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管理制度渣土公司运输制度(精选13篇)

小编:MJ笔神

高效的运输系统可以提高物资流通的效率,促进地区间的经济往来和合作。范文中的实例和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直观地理解总结的内容和结构,从而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渣土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卸点付费结算系统,并确认运输车辆电子标签阅读成功或者签收纸质联单。

8、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9、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1、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2、巡检人员应每日对出土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对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3、对巡检中发现未实行专营的工地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

4、对巡检中发现的违规车辆或人员,应发出违规整改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5、对巡检中发现公司道路污染、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反映。

汽车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运输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充分发挥其运输职能,从而达到高效、低成本、满负荷运营,根据公司有关财务结算、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运输车辆和装载机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照此制度予以经济处罚。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四条 坚持按时上班、自觉签到、事先请假制度:上班时间签到(不签到视为迟到),严禁早退(按旷工论处)。迟到、串岗罚款5.00元/次,旷工除扣除当月平均日工资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外,罚款5.00元/天。连旷工3天,罚款金额另行通知(无活不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公司车辆一律实行晚间回厂归队制度(长途在外或特殊事故不能回厂者除外):对无故拒不回厂者按100.00元/次罚款。

第六条 服从调配:对无故不出车(不服从调配,临时找理由视为不服从调配)者罚款50.00元/次。

第七条 用户告状,不论原因罚款50.00元/次。

第八条 严禁顺路搭载,发现一次除追缴搭载额外收入外,罚款200.00元/次。

第九条 严禁挪用(侵占)公-款:对司机代收货款必须无条件及时上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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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务,因公借款不得挪做他用。发现一次不论何种原因,除罚款200.00

元外一律坚决辞退,并对其挪用侵占公-款公司将依法追讨(未追回

之前,其工资一律扣发)。

(特别提示:罚款必须当天以现金方式上缴财务科,隔日上缴或拒绝交纳需从工资中强行扣除的均加倍从重处罚,但最低限额不得少于应交罚款的两倍)

第三章 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十条 公司车辆实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由司机负责,

定期保养由运输公司经理指定地点统一保养。小修公司内建小修理

厂,配件、轮胎要以竞标的形式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司机每天

发动车辆之前,必须检查机油、水等再启动,启动后需使发动机预

元/次。

第十一条 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实行车辆维修档案监控制度,维修、

保养费用实行请款报帐制度,事先需请示主管经理并由主管经理在

请款单上签字方可予以借款,事后凭发票在主管经理处签字,同时

需向财务提供公里表数据、经手人签字后方可报帐抽取借款单。对

拒不及时报帐者月末将按报帐金额的5%予以处罚并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车辆随车工具一经遗失,司机自行负责赔偿,拒不赔偿者工资

中加倍罚款。

第四章 车辆违反国家《道路交通法》及肇事的相关处理

决费均有司机自行解决公司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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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车辆肇事后的大修费用司机承担1%的损失赔偿,运输公司主管

领导承担大修费用的0.5%。

第十六条 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得当,响应要快捷迅速,实行

专人专管,责任要明确。

第五章 车辆燃油的管理

第十七条 加油一律实行集中办理油卡加油制度,油卡由服务公司统一协

调办理,未经许可,司机不准现金加油(现金加油财务不予报销)。同时,遵照《关于进行车辆油耗考核的通知》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司机每月需给服务公司提供公里表数据以备加油档案。

第六章 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第十九条 驾驶员要定期组织学习,加强说教引导工作,注重安全教育与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培训。

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逐步建立车辆档案,制定车辆安全行驶规则,一车一档,定期存档。

第二十一条 运输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车辆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实行签字放车,收车登记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安全、准确、及时的运输是司机的职责,公司坚持宁停一分,不抢一秒。慢就是快的思想,严禁疲劳驾驶,安全、及时的达到目的地是司机的职责,影响工作者一次罚款50.00元。

