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偶像为话题初三(实用20篇)

小编:JQ文豪

优秀作文不仅仅是语言组织的技巧,更是作者对世界的独特理解和感悟的展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技巧。

偶像

有不少人有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革命家,也有的人的偶像是文艺家,也有人的偶像是科学家,现在的年轻人的偶像多数是歌星、影星。

偶像的定义是什么?偶像的定义就是敬奉、崇拜、效仿的对象。

有一些偶像带给我们的是一些负面的影响。就像早前爆发的艳照门带来的满城风雨。这些偶像只会说一套做一套。这些人在台上说“绝不赞成婚前性行为。”在艳照发布之后,又以一句“很傻,很天真!”来不了了之。这些人有资质当别人的偶像吗?这些“偶像”使很多中小学生都上网看艳照门的照片。有一个小学生因为自己是艳照门中某明星的粉丝,也偷偷地去买艳照门的光碟,这对下一代的影响是多么的大啊!

我的偶像,她们不会要求粉丝送礼物给她们,她们甚至一度拒绝接收礼物。她们说:“你们把买礼物的钱都去做一些公益事业吧。”她们是多么的善良啊!她们是天使吗?她们可以为了慈善事业,把一张单曲的200万收益全数捐给了“流浪动物之家”她们到印度探访,见到印度街童恶劣的生活环境,不禁落下了眼泪。她们还放下了自己明星的身份,在没有安排的情况下,主动的和印度街童做游戏。她们还经常到一些偏远山区资助一些贫困儿童。她们还发动歌迷捐款。她们说:“要趁自己还有影响力的时候发动人们多做一些有益的事。”在今年的雪灾,她们也捐了10万给灾区。她们是谁?她们就是亚洲女子天团s。h。e。她们是我的魔力,是我坚强的精神支柱。

我们应该要以正确的心态去崇拜偶像。不要盲目地崇拜一些不应该崇拜的人。

偶像

说到老妈,便想起她那嘴不饶人的嘴巴;说到老妈,便想到她对生活的强烈追求;说到老妈,便想到她坚强不屈的英雄气概,说到老妈,自然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

钦佩她的口才。

老妈虽说读的书不多,但口才很棒,叽里呱啦一堆话,没几下,就能把我的嘴巴堵住。一日中午,老妈不在家,我心中大喜,,打开电脑,开始自己的游戏生涯,悠哉!悠哉!此时兴趣正浓,投身于“事业”之中,竟然忘却了自己,也忘却了周围的一切!门轻轻地开了,我猛然一惊,回头一看,正是老妈!心中暗想:糟!老妈这个时候回来,她一定会让我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我极力为自己辩护,谁知说话的机会让她抢先了去,什么当学生的上网玩是不务正业,什么骗人就是骗自己,什么贪玩人的读不了书,没意志的人成不了才……天哪!她一开口说话便如滔滔江水,不绝不断。她不累,我的耳朵却会受不了的!待她说完,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已经都是垃圾一堆——上不了口啦!我也该向她学学了,免得以后争辩时老是辞穷,受苦的还是自己!

崇拜她的追求。

老妈的梦想就是在城市最美的地方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地。现在,她已经做到了,在我们现在居住的这个城市里,老妈有一个漂亮的花店,各种鲜花争奇斗艳,每天客人如织,贷流如水,生意相当火爆。但她并未满足,她说人应该不断向前。为了我们,为了未来的生活,她用自己的青春追求;在向往未来的征途上,她用自己的年华奋斗。皱纹爬上了月眉梢,那白发,一根一根,在不经意之间走来。而老妈的追求,在扩大:连锁店、加盟店、子母店、向四周辐射,向全区辐射。我问老妈:“妈妈,您的花店经营得这么好,您满足了吗?”老妈笑而不答,却把那亮晶晶的目光,投向更地远的地方。此刻,我真的很崇拜老妈,很为有这么个老妈自豪!

学习她的坚强。

和许多生意场上的人一样,妈妈也经受过许多次失败。面对失败,她不哭泣;面对失败,她不堕落;面对失败,她不怨天尤人。相反,妈妈说失败是她的骄傲。我老妈说过,失败是给我们的提醒,让我们不得不处处小心,让我们一次一次的汲取失败的教训,让我们渐渐地坚强。事实的确如此,在生意的赛场上,老妈失败了几千几万次,她曾经想过要放弃,但没有,就因为它的坚强,不想半途而废,得到了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老觉得很辛苦,很累人,但有了老妈这一事例的启示我想通了:人生几十年,学习短短几年,现在勤学几年,将来幸福几十年。

