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方案(专业20篇)

小编:紫薇儿

整改方案要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如果你对整改方案的制定感到困惑,这里有一些解决方案范例可以供你参考。

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方案

1.坚持台账销号管理抓整改。要认真开展前期省、市、县督导暗访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将本次活动收集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分乡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准确问题表述,认真分析原因,逐条逐项提出解决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逐项整改销号管理。

2.坚持分类分层分级抓整改。对排查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乡镇层面能够整改的问题,由联挂县级领导督促即知即改;乡镇层面不能整改的问题,由联挂乡镇县级领导签字后报县脱贫办,经县脱贫办对全县问题梳理汇总后,提交相关行业扶贫分指挥部研究解决;行业扶贫分指挥部不能解决的,提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坚持统筹压茬推进抓整改。要将问题整改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同步推进“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在对标开展情况摸排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建立问题台账;同步推进“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对部分乡镇和帮扶部门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改、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及时有效。

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方案

一、排查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10日,共13天。

二、工作内容(一)排查“两不愁”情况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愁吃、是否愁穿,是否有比较稳定的收入。

(二)排查“三保障”情况1.排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重点核查排查对象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失学,核查辍学失学原因;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县域内住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是否存在“零支付”现象。

3.排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哪类住房保障政策;易地扶贫搬迁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户均自筹资金是否超标,是否搬迁入住,搬迁后是否拆旧复垦复绿;有无稳定收入来源。

(三)排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是否通生活用电且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四)排查扶贫档案信息1.对贫困户上墙的精准帮扶连心卡、档案袋等有缺损的,及时通知更换补齐,核实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

2.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重点核实项目是否从立项到审计决算整个流程资料分年度、分项目组卷归档。

(五)了解“帮扶工作”情况同步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作,督促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到岗到位,继续做好帮扶工作,督促帮扶干部帮助贫困户算好年度收支账,完善帮扶记录,整治庭院形象,宣传扶贫政策。

(六)排查易地扶贫搬迁问题1.核实易地搬迁户自筹资金催收情况。

2.核实易地扶贫搬迁户档资料是否完整。

3.核实城区购房补助对象是否据实兑现补助。

4.核实搬迁入住、拆旧复垦情况。

(七)开展聚居点规范管理宣传活动利用排查契机,宣传聚居点管理知识,督促整治前庭后院环境和形象,规范养殖场地,排查是否有私搭乱建现象。

三、

排查方式1、排查组严格对照工作内容,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严格执行核查流程,既要做到全覆盖,不漏一户一人,又要确保所摸排的问题高质量反馈。

2、针对所摸排的问题,通过会商,能立即整改的,责成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能通过限时整改的,限时整改完成。对村(社区)不能整改的,及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

四、排查力量每个村(社区)组建若干个排查组,每个村(社区)挂联领导任工作队长,办事处机关干部、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对本村(社区)进行逐户摸排。

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排查工作覆盖面广,各排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再排查再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自身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二)逗硬排查整改。各排查组要对照脱贫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先停职后处理,情节严重的通报处理。

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方案

1.围绕“两个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对标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目标,在建立脱贫攻坚“大起底”台账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县摘帽“乡三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围绕“两个稳定”,全面排查梳理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脱贫攻坚期内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目标,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7月底基本完工”统一要求,认真排查项目启动迟缓、进度滞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项目实施质量监管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3.围绕“两度提升”,全面排查梳理驻村帮扶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目标,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确保真帮实扶,帮出成效。认真排查“六个一”帮扶力量统筹不力、管理松散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帮扶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群众教育引导不够、内生动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4.围绕“两个满意”,全面排查梳理非贫困户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既要让贫困户满意,又要让非贫困户满意”目标,在做好贫困户问题排查梳理的同时,还要针对非贫困户开展问题排查梳理,重点排查精准识别、“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个别意见较多、心存不满、对脱贫攻坚工作不认可不满意的非贫困户,要逐一走访摸排问题原因。要认真排查已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将“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户纳入台账管理,拟定帮扶措施,强化帮扶实效,阻击致贫返贫。

5.围绕“三个落实”,全面排查梳理政策落实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工作推诿扯皮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到户产业发展、住房建设、医疗救助、教育保障、政策兜底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排查工作深水作业不够、令不行禁不止等方面的问题。

镇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xx镇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现决定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暑,进一步强化精准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举一反。

三、

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全面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全镇脱贫攻坚成效。

二、成立领导组组长:xxx第一副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扶贫工作站,xxx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xxx、xxx、xxx、xxx。

三、工作重点(一)是否存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审核程序不规范、“两该两不该”等精准识别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关口”。二是强化信息比对,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行业信息与建档立卡信息数据整合衔接、多元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实行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识别、退出精度和效率,及时识别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清退不符合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坚决防止“两该两不该”问题。

(二)是否存在项目规划不科学、调研论证不充分、项目脱离实际、产业发展模式单一等项目安排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提升规划引领,不断加强对乡村规划和项目谋划的指导,増强乡村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长效性。二是加强评估论证,坚持重大项目不评估不上马、先论证后上马,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效益的可持续性。三是加强项目库管理,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实行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四是联动推进产业扶贫,强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机制建设,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发放随意性大等资金使用问题。

快报账进度。三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不到位、帮扶方式单一、帮扶效果不好等措施到户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全面实施“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不同村的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二是坚持问题排查到户到人,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逐户逐人明晰细化扶贫对象需求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是坚持帮扶工作到户到人,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合作合营、订单帮扶等有效做法,提升贫困人口与帮扶措施、产业就业的利益联结度。

(五)是否存在扶贫工作队“驻村不住村”、人员变动频繁、履职不尽责等因村派人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精准选派,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根据干部综合能力和村户实际需求,将能力强、作风实、熟悉镇情村情、熟悉农村情况的业务骨干优先选派驻村并保持队伍稳定。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扶贫干部全员培训要求,不断加强对驻村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查岗相结合,强化驻村工作队日常考勤,推动驻村干部人在岗、心在村。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压实驻村责任,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培养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是否存在脱贫成效依赖“输血”、内生动力不足、扶贫成效不可持续、贫困户缺少长期稳定増收渠道等脱贫成效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改进帮扶方式,坚持因户因人施策实行“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式的精准滴灌,完善内源扶贫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二是坚决防止虚假脱贫,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精度,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三是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强化脱贫户家庭收入状况、返贫潜在因素和后续帮扶措施比对,将已确认返贫的脱贫户及时建档立卡,针对不同返贫原因分类施策。四是更加注重后续帮扶,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脱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针对脱贫户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帮扶项目依规落实扶贫资金,综合施策稳固脱贫质量。

(七)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压力层层递减、政策落实不力、宣传引导不够等主体责任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压实行业部门和各级扶贫干部责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推动措施一级一级细化、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二是强化问责问效,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防止“廉洁扶贫”底线失守。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铆紧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八)是否存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主动发现问题不多、警示预防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高压态势没有形成等监督责任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和处臵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监管浮于表面、惩处问责不力等问题。二是加大作风治理力度,贯彻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大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扶贫、信访等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交流,及时督办涉贫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事项。四是加大专项巡视巡察力度,实现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形成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震慑、常警醒的高压态势。

(九)是否存在虚假脱贫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坚持对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退出认定,从严组织退出验收。二是规范贫困户退出程序,完善户脱贫民主评议制度,从严组织退出验收,防范“被脱贫”“假脱贫”“边脱贫、边返贫”等问题。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排查,对照脱贫年度收入和脱贫户脱贫后的帮扶情况、帮扶成效,综合评价脱贫稳定性,排查整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十)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改进督查方式,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挂图标牌。二是改进考评方式,从严组织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主要核查识别、扶贫、脱贫质量。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扶贫部门与行业扶贫单位、媒体等监督力量合作,及时发现和有效遏止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十一)是否存在借机吃喝、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注重涉贫信息公开公示,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十二)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懒政怠政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打牢从政之基、夯实廉政之基、强化能力之基,在奋斗中提升素质、展现作为。二是深化扶贫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少数部门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推诿扯皮及少数党员干部对贫困群众“冷、硬、横、拖”等问题。三是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问效,着力解决“驻村不住村”、走读式走访、帮扶措施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四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责任高压化、政策长效化和工作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及扶贫成效监督检查。

(十三)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资金等向扶贫资金“动奶酪”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扶贫项目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扶贫项目,配套扶贫资金。二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开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等信息。三是压实部门责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常态监管。四是严厉执纪问责,举一反三,深挖细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十四)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大标拆小、随意发包、指定承包、工程转包等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切实落实扶贫项目立项、实施和监管等各环节责任。二是完善招标体系,明确招投标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三是开展项目审计,定期检查项目谋划、预算、拨款、招标、实施、验收和使用效益,强化源头管控。

(十五)是否存在村干部直接吃低保、利用职权安排直系亲属享受扶贫政策、奖补资金发放给直系亲属等优亲厚友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治理,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党政机关干部直系亲属违规建档立卡问题、村干部直接“吃低保”或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对违规享受的依规清退、依纪处理。二是强化责任约束,发挥村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作用,提升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低保认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农村低保户评议和公示公告,定期开展低保评议审核程序规范化核查。四是规范奖补发放,明确扶贫项目奖补标准提高奖补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十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乡匪村霸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为民服务,加强乡镇政府“一站式”办事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村级代理点服务效能,规范为民服务流程。二是强化村级组织,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健全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扶贫干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四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乡匪村霸”。

四、时间安排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为期6个月,自20xx年8月至20xx年1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20xx年年88--99月)坚持将专项排査整改作为年内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作为“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重要抓手,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关键举措,深入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再排查、再整改。

(二)自查自纠(x20xx年年99月)坚持从思想上找原因、从根子上找原因、从工作落实上找原因统筹推进自查自纠。各村要对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重点,逐一排查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进专项排查整改。对个案性偶发性问题,要定向爆破、举一反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强化问效、问责到位。9月11日前,各村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镇扶贫站。

(三)全面整改(x20xx年年10-212月)坚持排查与整改穿插联动、整改与建制互为促动,围绕排查整改工作重点,严把标尺、严格査纠、严肃问责,深入对照、深刻剖析、深挖病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制定专项方案,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对于能够立即整改落实的,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对于必须进行专项整治的,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计划,出重拳下猛药,务求取得实效;对于需进一步研究部署的,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尽快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12月8日前各村将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总结。

报镇扶贫站。

(四)总结提升(x20xx年年11月)坚持抓当前、促长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在构建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方面,紧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注重统筹兼顾、抓细抓常,强化源头把控、长效监管,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强化政治站位、强化监管防控、强化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査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成因剖析到位、阻点排除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提升到位(二)突出整改重点。深入对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注重对标对表、纠错纠偏、问效问责,实行条块化分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注重解剖麻雀、举一反三、见微知著、由点及面,做到有整改方案、有细化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晰时限、有责任分工,全方位推动专项排查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准。

(三)注重督促落实。镇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将加大督促督查力度,全方位督导自查自验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自查自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xx市现场办公会精神,以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松劲、不懈怠,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确保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提升。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目标,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进。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x次市委常委会、x次市政府常务会,x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x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x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xx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顺利完成了市及县(区)乡村振兴机构调整设置。强化政策规划设计,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明确了2025年具体目标任务和2035年目标,对照中央和省级政策文件,结合xx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x份涉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市级文件,及时完善了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确保了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主要工作,编制完成了《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规划设置了x个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x个、预期性指标x个)。

