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年(模板21篇)

小编:温柔雨

每个人都应该定期写一份自查报告,自我评价,找到改进的空间。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对于下拨的“肃州区清水镇屯升中心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专项资金,我局将承诺遵照既定项目计划内容和实施方案,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列支,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标准以及虚报、冒领等不良现象,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均真实、合法、有效。

肃州区教育局。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

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

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我县境内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名流煤业有限公司是经省发改委批准的在建矿井。规模年产15万吨褐煤,属民营企业。现在已经投入1.6亿人民币正在准备进行投产验收。矿区褐煤地质储量1626.9万吨,膨润土储量2500万吨。现有科技人员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职工220人。伊通煤矿赋存第三纪褐煤是适合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的使用和工业试验区域。

二、项目建设目的。

国家提倡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支持低碳能源发展。地下气化采煤是安全生产低碳能源的新技术。既减少了碳排量、防止了安全事故发生,又可以将煤炭转化为氢气、甲烷、甲醇等清洁能源产品和其它化工产品。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我县根据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对新奥集团内蒙古乌兰察布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示范区的考察报告,巴音朝鲁省长20xx年5月15日批示及谷春立副省长5月26日批示应该“组织有关市和吉煤集团积极采用气化采煤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技术先进安全有保证,效益要更好!”。

我县伊通名流煤业有限公司对褐煤开采和综合利用探讨多年,和相关院校、研究院、科技集团进行了多年合作,有一定的相关经验和强烈的新技术开发意愿,适合进行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的实践。

四、项目建设依据。

1、乌兰察布新奥地下气化试验项目获得科技部十二五“煤炭地下气化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国家资助资金7000余万元。六年的气化采煤技术实践产生几十项国家专利,新奥集团乌兰察布气化采煤工业化生产过程中,留学美国海归博士团队保有和创新的关键技术是气化采煤工业化生产的必须的工艺技术。

2、吉林省相关部门关于“新奥集团乌兰察布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示范区的考察报告”

3、谷春立副省长5月26日批示应该“组织有关市和吉煤集团积极采用气化采煤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技术先进安全有保证,效益要更好!”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日产5万m3液化天然气(lng),年产0.15亿m3lng。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贷款1000万元,自筹1800万元,申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

六、项目建设内容。

1、井下气化炉构建(主要产生一氧化碳)。

2、空压机、制氧机及压缩空气、液氧注入系统安装与建立。

3、注气点火专利技术及实施。

4、空气富氧气化工艺及实施。

5、氧气、二氧化碳注气化工工艺及实施。

6、地面合成lng产品。

7、生产全过程智能化控制中心的建立及监控指挥系统。

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在下列细目中列支。

八、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在我省首开地下气化采煤先例,在安全生产,低碳排放,技术领先,效益更好,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著方面产生重大突破,新奥集团的气化采煤各项技术专利将得到有效发挥,利国利民。

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3750万元,利润2250万元。对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对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09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09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报告资金专项财政中央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1x年201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201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1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1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1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1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附送:

自查报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查自纠工作报告资金专项财政林业中央。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1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1x年201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资金拨付情况。201x201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94241.81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

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1x201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4.71万元、造林补助资金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部分县资金到位不及时。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

一是督促有关县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万元,土建工程支出。

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

(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20xx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xx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xx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xx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8.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5.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购置300米探水钻杆,投入10万元。

购置两台探水钻机,投入50万元。

做井田物探报告13万元、做地质报告11万元,做水。

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6万元。

(3)六大系统改造: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井下安装视频系统4万元,其他系统19万元。均在第二季度完成。

2、折旧资金204万元,在第四季度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230万元。

3、维简资金96万元主要用于机电技措115.94万元。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启动开关qbz-80型2台,1万元;主风机配电柜改造2万元;皮带综保2套,1万元;主副井语音信号2套8万元;排水泵3台6万元;高压模拟盘1万元。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主井绞车变频改造,15万元;地面变电所变压器改造2台,8万元;设备检测试验费5万元;主通风机刹车改造4台8万元;主井井筒罐道修理8万元;馈电开关4台3.2万;启动开关qbz-80型3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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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xx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16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超前谋划、统筹部署、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组织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厅厅长弯海川任组长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处理检查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厅国库处、监督检查局及相关业务处室等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对全区检查工作进行设计部署,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开展进程,及时报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

