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故事初一(实用18篇)

小编:影墨

优秀作文是一种能够立体展示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的文学作品,它能够让读者如临其境。在这里,为大家推荐一些优秀作文的感悟和体验,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校园爱情故事

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季节,我开始注意一个高我一届的男生。

那时候我每天很早便去上学,男孩的家就在路边一幢旧楼的二楼,从路边可以看见他那个装着淡紫色百叶窗帘的窗户。每天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都要隔着马路远远地观望,一直到扭回头也看不见为止。当柔柔的灯光从百叶窗中渗出,弥漫着氤氲的色彩朦朦胧胧地将天地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想走进那个房子瞧一瞧,看一看,他在干什么;又想男孩走出阳台对我笑笑,说:“喂!等一下,我们一起上学。”每天我都这样幻想着,幻想着这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形。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冬日早晨,那窗子散出的暖暖灯光总会成为我不变的期盼。

那是一个不善于掩饰,也不会掩饰的年龄。说不清的理由,我却把这份期盼尘封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心中一直有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有一张与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成绩很好,每个学期都是年级的第一名,而学期末学校会给各年级的第一名来一张大合照。想不到,这个愿望竟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拼命地学习……那个学期我就拿到了第一名,在那个令我激动万分的时刻,我悄悄站到了男孩的身边,终于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照片上的我只及他的肩,我笑得很甜,男孩也笑了,是阳光灿烂的。他眼睛不大,但在两道浓浓的眉下显得很亮。我将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将自己和男孩剪下来把它贴在一张素雅并缀着满天星花纹的信纸上。我让照相馆的师傅将它翻拍、放大后,夹在了一个带锁的。

日记。

本里,上面写满一个女孩初次的呓语。

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关注他的一切。而后我与他有了淡淡的接触,也知道了他那颗善良包容的心。一切就如此淡然,之后我们分别考上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大学。

在青春流转的大学,虽然不乏男同学的青睐,但我知道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很迷惘。再次打开那本带锁的小日记本,看着我与男孩的那张合影,我终于决定给他写一封信。

“曾经认为自己苦苦追寻不舍放弃的是最初的那一段美好的心情故事,走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内心深处真正在乎的是最终的人。”我在信的第一段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出于矜持,最后我还是把那个“人”字去掉了。

那年晚春我的生日,他来信了,信中夹寄了一张相片,竟然就是我们高中时的那张合影。他和我一样,也把它剪了下来放大。“你有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以前只要触到你的目光我就会心动不已……”男孩在信中说。

男孩成了我的男友,但他一直不知道我也有一张同样的照片,他说我给他的那封信让他揣摩了好几天,终于他决定用那张合影冒一下险。

我们热烈地爱着,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的合影。

他的生日快到了,我将日记本的小锁打开,再次凝望了好久那张照片,然后将它装进了信封,郑重写上了他的地址。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

时间。

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

英语。

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

数学。

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校园故事作文

她,是一个女生,具体怎样的女生,她也不知道。但她只知道,她是一个活泼开朗,刁蛮任性,从不把自己的事埋在心里的女生。直到那一次,她才知道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生。

上六年级,她被转到一所新学校,这所学校,不怎么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校而已,但是,在这所学校,让她懂得了,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她的新生活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20xx年9月1号,她被自己的爸爸带到了一所城乡镇的育才小学,以前她一直在老家上学,老家讲的都是方言话,但是在这里,她简直就是一直被刚放出去的小鸟,不知道该怎样飞。刚到这里,还好,有几个女生主动地和她讲话,于是,她便和这些女生成为朋友。

来的第一天,她被老师带到了教室,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在她旁边的是一个女生,长的不怎么的,但是心地很好,乐于助人,她不认识这女生,不敢和她达理,这女生也知道,她是个新来的学生,肯定人生地不熟,也肯定没有朋友,于是,她主动接近她,和她讲话,陪她聊天,渐渐的成为了朋友,她把她的一些朋友,也介绍给她,于是,她在这里有了自己的新生活。

她的校园生活开始了。

以下就是她的校园生活的主要人物:

她--馨兰—哀琴演(活泼,任性,潇洒,可爱)

她--程玲--无人演(活泼,潇洒,大方)

她--雪梅--无人演(任性,又毅力)

她--园园--无人演(温柔,可爱,重感情)

他--轮胎--无人演(潇洒,大方,幽默)

他--树枝--无人演(活泼,幽默)

他--吹哥--无人演(滑稽,潇洒,任性)

他--涵涵--无人演(幽默,稳重,可爱)

他--俊均--无人演(可爱,温柔,稳重,潇洒)

她—燕子—无人演(泼辣,刁蛮,潇洒)

她—大脚—无人演(活泼,可爱,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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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在我美丽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有的让我开心,有的让我感动,还有的让我受到教训……这些故事伴随着我长大,构成我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

记得有一次体育课,老师组织大家来一场跳绳比赛。我自信满满、兴高采烈地做好了跳绳的准备。参与比赛的人不多,就十几个,但我想这场比赛应该还是很激烈的,因为有好几个同学都是跳绳高手。不一会儿,比赛开始了。大家都飞快地跳着,每一个人都想要拿好成绩。但是过了一会,有三四个同学速度慢了下来,体力不支了。他们勉强跳了几个后终于还是放弃了比赛。接下来,又有几个同学慢了下来,当然也包括我。好几个同学陆陆续续的放弃了,最后就剩下四五个同学还在坚持。我好累呀,看着累得坐到地上的同学,我也好想放弃。这时候,妈妈经常说的一句话回响在我耳边:“孩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要坚持到最后,放弃了就等于永远的失败!”一下子,我感觉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加油!”我一边想一边快速地跳着。终于比赛结束了,我跳了78个,这或许是我跳的最多的一次了。我觉得是妈妈那句话给了我力量,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做事时永不放弃,就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兴奋地笑着,我心里升起了一股愉悦的感觉。

在校园里,每一天我都非常快乐,每天发生的事情我都会牢记在心里,这就是我美好而又纯真的校园生活,我会永远爱我的校园!

