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精选16篇)

小编: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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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文件要求,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基层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城市道路、游乐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市政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各科室、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五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依法检查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

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定期检查、监测和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情况。

6.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检测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7.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监督、检查佩戴和使用情况。

8.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生产演练。

(一)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对公园游乐设施、市政设施、景区、消防等专项检查,以及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时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部门监管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中做到严查、严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罚重罚。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工作,切实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计划安排时限。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

着重研究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节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3.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控,督促各单位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市政、园林、公园等单位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开展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检查工作。

3.督促各单位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三)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夏季防汛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高汛期应急能力同时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突出以市政设施、公园游乐设施、景区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2.做好领导席位制包保工作。

3.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

4.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迎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七、监督检查分类分级原则。

(一)依据相应的标准,分别将重大危险、较大危险、一般危险和低风险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二)重大风险等级、较大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非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各单位、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方案,密切配合。明确检查的企业、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及时总结,完善台帐。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认真分析评估检查开展和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总结。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0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20号)。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六)《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2020年9月14日xx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监督检查以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16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企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___安监政法〔____〕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等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持续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坚持把防控大事故作为每次监管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

(一)《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五)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

目前,市应急局定册在编人数为49人,实际在册人员40人,有执法证人员30人(其中,局领导6人)。

其中:

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办公室、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行政审批、党务、监察等工作人员20名。

根据我局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1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36家,一般检查单位18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66.67%、33.33%。

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和应急管理具体监管检查计划分别见附件1、2、3、4、5。

(一)执法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测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二)执法要求。

1.细化任务,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各相关科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要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和备案手续。

2.规范执法,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开展现场检查前要编制具体检查方案,经讨论研究后实施,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改正,督促企业隐患落实整改到位;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通过严格执法,形成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每次检查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并持续完善;要认真落实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

3.加强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以案释法,持续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不断巩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成果,营造全市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2021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

以党的十九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应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按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镇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辖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宝顶镇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液化石油天然气换气点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9户;水上交通自用船舶59艘,客渡船7艘,乡村道路、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乡村道路148公里,载客机动车及摩托车2850余辆)。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宝顶镇截至2020年底,在建项目大足石刻游客中心建设工程1个,危岩监测点5处,各村社区危旧房改造,化龙水库、丰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处,城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1处。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截至2020年底,宝顶镇有中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座、山坪塘178口,猕猴桃种植大户2户、莲藕种植大户1户、猕猴桃种植大户1户,花椒种植大户3户、收割机5台、农用拖拉机3台、农资销售店6家。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行业:截至2020年底,宝顶镇共有6所学校,分别是:实验中心小学校1所、希望小学1所、倒庙小学1所,荷叶小学1所、宝顶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1所,宝顶石刻(圣寿寺、佛祖寺、大佛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

2021年全镇共有安全监管人员16名,其中应急办监管人员7名,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监管人员3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人员3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人员3名。

2021年我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名,执法工作日3984天,监督检查工作日1065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502天,非执法工作日1417天,全镇2021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7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196家次、一般检查82家次。具体如下:

(一)应急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1743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630天,监督检查单位129家次,其中:重点检查91家次、一般检查38家次。(详见附件1)。

(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38天,监督检查45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2家次、一般检查13家次。(详见附件2)。

(三)农业服务中心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农业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108天,农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5家次、一般检查11家次。(详见附件3)。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监管行业。

按照测算,2021年共有总法定工作日747天,全年计划开展文化安全监督检查执法189天,开展安全监督检查68家次,其中:重点检查48家次、一般检查20家次。(详见附件4)。

1.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办公室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2.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各责任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措施。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5.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责任办公室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办公室应当在当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并上报镇政府。

6.镇应急办陪同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末对各行业监管办公室进行督查,督促各办公室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对检查未落实的办公室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

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公司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根据2009年《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深海高速公路***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省长刘海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项目建设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7个施工合同段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交通厅、省高指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我司从2009年5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省共有454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31024个,已整改127946个,整改率97.7%。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福泉高速公路***段扩建项目正值最后攻坚阶段,施工单位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我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存在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违章使用倒顺开关,箱门损坏,配电箱随意置地;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边坡防护不到位;隧道安全逃生通道偏短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我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我司制定并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

方案。

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

方案。

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高速***段工程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改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项目路段总监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对省厅、省高指的检查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各标段整改到位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搞文字游戏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的安全。

二是由公司安办督查小组每天都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日志,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工地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和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并列入市高指挂牌督办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现。

