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模板17篇)

小编:文轩

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自己和提升自己。对心得体会的写作感到迷茫?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思路。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在认真参加了市局,县委开展的“两个条例”学教活动中,使我进一步对中央颁布实施“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也同样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一严肃党纪,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介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党83年,执政55年,共产主义运动100多年来所不断探索经验所提出来的,它对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严格依据《党内监督条全(试行)》及贯彻《党纪处分条例》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监督。不受利益的驱使,而做违反党纪的事情,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中心组

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即,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和开发区机关党委相继下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以学习两个“条例”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

作为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西区办公室主任和西区办党支部书记,我深刻认识到这次活动意义的重大,立即召开西区办党支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采取逐章逐条研读、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两个“条例”全文。此外,我在工作之余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阅读了胡锦涛、吴官正、张立昌等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发表的关于学习两个“条例”的讲话及《人民日报》等媒体的有关文章,从不同角度体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我们党对加强自身建设,永远保持先进性的决心,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试行,标志着我党的反腐败工作由“运动型”转向了“制度化”,由事后惩治为主转向以事前、事中的制约和制衡为主,是我党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大举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下面,我分别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谈一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制定,使党内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基于对新时期党内监督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我们党在十三届六中全会就提出要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十四届四中全会、十五届六中全会再次提出这一任务,十六大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经过理论和实践的准备,“条例”终于形成并正式颁布。“条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作为主线,突出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相结合,系统总结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历史经验,集中汇集了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内监督工作的客观要求,全面反映了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内监督工作的各项部署,对党内监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党内基本法规。制定这部条例,充分展示了我们党无私无畏、敢于正视和解决党内各种矛盾和问题、敢于面对和克服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决心和信心。

通过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精神实质,我认为学习“条例”应该把握以下几点精髓:

第一,“条例”明确,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即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包括自下而上监督,是两者的结合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要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等都是对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二,“条例”明确,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点。“条例”根据党内监督的实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住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比如,“条例”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规定了如何反映对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规定了通过巡视制度,加强对省(部)、地(市)两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这些规定得出台,鞭策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三,“条例”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型”监督是“条例”的一大鲜明特点,标志着我们党的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更为成熟和完善的阶段。“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我们党执政50多年来丰富经验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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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基层单位一把手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二、《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

(二)主要特点。

1、发展党内民主是贯穿《党内监督条例》通篇的主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根据国情、党情和现阶段人们的认识水平,《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程序和要求。这些体现党内民主的措施、程序和要求,贯穿于《党内监督条例》的通篇。

5、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党内监督条例》的另一个特点是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专门出台了两个极其重要的党内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现结合南垸实际,谈谈我个人的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共133条,对党员干部各种违纪的认定和处理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较老条例更完善。特别是结合了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比如: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所以莫像过去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图一时之快哇啦哇啦乱讲。党员就要像党员的样子,党员就要永葆党员本色。还有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要求党员干部还要维护好公众形象,在社会上要激发正能量。虽然这个条例是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是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大家从现在就要正风肃纪,规范言行,一改过去的不良不正确的言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言简意赅,总共8条,4个坚持,4个廉洁,全文300字左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座右铭".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也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拿、公物私占;有的见利忘义,见利忘耻,有点小工程就想插一杠子,权为亲用,利为己谋;有的挨不得权,沾不得钱,充分用足自己的岗位权力,胆大妄为,欺上瞒下,不商量,不汇报。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作奸犯科,最终结蒙羞之果。

通过近段时间我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结合南垸实际,谈三点体会,归纳起来是"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从政"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在我们的身边依然存在这样两种干部:一种干部拥有一点公权,用到极致,视手中权力如自己囊中之物,自己亲自公权私用;还有一种干部手中无权,经常在我们领导面前打商量,出点子,要我们在经济上专门为他们额外开绿灯,美其名曰做好事,怂恿领导公权私用。

对于第一种干部,同志们既要内视反省,自我检查,也要从旁审视,监查他人。阎王好逢,小鬼难缠。说的就是这种干部,也是老百姓咬牙切齿、痛恨有加的干部。他们干不了大事,但是能破坏大事;做不了好事,但是能搞砸好事。过去大家可能认为的老经验、老做派,已成习惯,又没出大问题,依然我行我素,不以为然。现在是工作新常态,纪律新要求,那些老把戏要收敛,更要收手。在我们农业乡镇,这种干部弄出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我们工作中或周围还存在这些乱象:人情低保、关系低保、虚报粮补、侵占集体资产、公报私仇、贪占公款、用亲护短甚至横行乡里等等。

