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大全(15篇)

小编:薇儿

工作方案是针对特定工作目标或任务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行动步骤,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能力,我们需要一个科学的工作方案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工作方案的重要性和作用。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高社会全民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发案数,减少群众经济损失,进一步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平安办〔20xx〕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防范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骗宣传手段,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把防骗只是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

法犯罪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xxx负责协调及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乡综治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各村、乡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村、乡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按照不同宣传对象,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短板,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宣传长效机制。

(一)聚焦寺院,开展针对性宣传。

派出所会同司法所,开展一次针对寺院教职人员人员的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寺管办)。

(二)聚焦师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司法所联合西沟乡中心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讲座,通过家长微信群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派出所负责督促学校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西沟乡中心学校)。

(三)聚焦村社,开展针对性特色宣传。

1.综治办协调各村,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村社防范宣传。

2.派出所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片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3.乡计生办办组织西沟卫生院、东沟卫生院对本医院及各诊所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防骗宣传。

4.服务大厅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5.派出所落实辖区快递企业对分派的快递包裹逐件粘帖防骗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间断。

6.各村委会落实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等诈骗防范宣传。

7.司法所结合“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反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服务大厅、各村)。

(四)聚焦宣传手段,创新宣传亮点。

乡属各单位、各服务窗口通过电子屏显示、微信公众号宣传、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众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乡属各单位、各村、服务大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措施到位,务见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乡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各站所组织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对其家属宣传反诈防诈知识;各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指导本村“两委成员”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条件的村,组织村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反诈防诈知识。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措施不落实的村、乡属单位进行问责和约谈。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xx中国组〔20xx〕x号)、省委xx江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市委xx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和县委xx灌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优秀作文推荐!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前,黄塘镇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与老人们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全面介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向老年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叮嘱他们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受损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子女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

“我所通过反诈骗宣传,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怕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也能够较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xx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迅速响应、扎实行动,“三措并举”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心守护好老龄群体“钱袋子”。

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和干警能动履职、密切配合,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科学谋划,认真研究专项行动方案对策,扎实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向省检察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

全市两级检察院对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认真落实对每一起养老诈骗案件提前介入的要求,充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四关”关口前移,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x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引导侦查取证,对行为定性、犯罪金额认定、追赃挽损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并持续跟踪在办案件侦办情况,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惩治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立足检察办案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找出治理薄弱环节,共同促进行业治理。认真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做到“一案一建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x份。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一年来,深受总行党委厚爱,我担当支行行长一职,两个月来,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总行的“总体战略部署,我仔细贯彻总行各项会议精神,坚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强化内控和风险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求真务实,细心组织,使各项业务取得了肯定的进展。详细工作状况如下:

(三)不良清收方面:不良任务7.36万元,完成了11.43万元,其中表外不良贷款任务1万元,完成了1.43万元,超完了0.43万元;股东购买任务6.36万元,完成10万。

(一)、强化团队建设,凝合团队力气。

俗话说得好,团结就是力气,一个良好的团队只有凝合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是一支勇往直前的队伍,我通过与职工沟通谈心,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使大家心无杂念,一心工作,同时通过日常晨会,传递正能量,调动大家主动性,树立“行荣我荣,行耻我耻”的团队意识。

(二)、强化队伍学习,提高全员素养。

我充分利用晨会时间开展“每日一讲活动”,让全部员工轮番对自己熟识岗位的学问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每天一个小学问点,每天一份收获。

(三)、强化管理,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

目标确定方向,行动成就将来。一项任务的完成,除了要合理的分工外,剩下的就是强有力的执行。在“拓展市场,夯基固本”活动中我行通过月初对本月任务梳理,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实行营业经理每周督促的方式,全员不等不靠,主动营销,早日完成了任务。

(四)、坚持不懈,清收不良贷款。

百日清非以来,我行不良贷款收入始终排名最终,离任务相差甚远,最终把目标定在,起初对方人员消极躲避,不接电话,不让我们进门,但我们报着必胜的信念坚持究竟,永不放弃,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看法先后于20xx年11月27日、12月5日、12月18日、12月27日四次上门与该单位财务科长,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最终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最终感动了对方,于是对方归还了10万元本金。