(二)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将防止返贫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头等任务抓紧抓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和行业部门聚焦“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员”,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条件大幅下降的农村家庭。以村为单位,建立针对“三类人员”的风险排查台账和帮扶台账。对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对于已经消除致贫和返贫风险的,通过召开评议会议进行审核研究,并做好消除风险评议记录;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制定“一户一策”,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医疗救助、临时救济、政策兜底等多种方式进行帮扶。截止x月末,全市2021年以来新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突发重点困难户x户x人;全市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已消除返贫风险x户x人,纳入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已消除致贫风险x户x人;突发严重困难户x户x人,已消除致贫风险x户x人,通过扎实认真的监测和及时有效的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深入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积极推广使用“xx政府救助平台”,印发了《xx市宣传推广“xx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方案》,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政府救助平台”,提高“xx政府救助平台”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确保“政府救助平台”惠及人民群众,截至x月x日,全市申请x件,办结x件,办结率x%。建立健全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截至x月末,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x户x人,目前已实现产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全覆盖机制,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破解村级无钱办事的有力抓手、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有效载体,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x月末,全市已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总资产达x亿元;建立健全培训就业全覆盖机制,结合市场就业需要和脱贫劳动力的技能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确保年度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截至x月末,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x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全市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x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

(四)持续增强巩固帮扶力度。按照“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稳定帮扶政策不变,加大资金支出力度,2021年1—10月,全市实际到位各级财政帮扶涉农资金x万元(含中央、省、市、县四级投入资金);持续增强驻村帮扶力量,对中央、省、市、县x个挂钩单位全部进行新一轮挂钩村调整,实现全市x个行政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覆盖,做到了“政策不变、机构不撤、队伍不散、投入不减”。

(五)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标准不降低,不断提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水平。截至x月末,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x条底线要求,全市均已达标;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全市建档立卡人口四重保障待遇综合报销比例达x%;住房安全保障方面,2021年下达农房抗震改造计划数x户,已开工x户,开工率x%,已竣工x户,竣工率x%;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全市所有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障均达标。

(六)全面启动“十百千”工程和美丽村庄规划。全面启动“十百千”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x个示范乡镇、x个精品示范村、x个美丽村庄、x个达标村庄,打造“一二三产”整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派出考察组到临沧学习先进经验,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集农村产业发展、基层党建、人才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一体的美丽村庄规划。自2021年起,计划利用x年时间完成规划任务,其中,2021年底前完成x%、2022年底前完成x%,通过规划引领,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民族风格的美丽村庄。

(八)切实加强乡村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关于党建引领边疆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1+3”系列文件,建立健全“政治”为引领、“自治”促和谐、“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智治”增活力的“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全力推进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落地落实见效,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x人。建强x个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村组后备力量x名。整顿完成各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x个,实现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防止返贫致贫仍然存在隐患。经过脱贫攻坚,我市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脱贫基础脆弱、发展基础不够稳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部分边境一线、高寒山区村寨的公路等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还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如遇地震、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仍然存在返贫风险;部分脱贫村特色产业规模较小、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不健全,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二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对标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还有待加强,如:农业产业化需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整治、乡村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三是推进工作不平衡。县(区)与县(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推进工作进度不平衡,部分地方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重视不够、帮扶措施不到位;部分县(区)、乡镇、村对监测户“应纳尽纳”的政策理解不到位、认识不足,对排查出来的预警户风险消除措施不具体、不精准、不彻底。

三、2022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xx市现场办公会精神,以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松劲、不懈怠,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确保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提升。

(二)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监测和帮扶力度。围绕“政府救助平台”建设,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及“全国防返贫监测app”的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监测和帮扶力度,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帮扶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持续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对县(区)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督促指导。2022年度计划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少于x亿元,督促指导县(区)组织实施项目不少于x个;计划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不少于x亿元,惠及不少于x户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五)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村庄全要素普查,加快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确保实现2022年度所有村庄规划全覆盖;2022年度计划建设x个示范乡镇、x个精品示范村和x个美丽村庄;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六)全面推进数字乡村智慧农业。科学编制xx市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实施方案,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和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完善数字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乡镇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问题排查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以下简称“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排查梳理问题短板,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防范化解返贫、新致贫的风险,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在全镇20个村全面开展“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对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即蓝卡)、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之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和贫困村退出标准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不漏一村一户一人。

(一)工作机制

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三回头”工作,实行“县负总责、乡镇实施、整村推进”的工作机制。由县级负责统筹安排,并对每个乡镇派出指导组,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推进。乡镇为“三回头”工作的主体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做好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力量安排

1.县级督导。从县扶贫办、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建县级指导组,指导和督促乡镇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

2.乡镇实施。从辖区内市、县驻村工作队、镇政府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三回头”工作组,负责入户调查。抽调人员不得少于县级要求的规模(42人),由镇党委周阳波书记担任组长。工作组下设若干村排查组,村排查组组长由镇党政负责干部担任,实行组长包干负责制,包排查、包汇总、包整改,一包到底。具体力量配备分工安排见附件八。

(三)组织要求

1.统一培训。由县扶贫办负责,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指导组成员、乡镇排查组成员统一培训,确保业务培训到位,尺度标准一致。

2.交叉排查。排查工作采取交叉检查方式进行,所抽调工作组成员不得承担本村问题排查工作。

3.保障质量。由县级指导组、镇扶贫办负责全面指导、督促“三回头”工作的开展,并指导做好问题清单的分类汇总工作。各村级排查组要根据任务规模,统筹力量,科学安排,原则上每个排查小组(2人)每天完成10户左右。由扶贫办干部王安妮(联系电话:15200813687)担任信息员,负责排查表格收发、信息核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方便工作衔接(附件九)。

(一)回头看

紧紧围绕脱贫标准与扶贫政策落实,以高质量脱贫为目标,认真查找漏洞缺项。

1.已脱贫户。主要看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标准,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核实整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全面摸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就业的影响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2.未脱贫户。主要看能否在6月30日前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收入达标(预计到2021年9月30日)。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全面摸清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三保障”落实情况,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就业的影响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3.边缘户及档外“四类对象”。重点关注经济收入、“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致贫、收入不达标风险。

4.贫困村。主要排查是否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具体排查内容,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指标体系执行。

(二)回头查

1.责任落实方面

(1)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排查: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是否遍访贫困户;脱贫摘帽后是否松劲、是否落实“四不摘”要求;信访舆情处置,特别是省以上重复访的处置不力等。

(2)镇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主要排查: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问题排查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是否存在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督促指导不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等。

(3)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主要排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0人以上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是否全覆盖,驻村第一书记是否专职,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是否遍访全部农户。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指导是否到位;推动发展和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是否到位;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公示公告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是否到位;开展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否到位;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等工作是否到位;结对帮扶是否开展入户对接、成效是否明显等。

2.政策落实方面

(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主要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及档外“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性未认定或未出具安全性评定;脱贫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危房改造进度任务未按期完成;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或改造后不满足正常使用安全,县级住建部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未执行村级评议或未执行三级公示制度;是否存在人住危房、五保之家入住率不高等问题。

(5)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排查:搬迁对象未实际搬迁入住;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不规范;后续帮扶措施未覆盖;拆旧复垦不到位等问题。

(6)教育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补助不到位;贫困家庭“雨露计划”落实不到位;贫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未改造;寄宿制学校基础条件差;学生营养改造计划未执行等问题。

(7)健康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人口未参保或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未到位;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4种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不到位;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全科医生配备不到位,村卫生室建设不达标;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8)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主要排查:水质不达标、用水量不达标、取水距离过远、供水保证率不足、安全饮水工程未完成或未发挥作用等。

(9)产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产业覆盖面不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没有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组织化程度低,50%以上贫困户未加入经济合作组织;产业项目实施不规范(贫困户分红未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产业项目效益不明显),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现象;产业扶贫项目的后续处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10)就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项目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有效性不高;贫困劳动力信息管理不规范、劳务输出供需对接不精准;补贴政策未享受(含就业创业服务、培训、生活费、社会保险、交通补贴);生态环保员等公益性岗位未正常履职,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扶贫车间政策落实不到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11)生态扶贫政策。主要排查:生态护林员选聘人员不能正常履职;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不齐全;未根据协议及时足额发放资金,对生态护林员的岗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12)金融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发放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不合规;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等问题。

(13)综合保障脱贫政策。主要排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未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救助供养落实)等问题。

3.工作落实方面

(14)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主要排查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

(15)全面做好系统信息更新工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从国扶系统中打印《贫困户信息表》,逐户逐项核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16)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主要排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不规范,降低或拔高标准等问题。

(17)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主要排查资金投入不足,“趴账”或拨付进度慢,资金分配公示公告流于形式,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补贴不到位、明白卡折没有入账记录,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等问题。

(18)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主要排查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马虎了事、档案资料整理混乱、弄虚作假、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

(三)回头帮

主要是“七帮”:

1.帮整改落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确保真查实改。

2.帮政策落地。把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政策梳理,确保对标对表落地生根。

3.帮厘清路径。深入开展厘清脱贫路径行动,逐户上门走访,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出脱贫办法,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

4.帮“两业”发展。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培育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扶贫产业;加强技能培训,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城返岗外出务工和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努力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5.帮基础建设。重点抓好饮水工程、农网升级、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帮沟通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把能不能享受政策、能享受哪些政策,讲清讲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7.帮激发动力。通过组织扶志教育、抓好典型带动、改进帮扶方式、发挥主体作用等途径,着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解决“一兜了之”和“等靠要”问题。

2021年3月15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筹备(3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脱贫攻坚“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重点任务和工作力量,开展排查业务培训,务求达到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确保“三回头”工作稳步推进。

(二)实地核查(4月30日前)。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所有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及档外“四类对象”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调查,同时对贫困村出列达标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拉条挂账。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各核查组将《贫困村退出核实表》《脱贫攻坚(村)问题清单》《脱贫攻坚(户)问题清单》于4月27日前交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整理汇总后由各指导组交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挥部。

(三)问题整改(6月10日前)。县乡两级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清零问题,确保通过整改切实消除已脱贫户稳定脱贫隐患,补齐未脱贫户脱贫短板,凡今年脱贫对象,6月底前必须基本具备脱贫条件。要积极化解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新致贫风险,该纳入帮扶的要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同时,要确保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

(四)总结上报(6月20日前)。镇扶贫办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就“三回头”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挥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三回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是今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周密安排,科学调度,尤其要加强“三回头”工作人员力量调配,排查责任人要认真学好培训内容,特别是要把标准、内容、方法和要求记牢记清楚。

(二)严格工作要求。这次“三回头”工作是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次大规模排查行动,要保证工作质量,真正做到摸排对象全覆盖,对外出务工人员,也要采取有效方式全部排查到位,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要落实工作责任,每个村排查组组长要对所排查村排查情况负责,每个排查人员要对被调查户排查情况负责,把问题查清查准;镇政府、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和各相关部门要对问题整改负责,6月中旬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切忌“雨过地皮湿”、工作走形式。排查人员要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充分利用走访排查,宣讲政策,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联络感情。

