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心得体会和感想(实用21篇)

小编:XY字客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把零散的思绪整理出来,形成有序的观点和见解。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关于写心得体会的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感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一起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发布的,两者内容宽严相济、相互照应,相辅相成、高度统一,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其中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法规,也是各级纪委执纪监督问责的根本遵循。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决心和勇气,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和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为形成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对于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我有着这样的认识:从结构上来说更具科学性。《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

从内容上来说更具针对性。《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省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不论其如何“隐身”和“变种”,始终不能逃出监督者的“照妖镜”和“金箍棒”。让心存侥幸者死心,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从工作上来说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从而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执行上的偏差。

应该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目的更明确,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但是,纪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质量和有效的贯彻执行。正如王岐山书记所讲,再好的纪律,如果没有忠诚干净担当,也难以贯彻落实。因此,在下步工作当中,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者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找准定位,聚焦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日常工作中要牢记把纪律挺在前面,勇于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条例》是指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一项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规之一。学习《条例》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这部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条例》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条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的意义。最后,《条例》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需要加强自我约束。其次,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需要加强自我反思。最后,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严谨的行为,需要加强自我修正。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优点和长处。首先,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其次,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最后,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自我反思和自我修正能力。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需要加强自我反思和自我修正。其次,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严谨的行为,需要加强自我修正。最后,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科学的行为,需要加强自我反思和自我修正。

总之,学习《条例》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党的工作方针和政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是各级党的组织加强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是全体党员的言行底线,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笼子。通过学习,有这样几点体会。

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期,“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已经完成,在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有着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国,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队,正在担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和民族中兴的责任。面对着各种思潮各种诱惑,必须要加强学习。《党章》作为党内的母法,我们必须学习好。《准则》和《条例》是党内的大法,我们必须学习好。我们要把《准则》《条例》作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要学习,要考试,要交满意的答卷。第一,要带头学。我作为文联党组书记,一定要自己带头学,一定要组织党组成员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先进行融化。第二,要集中学。要组织文联机关的党员和干部集中学,要组织各个协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学,做到点面结合,上下结合,融会贯通。第三,要全面学。请各个协会认真组织协会中的党员进行学习,做到不留死角。第四,要反复学。任何学习,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通过反复学习,把《准则》《条例》刻在心灵深处,融化在血液中。通过学习,解决好“为什么学”“怎样学”等思想认识问题。宗教人士,天天都有早课,我们党员为啥不能天天上早课呢?学而知之,不学则殆。

生命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党员也不例外。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生命不仅仅是肉体生命,还有政治生命。有两首诗大家都会知道,那很发人深省。一首是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格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另一首是革命烈士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正是无数革命先烈敢于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中国革命的成功,才换来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才换来了中国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把政治生命看得比肉体生命更重要,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是,随着物质文明的推进,党内确实有一些干部经不起各种利益和色情的诱惑,被糖衣炮弹所击中的。究其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动摇了,就是腐朽的封建帝王的思想占据了心灵,任性的用权,公权私用,把权力当成资本,冲破了道德底线,破坏了党纪和规矩。这次新的《准则》《条例》颁布,就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作为文联党组书记,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犯规,切实把《准则》《条例》作为自己的生命线,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无规矩难以成方圆。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每日三省吾身。《党章》是党内的母法,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切身践行。退一步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必须熟记,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必须牢记,入党誓词我们必须常温。《准则》《条例》的核心内容我们必须铭刻在心。在这方面,绝不可以阳奉阴违,口是心非,绝不可以打擦边球,绝不可以搞任何变通。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成为本单位的旗帜和榜样,让大家向自己看齐,让大家监督自己,把自己的公权放在笼子里运行,放在阳光下运行,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第一,《党章》《准则》《条例》中规定做的必须努力去做而且做好。第二,《党章》《准则》《条例》中规定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第三,在单位要求普通党员干部做的自己先做,要求普通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先不做。第四,多向先进学习,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只有认真践行,才真正能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敢于担当。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艰难险阻,理想信念都不能动摇。作为先锋队的一分子,必须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作为部门党组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作为本部门主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绝不可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或者只当和尚不撞钟。时刻把《准则》《条例》作为杀手锏,敢于向自己开刀,敢于向一切违规违纪的言行作斗争。第一,要时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绝不做妄议中央的事情,对于妄议中央的人和事敢于斗争。第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到“三严三实”。第三,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第四,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大庆幸福谣。