感受她的柔情。

一直以为老妈有着像慈禧一样“统治天下”的思想,但经历过一件事便不会这样想了。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昏睡得不省人事,当我睁开眼后遇见的就是母亲,看着她的样子,好似瘦了几十镑,眼圈红红的,几天没睡的样子,我想,肯定是母亲放不下我,照看了我几夜,我当时激动的情绪不能自已,眼泪溢出了眼眶……我以为母亲这个女强人只会在外面闯闯荡荡,没想到,她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母爱的力量如此伟大。

母亲,你的口才,你的追求,你的坚强,你的柔情,它们都保存在女儿记忆的仓库里面,是女儿闯向为来的力量,是女儿心中的一根主支柱。

以偶像为话题初三作文

亲爱的小四(郭敬明),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占据了我心中“偶像”的位置,和“梦想”画上了等号。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时至今日,被别人问起梦想还是会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这样渺小又卑微的我,不知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想成为和小四一样的人”。

如今的你,被那么多的人关注着,众多的“粉丝”喜爱着,同时被一些人议论着,你逐渐变得成熟而老练起来,虽然还是常叫嚣着“小四永远十八岁”,但其实面对很多事情时态度已经变得不一样,平静了,淡然了,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从你的书中,你的博客中……我所了解一小部分你,还是有一些东西一直没有改变,在那么多年前,你第一次出版书并获得“新概念一等奖”时,在那个时候,那么年轻的你也一定激动地不知所措。是的,我想我理解,至少我能想象得到一些,人生中第一次那样近距离地拥抱到梦想,看到梦想的形状,那样不可思议地呈现在眼前,比做梦还让人激动而慌张,面对着巨大的喜悦,这样的心情一定无可比拟,让人难以忘怀。

就算现在的你活得这般骄傲而闪烁,也一定没有忘记最初的梦想,亲爱的小四,你还是一直在为梦想努力,没有停下追逐梦想的脚步。是的,我想成为这样的你,勇敢而坚定地追求梦想的你,执着而伟大的实现梦想的你。是的,是的,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变得再强大一些,再好一些,再接近梦想一些。

这样的梦想,这些话,它们真实地存在于我心中的某个角落,被努力地呐喊出来,我想要努力地让它变得真实。

是的,我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偶像

他,有着比钢管还硬的骨头,他,是中国的骄傲。他,就是我的偶像——鲁迅。

——题记。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先生说过这样一句振奋人心的话。这句话保留到了每个中国人的心里,也刻在了我的心里。鲁迅先生,那个用笔墨拯救上千万个中国人的人,就是我心中的偶像。

1902年,鲁迅因想用手术刀拯救处在痛苦中的人,去日本留学学医。但是,看到大屏幕上痛苦的中国人,一些中国子民的笑深深刺痛了鲁迅。他认为,拯救人心比拯救身痛更重要,于是,鲁迅弃医从文,用讽刺的语言来暗示中国人,而写下了豪壮的诗句。虽然遭受到重重的压力,但是,他为了人们,不惜一切代价。

伟大的革命老一辈毛泽东曾这样评价鲁迅:“鲁迅,就是这个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他的骨头是最硬的,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他最可贵的性格。鲁迅是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一个朴素的笔名,却代表着那个时代。如果问我中国有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那么,我将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那硬骨头,鲁迅先生!、他虽然和我生活的年代不同,但是,他留下的那些鼓舞中国儿女的精神世界,却让我受益匪浅。他让我知道了:做为一个华夏儿女,要拥有的不仅是高尚的素养和礼貌,更为重要的是,做为中国人要有文化,有才干,有骨气!

鲁迅,一个朴素、骨气、忠诚、勇敢、坚决的,不平凡的.中国人,就是我心中的偶像!

偶像

现在的偶像可真多呀!什么周杰伦潘玮博等,真是举不胜举。可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偶像却没有一个是大腕明星。不信,您来听听。

三岁时的偶像:妈妈。

崇拜原因:有钱买奶。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小时侯,我不爱吃水果蔬菜,不爱吃鸡鸭鱼肉,唯一的嗜好就是喝牛奶。每当我被谗得垂涎欲滴时,就会眼巴巴地看着妈妈,还不时地向她撒娇。妈妈经不住我的死缠烂磨,就会毫不犹豫地拉着我去商店买牛奶。看着我喝得津津有味,妈妈欣慰地笑了。在我心中,妈妈是那么的伟大,所以,三岁时我的偶像是疼爱我的妈妈。