第二十三条 严禁酒后驾驶,发现除停班外一次罚款100.00元。

第二十四条 小车驾驶室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 各车司机应勤洗车,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影响公司形象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 各车司机通知例会缺席一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各司机应积极主动的与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交纳合同保证金500.00元(亦可工资中扣除)。否则,公司对职工个人的各种劳保待遇一律不得享受。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月出勤率达100%的司机月奖励50.00元。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月提成工资达到1500.00(散罐车、平板车司机达到1600.00)元的司机月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三十条 本制度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二0一0年一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素质,规范其行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驾驶员队伍,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条件

2、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3、拟聘人员必须持有汽车驾驶a证。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45周岁,具有五年以上安全行车记录。

二、录用程序

1、由安技科对应聘人进行面试,审核其安全行车经历,

从业资格条件。

2、审核合格后实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安排三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渣土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各工地要与取得建筑渣土运输特许经营的企业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并在市政公用部门办理渣土运输处置手续。

2、运输车辆要密闭加盖,确保装载渣土低于车厢挡板。凡未密闭加盖、渣土高出车厢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工地。

3、工地大门要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确保出场车辆得到有效冲洗。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检查,本次检查时间自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检查。

1、全市建筑、市政、拆除和园林工程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土石方运输作业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2、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给予罚款、停工和扣分处罚。凡有土石方运输任务的工地,对未与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一律予以停工。

货物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联盟单位和合作伙伴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联盟伙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时,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据情况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增值业务部、公共关系部等。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股东和联盟伙伴服务的观念,全心全意为股东、加盟伙伴服务,不给股东和联盟伙伴增麻烦、添负担。

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到股东、联盟伙伴处不准搞吃、拿、卡、要,如有违犯,股东、联盟伙伴有权拒绝并可举报到公司,对违纪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公司章程、制度办事。讲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维护全体股东及联盟伙伴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约开支。

第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股东或联盟伙伴处,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应股东或联盟伙伴邀请前往,则费用由邀请者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需应酬,要报告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公司开支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应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为公司及股东着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1、公司董事开会,每人每天费用150元,其中餐费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来往乘火车,乘坐比火车标准高的交通工具,需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因公邀请股东来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负责其食宿与交通费用,食宿标准与董事开会相同。

3、股东本人要求来公司办事的,其本人及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4、公司来客户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超出公司规定的,谁支出谁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5、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实行费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负。

第六章公司网站后台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各地、市、县代理网站后台的开启,由市场部提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启。

第十四条:股东和联盟单位管理后台的关闭,必须由市场部作市场报告并提前15天通知当事人,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由市场部执行。

第七章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股东及联盟伙伴应保守公司机密,如故意向竞争对手提供本公司机密,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不能越级以各种借口通过一点通客户端界面上发布,宣传公司的各项业务、公告宣传工作。

第八章监事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向股东负责,及时向股东报告公司情况。监事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职责。

第九章股东、联盟伙伴行为准则

第十八条:股东、联盟伙伴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关义务,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公司有义务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司章程与其它网站合作或拒绝信息联网合作的股东和联盟伙伴,市场部应先做好回归工作;对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其经营的市场由公司市场部做好手续后,另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如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拒绝执行者,公司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股份,取消其股东资格。

第二十条: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区经营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伙伴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举报,公司核实后,对被侵害的单位赔偿的标准按5000元/户执行,如果拒绝赔偿则关闭后台、取消经营资格。

第二十一条:股东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的统一和团结,有事情要通过组织解决,不得向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虚假情况,制造混乱和恐慌。如有上述行为,公司应立即加以制止和解决,解决不成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一周内做出解决方案,供公司实施。

第十章股东权益

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利益,使其投资增值,同时股东应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网站后台将设董事会信箱,供股东反映情况用。

第二十四条:公司如因决策失误或违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给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就信息被盗用,资源被窃或被转发信息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声明,并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拍照、录像、公证等。

第二十六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对全公司的备品进行分配、保管、登记造册,一年检查两次,要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差错,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视同仁,月末提交考勤报表,对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分别按规定执行,如报表不实,对责任人予以不实工资的五倍罚款。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工作是公司经营活动重要环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负责核算,监督控制,要做好财务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预算方案,年终决算书面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制定年度管理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收入回款计划,确保资金周转。 第二十九条:做好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物资稽核,每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经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要加强支票的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由会计个人负责。