对于第二种干部,虽然个人没有什么违纪违规,但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动机不纯,不过是想通过领导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这种干部不仅害自己,而且害别人,性质更恶劣。经常有人在我们领导面前非常轻松地说,只要你们不揣荷包,跟同志们多发点福利,搞点实惠,大家都会念你的好。还有的干部经常打着工作的旗号跟我们说,革命工作,迎来送往,有些部门和领导那里该吃吃,该送送,花小钱,回大钱。这种做法完全是落井下石,拉人下水的节奏。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带病提拔贻害事业,带病上岗贻误改革。

用权不滥,滥权则腐。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

我们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近日颁布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我认真学习和思考了这两个条例的内容和出台背景,现将学习心得与大家交流。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一)党内民主的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3年,执政55年以来第一部自我监督条例。

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用什么来保证党的民主的发展?用什么来维护党的生命?就需要有制度,同时需要有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样的带有刚性的法规制度,来保护党内民主的发展,来捍卫党内民主发展的成果。因此十六大把党内民主由过去的手段论、目的论上升到生命论的认识,实际上它也就迫切要求这么一个刚性条例、制度条例的出台。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可以说他有五大功效,一是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第二,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第三,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第四,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第五,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条例的颁布是制度反腐,制度监督,制度建党的重要的里程碑。

这部条例有八大亮点:亮点之一:通篇贯穿“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第二,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第三,中央政治局如何监督等重大问题初步得到解决;第四,“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第五,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六,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第七,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第八,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二)党内监督条例关键在于落实。

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自欺欺人。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以前,我们党就有一系列规范党内监督的规章。这些规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的是,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部分党员干部在成绩面前骄傲自满;少数领导干部居功自傲,抛开党的纪律、群众监督,搞起了新的“一言堂”“家长制”;也有一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走上拜金主义道路,千方百计规避监督,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反腐败斗争中的大量事实表明,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党内监督有名无实,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重要原因。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抓重点,一是重点对象,二是重点内容。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党内法规和中央、依法执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等。这些重点,是在总结以往党内监督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抓住这些重点,就能带动党内监督的其他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还要抓根本,以发展党内民主来保证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体现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条例,就应当抓住党内民主这个根本,引导、保护和发挥全体党员实行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确保党的建设生机勃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条例科学总结了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近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党纪处分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制度创新。它顺应时代要求,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在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时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以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它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更好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它注重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第四,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的情况,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是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能不能以此为契机推动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出现新局面,是对我们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政令畅通和决策执行力的一次新考验。这一制度的落实需从一个个基层的党组织起步。

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一)党内民主的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3年,执政55年以来第一部自我监督条例。

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用什么来保证党的民主的发展?用什么来维护党的生命?就需要有制度,同时需要有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样的带有刚性的法规制度,来保护党内民主的发展,来捍卫党内民主发展的成果。因此十六大把党内民主由过去的手段论、目的论上升到生命论的认识,实际上它也就迫切要求这么一个刚性条例、制度条例的出台。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可以说他有五大功效,一是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第二,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第三,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第四,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第五,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条例的颁布是制度反腐,制度监督,制度建党的重要的里程碑。

这部条例有八大亮点:亮点之一:通篇贯穿“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第二,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第三,中央政治局如何监督等重大问题初步得到解决;第四,“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第五,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六,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第七,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第八,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二)党内监督条例关键在于落实。

任何一项。

规章制度。

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自欺欺人。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以前我们党就有一系列规范党内监督的规章。这些规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的是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部分党员干部在成绩面前骄傲自满;少数领导干部居功自傲抛开党的纪律、群众监督搞起了新的“一言堂”“家长制”;也有一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走上拜金主义道路千方百计规避监督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反腐败斗争中的大量事实表明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党内监督有名无实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重要原因。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抓重点,一是重点对象,二是重点内容。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党内法规和中央权威、依法执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等。这些重点,是在总结以往党内监督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抓住这些重点,就能带动党内监督的其他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还要抓根本,以发展党内民主来保证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体现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条例,就应当抓住党内民主这个根本,引导、保护和发挥全体党员实行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确保党的建设生机勃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条例科学总结了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近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党纪处分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制度创新。它顺应时代要求,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在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时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以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它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更好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它注重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第四,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的情况,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泛泛谈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1、理论意义。中国共产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把党的自身建设放在首要的位置。建党8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不断结合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加强党内监督,保持了党的健康发展和蓬勃朝气,从而保证了党的事业胜利前进,同时,也逐渐形成了一个善于自我批评、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优良传统。两个《条例》作为我们党自我监督的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历经多年的酝酿并经过多次修改最近颁布实施,使党的优良传统成为了一种依法治党的制度,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对我们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第一,“条例”明确,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即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包括自下而上监督,是两者的结合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要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等都是对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二,“条例”明确,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点。“条例”根据党内监督的实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住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比如,“条例”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规定了如何反映对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规定了通过巡视制度,加强对省(部)、地(市)两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这些规定得出台,鞭策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三,“条例”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型”监督是“条例”的一大鲜明特点,标志着我们党的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更为成熟和完善的阶段。“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我们党执政50多年来丰富经验的总结。