七岁时的偶像:爸爸。

崇拜原因:知识丰富。

七岁时,我踏入了小学的大门,在知识的海洋里划着一叶扁舟尽情遨游。对知识的渴望,促使我在央求爸爸每天给我讲故事。爸爸爽快地答应了。于是,爸爸每天给我讲一段小故事,我虽然对他讲的故事似懂非懂,却也坚持洗耳恭听。当时我孤陋寡文,因此,我感觉到爸爸的知识好丰富。所以,七岁时我的偶像是知识丰富的爸爸。

十岁时的偶像:爷爷。

崇拜原因:棋艺高超。

十岁时,我对下象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知是因为我天资聪颖,还是因为认真钻研,还没过几天,老爸已经不是我的对手。爷爷见我洋洋自得,便要和我“杀”几盘。刚开始,我还吹嘘100%赢定了。可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强中自有强中手”,还不到几分钟,爷爷便把我杀得屁滚尿流;第二局,更是“老将出马,一个顶俩”,我又被杀得片甲不留;第三局,我竭尽全力,孤注一掷,却还是败在爷爷手下,这,这可真是孔老夫子搬家——尽是输(书)呀!爷爷不仅棋艺高超,还用下棋教育了我。所以,十岁时我的偶像是爷爷。

我的偶像虽然不是什么明星,但是他们永远是我的偶像!你从小到大的偶像是谁,快来电话告诉我吧!

偶像

每个人的心中总有一颗星,是他崇拜的偶像,而我心目中的那颗星,是被称为“亚洲飞人”的中国男子短跑运动员苏炳添。

苏炳添在亚洲,乃至全世界的田径比赛中都得过冠军,2019年2月21日凌晨举行的2019国际田联室内巡回赛中跑出6秒49的好成绩勇得冠军。由此看来,“亚洲飞人”这个称号,苏炳添真是当之无愧。

但我深知,在这些惊人的成绩背后,肯定有苏炳添辛勤的付出和努力。

你看,这就是苏炳添在体育馆内训练的场景。他总是先慢跑热身接着小跑再完成踢腿等准备活动,一切准备就绪后,苏炳添换上了钉鞋,细心地用卷尺进行起跑器的调试,这是他赛前和训练的小习惯,随后收腹跳几下,单膝跪地,做好起跑准备。他两只手的大拇指与其他四指呈“八”字,紧紧地压在白线后,眼神专注的看着前方,随着口令,抬起臀部,一声枪响,大约几秒后,苏炳添后脚猛地一发力蹬了出去,像一支离弦的箭般冲了出去。摆臂与抬腿送跨随后下压,前面15米都弯腰爆发式的跑步姿势,随后20米慢慢抬腰继续冲刺,频率越来越快,直到冲过终点才慢慢减速,整个跑步过程一气呵成,令人叹为观止。此后,苏炳添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短训练,没有一丝马虎,不断调整着自己的状态,让自己跑到最好。就这样苏炳添从白天训练到晚上,迎风而往,踏月而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训练场见证了无数的汗水和努力。

然后训练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苏炳添今年已经31岁了,训练强度大,难免让他会受伤。在6月份的一次训练中,他不慎将左肩膀拉伤并骨折,骨折可以说是分厂严重的伤病,一般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就算再次复出,状态也会不好,而苏炳添仍然不气馁,仍然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克服伤病,顽强地进行训练。

在学校,我也参加过校内田径队的训练,深谙其中的辛苦和艰难,正因如此苏炳添才是我崇拜的偶像,更是我的榜样,他认真的训练,努力的一次次突破自己的极限,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偶像

她有一头乌黑的亮发,个子现在要比我高一点,总是不爱说话,特别文静,可是疯狂起来谁都比不过她,我和她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同时,她还是我学习上的竞争对手,她就是我的偶像——拜鑫宇。

我跟她认识有八年多了,特别了解她。在学习上她都非常认真努力。上课时,别人主动和她说话,她都一声不吭。无论遇到多大的事情,她都一笑带过。每次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我都会问她,你复习了吗?你觉得我们两个谁是第一名?可她总是三个字,不知道。面对她这般态度,是怎么能够这么冷静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每次的结果都一样就是她超过了我。但她从不骄傲,每当老师表扬她的时候,她的脸上只有微笑或者可以说毫无表情。

可别以为她只有这文静的一面,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她是最疯的一个了。所以她还有疯狂的一面。

我们在玩的时候,不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她都会哈哈大笑。哪怕是极小的一件事,她都会尖叫起来。

不过,你可别看她这么疯狂。她身上最让我敬佩的地方就是——知道什么是轻重。就是上课时就全神贯注,心会神凝。从不和别人说话。玩耍的时候就开开心心得玩,痛痛快快的玩。简单地说就是:该认真时认真,该放松时就应该放松。