四是督促落实各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6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是定期由市高指从市有关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检查并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我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六是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高速路政、交警、管线迁移等相关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七是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八是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电,聘请一名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指导,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用电基本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是加强交通安全组织,主动与***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沟通协调,每月邀请***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参加工地例会,***高速交警支队、福泉公司及路政大队能及时对施工中遇到的交通安全组织问题予以专题研究,在审批程序上做到方便、快捷,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十是督促各项目部认真抓好每十天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十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高速公路项目圆满、顺利地竣工。今年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386条,发出整改通报、通知书5份。

十三市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求各标段、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业主和上级的要求,强化提高每十天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各标段、监理安排安全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特别对高架桥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要求必须采取日检制度,一上班就要对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架桥机等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包括路面的运料车辆上高速公路都要每日一检,确保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安全),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目前,我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

计划。

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局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单位广泛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2、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第二轮安评等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3、积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4、加强设备技术改造,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根据上级下达的20__年度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并下发20__年度各镇(街道)全员安全培训目标计划表(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宣传。各地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调查情况,认真制订培训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把培训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要充分发挥当地媒体、宣传窗、横幅标语等,特别要利用好春节过后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契机,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的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安全培训的良好氛围。

二、严把培训审查。各地要严格审核培训对象的身份和人数,同一个人不得以多家企业的名义重复参与培训,每参加市里组织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人数控制为负责人1人、安管员15人,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除外。安管员培训人数可按企业从业人员人数进行配置,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培训安管员1人,50300人的培训安管员2人,300人以上的最多培训安管员5人。因年度市财政划拨的培训经费限制,各地要严格按当年度的培训计划实施,原则上实际培训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数的5%。

三、强化执法监督。各地要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标准化审查和监督检查中,严把培训关,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无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予审查通过,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拒不执行的,各镇(街道)要坚决查处,如有需要报我局共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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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督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以及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治安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发现问题、力促整改,标本兼治、防患未然”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和“属地管理”等原则,我局的督查对象为辖区管辖的在建工程和公路管理。

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全面督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x次,原则上每季度x次。

由局属各单位组织,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或专项工作开展针对性督查。全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不少于x次,原则上每x个月x次。

由局安管站组织,抽调系统内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参加,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年安全督查不少于x次,原则上每x个月x次。

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推进依法治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制度。严格执行《x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落实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责任制,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责问责,加强督查。

各单位要把“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部署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坚持“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观念,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责任制,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逐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严格执行督查责任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将督查与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各单位要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督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要严格执行督查程序,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理。要做到标本兼治,注重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通过督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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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计划

一、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经总经理授权后,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全权领导责任,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负有组织和监控联络的责任,同时拥有监督检查督办权、报告反映权和相应的决策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组织和监督检查责任。

三、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目标规划,领导和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竞赛、安全整顿、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

四、对安全实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和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特大事故苗头及重大以上事故调、分析、处理,查清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提出须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议题。

八、主持安全日常事务工作,签发安全文件,抓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九、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及相应的决策权,准确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

路通公司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的强烈的敬业责任心,对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对公司人、财、物的利益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策划、深入研究安全动态组织拟定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3、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审批、解决公司安全投入经费。

4、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人员。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并领导指挥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5、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保障目标实现的安全措施。

6、发生重大事故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上报。

7、经常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8、公司在签订各种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指标和完成指标的具体措施及奖惩条款。

9、对在年度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权给予奖励,对有重大过失的给予处罚的权利。

10、公司经理外出离职期间有权指定临时代理人,做到时时有人管理安全工作。

路通公司安全科长工作岗位责任与权力。

一、在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和公司的安全、防法规制度,组织全科人员对有关的安全,防火法规及制度进行系统的宣传学习,把安全保为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个人。

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定期组织本公司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技能培训,适时组织安全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消防知识宣传和安全生产、文明行车竞赛活动,举办消防学习、演练。

三、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上路、上户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四、负责驾驶员的证照和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基础工作,按时准确报送各种安全资料。

五、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火灾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组织施救和善后工作处理,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组织召开安全科务会,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和交流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做好办科人员的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工作。

七、享有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权,紧急停产权,越级上报权、安全经费开支权、现场监督检查、处罚权等必备权力。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1、认真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当好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管理工作好参谋。

4、发生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抢救伤员,组织勘察、调查,找出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处理,作好记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5、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合交警队、运管所和公司安全科进行车辆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月检、年检、年审等车辆例行检查。