第四,“条例”是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它与宪法和法律并不矛盾,它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接受党内监督,又要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有更严格的要求,更严明的纪律,党章和两个“条例”就是具体的体现。而宪法和法律则是我们的治国之本,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涉嫌触犯国家法律,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第五,“条例”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监督在各种监督中起着基础和核心的作用。党内监督搞不好,党外监督就很难开展。同时,加强党外监督,也可以促进党内监督,提高党内监督的水平。“条例”对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督规律认识的深化。

两个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第一、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第三、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四、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

重视汲取了国际共运史的教训之一,是比较重视上对下、组织对个人的监督,而不够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条例对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会的作用做了明确表述: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惩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条例说,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条例还首次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地方纪委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同时规定,对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应当给与批评教育;对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联系本职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党内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开展干部、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和教育。

2、重视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加强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动做好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两个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县委组织安排这次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日”活动,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市、县区领导干部“学习日”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和执政能力,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破“空”排“难”,干事创业,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这次“学习日”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主题突出,意义重大,拿出了两天时间让大家自学,今天上午又观看了国家监察部副部长、两个《条例》的主要起草人屈万祥同志对两个《条例》的辅导报告,下午,观看了《王怀忠的两面人生》警示录像,5个单位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发言单位均立足自身实际,破“空”排“难”,加快发展,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对照先进,查找不足,破“空”排“难”,为实现全县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着重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判断形势,在干事创业中提高勤政能力。

正确地判断形势,是反映领导能力的重要方面,是做出科学决策的主要依据。全县各级干部要正确认识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一)科学分析宏观形势,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决心。

当前,中央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紧缩银根,控制建设土地,这是中央未雨缪谋,高瞻远瞩,基于全国宏观形势而做出的正确决策,也是非常必要、及时的。但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决不是人为地放慢发展步伐,决不是“急刹车”,而是要按照宏观经济规律,及时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面对宏观调控政策,能不能准确把握,找准结合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对我们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是全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发展不足是我人们最大的实际、最大的矛盾。全县gdp、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利用外资等主要经济指标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展的任务非常紧迫,赶超的任务异常艰巨。就我县来讲,在宏观调控形势中,决不能别人“感冒”我们“吃药”。我们第一位的任务是进一步加快发展,全面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协调发展必须以加快发展为基础,长远发展必须以当前发展为基矗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发展不放松,努力做好当前工作,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正确把握发展态势,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信心。

我们谈加快发展,决不是空穴来风,夜郎自大,而是基于对全县发展态势和基础的正确判断和理性把握。从发展现状看,今年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六项重点工作和帮扶工作以及59项工作重点,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攻坚破难,全县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1-7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74.21%,增幅列全市第一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0.19%,增幅列全市第四位;规模以上工业利税同比增长37.3%,总量列全市第二位;1-6月份,全县实际利用县外资金同比增长344.35%,增幅列全市第3位。在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态势好,后劲足。总投资7.4亿元的鲁北重油催化热裂解制乙烯一期工程、总投资1.95亿元的钛白粉、总投资1.96亿元的热电扩建、总投资5000万元的500万件/年高档贝瓷等25个工业项目已建成投产,总投资43亿元的鲁北生态电厂一期工程、总投资6亿元的渣油延迟焦化和加氢精制、总投资4.95亿元的氯碱扩建、总投资3亿元的大豆蛋白、总投资1亿元的医药化工等50个在建工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项目全部达产后,可新增税收5.7亿元。今年上半年乡镇十项指标在全市排名前45位的达到5个,比去年底增加了3个,总体位次稳步上升,尽管不平衡,但出现了迎头赶上的良好态势。从发展基础看,我们具备加快发展的五大优势。建设用地宽裕,电力充足,资源丰富,招商引资有资源优势;地处要塞,交通便利,津汕、威乌、滨博高速公路北延和黄大铁路、鲁北大桥即将建设,发展三产有区位优势;种植业结构调整已基本到位,每年将有300万株枣树陆续进入盛果期,棉花种植面积稳定增加,增加农民收入有产业优势;作为全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借助外力有对口帮扶和政策优势;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增强发展后劲有基础优势。我们不仅需要加快发展,而且具备条件能够加快发展。我们必须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进一步加快全县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步伐,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