她穿衣服非常简朴,从不和任何人攀比。夏天她总是一件上衣和一条长裤。冬天总是戴着那个黄色方巾,那条方巾是我从小看到大的。

她在心目中有着重要意义,她是我的方向盘,是我的指向标,是我的照明灯。没有了她我将迷失方向,我将丢失自我。就是因为有了她,我有了目标,有了动力,有了方向。不在彷徨,不在害怕,不在担心。

当然,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她也有她的缺点。就是不好客。每次去她家的时候她都脸色突变。也许她也有她自己的原因吧。

她是我的偶像也是我的榜样,我崇拜他,我敬佩他,我仰慕她。她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以后会跟着她学习,改掉我所有的坏习惯。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偶像

他们虽然不是万众注目的歌手、影视明星,也不是名气远扬的老板、名家,但他们却是我心中的偶像,他们无私无畏的壮举在我的记忆中永不褪色。

谭老师的同事夏开秀老师说:“在我们学校的老师里他是最心疼学生的1个,走在校园里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地上有1块小石头他都要走过去捡走,怕学生们玩耍的时候受伤。哪位学生有困难,他就尽力相助……”就是这双曾传播无数知识的手臂,在地震发生的1瞬间从死神手中夺回了4个年轻的生命,手臂上的伤痕清晰地记录下了这一切!

谭老师就这样走了,没来得及留下1句遗言,留下的是孤儿寡母和无尽的怀念。

这是怎样的1种无私而无畏的勇气啊!不管他们是本能反应,还是理性选择,我们都从中看到老师的伟大。

我们的教师,默默无闻辛勤地工作,日复1日,年复1年,在艰苦的环境中,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心向神圣却依然平凡。今天,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们用生命诠释了1个师者最真实的爱;用血肉为学生筑起1道永生的长城;用自己的行动,为学生上了最深刻的1课,从而成为百姓心中的救命恩人,孩子眼里的神圣英雄。

以偶像为话题初三作文

利剑而下的温柔总是包着一层倔强。

他总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我回忆着。

那是他刚上高中的一年,被安排表演的他戴着队友,止步在舞台下,舞台上多亮,他站在一旁彩排,身后跟着一群他带领的队员,也许是不经意,也许是故意,彩排时他们的节目似乎并没有被放出音乐。

炫彩的灯光把舞台的地面照得通亮,他慢慢的望向发着光的地方,那是他憧憬的地方,他梦想的地方,他所付出一切努力将要去到的地方。

想象中的音乐没有响起,一堆人站在台上像孤立无援被包围而不知道怎么办的士兵,一个个还是刚刚小升初的孩子的无助眼睛望向他,他手心渐渐地被汗淌湿,无力到似乎什么东西都抓不住了,什么东西都干不了了。

既然被轻视,那就要让他刮目相看。他吐了一口气,走上前,对工作人员说:“请给我们一点音乐。”

真理总会映现,他的名字里带了三个金字,是注定要发光的。参加访谈的他,似乎没有舞台上那么傲人,没有平日里被怠慢时的强势。

他眼眶微红,是泪水吗?大概不是的,这7年对一个青少年究竟有多么的不容易,大概严重到需要住院的。腰伤能够述说这故事,也许那逐渐担上重任的肩膀能够让人看到。

“他们说你是个废物。”他笑着跟别人说,“他们说你这么小出来干什么,”他依旧毫不在乎,“他们说你注定只能活在师兄的阴影下。”

“他们说你永远不可能成功。”

他笑着,瘦削的肩膀上除了衣物看起来一片空空。

“但那都只是他们觉得罢了。”

漂亮的脸上出现了和话语不同的俏皮表情,“那只是你们觉得的我,但那不是我。”

我愣住了,多么浅显的道理,而他又是多么通透。

如果要问我,他是什么,我想,是野蛮生长,仍年少青涩却踮脚摘星的昂扬;是一腔热血,曾经历挫折却绝不停歇的执着;是意气风发,随狂风而来却破风前行的凌厉;是头角峥嵘,不刻意展示却逐渐显露的锋芒。

我想,我会永不停止的用一切美好的词来形容他,他是梦的境地,夜的星光,是天真又鲁莽,敏感又坚强,是无数记忆片段拼贴成的大好时光。

愿你永远勇敢,永远无畏,永远捍卫理想。

而天生反骨,偏当大人物。

偶像

12秒91!呀!刘翔赢了!!刘翔的12秒91,创造了新的奇迹,刷新了多年来黄种人跑不快的体育历史!刘翔岂止是同学们心中的偶像,他也是全国人民心中的英雄。

你知道刘翔为什么会成为全国人民的偶像吗?单单是因为他夺得了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跨栏的冠军吗?不,当然不止这些。还有他对体育事业的执著与追求!