7、经常上路、上户进行路检、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及时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登记、跟踪整改情况。

路通公司机务、修理厂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2、努力钻研技术,熟悉修理业务,严格执行修理标准和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汽车修理标准,严禁危险操作。

3、积极协助安全员搞好车辆的月检以及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工作,对查出的不良车辆及时进行强制维修作业,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安全工作部署及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6月,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一)以党政同责为“抓手”,强化安排部署。

一是明晰责任清单。区安办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规定及中央、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安全生产会议次数、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区级领导每年督导检查次数、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别以表格的形式罗列了职责清单,明确并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提醒、促进履职尽责。二是会议专题研究。先后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也先后召开了3次政府常务会、2次安委会全体会议、1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全面安排落实。组织乡镇办委、有关部门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21次,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文件8份,落实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领导亲自督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春节、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分别带队对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运输、旅游景点、消防等点位进行了安全督导检查,其它区级领导分别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督查,共开展安全督导检查28次,督促乡镇办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以隐患排查为“着力点”,强化风险管控。

一是强化冬春火灾防控。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医院、建筑工地、文物建筑、养老院、老旧居民楼院、“九小”场所、群租房等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排查了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三是开展了宾馆住宿业专项检查。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办委对全区旅馆业开展了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未经许可从事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水电气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等情况,四是抓好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专项整治。组织9个重点乡镇办委和8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召开了联席会,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游乐场所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扎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专题会、调度会,提要求、压任务、明责任,要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上半年,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927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235条,行政处罚35件,停产整顿12家,取缔无证经营、未通过消防验收单位8家。

(三)以购买服务为“保障”,强化专家作用。

根据区安委会的安排,区安办着手建立健全通川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经过努力,目前已建立了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电力、交通运输、消防、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专家库,入库专家61人。专家库建立以后,我们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专家业务专长,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安全隐患。目前,已组织专家21人次对通川区农用油料公司蒲家油库等5家重大危险源危化企业及3家煤矿、3家非煤矿山开展了季度专家会诊、复工复产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隐患和问题138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专家将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告我局。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行业领域专家隐患排查定期化、制度化,要求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定期聘请专家自查隐患,作为监管部门,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6家重大危险源危化企业、3家煤矿每季度一次;对5家重点监管危化企业、3家非煤矿山企业每半年一次;对27家一般监管危化企业每年一次。其他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也要明确专家查隐患的时间节点,确保隐患查得准、查得实,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强化应急准备。

一是对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了摸底调查。与蓝天救援队、达州市通川区渔民救援队、达州巴山救援队等3支社会救援力量及达州市矿山救援大队、普光中石化救援队伍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与救援协助机制,在全区初步形成了以区消防救援大队(含复兴、魏兴专职消防中队)为主体,部门、乡镇、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重要基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格局。二是抓好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及备案。各级各部门制修订应急预案42个,备案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8个。三是抓好应急演练。区安办组织8个部门、30多家企业在蒲家油库开展了危化品泄露事故应急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共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演练58次,参与演练人员4000余人次,锻炼了队伍,提升了能力。四是抓好应急处置。今年以来,共处置各类应急事件30件,其中涉及生产安全事件7件,其他应急事件23件,所有事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置。

(四)以综合监管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联合检查,优化发展环境。以区安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检查活动方案》,在14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共开展联合检查53次,排查安全隐患785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56份。联合检查提高了行政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强化督办通报约谈,督促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下发督办通知22份,涉及7个乡镇8个部门10个企业;下发督查通报4期,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9条;开展安全警示约谈5次。通过督办通报约谈促进乡镇办委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专家研讨、主题宣讲、现场咨询、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联合执法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强化打非治违,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抓好政务信息宣传。今年以来,我区共向国家、省、市报送安全生产信息72条,其中国家安全生产网站采用1条,省应急管理厅网站采用11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采用18条。《达州日报》采用21条,区委区政府信息采用34条。共向中国通川网站上传安全生产信息168条,邀请通川播报制作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短片5期。抓好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有关企业负责人就安全管理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聘请安全专家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主题进行了安全培训,全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乡镇办委安办(应急办)主任,区级有关部门股室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全体职工,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活动。今年以来,还组织召开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业务工作培训会7次,到部门、乡镇办委、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等培训8次,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培训150余人次。四是参与重大活动,服务重点项目。认真做好区重点活动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指派人员对通川区半程马拉松赛场、“元九”登高、磐石“美食节”、达城之春音乐会等重要活动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及业主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活动安全进行。积极服务区重点项目,参与了棚改办组织的房屋拆迁、莲花湖游船取缔、秦巴植物博览园构建筑物拆迁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区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是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整改的主体,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但现实中我区企业总体规模小,小微企业较多,很多企业对事故隐患存有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业、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违法违规生产,隐患四伏,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就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区级应急预案、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虽已制定,但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制定了预案,但不规范、不完整、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有的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不衔接;还有些乡镇、部门、企业没有认真对预案进行宣传和演练,有关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且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