(三)提供必要保障。“三回头”工作期间,由镇党政办统筹安排好人员生活,提供所需交通工具,确保工作期间吃、住、行安全、方便。

乡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xx乡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秋冬巩固”攻势和十一个“回头看”、“四大会战”活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开展全面系统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提质提升工作成效,巩固脱贫成果,为贫困村退出验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为重点,查遗补缺,做到“三过筛”,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以边排查边整改为要求,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在20xx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落实到位;产业、光伏、小额信贷、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扶志、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工作落实。排查问题整改、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扶贫项目实施、资金资金使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等工作是否完成。

(二)“三精准”情况。一是精准识别。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摸底一核查”、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排查贫困人口识别是否精准无遗漏,是否存在错评、漏评情况,建档立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是否底数清楚。二是精准帮扶。排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是否落实,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作风是否扎实,各项政策措施与帮扶需求是否精准对接。三是退出精准。要结合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排查退出程序是否规范,退出后续巩固措施是否到位,“四个不摘”是否落实到位,脱贫质量是否经得住检验等。

(三)“三保障”情况。“三改两拆一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是义务教育。排查义务教育是否存在贫困学生失学辍学现象,资助保障是否有遗漏,送教上门政策是否落实,教育补助是否明显拔高标准等。二是基本医疗。排查贫困人口是否存在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是否有保障等。三是住房安全。排查贫困户所居住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居住在c、d级危房的贫困户是否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住房保障政策,是否按时保质完工等。四是饮水安全。排查是否存在贫困户饮水不安全情况,用水方便度和供水保证率等是否达标。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各村、各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附后),组织精锐力量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问题全,坚持边查边改。

(二)梳理汇总阶段。20xx年1月中旬前,各村对照排查重点事项清单,认真统计汇总排查情况,逐项说明排查出的问题有多少、已经解决了多少,剩下的问题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各村排查工作的指导,通过数据比对和现场调查的方式核查数据,避免错报、乱报,保证排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排查情况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逐级上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村、各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照全面排查梳理梳理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分类研究整改措施,分级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轻重缓急和问题大小合理设置整改时限,分解任务,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抽查复核阶段。20xx年6月底前,乡扶贫办将对照各村排查结果和整改台账,适时开展督查复核。

五、工作保障(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各帮扶单位,要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上报问题的情况分析、核实核准数据,防止因错报情况引起误判。各帮扶单位要协助乡村抓好所结对村的问题整改工作,提供支持。

(三)强化指导调度。村挂点领导要加强督促调度,亲自参与所挂村脱贫攻坚工作研究会、部署会、调度会,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村两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各帮扶单位要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到扶贫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问题真正整改,工作真正达标。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村、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认认真真排查问题。乡扶贫办要加强调度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迅速解决。各村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虚假整改的,将启动约谈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治理,以严实的作风、钉钉子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避免出现“纸面整改”“翻烧饼”。

附件:1、“三落实”排查重点事项清单2、“三精准”排查重点事项清单3、“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附件1:

“三落实""排査重点事项清单一、责任落实排查清单。

1、是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否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等情况。

2、行业部门、村两委是否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3、结对帮扶干部每周六是否上户帮扶,市直单位帮扶干部是否每月不少于2次上户帮扶。

4、村党组织书记是否遍访贫困户,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是否遍访贫困户。

5、行业部门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推进工作。

二、政策落实排查清单1、产业扶贫政策。(1)产业合作模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江西省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管理办法》要求,推行“五个一”和“一领办三参与”模式;(2)是否落实产业直补奖补政策,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以及二次分配奖补资金的情况;(3)是否落实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等政府支持政策;(4)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短结合、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原则,科学合理选择扶贫产业,是否不切实际搞一刀切,片面追求全覆盖;(5)是否开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签约、股权变更工作;(6)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助推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规范完善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合作社带贫功能,产业扶贫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情况;(7)是否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是否开展扶贫产品“五进”活动,是否推进财政预算采购扶贫产品,是否发动社会力量购买扶贫产品,是否畅通产品销售网络,是否对接电商销售平台。

2、光伏扶贫政策。(1)是否规范开展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是否有专人看管、消除树木等遮挡;(2)村是否制定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并按分配方案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否按要求制定年度收益分配计划,收益分配情况是否公示;(3)光伏收益资金项目报批手续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光伏(旅游)收益分配资金是否精准、程序是否合规。

3、扶贫小额信贷政策。(1)扶贫小额信贷是否按政策规定开展,是否做到能贷尽贷,是否存在贴息发放不及时或应贴未贴等情况;(2)是否存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情况,是否对2017年12月1日前已发生的存量户贷企用进行台账管理,2017年12月1日后是否存在新增户贷企用情况;(3)是否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小额信贷政策扶持情况,是否存在贷款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超过标准的情况。

4、就业扶贫政策。(1)贫困户家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是否参加相关培训或接受培训服务;(2)就业培训是否存在虚假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针对性不强等情况;(3)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是否达到有关要求,以涉农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车间是否存在闲置现象,是否完成扶贫车间认定与监测工作,并将扶贫车间相关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4)公益性岗位安排是否合理,岗位人员是否存在不履职现象;(5)就业补贴发放是否规范,一次性创业补贴、交通补贴政策是否落实,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经营是否正常,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是否存在虚报情况,领取交通补贴人员是否在外真实务工、实际务工地点与申报交通补贴填报的地点是否一致。

平方以内,户均自筹是否控制在1万元以内;(3)项目选址存在地灾隐患的是否整改到位;(4)项目管理是否落实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完工后是否开展竣工验收或第三方质量安全鉴定,房屋质量验收或鉴定结果是否合格;(5)资金使用范围和支付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制定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是否落实资金审计要求;(6)后续扶持是否落实,后续帮扶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实施、帮扶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帮扶台账是否建立,搬迁户受益方案是否制定,搬迁户就业是否实行动态管理,每户的帮扶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7)安置点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是否配套物业、生活、就业管理,安置点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安置点公共卫生是否有专人负责;(8)拆旧复垦工作方案是否制定,是否存在过渡期满仍未拆除旧房问题;(9)搬迁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否全部办到位。(10)综合帮扶资料、项目档案资料、户档资料是否整理完善,项目实施程序是否符合逻辑,项目审批资料是否齐全。

6、扶贫扶志政策。(1)是否开展了扶志扶智扶能扶勤扶德“五扶”精神扶贫和自立感恩、自强感恩、自力感恩、自尊感恩“四大感恩行动”;(2)是否开展了“三讲一评”感恩教育。

更正发放到位对象及时处理并发放到位;(4)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程序资料、佐证材料存档情况;(5)符合评残标准的残疾人办证、到期残疾证换证到位;(6)因遭灾、患病、变故等发生重大支出、收入骤减、生活困难情况的疑似困难人员,逐户排查建立台账,并按其家庭贫困情况救助到位。

三、工作落实排查清单1、问题整改。(1)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省委专项巡视、国家考核巡查、省考核、省级暗访督导、扶贫审计等发现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2)村级及行业部门是否召开整改会议;(3)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研究出台有效举措和办法。(4)整改效果真实,整改问题具体到人到事,防止问题整改表面化、形式化,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措施;(5)整改不仅仅就个案抓个案,举一反三、追根溯源,防止了前紧后松,长期坚持抓整改。

2、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乡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任务是否完成,各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脱贫要求,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逐项得到落实;(2)20xx年33个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对退出贫困村进行巩固提升。

3、扶贫项目实施。(1)是否存在项目库立项不精准、管理不规范情况,项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2)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是否存在实施进度缓慢问题;(3)项目真实性是否存在问题,扶贫项目是否发挥扶贫效益,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废弃;(4)县乡村三级扶贫项目是否进行公示公告,10万元以上完工项目是否设置永久性标识牌。

4、扶贫资金是否按要求使用,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对象不精准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拨付缓慢情况,扶贫资金是否有闲置。

5、是否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要求;是否存在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急功近利、加重基层负担,违反约束机制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突出问题。

附件2:

“三精准”排查重点事项清单一、识别精准排查清单1、贫困人口识别程序是否规范(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农户申请、县级数据比对、村民小组评议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乡镇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级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抽查复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公告)。

2、是否存在漏评、错评情况。对“五类重点人群”(住危房农户;因婚嫁、升学、户籍迁出迁入等原因,致使“两不管”的农户;新发生贫困的一般农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老人户;曾经提交申请而未被纳入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逐户做好佐证材料(不宜纳入贫困户的相关材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全部纳入,因嫁出、死亡、户口迁出等不再共同生活的是否及时减少。

档案资料是否专柜保管、专人管理,资料是否分门别类摆放、是否有清单和目录,重要资料是否备有电子档。

二、帮扶精准排查清单1、帮扶单位是否按相关要求选派驻村干部,驻村干部是否符合选派条件;是否存在驻村帮扶干部与原单位工作任务“不脱钩”“两边跑”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是否不少于3人(含县乡补齐)。

2、驻村干部是否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工作日不在岗情况,是否存在驻村不住村情况,驻村干部每季度在村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是否不少于50天,工作日不在村要履行请假手续。驻村干部请销假是否备案,驻村干部请销假在乡党委进行备案,三天以上的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批准备案。

3、驻村干部对有关扶贫政策及贫困村贫困村相关情况是否熟悉掌握,结对帮扶干部对有关扶贫政策及贫困户情况是否熟悉掌握,是否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4、驻村干部是否参加村“两委”会议,是否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帮助发展产业引导就业,是否参与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党员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是否转到所驻贫困村。

5、帮扶干部每月上户帮扶是否达到2次以上(11月15日后每周六上户帮扶),是否做到民事代办、帮助发展增收、引导贫困户搞好家庭卫生等,其“一证一册”是否填写规范,是否按要求全力履行帮扶责任,是否熟悉帮扶政策、帮扶户情况,是否为帮扶户落实了该有的政策,是否做到让帮扶户对享受的各类政策全部说得清说得准,是否做到让帮扶户满意。

三、退出精准排查清单1、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是否规范(贫困人口脱贫程序: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批准退出),脱贫时序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错退、脱贫质量不高情况;脱贫户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脱贫户收入是否存在逐年减少情况。

2、贫困村退出标准是否降低,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脱贫退出质量不高情况。

附件3“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一、义务教育有保障排查清单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是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是否开展劝返工作,原辍学返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是否稳定在校学习。

2、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等学生是否进行送教上门,是否进行思想教育。

3、是否按学籍地管理的要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教育补助是否明显拔高标准。

4、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做到应享尽享,是否按“双负责制”要求在属地乡村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各教育阶段享受资助政策台账,特别是异地就读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落实资助政策,在异地未享受资助的是否由本地财政补发资助。

5、符合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要求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享受了相关政策补助。

二、基本医疗有保障排查清单1、贫困人口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是否落实。

3、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是否落实。

4、贫困人口住院最终报销补偿比例是否达到90%的适度要求,且不低于90%;“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落实是否有漏项,重点关注动态调整人员、外出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

5、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办证、报销是否落实。

6、村卫生室是否建立了坐诊或巡诊相关制度。

7、家庭医生是否履约。是否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是否为签约的贫困慢性病患者进行了健康体检和简单诊疗。