田亮,也是有名的跳水王子,中国跳水的王牌运动员。但他自雅典奥运会后,多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还和香港英皇签了合约,最后被逐出国家跳水队。他和刘翔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他懂得自控,在无数荣耀和金钱面前,他比教练更早提出要回到训练场上。

我也喜欢刘翔,也不仅是因为他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中国人扬眉吐气,更多的是他的敬业精神。他执著,追求,也喜欢他的跨栏。有人曾问过他:“如果让你进军娱乐圈,你会选择留下还是成为娱乐明星?”面对这么严肃的问题,而刘翔则笑着说:“我还是比较喜欢我的跨栏。”简简单单一句话,反映的是敬业!

刘翔没有打破世界纪录,但打破了世界体坛的定律。刘翔带给中国人的不仅仅是冲刺那一瞬间的兴奋,还有他那对人生梦想的追求。崇拜刘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速度,更多的是他那充满自信的手势和壮志凌云的“相信我!”刘翔相信梦想,相信肤色不能决定一切。

一名出色的运动员,可以给国家带来金牌和荣誉;而一名优秀的运动明星,可以整整改变一代人。如果我们评选的是最出色的选手,太多人可以和他竞争,但当我们选择的是足以影响一代人的精神偶像时,刘翔是唯一的人选。

偶像

经过岁月的洗礼,我们抛开了童稚,步入了青春,开始有了自己崇拜的人,当然,我也有自己崇拜的人。

从今年开始,我喜欢上了天团——exo,它是由12个男生组成的男团。他们有如神一般的存在仅仅出道5天就已经拥有粉丝上千万,他们长得很漂亮超脱凡俗的好看。但是我相信并不是仅仅因为帅气的外表才吸引这么多粉丝的。

鹿晗,一个呆呆傻傻的少年,吃饭还要对饭说声对不起,摔倒了站起身吐吐舌头;那个在队伍里担任眼线担当,不画眼线是小清新的伯贤;那个在机场无时无刻不像是在拍画报,浑身散发着冰冷气息无节操,无下限的kric……他们在舞台上都能超常发挥,受到粉丝的热烈欢迎。

exo练舞的期间,容易吗,简单吗,我可以坚定的回答你说不,他们练舞时身上受过多少伤,贴过多少膏药,又是谁能数的清的呢!

我喜欢exo,不只是因为他们长得帅,他们会唱会跳,也是因为他们不管训练多么艰苦,他们都能忍下去,所以取得了今天的巨大成就!

偶像

我一直是喜欢听歌的,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喜欢。

没有绝对喜欢的歌手,没有绝对喜欢的歌曲。列表里的歌都很匆忙似的,乱七八糟,热热闹闹。如果可以给我歌曲列表的性格做一分析的话,毋庸置疑,一定是“人格分裂”。

我很后悔没有在一个优美一点,至少要有意境的环境里听见你的歌。譬如杨柳依依池塘边,阳光融融的小路旁。也就是说,我第一次听你歌的时候,是在一个不怎么优美的地方。

那时候,z闺蜜躺在床上,要求和我共享蓝牙,其实是共享音乐。我看着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不想让她看到我的歌曲列表,否则她会以圆滑的笑声嘲讽我。在我没有拿定主意之前,她把她的歌曲列表给我看——那全是同一个人的歌。然后她就骄傲地播放,肆无忌惮般。

当然,我听到了你的声音。你的声音并非无与伦比,但那特殊的v型声线紧紧地牵动着我。那慵懒的,俏皮的,忧伤的声音,我想,这应该是一缕拨断的琴弦,独自颤动着,从遥远的大漠,苍穹,从幽静的深海,竹涧,翩然而至。

心理学的“首因效应”在我这里得到了证明。我开始疯狂地搜索你的歌,下的满满都是。但,也许,我只是三分钟热度。

真的,三天以后,我不再那么疯狂地听你的歌了。又回到以前那种纷乱的音乐欣赏状态。偶尔有一天,在我玩“割绳子”的时候,忽然听到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委婉的旋律,特殊的声线——我停下来,欣赏着你的音乐。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听歌应该靠近歌者的灵魂。

再后来,我对你的了解加深了,但这并不是对你的音乐,而是对于你的背景,你周围那些没完没了的,肤浅的东西。我看你上某一档访谈节目,瘦瘦的,戴一副黑框眼镜,双袖挽起;我每天看你的贴吧,演出,生日,甚至绯闻。我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原本的“纯真”。

