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工作计划(专业14篇)

小编:JQ文豪

机关单位是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机关组织的总称。欢迎大家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机关单位总结范文,相互交流经验和心得。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适应我省的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鲁俊介绍,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此外,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清理。

延伸阅读。

1、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10元3、高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各地对已经高龄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

二、新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1、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2、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3、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原则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海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殷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xx年5月20日正式启动,8月份开始正常征缴发放。截止目前,殷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共计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16万元。初步实现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平稳过渡,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员合理流动的制约机制,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18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5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xx〕79号)。

答: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新的制度改革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需缴纳的大致费用各单位都作了暂扣。经办工作启动后,就会进行2014年10月1日到启动前这一段时间的参保补缴。

答:1.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备受关注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出台,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2014年10月1号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养老保险缴纳情况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费缴纳由两部分组成,个人和单位都要缴纳,单位为个人缴纳的比例占大头。

南京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春景表示,改革后,个人按照本人上一年度工资基数的8%进行缴费,单位按照该基数的20%来缴费。比如说,个人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是6万元,那么个人全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是4800元,平均到每个月400元,单位则每个月为个人缴1000元。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需缴纳4%】。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提到的“职业年金制度”备受关注。记者从南京人社部门了解到,未来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就是由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两部分组成。

事实上,“职业年金制度”并不是新兴事物,企业从开始就有年金了。这次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按4%缴费,单位按8%为个人缴费,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一样。

如果还是以上一年度工资基数6万元为例,实行职业年金后,个人每月需要缴纳200元,单位为个人缴纳400元。也就是说,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个人每月一共要缴纳600元,单位为个人一共缴纳1400元。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比例:个人缴纳4%,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2400元/人,每月需缴纳200元/人。

单位缴纳8%,上年度工资基数60000元/年,每年需缴纳4800元/人,每月需缴纳400元/人。

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月):个人缴纳4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00元(职业年金)=600元。单位缴纳100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400元(职业年金)=1400元。

【缴满15年可支取养老金老人老办法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只要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考虑到前后政策的衔接,这次改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14年10月1号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养老金,2014年10月1号之后退休的人员按照改革后的新政策发放养老金。

改革后的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确认由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组成,包括如何界定缴费年限等具体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细则

答: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如何参保?

答: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及人员,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其分类类别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单位中原编制内退休人员,随本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

离休人员不列入这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原规定发给离休费,今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相关待遇。

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应先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并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后,再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

答:按自然年度一年一定。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具体细则如下:

1.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3.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答: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为保证增值,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并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交

【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城市为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规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以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

1、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3、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4、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五、提倡社保与商业保险共同缴纳。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0.4%-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8%,员工个人不缴费。

事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构成;。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温馨提醒:每个城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大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都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高,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20xx年xx公司党支部的主要工作将紧紧围绕企业生产、技术及经营等主要工作展开,配合企业落实好“严细实恒”的管理方针,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拓展党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中创先争优,在推动自主创新中创先争优,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创先争优,在服务党员、服务企业、服务员工中,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加快发展步伐。

一、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廉政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的学习、贯彻、落实建华公司党总支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我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利用良好学习氛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素质。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严格的约束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活动和党员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要求支部每位党员都能做到挑得起担子,树得好榜样!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凡要求群众做到的事情,党员干部自己要率先垂范,凡要求群众不做的事情,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6.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经常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党员。给党员压担子,促使每个党员在岗位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技术水平上,要走在前面,做到要在业务工作中有说服力。

7.充分发挥工会及团组织作用。党支部继续做好引导和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知识水平,培养开拓性创新精神。

1.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职代会精神、公司及建华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和有关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思路觉悟和知识水平。

2.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目前,xx公司党支部申请入党人员共1人,认真确定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3.搞好本年度支部及党员的考评工作。

4.全体党员要上下齐心协力完成公司全年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

三、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1.健全明确的责任管理机制,党建工作要层层责任到人,要坚持从严治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2.健全“两会一课”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开展党课。“两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搞好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意识,公众监督意识和主人翁的责任感。各支部委员要注意工作方法,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还要认真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大力宣贯公司企业文化,引导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发挥主观能动性。

