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优质21篇)

小编:书香墨

每个月写一份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生活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和表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灵感。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吸取晋江“5・27”、泉港“10・22”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加强校园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守法出行安全自护”,我校坚持以维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项活动,逐步形成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现总结如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首先,统一思想认识。学校坚持全面的质量观,安全观,交通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保障,大力加强学校安全体系建设,成立了以行政牵头的`上下学巡查小组。其次,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分工合理,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举行以“珍爱生命、呵护生命”为主题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动员;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重视交通安全宣传,让学生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好路,骑好车,不逆向行车,不在快车道行车,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在校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电动车入学。

制订了《上下学安全出行活动方案》,要求各班级放学后不得滞留学生,并对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人员状况进行摸底统计,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

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专题讲座、主题黑板报、广播会,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短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学生制作交通安全手抄报进行评比,将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受到全校师生的好评。其他还通过黑板报、广播台、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多途径强化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购置了路锥,在上下学时放置在学校周围,避免了车辆人流在学校周围聚集拥挤的现象。

11月22日下午我校组织老师、学生开展了一次《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各班集中观看活动,大力宣传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要求观看后三至六年级写一篇观《关注学生出行》有感的观后感,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

通过微信平台发放平山实验小学《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我校地处梅岭路,车流量大,大型车辆来往频繁,学生上、放学有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在路口竖立“学校附近,车辆慢行”警示牌,划定斑马线,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有一名行政,三名教师,两名义务劝导员家长,两名保安,一名社区巡逻队员到校门口巡查,有效地维持周边秩序,减少了交通拥堵,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危险。

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强化人员职责。不断反思交通安全工作,找出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人员、经费、组织体系、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家、校、社”的组织联系网络,强化老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及方法、事项,树立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意识。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不断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班队活动,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并通过学生这一载体以“小手牵大手”向家庭、社会辐射。

进一步重视常规管理,细化安全防范。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是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平时注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总之,学生交通安全是学习的前提和保证,我们将更加重视交通安全的建设工作,努力把交通安全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为学校的更好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校园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晋道安办〔20xx〕48号〕《关于开展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校车联席会议办〔20xx〕5)等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我校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现总结如下:

为了更好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李福满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1.利用教师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吸取泉港区“10.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治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全体教师提高意识,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2.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周边的交通设施设备进行排查,无发现安全隐患。

3.与每位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与每位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回执单100%。

4.邀请蔡忠东警官进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5.组织师生、家长参与福建省泉州安全教育平台“20xx年全国中小学生校车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参与率达100%。

6.在校内外显眼处张贴《关于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7.组织各班观看《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

8.参加教学区组织的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县综治委关于县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要求,维护我县良好交通秩序,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从20xx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3月28日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整治行动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活动开始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各部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二是局长通过班子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等重要会议,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强调和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部署。三是下属的各单位也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属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并结合各部门具体实际,制定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首先抓好宣传教育。为了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氛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把宣传教育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发放百日整治宣传单、在临街宣传栏张贴百日整治相关通知,以及执法人员在执勤沼现场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一是加强了全系统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对全系统400余名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规范路面作业行为,确保人生安全。组织全系统员工观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片,广大员工在观看后纷纷发表感想,表示要做遵守交规的模范践行者。

二是开展了交通隐患大排查。对全系统执法、清扫、清运、洒水等路面作业车辆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为所有车辆配置了必须的工具,如三角牌、防滑链、灭火器等,定期对作业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无带病车上路作业,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环卫部门对路面清扫人员老旧环卫服进行更换,增强警示效果,确保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三是严格车辆管理,杜绝违规用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驾车、不系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和车辆运行中不按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明确规定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有效避免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本次整治活动职责分工,我局大力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对各类违法占道行为和工程车辆抛洒滴漏进行了查处,主要是:重点整治了县城关市场和县城关小学周边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乱停放、拥堵、无序摆放;整治了县城关小学和县保育院的周边店铺的出店经营、占道违章;加强了流动摊贩的管理,取缔了一批无证照经营的烧烤摊点;规范了水果摊、烟花爆竹、玩具用品、衣物鞋袜等摊点在春节期间的有序经营和管理;积极协助公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对文山路东方红和肯德基一带等重点、热点地段在八小时之外的摩托车、电动车、流动摊点等违章占道的管理。