8、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医疗,是否合理用药,有没有骗保、套保等现象。

三、住房安全有保障排查清单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仍有居住危房情况。

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是否全部鉴定,危房改造鉴定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新建住房和保障住房标准和面积超标情况。

是否科学;通过验收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的情况。

4、贫困户入住后生活情况,是否通水、通电,是否有卫生厕。

5、贫困户建房负债是否超过1万元,超过的是否落实了化解措施,超过的负债是否得到解决。

6、危房改造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新建房户、维修户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是否存在维修户享受改建户资金补助,是否存在重复享受重建补助、维修补助及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是否存在享受了新建或维修资金而未建房或维修房,套取的资金是否收回。

四、饮水安全有保障排查清单1、是否存在贫困户饮水不安全、用水不方便、供水不足等情况。

2、贫困人口自来水入户工程项目是否完成建设内容,是否存在遗漏。

3、历年农饮项目是否存在部分村未完工、未通水等遗留问题,是否全部解决到位。

4、农村饮水工程管护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管理机制是否建立。

脱贫攻坚“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方案

(一)强化统筹,精心组织。各联挂乡镇县级领导要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深入一线统筹指挥,推动活动落实。26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各帮扶部门(单位)和39个乡镇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工作统筹,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标准,明确时限。要严格比照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和县摘帽“一低三有”标准,逐村逐户逐项认真查摆达标情况,找出差距和短板,做到有的放矢、对标补短。要及时报送活动成果,“大起底”活动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于6月15日前报县脱贫办;“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相关资料(附件6、附件7以及提请县级层面研究的问题事项)于6月20日前报县脱贫办;问题整改情况(包括问题整改销号台账)于6月30日前报县脱贫办,届时还未整改到位的按照整改方案既定时间安排报送相关资料。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乡镇定点督导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查和指导,要重点督查前期各级督查暗访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重点督导行业部门、帮扶部门和乡镇村组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要重点指导情况摸排、问题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行业部门、帮扶部门和乡镇脱贫攻坚考核考评,倒逼工作落实。

(四)强化作风,严肃纪律。要严格落实“作风纪律深化年”相关规定,严禁虚于应付、弄虚作假,严戒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摸排情况、排查问题必须脚到、眼到、手到、心到,体现严实作风,不能人云亦云,确保情况真实、活动实效。本次活动收集的数据情况将作为脱贫攻坚基础资料归档保存,凡发现问题排查不实,影响今后省市督查效果和年底考评结果的,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

年脱贫攻坚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县特色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产业扶贫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按照省委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把巡视整改作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以目标导向为整改标准,以问题导向为整改契入,以结果导向为整改评判,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

(一)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能力差,持续增收后劲不足。

1、产业项目长效增收机制未形成。贫困户自身发展产业能力不足,靠扶贫资金入股坐收红利,没有真正实现“造血”功能,短期收益难以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贫穷落后现状,贫困户返贫风险较大。

整改措施:积极协助配合县教育局,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进行种养殖产业技术培训,实现自主创业;各村结合实际,设立公益岗位,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护林员、保洁员等从业人员;支持有条件的村建立劳务输出合作社,到就近企业务工,确保贫困群众收入不减少,增收有渠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第一书记、各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长期坚持。

2、扶贫资金存在较大风险。经排查全乡有14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其中有3家绩效差,松山腰联农养蚕专业合作社主体未完工,项目未运行,青头萝卜种植专业合作社、恒晶蚕桑专业合作社项目微利,存在扶贫资金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1、对效绩差的合作社,采取措施,从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跟踪帮扶,协调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技术指导。2、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松山腰联农养蚕专业合作社完善相关协议,同时,采取乡党委专项督办方式,推动建设进度,确保及早见效。3、对亏损的5个项目分清原因,分类处置,采取措施,扭亏为盈,限期不能扭亏为盈的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责任领导:相关包片包村干部。

责任单位:各有关村。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第一书记、各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长期坚持。

3、金融扶贫存在风险隐患。绿草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2.5mw光伏电站项目,光伏收益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及贫困户分红收益,收支倒挂,存在逾期风险。

整改措施: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密切关注企业运营情况,切实抓好动态监管。2、联合农商银行、农行等多家信贷部门,深入企业进行宣传,督促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帮助企业制定合理还款计划。3、协调供电、发改、科教等部门,加强光伏后期管理工作。4、督促企业按时兑现分红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长期坚持。

(二)部门履职不到位,扶贫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风险突出。

1、履职不到位。制定产业扶贫政策不严谨,致使扶贫资金40%产权不明晰,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产业扶持项目实施办法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补充签订40%扶贫资金的归属协议,明确扶贫资金100%权属。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乡扶贫工作站。

责任人:有关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长期坚持。

2、监管不力。对产业项目底数不清,监管缺位,对项目缺乏调研,扶贫项目没有经过充分调研,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评审,对实施的产业项目没有跟踪督促,造成项目收益差。

整改措施:定期跟踪了解项目实施主体生产经营状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带贫能力等,实行动态监管。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乡监察室、乡扶贫工作站。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20年4月底,长期坚持。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有力有效推进整改。

(二)严格督查问责。建立常态化督查调度推进机制,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各类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到位。

(三)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改,促进工作、推进发展、惠及民生。

(四)做好举一反三。对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案例,要认真整改落实,积极回应。同时,根据具体事例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改。

xx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要的阶段。为认真推进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xx县xx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永脱贫办发〔xxxx〕11号)文件精神,为层层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扎实整改、逐一落实到位,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目标标准,保障贫困群众真脱贫、稳脱贫,为确保实现xxxx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1.在住房安全保障上,危房改造程序不规范,部分贫困人口建新不拆旧仍住危房。

整改措施:由镇村镇规划管理中心负责配合住建局,对辖区“四类重点”人群危房进行逐一鉴定排查,按照确认对象、等级鉴定、出具报告、实施改造、信息录入的程序,即赠即改危窑危房。对于已进行危房改造但仍居住在危房的农户,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劝解,对危房进行拆除或封堵。

责任领导:x责任站所:x完成时限:xxxx年6月底前。

2.在问题整改上,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召开镇党委会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xx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及其他脱贫攻坚工作,即研究即解决。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清单精准到村到户,责任到人到岗,由专人确保各类反馈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已完成整改的稳固提升,未彻底完成整改的,继续整改。

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纪委、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xxxx年6月15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在乡村的具体责任上,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影响脱贫成效,稀释群众“获得感”。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会议,不断压实责任,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教育,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定期组织学习脱贫攻坚政策文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谋划、严密组织,为全镇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深入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对照问题清单,对考核反馈问题,要追根溯源,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始终盯住问题不放松,持续发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一件一件地盯着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xx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重要的阶段。为认真推进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xx县xx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永脱贫办发〔xxxx〕11号)文件精神,为层层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扎实整改、逐一落实到位,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目标标准,保障贫困群众真脱贫、稳脱贫,为确保实现xxxx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1.在住房安全保障上,危房改造程序不规范,部分贫困人口建新不拆旧仍住危房。

整改措施:由镇村镇规划管理中心负责配合住建局,对辖区“四类重点”人群危房进行逐一鉴定排查,按照确认对象、等级鉴定、出具报告、实施改造、信息录入的程序,即赠即改危窑危房。对于已进行危房改造但仍居住在危房的农户,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劝解,对危房进行拆除或封堵。

责任领导:x责任站所:x完成时限:xxxx年6月底前。

2.在问题整改上,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召开镇党委会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xx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及其他脱贫攻坚工作,即研究即解决。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清单精准到村到户,责任到人到岗,由专人确保各类反馈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已完成整改的稳固提升,未彻底完成整改的,继续整改。

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纪委、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xxxx年6月15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在乡村的具体责任上,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影响脱贫成效,稀释群众“获得感”。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会议,不断压实责任,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教育,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定期组织学习脱贫攻坚政策文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谋划、严密组织,为全镇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深入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对照问题清单,对考核反馈问题,要追根溯源,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始终盯住问题不放松,持续发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一件一件地盯着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度中央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据新安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按照“六看六确保”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三个结合,深入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四确保四不放过”“四个进一步”为要求,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查改,为2019年打赢翻身仗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到7月10日,中央反馈问题和省委专项巡视及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通过整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初见成效,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方面。

(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2017年度来安县脱贫攻坚考核全省倒数第二,连续两年被省约谈。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年初制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计划,做到逢会必学。二是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将更多时间、更多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情,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

2.识别退出和建档立卡方面。

(2)政策、标准把握欠精准。年中督查时发现个别已脱贫户生活条件差,收入主要依靠政策兜底,如某户(2016年脱贫),居住环境简陋,人畜未分离。少数2018年拟脱贫户脱贫较为困难,如某户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其与配偶均无劳动能力,还长期患有慢性病,2018年住院一次,收入不稳定。某户是一个年龄较大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带着一个智障的中年人,以上2户均难以达到脱贫标准。省第三方评估时发现少数贫困户脱贫成效比较单一,因病、因灾返贫隐忧仍然存在,防范返贫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三无”贫困户缺乏有效措施,资产收益的面较窄。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脱贫质量不高,如张玉江户反映后续帮扶措施不多,多以上门慰问为主;侯良成户收入以五保金为主,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督查巡查时发现,新增识别不到位,14年贫困建档立卡以来被巡查的四个村除水东村15年识别2户2人,仰山村15年识别1户1人外,其它村多年来均没有新识别贫困户,但存在有新整户纳入低保户的情况。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2016年度脱贫资料缺镇公示文本,且公示图片模糊不清;三城镇广大村张布飞户2017年9月25日在国办系统中做户籍变更,张布飞儿子和孙子户内减出,但2017年10月仍然将该2人进行脱贫评议,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标准与程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识别工作,确保识别精准;认真执行识别程序,将评议公示和数据比对落到实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二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避免漏评、错评现象发生。三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清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基本情况。四是严格退出标准,有效防范返贫。不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坚决不得弄虚作假退出。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和动态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按照省办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财政供养人员或村干部等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情况,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数据核查,确保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准确。

(4)部分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不准不实,信息系统数据错误。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朱兵图户省办系统中显示其子朱星瑞当前在校状况为“无”,实际为小学。水口镇水西村阮天云户扶贫手册中户主身份证号码与信息核查表不一致;三城镇广大村秦继虎户2018年享受危房改造,但扶贫手册未记录。大排查时发现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如杨郢乡静波村方正华户危房改造二次补助为15000元,扶贫手册中帮扶成效误填为21000元。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级档案没有按照要求整理归档。扶贫宣传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部分贫困户未办理慢性病证,用慢性病诊断书代替。低保贫困户低保证件,对贫困户属性无法直接判定。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被抽查村村级档案均未发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材料;一户一档中均缺少人员自然增减表,动态调整情况不能直接反映;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均是从2017年10月开始记录,造成不能通过扶贫手册完整了解该户脱贫攻坚情况。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村级材料有缺失现象。如上蔡村发现贫困户识别材料有所欠缺;扶贫手册填写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更新不及时,一些帮扶措施未体现。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户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舜山镇炮咀村严运林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填写不规范,签约服务上墙资料更新不及时。少数贫困户扶贫手册信息更新不及时,帮扶措施对应的帮扶成效填写不够严谨。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大排查时发现我县对非贫困村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安镇七里村一般农户詹志平不熟悉扶贫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情况,逐户逐人摸清搞实基础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扶贫手册填写内容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二是配合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切实改正信息系统错误数据,不断提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扶贫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扶贫政策知识。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5)部分危房改造户面积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户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基本政策;同时,在与农户签订建房协议时明确建房面积,引导农户合理建房,防止攀比建房,防止举债建房。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建房面积,1-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均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三是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