(三)坚决破除思维定势,坚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恒心。

分析形势,既要看到机遇和优势,坚定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又要分析挑战和问题,增强科学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们在经济发展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大环境看,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投入资金困难,建设用地紧张,给我们招商引资等工作带来了挑战;各地竞相加快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从县内看,自身发展速度仍然较慢,与先进地区有差距,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这些困难和问题面前,我们有的同志畏难发愁,俯不下身子,缺少办法,与破“空”排“难”的大形势不适应,缺乏振奋精神,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奋力赶超的毅力和勇气。越是形势严峻,越是困难重重,越能够检验我们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狭路相逢勇者胜,县委、县政府坚信,在宏观调控中谁发挥优势,抓住机遇,真抓实干,锲而不舍,谁就能战胜困难和挑战,闯出一片新天地,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面对新的形势,近期,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座谈讨论,了解分析了全省排名在我县前后各五位的县区的发展速度,瞄准目标,找准对手,启动内力,借助外力,确定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力争到2007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年上升几个位次。确定这样的奋斗目标,我们决心大,信心足,基础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努力完全能够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赶超理思路,找准对手,认真位置,确立目标,制定措施,咬住不放,破空排难,迎头赶上,不管千难万难,横下一条心,不达目的不罢休,争取在全盛全市每年上升几个位次。

二、转变工作思路,在加快发展中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是各级执政能力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适应形势,转变思路,开拓创新,切实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坚持两点论,突出抓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

(二)坚持市场论,突出抓切入点,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学会按市场法则办事,驾驭好市场经济。多年来,我们虽然一直在搞市场经济,但有些同志并没有真正掌握好抓市场经济的本领,而是习惯于用行政的、计划的方式和手段,去想问题、拿办法、做决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善于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作用。抓好经济工作,必须在市场上找出路,必须在市场上想办法。就我县而言,历史投资欠帐多,总体投入不足仍是客观现实,这也是我们欠发达的重要原因。不加大投入就不能形成雄厚的资本积累,就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加大投入,钱从哪里来?主要是两条路,即借助外力,招商引资;依靠市场,多方融资。要继续把招商引资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给我们招商引资工作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县盐碱地多,电力资源丰富,廉价劳动力多,区位优越,这是我们招商引资的优势和机遇所在。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优势,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要研究新思路,探索新办法,用市场的方法把更多的外资、民资、内资吸引过来,为我所用,解决投入不足的难题。要善于运作资本,城市建设、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凡是能靠市场运作的办法解决问题的都要大胆尝试,都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租赁、参股、bot、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土地置换、举债等各种形式,靠运作资本,聚集资金。如院前街西延工程,政府没拿一分钱,靠市场运用的办法,政府反而赚了钱。要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破解资金难题,实现“双赢”。如在防潮堤建设中,政府仅投入了300万元启动资金,充分调动和发挥受益单位的积极性,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聚集了建设资金,确保了工程的如期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要切实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找准政府定位,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实行政府创造环境,社会发展经济,淡化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角色,做到政府不直接投资或少投资,就能加快发展,增加就业,增加税收,还不“背包袱”。要加快企业改制,尽快退出国有资本,今后政府不能再因企业而背包袱。要加大力度,重点抓好埕口盐场改制,加快其他国有企业改制步伐。要最大限度地放开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认真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投向生产领域和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用事业,最大限度地为社会资本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是“唯市场论”,在宏观调控中政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政府投资、信贷投资、项目审批等就是政府调整和引导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只要研究透,抓得准,就是机遇。比如国家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我们欠发达地区是帮扶重点,争取支持的机会大,只要运作好,就有可能引来大项目,带来大投入;比如,国家控制建设用地,我们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就能争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等等。近期,通过积极争取,补偿资金960万元的济菏高速公路异地占补平衡土地项目已落户我县。我们要抓住省对口帮扶的机遇,研究政策,出好题目,发挥优势,搞好产业规划和项目策划工作,加强项目筛选论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利用好省里确定的14项优惠政策,多上项目,解决自身投入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通过我们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初步拟定帮扶项目39个,总投资近20亿元,随着帮扶项目的陆续建设,必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坚持系统论,突出抓关键点,进一步提高做好经济工作的思想境界。

善奕者谋势,不善奕者谋子。必须把经济工作作为一个大系统来看,放在大环境中去研究。驾驭市场经济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培养宽的视野和高的境界,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谋划经济工作。