第三十一条:清算内外部经济往来事宜,核实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催收,清债。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否则,因此产生长期积压,呆死帐等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做好股东股金的登记造册,由财会设专人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制定股东年终分红方案。

第三十三条:会计要做到财务手续健全,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票帐相符,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第三十四条: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费。

第三十五条:公司财务要按章程规定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查询,实行财务民主。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收支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银行规定限额。

第三十七条:出纳员现金出现差错,丢失完全由自己赔偿。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补充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联盟单位和合作伙伴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联盟伙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时,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据情况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增值业务部、公共关系部等。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股东和联盟伙伴服务的观念,全心全意为股东、加盟伙伴服务,不给股东和联盟伙伴增麻烦、添负担。

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到股东、联盟伙伴处不准搞吃、拿、卡、要,如有违犯,股东、联盟伙伴有权拒绝并可举报到公司,对违纪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公司章程、制度办事。讲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维护全体股东及联盟伙伴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约开支。

第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股东或联盟伙伴处,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应股东或联盟伙伴邀请前往,则费用由邀请者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需应酬,要报告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公司开支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应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为公司及股东着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1、公司董事开会,每人每天费用150元,其中餐费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来往乘火车,乘坐比火车标准高的交通工具,需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因公邀请股东来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负责其食宿与交通费用,食宿标准与董事开会相同。

3、股东本人要求来公司办事的,其本人及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4、公司来客户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超出公司规定的,谁支出谁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5、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实行费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负。

第六章公司网站后台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各地、市、县代理网站后台的开启,由市场部提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启。

第十四条股东和联盟单位管理后台的关闭,必须由市场部作市场报告并提前15天通知当事人,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由市场部执行。

[nextpage] 第七章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股东及联盟伙伴应保守公司机密,如故意向竞争对手提供本公司机密,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不能越级以各种借口通过一点通客户端界面上发布,宣传公司的各项业务、公告宣传工作。

第八章监事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向股东负责,及时向股东报告公司情况。监事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职责。

第九章股东、联盟伙伴行为准则

第十八条股东、联盟伙伴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关义务,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公司有义务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司章程与其它网站合作或拒绝信息联网合作的股东和联盟伙伴,市场部应先做好回归工作;对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其经营的市场由公司市场部做好手续后,另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如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拒绝执行者,公司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股份,取消其股东资格。

第二十条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区经营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伙伴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举报,公司核实后,对被侵害的单位赔偿的标准按5000元/户执行,如果拒绝赔偿则关闭后台、取消经营资格。

第二十一条股东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的统一和团结,有事情要通过组织解决,不得向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虚假情况,制造混乱和恐慌。如有上述行为,公司应立即加以制止和解决,解决不成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一周内做出解决方案,供公司实施。

第二十二条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国网公司”正常有序的发展,对“跑马圈地”(只要地区而不能很好发展用户)的现象要坚决取缔,无论是股东或联盟伙伴,提出某地区有“跑马圈地”的现象,由公司派员前往调查了解情况,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具体经营方案。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汇报。

过一个月仍不交者,视为放弃所辖地区市场经营权,公司依法保留其股东资格,但所辖地区市场将由市场部另安排经营者经营。

第十章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利益,使其投资增值,同时股东应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网站后台将设董事会信箱,供股东反映情况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如因决策失误或违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给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就信息被盗用,资源被窃或被转发信息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声明,并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拍照、录像、公证等。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对全公司的备品进行分配、保管、登记造册,一年检查两次,要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差错,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视同仁,月末提交考勤报表,对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分别按规定执行,如报表不实,对责任人予以不实工资的五倍罚款。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工作是公司经营活动重要环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负责核算,监督控制,要做好财务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预算方案,年终决算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制定年度管理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收入回款计划,确保资金周转。