(6)部分自筹资金负担较重。第三方评估反应有的贫困户危房改造欠债在1万元以上,有的危房改造县里验收后未收到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面积,引导农户建设经济适用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二是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三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切实采取妥善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4.饮水安全方面。

(7)少数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农饮工程进度较慢。如省大排查时发现我县新安镇七里村自来水入户工程管道正在铺设,10月底全部完成,个别贫困户目前只安装水表,自来水未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和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重点摸排贫困户饮水困难问题;二是针对摸排出的困难户,逐户分析原因,通过新建部分供水工程或进行改造等方式,改善贫困户用水条件。三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贫困户饮水困难得以解决。

5.健康扶贫方面。

(8)部分慢性病的医药费难报销。如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在我县上蔡、六郎2村走访时,都有贫困户反映,部分慢性病所需药物无法在医院买到,无法报销,医药费开销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因身体原因确需花费大量医药费又无法报销且对基本生活产生严重负担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帮助申报社会救助。二是配合做好健康脱贫负面清单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和贫困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

6.产业扶贫方面。

(9)产业扶贫奖补“一发了之”。交叉考核发现,一是发放奖补资金存在“大水漫灌”、“一发了之”的现象。二是给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把有劳动能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在安徽省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逐户进行标注,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不盲目追求项目覆盖率。二是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对不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10)产业帮扶到户工作需要加强。第三方评估了解,从产业到户情况看,抽查的建档立卡户中,有部分脱贫户和贫困户家有劳动力但未获得产业帮扶,部分贫困户依赖自主发展,没有得到任何帮扶措施,部分有帮扶措施的农户表示帮扶仅限于发补贴、发种苗、发化肥等,少数贫困户认为帮扶没有任何成效,存在“一发了之”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三大行动”部署,精准界定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扶尽扶、应补尽补。二是加大项目到户力度。精准界定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贫困户通过外力帮扶和自主发展,积极实施到户产业扶贫项目。

(11)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成效有待提升。在县第三方评估调查时反馈,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产业基地支撑脱贫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落实带贫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积极性,不断创新完善减贫带贫机制,提高带贫减贫效益。二是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更大减贫带贫作用。

(12)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化、难持续现象。一些产业效益不明显,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新型经营主体“四带一自”扶贫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一些产业补助资金难以起到“造血”作用。如我县在2018年县第一轮暗访时发现上蔡村张后俊户、六郎村桂德祥户、丁邦喜户都反应,养殖牲畜的死亡率很高,收益很少。在第三方评估时发现我县在扶贫产业发展上还存在产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综合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唐贻书花费1380元养鸡260只,并享受特色养殖补贴2600元,户主口述卖了1000元左右,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在产业选择、规模达标、风险防控、合理支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二是科学设置产业项目。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高风险、高污染、非适应性、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作为扶贫产业项目。三是确保产业规模达标。申请自种自养产业扶贫项目的规模必须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2017〕51号);入股分红、农业务工项目的预期收益,不得低于项目提升行动的要求。

7.就业扶贫方面。

(13)就业帮扶成效仍有空间。存在就业培训走过场现象,部分特困供养农户和60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培训现象。如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我县技能培训中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和精神残疾人,培训效果不明显。如舜山镇六郎村孙建忠三级智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刘贻厚年龄75岁、三城镇广大村骆祥精神三级残疾。在县第二轮暗访时发现少数贫困户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如张山村刘翠英户,87岁参加特色种养业技术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基础台账。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脱贫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培尽培”。二是开设技能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加大技能脱贫培训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技能脱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为16至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通过其他措施进行帮扶。

(14)部分扶贫车间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调研摸底。5月份,全面对各乡镇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带动就业、补贴资金落实、认定退出机制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详细台账。二是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指导调度。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开展清理整顿,加大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服务管理力度。

(15)公益性岗位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通过公益性岗位获得收入建档立卡户中,部分受益户没有去过和偶尔去过几次但仍然获得收入,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村有辅助性工作岗位9个,均未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没有劳务行为获得收入的,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进一步激发受益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报酬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不劳而获”现象发生。三是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防止出现变相发钱等问题。

8.金融扶贫方面。

(16)贷款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存在给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扶贫小额信贷承办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放扶贫小额贷款,结合贫困户实际状况给予评级授信,实现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二是加强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精准落实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获得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7)贷款用途不合规。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少数贫困户反映2018年办理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户贷企用”;某户无贷款多方协议。同时在户贷户用方面,存在用途不规范和未及时使用问题,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户贷款3万元用于生活消费,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个别贫困户小额信贷未及时使用,舜山镇六郎村汪恕兵,扶贫手册显示2018年3月贷款,贫困户口述准备养鸡但未实施,贷款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对2017年12月以后“户贷企用”的贷款予以收回。二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三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

(18)金融扶贫存在贫困户参与度低、个别用款企业经营风险大等问题。不少贫困户对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入股的企业“一问三不知”,有的甚至连企业名字都不知道,认为“入股分红”就是“到点拿钱”。有的“户贷社管合营发展”模式和“户贷企用”没有实质差别。个别企业使用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后经营不善难分红。如2018年县督查巡查时发现我县部分贫困户不知道小额信贷的来源和用途。在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舜山村杭学锋户对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不了解、不知晓,对村扶贫工作的认可度不高。2018年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存在后期还贷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特别是“户贷企用”模式中的“用款主体”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二是坚决杜绝以“一自三合”名义变相“户贷企用”,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加强对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等“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的宣传,确保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正确理解“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强化确保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主体地位。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9.问题整改方面。

(19)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形式主义。省督查巡查发现年中督查反馈问题只是点对点整改,未做到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从本村做起,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坚决防止在整治过程中形成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结合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推动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三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行立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确保立行立改、问题见底清零。

(20)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有的整改工作不切实际,整改措施不够精准,财政、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常态化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形成。省督查巡查时发现精准识别、退出及户档、项目等资料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人,制定问题清单,实行依单推进、台账管理,建立和规范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提高整改质量,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漏评、错评、错退、返贫等现象,避免出现“两该两不该”问题。

10.考核监督检查和填表报数会议方面。

(21)填表报数仍然过多。重痕迹管理,轻实际效果,基层干部整天忙着填表报数造册,户档资料重复建立,且种类繁多。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三精准”,强化“三落实”,不简单地将建立台账、工作日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和依据,有效遏制“留痕主义”苗头。二是推进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充分用好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和扶贫手册使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切实精简档案资料。

(六)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1.资金精准使用和效益发挥方面。

(2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与贫困户利益分配和联结机制不健全。省督查巡视时发现我县村级资金项目还存在未及时产生效益和效益不高的情况。如:某村投入140余万元的烘干塔项目,去年9月份已建好,至今没有发包出去,没有产生效益。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差距较大,在暗访两村时发现,两村都开展了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但对贫困户进行分红,两村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现有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入库项目审查。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贫困群众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更多参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能力提升,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23)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多起涉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问题,且存在搞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把项目审核关,坚持现有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保基本守底线,对“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项目优先纳入,剔除脱离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与脱贫攻坚无关以及低效无效项目。二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投向符合规定范围和用途。三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贪大求大,不擅自提标。

(24)由于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及时,部分清退人员仍然继续享受了县医保中心发提供的健康扶贫待遇。个别乡镇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少量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人员享受了健康扶贫待遇。

整改措施:定期交换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对接,实行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定期交换、比对与共享,确保医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相一致。

12.补贴补助和项目收益发放方面。

(25)部分到户奖补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存在向贫困户发放扶贫产业奖补资金时,直接支付到其非贫困户亲属账户问题,支付方式不严谨,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加强对资金拨付程序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履行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将补贴资金收益名单及打卡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来信来电等举报及时予以处置。

(26)由于申报审核和补助发放把关不严,个别村委会等以各种方式多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超过县定标准,多发放了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回头看”,

完善危房改造台账,发现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问题性质予以追责。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房改造户,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三是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主动移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27)部分地方产业扶贫奖补标准过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根据贫困户的发展能力和意愿,按照“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要求,精准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

13.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28)公告公示落实效果仍需加强。在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存在部分村镇项目库公示要素不全,缺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要素。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全部主动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二是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创新村级、村民小组级公告公示方式方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公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

(29)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批复延时,中央735万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时间超过30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入库项目审查,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作用,健全项目入库前的论证与审查,让专家和群众参与进来,对打着扶贫旗号搞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违规违法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库。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

15.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方面。

(30)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完善整合资金台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二是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从2019年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8〕727号)规定的资金范围,在下达资金时,同步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实现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流程追溯。

整改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问题阶段(5月25日—6月5日)。围绕中央巡视、考核、约谈反馈问题以及县、镇反馈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5日—6月30日)。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5日前)。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上报镇扶贫工作站。

为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年度中央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据新安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按照“六看六确保”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三个结合,深入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四确保四不放过”“四个进一步”为要求,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查改,为2019年打赢翻身仗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到7月10日,中央反馈问题和省委专项巡视及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通过整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初见成效,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方面。

(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2017年度来安县脱贫攻坚考核全省倒数第二,连续两年被省约谈。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年初制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计划,做到逢会必学。二是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将更多时间、更多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情,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

2.识别退出和建档立卡方面。

(2)政策、标准把握欠精准。年中督查时发现个别已脱贫户生活条件差,收入主要依靠政策兜底,如某户(2016年脱贫),居住环境简陋,人畜未分离。少数2018年拟脱贫户脱贫较为困难,如某户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其与配偶均无劳动能力,还长期患有慢性病,2018年住院一次,收入不稳定。某户是一个年龄较大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带着一个智障的中年人,以上2户均难以达到脱贫标准。省第三方评估时发现少数贫困户脱贫成效比较单一,因病、因灾返贫隐忧仍然存在,防范返贫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三无”贫困户缺乏有效措施,资产收益的面较窄。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脱贫质量不高,如张玉江户反映后续帮扶措施不多,多以上门慰问为主;侯良成户收入以五保金为主,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督查巡查时发现,新增识别不到位,14年贫困建档立卡以来被巡查的四个村除水东村15年识别2户2人,仰山村15年识别1户1人外,其它村多年来均没有新识别贫困户,但存在有新整户纳入低保户的情况。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2016年度脱贫资料缺镇公示文本,且公示图片模糊不清;三城镇广大村张布飞户2017年9月25日在国办系统中做户籍变更,张布飞儿子和孙子户内减出,但2017年10月仍然将该2人进行脱贫评议,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标准与程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识别工作,确保识别精准;认真执行识别程序,将评议公示和数据比对落到实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二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避免漏评、错评现象发生。三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清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基本情况。四是严格退出标准,有效防范返贫。不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坚决不得弄虚作假退出。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和动态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按照省办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财政供养人员或村干部等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情况,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数据核查,确保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准确。