校园爱情故事

青春时期的我们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在这段时期,我们的校园生活会增加了那么一段与爱情相关的经历,也因为那些经历让我们的校园生活更加的难忘。以下为几则与校园有关的爱情故事。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

夕阳的余晖透过洁净的窗户打下一束束光芒,这时的阳光是温柔的,让人从心里觉得静谧,不忍再去留恋外界的喧嚣繁华,只想静静的倾听阳光所带来的心情物语。总是喜欢倚窗而坐的我看着书上定格的柔美光圈,心里不禁想起曾经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的那个少年,虽说我用自己璀璨的青春去想念他,可带来的总是一场关于成长的忧伤。

这个少年,他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充满了温暖,他的笑让我永生难忘。现在的我再也找不到这阳光了,但我的青春却没有因为失去他而再次黯淡下去,反而渐渐葱茏起来了。

我忘记了这个少年是何时出现在我的眼里的,也忘了他是何时让我记住他的。那时的我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学习成绩也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班里是那样的平凡,平凡的如尘土一样不引人注目,而我也慢慢习惯了这种慵懒、安逸,恰是他的出现让我惊觉原来自己一直是在浪费青春。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我的光碟里,那次上地理课,开始觉得好奇就跟着老师听课,后来的结果却是在老师口若悬河的讲话下败了下来。我承认自己的想象力很差,在老师给了精确的经纬度之后,我就开始在脑海拼命的想着那个蓝色的地球仪,可任它在我的脑中转多少圈,我也不能找出准确的位置来给这个可怜的经纬度安家。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我再也没有心情听老师讲课了,百无聊赖中掀开了一本买了好久而始终未落一笔的英语参考书,拿出附在书后的录音光碟当镜子照。每一我无聊的时候总拿这张光碟消遣时间,我喜欢用它把全班照个遍,然后看光碟里呈现出好多同学因听不懂老师所讲内容而表现出的迷茫表情,这样会让我很惬意,因为这样至少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而我比这些“不懂装懂”的人还要悠闲快乐些。当我的光碟里出现他的画面时,我停顿了下,是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吸引了我,虽说只是一个侧面,可偏偏又长的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光的活力。我想努力看清他的正脸,可因为角度的问题,不管我怎样晃动手中的光碟就是看不见。

午后的阳光静静的穿过窗户,带来了祥和的气息,仍然不断的移动着光盘的位置,仅为了看清他的正脸,却让阳光有了可乘之机打在光碟上在教室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一块亮斑,这亮斑在我的手里不停的跳跃着,费了很大的力气还是没能如我所愿。反而给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我制造出的光斑严重的影响了老师的教学。因此被老师“请”了出去,站在教室外面的我反而没有感到丝毫羞愧,对着窗户正大光明地看我光碟里出现的那个少年,尽管看得还是侧面,可我的心里却无端多了一份甜蜜。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他施了魔法,再也不是个沉默的姑娘了。过去的那个我开始脱胎换骨,我开始制造每一次和同学说话的机会,可每次谈话的内容总是拐弯抹角的打探着他的消息,每知道一点我都欣喜万分。我在心里独享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以人之忧为己忧,以人之喜为己喜,还会偷偷地在光碟里看他的侧脸,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

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去看大海,这个愿望便成了我不断前进的动力,他的优秀让我产生了畏惧,可这个愿望却让我战胜了自己。我重新拾起丢下已久的课本没日没夜地学习,放学了还追着老师问问题……所有一切能让我变得和他一样优秀的机会我都不放过,同学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当我感到力不从心时,我就会想想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再用光碟偷偷地看一看他,光碟中他流露出的青春活力,把我的青春也一并染绿了。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蜕变的和他一样优秀,可我还是不敢和他说话,只是会对着光碟中的影像漠然的流露心语。

高三悄无声息的来临了,我没有感到一丝紧张,还是静静的守护着自己秘密,我以为我会用自己的青春来陪伴着这个秘密成长,也曾幻想过高考之后和他填同一个志愿。可所有的美好都被他不带一声告别的离去打碎了,直到我的光碟里再也出现不了他俊朗的棱角,我才相信他转学了。

从此在我的青春里再也寻不到他了。

他离开之后,我的光碟就被尘封在书中了。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慢悠悠的晃过去了,我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消沉下去,只是默默地接受青春的洗礼。当阳光在我的书上时,我只是会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天空,偶尔会想起他。

高考完之后,整理自己的书桌时,在书本中最不起眼的地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我知道这是他的,还记得这是学习委员发作业时不小心将他的本子掉在了洒了水的地上,他将本子弃置在垃圾桶里,我在没人的时候卑微的将它拾起,收拾干净放在最隐秘的书本之间。从此它便成了我的日记本,再无人的时候我总会将心中秘密向它诉说,内容多是与他和自己的青春有关。在他走后我就再也没有动过它,只是将它藏在书本中想努力的忘却。

当我重新拿起这本曾经既属于他又属于我的日记本时,突然发觉这本子重了很多。轻轻用手一抖,随之落下一张和我曾经用来偷看他的光盘和一面精美的镜子,我以为那张光碟是我放错地方了,于是就打开了英语参考书却看到我的光盘依然躺在那里,不待岁月的任何雕琢。心中的迷惑顿感而生,当我在往前翻着日记本时,他熟悉而又刚劲的笔迹映入我的眼帘,我用品味青春的的格调来品读着他留给我的文字。

看完之后,泪打湿了我的双眼,所有的一切都昭然在心,唯一不解的就是他什么时候做的这些。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不知这忧伤是他在我流金的岁月里中途退出造成的,还是青春本应如此。

仅有的一段情毕业了。

时间快的都来不及回忆,回忆那些点点滴滴的日子。仿佛一个昨天,一个明天。昨天我好像仿佛看到自己在军训,我拿起镜子仿佛又看到现在的我为了找工作而奔波。我们都在学人生,回头发现自己长大了,成熟好多。刚开始大家聚在一起都很好奇,开心对周围的人和事充满了好奇感期待感。后来大家聚在一起,真的很难得。

谢谢你们教会了我很多,谢谢你们带给我的感动,那些都深埋在我的心底。还记得那时候我晚上不睡觉睡的很晚,整天上课喝着中药,使整个宿舍都弥漫着刺鼻的味道。还记得有个计算机的男孩喜欢我,那段短短的故事。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放学他在路口等我,我们就沿着路一直往下走,没说几句,而我同桌则跟着我在后面悄悄的跟着我像个偷窥狂。后来的后来也没有发生什么,后来在12月12日他发说说说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只有java是永恒的。

后来当我在放学路口看到他的时候,他都是躲着我的。有谁会了解到我上这个大学是最辛苦的,幼师专业学习那么多课,整个课堂整个气氛都是疲倦的。有时候我很不安,望着安静的的教室,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教室,不知道同学们在想什么。什么画画,跳舞,唱歌,钢琴,写字,各种学。我是我们班唱歌最差的,弹钢琴也是。曾经我为了一个人学了半学期的简笔画,每次画画我都是特别慢几乎都快哭的状态几乎快抓狂了。

再后来我当了小组长,这个小组长特别辛苦。每天审新闻稿,发照片有时还被辅导员骂。想想心里真的很委屈。看着记忆一丝一缕的聚集起来,成长就像神秘的果子。有的人歇斯底里,有的人想放声哭泣。有时候感觉自己是那么的疲惫不堪,好无助好孤单。突然想起一句话,每当你想放弃的时候,想一想是什么支撑你一路坚持。现在我们都是成人了,现在的我们是很年轻,不要深感满足,觉得自己很厉害,这样做就行了,那么从此以后这个人就在决定,那里就是山顶的瞬间,往后的人生就只有走下坡了。人怎样才能做到一个人呢,为了做自己而不在意其他的眼光,这是一种勇气。