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道路交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今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任务还很重,有以下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违纪现象偶有发生。虽然我局加大了对违章违纪的监控和惩处力度,但违章违纪现象偶有发生;二是维护保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环卫等车辆使用频率高,部分驾驶员存在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三是部分单位经费不足,对部分车辆的维修不及时,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隐患;四是我县部分交通现状对我局工作带来很大被动。目前我县时有拐的和电动摩托车人行道占道停放、小区门口停靠大型货车和报废车辆长期停放路边停车位的现象,市民意见很大,经常向我局投诉。但此类现象涉及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问题,其查处职能不在我局范围以内,造成我局工作被动,要做好相关解释和协调工作,希望上级领导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重视。

10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结束了,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各级管理人员还不能掉以轻心,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天天讲、月月抓、年年管的意识,进一步认清形势、尽心竭力、履职尽责。

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增强责任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关乎单位运转、员工幸福的大事,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准确把握,提高认识。

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实现宣教活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要长期抓,不能“搞活动就抓一抓,搞完活动松一松”。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经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长期坚持,进一步打牢广大员工的安全思想防线。

三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违章违纪。违章违纪是安全工作最大的杀手,每一件安全事故中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规范行为。为此,我们要利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力时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两违不放松。

四是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坚持抓牢检查监督环节,对各级监管人员要明确监管的质量要求,对长期监管不能发现问题的要按不作为人员处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和使用,使车辆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安全可靠。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我市市区道路在机动车大幅增加、道路里程不变、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影响较大的情况下,通行环境和秩序持续好转。四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19。5万起,查处无证驾驶6。1万起,查处超速行驶50。8万起,行政拘留28699人次。

市委书记xxxxxx、市长xxxx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xxxxxx多次听取交警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交通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性、体制性和保障性难题。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xxxx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xxx政【20xx】13号)、《关于创新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城市转型发展三年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xxx政文【20xx】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xxx政文【20xx】86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并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xx年,市政府将交通安全纳入一票否决范围,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年终考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政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区道路疏堵保畅、督导检查等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支队争取资金2700万元,建成了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并于20xx年底投入运行。该系统集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视频监控、流量检测、信号控制、卡口等诸多功能于一体,在查处交通违法、组织交通流、交通警卫、侦破逃逸案件以及打击街面犯罪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系统使用以来,我支队利用该系统共记录闯信号、走禁行、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35。3万余起,协助侦破治安刑事案件278起。

支队进一步深化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用成果,增强疏堵保畅能力。在解放路中心城区段实行机动车禁止左转弯,在学生路、建设街科学设定单行道,对市区大多数灯控路口重新进行信号配时,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状况,提高城市道路出行条件,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支队始终将宣传工作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治本措施来抓,将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城市的各个角落。一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影响。二是借助1500名的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36个警示教育基地、7个青少年教育基地、2300余个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站点,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三是深入开展“五进”宣传,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文明交通宣讲团、开展“文明出行礼让斑马线”等活动。

(一)严把驾驶人考试关。通过建立新型考试中心,实行考试全程监控、驾驶人信息回访、责任倒查通报机制,确保考试的公开、公正。

(二)实行重点驾驶人动态化“户籍化管理”。将全市1327辆客运车辆、126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132辆专用校车,1562名客运驾驶人、1725名危险品运输驾驶人,132名校车驾驶人全部纳入源头管理,实行“户籍化”管理。

(三)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将客运车辆及客运驾驶人的违法信息传递给交通运输部门。仅20xx年,就向交通运输部门传递交通违法2784起,交通事故25起,督促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证480个。

(四)加强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印制发放《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80万份,深入客货运企业召开客货运企业经理会议和驾驶人安全例会,对记6分、记满12分人员等重点驾驶人开展持续的教育培训活动。

(一)开展醉酒、酒后驾驶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我支队积极建立整治酒驾长效机制,适时开展集中整顿统一行动,对酒驾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四个一律”。行动中,各大队根据酒后、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组织精干力量在午后、夜间酒后驾驶交通违法高发期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以来,我市共查处饮酒驾驶11301起,醉酒驾驶1003起。

(二)深入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以来,支队持续开展了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专项行动。行动中,全市交警共查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842起,“残的”交通违法行为1756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2336起,暂扣非机动车681辆,依法拘留366人。

(三)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0xx年以来,支队积极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各大队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执勤的方式,加强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的巡逻,在国省道主要路口、城市重点路段设置假牌假证查缉点,充分利用交通监控、信息查询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拦截、查控违法嫌疑车辆。四年来,全市共查处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7609起,故意遮挡号牌6448起,无牌无证机动车33505起,报废机动车766起。