综上所述,只有认真学习,守住底线,切身践行,勇于担当,才能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才能使其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才能做到上可以擎天,下可以立地,为全面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实现中华民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年党员纪律条例心得体会_党员纪律条例学习收获感想

两军交战,兵贵神速。与疫情较量、与时间赛跑,只有轻装上阵,才能克敌制胜。

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基层干部责任重大。基层干部能否全力以赴、控制疫情蔓延,决定着疫情防控阻击战能否取得最终的胜利。

自开启人民战“疫”以来,基层干部肩负着人员摸排、疫情监测、措施宣传、服务群众等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在防疫抗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涌现出了不少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

但在现实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不顾基层实际、不管基层困难,变着花样地填表格,类似的表格重复填、多头报;有的领导干部靠着“拍脑袋”决策,不接地气、不切实际,上午一出“戏”、下午一出“戏”,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还有的领导干部把会场当战场,把开会当工作,一天一次总结会、三天一次研究会、一周一次汇报会,致使基层干部的时间都去了会场上。

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依然在增长,说明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3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疫情防控,刻不容缓,我们没有后路可退,更没有捷径可走,唯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才能一步一步夺取胜利。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都是疫情防控工作的敌人,说再多的空话、发再多的公文、开再多的会议、填再多的表格,防控举措落不到实处,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等于助“疫”为虐。

给基层干部减负,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既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打赢这场阻击战的重要前提,如果基层干部都去忙虚的,小则服务群众有盲点,大则让疫魔乘虚而入。特别是在全国返岗复工的关键时期,更多艰巨任务、繁琐工作、细致服务需要基层干部全力以赴,容不得半点闪失,来不得一滴水分。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出了《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也围绕基层减负制定了相关举措,要让各项务实管用的措施落到实处,除了需要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大局意识,更需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各项减负举措转化为基层干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实绩实效。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感想心得体会

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铁八条”深入人心,反“四风”、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反腐倡廉一系列“组合拳”如悬空的利剑,令贪腐之辈,惶惶不可终日,政治风气为之一新,党心民意为之一振,清清爽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中国梦”亦如添翼的种子,播遍神州,落地生根。中华大地,人人争先,竞相逐梦,华章不断。

古人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时刻铭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的道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我们都知道,在放风筝时,手里的线越长,风筝就飞得高远,这就告诉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广大年轻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远大志向,追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放飞风筝者身体素质不够硬,外加风力不佳,则必然线断筝落,人生亦是如此,筑牢基础才是关键。“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干部在基层工作,要有如鱼得水、如鸟脱笼之感,强化学习、公仆、家庭、择友“四种意识”,拼命地锤炼才干,筑牢梦想之基,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一、强化学习意识,筑牢综合素质。

“细节在于观察,成功在于积累。”积累始于学习,成于学习。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切实转变学习态度。要抛弃为了装点门面、为应付搞“突击”、搞检查而学习的心理,放下功利之心,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防止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同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要力戒自满,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二要加强对党史的学习。要明白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是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年轻干部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强化理论和党性修养,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三要加强对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年轻干部要弘扬焦裕禄、兰辉等先进人物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格,见贤思齐、奋力靠齐。要以其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正作风、办实事。四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基层工作内容繁杂,变化日新月异,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对所属系统的工作特点、发展状况和不同时期矛盾焦点的学习,学习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二、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

当我们接受党章,在党旗下宣誓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为先锋队的一员,成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心中有民,常发公仆之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不要乐于当官做老爷,而要“心中有民不忘本”,甘当人民的“长工”,甘当人民的勤务员,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发光发热的“螺丝钉”和有平民情怀的“绿叶”。二要服务为民,常励公仆之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年轻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家庭意识,筑牢身心归巢。