我们都在成长,无论我们属于哪个组织,而和谁在一起,到头来自己永远都是一个人,生存单位终究是以个计算,一个人表示我们必须自己负起所有责任,我们有理想,我们有时不想妥协所有事,受不了领导的唠叨,想得到自由,喜欢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成为了奴隶。习惯性的每天重复生活,每天受那么多气,自己没想法吗,不愿做自己吗。问你怕不怕,听不惯,看不惯,受不了,放不下。

如果我离开家了,我能想象到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农村之夜,父母是怎样的孤独。我突然明白,他们内心的那种难过。他们穿的朴素,那天我听到父母在抱怨生活,明明活的很累,却拼死挣扎乐观的活着。感觉人生太荒谬,尊严不及一口饭,该看的都已看看透。在这个世界上到处可以看到富有才华的穷人,他们才高八斗,但往往不懂人际关系落个穷困潦倒,有许多没才的只是靠沟通能力就成功了。有的人看不到奔波劳碌,就成功了,他们能够猜透别人心里需要什么,每个人活着都是孤独的。那些年,这个青春已过去了。

我决定去哪里,未知。我总是独立的去判断事物,太多杂七杂八的事想的让我难以入睡,有时再问自己这就是成长吗,这就是21-22岁吗。不敢相信,有时候感觉自己掉进黑洞,无力反抗,无法翻身。从前,现在,未来,突然觉得人生好奇妙,它是个变数。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吹走吧。相信总会好的,相信所有阴霾都会走的。所有的不安烦恼都会过去的。不管怎么样,为了以后加油。

校园爱情故事

和他认识是在大二的上半学期。因为我读的是专科,在入学前爸爸就给我一个任务:让我考上本科。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发奋读书。看到大学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手拉手散步,我也觉得寂寞,好像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我的长相不算出众,但自认为还不丑。追我的男生也有几个,但是我一概回绝了,因为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影响考本科。

但爱情这东西就像命运,“半点也不由人”,该来的时候想挡都挡不住。他出现了,我是在自习室看到他的。我们互相对视的那一刹那,竟然都不自在起来……原来目光的碰撞也能产生火花?我觉得好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如果说他就是我多年来一直在梦中出现的那张脸吧,这话又跟没说一样。为了形容的方便,我就说他长的特像梁朝伟吧。或许事实上他和梁朝伟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但梁朝伟一直是许多女孩心中成熟男人的代表,当然也是我心中成熟男人的象征了。

一个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是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啊?我当时就有了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我都去自习室,都能看到他。他开始给我递纸条,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但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我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他是那种有点贪恋女色的人,他给我讲他以前的风流史……但是,他从不勉强我。他好几次提出要和我发生关系,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很怕,真的害怕,我不同意,他就不再勉强。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这么帅,喜欢他的女生这么多,他还能为了我忍着,他对我一定是认真的。

我对他也格外地好,他爱抽烟,我就给他买“红塔山”,他身边的兄弟都非常羡慕他,他们都知道我对他是真的很好。每晚我们在一起,一直到晚上11点,他送我回宿舍,然后在楼下,给我一个醉人的吻,我就依依不舍地上楼,梦想着在他的臂弯中甜蜜地睡觉。

那天他对我说,如果你可以接受高校同居的现象,那说明你有更大的空间去接受新事物。他甚至认为高校同居是人性的反映。我的脑子就混乱了。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后来,我就看到他经常和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我找他理论,他说是那女生追他的,他只是想陪她玩玩。我气得要打他。他劝我冷静。于是把我拖回我们的“家”。然后给我跪下,求我原谅。我虽然任性,但看到这样,想到一个同学经常遭他男朋友的毒打,我满足了,原谅了他。其实,认真想起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怕“老婆”了。

有一次,他还举胡适的例子说,胡适就是怕老婆的男人,所以做他的老婆一定很幸福。胡适的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胡适还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就是:“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就是:“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我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好,谢谢你在我的生命里出现,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了。有爱就有痛,我心甘情愿。

当我们都面临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荒废太多学业,没有考上本科,父母要我回老家了,而他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着落。有人说,大学的毕业典礼,更像大多数校园情侣的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失恋仪式。当爱情被现实逼迫着做出选择时,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渐渐地化为乌有。

为了面包,我们得放弃爱情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分手的时候,他很平静,竟没有半点留恋,我知道以他的外表和口才,他身边不会缺少女人的,也许他早就等我说分手的话了。

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铁铭生活的城里,夜晚总是华灯高照,车水马龙。铁铭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铁铭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爸爸妈妈总是如此的严厉?他的爸爸妈妈似乎想给他最好的生活。可铁铭却十分不满:“为什么别人家的爸爸妈妈都愿意陪着孩子,而自己的父母留给的却是无穷无尽的辅导和作业?”铁铭越想越气,突然想起自己在乡下还有一个表弟,便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铁铭背上书包,留下字条,乘坐出租车而去。他也不管司机的疑惑,就这样独自来到乡下。一来到村庄,铁铭便挨家挨户地寻找,终于在一间破旧的小房子里发现了自己的表弟。铁蛋经过一番交流才得知事情的经过。终于,铁蛋答应了铁铭要求——陪着他走一走,走完便回家。

铁蛋在前面蹦跳着引路,铁铭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着,低着头垫着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生怕地上的泥巴弄脏了自己的新鞋。“到啦!”铁蛋叫着。铁铭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小溪,点点银白、灵动的光,在草丛中漂浮。“看天上。”铁蛋的声音很响。月亮高挂天边,泛出柔和的光,万点繁星如撒在天幕上的颗颗夜明珠,闪烁着灿灿银辉。他从未见过这么多星星。

过了一会儿铁铭对铁蛋说:“真是谢谢你啊,这么晚了还陪我出来。”铁蛋摇摇头说:“不,是我该谢谢你才对。是你让我想起了我们童年的回忆。”铁铭和铁蛋一起回味着儿时的回忆,不约而同的笑出了声。

月光下的村庄,宁静、美好。

校园爱情故事

她叫雪然,他叫渝寒。那所平凡的学校她和他两个平凡的人之间又会发生怎样的一段故事呢!

渝寒的吉它也弹得很好.开学没有多久,学校组织了一个活动,在全班同学的劝说下.俞寒报名参加了一个节日,那天渝寒背着吉它刚进教室,上课铃响了,慌乱中.渝寒一转身.扑通一声.吉它撞到了刚进门的雪然脸上,那一撞。好像被扇了一个重重的耳光一样!雪然用手捂住脸.咬着牙呆呆的站在那里.