自治区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听取厅国库处关于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向各地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规矩、完善机制,在认真完成中央、自治区“规定动作”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检查内容,全力做好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核查工作。

三是细化检查内容。

为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财政厅国库处结合自治区预算执行管理及资金支付工作实际,多次组织岗位人员研究讨论自查工作内容及文件依据,并积极征求厅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检查内容。新增加了预算执行管理方面5项内容: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含额度结转)是否严格设置初审、复审多岗审核;用款计划审批下达是否严格设置初审、复审多岗审核;年度执行中是否严格落实支出计划,基本支出按月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照工作进度拨付;额度结余资金调整事项是否及时会签预算、国库部门,报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下达调整文件;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资金分配文件审核。同时,结合近来年自治区财政资金支付、会计规范等方面工作要求,自治区专门制作了《检查依据对照表》,并将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制度汇总印制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文件汇编》,以便于各级财政部门操作执行。

四是延伸检查工作。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现状,认真开展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对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进行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在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面,制定了12项检查内容,对财政专户资金收付、审核、单据传递、对账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

五是严肃检查纪律。

自治区财政厅两次发文严肃检查纪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自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查、核查、整改落实和总结上报等4个阶段工作任务,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财政违规问题,要及时主动的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强调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自查结果的第一责任人,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全力做好自治区本级自查工作。

结合自治区本级工作实际,及时向厅内部相关处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办库[2016]2号),明确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事宜。目前,各处室结合本处室相关工作机制,正在逐项认真核实检查内容,并组织撰写自查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实施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资源情况、采用的技术及产品类型、装机容量、总投资、预计发电量(上网电量)、电网接入方案等,1000字以内。

三、工程方案。

(一)项目设计方案。

1.设计依据及说明。

专项资金绩效自查自纠报告

(一)项目概况。

教育专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缺编、顶岗实习、返聘优秀退休、班主任经费。

2、山区学校教师津贴、人才津贴。

3、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生育关怀计生保险。

4、师生保障及奖励经费。

5、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经费。

6、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经费、校方责任险。

7、预防青少年近视眼防控、传染病防控、学生体检经费。

8、永兴县校园足球试点县经费。

9、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经费。

10、寄宿制运行经费。

11、继续教育经费。

12、工会经费、福利费。

13、考试考务费。

14、年终绩效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提高民办代课教师、乡镇教师生活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费及时到位,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提高民办代课教师、乡镇教师生活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费及时到位,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xx年教育专项经费7177.5万元,全面保障了全县教职工的工职福利;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发了教师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县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全面完成教育专项经费任务,主要有:

1、缺编、顶岗实习、返聘优秀退休、班主任经费695.5万,均为财政拨款。

2、山区学校教师津贴、人才津贴1140万,其中财政拨款467万,上级补助673万。

3、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生育关怀计生保险31.3万,均为财政拨款。

4、师生保障及奖励经费1032.7万,其中财政拨款832.7万,上级补助6万,上年结转194万。

5、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经费104万,均为财政拨款。

6、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经费、校方责任险31万,均为财政拨款。

7、预防青少年近视眼防控、传染病防控、学生体检经费15万,均为财政拨款。

8、永兴县校园足球试点县经费35万,均为上级补助。

9、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经费455万,均为财政拨款。

10、寄宿制运行经费50万,均为财政拨款。

11、继续教育经费420万,均为财政拨款。

12、工会经费、福利费60万,均为财政拨款。

13、考试考务费108万,均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

14、年终绩效奖3000元,均为财政拨款。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考试资金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二十个部分。见附表。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做好教育专项经费年初预算;

2、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年初预算制定方案,开展活动,项目资金进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3、分析评价。

通过现场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总投入7177.5万元,实际到位7177.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6161.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依据20xx年年初批复预算,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并经审批通过的预算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政按进度拨付资金,根据方案经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结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组织机构健全:成立考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考试资金的具体要求和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实施包括考试相关经费,资金投入7177.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6161.5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各项教育的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抓好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受广大居民欢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xx年度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目标明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资金项目质量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自评得分99分。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教育专项经费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主要经验:

促使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抓好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专项资金绩效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状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参合状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状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状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86.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状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状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状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理解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潜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扶持xx风情街项目又好又快发展,贵委于今年初向我司审批下拨了度服务业专项资金x万元整。截止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现根据有关规定,将资金使用有关情况上报贵委。

(一)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物业管理费部分x万元;

(二)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装修费用部分x万元;

(三)用于整体宣传推广xx风情街广告费用部分x万元;

(四)用于组织xx风情街商家赴xx等地考察交流费用x万元。

(一)有力地促进了风情街商业氛围的快速形成。目前街区经营商家已经达到51家,商家经营情况良好,人气与日俱增,消费高峰期时,街区泊满车辆,甚至还排到外部道沿,预计20经营产值可达8000万元以上。

(二)较好地改善了风情街景观。通过一部分资金的投用,街区道路绿化、休闲小品、道旗、霓虹灯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增强了开发企业和商家的信心。x万元资金虽有限,但充分体现了xx县对加快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开发企业和商家也深受鼓舞。

本次服务业专项财政资金的下拨,对于扶持我司继续打造好蓬莱阁风情街起到了相当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我公司还将在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精神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项目投入力度,不断丰富街区休闲、旅游内涵,力争成为展示我县旅游新形象的亮丽窗口。

特此报告。

xx有限公司。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系统能效计算分析:包括系统效率、衰减率预测、发电量、费用效益比。

3.技术经济分析。

(二)发电计量系统配置方案。

1.发电计量仪表配置示意图、仪表类型。

2.数据采集方案(记录频次、记录方式、上报)。

(三)运行、维护方案。

(四)建设条件分析。

1.场址条件。

2.电网接入。

3.环境影响。

(五)进度计划与安排。

四、技术示范方案。

(一)技术示范内容。

(二)技术示范指标。

(三)技术示范步骤。

(四)技术示范的验收考核。

五、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一)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并网发电项目还需提交电力部门准许并网的意见。

(二)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和跟踪设备等关键设备的检测认证报告。

(三)项目的详细融资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四)系统集成商或光伏发电主要产品供应商与业主单位签订的中标协议、购销合同、工程造价文件等可以证明光伏系统总投资的有关凭证。

(五)对于新建项目,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使用许可证及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建设地太阳能资源及气候条件等有关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将上述文件准备好后,递交市县级财政、发改、科技部门,然后再由财政向上级财政获取补贴资金。

专项资金绩效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xx〕32号)文件有关规定,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20xx年我委项目包括七大类:一是公用经费;二是学生资助;三是维修维护;四是设施设备采购;五是校园保安工资;六是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特岗教师工资;七是营养午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28号)、丰都发改委发(20xx)193号、市级下达中市级学生资助经费、同时县级按比例配套资助经费完成这一项目。其市级资金文号:渝财教[20xx]236号、渝财教[20xx]216号、渝财教[20xx]217号、渝财教[20xx]221号、渝财教[20xx]209号等以及中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高中普及攻坚”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不断改善我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办学条件,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立项采购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设备作为项目立项依据。

2.项目实施情况。

因学校项目多在暑假进行,立项时间一般在当年的4-5月,在暑假实施;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法规及《丰都县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丰都财政发〔20xx〕34号)规定,明确采购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采购项目审批,强化采购过程监管,加强项目建设和质量验收管理,规范和加快项目资金拨付,采购任务按时完成;学生资助项目分春秋两学期进行,资助程序为:春季(秋季)开学学生申报--学校审核-县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财政局等县级部门审核-审定资助名单返学校兑现;公用经费严格按照人数及标准进行核算下拨每年在年初就在财政大平台做项目计划、制定绩效目标、年度实施情况,财政审批;保安工资按学校实际人数进行审核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进行考核、审批发放;营养午餐严格按学校实名制系统核对拨付。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按照年初项目制定情况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年初按各块项目资金性质设定其项目的绩效目标:。

公用经费:主要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减轻学生负担;