4.按要求组织党员过好每季度组织生活。

5.必须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要带头搞好廉洁自律,要把反腐败斗争同纯洁党的组织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的堡垒,群众中的旗帜。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2.每年至少二次有针对性、时事性对党员进行培训。

3.继续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积极动员先进职工群众加入党组织,为党的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增强党的活力。

五、20xx年各季度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组织好20xx年终总结工作。

组织好职代会的宣传及学习工作。认真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各项方针。

组织好本季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章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教育。

第二季度。

进行自评,并做好年中总结工作。

组织支部党员再次学习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各项方针。

组织好本季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第三季度。

组织好第三季度党员学习。

第四季度。

对各党员进行考评。

组织好年底总结工作。

了解支部困难职工情况,组织慰问困难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20xx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计划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三化”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局各项工作任务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以强化理想信念为根本,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列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形式,探索通过微博、微信、彩信等新媒体新载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xx个学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和规划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过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

3.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给机关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文娱活动、展现自我的平台。充分利用党建网、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

二、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省《实施意见》和《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落实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支部(总支)党建工作年度有经费预算,安排有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得少于x次,支部(总支)年度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x次。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5.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党支部(总支)的换届改选工作,把年纪轻、熟悉党务工作、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同志吸纳到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中来,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总支)的活力,党支部(总支)换届改选工作于x月底前完成。

6.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调动支部(总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抓党务干部学习培训。重视党务工作者技能的提高,通过邀请专家来局举办党建实务讲座培训、配发党建工具书、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班学习,x月份,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学习培训,x月份,组织部分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确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培训、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20xx年做好xx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x名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原则,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服务工作。

7.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各党支部(总支)要严格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要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发展党员,党内统计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加大对党建资料特别是图片资料的积累力度,做到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规范有序。

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8.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及时归纳总结活动有效经验做法,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

9.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联点社区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群众服务勤务员,认领导服务岗位,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真正为社区群众提供需要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关爱,为社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10.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按照“工作有序,特色突出,资料规范,阵地标准”的要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四讲一争”:(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争先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活动,全力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为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1.倾力帮扶惠及民生。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继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制定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帮扶,局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前往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解决相关问题。突出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着力解决上学、饮水、行路等民生问题,多办实事好事。指导村党支部建好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帮扶效果。

四、以推进党内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13.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深入贯彻党员权利,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权力在监督约束下阳光运行。

五、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关文化。

14.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一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精文减会,杜绝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围绕“四德工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三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争创省、市文明单位活动,结合“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5.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一是重视组织建设,系统地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走访慰问、福利发放、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做好群团工作。落实党建带“三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自身优势,以富有特色的活动为载体,深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结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提升机关文化品位,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十_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学校“一体两翼”的办学思路,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书香校园特色项目建设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坚持依法治校,不断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安全校园,提高办学水准,创办优质高效的教育,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创建体系,使学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学校工作的战斗堡垒,促进党政班子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和校本教研;强化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阳光体育”活动为载体,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健康文明、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形成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网络和氛围,实现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教育质量、办学水平、环境建设为主要标志的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三、任务要求。

1、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成立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使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有序。同时,提高教职工参与学校文明创建的广度,做到“三全”:即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参与。

2、工作策略:以人为本,特色立校,优质服务,活动育人;。

工作作风;廉洁、务实、开拓、创新。

3、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狠抓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科学发展观,形成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战斗集体,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五是加强党的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4、加强师德建设,突出重点。以道德建设为重点,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工的服务意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全体教师签约“教师师德服务承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为主题,广泛开展“教师”、“我爱教育活动”、“爱岗位、爱自己、爱学生”活动,树立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多形式多层面继续进行“三个代表”及十_大精神重要思想的教育;开展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文明常识教育,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5、加强书香校园特色建设工作。继续围绕“书香校园建设”这一主题,按照“学生主体、全员参与、以校为主、辐射家长”的思路和“内容充实、形式多样、鼓励创新、持之以恒”的要求,大力开展校园读书和展示活动,开展好第六届读书节。

6、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校园文明水平。从净化、绿化、美化入手整治校容校貌,创设各种文化设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开辟文化墙、名师名生展示走廊等思想、文化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网络文化阵地的作用,使校园文化层次再上一个台阶。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行业新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学校主要的党政领导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行风建设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8、推行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认真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让广大教职工都能成为学校工作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一是组织学习教育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规,引领教师切实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理念,积极参与到学校常规管理当中,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水平。