(三)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三同时”落实较差。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及多种原因,很多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忽视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一)全面完成通川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

区安委会已印发了《通川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请各乡镇办委、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地各部门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

安全生产清单分为两类:一类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另一类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根据省安办《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制定;企业内部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在全区全面推广施行。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规范的隐患台账,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安全工作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各乡镇办委、有关部门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重要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检查情况、汛期安全生产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以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五)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汛期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保障,扎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工作。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检验的英文名称为check,其定义为验证飞机功能是否符合批准的标准所进行的工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坚持把防控大事故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春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通过采取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领域、行业和企业规模与特点。

(五)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情况。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全办字〔2019〕36号)规定,我局行政编制为8名,实有8名;事业编制19名(行政工勤人员1名),实有12名。目前,从事安全监管相关职责的人员19名,(其中:局领导3人;从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2名;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安全监管2名;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1名;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风险监测、火灾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救灾物资保障、办公室、行政审批、机关党支部等11名),占比95%。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0年全年366天,52周、104个公休日,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6-104-11=251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1)×执法人员数量(19)=4769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市局或者县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0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503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0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2020.5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45.5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0个工作日,工贸企业8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99.5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26个工作日。

根据我局监管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0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9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89家,一般检查单位56家,专项检查单位4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60%、38%、2%。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及责任科室。

1.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4家):见附件1。

责任股室: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管股。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家):见附件3。

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二)一般检查单位名单及责任股室。

由相关股室从2020年局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督检查对象中(除重点检查单位之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64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4家,工贸行业企业47家,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13家。

责任股室:非煤矿山和工贸监管股、危化监管股、应急管理和科技股。

(三)专项检查单位名单及责任股室。

专项检查单位名单(4家):见附件4。

责任股室:应急管理和科技股。

(一)提高站位,认真落实工作计划。要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监管执法,确保工作计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工作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重新报批和备案手续。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季度、月度。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过程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规范执法,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监督检查前,要认真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要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视听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后,要按照“谁执法、谁填报”的要求,及时填报安全监管执法直报系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明确现场处理措施,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调查处理。

(三)严格执法,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服从安全监管、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屡次违法的,采用法律允许的查封、扣押、停电、停水等执法手段,坚决打击和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抗拒执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精准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反映的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举报核查工作,推动监管方式由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监管、查一漏万向全民齐抓共管转变,由“大水漫灌”的一般排查治理向箭指靶心的精准治理转变,对每一项群众反映问题,都要做到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到位。

(五)注重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六)廉洁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维护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监管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逐项落实防控措施,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4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应急厅”)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使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4.积极发挥省级执法监督作用,采取执法调研、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市、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

5.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进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省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员87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69人,是机关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数的79.31%。省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置情况见附件1。

1.总法定工作日为17250天。

2.所需监督检查工作日17437天。

(1)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967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为9093天。

(3)非执法工作日为6377天。

需加班187个工作日方能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煤矿;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和占比。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7家,是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3.81%。其中,煤矿42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6家、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7家、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10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具体区分如下:

1.煤矿42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晋政办发〔20-〕109号)规定等,省应急厅对21座煤矿施行常态化监管,同时从市、县应急部门常态化监管的煤矿中重点抽查21座进行监督检查,全年计42座,由省应急厅机关有关煤矿安全处实施。检查安排见《煤矿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2)。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6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应急厅负责对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16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实施。检查安排见《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3)。

3.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7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应急厅负责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行业驻晋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省属企业的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5家企业及其12个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7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实施。检查安排见《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4)。

4.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10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应急厅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冶金工贸行业驻晋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省属企业的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冶金工贸安全监管处实施。检查安排见《冶金工贸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5)。

5.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结合20-年度中央驻晋及省属重点企业重组实际,为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从全省选取12家企业进行专项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实施。检查安排见《应急预案专项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6)。

(三)重点检查频次。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占比。按照《编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下级监管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抽查55家进行一般检查,有关煤矿安全处抽查煤矿11家、煤层气抽采企业6家、洗(选)煤企业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冶金工贸企业6家;一般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35.95%。