(一)、接着提升服务,开展存款营销活动。

存款为立行之本,首先我将接着加强大堂、柜面服务,热忱服务每一位顾客,让客户在寒冬里感觉到暖和;其次,利用两节期间对10万以上200户存款大户利用微信、短信平台进行节日慰问,送祝愿,提高客户黏度;第三,利用每年春节前村委发福利期间,开展存定期送礼品营销活动,激励客户活期转定期,提高存款稳定性。

(二)、加强贷款营销,开展小额贷款试点村。

镇无企业厂矿,大部分年轻人外出打工,中年人靠农业养殖为生,当地盛行私人酿酒,有大小酒厂10家,酿酒后的酒糟可以用来养牛,因此养牛户较多,我经过前期与村委会人员对接,打算选取寨子湾、惠家坪作为试点村,利用村主任举荐发放一批小额农户贷款,形成一种贷款氛围,让百姓形成一种遇到资金困难就想到农商行的习惯,从而带动整个乡镇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总之,成果属于昨天,奋斗就在今日。我将与我行全部人员利用好每一天,严格执行总行的每一项规定,仔细完成总行支配的每一项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三农,服务好地方经济;同时,强化管理,严明纪律,加强学习,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全员基本素养,为总行流程银行建设,农商行全面发展贡献全部力气。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局仔细实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围绕高效农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化开展招商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主动宣扬我县产业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将我县农业发展状况,招商意向,以及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状况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并随时与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信息互动。

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选派人员主动上门与相关企业搞好项目对接。今年以来,先后赴济宁、潍坊等地进行考察和招商洽谈,引荐福丰食品公司与陈官镇对接毛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是通过参与有关论坛、研讨等招商引资会议,收集信息,扩大宣扬,找寻商机。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例如奥孚现代苹果示范基地项目,我们主动与省农科院对接,推动省农业科学院、县人民政府和奥孚苹果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省农业科学院奥孚鲁丽苹果产业技术探讨院,为基地建设供应了人才、技术支持;善之农q国际农产品供应链中心项目,我们主动与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联系,帮助企业尽快办理手续,使土地顺当完成征收,4月30日进行了挂牌,正在进行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挖招商线索。以招引符合本县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壮大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核心,主动出击、全力拼抢,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户我县。

二是主动主动为有招商引资需求的企业搞好服务工作,牵线搭桥,为企业排忧解难。刚好驾驭各地涉农企业发展动态,捕获招商信息,充分利用储备项目库、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扬,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三是盯紧往年已落实的招商项目不放松,实行跟踪服务,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从而以点带面,争取带来更多项目。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简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部署,近日,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厅堂阵地宣传、参与社区活动宣传、周边社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活动中,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联合天拖东社区开展了“养老诈骗知多少,防骗知识不能少”的案例宣讲活动,对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以及如何预防养老诈骗等方面,与老人们进行交流互动。银行工作人员将诈骗典型案例和一些常见的.骗术制作了宣传单,发放给社区居民,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不要盲目轻信、参与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本次活动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共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得到周边社区居民的赞赏。

此外,支行还组织召开防范电信诈骗专题培训,运营监控岗牵头为全体员工进行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的宣讲,将近几年发生的针对投资养老产业、中医诊疗、养老抚恤等实施集资诈骗的六个案例进行分析学习。

据悉,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将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面向周边多个社区和商圈做好公益宣传,让更多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总结

社区书记每周召开一次反诈会议,总结上周的反诈工作,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强调查缺补漏,对新房主和新房客一定要进行宣传,提醒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防范意识,谨防诈骗,并引导居民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火眼云警微信小程序,避免经济损失。

对反诈工作做好台帐记录。

反诈宣讲员每天在各个网格群内进行反诈信息的发布,发布凌水派出所近期发生的案例、辖区近期电信诈骗、犯罪形势、围绕电信诈骗案件的发案特点、诈骗手法及如何识别防范应对、各大公众号发布的反诈文章等,共计25条分别转发了18个群。