二是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建立长效法治安全管理机制,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9、发挥“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功效。要继续抓住学校、家庭、社会三个重要环节,加强德育环境建设,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为学生成才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四、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单位、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一把手靠上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建,形成合力。要加强与社会和家长的联系,主动征求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达到提升文明水平的目的。要加大创建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效果。要充分调动各科室、各教研组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适应师生需求的创建活动,通过建设文明组室、文明标兵、文明少年等评比活动,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2、加强学习,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养。结合目前开展的“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学习活动,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党的十_大、十_届_中全会精神,省、市区有关学习材料,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辅导讲座等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氛围,让全校师生掌握和了解十_大、十_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鼓舞干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好党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等载体,组织干部师生认真学习领会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内容,了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的形势。充分利用好板报、网站、简报等宣传阵地和班会、主题队会等形式,使广大师生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大力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要切实重视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4、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要把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征求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内部督察机制等措施,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社会监督。

和谐校园是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标志,精神文明建设是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全体师生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党、政、工、少先队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员干部要在创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工,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圆满完成精神文明创建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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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实行依法行政,加强中心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单位”如下:

四无:

(1)实现无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2)无重大刑事犯罪;(3)无重大安全生产、火灾和交通事故;(4)无在全系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两好:

(1)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2)内部干部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四、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纳入中心的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宁俊芹主任任组长,王小梅副主任副组长,徐方远、王晓红、高蓉蓉、胡金妹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的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方远担任。

创建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检验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认真实践积极的稳定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认识。要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平安建设的实效。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质检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使人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的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3、打防并举,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关心得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全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促安定、保稳定。

4、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办事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5、建立健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必要的制度是创建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制订相应的各种制度,如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直接责任人制度、综治办公室工作制度、安全文明创建系列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等,以制度促进创建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汇报精选_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试点工作从1993年开始,1995年已全面启动。运行十多年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机关事业保险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和养老保险档案的记载管理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内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养老保险制度又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养老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二是养老待遇审核、计算;三是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养老保险部分。

一、基本情况。

老金由机关事业保险处支付,2011年全县累计收缴养老保险基金5829万元,支付离退休费5798万元,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518万元。为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具体规定。

(1)统筹范围:按照日政发[1995]147号文件规定,凡纳入我市各级政府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中央、省属驻日照的机关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目前我县未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固定工单位部分纳入养老统筹范围。

(2)缴费比例:1994年7月,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开始实施后,确定固定工缴费比例为23%(个人2%,单位21%),合同工为21%(个人2%,单位19%)。2007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首次调整,固定工由23%提高到26%(个人2%,单位24%),合同工与固定工执行统一标准。后随着事业单位退休人数逐年增长和养老金支付标准逐步提高,养老基金呈现收不抵支的趋势,2011年7月,缴费比例再次进行调整,由26%提高到36%(个人2%,单位34%),并实行至今。

(3)离退休费支付项目:包括基本离退休费、增发离退休费、生活补贴、职务补贴、地方福利补贴、物价补贴、护理费等项。

具缴纳证明,然后根据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未经审核的,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拨付退休费。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办理退休的,延期内的退休费由单位承担。办理程序是:当月到龄后,次月办理退休手续,下一个月发退休费。

(5)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年度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龄退休后,必须到机关事业保险处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证》(享受遗属补助待遇人员需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领取资格证》)。资格证年度审核办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需本人持证办理;对异地居住或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其亲属持本人近期照片代办。对过期未办理年审的,停发本人养老金。

(6)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实行的是“先缴后拨”。按照日政发[1995]147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单位应先缴纳养老保险金,再办理离退休费的拨付手续。

失业保险部分。

一、基本情况。

根据日政发[1995]147号出台的《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暂行办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工作从1996年1月开始运行。截止2011年12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4793人,累计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066万元。

面,失业保险从开始运行至今始终为3%(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部分。

一、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

根据日劳社[2008]2号文件要求,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从2010年1月起开始运行,参保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改企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缴费比例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0.5%,其他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1%。