(三)一般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对一般检查单位抽查检查至少一次。

(一)严格计划编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编制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88号)的要求,认真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做到“三个必须”: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按规定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必须列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二)优化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验证式、暗查突查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推进“互联网+执法”,继续实施专家参与和内设机构联合监督检查。省应急厅明确的联合检查,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实施,其他相关单位派人参加。

(三)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严格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所有监督检查必须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四)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5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五)强化督促落实。计划下发后,省应急厅有关处室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细化检查任务分工;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要将本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执法检查台账、执法文书领取和使用台账报送政策法规处;各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要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报政策法规处备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

20xx年将继续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十八字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句。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期作战的思想,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到"第一"的位置。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大局的安全稳定。

根据我区现状,确定出200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尤其要突出对全区六大重点行业和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专项整治,将兽药企业、化工企业和个体加油站做为整治重点,加速推进安全评价工作。二是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我区的公共聚集场所众多,监管责任重大,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三是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保证施工安全。四是学校校舍及师生安全,文教局要继续做好危房改造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事故。五是烟花爆竹治理工作。公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治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六是大化"天然气排空管"隐患安全工作,在该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之前,严密监控,彻底保护好周围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是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20xx年将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强化区级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解决业务素质差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解决监管不够严、力度不够大、激励约束弱化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200x年继续加大乡镇、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监执法队伍。并在工作职能方面深入强化,加强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大胆依法行使监督监察职权,树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企业自身又有要求安全环境和追求利益的两面性,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重效益轻安全的居多。因此,200x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改善主体安全环境入手,从审批、验收、监管等方面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在辖区生产企业大力推行"六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制度,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适时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检查。以制度的形式,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预防性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将企业主体由被动扭转到主动局面上来,有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于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0xx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办培训班、发宣传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职工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好旨在提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的特行培训;在全区安监责任网络内广泛推开义务安全员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的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稳定、促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贵德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贵德县应急管理局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没有淡季、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要敢于较真碰硬、铁面无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自上而下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对象依次分级纳入年度行政监管检查范围,做到计划检查的对象不遗漏、不重复。检查对象一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08号)要求,随机抽取、及时公开,确保被检查单位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较好地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县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行政许可规定期限办结率100%,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的目标。争取将20-年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严格控制在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重点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管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本年度县应急管理局在册人员15人,其中领导职数行政编制人员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数4名,事业编制人员7人,执法人员4人,占在册人数27%。

(一)总法定工作日(共1004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共195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1.实施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1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60个工作日;

3.举报核实查处1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约30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等工作备案20工作日;

7.开展机动执法20个工作日;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个工作日;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共298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1.值班183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0个工作日;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安全监管执法工作15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活动30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共511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4-(195+298)=511个工作日。

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管检查。

(一)一般检查。

1.直接检查。

对直接监管企业按照每年不低于一次的频率进行检查。

2.双随机检查。

(1)抽查比例。对辖区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按照50%的比例,工贸行业企业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

(2)公布名录。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公布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抽查频次。原则上每个月至少随机抽查1至2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监管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治理整顿。

(二)重点检查。

1.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记录,检查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的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活动以及投资人安全投入的记录等。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配备及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记录或文书、台账和有关档案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组织建立、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公开与奖惩等。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被检查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对从业人员班组、车间、单位三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新职工、派遣工、实习生培训以及对新设备、新工艺操作等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考核及培训效果等如实、详细记录等资料形成的档案、台帐。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检查被检查单位包括建立岗位、班组、车间、安全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的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排查发现隐患的告知和报告及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治理等全过程记录情况,查验单位及有关人员资格资质证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与运行,新(改、扩)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外包、交叉作业、经济政策(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单位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危险物品管理,有关场所和设施设备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监控,委托中介机构评价及鉴定等管理活动形成的行政许可和批准文件,合同安全约定,决策和检查记录,财务凭证、报表及档案等。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检查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授人员以及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县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衔接,演练、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及维护保养,事故报告和救援,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情况形成的记录、文件、台帐、档案等资料。

7.抽查必要的作业场所,对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作业场所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并与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相符性比对查验。

(三)法制宣传。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通报;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班组创建,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

(四)综合监管。

对道路交通、发改、建筑、农牧、自然资源、教育、文体、水利、宗教、生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的情况进行协调和检查。