第三十一条做好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物资稽核,每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经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要加强支票的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由会计个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清算内外部经济往来事宜,核实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催收,清债。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否则,因此产生长期积压,呆死帐等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做好股东股金的登记造册,由财会设专人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制定股东年终分红方案。

第三十五条会计要做到财务手续健全,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票帐相符,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费。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要按章程规定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查询,实行财务民主。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收支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银行规定限额。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现金出现差错,丢失完全由自己赔偿。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日常开支,由总经理与股东代表副总经理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重大开支与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补充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参会股东签字:

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每月日(特殊情况视实际而定)召开一次管理人员安全例会(安全工作会议)。

二、会议内容主要为: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解决当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办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安全培训会)。

三、要求全部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5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公司安委会不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

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总结安排公司工作。

要求全体安委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写出书面检查,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6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例会。

一、年初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公司每月日召开一次司乘人员安全例会(特殊情况视实际而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教育效果。

三、全体司乘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若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第一次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2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20xx年元月1日。

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四、奖罚的执行。

1、机电科科级管理人员奖罚由安全科负责直接制表;单位(区队)负责人、技术员由机电科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制表,报安检科备案,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分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2、机电科科室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比例,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提供单月出勤人数,安检科按比例换算出单位奖罚金额(区队一线生产骨干按单位当月出勤人数的10%-15%计算;当区队有借调人员时,其所借调人员中表现突出的也要列为生产骨干,予以奖励)。科室、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3、机电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员、机电科井下电气操作工,安检科根据人数核定奖罚总额。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4、上述奖罚人员由安检科审核后,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企管科执行(出勤、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把关)。

五、要求。

1、管理人员出勤少于21个班的不享受安全目标管理奖。

2、科室业务骨干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确定,科室内部奖励人员由科室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

3、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在企管科备案,区队无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或搞平均主义的一律停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4、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受处分人员,从受处分月份开始,安全目标管理奖罚,按受处分后的职务执行,直至处分取消。

5、企管科、安检科参加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分配情况抽查一次。

6、各单位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不该分配的数额从区队第一负责人安全目标管理奖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天禹煤业。

运输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为员工创建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每一个大小型公司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的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渣土公司管理制度

一、 运输车辆管理:

(一) 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以达到资源共享,减少费用,提高整体运能;

(二) 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车队长负责统一预算审核上报;

(三) 车辆实施定车定人管理,利于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掌控,保证行车安全;

(五) 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

(六) 车辆行驶必须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七) 车辆统一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

二、 车辆使用:

深圳市宝恒通城市渣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深圳市宝恒通城市渣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 驾驶员岗位责任:

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 驾驶员必须认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3. 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

4.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内外的卫生整洁,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5. 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保养,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电路灯光等是否安全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6. 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送修。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7. 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道路状况,专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遇对方车辆违法行驶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8. 收车后,应做好车辆保养和保洁,及时清洁车辆,检查燃油存量,燃油不足1/3时,应及时加足燃料。并把车辆停放在工地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确保安全。

一. 驾驶员运输作业规范

1. 驾驶员应随车携带处置证附本.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交通费缴费

凭证及相关证件。并将有关证件放在适当位子,方便检查。

2. 待装渣土车辆应息火,有序停放,按顺序装土。装土完毕车辆应及时检查是否漏渣,保证密闭运输。

3. 渣土装载量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要求,杜绝超高超载装运,装载作业时,应控制在车厢栏板顶端以下30公分。

4. 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及时冲洗车辆轮胎.底盘和车身外表污物。

5. 车辆驶出工地前或卸点前,应按规定收取纸质联单。

6. 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不得擅自改变交通.市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

7. 严禁这道路.绿化等处偷乱到渣土,不得擅自更改处置卸点。

8. 如遇管理.执法部门检查,应按要求与以配合,不得逃逸.冲闯.消极回避。

三.违章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不论何种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要保留事故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向当地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及向工地管理人员报告。

2.事故后,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及工地的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服从交-警部门处理结果。