一是着重抓骨干企业,站得更高一些。在经济工作中要着重抓大事,抓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要重点扶持鲁北、基德、供电、海丰、星一、珍贝、万德、良友等骨干企业,以骨干企业的快速膨胀,推动全县经济的快速增长。要重点抓好鲁北生态电厂、渣油延迟焦化和加氢精制、特宽装饰布、高档贝瓷等31个总投资过千万元的续建、新建工业项目建设,力争早投产,早见效。要重点抓好盐及盐化工、海洋化工、石油化工、家纺、电力等产业发展,全力以赴,盯上靠上,实现突破。

二是着重抓产业延伸,做得更深一些。现在我们的产业大多是出售原料和初级产品,缺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终端产品,受发达地区盘剥,跟在人家后面亦步亦趋,这样我们的产业、产品永远做不大、做不强。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工业上要抓海洋化工、盐及盐化工、石油化工、家纺、电力、皮革等产业的纵向延伸,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民营经济产业上要抓精深加工。多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徘徊不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产业层次低,产品质量不高,赢不得市场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根本“瓶颈”,长此以往,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将逐渐消失,产业也会逐渐走向消亡,这务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农业上要抓龙头建设,大力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冷藏、保鲜、精深加工等产业链条,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三是着重抓系统整合,看得更宽一些。要学会用系统的、联系的观点规划经济发展问题,发挥好综合效益、关联效益。第一,要重视区域内产业集群,发展终端。以主导终端产品为目标,大力发展配套初级产品,形成零部件配套环境,培植发展产业群。比如,要以生产终端家纺产品、最终消费品为目标,规划好棉花加工、纺织、印染、整理、服装配件等产业,这样才能构筑集群发展的整体优势。第二,要重视系统内产业整合和关联,培植发展循环经济。注重产业内部能量循环,形成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最大效益。鲁北企业集团要以生态科技产业为支撑,高点定位,实施大规模产业化升级,继续在全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领跑带路。埕口盐化集团、海丰集团要学习借鉴鲁北成熟的技术,在海水一水多用方面,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在农业生产上,要坚持以建设生态农业大县为目标,以发展有机枣为方向,抓好生态产业链建设,走一条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路子。第三,要重视发挥整体效应,培植发展经济隆起带。比如沿海开发、防潮堤建设、渔港、大桥、生态保护区,要作为一个整体、统盘考虑,抓好区域规划布局,互促互进,发挥最大效益。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城镇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组团式发展,充分利用生产要素,发挥聚集效应。对现在条件达不到的,可以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决不可分散建设。:。

(四)坚持一半论,突出抓着力点,在督促落实上狠下功夫。

正确决策只是成功的一半,关键的一半在落实。工作能否落实,经济发展能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各级驾驭经济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市委孙书记曾指出,工作提出了、说过了、回话了、来信了、开会了、布署了、安排了不叫落实了,甚至对方答应了、许愿了、承诺了、保证了等等,也不叫落实了。检验是不是真正落实了,要看进展,看实效,看预期目的达到了没有,看社会是不是认可,看群众是不是真正满意。要强化责任,创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按照目标项目化、工作化,执行责任化、时效化,督查制度化、公示化的要求,加强督查、调度、考核,以实绩论英雄,以贡献定奖惩,把既定的任务目标变成全县上下的一致行动,真正抓出实效。

三、严格落实两个《条例》,在教育监督中提高廉政能力。

两个《条例》是我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从严治党的制度保证。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对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自觉性。落实两个《条例》,必须抓好学习,加强教育。党员干部如果疏于学习就会容易迷失方向,如果疏于教育,就会容易定错坐标。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无一不是通过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而成克杰、刘方仁、李嘉廷等一批腐败高官、社会蛀虫也无一例不是从放松学习教育开始,而一步步走向堕落,沦为罪犯,成为千古罪人的。大量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警示我们,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是非抓不可的问题,是必须抓紧抓好的问题。抓好了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不抓或者放松了是对党员干部的不负责任,是对党的事业的不负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对两个《条例》的学习,逐条逐项学习,通过学习,明确哪是“红线”,哪是“绿线”。对照《条例》想一想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哪些方面做得还不足,哪些方面做得还有差距,真正做到用心学习,用心领会,用心把握,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增强贯彻两个《条例》的自觉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约束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和约束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制度是落实纪律的基础,如果没有制度,就会使人无所适从,无以约束;制度不严,有些人就会为所欲为,难以约束。如果没有制度约束,一个人能量越大,本事越大,可能危害也就越大。加强制度建设,就是给党员干部量身订制“束身绳”,以制度的形成约束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用制度堵塞管理等各方面的漏洞,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行事,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各级要着重抓好廉政制度、办事制度和用人制度建设,要在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单位配备小汽车审批、制止公款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诫勉谈话等廉政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办事制度,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腐败的隐患。

