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专业17篇)

小编:纸韵

学校是一个可以交流、互相帮助的社区,让我们彼此成长和进步。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灵感。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框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单位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盖章。

十、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一、库房内档案要根据不同门类和载体,区分不同价值分别编好序号,科学地系统地排列上架,认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较宽裕的档案库房,配备了标准的能满足需要的'档案柜架,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三、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正确,索引规范。室内严禁吸烟、点灯、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库内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

四、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做好室内温湿度调控,按照通风降温四原则随时开窗通风或开机降温去湿。在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药品,定期更换。

五、要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无损,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排除。

六、库房和档案柜架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和乱放,更不能随便转借他人。档案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坚持检查电灯、电路和门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种门类的档案进入或移出档案室,必须造具清册,履行交接手续。每半年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核对,做到目录和库存相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九、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续全宗卷内容,使全宗卷内容全面、规范、完善。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谁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由装订人员登记保管清册。

1、会计凭证每月进行整理装订,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2、年终打印输出全年各类帐簿,整理装订成册,编写页码,填写目录,封皮所列项目要注明单位名称、年度、帐目名称、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装订人等。

3、会计报表年终按月排序装订成册,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应分类整理,加封面装订成册。

5、按年度编制会计档案清单。内容包括:会计档案名称、数量、号码和会计档案移交人、保管人。

1、实行专人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会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电子帐套备份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2、财务档案开放部分为上年和本年,超过两年的财务档案全部封存。

3、电脑财务帐套开放部分为上年和本年,超过两年的财务帐套加密封存。密码由财务部经理保存。

4、会计档案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更换会计档案专管人员时应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交接手续。

6、严禁将会计档案带出公司,对于须将会计档案带出公司查阅的,必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1、严格会计信息、会计档案的保密制度,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或借阅会计档案。有违反者按公司保密制度管理办法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除国家规定的外,会计档案不对外借阅,如遇特殊情况,外部单位需查阅会计档案,或需要复制、翻录、抄录等,必须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3、两年以上的财务档案查阅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批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4、会计档案在查阅过程中,不许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录、勾、划和涂改,拆散原卷册,更不能抽撤单据。

五、会计档案销毁。

1、会计档案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财务部经理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总经办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3、对于未了结债权债务的会计档案,应另行立卷建档,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保管到结清为止。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及各单位档案室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

第五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各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第六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条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九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各单位档案室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各单位档案室、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一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各单位,在年底时要保存电算化档案一式三份(电脑、移动硬盘、光盘均可)。

第十二条单位因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保管。

第十三条各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负责监交。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签章。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需要贯彻到各单位财务处相关人员。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__,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不得带出公司。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六条 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 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 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 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 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 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执行。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会计档案由校档案室和财务处共同管理。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移交档案室的会计档案的存放、查阅和保管以及期满会计档案的销毁等工作。财务处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档案馆前)、查阅等项工作。

三、财务处内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明确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的职责,建立健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一、会计档案是指财务计划、单位预算、经济合同,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

1、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帐凭证或登记帐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2、记帐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帐簿的凭证。学校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设置统一、通用的记帐凭证。

3、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的会计信息的工具。会计帐簿由具有一定格式的帐页组成。会计帐簿包括:

(一)总分类帐。

(二)收入明细帐(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明细帐(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四)往来明细帐(应收及暂付款、应付及暂存款、应付票据、应缴税金、代管款项)。

(五)现金日记帐。

(六)银行存款日记帐。

(七)固定资产明细帐。

(八)材料明细帐。

(九)事业基金明细帐。

(十)专用基金明细帐。

(十一)固定基金明细帐。

(十二)事业结余明细帐。

(十三)其他对外投资明细帐。

4、财务报告指用来映会计实体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文字说明等。

5、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财务会计软件使用说明,会计科目和项目编码及使用说明,会计电算化处理授权登记或使用权限备案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6、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包括:

(一)学生名册;。

(二)学生缴费及欠费情况;。

(三)工资薪金发放清册;。

(四)住房公积金备查簿;。

(五)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7、学校财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应同时将光盘、磁盘、磁带等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8、以下与财务会计核算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一)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二)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三)学校对外投资的文件及相关投资证明;。

(四)学校年度收入分配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五)各类审计决定、报告及意见;。

(六)国家及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在下一年度一个月之内交到财务处档案室自行保管,以便随时查阅,保管时间一般一至二年,期满后,编造清册上缴学院档案室保管。会计档案要设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按规定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2、建立健计档案的查阅、复印登记制度,既要方便查阅会计档案,又要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设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记载查阅的时间、目的、查阅的内容及查阅人。外单位查阅财务处的会计档案时须经财务处领导批准方可查阅。调阅查账时,档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按期归还。需保密的原始材料,按规定不得泄密。财务处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原始凭证,查后须将资料放回原处。

3、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保管期限为十五年,总账十五年,明细账及登记簿十五年,月、季报表保管五年,年终决算报表永久性保管。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院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处及有关单位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室保管至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5、学校财务处、档案室应提供合适的会计档案保管条件,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对电算化档案的磁盘、光盘,还要防磁、防折。