(四)开展“清网行动”攻坚战。20xx年,按照公安部工作安排,全市交警部门对尚未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已列入网上在逃的22名人员逐人、逐案进行梳理,落实追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抽调专人组成追逃队伍,采取攻心为上、抓捕为辅的政策,在刑侦、技术、治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下,采取网上追逃、架网守候、技术侦查等手段,将22名网上逃犯全部抓获归案,撤网率达100%。

(五)集中开展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20xx年以来,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全市共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车88300辆次,检查校车2548辆次,检查货车73056辆次,查处超速行驶55000起,客运超员560起,疲劳驾驶6430起,拘留526人。

(六)圆满完成“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20xx年以来,支队组织全市交警部门从加强客车源头管理、路面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督导检查等方面入手,全力维护全市“春运”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春运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9900余次,其中无证驾驶1497起,超速行驶9214起,酒后驾驶766,行政拘留377人,农用车违法载人5400起。

同时,为缓解市区道路拥堵,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我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集中行动、路口减速行动、护卫天使行动等,严整货车抛洒管控力度,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了全系统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对全系统400余名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规范路面作业行为,确保人生安全。组织全系统员工观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片,广大员工在观看后纷纷发表感想,表示要做遵守交规的模范践行者。

二是开展了交通隐患大排查。对全系统执法、清扫、清运、洒水等路面作业车辆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为所有车辆配置了必须的工具,如三角牌、防滑链、灭火器等,定期对作业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无带病车上路作业,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环卫部门对路面清扫人员老旧环卫服进行更换,增强警示效果,确保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三是严格车辆管理,杜绝违规用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驾车、不系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和车辆运行中不按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明确规定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有效避免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xx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县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县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二是制定了《县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积极部署各项治理工作。三是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牢牢把握“以督导促管理、以管理促措施、以措施促实效”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科学规划、管理停车、修洗车场点,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停车、修洗秩序,严格查纠车辆乱停乱放、占道修洗车等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达到机动车“停车进场、停放归位、朝向一致、间隙适当、规范有序”,非机动车“停车归点、停放整齐、朝向一致、规范美观”,修洗车场点“资质合法、设施到标、经营守法、管理到位”,城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修洗车场点大量减少,实现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针对当前群众停车难的问题,认真摸排调研,切实采取有效办法,缓解群众停车难的矛盾。积极加强停车泊位数、周转率等基础数据进行摸排、收集、分析,深入调研,结合停车需求,调整、增设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点,并有序组织开展对停车场点标志标线的.设置、施划工作。

积极协调组织乡镇街道、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省道s309线,三官楼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占用道路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并取缔,目前已达到整治效果。

打造交通秩序示范街2条。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道路交通安全暨行车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我乡道路交通行车秩序,提升文明乡镇建设水平,给乡建设提供文明、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乡于20xx年5月在全乡开展整治活动。现将我乡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乡镇平安畅通、优化交通环境为主题,以改善乡镇形象、提升乡镇品位、优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努力维护良好的'乡镇道路交通秩序。

为加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干部和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争道抢行、违规超载、乱停乱放、行经路口不按规定方向行驶、压双黄线等违法行为,着重进行强化教育。

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分析研判,找准交通秩序混乱点段和时段,科学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大管控力度,全力抓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交通秩序管控,对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争道抢行、违规掉头、违规超载、乱停乱放、行经路口不按规定方向行驶、压双黄线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辖区道路平安畅通,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交通运输和车辆运行排查整治,强化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等整治措施,完善交通安全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促进道路通行车秩序明显好转。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公路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在泰州市交通局统一部署下,泰州市公路处认真督促各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安全集中整治,从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整治工作抓起,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安全工作水平,现将整治工作总结:

xx年7月底,公路处将《江苏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转发至各县区,对涉及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整治重点、目标、工作措施、时间阶段和人员组织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各市(区)认真制定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杜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1、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全市农村公路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及时将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督促各市(区)组织力量调查各自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对需要进行小修保养工程的立即全面实施;对危桥现象认真落实交通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进行拆除;对路面出现的坑槽等破损路面进行修补,恢复正常通行;对道路的交叉口、急弯、村庄密集区、危桥处等处缺损标志进行补缺完善,对缺损的路面标线也进行补缺完善。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将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努力构建安全整治长效机制。督促各市(区)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安全集中整治的力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工作范围,努力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水平。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10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结束了,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各级管理人员还不能掉以轻心,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天天讲、月月抓、年年管的意识,进一步认清形势、尽心竭力、履职尽责。