(三)加强全程监督,增强公开性。权力失去监督就会产生腐败。从全国来看,近几年纷纷落马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权力失去了监督,加之自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改造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等到面对铁窗,身陷囹圄,不但毁掉了一个干部,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还会给家庭造成难以弥合的伤痛,到时悔之晚矣。严是爱,宠是害。人生成长是这样,为官做事亦如此。严格监督是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家庭负责。《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十项监督制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充分把握,严格执行。同时,我们要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利用各种监督渠道,从决策、实施到结果实行全程监督。要注重法律监督,制定决策,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要坚决支持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评议活动;要注重民主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扎实开展农村民主议政日活动,广开言路,让群众参与事务管理;要注重舆论监督,社会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要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先学一分,学深一分,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愿意听意见,乐于听建议,虚心听批评,带头遵守党纪党法,做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和表率。近日,盛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政承诺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委常委包括我本人,诚恳接受同志们的监督,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在此,我再次郑重承诺: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越权,决不以权代法,决不滥用权力;2、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遇到此类问题,坚决依纪予以严肃处理;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各项规定;4、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我的影响谋取私利;5、凡是打着我的名义或亲属的名义,来无棣联系工作安排、产品销售、承揽工程、经济交易、说情办事等为个人办事或谋取私利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拒绝,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我或县委办公室报告;6、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我一定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在应对复杂局面中提高执政能力。

在前面讲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时,我首先提到了“两点论”,这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范畴。而“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内容,即矛盾是无处不在、客观存在的。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能否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应对复杂局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

(一)要做到依靠法纪,维护稳定。依靠法纪是处理各种矛盾的前提。法纪是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准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和问题。在平时工作中,一些小事之所以变成大事,一些小问题之所以变成大矛盾,一些小磨擦之所以变成大事件,往往是由于少数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不依法依纪办事造成的。在这方面,我们既有反面的教训,也有正面的经验。在宾馆改制中之所以没有出现“后遗症”,始终保持了平稳秩序,就是因为我们坚持了依法操作,依法改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了个别想借机闹事的人。

(二)要做到以人为本,群众至上。以人为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以人民群众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矗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至上,在珍惜民力上下功夫,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动脑筋。要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真正需要,用科学务实的态度作决策、谋发展、干事业。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要牢固树立群众标准,一切工作的得失、好坏,不凭主观臆断,不靠书本标准,只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基本的评判标准。不论是去年年初组织开展的“送饱暖干部包户”活动,还是去年10.11风暴潮灾害过后,多方筹措资金帮助沿海受灾毁房户建造修复房屋,帮助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这一切无不体现了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群众至上的施政理念。我们实行远离与个人利益有直接关系的人,让服务对象评价干部的做法,也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三)要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人民群众最注重实际,讲究实惠。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下大力气,抓住根本,才能取信于民。从根本上为人民群众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可以胜过千万次的说教。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些领域和方面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障碍,个别已成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对此,我们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还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这既是个工作态度问题,也是个工作方法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必须以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全县长治久安负责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从治本入手,研究新思路,拿出新办法,取得新突破,从根本上治理,从源头上解决,以最扎实的工作、最有力的手段、最明显的效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去年上半年集中开展的以税费清欠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整治活动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共清理各类税费尾欠2406万元,消除了影响农村稳定的一大隐患。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农村宅基地集中清理整顿规范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因宅基地上访的问题。

(四)要做到畅通渠道,认真负责。渠道畅,则信息通;信息通,则底子清;底子清,则思路明。无论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如果渠道狭窄,信息不畅,反应迟钝,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无异于盲人摸象,其工作结果可想而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及时反馈的做法,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要继续实行领导干部电话公开制度,及时听取群众反映。各级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的呼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让群众有说话的地方,有说公道话的地方,有最后说话的地方。要做到关口前移,早发现问题,早靠上工作,抓住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量,不给上级党委、政府添乱。从刚才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通报看,有的乡镇和单位对领导批办件高度重视,迅速办理,及时反馈,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维护了稳定。但也有部分单位被动应付,甚至一压二拖三扯皮,错过了矛盾的最佳处理期,延误了问题的解决,从一定程度上人为地激化了矛盾,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今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亲自督办领导批办件,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

(五)要做到廉洁公正,取得信任。为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解决问题,让其服气,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群众都睁大眼睛看着,只要公道正派办事,既使影响到自己的利益,群众也会理解支持,但如果不是处以公心,领导干部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有失公允,群众就不会公认,不会信任,就会失去处理问题、驾驭局面的主动权,有时还会引发群众不满,引发新的事端。因此,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处以公心,廉洁公正,不畏强暴,不欺弱者,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赢得群众的信任。