“一个美满的家庭,犹如沙漠中的甘泉,涌出宁谧和安慰,使人洗心涤虑,怡情悦性。”家庭,不仅是我们身体的住所,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处,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是帮助我们成事立业的重要因素。因此,基层年轻干部要善于经营家庭,确保事业家庭两不误。一是对待父母既要孝更要顺。“寸草心”焉能“报得三春晖”,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千万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同时,随着我们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父母对我们的爱的表达方式逐渐演变为对我们后代的关爱,这时,我们要清楚照顾子女的艰辛,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多陪陪他们,和他们说说话、谈谈心。在对子女的养育方式上存在分歧时,我们应尽量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保留自己的看法,毕竟他们才是“过来人”。二是对待妻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都要毫无保留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对她忠诚到永远。要关心妻子的身体,尊重妻子的想法,成全妻子的事业,要同呼吸、共奋进。三是对待孩子要严慈相济。事业忙岂是不陪孩子的理由?要知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越挤越多。”因此,年轻干部要多挤出时间陪陪儿女,陪他逛逛游乐场、蹲蹲书店,散散步、说说话,掌握孩子的心理想法,正确引导其“三观”的建立。同时,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宠爱但不溺爱,确保他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

四、强化择友意识,筑牢社交防线。

人是社会之人,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过着“人”的生活,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人在社会上生活,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学会为人处世,其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人的事业成败。笔者认为,作为年轻干部,为人处世首在慎交友、交益友。一要善谋擅断,用心交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年轻干部要善观察、多思考,善谋“君子之交”,远离小人。此外,“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此话不无道理,但这不是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摒弃“圈子“思想。二要胸襟宽广,坚持原则。“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因此,做人不要太苛刻,看问题不要过于严厉,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但这绝不是搞“好人主义”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抵制“难得糊涂”,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私情,直言不讳,敢于较真碰硬,当宽则宽、当察则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基层工作任重而道远,年轻干部肩负着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承载着百姓的信任和期待,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实绩,奋力逐梦。

年党员纪律条例心得体会_党员纪律条例学习收获感想

我看到,正是因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踏踏实实搞市场经济,中国才有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产能,居民才有了一定家底应对不测。这是一切的基础,是应对一切挑战的基础。

我看到,以数字化为核心,中国已经发展出世界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和各种生活与工作应用,通过在线方式,让“为人民群众提供无间断服务”成为可能。线下突发了危机,但因为有在线能力,中国不掉线,人民不断线。

我看到,基于市场化和数字化,政府、企业、社会、公民有可能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中国企业,特别是位居世界500强的龙头企业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创新企业,以及各行各业的领先企业,他们不仅慷慨付出,承担社会责任,更通过自己的主营业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直接参与危机时刻的问题化解。先进生产力的外溢,数字技术力量的社会化应用,这是推动中国发展的可贵动力。

我看到,生活和成长在改革开放、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环境中的广大人民,越来越成熟和负责。他们了解自己,也知道如何认知环境,他们有自己的信息搜寻能力、判断力和反思力,自主负责,也主动担责。“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完美的人,缺的是从心底给出的真心、无畏、正义和同情。”以医护人员为代表的无数专业人士在抗疫中表现出的姿态,就是真心、无畏、正义和同情。

我想,正是有这样的基础,这样的力量,十几亿人隔离几十天,才有惊无险地过来了,“后方无战事”,还能积极支援前方。现在国外一些疫情严重国家的华人,想办法回来,也说明他们觉得国内更可依赖。没有这样的经济基础、在线基础,以及企业的合力与人民的自觉,我们可能已经陷入了一场社会危机。我们集体付出了忍耐的代价,但我们共同依存的社会没有成为代价!