(4)部分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不准不实,信息系统数据错误。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朱兵图户省办系统中显示其子朱星瑞当前在校状况为“无”,实际为小学。水口镇水西村阮天云户扶贫手册中户主身份证号码与信息核查表不一致;三城镇广大村秦继虎户2018年享受危房改造,但扶贫手册未记录。大排查时发现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如杨郢乡静波村方正华户危房改造二次补助为15000元,扶贫手册中帮扶成效误填为21000元。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级档案没有按照要求整理归档。扶贫宣传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部分贫困户未办理慢性病证,用慢性病诊断书代替。低保贫困户低保证件,对贫困户属性无法直接判定。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被抽查村村级档案均未发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材料;一户一档中均缺少人员自然增减表,动态调整情况不能直接反映;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均是从2017年10月开始记录,造成不能通过扶贫手册完整了解该户脱贫攻坚情况。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村级材料有缺失现象。如上蔡村发现贫困户识别材料有所欠缺;扶贫手册填写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更新不及时,一些帮扶措施未体现。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户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舜山镇炮咀村严运林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填写不规范,签约服务上墙资料更新不及时。少数贫困户扶贫手册信息更新不及时,帮扶措施对应的帮扶成效填写不够严谨。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大排查时发现我县对非贫困村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安镇七里村一般农户詹志平不熟悉扶贫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情况,逐户逐人摸清搞实基础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扶贫手册填写内容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二是配合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切实改正信息系统错误数据,不断提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扶贫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扶贫政策知识。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5)部分危房改造户面积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户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基本政策;同时,在与农户签订建房协议时明确建房面积,引导农户合理建房,防止攀比建房,防止举债建房。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建房面积,1-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均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三是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

(6)部分自筹资金负担较重。第三方评估反应有的贫困户危房改造欠债在1万元以上,有的危房改造县里验收后未收到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面积,引导农户建设经济适用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二是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三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切实采取妥善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4.饮水安全方面。

(7)少数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农饮工程进度较慢。如省大排查时发现我县新安镇七里村自来水入户工程管道正在铺设,10月底全部完成,个别贫困户目前只安装水表,自来水未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和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重点摸排贫困户饮水困难问题;二是针对摸排出的困难户,逐户分析原因,通过新建部分供水工程或进行改造等方式,改善贫困户用水条件。三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贫困户饮水困难得以解决。

5.健康扶贫方面。

(8)部分慢性病的医药费难报销。如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在我县上蔡、六郎2村走访时,都有贫困户反映,部分慢性病所需药物无法在医院买到,无法报销,医药费开销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因身体原因确需花费大量医药费又无法报销且对基本生活产生严重负担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帮助申报社会救助。二是配合做好健康脱贫负面清单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和贫困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

6.产业扶贫方面。

(9)产业扶贫奖补“一发了之”。交叉考核发现,一是发放奖补资金存在“大水漫灌”、“一发了之”的现象。二是给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把有劳动能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在安徽省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逐户进行标注,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不盲目追求项目覆盖率。二是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对不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10)产业帮扶到户工作需要加强。第三方评估了解,从产业到户情况看,抽查的建档立卡户中,有部分脱贫户和贫困户家有劳动力但未获得产业帮扶,部分贫困户依赖自主发展,没有得到任何帮扶措施,部分有帮扶措施的农户表示帮扶仅限于发补贴、发种苗、发化肥等,少数贫困户认为帮扶没有任何成效,存在“一发了之”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三大行动”部署,精准界定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扶尽扶、应补尽补。二是加大项目到户力度。精准界定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贫困户通过外力帮扶和自主发展,积极实施到户产业扶贫项目。

(11)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成效有待提升。在县第三方评估调查时反馈,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产业基地支撑脱贫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落实带贫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积极性,不断创新完善减贫带贫机制,提高带贫减贫效益。二是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更大减贫带贫作用。

(12)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化、难持续现象。一些产业效益不明显,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新型经营主体“四带一自”扶贫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一些产业补助资金难以起到“造血”作用。如我县在2018年县第一轮暗访时发现上蔡村张后俊户、六郎村桂德祥户、丁邦喜户都反应,养殖牲畜的死亡率很高,收益很少。在第三方评估时发现我县在扶贫产业发展上还存在产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综合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唐贻书花费1380元养鸡260只,并享受特色养殖补贴2600元,户主口述卖了1000元左右,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在产业选择、规模达标、风险防控、合理支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二是科学设置产业项目。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高风险、高污染、非适应性、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作为扶贫产业项目。三是确保产业规模达标。申请自种自养产业扶贫项目的规模必须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2017〕51号);入股分红、农业务工项目的预期收益,不得低于项目提升行动的要求。

7.就业扶贫方面。

(13)就业帮扶成效仍有空间。存在就业培训走过场现象,部分特困供养农户和60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培训现象。如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我县技能培训中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和精神残疾人,培训效果不明显。如舜山镇六郎村孙建忠三级智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刘贻厚年龄75岁、三城镇广大村骆祥精神三级残疾。在县第二轮暗访时发现少数贫困户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如张山村刘翠英户,87岁参加特色种养业技术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基础台账。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脱贫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培尽培”。二是开设技能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加大技能脱贫培训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技能脱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为16至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通过其他措施进行帮扶。

(14)部分扶贫车间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调研摸底。5月份,全面对各乡镇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带动就业、补贴资金落实、认定退出机制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详细台账。二是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指导调度。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开展清理整顿,加大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服务管理力度。

(15)公益性岗位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通过公益性岗位获得收入建档立卡户中,部分受益户没有去过和偶尔去过几次但仍然获得收入,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村有辅助性工作岗位9个,均未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没有劳务行为获得收入的,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进一步激发受益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报酬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不劳而获”现象发生。三是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防止出现变相发钱等问题。

8.金融扶贫方面。

(16)贷款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存在给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扶贫小额信贷承办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放扶贫小额贷款,结合贫困户实际状况给予评级授信,实现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二是加强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精准落实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获得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7)贷款用途不合规。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少数贫困户反映2018年办理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户贷企用”;某户无贷款多方协议。同时在户贷户用方面,存在用途不规范和未及时使用问题,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户贷款3万元用于生活消费,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个别贫困户小额信贷未及时使用,舜山镇六郎村汪恕兵,扶贫手册显示2018年3月贷款,贫困户口述准备养鸡但未实施,贷款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对2017年12月以后“户贷企用”的贷款予以收回。二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三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

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1.健康脱贫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即是否落实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信息核查,贫困患者(2020年、2020年脱贫户除外)是否享受了健康脱贫政策,贫困患者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是否减轻。

2.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落细,即是否进一步优化“351”“180”政策,是否存在贫困患者住院缴纳押金、“一站式”即时结算未全覆盖的现象,贫困户是否知晓健康脱贫政策内容。

3.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水平是否进一步提高,即是否全面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所有贫困人口是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是否落实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是否实行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是否全面掌握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用药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是否由家庭医生定期送药上门。

4.政策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是否强化贫困患者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是否严控医疗机构或患者过度医疗行为。

责任单位:镇计生办、镇人社所、镇卫生院、各村。

责任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分管负责人、各村脱贫攻坚责任小组正副组长。

年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六看六确保”“四单”“四严”“四覆盖”“四个过得硬”的总体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紧盯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和现行扶贫标准,在全乡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查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边查边改,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3人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实现连战连胜的目标。

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1.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即是否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是否按照年度计划足额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2.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及时,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扶贫项目进展迟缓、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等现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全部落实到项目,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是否存在“以拨代支”。

3.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有效益,即扶贫资金是否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审批验收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贫困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

4.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村级扶贫项目清单是否与县、镇两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相符,项目编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入库项目是否精准,项目规模是否合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扶贫项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扶贫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开工、完工。

5.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骗取套取、借机牟利、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开展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6.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一自三合”模式是否落实到位,今年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是否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未落实、贫困户不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贫困户有需求但贷不到款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用途不合规、风险管理把控不严等现象。

7.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是否健全,即是否建立并落实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贫困户光伏电站收益是否及时发放。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xx农商行、镇光伏公司、镇扶贫办、镇纪委、各村。

责任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分管负责人、各村脱贫攻坚责任小组正副组长。

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排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举措,是对落实政策、推进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检视。各村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带头落实,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突出问题排查。各村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年中督查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市暗访,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反映问题,全面对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的大排查内容,逐项逐条梳理,进组入户排查,找准核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各脱贫攻坚小组要加强指导和调度,帮助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深入剖析主观客观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排查任务。镇纪委要结合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大排查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村、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村要全面汇总分析大排查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形成大排查工作报告,连同相关表格于9月28日前报镇扶贫办。报告内容要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意见建议、下阶段工作打算四个部分。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负责的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总结,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28日前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根据各村各单位大排查报告,形成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报告,于10月1日前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县级脱贫攻坚整改方案

根据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和20xx年省际间交叉考核、省审计厅专项审计、省级验收、州级验收、县级验收、县委专项巡察等反馈的问题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实解决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及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和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梳理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州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中指出的问题和20xx年省际间交叉考核、省审计厅专项审计、省级验收、州级验收、县级验收、县委专项巡察等反馈的问题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一次性整改到位。

(一)共性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还不到位的问题。

尤其是非贫困户知晓率普遍不高,群众满意度经不起推敲。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措施:县乡两级及时宣传“八个一批”行动计划、“十个行业专项行动”方案等各类扶贫政策,并依托各类宣传载体,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

整改时限:长期。

2、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方案编报缓慢,导致审核、批复晚,影响了资金拨付和实施进度,造成项目资金长期“趴账”,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措施:扎实做好扶贫项目基础工作,及时选择项目、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尽早发挥项目效益;同时,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储备的原则建立扶贫项目库。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如:行业部门对行业扶贫缺思路、缺措施,与乡镇协调联动力度不够。

责任单位:各行业部门。

整改措施:各行业部门加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与乡镇协调、沟通,深入村社扑下身子开展调研,制定年度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争取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二是工作措施落实还不精准的问题。

全县农村群众(包括贫困群众和非贫困群众)安全住房未做到全覆盖,仍有住危旧房或无房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

整改措施:对全县农村户籍群众逐户筛查住房情况,及时确定需进行危房改造项目户和无房户,务必与20xx年x月x日前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做到全县农村群众住房有安全保障。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三是行业扶贫存在弱项的问题。

1、个别贫困村硬化道路年久失修,破坏严重,存在勉强脱贫、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措施:县交通局要对全县贫困户村级道路进行全面普查,加强村级破损道路修复工程,确保道路畅通。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2、部分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仍有贫困学生在义务阶段辍学务工或入寺,没有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没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措施:各乡镇和县教育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发挥主体责任,逐一排查义务阶段贫困学生辍学情况,积极动员辍学生返回校园。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四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问题。结对帮扶干部开展帮扶工作时,仅限于送钱送物,甚至存在由别的帮扶干部代送、“签到”现象,帮扶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联点帮扶单位对贫困村走访次数不多,帮扶计划不详,帮扶措施不力。

责任单位:各结对帮扶单位。

整改措施:结对帮扶干部要深入到户,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因户因人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出主意、找出路,充分调动贫困户内生动力。

整改时限:长期。

五是扶贫项目审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到企业或合作社入股分红,抵押担保手续不全,未办理他项权证及司法公证,造成扶贫资金防范风险能力不足。