五、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在团结干事中提高领导能力。

班子建设至关重要。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关键在于有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和具有较强执政能力的领导班子。

(二)要提高素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加快发展都将是一句空话。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形势的不断变化,对各级干部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学习,提高水平,自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各级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学习日、培训、考察、挂职锻炼等各种形式、多种渠道,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执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千余名党员干部到江浙、胶东等地参观学习,选派干部到胶东、温州以及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开展集中培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天举行领导干部“学习日”活动,召集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就是为了提素质、增本领。下一步,要继续扎实有效开展好“解放思想抢机遇、破‘空’排‘难’快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找位置、挖根源、树目标、定措施,使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的能力有明显增强。

(三)要加强团结。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兴旺。没有班子的团结,就没有事业的成功,也没有个人的政治进步。因此,大家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班子的团结。增进班子团结,必须夯实团结的思想基储政治基储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将团结建立在党性原则的基础之上,统一到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讲党性也讲感情,讲原则也讲友谊,讲纪律也讲宽容,讲分工也讲协作,一切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先,团结协作,合力同心。要在班子内部大力倡导“三心”,即关心、交心、诚心,以心换心,进一步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当前我县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全县上下要以这次“学习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和执政能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振奋精神,激发干劲,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更快更好发展。

两个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很及时,顺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它是与时俱进、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求真务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党内监督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粗浅的谈点个人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两个《条例》从提出到颁布,几经反复,历经砥砺,说明了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党所进行的党内监督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富有成效,所开展的一系列党内教育活动取得了成果,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已引起共鸣,形成了共识,党内监督的立法环境已经成熟。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1987年中纪委下的《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开始,经过了13年的砥砺终于向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主线,体现了制度建设在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地位,加强了对党内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内部监督,明确了实施党内监督的职责,立足于实际,特点和亮点十分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成的。原来的试行条例分为三编,十三章,172条;现在的《党纪处分条例》分三编,十五章和附则,共178条。其中,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保留了38条;对有关条文修改、调整形成了96条;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不再写入的有7条;适应新情况增加了44条。主要修改的内容:将原“试行条例”的总则第一章、第二章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合并为一章,在“分则”中增加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条款,并独立成章;将第九章经济类错误进行了分解纳入有关章节;把第十三章章名、有关的问题的解释及其他规定删去,主要条款纳入总则第五章的其他规定中去。还将原来的各类错误改成行为即适用又拓宽了性针对性,是为严明党的纪律确立了明确的量计尺度,防止案件处理出现偏差和办案畸轻畸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加规范了案件量计处理。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

我们人大虽然不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我们的责任和任务依然很重。我们既要开展好对国家颁布各项法律、法律的监督。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搞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要学习好、宣传好两个《条例》。学习要力求深入,宣传要有一定的声势。要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其威严,明确其内容;要使广大党员知道其精神,明确其责任,只有思想上升华了,执行才会自觉,只有认识到位了,监督才能到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内司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要保持克勤克俭、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对于党的干部来说,是否继承艰苦奋斗的传统,不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问题,而且反映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三要树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自身的清廉去沟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去架起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党员教师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1月27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公司中层及以上非党员领导同志在活动室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党员教师学习两个条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正值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也是容易滋生廉洁风险的时间段,让大家充分意识到《准则》和《条例》的意义,以及国家从严治党的力度。党支部书记和大家逐条对内容进行了剖析,会后要求参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内容,在下次的座谈交流会上要谈出自己的想法,以及怎样防范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类似事件。

2月19日党支部在活动室举行了有关《条例》和《准则》的座谈会,党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悉数到场,支部书记率先发言。“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及现状,党员同志坚定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为“十三五”工作的开展从思想道德上予以洗礼”。会议进程中党员及领导干部都积极踊跃发言、交流。

经过谈论大家着重提到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是行动根本,我们必须要做好这六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二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保证《条例》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五是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六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参会的党员同志和部门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及集团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廉洁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找出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和制定管控方案,切实有效的做到廉洁自律,从。

岗位职责。

业务流程制度管理思想道德等多方面进行梳理,让大家从工作中自我约束,并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道德高线举起来,纪律底线不失守。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真抓真管敢于碰硬严以律己秉公执纪,带头贯彻好《准则》和《条例》。

12月4日,我参加了黄思小学党支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详细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听取了支部书记王大忠的解读辅导,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廉洁自律方面的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和准则,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执政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通过阅读、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

一、充分认识了《条例》和《准则》的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和《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事实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们农村党员校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教。