所以当我们回顾这场全民保卫战时,一个值得挖掘的命题也许是——如何把这些宝贵的、可靠的力量,变成一种基因,植入全社会的肌体,形成中国免疫力。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学习《条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自己的责任,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含义和应用。

首先,我认为《条例》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规定了政府的职责和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条例》,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次,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的含义和应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信仰和价值观念。我们要将法律运用到日常生活中,遵循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认为学习《条例》对我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含义和应用,也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同时,我也更加注重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和言行。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学习《条例》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它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年党员纪律条例心得体会_党员纪律条例学习收获感想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在收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后,倍受鼓舞,将以更加热情饱满的工作态度投入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线。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所在乡镇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确定八个工作组,建立有效对接沟通协调调度的工作机制,部署返乡人员一人一建档,一人一专班等工作,相继召开工作会议,从源头上进行稳控,地企联合,持续开展疫情排查工作。

乡镇高度重视疫情宣传工作,坚持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在主要电子屏全天循环播放防疫宣传标语;社区、村干部深入到辖区张贴发放倡议书、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运用大喇叭沿街循环广播宣传防疫口号,传播防疫知识。线上通过公众平台、微博等方式开展宣传。

在我们如火如荼的开展工作同时,身边的党员先锋模范更是给了我不少鼓舞,在防疫消毒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一位党支部书记发扬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做好日常入户宣传、排查工作的同时,把自家药店仅有的550片抗菌湿巾全部捐赠给防疫工作一线的工作人员,真正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同时机关党员、社区党员均奔赴在阻击疫情的一线,带头冲锋陷阵。

这场疫情牵动着国人的心,我们做为普通民众尽量宅在家里别给国家添乱。疫情并不可怕,我们有强大的祖国作为后盾,更有奔赴在一线的各行各业齐心协力,战“疫”必胜,因为相信。回溯历史,面对一次次艰难困苦,面对一个个激流险滩,中国前进的脚步没有退却,中国奋进的信心没有减少。因为在亿万中国人民的心里,对祖国的相信矢志不渝。任凭风雨狂虐,不管艰险弯多,伟大的中华民族都将坚定屹立,伟大的中国人民都将砥砺奋进,用劳动和奋斗取得胜利。

作为此次疫情最重的区域,湖北武汉等地在全力开展防控工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每天,在相关消息的留言区、评论区,全国各地的网友们说得最多的是团结,因为这是中华民族战胜挑战的坚强力量,这是中国人民由来已久的传统基因。防护物资、医疗团队、部队官兵……不远千里万里,从全国各地火速集结,目标只有一个,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让武汉重获健康。种种感人举措,传递着铿锵的声音:武汉,有全国的支援,挺直身板,咬紧牙关,一定能取得最终胜利。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感想

20xx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的内容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_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做学习的先行者。作为从严治党的基层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2、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年党员纪律条例心得体会_党员纪律条例学习收获感想

新海桥社区党支部在区组织部、小桥街道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两个服务”为中心,全面加强电化教育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实现供片、播放、收看、反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运用电教手段服务于党的工作中心,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增强了社区党支部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完善硬件设施,保证电化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我们在原有的电教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丰富设备,从硬件上保证了电化教育的顺利进行。我们在街道党委的帮助下,给教室进行了重新粉刷,为社区党员提供一个宽敞,整洁的学习环境,在原来的29英寸电视机和一台vcd的基础上,我们多方面筹集资金,购买了光盘等学习材料。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传播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等内容,提高了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党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让党员学有榜样,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工作,把电教工作落实到实处。

社区党委充分认识到党员电化教育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将其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应社区工作和社区党员的特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首先成立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田小红担任组长,负责组织社区党委的电化教育工作。党支部采取“三个结合”:

一是在职党员与社区党员相结合。

社区党委组织社区党员与在职党员结对子,一方面让在职党员把在各自单位好的电教资料带到社区中来,为社区党员提供更加全面、具体的知识,一方面也能使在职党员间达到互相交流,相互补充,更好地发挥在职党员的作用。

二是年轻党员与年老党员相结合。

针对社区内80岁以上的老党员不能够正常参加电教学习的实际情况,党支部指派年轻、业务能力强的党员与其结对子,定期对老党员进行走访。社区84岁的老党员因有心脏病不能参加社区的电化教育学习,社区党员与其结对子,每月去他家一次,给他带去光盘等学习材料,并介绍组织生活的有关内容,使其在家也能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了解党的相关政策、知识。