渝寒转过身不经意的看了雪然一眼,没有说一句话.转身就走了,雪然好生气,心里在谪咕到,怎么这么拽.撞了人家对不起都不会说.但是她把所有的委屈都放在了肚子里,当雪然坐回位置后.瞬间眼汩吧嗒吧嗒的滚了出来;这时她才发现脸好痛。而渝寒却装着一副不知道的样子.

上大二了.老师把雪然和渝寒调到了一起,他们成了同桌,渝寒一脸诚心的问雪然.

“雪然上学期的事情,你还恨我是吗,”

“哦…没有啊,我早就忘记了.”

“是吗?真是不好意思呀,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忘了跟你说句对不起,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恨我。”

“我从来没有恨过你呀,还想那些干什么,都过去的事情了。”

“不过我还是要对你说声对不起,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在学习上.我不懂的地方你得要教我哦!”

雪然淡淡的笑着对渝寒说:“数学我也学不好.”

“没关系,我以可以教你的”渝寒一脸自信的说道。

渝寒每天都会给雪然讲数学题;也常常跟雪然讲他们宿舍的笑话,常常把她笑得瞻前顾后,和渝寒在一起的日子里.雪然几乎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和学习生活给她的压力.

某天起.雪然开始喜欢上了这个细心而幽默的男生…上课喜欢睡觉的渝寒.常常让雪然静静的看着他发呆.走神…有时甚至不知道老师讲到那一页了.最让雪然执迷的还是渝寒弹的那些动听的吉它了.雪然几乎成了他最忠实的fans。

“渝寒..你回来了呀.”

“是啊”

“怎么把自己打伴成这样子?”

“呵呵!从新开始麻;”

“你不转校了吗.”

“不了,这里不是挺好的呀,你这些天数学会做吗,??”

雪然用力的摇着头..但是听到这句话,雪然感到很欣慰。因为她知道渝寒还是关心她的:圆圆的脸上露出了,这几天从没有见过的笑容…他们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渝寒依然还是很照顾雪然.有时候班里那些淘气包还开他俩的玩笑.雪然好怕渝寒会因为这样不理她了,但是渝寒却是那副不在乎的样子。

转眼就要实习了,同学们都在为自己的工作而忙碌,渝寒问雪然要去那里。

雪然顿了一会才说:“可能要去江苏吧.你呢,”

“我姑在重庆给我找好工作了,你就不能就留在重庆上班吗?”

“不了,重庆工作不好找.”

“走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雪然走的那天她没有让渝寒知道;因为她不想让渝寒看见她哭,就这样雪然带着失落的心情离开了渝寒.离开了这座其实她根本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一别就是两年,两年了她一直没有给渝寒电话,她想可能时间久了就不会再想渝寒了,但是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想着他,虽然她在外面也有好多追求者,但是她都一一拒绝了,因为她还是爱渝寒.

一天,雪然在网上遇见渝寒了,他们聊了很多。

雪然把电话号码发给了他。

但是她却一直没有等到渝寒的电话.她想,也许渝寒现在好忙没有时间给她打电话,以许是他把号码搞丢了,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记下她的号码,可是当她再一次打开qq时…渝寒给她留言了。

雪然毫不犹豫的把号码给了他发了过去?

晚上电话响了,她想一定是渝寒打的,他们俩就像一对新朋友一样,从过去聊到现在;。

渝寒告诉她。两年来他也一直在等她。从他们俩成为同桌时,渝寒就喜欢上了这个单纯.温柔的女生,但是他一直以来都没有告诉她,那次渝寒要来江苏了.渝寒想好了要向雪然表白的.但是想不到雪然就这样不辞而别.

后来他们俩相恋了虽然他们的距离有重庆到江苏那么远.电话成了他们俩联系的唯一方式.渝寒担心雪然早上赖床.所以一大早就会打电话让雪然起床雪然为了减肥而不吃早餐渝寒总是很担心的说宝贝就算为了我你一定要吃早餐。

“雪然再过1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你回来好不?我给你过生日,我真的好想见你了,我们这样子.我除了电话问候你.我不知道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要不我来江苏找你行不。”

“不用了,还是我回来吧.”

就在雪然为了要回去见渝寒而精心准备的时候,她在一次消防演习上把腿摔断了.她住院了.她没有把这个事情告诉渝寒,其实每次接过渝寒的电话她都会哭,好多次她都想把事实告诉渝寒,但是她都放弃了这个念头,她想了很多,要是渝寒知道他受伤了一定会担心她,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渝寒一定在家等着她回去,她现在不能回去了,她想渝寒会生气的.

所以她选择了和他分手,

渝寒没有问为什么,他也没有努力的挽回这份爱情,

只是用最微薄的声音对她说:“然,我尊重你的选择,现在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幸福.不过你要记得我还会等你的,爱须要相互理解,等你想通了,再给我电话。”但是雪然在电话里头能感觉到他在哭泣。

就在那个和平常一样的中午,天下着蒙蒙细雨,渝寒刚来到雪然的公司门口,…远远的他见到了雪然,虽然几年没有见到雪然了,但是他还是很清楚的记得雪然的样子,雪然没有怎么变化,只是比以前瘦了些,当渝寒正要叫雪然时,一位长得好帅气的男人走到了雪然面前,为雪然撑起了伞,当雪然经过渝寒面前时。竟然没注意身边的那个擦身而过的人就是她然朝思幕想的渝寒,眼前的这一切,他看傻了,他不知道当时他脸上流畅的是泪水还是雨水,他没有叫雪然,因为他很累.就连叫雪然的力气都没有了!

渝寒去了武汉.他没有和任何人联系.他开始努力的工作,但是他时常还是会想起雪然.想起他们曾经在学校度过的那些日子.想起那段还没有来得急牵手就开始分手的爱情.三年后.在朋友的介绍下,渝寒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冰芸,他们结婚了。

在的一次同学聚会上,他们相遇了。只是渝寒身边已经有了另外一个她了.

渝寒把雪然拉到一边,

“然,这些年你还过得好吗?你爱人怎么没有来.”

“我没有结婚,这些年了我一直在找你,可是他们谁以不知道你去那了,但是让我想不到的是,你竟然不让我知道就结婚了…”说到这里雪然的眼泪一颗颗的滑落下来,渝寒轻轻的捧起雪然的脸.为雪然擦着眼泪。

“然,不要哭了,是我的错,是我不好,我也何常不是这样呢,当时你的手机打不通了.我去江苏找过你.几年了我想你也经结婚了,可是….现在什么都晚了,现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雪然用力的甩开渝寒的手.傻笑着对渝寒说:“你说得对什么都晚了,我只有祝福你们.如果真的有所谓的下辈子,希望我们还能做同桌。”

渝寒含着泪对雪然说:“那你呢,你以后该怎么办。”

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白鹭在小溪上等候,绿色植物伸出双臂沿着溪边列队欢迎,阳光轻轻洒下,门前的道路像镶了钻石的星光大道,顺着大道前进,眼前引人注目的漂亮城堡,是我们美丽的校园。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经常带着我和姐姐到光明小学游玩,妈妈跟我说:“光明小学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美丽的巧克力城堡喔!”一开始,我和姐姐都最喜欢光明小学的溜滑梯园区,因为在那里我们可以玩“小抓人”的.游戏,后来,我们也喜欢上操场边的秋千,坐在秋千上,秋千忽高忽低,更可以看见校园里的美。

直到我成了光明小学的学生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光明小学里还有许多美丽的地方值得我们去探访,例如:有水生植物的“同心池”、可以乘凉的“欢乐亭”、还有教学意义的“有机农园”……等。

除此之外,学校有种许多的植有美人蕉、树兰、肉桂、月桃花、樱花……等等许许多多的花草树木,到春天时就会开出许多漂亮的花朵,蝴蝶也会到处飞舞,真是美丽!