3.因驾驶员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因私用车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私自交与未经本工地认可的人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扣除保险公司的陪付金后)由当事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4. 因驾驶员违法交通法规被处罚款等,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因工地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超标,造成工地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5. 驾驶员酒后开车损坏车辆,由当事人全额承担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当事人除承担所有费用外,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四.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1、运恒祥公司管理部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并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与考核。

2、驾驶员与公司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安全责任书的条款进行考核。

3、驾驶员违法制度规定,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的,处以200元/次的罚款,违返三次以上者,对驾驶员与以清退。

4、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偷乱倒渣土的,对当事人处以400元/次的罚款,违返三次以上者,对驾驶员与以清退。

5、驾驶员凡违反公司制度及相关作业规范、工作消极、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xx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5、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6、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

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

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

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

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

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危险品运输车常识:

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熟悉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硝酸应用铝槽,废硝酸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

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应能达到6吨~7吨的起吊能力。装运机械必须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

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运输工具:

以柴油为燃料的汽车、拖拉机、自动卸货车,三轮车、畜力车和自行车禁止运输爆炸物品。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铁水运输管理主要是对鱼雷罐的使用维护、出铁以及铁水倒运的联系协作管理。

第二条通过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铁水倒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以及供应公司派驻站、总公司运输部、下车维护承包单位。

第四条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与鱼雷罐砖的评判工作。

(三)、负责组织铁水运输系统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四)、负责鱼雷罐在途铁数量的掌控,在周转紧张情况下,提前预测,安排铸铁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事故,组织铁水运输的事故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及铁水运输线路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专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600吨轨道衡的校验工作,保证数据传递及时、准确。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做为耐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鱼雷罐砖使用状况,负责修订完善鱼雷罐砖的砌筑标准,制定鱼雷罐砖使用效果的评判程序及标准,牵头组织评判工作,并根据使用状况,及时对鱼雷罐砖材质提出改进措施。

(二)、负责对进厂鱼雷罐砖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组织对鱼雷的冷检、热检及拆砌的评判工作,评判使用结果必须透明、公正。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耐材质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铁事故分析。

第七条炼铁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完成鱼雷罐满罐率和周转次数等指标。

(二)、负责鱼雷罐日常使用调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炉的鱼雷罐使用数量。

(三)、负责鱼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鱼雷罐的冷检、热检及拆砌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用砖计划和备件计划。

(四)、负责协调检查鱼雷罐拆、砌、烤、冷、热检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工序大包单位的检查和管理。

(五)、根据磅道鱼雷罐回皮数据,随时检查剩铁及粘罐情况,并详细记录。发生鱼雷罐粘铁大于30吨以上时,要采取冲化措施。

(六)、铁水流动性差或渣子较多时,不准往鱼雷罐放铁,防止粘罐;每放满一台鱼雷罐,要加入适量的保温剂。

(七)、在铁水正常时,鱼雷罐压铁时间超过20小时,或者铁水不正常(如铁水粘、炉温低等)时,要优先组织炼钢倒出。

(八)、在铁区内,鱼雷罐发生故障,立即找维护单位处理,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罐口结盖、挂渣情况组织处理。

(九)、保证高炉区域无道掩,炉下无积水,照明完好。在铸铁、拆罐、砌筑区域安装并使用防倾翻立柱。

(十)、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沟料、氧气管等杂物。

第八条炼钢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与炼铁作业部、总公司运输部联系铁水分配工作。

(二)、负责组织清理本厂范围内铁道两侧的道掩和保证照明完好。

(三)、负责倒罐站内防倾翻立柱的安装和使用,每周检查2次以上倾翻插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电机。

(四)、炼钢系统发生故障,鱼雷罐不能按时倒铁时,要及时汇报生产部管控中心,在鱼雷罐周转紧张情况下,及时安排铁水包倒铁工作。

(五)、在倒罐站两条线多罐情况下,优先倒空一条线,不许两条线倒空后再报点。鱼雷罐内剩余渣铁量不许超过10吨,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摆平。