三是骨干党员与新转入党员相结合。

根据复员兵、学生以及改制企业党员向社区劳动众多的情况,我们组织社区的骨干党员与其结对子,对其进行奉献在社区教育,要求他们每月到支部定期学习,观看电教片,并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三、采用多种形式,把电化教育做到扎实巩固。

社区党支部指定严格的授课计划,建立“每月一课”制度,设立电化教育播放室,配备了兼职电化教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电教工作,每月定期到去电教中心取材料,并经常到市里的大型音像店购买材料,丰富社区党员的知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每节课上力争做到“新、趣、实”。

“新”,不外乎“推陈出新”根据社区党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知识水平一般不高,但是他们对新的东西感兴趣,有渴望知识更新的迫切需求,在确定主题时我们力争做到体现时代特征,切合广大党员的口味。

“趣”,即兴趣,兴趣是学习的推动力。把每一节课上的生动有趣,引人入胜,内容上不能离开听讲者的知识基础,形式上我们举例比较、示范实物等形象手段。

“实”,科学技术是实事求是的学问。把深奥的理论知识、关键词语讲清楚并不容易,向社区党员普及知识,务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深入”不能违背科学原理,“浅出”要用生动诙谐的语言、形象的图表使人印象深刻、易于领会。

按照播放前认真介绍,播放中做好引导,播放后组织讨论和信息反馈的要求。一句话就是把枯燥、理论的东西讲出新意来,让大家感兴趣,有了兴趣,学习才有了动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受到广大党员的欢迎,社区党员电教工作已经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在今后的日子社区党委在电教工作会更加努力为党员提供一个知识的家园。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感想心得体会

20xx年1月10日,国务院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习民族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学习民族条例的培训,深深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以及条例对于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通过学习,我体会到了文化多样性的魅力,并对如何加强民族团结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此次学习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验,就学习民族条例心得体会做一番总结。

首先,学习民族条例使我更加明确了民族团结的意义和价值。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我们国家有着56个民族,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多样的文化,只有保持民族团结才能充分发挥各民族的优势和特色,实现共同繁荣和进步。因此,学习民族条例让我明白只有加强民族团结,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好地发展。

其次,学习民族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每个民族都有着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习俗,正是这些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让我们的国家更加丰富和多元。文化多样性不仅可以促进民族交流和融合,还能够激发创造力和创新力,为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通过学习民族条例,我更加坚信应该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加强文化交流,打造一个和谐包容的社会。

再者,学习民族条例使我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只有通过加强民族交流和合作,各民族才能相互了解、相互尊重,树立起共同的价值观和认同感。而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文化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和发展、推动各民族婚姻家庭的和谐等方面来促进民族团结。只有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好地走向繁荣与进步。

最后,学习民族条例让我对社会和谐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一个社会中,民族团结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只有民族团结,各民族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和共享资源,社会才能稳定有序地运行。而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则为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的保障。通过学习民族条例我开始认识到,只有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这次学习民族条例的培训,我对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只有加强民族团结,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好地实现繁荣与稳定,只有实现社会和谐,我们的国家才能走向繁荣与进步。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力量,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各项民族交流活动,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这次学习,我决定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践行条例精神,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习心得: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国家法律重复内容,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支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挻在前面,有效克服了过去纪法不分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铁笼子”。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体现了不仅抓早而且抓小、不仅要从思想源头上根治,执纪无盲区,还要做到标本兼治,没有特殊。既是严“惩”,又是严“治”毁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策。“哪类行为不能做、如果做了怎么处罚”,党员干部一目了然。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体现了正风反腐的新思路。让纪律和规矩挻在前面,既是防病于未然、治病于初起,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笔者以为,审计机关及其人员要在党规党纪严于法中当好排头兵。

