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的法律离职证明办(通用13篇)

小编: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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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离职证明,离职证明

员工_____,担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正规版: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甲方:xxxx公司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离职证明有什么用?大部分企业聘用新员工后,为了防止出现劳动合同纠纷,会要求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出示原单位的离职证明。那么,离职证明怎么开?离职的时候,找谁开离职证明?未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离职证明都有哪些内容?本文提供离职证明范文供参考。

企业收取离职证明,可防范新录用员工与原单位仍然存在劳动纠纷,并受到劳动纠纷的牵连。所以,离职证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诉新雇主,本人已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这此信息也是离职证明的必备信息。下面给出一个最简洁、完备的离职证明范文,供大家参考。

离职证明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简析:

1、什么情形下,应该出具离职证明?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2、什么时间出具?

严格理解,应为解除当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简析:

离职证明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3、工作岗位。

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会议纪要二》。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简析:

1、未及时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否有赔偿责任?

无,法条原文用的是“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包括未及时出具的情形。

离职证明,是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一份法律文件,这一份法律文件,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证明员工已经与原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

2、员工可以持该证明到新单位就职。

如此,则公司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前提只有一个,即员工确实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从操作层面来看这一点,即在单位已经拥有以下文件(原件)之一时,才可以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1、员工的辞职信(原件)。

2、公司向员工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送达证明)。

3、公司向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送达证明)。

4、解除协议书(员工签过字的原件)。

没有以上文件时,是不能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一旦开具,即视为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1、员工长期失踪,劳动合同中止情形,不能开具。

2、员工递交辞职信脱岗,未满30日,同时公司也没有批准辞职者。

3、公司的解除通知,未有效送达者。

正常情形下,对该日期是不会存在异议的。

不过,以下情形:

1、员工递交了辞职信,未作工作交接即离职,领导也没有批准辞职的。

这种情形,由于员工未作工作交接即离职,则其辞职程序有违法之处。如果领导也没有批准其辞职,则员工的辞职行为违法后果,还不能必然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后果。如果公司不愿意追究员工的责任,则可以在员工递交辞职信之后满了30日,再出具离职证明,不过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可以填写为员工实际离职日,当然,工资结算也到该日,社保截止到该月。

如果公司要追究该员工的违法辞职责任,则可以暂不出具离职证明。虽然现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规定员工违法辞职的后果,但是个别省市还是有一些对员工不利的规定的。比如郑州: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2、员工递交了辞职信,未作工作交接即离职,领导过了好几个月才批准的。

这种情况多见于一些老国企。员工提前离职,属于违法辞职。但是领导后来的批准行为,等于事实上确认了员工的辞职是有效的。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可以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证明上填写的解除日期为员工离职日。

离职证明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

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简析:

1什么情形下,应该出具离职证明?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2什么时间出具?

严格理解,应为解除当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简析:

1、劳动合同期限。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3、工作岗位。

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会议纪要二》。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简析:

1、未及时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否有赔偿责任?

无,法条原文用的是“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包括未及时出具的情形。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

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实务中,因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离职证明导致的争议时发生,本文从实务角度进行分析,供hr参考。

劳动合同。

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务中,多数用人单位因担心承担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务中,给劳动者造成损失主要有二类:一是新的用人单位决定招录劳动者时,因其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可能失去新的工作机会,减少其工资收入。二是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是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绝出具离职证明,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赔偿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赔偿劳动者因缺乏离职证明未能就业导致的工资损失,二是赔偿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但是,各地执行不一。

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该证明,可能就无法被新的用人单位录用,因此造成工资损失,近年来,这样的案例很多。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通中民终字第0306号判决书:在该案中,喜力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顾xx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影响了顾xx的再次就业,应当赔偿顾xx由此产生的工资损失。并用出了维持了一审法院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损失6600元的判决。

20xx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淄民三终字第496号判决书,认定华某财险淄博支公司与刘xx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给刘xx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刘xx提交的山东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某电气销售有限公司、淄博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可证实刘xx因华某财险淄博支公司未为其给出具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书。

而被该三公司拒绝聘用未能就业,依据法律规定,华某财险淄博支公司应对刘xx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22760.00元予以赔偿。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xx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高民申字第03099号裁定书,认为因某研社未给周xx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导致其无法办理失业登记,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故某研社应赔偿周xx失业保险金,一、二审法院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确认的失业保险金数额正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其损失,应当就其主张举证。

20xx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一中民终字第2944号判决,认定某松公司与李某娜的劳动合同于20xx年1月29日解除后,某松公司未及时为李某娜出具离职证明,存有过错。但李某娜应就损失的存在及具体金额承担举证责任,在李某娜未提交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故李某娜要求某松公司支付因未出具离职证明导致的损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粤高法民申字第1634、1635号裁定书中认为,邓某雲主张大道公司在其离职时未出具《离职证明》,使邓某雲不能享受自主创业的优惠,也找不到工作,且影响邓某雲申请移民,造成了邓某雲的损失。由于邓某雲未有证据证实其存在损失,故其赔偿损失的请求无据,原判决不予支持正确。

离职证明办理_离职证明

兹证明____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职务。

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交接工作,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________公司。

人事部。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证明办理_离职证明

王某某自20__年12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部门某某岗位,至20__年12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2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期间曾被授予“某某”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离职证明样本,辞职报告《离职证明样本》。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离职证明

姓名:,身份证号码:男,自___年___年月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______部____________一职,至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

_____自__年月月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部门某某岗位,期间曾被授予“某某”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离职证明

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部_____一职,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_____部经理(签名)

_____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职证明

兹证明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部门______岗位,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研究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公司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法律证明书

单位名称: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银行:

兹因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种类: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正式员工,现任___________职务(学历: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该同志办公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该同志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工作年限为_______年,现固定收入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年收入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现婚姻状况为:__________(已婚、未婚、离婚、丧偶)。

经核实上述情况真实无误,我单位已完全知此证明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并对此证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证明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于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无不良表现,因xx原因辞职,现与我单位已不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职证明

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部门____岗位,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_____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____”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