本月利用矫正人员来社区教育学习时,进行专项反诈宣传。

告知矫正人员常见的诈骗手法,遇到诈骗电话,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被骗子的话述扰乱思想。

千万不要转帐、下载借贷款类app,屏幕共享等操作。

矫正人员表示知晓,不乱接陌生电话,保护好自家的经济财产。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识假防骗能力,引导老年群体科学认知、理性消费。

社区在宣传栏、全民常态化核酸时在显注位置张贴《防范养老诈骗》海报,向排队的老年人进行宣传,并倡导老年人向身边的朋友也里家行传达,共同建立老年人防诈防线。

本月社区发生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一例,因周围资金,听信诈骗人员下载app,进行转帐,遂被骗10000万。

前期社区工作人员已对他进行反诈宣传,但是还是听信骗子被骗。

下一步,社区将继续通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活动,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提升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本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反诈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和我局相关工作职责,按照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将反诈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诈宣传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反诈宣传意识和责任感。6月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部署安排了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提升防范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扩宽宣传渠道;6月14日,召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再次安排部署反诈宣传工作,要求在加强自身防范意识的同时,面向接待的群众广泛开展反诈宣传,特别是要面向老年群体开展宣传,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

一是在机关内部、下属单位开展广泛宣传,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工具,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和管辖领域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二是我局工作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安全检查、疫情防控巡查时,向广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开展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努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充分调动各经营单位的宣传积极性,利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场所的各种宣传媒介面向全区人民群众开展反诈宣传,提升群众反诈意识。

6月9日,区文体广旅局与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召开案件移送协调会,会上区文体广旅局办案人员向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尹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涉嫌诈骗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区文体广旅局掌握的所有事实证据,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一致表示今后将加强联动。6月13日,区文体广旅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区旅行社网点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旅行社网点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老年群体对旅游市场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了辖区老年人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养老诈骗防范工作,不断将此项工作推向纵深,抓紧抓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养老安全。

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简报

养老骗局层出不穷,诈骗手段频频翻新,为推动做好反诈宣传教育,加强对全乡特别是老年人的反诈宣传教育,屏山乡借“重阳节关爱老年”的契机开展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老人们宣传防诈骗知识,讲解了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耐心叮嘱老人们——“听到钱要谨慎,不懂要问孩子们,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陌生电话。”并且面对面解答了老年人疑惑的.问题。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解答问题5个,通过此举,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卫生健康局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和执业行为,确保养老机构养老人员医疗安全,保障养老人员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专项督导摸排工作。

南明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养老机构有“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9户,“社会办”养老机构15户。

本次专项工作出动车辆6辆(次)、人员40人(次),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一)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学诊疗活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是否持相关有效资质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养结合机构是否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是否有宣传氛围。

(四)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有假借“义诊”、“养生”的名义推销保健用品、食品等欺诈线索。

以上24户机构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及线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民政、公安、街道社区、市场监管多部门,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多部门联动、信息线索沟通,结合各类专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医养结合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自律管理,建立自纠自查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养老人员医疗安全,切实保障养老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乡镇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

5月3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领导小组组长付燕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李桂生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文江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保定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读了市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领导小组组长付燕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目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经进入打击整治环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能动履职,延伸检察职能,切实担负起专项行动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同时注意总结经验做法、主要问题、典型案例等,加强办案和宣传力度,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感。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清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站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扎实部署推进,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结合本地党委、政法委的部署安排,重拳出击、全力落实、创新举措、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合力。

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各院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靠前指挥、全力推动。要参照市院标准,制定本地区专项活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组织刑检、公益诉讼、控申、案管、宣传等部门精干力量投入到专项活动中来;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证专项活动打击整治落到实处。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集中力量攻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依法严厉打击,要加大追诉力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要全力追赃挽损,创新工作举措,协同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要强化能动履职,做好溯源治理;要抓好宣传引导,切实保障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有效开展。

要将宣传发动与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要充分利用各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作品,要通过强化业务办理和宣传教育业务融合,注意培育、收集、编发、整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要加强督导考核,切实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市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院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开展督导,对重点地区、重要案件、重大问题拉单列表,逐项督促整改。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一把手,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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