新《条例》作为审计监督问责的有力武器,为新形势下审计监督全覆盖服务于管党治党、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图形武器。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党员审计人员特别是党员审计干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努力用好《条例》这一武器,使审计监督执法问责得到有效落实,使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在学习运用中当好排头、作表率,打牢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基础。我们要掌握其精神实质同,把握基本要求,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导审计实践、规范言行。要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审计工作方式方法,把《条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实践中,要敢于对违纪违法问题“敢碰”,说硬话、下硬手、依法审计,秉公执纪,做到该查处的查处,该保护的保护,用移交案件的实际行动凸显审计的权威性,体现出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排头兵”作用,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便于党员干部“对号入座”。纪律难在执行也贵在执行。审计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求党员审计人员牢记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归根到底,各级审计机关要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领导干部要带头尊纪学纪守纪用纪,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作风纪律建设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党员审计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审计过程中,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好“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不遮遮掩掩、不徇私枉法,让清廉有为的人安心尽心、违法乱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处,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

学习纪检条例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纪检监察系统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有幸参加了关于纪检条例的学习,并从中收获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在学习纪检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使命。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纪检条例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纪检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应该遵循的底线和纪律,以及纪检工作的基本职责和权力。条例中强调了党员干部应坚守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在纪检条例的引导下,我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对党是忠诚的,维护党的纪律和尊严。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真正实现以纪律这个刚性约束,来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其次,在学习纪检条例的过程中,我加深了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性的理解。条例明确规定了纪检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纪检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的重要工作,对于党员干部充满了挑战和责任。条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与时俱进,密切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纪检机关要做到依纪依法办事,既要守住底线,又要与时俱进,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度。

最后,在学习纪检条例的过程中,我增强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始终保持良好的党风和作风。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维护党的威信,确保党员干部们的行为一直保持良好的形象。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纪检条例,我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员干部的责任使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时刻保持良好的党风和作风。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高警惕,珍惜党的授予的权力和机会,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表彰条例心得体会

近期,本人有幸参加了学习表彰条例的培训和讲解,深入了解了表彰条例的重要性和作用,对于如何有效地实施表彰条例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体悟。在此,本人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经验,撰写本文,就学习表彰条例的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第一段:理解表彰条例,树立奖励意识。

学习表彰条例之前,本人对“表彰”这个概念一直处于模糊状态。参加培训后,了解到表彰的定义、表彰的目的以及表彰的原则。表彰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称赞,它更是一种精神鼓舞,是对优秀员工的肯定和激励,能够激发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要积极树立奖励意识,认识到表彰的重要性,从而更好地执行表彰条例。

第二段:做好表彰的规划和准备工作。

学习表彰条例,也要学会如何做好表彰的规划和准备工作。具体来说,应该制定出合理的表彰标准和条件,明确表彰的目的和形式,制定出具体的表彰方案,并建立完善的表彰程序和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表彰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要根据不同的表彰情况,采取不同的表彰方式和形式,使表彰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段:贯彻表彰条例,注重实际效果。

贯彻表彰条例是表彰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要做好贯彻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表彰条例的规定,注重实际效果。具体来说,应该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文化,推出不同的表彰方式和形式,为员工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展示平台。而在具体表彰过程中,也要注重细节、让表彰更加人性化,在表彰仪式和奖励方面,应该设计得更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四段:不断创新表彰方式,激励员工创造力。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企业的发展,表彰方式也需要与时俱进,引入新的激励手段和表现形式,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不断创新表彰方式,可以从员工参与度、表现形式、价值意义等多方面入手,制定更加符合员工需求的表彰方式和规章制度。同时,在进行表彰时也应该注重员工的个性化需求和特点,更好地激发出员工的创新和工作热情。

第五段:一体化管理,持续推进表彰工作。

学习表彰条例旨在推动表彰工作的全面发展,让员工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和潜力,同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而要保证表彰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性,根本上需要做好一体化管理。表彰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在企业整体管理中得到体现和支持,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价值和员工价值的双重提升。

总之,学习表彰条例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推动企业长足发展的必要措施之一。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才能做好表彰工作,让员工心情愉悦,开发潜力,使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和高效化。