责任单位:各乡镇。

整改措施:未办理财产抵押担保、司法公证手续或他项权证的乡镇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办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风险可控,贫困户收益稳定。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2、部分实施的扶贫项目审计率未达到扶贫项目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部分实施的扶贫项目未组织开展年度审计。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整改措施:县审计部门对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全面开展一次审计,今后实施的扶贫项目每年度x月x日前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受益对象共x人,其中贫困户仅有x人。项目立项审批流于形式,项目建设时间与实际不符。入户走访时,村民反映该项目建成对生产生活帮助不大。

整改措施:县民宗局牵头,xx镇、县扶贫开发局配合,对x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效益、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核查。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4、投入资金x万元,支持下庄村购置商铺开展资产收益,项目未做到因村施策,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未发挥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及有效防控风险。

整改措施:xx镇牵头,对下庄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x万元实施的扶贫项目从立项、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取得效益、产权归属等方面进行核查,切实做到因村施策,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六是基层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和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1、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和扶贫驻村干部、结对认亲干部对***、省、州、县制定出台的扶贫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在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的宣传引导帮扶上做的不到位,造成个别贫困户对扶持项目不感兴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扶贫效果不明显。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各联点单位。

整改措施: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和扶贫驻村干部、结对认亲干部要加强对***、省、州、县制定出台的扶贫政策的学习宣传,在自身准确掌握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的帮扶力度。同时加强对扶贫干部的轮训、培训力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考核和管理。

整改时限:长期。

2、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术,经济收入仅以传统种养业为主,靠新技术摆脱贫困的能力不足;部分贫困户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不愿积极就业,不谋求发展思路,“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依靠国家救助,主动脱贫、我要脱贫的积极性不高。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县人社局,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措施:加大思想脱贫工作力度,同时,结合市场需求,继续加大对有劳动能力、意愿的贫困户实施短期技能培训,及时发放技能培训证书,充分调动贫困户内生动力。

整改时限:长期。

七是社会扶贫还不到位的问题。企业和社会经济组织主动带动和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积极性不高,“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活动与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社会扶贫效果不佳。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市监局、县经信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帮扶举措,督促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单位加大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公益帮扶等帮扶力度。

整改时限:长期。

(二)个性问题。

1、xx乡光伏电站部分电池组损毁,尽管进行了维修,但仍难以满足全乡群众生活生产用电需求。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整改措施:县发改局牵头,县供电公司配合,加大电网项目争取力度,力争大电网项目落地,彻底解决xx乡用电问题。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2、全县贫困户自20xx年x月进行动态调整后,“结对认亲”帮扶干部未及时进行调整,存在部分贫困户无“亲戚”情况。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整改措施: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干部职工“结对认亲”情况进行统计梳理,按照20xx年x月动态调整后贫困人口最新数据,对全县干部职工“结对认亲”工作进行重新调整。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3、xx乡和xx乡x户贫困群众在20xx—20xx年已实施游牧民定居进城楼房安置项目后,重复享受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户均补助x万元的建房补助。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扶贫开发局,xx乡、xx乡。

整改措施:由县纪委牵头,对xx乡、xx乡重复享受项目问题进行彻查,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

整改时限:20xx年x月底前。

4、20xx年投资建设的xx营地聚宝瓶旅游扶贫项目因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至今未投入运营,严重影响了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贫资金收益。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经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扎麻什乡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县旅游局牵头,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配合,抓紧办理项目林地使用手续,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招商并取得收益,确保扶贫资金效益。

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5、xx镇、xx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后续帮扶措施尚未有效落实、土地复垦没有实质性开展的问题。

责任单位:xx镇、xx镇。

整改措施:xx镇、xx镇要严格按照《xx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xx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xx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方案的通知》(x民政〔20xx〕x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集中安置点和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水电路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列出未配套问题清单,报县行业部门配套补齐;结合实际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规划》,按照群众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因户因人制定后续发展和就业措施,做到后续发展县上有规划,农牧户有计划,干部清楚,农牧户明白,并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档案工作。同时,在搬迁群众搬迁入住新房后9个月内,对有复垦条件的宅基地进行复垦,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宅基地进行生态恢复,对地质灾害频发的迁出点,严格落实拆旧复垦工作责任,在群众搬迁入住新房后3个月内完成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时限:20xx年x月底。

6、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筑面积存在“一刀切”,不符合人均25平米的政策要求,面积超标和面积不足并存。

责任单位:xx镇、xx镇党委政府。

整改措施: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局关于xx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x号)和《xx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xx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xx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方案的通知》(x民政〔20xx〕x号)文件要求,调整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按照“***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灵活设计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住房户型,确保建档立卡搬迁户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x万元。

整改时限:20xx年x月底。

7、全县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商业保险“一站式”结算平台还不完善,信息系统不对接,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统筹整合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商业保险等相关业务,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结算窗口,给群众提供及时、有效、便捷的服务,确保群众办理业务一次完成,减少群众来回奔波。

整改时限:20xx年x月底。

8、部分贫困群众反映慢病签约医生未上门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整改措施:县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对接,核实贫困人口底数,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以人为单位开展签约,做到不漏一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签约医生职责,同时,加大签约医生履职尽责督查力度,确保签约医生认真履行签约协议,按照签约服务内容开展服务。要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要求签约医生认真填写服务记录,确保不漏一次;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协作优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为家庭医生签约患者提供预约上门、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9、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成效不显著,群众参加技能培训参与度和重视程度不够,即便参加了培训,多数群众不愿外出务工,后续就业和市场难以保障。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措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扶贫开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在开展现有的电子商务、厨师、汽车驾驶等专业工种培训的基础上,精准掌握县内外用工企业的用工需求,听取企业用工需求和对劳动力培训意见和建议。在培训内容上,以贫困劳动力急需的、实用性强的职业和工种为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需施策地开展特色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地毯式”培训计划,下沉到各村开展“地毯式”培训。让扶贫对象自主选择培训时间和内容,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避免对培训时间和内容搞一刀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全覆盖,有技能基础的贫困人员就业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要坚持组织而不代替、引导而不包揽的原则,让贫困户自行选择、自主择业,要积极探索先出带后出、老乡带老乡、能人带动、政策促动等外出就业模式,通过培育致富带头人、劳务经纪人等途径,鼓励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向的劳动力进行扶持,引领他们探索自主创业之路。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整改落实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立即动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照自身责任,各负其责,主动担责、认真履职、积极谋划,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端正态度,深化认识。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扶贫政策的学习宣传,精准掌握扶贫政策,提高思想觉悟,调优工作状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启动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方案于20xx年x月x日前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整改时限及时报送。

(二)抓好整改,促进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要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整改业绩来验证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健全扶贫月报工作制度,从细节抓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县级领导要深入联点乡镇和分管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切实担起督查督导的职责,对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甚至提供虚假整改信息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名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县是长江上游总要的水源函养区,天然林资源极其丰富,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复杂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生态的根本、产业的基础、文明的载体、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石渠县专项审计反馈问题:2018年,县林草局违规聘用3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四职干部)享受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针对该问题,我局庚即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门安排、布置、落实整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一是召开局务会议,并研究决定,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局整改小组组长,抽调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由业务经办人员王琴具体落实整改工作,确定整改时限为12月10日前。二是积极主动开展2022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是否还存在同样的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坚决贯彻执行好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生态护林员选聘政策,开展好2022年至2022年度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2019-2022年生态护林(草)员选聘除选聘2022年需要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续聘2014、2015、2016、2017、2018、2022年度已脱贫、但有返贫倾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草)员,以巩固精准脱贫成果,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

脱贫攻坚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

“两率一度。

”(识别精准率、退出精准率、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省市县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

二、整改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市督查巡查、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的情况,结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汇总,要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脱贫标准不高。

主要表现在:脱贫户收入核算统计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存在错填、漏填情况。

;没有真正落实。

“一达到、两不愁、三保障。

”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

;部分脱贫户未经过。

“评议、核实、签字、公示。

”等程序就认定脱贫。

;部分脱贫户家中有严重负债问题就认定脱贫。

(二)精准识别不准。

主要表现在:。

“四类对象。

”[贫困户家庭在建档立卡前就有财政供养人员。

(含村、社区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有小汽车。

]清理不彻底。

;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三)帮扶工作不实。

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不精准,以资金和物资慰问代替帮扶。

;贫困户脱贫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

;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帮扶责任人未落实每年帮扶四次以上。

(四)脱贫后劲不足。

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

;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

;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五)工作落实不力。

主要表现在: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配套措施不够健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完成不理想。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

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

;二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

“三严三实。

”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

;三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

;四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动态管理,提高识别标准。

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

”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

“五类人群。

”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和“。

(社区)要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二)严格脱贫标准,提高脱贫水平。

严格退出标准,对。

“年人均纯收入未达到。

回头看。

’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低保兜底一批。

’的贫困户。

”等九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

;严格退出程序,按照“。

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农户确认、公示公告。

”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

;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开展。

“回头看”“回头查。

”“回头帮。

”,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

(三)强化整改责任,切实体现成效。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

10个村(社区)指派驻村工作队,负责精准扶贫集中整改工作,由联村领导任驻村。

(社区)工作队的管理,驻村(社区)工作队每月驻村。

(社区)时间不得少于。

天,实行。

“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

将《宁乡县精准扶贫政策到户口袋书》发放到每户贫困户并进行宣讲,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

;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组织技能培训,让贫困户“。

想干、敢干、能干、会干。

”,避免大包大揽。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作风转变。

坚持“县负总责、街道抓落实、村(社区)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脱贫攻坚当做自己分内之事来抓。

强化检查督查,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

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一)坚持大排查与开展“三查三问”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三查三问”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以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一查政治上是否做到“两个坚决维护”,重点对政治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二查工作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三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重点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二)坚持大排查与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基层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大排查与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相结合。通过大排查抓大整改,深刻领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力度。

(四)坚持大排查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在开展大排查过程中,要结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省年中督查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市暗访,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狠抓整改,完善机制,全面提升。

(五)坚持大排查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视,重点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监督不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消极腐败等问题,以过硬作风推动大排查深入开展。

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1.“应纳尽纳、返贫即入”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搞规模控制和“一刀切”,是否存在“漏评”“错评”现象,是否存在户内多人、户内漏人等未整户识别现象,是否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分户致贫问题,是否摸清了边缘户底数。

2.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数据比对是否到位、比对结果是否核实;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定并公告、县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是否经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识别和退出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的是否进行了整改。

3.《扶贫手册》管理是否规范,即《扶贫手册》是否由贫困户保存,贫困户家中与村级档案中的《扶贫手册》内容是否一致,《扶贫手册》是否在贫困家中填写,《扶贫手册》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4.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即扶贫对象基础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是否加强,相关信息数据是否及时更正、补充和完善;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了“从进到出”全过程,识别、脱贫和帮扶资料是否齐全;村级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清单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5.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是否有错误,贫困村、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信息是否准确;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和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村。

责任人: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各村脱贫攻坚责任小组正副组长。

XX市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_脱贫攻坚

伟大的理想惟有经过忘我的斗争和牺牲才能实现。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在xx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发言。

同志们、朋友们:

2月25日,党中央隆重召开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

xx是全国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兄弟省份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通过全省上下的艰苦努力,我省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62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50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绝对贫困全面消除,兑现了向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向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这场波澜壮阔、气吞山河的伟大战役,书写了xx战胜贫困、圆梦小康的壮丽篇章,在我省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我省脱贫攻坚的奋斗历程,隆重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一步激励全省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不懈奋斗。

在这里,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为脱贫攻坚作出贡献的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广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志愿者,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致以崇高敬意!向鼎力支持xx脱贫攻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驻川单位、驻川部队、各兄弟省份,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帮助xx脱贫事业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外国友人,表示诚挚谢意!