第三节移交和移动。

1、学校财会人员之间交接会计档案,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2、移交会计档案的部门,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的期限、已保管的期限等内容。

3、财务处和档案室之间移交会计档案由财务处和档案室指派人员处理;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的内容逐项交接。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1、学校财务处、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校内各级会计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专兼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档案的管理责任。

2、会计档案的立卷人要对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立卷的及时性负责。

3、会计档案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要做好防盗、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对电算化档案的磁盘、光盘,还要防磁、防折,对由于以上原因而造成会计档案毁损的,要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4、各会计档案使用人和查阅人应遵守档案查阅登记制度。不得擅自涂改、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员会。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专职(或兼职)管理,按《小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建立档案。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框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单位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盖章。

十、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反映,学校各部门在教育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应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学校档案室是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学校行政校长分管,日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具体领导。档案室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党群类、行政类、教育教学类、基建类、声象类、设备类、荣誉实物类的所有档案。

1、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和各类材料及时归档制度。

2、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学校的全部档案,编制检索工具,提供校内网上查寻,并积极提供档案利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服务。

3、负责对全校各处室的档案收集、归类整理、上交档案室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纳入学校对各处室考核检查的内容。

4、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所有学校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学校各处室要积极负责本处室档案资料的收集、积累、归类、整理、上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到学校档案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档案材料据为己有。如一项工作、一次活动由几个处室联合组织的,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材料由牵头主办的处室负责归档,其他处室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2.严格执行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及教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坚持做到“三纳入”、“四同步”:即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各部门、课题组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档案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存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材料。如确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要由档案室登记造册,经校长批准后专人监销。干部、职工在调动离开原工作岗位时,要彻底清理文件、材料,及时办理文档材料的交接手续。

4、凡是反映本校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图片等资料均属归档范围。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象清晰、书写工整,所有会议记录和文字材料均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书写。立卷单位应负责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存期限。凡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本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期保存。

5、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校内发文要附文件正本、底稿、发文单、附件等。底稿及发文单均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发文单上必须在签发栏内由领导签字,正文上的公章应盖在发文单位和日期处。

6、请示类文件要附相关批复材料。上级来文需要办理并上报相关材料的,要求将上报的相关材料附上。各处室如报表、名册、学生素质报告存根、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单位移交档案室。

7、德育、师德教育活动、教学、科研、基建、校内小报、设备、学校撤并校舍置换、教育现代化验收资料等专题性的归档材料,仍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需装订的案卷材料归档部门要装订后方可移交。

8、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整理后方可移交。移交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a4纸)。

9、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开或遗漏。

10、移交的归档材料左边装订处要预留25mm左右的装订线。

1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档案材料时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12、档案室应坚固安全,安装防盗门窗、窗帘,有条件可配备空调、电脑。

13、应绘制档案柜案卷存放示意图。

14、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档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污损,更不得私自转借给他人,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5、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所有档案要及时整理,规范分类,登记归档。档案类目和基本范围:

(一)党群类

1、学校党组织的计划、总结、文件、批复等材料;

2、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改选、增补委员报告、批复;

5、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材料;

6、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的材料;

7、出席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名单;

8、表彰、处分材料;

9、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1、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3、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办法、考核检查资料;

4、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会议材料;

5、学校文件、会议资料;教代会资料;

6、专题报告;学校重大事项的调查、汇报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8、学校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处室的请示与学校的批复文件;

9、学校及其各处室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总结、报告和活动过程的资料;

10、学校检查各处室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1、学校的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15、本校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单;

17、学校与有关单位及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8、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20、死亡人员名册和档案;

2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内容按会计档案规定);

22、特困学生“两免一补”登记表、“助学育苗”工程登记表、学生助学金发放登记表;

23、对行政经费民主审查的记录材料;

24、学校绿化、食堂管理、校产管理的有关材料;

25、校办厂资料。

(三)教育教学类

3、总课程表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5、本校编制的电化教学录音、录像带等;

8、师资培训计划、考核、总结、教师业务档案等有关材料;

12、师生参加本校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的材料;

13、本校组队参加各类比赛的运动员名单、成绩;本校最高记录;

14、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统计表;学生体质、保健、近视统计表。

(四)基本建设类

3、校舍平面图和有关文件;

4、基建项目报批材料、审批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资料;

5、消防、卫生、水电设施的图纸、鉴定、检查的资料。

(五)声象类

录音带、录象带、照片、计算机磁盘等。

(六)设备类

3、本校自制或改造更新的各种设备的全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七)荣誉实物类

各种奖品、有历史价值的证书、奖状、奖杯等实物。

档案的最终目的是利用,是为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就要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们提供档案材料,或进行咨询服务。如学生的学籍档案对招生、招工、分配、征兵等用人单位的外调,提供出有益的和高效率的服务,使学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之前,用人单位就已掌握其在校的基本情况和特长,有利于做到人尽其用,各尽其才。

xx第一中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xx镇中心完小。

20xx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