学习纪检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纪检条例是每一个党员的义务和责任,而对于我来说自然也不例外。长期以来,我一直重视学习党的纪检条例,并以此为指导,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最近,通过深入学习纪检条例,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其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学习纪检条例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更多党员和广大干部的重视和积极行动。

第二段:遵守纪检条例是党员的基本功。

学习纪检条例对于我个人而言,不仅是一种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纪律的工作任务,更是一种党性修养的基本功。遵守纪检条例,首先要求我们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并且始终服从党的决策和组织安排。其次,我们要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做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最后,我们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遵守纪检条例,我们才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学习纪检条例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作为一名从事纪检工作的党员,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学习纪检条例,我才能够更加清楚地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纪检条例明确了我们纪检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于指导我们的日常工作具有很高的指导价值。同时,学习纪检条例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纪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学习纪检条例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提高党员个人的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更在于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学习纪检条例,我们党员能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规,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这不仅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还能够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学习纪检条例对于实现党的目标和人民的利益至关重要,每一个党员都应该把学习纪检条例放在重要位置。

第五段:总结。

通过学习纪检条例,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党性信念和纪律观念,也更加清楚了自己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使命。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纪检条例的学习,积极推动纪检工作的开展,为党增光添彩,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样,我也希望广大党员能够重视学习纪检条例,发扬党员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条例学习月心得体会

这一个月的条例学习月,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我深刻领悟到了条例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己在条例遵守方面的不足。接下来,我将分别从条例的意义、条例对我的影响、条例的深入学习、对条例执行的思考和今后的规划这五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条例的意义。条例是社会共同行为的规范,是管理人员权责的界定和限定。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保障权益、维护公平、有序、安全、高效的社会环境,使社会进步。条例的存在不仅为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更为普通公民提供了保障和权益的保护。因此,学习和遵守条例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其次,条例对我的影响。在本次学习月中,我了解到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或不够了解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这些条例的存在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举例来说,我以前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没有深刻的认识,很少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去。而在学习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后,我开始主动参加环保志愿活动,自觉遵守环保规定,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例的深入学习。在这个月的学习过程中,我深入学习了一系列与我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条例。比如有关食品安全的条例,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条例,有关劳动人事的条例等等。通过学习这些条例,我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了更细致的了解,也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学会了对购买的食品进行检查,合理安排食物摄入,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四,对条例执行的思考。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思考了条例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比如如何保障条例的全面执行、如何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等。我认为,要保障条例的全面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能简单依赖个人的自觉遵守。此外,条例的实施应当强化监管,增加惩罚力度,同时也要提高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使人们能够更加安心地遵守条例。

最后,今后的规划。通过本次学习月,我深刻认识到了遵守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我将将条例学习融入到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条例遵守能力。同时,我还计划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不仅仅是学习表面知识,更要深入理解条例背后的精神,以更为科学、规范的行为,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在本次学习月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对自己在条例遵守方面的不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自己的条例遵守能力,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能够建设一个守法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按照县纪委的统一的安排,我委认真组织学习和阅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本人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党中央决定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义十分重大。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党员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县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基层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部门领导干部。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突出政党特色、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党内重要的基础性法规,为全党树起了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他律立规,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即“四个必须”,它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为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每一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对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

为实现“四个必须”,全体党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即“四个坚持”。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内“关键少数”,由于其特殊身份和岗位特征,围绕“廉洁”这个主题,分别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中“四个必须”是共产党人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两个先锋队”本色、党性修养和道德情操的高度概括,是管总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四个坚持”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构成“八条规范”,它们是共产党人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集中体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呼应,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自我衡量标准,理想信念宗旨“高线”。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条例》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党纪律的“底线”,是我们党的建设经验的高度总结,也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全党在思想上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条例》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亮起了“红灯”、开列了党内纪律“底线”。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条例》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既保证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又保护了党员健康发展。

尊崇党章精神与原则,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归类。《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规定。把党内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问题导向,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转化为党规党纪,凸显“全面”和“从严”。从严规范各类违纪行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作出违纪处理。对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作出违纪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作为违纪条款。对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作为违纪进行处理。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带电的“高压线”。

《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一目了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与《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