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管理制度(汇总19篇)

小编:FS文字使者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如果你正在制定规章制度,那么以下这些范文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1、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供应商管理制度

司的供应物资流转更加及时、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送货环节的运作三、内容1.2.3.4.5.6.7.8.9.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持《采购订货单》复印件或《送货单》到仓储部投单窗口投单并排队等候;无相应手续的,相应仓管人员可拒绝接收。

送货时应先在保安岗办理来访卡并正确佩带于左胸上方,否则不予以进入办公或仓库区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来访卡退换我司保安处。

供应商送货人员在仓储部相应人员审核完订单后,按照仓储部收货人员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货。

供应商在仓管验货时应主动配合,不得以疵充好,更不得向收货人员敬烟或馈赠商品;。

当收货结束后,要按照仓管要求将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或区域,物资移动过程中不得存在野蛮行为,由此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承担。

供应商办理完业务后,不得带走任何物资,不得存在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从重处罚,直至报送国家相关机关处理。

供应商在送货时如遇仓管收货时不配合或故意刁难之行为可直接向我司仓储部经理进行投诉。

供应商出厂需经仓储部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我司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10.供应商送货人员到达我司仓储部客户室时,若未见到相应人员,可查看附件―。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11.未尽事宜,由仓储部负责解释;如出现与公司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制度为。

准。

仓储部20xx/3/11。

附件:《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前台是来访人员接待的直接接待人。

第二条来访客人进门后,公司前台应立即起身相迎,并发出“您好,请问你找谁”的询问,并将来访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来访登记,送上茶水。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明来访者事由及被访者后,要立即通知被访者;如需引导,则应使用正确的引导方法和引导姿势进行引导,具体如下:在走廊引导——接待人员在客人两三步之前,配合步调,请客人走在内侧在楼梯引导——当引导客人上楼时,应该让客人走在前面,接待人员走在后面;若是下楼时,应由接待人员走在前面,客人走在后面。上下楼梯时,接待人员应该注意客人的安全在客厅里引导——当客人走入客厅,接待人员应用手指示,请客人坐下;看到客人坐下后,才能行点头礼后离开。如客人误坐下座,接待人员应请客人改坐上座。

第四条来访人员接待地点的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普通来宾,一般安排在公司接待区接待。

2、对于贵宾,应由具体接待者安排接待地点。

3、对于面试人员,如果会议室条件允许,应尽量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4、对于外来对帐人员,一律安排在三楼接待区等待。

第五条预约人员到达后,若被访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接见,接待人员一定要说明理由与等待时间,若来访人员愿意等待,则应向其提供茶水和杂志,如有可能,还应该不时为来访人员更换茶水。

第六条如果预约来访人员要找的负责人不在,接待人员要明确告知负责人的去向及回公司的时间,请来访人员留下电话、地址,并明确是来访人员再次来公司,还是本公司人员回访来访者单位。

第七条如果来访人员未预约,接待人员应首先明确对方姓名,委婉询问对方来意,并初步判断能否让他与相关人员见面。

第八条接待人员经过初步判断,如果不能直接回答,应使用“让我看看他是否在”等言辞,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最后决定是否安排接待。

第九条接待来访人员时,接待人员应礼貌大方、热情周到。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来访者不满或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视情节每次给予接待者50—10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防范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21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有义务、有权利负责对供应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证考核。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2.1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价,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评价内容包括:

2.1.1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2.1.2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及准用证明文件;

2.1.3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2供货合同中要约定安全物资的规格、型号、登记及品名;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货合同签订前要按如下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分公司经营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格,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安全部门和质量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验收准则和方法,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经理对分包合同进行批准,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2.3安全物资进场后项目部应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查看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会同供应单位负责人完成。

2.4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2.4.1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4.2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产、经营单位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配件及防护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出租单位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4.5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1外形、钢结构、主要焊接部位;

2各工作机构;

3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险装置及防护罩;

4各电气、液压系统;

5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国家明令淘汰的;

2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3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

4检测不合格的。

2.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4.8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4.9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4.1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2.4.11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5管理责任

2.5.1按供应单位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隶属关系,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负责做好供应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脱或放弃管理。

2.5.2各单位要按规定核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2.5.3各单位要建立供应单位管理记录,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每月对分供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2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供应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从20××年01月01日起执行。

重庆国豪建设有限公司质安部

20××年12月20日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的评价和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化公司供应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其供货质量、价格、生产交付能力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五金配件、机器设备、机械加工、办公用品、维修、工程、劳务、物流运输时开发供应商;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工作程序、规范。

评定小组–供应商资质评定。

采购部-采集供应商的资料和查证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对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的资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品环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定、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及考核。

4.1.1.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如属特种行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如有知识产权注册,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1.1.2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生产营业场所;有必需的行业法规,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交付与服务能力。

4.1.1.3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并同意缴纳质量保证金。

4.1.1.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产品及服务。

4.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

2)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行业应用经验,可以提供相关客户使用案例。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公司指定承认的供应商。

5)若供应商已取得qs9000/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6)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4.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2.2对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组织品环、生产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生产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品环部人员一起进行。

4.2.3现场评估结束后应组织评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告知供应商以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2.4现场评估完成后,参与评审的采购、品环、生产等相关人员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在《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表》上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达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此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资料,按照供应商审批程序上报,经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2.5对小五金配件、办公用品新供应商评估时,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现场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4.2.6对一次性采购或偶尔采购(同样产品一年采购不超过3次)的非生产常用的材料或配件设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供应商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且在做采购呈批时,应在呈批表上注明是“一次性采购”,且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它相关资料附后。