我像白鹭,来到光明小学短暂停留,我要把握在这里的每一天,认真记录美丽校园里的点点滴滴。

校园爱情故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窗外阳光灿烂,碧树上洒满金辉,轻风吹动,满树的金辉摇摇欲坠。阿杰就坐在窗边,戴着耳机。

“你在听什么?”乐瑶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杰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摘下一只耳机告诉她,是一首轻音乐。

“好听吗?”

阿杰递过耳机,乐瑶把它放到耳边,音乐缓缓从耳机传入耳中。轻盈、跃动的音符,给人一种坐在树下看白云悠悠飘过蓝天的感觉。

“很有味道。”乐瑶把耳机还给阿杰。

阿杰接过耳机,正准备重新戴上,却又突然停下来,问道:“找我有事吗?”

乐瑶思忖片刻,说道:“是这样的,艺术节快到了,我准备组建一个合唱团,现在缺男生,你能加入吗?”

阿杰笑道:“当然可以啊!”

得到这个回复,乐瑶非常开心:“太棒了!那就这样定了。不过以后可能就要辛苦你了,我们会在每天晚饭结束后抽空进行练习,地点就在音乐教室边上的小教室,你一定要来哦!”

阿杰点头,又戴上了耳机,继续听歌。

吃过晚饭,阿杰从食堂前往音乐教室。夕阳下的操场,有人踢球,有人跑步。几个认识阿杰的男生纷纷向他招手。

“踢球吗,阿杰?”

阿杰笑着摆摆手。

在走进小教室前,阿杰就已远远地听到里面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悠扬悦耳,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敲开小教室的门,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人手一本乐谱,轻声哼唱着。乐瑶坐在钢琴前,美丽的双手正在黑白键上优雅地弹奏着。

“你怎么也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友好地响起。

“阿凯,你也在啊!”阿杰报以微笑。

然而阿凯并不领情,他走到乐瑶身边,把乐谱还给乐瑶,然后转身离开。门被“砰”的一声关上,大家都不明所以。

“怎么回事?”乐瑶问道。

大家都摇摇头,唯独阿杰若有所思地看着地板,一言不发。乐瑶察觉阿凯和阿杰之间似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但还是决定排练后再问。

“艺术节的预选赛就在下周五,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而且这次选的是首法语歌,我知道这对大家来说难度很大。每一句歌词我都有注音,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多加练习,争取尽早克服语言上的困难。”

练习一直进行到晚自习来临前,由于大家对歌曲不熟悉,所以进度缓慢。

乐瑶很着急,因为阿凯的缺席更是让整体排练效果雪上加霜。回教室的路上,乐瑶向阿杰问起了他和阿凯之间不愉快的原因。

阿杰讲述了整件事的过程,原来他俩的矛盾源于一场球赛。那是一次校际足球联赛,关乎学校能否晋级到决赛。双方冒雨苦战,各进一球,踢得难解难分。这时,阿杰和阿凯发起一波攻势,原本有机会踢进一球,却在阿杰传球过程中发生失误,不仅错失了进球良机,还被对方抓住防守漏洞,反攻进一球。比赛结束后,大家的情绪都十分低落,阿凯对阿杰大发雷霆。在众人的劝阻下,阿凯才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但他依旧对此事耿耿于怀。此后,阿凯对阿杰态度一直非常冷淡。

“原来如此。”乐瑶暗暗决定,一定要帮他们化解矛盾。

乐瑶主动找到阿凯,希望他能够回到合唱团来。在她的再三劝说下,阿凯同意了,但他提出了苛刻的条件:有阿杰在就没有他,有他在就不能有阿杰。

乐瑶把阿凯的想法告诉了阿杰,阿杰觉得自己可以做出让步。

“他都这么说了,那我就退出吧。”

“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都是男生,直接面对吧。青春嘛,谁没有过一两次失利!我们不怕平淡收场,只怕不敢放手一搏,不是吗?”

金色的落日染红了天边的云彩,白天的辉煌很快就要归于夜晚的平静。

阿凯和阿杰面对面站着,乐瑶离得远远的,不去打扰他们谈话。

“阿凯,上一次,是我的错。那一球我害怕自己踢不进去,所以放弃进攻,转而传球,可我却失误了。”

“你没必要就这个向我道歉。”

“阿凯?”阿杰一脸疑惑。

“我气的是,你为什么在丢球后不去努力追击;在被反攻后,又为什么只是一脸沮丧地站在原地。我们没有赢,是事实,可我们输了自信,输了斗志,也就提前输了比赛。”

阿杰终于明白了阿凯生气的原因——一个乐瑶和阿凯都懂的道理。

阿杰握紧了拳头,认真地说:“我明白了,明年,我们从头再来!”

听了这话,阿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在阿杰肩头擂了一拳,最后以一个有力的拥抱告别了彼此的不愉快。

之后每一次合唱练习,大家都拼尽全力,几乎克服了语言上的障碍,只等待预赛的到来。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乐瑶换上了演出服装,信心满满地看着大家。

“闭着嘴都能唱!”

乐瑶笑了,提醒道:“那可不行,一定要放开嗓子,唱出感觉来!”

“下面有请二班为我们带来《放牛班的春天》的主题曲《眺望你的路途》。”报幕员的声音清晰而洪亮。

灯光暗了,音乐响起,大家的心也逐渐平静。在钢琴的伴奏声中,合唱团的每一个人都忘我地歌唱着,拼尽全力去争取一个完美的结果。

预赛结束后,乐瑶、阿凯和阿杰三人相约去操场散步。

阿杰忍不住问乐瑶:“不留在那儿等待最终的评定结果吗?”

乐瑶反问:“你觉得呢?”