三、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作为校长,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四、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我校教师的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作为普通教师。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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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我在学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察工作条例时,深感其对于提高党的纪律建设和机关工作效率至关重要。通过学习这两个条例,我深刻领悟到了其对于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规范作用,现将我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段:了解巡视工作制度、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制定了巡视工作制度和巡视实施的流程,为巡视工作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性规范。在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巡视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实施的一项全面监督,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的有效途径。只有全面深入地开展巡视工作,才能为实现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在巡视工作中,我们也必须要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形式,而要注重实效。特别是在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建设方面,更要做到深入实际、注重实效,力求取得最优质的工作成果。

第二段:加强机关纪律约束、切实落实机关作风建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察工作条例对党内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加强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在学习这个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加强机关纪律建设、切实落实机关作风建设,是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和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的关键保证。只有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律制度建设,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段: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激发工作动力。

学习两条条例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作为党员干部,要以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和批评,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敏锐意识,发挥好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段:推动有机衔接、协同合作。

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督察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们也提高了协同合作的意识。机关领导和基层党组织都是巡视和督察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他们之间需要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提高考察和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因此,我们要不断探索巡视和督察机制的完善,增强各级党组织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跨机关、跨地区、跨时期的全面覆盖和协同治理。

第五段:充实纪律信仰、提高党性修养。

总的来看,学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察工作条例,不仅让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进行巡视工作的意识,加强了机关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并激发了团队成员的工作动力。更重要的是,这两个条例让我们的纪律信仰和党性修养得到了增进,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督察工作条例所要求的纪律监督和督察责任,积极推动巡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的管理水准和工作效率。

两个条例个人心得体会集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局为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两个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现结合实际,制订出以下学习计划。

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加强自身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法规,是广大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主要依据,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时间和要求。

1、局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与学习机关效能建设文件相结合,每位同志必备学习笔记本作学习记录。:。

2、各股室、站、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周不少于半日。

3、要坚持自学,认真领会两《条例》精神,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要求。

1、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要在我局形成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良好氛围。

2、通过学习,要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党中央对我们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3、通过学习,要正确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熟知牢记,融会贯通,自觉执行。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下文小编收集的是关于学习两个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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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

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

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

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

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两个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余杭区委高度重视,把“两个条例”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和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对两个《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刻的理解,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过去明显增强,促进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健全机构。各级各部门单位成立了两个《条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本部门两个《条例》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统筹安排。开展两个《条例》教育,做到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段实施。做到认真谋划,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重视讲究方法,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分步落实,确保两个《条例》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三是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好主题教育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部门重点探索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途径;宣传部门侧重调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体做好活动各个环节的宣传报道;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起总责,亲自组织和动员,推动本地本单位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充分利用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各自特有的优势,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和专家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召开研讨会、举办“廉政之歌”文艺晚会、巡回报告、组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电视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规定要求,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的体会和做法,在全区迅速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两级党委中心组的带头作用,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列出专题,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做的各项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两个《条例》的各项规定,维护党的形象。充分发挥两级党校的阵地作用,将学习两个《条例》放入党校的各项培训计划中,编印了两个《条例》学习辅导资料,赠送给余杭的所有党员,使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入每个普通的党员。各社区、学校、农村党组织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尽快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全体党员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

查摆问题,健全制度。按照两个《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逐一对照分析查找了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三对照三检查”:一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对照两个《条例》,检查自己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遵守纪律的观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不强。二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两个《条例》,检查自己进行双重组织生活、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高不高。三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两个《条例》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检查自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好不好。

针对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我区经济发展的大局,认真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努力在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上下工夫。一是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批案件,今年以来共初查核实各类违纪案件83件,其中立案查处55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2.63万元;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政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关于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的实施意见》,并进行专项清理和集中整治,成效明显;三是认真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无标底”招投标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等,加大了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有10家单位被网上警告,5家单位被处以停止在我区建设交易活动半年至一年的处罚;四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规则,完善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洁自律卡制度,加强廉政档案建设;五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和巡视制度,建立健全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制度,为两个《条例》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证。

拓宽渠道,健全机制。在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综合措施,认真解决好监督方面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条例》的落实。一是发扬民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班子内部实行合理分工,将民主集中制与首长负责制有机统一,在保证第一责任人应有权限的前提下,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开来,避免大权独揽。二是拓宽渠道,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在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专门机关监督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切实保护群众依法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三是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评议制度,自觉把政府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进行公开。以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等民主监督形式为重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权责一致,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注重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行为,制裁滥用权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和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禁止教育乱收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决不打折扣。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各级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行为,做到工作不到位不转段,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验收,维护两个《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把手”工程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