名,因事、因病请假人,经统计不能参加选举的共有名,经清点,今天实到会正式党员名,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

(待检查完毕)。

请工作人员领取选票,清点后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待清点报告完毕)。

请工作人员向正式党员分发选票。

(稍停)。

有没有多领选票会没有领选票的?(如有请举手,如无,请各位党员拿到选票后不要忙于填写)。

请总监票人报告发出选票情况。

(待报告完毕)。

根据总监票人报告,大会共发出选票张,与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相符。(剩余选票请总监票人当场剪角作废)。

请工作人员宣读填写选票说明。

(待宣读完毕)。

各位党员听清楚没有,没听清楚的请举手。

请大家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和选票的说明,认真填写选票。

(稍停)。

选票填写好没有,请大家仔细检查所选名额是否超过应选名额,字迹是否清楚,符号是否准确。

(稍停)。

下面,我宣布一下投票顺序:本次选举设1个票箱,先是总监票和监票人投票,其次是各位党员从左到右,从前排到后排依次投票。

现在开始投票。

请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投票。

(稍停)。

请工作人员引导党员按指定路线投票。

(投票完毕)。

还没有投票的党员请举手。

(稍停)。

请监票人、计票人开箱清点选票。

(清点完毕)。

请总监票人报告清点选票情况。

(待报告完毕)。

各位党员根据总监票人报告,今天大会实到会正式党员名,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发出选票等于收回选票数。(或收回的选票数少于发出选票张),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次选举有效。

现在进行计票。

请各位党员原地进行休息,等候计票结果。

(所有会场的计票完毕)。

请总监票人报告出席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计票情况。

总支委会计票情况。

根据大会选举计票结果:

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等同志当选为陶湾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当选同志表示祝贺!(鼓掌)。

本次会议议程全部进行完毕。

选举单位党员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中共**市委员会:

我乡于xx月10日召开中共xx乡第四届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了**市第五届党代会代表。会上,因事因病请假4名,应到会正式党员代表23名,实际到会党员代表19名,到会人数贴合规定。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候选人得票结果如下:

xxx:19票。

xxx:0票。

根据规定,xxx正式当选为**市第五届党大会代表。

特此报告。

中共**委员会。

20xx年xx月10日。

村民代表选举流程村民代表选举流程表

为积极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外漕村率先在全区推行“村民代表联户制度”。该制度的出台解决了以前部分村民代表“一定时期无事做,评议会上无话说”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了村干部联村、党员联户、村民代表联户三级网络体系。

一是做好联系结对工作,明确职责。根据该制度,新一届村民代表当选后,按照自愿的原则,分别同5-10户农户联系结对。除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外,还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

二是村民代表做到上门宣传到位。该制度规定村民代表须做好政策法规宣传、重大事项传达、社情民意反映、外来人口协管、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等工作,使联户活动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村党支部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代表联户工作的情况汇报,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再由村民代表及时向联系户进行反馈,并要求有一定文化的村民代表做好联户工作笔记。

“村民代表联户制”联系的是农户,吸收的是群众意见,做的是群众工作,解的是群众难题,是脚踏实地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催化剂,是推广村务自治的新举措,值得重视。

村民代表选举流程村民代表选举流程表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五条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第二章选举机构。

第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九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第十条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三)确定选举日期;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

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

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

第十八条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分配给该少数民族的应选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十九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于聚居在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代表的选举,适用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二十条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散居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代表的选举,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状况,各少数民族选民可以单独选举或者联合选举。

自治县和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居住在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代表的选举办法,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制定或者公布的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当选证书和选举委员会的印章等,都应当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选举的其他事项,参照本法有关各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选区划分。

第二十四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第二十五条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第七章选民登记。

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第二十七条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第三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本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十三条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第三十四条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经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三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第三十六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

第三十七条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三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四十条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第四十一条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第四十二条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或者代表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四十三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四十四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四十五条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第四十六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第四十七条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四十八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四十九条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

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第五十一条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

第五十二条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第五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终止,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第五十六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五十七条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五十八条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