二、工伤待遇支付认定。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的,社保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2010年1月前已发生工伤的,其原工伤待遇不变,有关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对办理工伤(残)鉴定的,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作人员,需带本人申请、单位事故报告、病例档案及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机关事业保险处申报,并统一组织鉴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201x年xx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乡党委201x年党务总体目标和要求,积极抓好党支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组织和作风建设。

1、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为学习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制定学习规划,系统地选定学习内容,认真安排好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将支部学习与自学有机结合,每名党员要有学习心得体会。

2、以继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过程中,要体现学习形式的多样性;结合各项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党建例会、组织生活会,有重点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为实现这一目标,党支部将认真按照制订的学习计划,以创建“学习型”为抓手,将理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养相结合,找差距,抓落实,全面提升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二、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推进支部的精神文明建设。

党支部要积极响应乡党委的号召,积极参与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以开展"做人民的好党员,创先进的党支部"活动为载体,抓支部内创建工作,搞好班子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队伍公开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来规范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创建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支部的凝聚力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战斗力,为全村事业的创新提供组织保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建理论、听取形势报告等活动,加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感、使命感的教育,并结合工作,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监督和互助机制,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今年,党支部将继续开展好对贫困帮扶对象的结对帮困活动,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四、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1、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制,对不安定因素的要加强分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大局稳定。

2、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使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新的局面。

3、认真抓好民兵、共青团、妇联工作。以学习教育为载体,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好"党建带群团"工作,结合新的形势与任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关心群众生活,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在"三八"妇女节前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文件,提高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开展在家里做一位好成员,在社区做一位好公民"活动,不断加强对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健全支部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3、实行党、政务公开,把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有效监督体系,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落实层层负责、责任追究制度。

4、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六、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

充分发挥社会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勇挑重担,在工作中发挥潜能;对要求上进的积极分子,积极做好教育培养工作,组织他们参加乡组织举办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争取"七一"前吸收条件成熟的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对支部内的预备党员抓紧培养和考察,做好按期转正工作,继续依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1.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列入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形式,探索通过微博、微信、彩信等新媒体新载体,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xx个学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和规划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增强机关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过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

3.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丰富党员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给机关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文娱活动、展现自我的平台。充分利用网、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

二、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条例》、省《实施意见》和《xx市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落实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支部(总支)党建工作年度有经费预算,安排有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得少于x次,支部(总支)年度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x次。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2.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做好党支部(总支)的换届改选工作,把年纪轻、熟悉党务工作、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同志吸纳到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中来,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总支)的活力,党支部(总支)换届改选工作于x月底前完成。

3.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调动支部(总支)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抓党务干部学习培训。重视党务工作者技能的提高,通过邀请专家来局举办党建实务讲座培训、配发党建工具书、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班学习,x月份,组织部分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学习培训,x月份,组织部分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学习培训,确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

加强党员队伍发展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培训、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20xx年做好xx名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x名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坚持原则,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服务工作。

7.规范基层党务工作。各党支部(总支)要严格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要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掌握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发展党员,党内统计等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党务工作。加大对党建资料特别是图片资料的积累力度,做到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规范有序。

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及时归纳总结活动有效经验做法,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

2.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联点社区当政策宣传员,技术推广员、矛盾调解员、民意调查员,群众服务勤务员,认领导服务岗位,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真正为社区群众提供需要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关爱,为社区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3.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按照“工作有序,特色突出,资料规范,阵地标准”的要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四讲一争”:(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争先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五比一争”(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争先进)活动,全力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为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倾力帮扶惠及民生。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继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制定本年度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帮扶,局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前往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解决相关问题。突出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着力解决上学、饮水、行路等民生问题,多办实事好事。指导村党支部建好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帮扶效果。

四、以推进党内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2.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深入贯彻党员权利,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党内生活各项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权力在监督约束下阳光运行。

五、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关文化。

1.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

一是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精文减会,杜绝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

二是围绕“四德工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

三是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争创省、市文明单位活动,结合“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2.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二是做好群团工作。落实党建带“三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自身优势,以富有特色的活动为载体,深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委”、“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结合纪念“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提升机关文化品位,不断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在首都之窗发布了《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养老金计发设立2019年过渡期,以保持待遇不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方案则明确指出,本市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2019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019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方案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具体包括: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同)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办法实施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退休补贴标准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项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