“我们用心努力过、全力付出过,就算平淡收场又如何?”阿凯拍了拍阿杰的肩膀。

三人相视一笑。

“对了,上次你听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在洒落阳光的树下》。”

“很好听,我很喜欢。”

“是吗?下次有机会一起交流一下。”

“好的,没问题。”

阳光下,三个朝气蓬勃的身影,慢慢走远。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恐怖故事

女生宿舍201房:

“我们今晚不回来啦,剩下的事情就拜托你啦。”在放学的时候,同宿舍的两个女孩子笑嘻嘻地这样和利儿说。

“又不回来啊,我不想理你们了啦……”利儿无奈地说道。

于是两个女生满脸堆笑,左一个“好利儿”右一个“好利儿”,搂着利儿的肩膀哄四哄。其实大家都知道利儿只是无奈地说说而已。

利儿一边咕喃着一边走回宿舍:“这两个家伙整天要我做这些虚假的事情……不过也无所谓啦,反正自己顾好学习就好了。”刚才那两个家伙也说:“反正你不懂的啦,不想带坏你。”然后打个哈哈又找她们男朋友去了。

两个舍友经常彻夜不归,利儿就要帮她们把被子和枕头在床上做出有个人在那睡的样子,以此躲过舍监的巡视。每到了晚上,宿舍里面在睡的其实只有利儿一个人。

利儿一个人睡在一张双层床的上床,不过这次的事件并不是发生在她身上,而是她的舍友,也就是这两个经常溜出去的女孩子。她们睡在同一张双层床,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事件就在她们这张经常没人睡的床上发生。

同样发生事件的还有——。

男生宿舍304房:

男孩子经常都有晚归或者彻夜不归的现象,空床是司空见惯。

这天晚上,304其中一位睡上铺的兄弟又晚归了,“不知道还回不回来……”睡在下铺的小军迷迷糊糊睡着了。朦胧间,小军觉得似乎有人开门进来了,床有点轻微的摇晃,“靠,老是这么晚才回来……累死了……”

早上7点,201房,利儿睡眼惺忪的关掉闹钟,懒懒的坐了起来,准备梳洗。“咦?回来了?”前面床的上铺引起了利儿的注意。

那边床的上铺的被子呈掀开状态,就像有人睡醒后掀开就走了。

“这家伙这么早起床啦?奇怪。”利儿也没有多想,爬下床梳洗完就上课去了。

午休时间,201房的利儿和304房的小军都在问他们的舍友:“你昨晚有回来啊?”

201女甲:“没有啊,早上辛辛苦苦才赶回来呢,怎么了?

利儿:“你的被子掀开了啊,我以为是你回来睡觉了。”

女甲:“你不会忘记帮我把被子铺好吧?”

利儿:“怎么可能!!”

304男甲:“我凌晨才回来的。”

小军:“是吗?昨晚似乎你有回来还上了床啊?我还说你怎么那么早回来呢。”

男甲:“你做梦吧?”

女甲/男甲:“该不会是有贼吧,以后我们不回来的话你们还是把门里面栓上的好,安全点。”

又一个晚上。

201,利儿被敲门声吵醒了。

“这么晚还回来啊,又叫我栓门。”利儿嘟嘟喃喃的说着下来开门。原来是那边床睡下铺的姐妹小玲回来了。

304,小军熟睡间忽然听到“蓬”的一声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扔到上铺,撞到床板。

“怎么搞的,这么晚回来还这么吵的,”小军迷迷糊糊睁开眼。上铺伸出一只手。“这家伙,喝多了吧,手都伸到床外面来了。唉,不管,继续睡。”

201,早上。

利儿推醒小玲:“喂,起床了,你怎么跑上面去睡了?”

“嗯?咦?我怎么跑上面来睡了?我记得我睡的时候是在下面的啊。”小玲说道。

“喝酒了吧你?”

“嘿嘿。”

304,下铺小军的最早起床。

他一看上铺,自言自语地说:“人已经起床走了啊?少有这么早的。”

片刻。

小军准备出门的时候,发现门是从里面栓着的……。

宿舍再次笼罩在夜色。深夜。

201那个睡下铺的女生小玲又回来了。

304那个下铺的小军依然睡熟了。

第二天,传出这两人半夜从上铺摔下来的消息。

校园爱情故事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故事

这几天,安婉儿和郝晨都没有来往过了。

每当安婉儿想起自己那天所犯的“花痴”时,就感觉特对不住郝晨,好像自己欠了什么似的。

今天,安婉儿和李欣欣谈心。

“欣欣,你说为什么呀?郝晨这两天都没有理过我了,我怎么感觉那么不对劲呢?!你说,他,是不是——已经变心了?”安婉儿很严肃的、一本正经的说道。

“哎呀,这怎么可能!郝晨是一个专情的男生,怎么会轻易变心?!再说了,你人又这么好,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人甩?”李欣欣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大不了,明天我帮你问问他呗!”

“你问他什么啊?”

“问他为什么不理你呗!一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是你太敏感了!”

“哦……”

第二天。

“郝晨,你站住!”李欣欣在郝晨后面大叫。

“干什么?”郝晨很奇怪。

“你说干什么?!问你一个事儿!”

“什么事儿啊?”

“这两天你为什么都不和婉儿说话了啊?婉儿很伤心的!”

“哎……我……”郝晨突然说不出话了,好久,他才缓缓的拿出一封信,给李欣欣:“这个给安婉儿吧!”

“哦,好的,保证工作完成!”李欣欣笑嘻嘻的回去找安婉儿“复命”去了。她以为:安婉儿和郝晨之间压根就没有什么疙瘩,还是像以前一样。可是,她错了。

安婉儿刚从李欣欣手里接到信,很激动很激动,以为是郝晨劝她不要胡思乱想、表达暧昧的信,很兴奋。于是,她,用因激动而颤抖的手缓缓打开了信。

可是,刚刚映入眼帘的第一行,就让她吃了一惊……。

校园故事

这几天可真背!被人传绯闻,被郝晨误会,又被老师大批一通!安婉儿低着头,边走边想。

“哎呦!”

“啊——”安婉儿抬头一看,哇——!站在面前的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无敌超级美少男!

……(对视了29.99999999999999999秒后)。

“喂!你撞了人知道不?”

“……”

“喂!喂!喂!你发什么呆啊?没见过像我这么帅的摔锅啊?!”这位“自恋狂”边说边潇洒的抹了一下头发。

“摔锅?”

“嗯?”

“哦,对不起,对不起,再见!”安婉儿赶紧跑了。

突然,安婉儿回头来了一句:“不过,你确实是挺‘衰’的!”

“那当然了。呵呵……啊——?你……你个小丫头!”

晚上宿舍里。

安婉儿打开好久没用的日记本,开始写日记。想起白天的那段经历,她呵呵的笑出了声。

“安婉儿!你笑什么呢?明天还有课呢,还不赶紧睡觉啊?”

“肯定是在想她的白马王子郝晨啦!”李欣欣取笑她说。

“去你的吧,才没呢,我睡觉啦,不和你们罗嗦!”

“嘻嘻,害羞了不是?”