你是医科大学毕业,却成了音乐人;你的三张专辑全是自己编曲,填词,混音,甚至材料都是自己到工厂挑选。你从不炒作,仅凭网友和时尚杂志按自己的口味宣传。你一向低调,谦逊,沉稳,还有一些冷色调。但不了解你的人,知道你也害羞,俏皮么。因为都是网络红人,他们拿你和徐良,汪苏泷比较;因为都是中国风,他们拿你和周杰伦比较。你却在这些比较里,走向了印度,泰国,写出了一本《海上灵光》。没有任何炒作。我还记得你说,你不喜欢“文字毒药”。

你周围的那些,我不再注意了,只是全心全意地听你的音乐。

许嵩,你的英文名是vae,也就是“惟爱你”。

偶像

或许,在大人们的眼中,“追星”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但是,有这么一个人,是他让我坚持着梦想,学会坚强,勇往直前!他,就是李敏镐,阳关,帅气,可爱,腼腆。他很懂得感恩,从小就很会照顾家里人。他总时用标准的暖男微笑,来面对所有人。

从去年《继承者们》热播时,我就开始关注着他,我没想到,一个韩国明星能给我带来那么多的正能量。更没想到他会站在2014的春晚上,他是第一位上春晚的韩国人,没有特别的酬劳,也没有摆大牌。顶着重感冒练习中文学唱《情非得已》,却被网友说成假唱,这首歌最后的中文,节奏那么快。他硬是苦苦练了两个星期。别忘记,他是冯小刚请来的,并不是自己硬凑上去的。却被网友说:“李敏镐,滚出春晚。”可他是撑起春晚收视率一半的人,被誉为“亚洲男神”的人啊!

最最感动的是,这个除夕有你陪伴着我,有你帅气的样子出现在屏幕前,有你扭来扭去可爱的动作。

韩国和中国之间隔着黄海,我的目的,就是有一天,跨越这片海去见那个有坚强和奋斗理由的人,他就是李敏镐。

亲爱的敏镐,你是我的物质,没有你,我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亲爱的敏镐,你是我的经纬线,没有你,我无话确定我的人生坐标!

亲爱的敏镐,你是我的主语,没有你,我不知为谁而活!

亲爱的敏镐,你是我的目录,没有你,认清自己从何谈起?

话很肉麻,但绝不虚假,我们所有米诺都承认过,要守护你直到心跳停止的那一刻!

偶像

在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被大家称为创作型歌手,可林俊杰,这位音乐才子,唱作天王却是少有的才子。他虽然中文学的并不好,但仍然自己写歌,自己唱作。这个腼腆小生,一个有着爱与希望、懂得时尚的人。林氏情歌婉转悠扬的韵味,是治疗情伤的解药。他经历了失声的痛,蜕变成现在的林俊杰。

闭着眼,静静地倾听着俊杰的歌声,仿佛看见白衣飘飘的少年,坐在香樟树下的阴影中,看着那些懵懂的爱情小说。看见篮球场上被我们投进的球稳稳的落在地上,还有大滴大滴的汗水倾洒在篮球场上。看见我们躺在星空下的草地上,数着星星,许下那些可笑的誓言。青春的牛仔裤已经被岁月苍老了,褪去了鲜艳的色泽。

纵看现世,或许只能用冷酷形容。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轨道上,以一幅冷峻,默然的姿态面对他人,他事。其实,爱与希望便是世间最需要的情操。

奥运会火炬传递时的场景依旧铭刻在脑海中。他手握着火炬,穿梭在街头。一棒棒的传递着奥运圣火,传递着对北京奥运会的期待与憧憬。他记住了自己跑的每一步,这一生也会牢牢记住这一伟大的时刻。“点一把火炬让爱和生命延续,用心用呼吸感应在黑暗中照亮风雨,脆弱的世界人变得坚强因为有梦想,让爱翻越所有围墙点燃每一个心房,照亮我们共同的家。”他用《点一把火炬》寄予奥运最诚挚的祝福与祈祷。

林俊杰对时尚有着很经典的见解,教会我们怎样才是时尚,怎样才可以活的更开心。一个人的幸福在于他怎么去看世界,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命运所赐给他的一切挑战和惊喜。真正的做自己,是当你在做任何事情,有没有去享受那个过程。自然地会很开心,因为你是用真心去面对它的。

林俊杰,你是音乐界的流行主教,你是不老的音乐传奇。一千年后我们依旧会记得那个微笑时会露出小酒窝的男生,那个中文不好但依旧创词写歌的新加坡男生,那个在演唱会是会说:“大家好,我是jj林俊杰”的男生,那个在被风吹过的夏天唱着淡淡情歌的男生。