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把握主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予以处理,要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措施,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完善危险源点的监控措施,落实危险源点监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监控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隐患的必须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狠抓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工贸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这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确保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五)强化责任,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施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加强事故查处情况的跟踪执法,督促予以落实。对事故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一)严格执法。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屡次违法、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从安全监管的,从严、从快、从重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严重违法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追究,既要追究有关当事单位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既要进行责任追究,还要及时予以曝光。通过打击处理,提高安监执法的权威性。

(二)规范执法。监管检查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活动中,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严格执法文书、对每一家检查单位制作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按指令时限进行复查验收;对拒不接受监管、拒不执行指令整改隐患的依法实施处罚;对“三非”、“三违”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打击;要严格依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

(三)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尽可能联合检查(检查时间共同商定),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事,形成执法合力。

(四)注重实效。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切实规范监管检查记录。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求务必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

(五)主动沟通,注重服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执法为民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为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以严格的执法与热情的服务,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六)加强执法监督。各执法人员要按照年度监管检查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要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执法工作分析,总结现场执法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坚决杜绝违法执法现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或不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七)强化保障。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所必备的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积极主动协调,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确保监管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

根据镇安监站工作职责、检查人员、检查装备等情况及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突出对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发展的目标。

一是突出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其次是针对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仓库的安全监管。

二是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

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635家。(具体见附件一)。

(具体见附件二)。

(具体见附件三)。

为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考核。

(二)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检查人员应当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三)廉洁执法是否遵守。检查人员应当遵守《xx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严禁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吃、拿、卡、要,保持安监站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每季度对检查人员廉洁执法情况开展考核。

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我局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更加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通过制定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对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开展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台账档案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召开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及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装备储备等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企业资质情况(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情况(包括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年度控制指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的职责落实情况,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制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监管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企业所属设施设备的投入、维护、检测及运行监控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按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安全例会学习,重要时段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台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台帐等);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类预案的制定、演练、救援装备及队伍建设等);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各类档案、台帐的建设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方式,注重采取“四不两直”,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法,深入行业基层一线,开展督查工作。

(一)综合督查。主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局属有关单位,根据行业或所管辖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履职需要而组织实施。局拟于春运、国庆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同时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以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主要监督检查局属业务部门和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情况,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专项督查。主要由局属业务机构及行业有关单位,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履职需要而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各单位各部门在年度内不少3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日常检查。主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业务机构及行业有关单位、行业企业,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而组织实施。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包括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检查。行业企业每月组织不少2次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主要推动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台帐、文件、资料、记录、证照、设施设备、工艺、场所和岗位等情况,并严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更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每年不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每年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5次。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强化工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漏洞盲区,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逐一严抓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严密监控,确保生产安全。

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和文件部署,坚持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和“1+15”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农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农机、渔业船舶领域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印发《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预警通报、督查督办。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带领农机、渔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注重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重点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百日攻坚”和“1+15”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治理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抓好农资市场监管。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全县22个乡镇,55个集市,700多个次农资经营门店,出动执法车辆139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27人次,规范经营行为32起,对违法经营行为立案7起,均已结案;没收种子58公斤,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二是开展质量监管抽检工作。今年以来共抽检种子48个样品,农药7组,肥料35个批次,蔬菜18个样。种子的发芽率、水分、净度经检验全部合格;蔬菜样品送滁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全部合格;农药送省质检站检验均合格;肥料经检测有6批次不合格,已整改处理。有效地管控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三是抓好农资市场准入和生产基地严格审核。开展县辖区马厂湖农场、凌家湖农场、安徽省东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种子生产基地核查,重点检查生产资质、生产的品种及数量、有无侵权生产等,共审核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6份。四是加强动物检疫监督。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我县的产地检疫率;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结合农资打假行动,积极开展了兽药、饲料、“瘦肉精”等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养殖环节和经营环节兽药进行抽样送检数量为3份;兽药残留抽检鸡蛋5个批次,鸡肉4个批次,共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430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共出动执法车辆6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违法案件立案2起,结案2起,罚款5.12万元。。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27人次,立案4起,结案4起,处罚金7万余元。五是开展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以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为载体,开展农机、交警道路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深入农田、场院依法开展农机作业安全执法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未检验使用、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农户、合作社、场院,查机具、查场所、查制度,现场指出安全隐患,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新格局,成功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六是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20”行动要求,积极开展渔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和与渔民深入交谈等方式,了解渔民生产情况,向渔民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告知渔民注意事项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并教育引导渔民规范生产行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与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我县境内水域,特别是池河、高塘湖水域内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根据渔业船舶管理工作要求,对渔船配备的灭火器、救生圈、救生衣等消防救生设备和其它渔船安全生产设备逐条逐项对照检查。重点整治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临时停靠点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航行行为。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2020年签订《定远县渔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23份,发放各类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开展渔业执法检查39次,出动136人次,检查渔业生产企业(主体)352家,检查渔业生产船舶117艘,发现问题5处,均进行现场整改。七是开展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业务工作,对相关沼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苗头和异常情况的沼气企业,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提出整改时间进度要求,限期整改。八是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制定了《定远县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农机部门应对突发农机事故的处置能力。6月份,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和藕塘镇政府联合在藕塘镇开展了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提高了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调整充实机构。调整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人员;结合机构改革,将农业农村系统农机、渔业、畜牧兽医、种子管理、种植业等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整合,成立定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到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落实。局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予以足额保障。二是加强培训。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参加省、市、县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各种形式,持续深化基层安全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技能和水平。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农机部门印刷了《致全县广大农机手的一封信》、《致全县中小学师生的一封信》、《农业部“两部令”、“两规范”