“308安静!”值班老师的声音最有力量。

安婉儿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日记。她记录了今天的事情,然后甜甜的睡了。

校园故事

山阳小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这是一所有100年历史的老校,我就在这里上学,我从7岁的幼稚孩童逐渐长成了一位优秀的少先队员。校园里有我们活泼的声影,这里有许多我们的故事。和小时候相比,我们成熟了许多,懂得了感恩。

10月20日,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班主任李老师来说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她的生日。自从我们跨入小学,李老师就像一位慈母一样,兢兢业业,不辞辛劳地教我们学会各种知识和本领,如果谁哭了或受伤了,李老师会和蔼可亲地询问事情的经过,安慰或鼓励她……李老师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也应该给与回报。

”铃声响起,李老师随着音乐奏进来。这是我悄悄地做了个手势“1。

2

3”,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对李老师说:“祝李老师生日快乐!”李老师先是一惊,接着便开心地笑了。李老师对我们说:“谢谢同学们!”我在心里想:李老师不应该对我们说谢谢,我们祝你生日快乐是应该的,何况,我们错过了多少次老师的生日呀!在母校的最后一年里我们一定要好好感谢我们的老师!

在母校我们还有许多故事,就不一一讲述了。这一件是值得我终生难忘的事情。

校园里的故事

“笔呢?我的笔哪儿去了?”我着急地翻着书包、文具盒,额头上的汗珠子不断地前赴后继,可那支笔却始终不见终影。

那支笔可是一支英雄牌的金笔,价格不菲呢!要是让爸爸妈妈知道我把它弄丢了……我忙擦了一下汗,无可奈何但又十分不甘心地望着眼前已被倒空了的书包。“阳阳,我给出你看个稀罕物。咦!这是怎么呢?这么乱!”好朋友浩浩兴高采烈地跑过来,看着杂乱的桌子、倒空的书包,又看看焦急的我,吃惊地问。“没……没什么。有什么好玩意儿,快给我看看。”我强挤出一丝微笑,故作冷静地说。“没什么就好。看!好看吗?”说着,他便从身后拿出一支亮晶晶的金笔给我看。我瞪大眼睛,仔细地凝视着这支金笔。我不禁大吃一惊,这支金笔跟我的那支完全一样,一样的品牌,一样的笔身,一样的闪闪发光。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这支笔,久久说不出话。“你偷我的笔!”我终于吼了出来。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我俩。我愤怒地瞪着浩浩,万万没有想到平日与我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竟然会干出这种勾当,而且还是对我下的手……浩浩的笑容也在那一瞬间荡然无存,他想说什么,但也许是发觉全班同学都在注视着他,也就咽了下去,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时好朋友松松刚从外面回到教室,看看眼睛通红,眼角夹着泪水的浩浩,又看看眼里闪着怒火的我。敏感的他立刻觉察到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他立即来找我,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故意将声音提高八度:“有人偷了我的笔,而我曾经却与他称兄道弟。”说着,我又轻蔑地瞅了瞅不远处的浩浩,只见他把头抬得很低很低,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一副不敢见人的样,这更加使我断定,我的笔一定是他偷的。“哎,你错了,这笔是他爸爸给他买的,我昨天去文具店时,刚好碰到他爸爸在买这笔,他亲口给我说的,是给浩浩买的。”松松生气地对我说,“还不去道歉!”说完,就到一边去安慰浩浩。我独自一个人站在那儿想着,难道真的是我冤枉他呢?都怪我这牛牌气,事情还没搞清楚,就到处乱开炮,我是应该去向他道歉才对。可正当我迈出第一步时,上课铃又突然响了。课堂上,老师要我到黑板上去默写古诗《示儿》,我自信地默写完后,老师粗略地看了看,满意地打了一个大勾,正当老师准备发红五星时,浩浩忽然站起来说:“老师,阳阳不是全对,有个字错了,‘死去元知万事空’的‘元’不是原来的‘原’,而是元宵的‘元’。”这本来不是浩浩的错,可我心中却有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认为这是浩浩在故意刁难我,心想我想给你道歉,你却如此刁难我,看我不恨你一裴子。下课以后,浩浩和松松立即跑出教室,回来的时候,浩浩的手中又多了一支与我的一模一样的金笔。浩浩走到我面前,将那支笔放到我手上,然后对我说:“刚才我们给你妈妈打了电话,问问你的笔是不是忘在了家里,你妈妈一找找就找到了,还骑车送了过来。”望着失而复得的笔,我高兴万分。中午放学回到家,我笑着对妈妈说:“谢谢您,老妈,给我送笔来。”“什么?”妈妈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昨晚我用了还没还给你了。”顿时,我只觉得有一股暖流充满全身,不由得让我在这严寒的冬日里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校园故事

郝晨走到安婉儿身边,说:“明天下午有空吗?没事儿就出来玩吧,我在绿茵公园等你。”

“嗯。”

星期六下午,绿茵公园。

安婉儿来迟了,郝晨在长凳上坐着等他。

“不好意思,我来迟了,让你久等了。”

郝晨淡淡一笑,说“没事儿,不着急。”

“你约我来,有什么事情吗?”

“这……要不我们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说吧。”郝晨望了望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说。

“哦,好吧。”

安婉儿想:到底有什么事情呢?还要找没人的地方……他今天好怪啊……。

小树林里,杜茉茉在看书,郝晨和安婉儿并没有发觉她的存在,一起走进了小树林。

“到底有什么事儿啊?你今天真是神秘兮兮的!”

安婉儿这一大声说话,把杜茉茉惊了一下,她抬起头,正好看见了郝晨和安婉儿,她便仔细听,想知道他俩在说些什么。

“这个……其实……我……”

“怎么了啊?”安婉儿这是已经猜到了他可能要说的话,但她还是明知故问。

“算了,我也不想说了,你自己慢慢看吧。”郝晨塞给安婉儿一封信,转身逃跑了。

留下安婉儿,呆在那里。(未完待续)。

(多多鼓励,欢迎点评)。

校园恐怖故事

出了学院的西门,对面有一条晚上很少有人经过的路,路旁栽种着许多紫色叶子的树,人们就叫它紫叶路。

当然白天路上人很多,男男女女,来来往往。

这是白天发生的事。

今天是星期六,宿舍的舍友都忙各自的事去了,小芳爱学习,独自一人到教室上自习。己经过了小寒,天气阴冷而沉闷,小芳待在屋里直哆嗦。她通常早上七点带上点吃的到达教室,晚上九点才回宿舍。

她今天心情并不好,因为早上起来的时候和上铺的同学吵了一架。忽然有人给她打电话,那是一个一直苦苦追求她的男孩,他说请她出去逛逛,她烦他,就不假思索的拒绝了。

电话那边没了人声,可是电话并没挂断,她也没在意,叫了几声“同学”,没人回答,她也就挂了电话。收拾一下准备去教室。

今天她总感觉特别扭,走在路上仿佛人们都在用异样的目光看她,看得她发毛。她加快脚步跑到学院,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将自己看了一遍又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头发梳的很整齐,化妆也很得体,身上也没有异味,衣服也很干净。她又打量了很久,还是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进了教室。