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技术验证,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造成损失,应按质保金制度向供应商索赔。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销供应资格。

6.1为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采购部门不得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采购。

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及服务记录在《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品环部将供应商的交货质量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合格率统计表》中,作为半年一次的供应商考评依据。

6.3每半年由采购部组织品环部对供应商的业绩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在当年的6月、12月份,评分标准按照《供应商业绩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生效。

6.4对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采购量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采购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6.5未经审核的供应商财务有权不支付货款,并由评定小组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辞退。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能源供应控制,减少能源消耗,加强水、电、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水、用电、用汽的管理。

3.1供用水管理

3.1.1机电公司要确保全厂生产用水的供应。水泵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启动设备,并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信号,保证生产用水供应;搞好设备保养、维护,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修复;水池缺水要立即报告,由机电公司负责及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问清停水原因,上报生产计划部协调生产、合理安排供水;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停水而影响生产正常秩序的,视其缺水时间长短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1.2机电公司应加强供水管网维修,减少能源消耗,管道维修人员要加强所辖区域的巡视检查,及时修复供水管网的堵塞、滴、漏现象。如接到使用单位维修通知而不及时修复的,每个阀门、水龙头按每天10-50元罚款。

3.1.3各使用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水龙头要管好、用好,杜绝浪费,明确班组或个人负责;不得乱开阀门、水龙头,更不允许有长流水,否则罚单位5-10元;凡阀门、水龙头长期漏水而又不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的损坏阀门、水龙头,每处罚单位或责任人50-100元/次。

3.1.4严格消防栓的管理使用,消防栓由武装保卫部负责管理,除非消防队试水和灭火用水及管道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外,严禁动用消防栓放水冲沟、搞卫生、洗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或责任者50-100元,若武装保卫部对消防栓的管理失职,将影响其年度评先,并罚款50-100元。

3.2供用电管理

3.2.1机电公司负责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确保生产用电的正常供应。配电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信号,搞好设备保养、维护,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通知;除非供电公司停电或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维修,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而影响生产正常秩序的,视其停电时间长短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2.2各使用单位照明灯、用电器要有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灯灭,产停机停。非生产必需的照明灯、用电器不应乱开,不许照长明灯、开空机,否则每处罚单位或责任人10-20元/次;电器开关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修复,否则因此而造成电能浪费的,罚责任者10元。

3.2.4各单位使用电炉须征求技安环保部同意,发放电炉使用证,否则物资部门不发电炉;各电炉使用单位在电炉使用中应当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妥善保管,严禁挪为它用;对无证使用或违反规定使用电炉的,每次罚责任者或单位100-200元。

3.3供用汽管理

3.3.1机电公司要负责锅炉和热力管道干线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生产用汽正常供应。对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而影响生产用汽的,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3.2加强供热系统的保温维修工作,对使用多年而老化脱落的保温层,机电公司要做好计划,准备型材修补,不允许供热管道裸露。

3.3.3加强对蒸汽跑、冒、漏的管理。管道维修人员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热力管道疏水器、阀门的巡视、检修;接到用户或管理人员的维修通知后,未及时修复而造成浪费的,每次以50-100元的罚款。

3.3.4各单位要严格采暖装置的使用管理。凡发现漏汽而不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各单位不能随意增设散热器,如确实需要,须办理申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生产计划部下计划安排,机电公司实施安装。

3.4.5各单位要严格澡堂和蒸饭柜的使用管理。生产区各单位不得私自乱设蒸饭柜,乱开汽,否则罚责任单位或个人50-100元;生产区各单位的澡堂要有专人负责,定时冲水,按时开放,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100元。

3.3.6各单位要加强对蒸汽使用的控制。哪道工序和哪栋工房停产,就应关闭其蒸汽阀门(须烘烤、保温的产品库房除外),以避免蒸汽有不必要的浪费,否则罚使用单位或责任人50-200元。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降低食品成本,提高学校的伙食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法人合法证明。

3、有食品仓储能力、卫生条件设备、生产加工场所及供货能力。

4、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签定合同后需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

1、公开招标。

2、由专家资质认定。

3、审查各供应商的食品原料供应情况(包括资质、产品质量、供应能力、价格、诚信度等)。参评人员应实地考察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生产、加工、储藏基地等。

4、由参评人员量化打分。

5、按得分高低确定各类食品原料供应商。

6、公布结果。

7、签定供货合同。

1、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及食品行业相关标准。所有物品需是品牌产品,有国家质量安全标志。肉为当日检验合格的新鲜猪肉;油为食用色拉油;大米为优质大米;除肉和素菜不需包装外,其它食品(如调味品和大米等)需袋装或瓶装,便于贮存。

2、原料必须符合学校的验收要求,如果验收时发现原料在数量、质量、规格、等级及卫生上不符合要求,供货商要承担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校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3、供货商保证专人及时送货上门,如果违约,要承担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校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4、遵守《镇江中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质量水平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质量保证体系;

(3)样品质量;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交货能力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价格水平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技术能力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后援服务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人力资源包括:

(1)经营团队;

(2)员工素质。

现有合作状况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

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裕东公司,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8、收录和维护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管理制度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免了考察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