偶像

生活如山峰般催人攀登。

——题记。

时光淡去了岁月的影子,却留住了幸福的记忆;历史磨灭了沧桑的背影,却留住了伟人的足迹。

她是赖斯,一个美国黑人。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曾祖父就告诉她:“如果想和白人一样,就要付出努力。如果付出两倍努力,就可以达到白人的一半,如果付出四倍努力,就可以和白人齐头并进,如果付出八倍努力便可以超越白人。真是因为赖斯付出了八倍努力,她在美国的地位是不可估量的。她,是我的偶像。

与她相比,我自愧不如,同样是学习,我是马马虎虎、心不在焉,而赖斯却以学习为乐趣。当我写完作业在外面玩时,赖斯却在主动的学钢琴。

赖斯因为是黑人从小受到白人的嘲笑,但是她很坚强,没有因此哭鼻子,而我却和她截然相反。

想到这里,我突然醒悟。不知不觉间,我的信心又回来了。我为什么不能像我的偶像一样去努力呢!

如果梦想有一对翅膀,它就能飞翔,我相信我的努力会化做梦想的翅膀,带着我飞向彼岸。

偶像

偶像,是我们人生中一颗耀眼的明星,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我的偶像是鹿晗,他充满正能量,谦逊有礼,才华横溢,爱国敬业。我把他当作学习的榜样,想成为和他一样好的人,我努力一点一点地去接近他。他是学习的海洋中的一座灯塔,指引我前行。每当我遇到困难想放弃时,我就会想起鹿晗,想起他在舞台上挥洒汗水的模样我告诉自己:他还在努力,你凭什么放弃。妈妈也用鹿晗来激励我:“你要是想见鹿晗,将来就考个好大学。”一想到这句话,我又充满了斗志,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在运动场上,高手云集,我有些胆怯。想象着鹿晗在终点,我立刻变得热血沸腾,“拼了!!!”。枪声响起,我暂时落后,离终点越来越近,意志越来越清晰,被我超越的人越来越多,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如果没有偶像,我也许就没法发挥出这样的水平。我不禁感叹道:“偶像的力量是多么大!”

我不仅把他当作前进的动力,还会学习他的品质。

他充满爱心。他默默地做公益。在《中国梦之声》节目中,他拍卖了自己的贴身耳机,用所得的钱买人工耳蜗,捐助聋儿。粉丝们也学习他的品质,在天津发生爆炸后,粉丝们以鹿晗的名义捐献了很多物资。我能力有限,但也会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

他很低调,很谦虚,出了专辑也不为自己宣传,见到长辈会鞠躬问好,上台领奖会弯腰低头,双手接过奖杯。我向他学习,改掉了之前因为害羞而不打招呼的毛病,碰到老师、同学、亲戚会问好,获得了荣誉也不声张。

他总是为别人着想,许多明星开演唱会都把前排的票给黄牛,以高价卖出,赚粉丝的钱,而他全部卖原价,首唱会的门票都是抽取的,生日的时候他自己出钱请粉丝们看足球赛。我和朋友们出去玩也会考虑到她们,同学在操场上身体不舒服,我会跑到教室帮她拿水拿椅子。

我会向偶像学习,成为更好的自己,有偶像,真好!

偶像

跨过历史的长河,让我走进你——辛弃疾。

打开《宋词》,我踏入了那个硝烟遍染的时代,它动荡不安,远远便看见了那一排排烽火。我看到在那两面高高竖立在城门上的旗子上的“辽”字,远处的军号声与呐喊声中,我一眼认出了你。

你有高于众人的才华,却要戎马一生,放弃安谧,拿起长矛血战沙场。军营中,你“上年少年横槊,气凭陵,酒圣诗豪余事”。你拥有让“圣天子,一见三叹息”的“壮声英概”,又有那“要挽银河仙浪,西北洗胡沙”的豪情。

战场之上,你屏息凝神,神态严肃。载着郁孤台下,江水泛涛,血洒开封。沙场上你割舍儿女情长,“忠”字为首,忧国忧民。胯下的宝马早已与你融为一体,时刻准备为国家牺牲。

作为诗人,我赞美你飞扬的文采,和充满慷慨的笔触;而同样作为英雄,我感叹你为国忘我的精神,和忠勇无畏的品质!当你年老时的“铁马冰河入梦来”,让你“嬴得生前身后名”之后可怜白发生。