她虽然低着头走进去,可还是感觉到屋里的眼睛齐刷刷的盯着她看,她通红着脸走到了最后一排,拿出书来,这时她才敢抬起头看别人。她发现今天的人真反常,人们毫不避嫌的看着她,那眼神里有愤怒,有谴责,有鄙夷。

不一会儿,教室的人都走空了,只剩下她一人,她有点惊慌,可是故作镇静。

“中午了,他们都去吃饭了。”她这样想,继续看她的书。

天的确是阴沉的,刚到中午,已经乌云密布,可是并没下雨。透过窗户可以看见紫叶路上的人,他们行色匆匆,他们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她的确是不高兴的,也根本没心情看书。她不想去吃午饭,其实很方便,穿过这条路就会到达一个热闹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可口的小吃,她就是不去。

天愈加暗淡了,她把教室里的灯打开,那种光亮和屋外的暗形成鲜明对比,现在透过窗户已经看不见外面的情况。

“啪!”

外面传来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想出去看个究竟,又不敢出去。现在对于她而言待在教室仿佛是最佳的选择,可是她有种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帮助,于是打电话给她的舍友,奇怪的是她们都关机。

她想到那个男生,可是就是不愿打他电话,她知道只要她号码按下,说下地点,那个男孩就会用最快速度出现在她面前。她倔强的不那样做,可是一停下思想,孤独感和恐怖感就会来折磨她,她还是打了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她在失落中松了口气,外面又是一个刺耳的炸雷。

她现在很绝望和无助,她需要安慰。黑暗越来越逼近了,天气从来没有这样反常过,她想冲出去,跑回宿舍,可是她知道回到宿舍仍然是孤独和恐怖。她把所有灯都打开了,虽然只是下午三点,可是这样她更加看不见窗外,更加的恐怖!

风呼呼的吹着,拍打着玻璃,发出各种奇异的声响,那声音尤其凄冽,她在一楼的最靠近紫叶路的教室,听学长说前年就有个女生死在这里,一场血案就发生在这条路上,死者的血流了一地,就像外面的雨,汇成了河。

外面的确下雨了,好大!天昏地暗,她看看表,已经晚上九点,她已经神情恍惚的过了一天!她得振作精神,跑回宿舍,从学院到女生宿舍有一里多路的路程。

她忘了带伞,可是雨一直不停,而且越下越大!她给自己壮胆,深呼吸几口气,将外套顶在头上,去开门,却发现推不动,仿佛外面有什么挡着,她透过门缝向外看,什么也看不见。她关上灯,心想这样就能看清。霎时屋里一片黑暗,她向外张望,见到一个高大的黑影,那家伙侧着脸,穿着黑衣,翘起的高领挡住了他的下半脸。

小芳恐怖万分,她感觉那人推开门就能进来,而面对他自己将无能为力。她想打开灯,手在墙上摸了很久也没摸到开关。她心慌意乱,又是一阵乱摸,并且小心翼翼,她害怕声响太大盖过雨声把外面的不速之客吸引过来。

她忙乱的摸着,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她感觉摸到了一个人头,那人的头发,眼睛、鼻子、嘴巴,好象在流血,她的手被咬住了,鲜血淋漓!她痛苦而绝望的挣扎,精神已经到了痛苦绝望的边缘,可是她的理智还在支配着她,她很坚强。疼痛忽然帮她忘记了恐怖,她感觉自己什么也不害怕了!她镇静心神,很快摸到开关,灯又亮了,她看清了一切,原来她的手被门逢夹住,不停的流血。

她又去开门,才发现原来门的门闩没拿下。开了门,发现外面空荡荡,只有洒扫用的几个扫帚,拖把立在门口。一阵冷风吹了进来,她清醒了许多。

雨还在下,时间不早,她得赶紧回去。路面积水很多,虽然没有光亮,但是她可以凭借鞋子打湿的声音来判断。她一蹦一跳的走向紫叶路,紫叶路比别的地方地势低,积水更多,排水设施不知怎么回事,竟不发挥作用。

终于走到紫叶路,白天这里发生的事她还记得,人们的异样眼神还让她心有余悸。一滴水落到她衣领里,凉意透心。

她下意识的抬起头看看天上,阴暗一片,但她还能分辨出树梢和屋顶。她想加快速度,却一不小心滑倒在水里,浑身湿透,她懊恼的爬起来,还好左手里的书没湿。她这回小心的走,再不敢跑了。

这时忽然看到远处的刺眼光芒,对面来了一辆车,那车是白色的,什么标志也没有,幽灵一样开过,好象是从男生宿舍那边开过来的。她没在意,因为车子经过时把她溅了一脸污水,她只顾咒骂开车的缺德。

终于回到宿舍。她惊异的发现所有人都在,舍友用惊异的眼神看着她,她不说话,径直走到自己的床铺,想找件干衣服换下。发现床上有封信,已经被拆开,是那个男孩写给她的。

第二天醒来,发现天气真好,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她仿佛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一切,室友们亲切的和她打招呼,她也笑着。

“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

“谁?”

“还能有谁,就是那个一直追你的男生,他在楼下等你呢。”

校园故事

安婉儿和郝晨就这样交往了起来。他们之间由杜茉茉为他们传信。两个人,不对,应该是三个人彼此很开心。

安婉儿和郝晨很幸福。而杜茉茉也因此变得不那么冷漠了,她变得开朗了。

校园中,自然也诞生了不少关于安婉儿和郝晨的流言蜚语。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就放弃,他们俨然有一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精神”。

校园操场上,安婉儿和杜茉茉。

“婉儿,和你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确确实实感到了快乐。现在,我只想知道,你到底喜欢不喜欢郝晨呢?”杜茉茉说。

“茉,你怎么突然问一个这样的问题呢?”安婉儿感到很奇怪。

“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呵呵,你回答我啊!不好意思了不是?”杜茉茉笑了笑,说。

“嗯……可以说是吧,现在,我对这种感情朦朦胧胧的,也不太确定。但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他了。”

杜茉茉的脸上马上闪过了一丝哀怨的神情,但马上就恢复过来了。她对安婉儿说:“那么,你……知道我喜欢谁吗?”

“谁啊?”

“我……也喜欢……郝晨。我喜欢他已经很久了,一定比你们的时间长。因为,我们在小学的时候就是同学,我一直暗恋他,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向他表白。”

“……”

“他给你写情书的那天,我知道后,心都要碎了,我就不明白,你哪一点比我好了?可是现在,我明白了,你热情,活泼,开朗,人又是那么的好,那么的聪明,难怪男生们都会被你吸引……”

“我……”

“你先听我说完好吗?我知道,爱可以让一个人走火入魔,爱可以让人做出许多傻事,如果说,以后我做出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我请你原谅。”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