同志们、朋友们!

摆脱贫困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团结带领人民,为消除贫困、创造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和不懈努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全国上下闻令而动、合力攻坚,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打响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精辟概括了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出重要要求。讲话站位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实践性,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纲领性文献。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定贯彻到xx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朋友们!

xx是全国扶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xx脱贫攻坚工作,多次亲临xx视察指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给我们巨大鼓舞和鞭策。2018年春节前夕,总书记冒着严寒、翻山越岭,深入大凉山腹地视察指导,亲切看望彝区贫困群众,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在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极大增强了我们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信心决心。这些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克难奋进、砥砺前行,打赢了一场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脱贫攻坚xx战役,在国家连续五年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都被评为“好”的等次。

——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脱贫攻坚的组织保证。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任务重的市(州)和88个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对每个贫困县选派增加1名副书记专职抓脱贫,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上下一心、枕戈待旦,形成了全体动员、尽锐出战的决战态势。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累计选派11501个驻村工作队、10.7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数百万基层干部一起奋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从川西北的雪域高原到凉山彝区的深山峡谷,从川东北的革命老区到乌蒙山区的丛山峻岭,党领导的脱贫攻坚战在巴山蜀水全面展开,鲜红的党旗始终在第一线高高飘扬。

——我们始终落实精准方略、下足绣花功夫,确保靶向精准、扶到根上。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围绕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严格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把精准扶贫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精准识别对象,全面摸清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为每一个贫困户建立专属脱贫档案,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着力精准查漏补缺,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组织26万余名干部和帮扶工作队员用3个多月时间,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进一步摸清底数、补齐短板。着力精准验收退出,做到脱贫县“一低三有”、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脱贫攻坚以来,136.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217.73万贫困群众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住上“安心房”,136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165万贫困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特殊困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全部享受社会保障,309.3万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和510万贫困人口供电质量不达标问题全面解决。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都有了保障,贫困群众过上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我们始终着力补齐短板、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群众就业水平,努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让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同步奔康。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新增346个乡镇和1.65万个建制村通硬化路,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都通了客车,一大批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成投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结合“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累计落地农业产业扶贫项目19095个,建成扶贫车间、扶贫基地1048个,优质农产品贴上“xx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走出深山、卖出了好价钱。加强劳务输出合作、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学会一技之长,或在家门口就业,或进城务工,有了稳定收入,2020年全省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9480元,是2013年的3.46倍。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显著加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千百年来贫瘠的土地焕发出生机、积蓄着力量、充满了希望。

——我们始终聚焦重点区域、破解特殊难题,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坚持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重中之重,举全省之力集中攻坚。对大小凉山彝区,选派5700多名干部长驻基层开展综合帮扶,出台34条支持政策和16条工作措施给予特殊支持,全面推行“一村一幼”,统筹解决禁毒防艾、控超保学、自发搬迁等特殊难题,彻底扫除阻碍脱贫的“拦路虎”。收官之年应对疫情灾情冲击影响,对凉山州最后剩余的7个贫困县、300个贫困村开展挂牌督战,组织13个工作专班会同州县力量攻坚冲刺,做好“加试题”,啃下“硬骨头”。对高原涉藏地区,大力推进“六项民生工程计划”,扎实开展产业、就业、健康、基础设施、生态等攻坚行动,“9+3”免费职业教育、15年免费教育全面实施,大骨节病、包虫病等一些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地方病、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习近平总书记亲切视察指导过的凉山州昭觉县三河村成为远近闻名的脱贫标杆村、获得全国脱贫攻坚楷模殊荣;因自然条件恶劣交通闭塞而广为社会关注的“悬崖村”沧桑巨变、成为文旅“网红”打卡点;甘孜州稻城县亚丁村从全县最贫穷的村落变成人们向往的“香格里拉”。曾经“一步跨千年”的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涉藏地区,又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新的历史性跨越。

——我们始终注重统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坚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作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攻坚格局。8年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超过8600亿元,累计投入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405亿元。扎实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广东、浙江两省17个市61个县结对帮扶我省68个贫困县,累计投入111亿元;24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36个贫困县,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09亿元,帮助引进各类帮扶资金21.2亿元;驻川部队结对和定点帮扶260多个贫困村,省内经济较发达的7市35县结对帮扶45个深度贫困县,379个省级单位全覆盖定点帮扶88个贫困县,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政协委员“我为扶贫做件事”和“国企入凉”“万企帮万村”“巾帼扶贫行动”等不断深化,7.6万家民营企业、商协会与8273个贫困村结对,15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很多地方和单位因为脱贫攻坚与贫困地区结缘,很多援川干部人才因为脱贫攻坚有了“第二故乡”,千千万万的扶贫善举彰显着无疆大爱,展现了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汇聚起推进脱贫攻坚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我们始终强化感恩教育、倡树文明新风,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注重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动能,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摆脱贫困、改变命运。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创新改进帮扶方式,贫困群众精神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以往安贫守旧的思想观念、厚葬薄养的陈规陋习都在发生改变,科学观念、文明方式、法治意识、奋斗精神日益提升。下肢瘫痪、趴在门板上编竹编的乐山市悦来镇道华村的李佰洲说:“虽然我是残疾人、贫困户,但双手是好的,我不能等靠要,得活出自己的精神气”。巴中市诺水河镇小骡马村的李国芝说:“要想脱贫就不能当懒人,当贫困户不光荣,好吃懒做不光荣。只有脱贫,才有脸面”。广大脱贫群众从物质贫困中“走了出来”,在精神贫困中“站了起来”,曾经不敢想、不会干,如今主动干、大胆闯,“宁愿苦干、不愿苦熬”成为了脱贫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写照。

——我们始终突出实的导向、贯穿严的要求,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成效的重要尺度,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较真碰硬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脱贫攻坚进程中,统筹运用督查暗访、专项巡视、审计稽查,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了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斩断伸向贫困群众救命钱的黑手,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材料报表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通过脱贫攻坚的锤炼和洗礼,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情怀更深、攻坚能力更强、工作作风更实,在老百姓中的威望更高。脱贫地区广大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吃水不忘挖井人,脱贫不忘共产党”,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经过8年攻坚,脱贫地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脱贫群众正意气风发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从基本温饱到吃穿不愁,脱贫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家底更殷实,日子更富足;从不蔽风雨到住有安居,脱贫群众住上了安全房子,新社区、新村落星罗棋布、欣欣向荣;从缺医少学到全面保障,社会事业长足进步,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从产业匮乏到百业竞兴,每个脱贫县都建起了现代农业园区、每个脱贫村都兴办了集体经济,农村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了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撑。xx脱贫攻坚能够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最根本的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这场宏伟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无比温暖。

同志们、朋友们!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有无数负重前行的身影,有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各个方面的扶贫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奋战一线,不畏艰辛、倾情付出,以热血赴使命、以行动践诺言,奔走在高山峡谷之间,往来于千家万户之中,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用无私奉献的“辛苦指数”换来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脱贫有多难,广大扶贫干部就有多拼。身患严重眼疾、冒着失明风险也要战斗在脱贫一线的“半盲”扶贫局长张渠伟,主动请缨、带着患病母亲驻村帮扶的第一书记刘骥,倾其所有带领群众发展产业、成功闯出脱贫路的村党支部书记陈望慧,带领突击队长驻凉山、以移山之志打通阿布洛哈“全国最后一条通村公路”的交通干部胡厚池,致力于产业就业和扶智兴教、成为贫困群众贴心人的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王世峰,和丈夫一起、从浙江举家赴马边彝区支教的王怡,情系藏族群众、连续三年参加广东援助甘孜医疗队的郭蕾,以及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的广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这些年,全省有150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了脱贫攻坚的征程上,他们将宝贵生命献给了带领群众摆脱贫困的伟大事业,树立起新时代巴蜀儿女的精神丰碑。还有更多的普通人,他们坚守平凡岗位,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这场伟大斗争中,每一位参与者都了不起、每一位奉献者都是英雄,人民感谢你们,让我们向你们致敬!

同志们、朋友们!

伟大时代成就伟大业绩,伟大斗争锻造伟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概括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系统总结了“七个坚持”的宝贵经验,深刻揭示了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制胜之道,我们必须自觉遵循、永远弘扬。经过几年脱贫攻坚的斗争实践,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党中央将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看望贫困群众、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先后7次召开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每一个重要环节都给予有力指导,为打赢这场攻坚战作出战略部署和战术安排。省委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用非常之力推进非常之事,夺取了决战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只要我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时刻牢记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开创治蜀兴川事业发展新局面。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这场脱贫攻坚人民战争中,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一块苦一块累一块干,有盐同咸、无盐同淡,贫困群众感恩奋进、不等不靠、艰苦奋斗,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牢人民是真正的英雄的观点,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

——必须坚持科学方法,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破解发展难题。这场攻坚战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就在于决心坚定、标准明确、路子对头、措施到位,对扶贫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始终聚焦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涉藏地区,坚持分类施策,把资源力量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出最有效的作用。只要我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决策,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就一定能够不失时机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必须统筹协调各方,汇聚事业发展行稳致远的强大力量。脱贫攻坚中,我们大力弘扬和衷共济、团结协作精神,扎实抓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爱贫困群众、关心减贫事业、投身脱贫行动,画出脱贫攻坚的最大同心圆,营造了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只要我们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充分激发出来,就一定能够汇聚起推动xx发展进步的强大力量。

——必须崇尚严实作风,保持克难攻坚的奋斗精神。xx脱贫攻坚经历了许多要事急事苦事难事,有汗水、也有泪水,有欢欣、也有委屈,考验的是党员干部的觉悟、担当和作风。面对各种困难挑战,广大党员干部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必胜信心、“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决心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强意志,义无反顾、迎难而上,牺牲自己、不负人民,成功攻克了脱贫路上的一个又一个“夹金山”“泸定桥”。只要我们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昂扬斗志,义不逃责、事不避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同志们、朋友们!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任重道远。我们决不能骄傲自满、固步不前,决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脱贫攻坚胜利后,党中央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要认真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着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大力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继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扎实抓好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做好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坚定不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全省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同志们、朋友们!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努力奋斗!

 

 

年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自查、督导和暗访抽查。

(一)村级自查。各村要按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排查内容,逐项逐条、逐户逐人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调查走访,切实做到不漏一项一条、不落一村一户。各村要按照本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村级自查工作于9月28日前完成。

(二)镇级督查。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组将采取工作调度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户开展调查走访,查找各村在开展大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排查不到位,限期整改未落实的村进行通报。

(三)县级督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省级抽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采取市际交叉督查方式,于10月上旬对各市、县(市、区)大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2个),每个村随机点调1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非贫困户2户)。

(五)督查检查。本次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十月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