学生资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维修维护:保障学校校舍安全,改善学校校园环境;

设施设备采购:增加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增加教师收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加教师工作积极性;

校园保安工资:保障校园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营养午餐: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增强学生体质;

20xx年2月15日,成立上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高应辉。

副组长:向文平彭阳文秀灵。

成员:李国中范少中秦卫华李国益姚洪生李永清蔡剑峰。

办公室设在财务科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2月25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一)投入。

20xx年7个项目投入(20分)按项目立项的项目立项规范性和绩效目标合理性;资金落实情况的资金到位率和资金结存率来进行评价得分。

(二)管理。

项目管理(20分)在实施过程中按业务管理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财务管理的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进行评价,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产出。

项目产出(40分)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进行评价,在保证全县所有学校正常运转,提高近10万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校园环境多方面得到完成。

(四)效果。

项目效果(20分)在实际评价中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综合测评,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各项满意度都在90%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1、项目立项规范性。

设分值1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申报、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我委在主导实施的7大类项目中,有2大类属于实体项目,有的项目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有项目的实施方案,有集体决策会议记录或纪要;有的项目有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有申报资料、预算评审、实施方案、概算批复等。项目立项较规范,此项评价得分为9分。

2、资金落实及时性。

设分值10分,主要评价成本控制,资金到位率、及时率、

使用率,财政投入乘数的情况。

我委7个项目中共收到资金28432.4万元,到位后及时下达到项目学校,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等控制成本,及时使用兑现给学生。此项评价得分为8.67分。

3、业务管理制度。

设分值6分,主要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的情况。

我委制度了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及维修维护管理办法、设施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使用划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其办法进行监督管理。此项评价得分为6分。

4、财务管理。

设分值10分,主要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固定资产专管理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项目资金安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的情况。

我委转发了市财政局市教委出台的各项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要求各校严格按照相关办法使用,各学校都制定了内控制度,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对固定资产也有平台进行管理,项目资金也全部在财政监管下进行支付,保证了安全有效使用。此项评价得分10分。

5、会计信息管理。

设分值4分,主要评价信息规范性和完整性情况。

我委20xx年实行政府会计制度以来,在财政局和市教委的多次培训指导下,圆满从事业会计制度过度到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会计核算规范、资料齐全。此项评价得4分。

6、产出数量。

设分值20分,主要评价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情况。

7、产出质量。

设分值20分,主要评价质量达标率和成本节约率的情况。

我委通过抽查,再根据质量达标产出数除以实际产出数得出质量达标率;用计划成本减去实际成本除以计划成本得出成本节约率。此项评价得分20分。

8、项目效益。

设分值20分,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影响、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情况。

通过电话、网络访问了教师、学生、家长对其学校的`管理、质量、校园环境等多个方面调查,其满意度都在95%以上。此项评价得分20分。

通过自查,本次综合评价得分93.47分。

(一)经验总结。

1、对薄弱学校投入加大,特别是在100人以下的学校都按100人的公用经费标准进行补助。

2、做到“两不愁三保障”教育方面无一人漏掉。

3、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部分贫困学生未实行开学免收政策。二是个别学校其他贫困的认定不很规范。

2、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支付进度有待提高。

3、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无。

(三)意见或建议。

建议中市级财政加大投入比例,减少县级财政的承担比例,县级财政将本级承担部分应全额配套到位并及时支付。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指示,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镇在xx年7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经费共计88308.7元,前期未发金额30082元,我镇实发金额为9313160.7元,余额0元,下拨金额与实发金额差额为0元。xx年1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金额为2325597元,乡镇实发金额为2322917元,余额为2680元。经查实2680元为临时救济金。我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今年1月至今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今年816万元、今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今年447万元、今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今年337万元、今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今年32万元、今年522万元)。

今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今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xx万元(今年784万元、今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今年343万元、今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今年343万元、今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今年774万元、今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今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今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今年指标,结转到今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今年、今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乌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及时转拨所属基层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及时与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核对账务等。

第三十五条基层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编制用款计划;负责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分别提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使用申请,提供有关申请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与区财政局、主管部门核对账务等。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10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1007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