你满腔热血为国拼杀,但毫不畏惧前方艰难,而我却不时被眼前的石子绊倒,那么荒唐。我要向你学习,那坚韧不屈的品质。

秋风萧瑟,凭栏远眺。你——辛弃疾,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偶像

一直以来我都把他当做我的超级偶像:一年级时我崇拜他会各种各样的数学题;三年级时我崇拜他对电脑了如指掌;现在我会崇拜他乐观的性格。在我心中他是独一无二的。

他已经而立了,可岁月的沧桑依旧无法将那可贵的童心磨灭。无论是开心还是难过,他总会敞开歌喉放生歌唱,似乎所有是都难不倒他。

他亦是可爱,每每因喝酒而惹至高无上的老婆大人生气时,总会乖乖认罪。永远遵守着“老婆最大老公第二”的原则。

孩提时的我,总盼望着早出晚归的他能快快归家。应该是应了父女同心这个词吧,我总能在嘈杂的闹市中听出属于他的声音。

当我像小豆芽一般长大时,他已经老了,可在我心中他依旧是他,那个活力四射的大男孩。我还是依旧喜欢他爽朗的笑声;依旧喜欢他工作时的兢兢业业。

超级偶像,我爱你!

偶像

我的偶像是明朝的一员大将,是心学的创始人,他的名字与孔子、老子并列在历史长河中,他就是王阳明,又名王守仁。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把他当作偶像?那么我告诉你:因为他的正义——上书刘瑾,后被贬到贵州龙场做驿丞,得以悟道。

因为他的机智——刘瑾在路上暗杀他,他就写了一封假遗书,还把鞋和帽子扔进水里,逃出生天。

因为他的善战——兵多就打,兵少就玩阴谋(挖坑、偷袭),赢多输少。

因为他的无畏——只带几个人和一群六七品的小官、一群整天只知道拿着棍子喊“威武”的饭桶,就敢和一个藩王干仗,当然,那个倒霉的藩王也没有兵,只有一群土匪、混混、地痞、强盗。

王阳明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他的父亲是一位状元,他一生有两个梦想——当武将、做圣贤,后来都实现了。他没有让父亲走后门帮助自己,也没有攀刘瑾、钱宁、江彬等人的关系,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他自己赢得的。

我还有一位偶像,他是于谦,你可别以为这是说相声的于谦儿,他是明初的文官。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勇气——皇帝被北元捉去做了人质,北元进攻,众人都建议迁都,关键时刻只有他挺身而出指挥众人顽强抵抗,保住了城池,虽然后来于谦不幸被徐有贞诬陷杀害,但他却永远为世人铭记。

这些偶像都来源于我最近阅读的明代历史书籍中,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还有数不清的伟大人物在熠熠生辉,等待我去发现。

偶像的偶像

我最崇拜你的是:一次又一次鼓励我,似乎不带重样的。

当我困惑时,你给予我的鼓励宛如一副眼镜,使我看清了前方的道路。

六年级时,我几乎没有希望考上外国语,因为我在班中的水平2000只能在中上在右,我一直以为只有那些班级前十的人才有机会登上外国语这架天梯。而你却早已在外国语中学习了,你见到了我的态度,也了解我的情况,只是笑笑,道了一句:“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你的潜力远不只这些。”可当我在外国语中,回想之前的自己,心想:我怎么会有这样幼稚的想法,不过,也想想,当时,如果没有你那句话,也许,我会一直对自己怀疑,充当他人的配角,在毕业联欢会上,躲在角落,默默地为他人鼓掌。

当我迷茫时,你给予我的鼓励宛如一座灯塔,驱散那浓雾。

我曾有一次考试失利,整个人失魂落魄,你见到了,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借着春游的机会,带我去爬东岘峰,带了许多零食,爬到山顶,两个人躺在地上,你没有说什么,只是陪我吃零食,看风景。霎时,我好像悟到了些什么,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你看到了,还是没有什么,陪着我又走下山去了。

当我畏惧时,你给予我的鼓励宛如一把匕首,斩断了路上的荆棘。

元宵晚会时,我要上台表演,整个人都手足无措,你找到了我,抱了我一下,道:“别怕,没什么关系的。”这句话,使我静了几分。上台了,我因慌张,动作慢了一拍,以致于后面全错了。下了台,我慌忙地到处找你,可是没有找到。终于,在你表演后,找到了你,此刻的你,头发被汗水浸湿了,分叉地散布在额上,带着一副眼镜,丝毫不影响你的帅气,反而,增添了几分文气。

身着一套休闲装,身体微微有点斜度地靠在墙壁上,双手插在口袋中,更给人一种随和之感。你一见到我,从墙上弹了起来,扑向我,叫道:“小胖!”我向你诉苦:“桑田啊一一这次我做错了。”你还是笑笑,再次抱了我一下,道:“没事,你看,我不也做错了吗。”这句话,像给我打了一支静心剂,心也静了,悬着的石头也落了,整个人也轻松了。

鼓励,不过,就这么简单,有时只是一句话,一次陪伴,一个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