应知应会。

宣传单》、《平安农机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7万余份向农机手免费发放;先后投入60多万元,打造“平安农机”宣传一条街7个,平安农机宣传长廊4个,在张桥村、塔山村建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游园2个,在重要路段安装固定大型宣传牌80个,在吴圩镇(合徐)高速路口、西卅店镇定炉路省道制作农机安全宣传高炮2个。开展“小手拉大手”农机安全进校园活动22场次,参与师生8000多人。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对广大农民群众及中小学生发放农机安全知识宣传资料6万余份,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挂图及宣传横幅380幅,群发机手短信19615人次。做到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营造了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农时、节假日、农机化教育培训及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与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常识,受教育群众13000人。

2020年,我县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二级机构重视程度还不够,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有时还存在;少数农机手和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还不够,违规违法作业现象还存在。

【畜牧总结】新民市动监督局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全文

为认真履行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动物饲养场、屠宰场点、动物诊所、兽药、饲料、生鲜乳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沈阳市政府《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新民市动监局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三种”违法行为,保障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检查生产防疫情况,动物防疫相关证件;动物防疫制度,动物防疫记录;屠宰场动物是否凭检疫证明、耳标、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入场,是否执行待宰

6

小时制度,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处理情况,是否有违法行为发生。

检查各项制度、记录、废弃物处理情况、诊疗范围及处方签。检查相关证件、制度、记录、产品检测、有无违禁添加物、是否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物,过期药物。检查相关资质证件、制度记录、产品质量检测情况,粉尘防爆设备有无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查相关资质、证件、制度、记录,产品质量检测情况,有无违法添加违禁化学物质;冷藏储存、场所未经标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休药期,使用兽药、饲料情况。

动物卫生监管范围广,被监管对象众多,我市养殖场。

(

小区。

)236。

家;屠宰场点。

21。

家;动物诊疗机构。

6

家;兽药生产企业。

5

家;兽药经营企业。

193。

家;饲料生产企业。

29。

家;饲料经营企业。

86。

家;奶站。

17。

家,无公害企业。

14。

家。我局承担行政许可。

7

项;行政处罚。

93。

项;行政强制。

8

项;行政检查。

10。

项;行政确认。

1

项。今年检查的计划安排为:

1

25。

个工作日。

2

预计扑杀无害化处理。

40。

个工作日。

3

预计监管场所例行监督检查抽检。

130。

个工作日。

4

预计全年查处举报等案件。

30。

个工作日内。

5

组织各类宣传培训。

15。

个工作日。

6

10。

个工作日。

1

动物养殖场。

(

小区。

)

现有

236。

家,年内市动监所重点抽查。

50。

x12。

次;区域所按照辖区每月例行监督检查两次。

2

动物屠宰场点:

现有

21。

家,年内检查年内市动监所重点督查。

21。

x12。

次;区域所按照辖区每月例行监督检查两次。

3

动物诊疗机构:

现有

6

家,年内检查。

6

x12。

次。

4

兽药生产企业:

现有

5

家,年内检查。

5

x4。

次。

5

兽药经营企业:

现有

193。

家,年内检查。

193。

x2。

次。

6

饲料生产企业:

现有

29。

家,年内检查。

29。

x4。

次。

7

奶站:

现有

17。

家,年内检查。

17。

x4。

次。

8

无公害企业。

14。

家,年内检查。

14。

x2。

次。

9

饲料经营企业:

现有

86。

家,年内检查。

86。

x2。

次。

检查采取听企业汇报、现场监督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到达整改期限立即跟踪,复查整改完成情况,拒不改正的,予以立案处罚。

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科学部署,要对检查的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努力做到执法检查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在稳步推进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效果,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将把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列为

2015。

年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域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要不断规范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依程序开展检查工作。对在飞行性检查、日常监管或举报线索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强化重大案件线索协同查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于“瘦肉精”、注水注胶等违法案件要依照案件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有关工作机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两高”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有关解释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不移和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渎职行为。

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计划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安全经理杨玉海。受客运公司陈胜军总经理委托,就客运公司以来的安全工作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首先,我代表客运分公司全体员工对省安全检查组莅临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感谢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多年来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和帮助。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在交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客运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构筑安全企业为目标,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力度,积极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了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我介绍一下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德州交通集团客运分公司隶属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现在营运客车237部。在岗职工350人。20客运分公司实现收入2677万元,实现利润686.38万元。

现将客运分公司安全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批正。

一、安全工作形势。

今年截止现在我单位没有发生一起伤亡事故,持续保持了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安全工作汇报.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工作的“总指挥”。

我们通过文件分发,传达,安全例会传达、现场安全教育、传达等方式及时把各项安全工作文件传达贯彻下去。

我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2、足额保证各项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为安全工作搞好硬环境;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为安全工作搞好软环境。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专款专用和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排头兵”。今年以来,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重新布置了安全教育会议室,购置了新桌椅、投影、空调等新设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环境。另外在实际宣传教育中,一改以往单一的“说教式”、“会场式”的安全会,把会场挪到了车上、摆到了车场上,以真实情况为主课题,以驾驶员现场讨论为为主内容,开展了多期专题现场处置、事故案例分析的专题会。通过这些创新手段,极大的调动了驾驶员的学习积极性,提升了安全教育的效果。

3、狠抓恶劣天气及节假日等重点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重点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阅兵式”。今年以来,我市迎来了多年来罕见的恶劣天气。雾雪天气频繁出现,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多准备、早行动,提前制定了应急预案,安排管理人员跟车指导运行,在恶劣天气时积极协调交通局、交警等领导给予现场指导帮助。

针对节假日,制定专项预案,提前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活动,元旦、春运、清明、五。

一、端午等节假日,共安全大检查12次,安全巡查56次,

出动检查车56台次,出动检查人员112余人次,检查车辆600余台次,检查出隐患车2台次,整改2台次。

4、狠抓安全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日常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战场”。

(1)、规范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安全档案,严把驾驶员准入关,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库检车制度。

(2)、在汽车站设立驻站安全员,每天向车辆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各项政策法规。每月定期开展驻县车辆巡查工作。严格要求落实播放告知视频制度,检查驾驶员和乘车旅客的安全带扎系,车辆gps设备的完备情况。

(3)、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狠抓安全责任制的检查落实,继续推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责任落实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战官”。没有检查落实,安全就是纸上谈兵。客运公司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查隐患、堵漏洞,为安全工作保驾护航。每月定期召集安委会成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可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当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上半年共整改消防隐患1处(消防栓),用电隐患3处(接电不合规范、负载不合规范),维修车间设备隐患1处(维修车辆车轮未加垫木)。

(5)、积极发挥利用gps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gps故障车辆立即进行电话询问,对超速、疲劳驾驶车辆立即通过平台发出短信警告告知。夜间的值班领导重点监控有无夜间行车情况。有效的遏制和降低了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大大的保障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

针对安全生产月和“平安行你我他”活动,我们在驾驶员例会上做了宣传、做了动员,要求全体驾乘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在单位院内张贴了横幅。在市交通、市交警支队的领导下,联合德州汽车站6月9日在汽车站进站口举办了“安全月宣传活动事故图片展览”。

为了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我单位按照标准化要求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后勤、运行等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组织各科室一起学习标准化教程,本着达标是结果不是目的的原则,力求通过这次达标,彻底使各岗位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促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个质的飞跃。

下半年的工作方向。

1、抓住开展2014年安全活动年的有力时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各项素质,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事故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保持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

2、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责任的落实,严把安全源头关,搞好动态监控管理,加大对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和处罚力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目标责任的考核逗硬。

3、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及旅游旺季的到来,加大车辆技术检查力度,加大包车管理力度。以上是客运公司的安全工作汇报,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对我客运分公司各项工作的支持,祝愿各位领导身体健康!谢谢!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