(六)、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放废铁等杂物。

第九条供应公司派驻站职责。

(一)、根据购砖标准、程序、评判结果及用砖计划,负责公司鱼雷罐罐砖的招标、签订合同、购砖、处理质量异议和付款工作。

(二)、负责鱼雷罐砖及散料运至公司,确保炼铁作业部砌筑车间鱼雷罐砖、料库存2套以上。

(三)、负责对大包单位因鱼雷罐砖质量、施工、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落实责任追究。

第十条总公司运输部职责。

(一)、负责将空、重鱼雷罐过磅,严禁出现漏过磅现象。

(二)、负责组织处理鱼雷罐下车的临时故障抢修工作,定期组织鱼雷罐下车分轴、耳轴探伤工作。

(三)、负责按照炼铁作业部和炼钢作业部要求拉对鱼雷罐。

(四)、负责制定落实鱼雷罐下车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检修任务。

(五)、负责鱼雷罐脱线、漏铁等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下车维护承包单位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下车及传动设备日常清扫加油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中、小修。

(二)、负责鱼雷罐事故抢修的配合工作。

(三)、负责制定鱼雷罐备品备件计划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出铁联系。

(一)、高炉出铁前,总公司运输部按照炼铁作业部的要求将鱼雷罐拉对到位,高炉必须检查鱼雷罐对位情况,双方以铃声联系确认。

(二)、高炉出铁过程中,每满一台鱼雷罐,高炉值班室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报点,告知后续出铁线路及要求。炼铁站接到报点后及时通知炼钢作业部调度,并按要求将重罐拉到相应的炼钢倒罐站。

(三)、高炉出铁完毕,值班室在2分钟内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和炼铁作业部炉前站报点。铁沟岗位要及时将摆动沟摆平,便于运输及时拉对鱼雷罐。

(四)、重罐倒空后,炼钢作业部要立即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炼铁站根据炼铁作业部要求,将空罐拉对到高炉炉下。

(五)、高炉正常出铁原则是拉着出铁,每满一罐立刻热送炼钢,过渡罐出铁时间必须确保20分钟以上,高炉补罐时间和倒罐站内拉空对重时间均不得超过20分钟。

(六)、正常生产状态下,要求总公司运输部从各高炉拉到炼钢倒罐站的时间为:1#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25分钟,1#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2#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35分钟,2#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3#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3#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

(七)、鱼雷罐铁水液面高度不超过罐口内沿下限300mm,防止铁水溢出事故。鱼雷罐放的过满时,要及时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采取慢行、监护运行等措施。

(八)、高炉大修开炉头两次铁,炼铁作业部必须安排专人在零米同运输调车员直接联系,确保安全拉对鱼雷罐。

(九)、出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跑铁、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炼铁作业部一方面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另一方面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救。运输调车员要绝对听从炼铁作业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指挥,因为抢救事故造成鱼雷罐脱线的,与运输部无关。

(十)、鱼雷罐发生脱线事故时,由生产部管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

(十一)、为了确保高炉安全生产,可周转空罐一旦低于24台,炼铁作业部调度要及时向生产部管控中心汇报,并安排铸铁机做好准备,确保接到铸铁指令后能立即组织铸铁。

第十三条鱼雷罐日常维护联系。

(一)、鱼雷罐热检由炼铁作业部负责具体安排,炉前站根据砌筑间的通知,安排总公司运输部将鱼雷罐拉到指定位置。

(二)、供应公司派驻站组织大包单位对鱼雷罐进行拆、砌、烤等工作,技术质量部和炼铁作业部进行检查验收。

(三)、砌筑和修补完成的鱼雷罐,在投入烘烤时,大包单位要根据技术质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线进行烘烤,炼铁作业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冷检的鱼雷罐,要求维护单位在七天内完成检查、修补工作。

(五)、为保证鱼雷罐的使用寿命,使用中的鱼雷罐接铁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接铁间隔超过15小时的鱼雷罐必须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

第十四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铁水满罐率,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五条连续三个月没有按要求完成鱼雷罐周转次数,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六条对违反《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按专业考核标准直观考核责任单位200至2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