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增强责任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关乎单位运转、员工幸福的大事,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准确把握,提高认识。

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实现宣教活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要长期抓,不能“搞活动就抓一抓,搞完活动松一松”。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经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长期坚持,进一步打牢广大员工的安全思想防线。

三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违章违纪。违章违纪是安全工作最大的杀手,每一件安全事故中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规范行为。为此,我们要利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力时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两违不放松。

四是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坚持抓牢检查监督环节,对各级监管人员要明确监管的质量要求,对长期监管不能发现问题的要按不作为人员处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和使用,使车辆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安全可靠。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的现状,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积极营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整合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力量,在城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今年年底。

2.重点区域:县医院、中医院、华润苏果超市、大润发超市、农商行、洪泽湖影剧院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1.对违法经营、非法载客车辆依法予以取缔;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反禁行规定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客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法生产、改装、拼装和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

3.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未年检上路行驶。

4.机动车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假牌套牌,逆向行驶,随意停车、掉头。

5.行人、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6.混凝土作业车、渣土车、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时间驶入城区道路。

7.电动三(四)轮车在城区淮宝路、淮宝西路(东七道)以南、浔河路以北、渤海路(东七街)以西、总渠路以东区域内通行。

8.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乱停乱放。

9.占道经营,违规从事商业促销活动等。

五、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者,县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为全面改善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有序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禁止乘车人向车外抛洒废弃物。违者,处20元罚款。

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违者罚款1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者罚款200元;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者罚款100元。

三、禁止机动车乱穿乱插、违法掉头、违法超车、逆向行驶,禁止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者依法严处。

四、禁止机动车乱停乱放,距离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占用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每车位500元罚款。

六、对安装遮阳伞、加装顶灯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罚款。

七、禁止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者除依法处以罚款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扣留机动车。

八、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严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追逐竞驶,违者依法严处。

九、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市中心城区道路内通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一)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二)逆向行驶的。(三)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道路右侧行驶的。(四)不按规定载人载物的。(五)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市中心城区通行的。(六)违法停放的。(七)安装遮阳伞等影响安全的设施的。

十、驾驶摩托车在市中心城区道路内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违者罚款100元。(一)摩托车应当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并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二)禁止摩托车在南湖大道华天大酒店路口至火车站、xx大道西华天大酒店路口至花板桥路口、巴陵中路九龙商厦路口至新路口通行。

十一、禁止大货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定的禁行路段、禁行时段通行。确需要出入市中心城区的货运车辆,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车辆必须随车携带临时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二、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违者罚款100元。

十三、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为市,违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扣留车辆15日。

十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五、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禁止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七、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十八、对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本通告中所称市中心城区是指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

二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综合整治城市交通秩序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从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以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交通乱点堵点为重点,严格交通管理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通行秩序,提升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两区主城区道路,五县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

三、主要内容: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3、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车辆违反交通信号(乱鸣喇叭、随意掉头、斑马线上不让人);5.不按规定使用车灯;6.公交车辆不按站点停车上下人;7.涉牌涉证;8.酒后驾驶机动车;9.驾车追逐竞驶、飙车等;10.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11.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活动;12.道路两侧的经营者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在人行道上摆放落地广告牌匾。13.未取得营运资格车辆参与运营;14.公共客运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

四、停车规定。

(一)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内等规定的地点停放。

(二)机动车不得在下列路段停放:1.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2.人行道、人行横道;3.在施工地段;4.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5.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6.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

(三)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或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依次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不得妨碍通行。

(四)客运出租车不得在公交站点停车。在路边停车,驾驶人不得离车。

(五)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六)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处罚依据:秦州区民主路、建设路、大众路、青年南北路、合作路、藉河北路等5条道路为我市秦州主城区严管街,禁止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校园门前两侧道路及人行道上严禁车辆停放;其它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严管街。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通运管等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凡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一律贴单拍照固定证据,处100元罚款;凡因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一律罚款200元记3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对营运性驾驶员违规行为及非法营运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并计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所属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xx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xx年12月10日。

交通秩序大整治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2.学生回家情况;4.校门路口警示标志。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彻底告别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长春中心小学《20xx年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

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

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交通秩序大整治方案

为吸取近期在我市频发的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合政办秘号文件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xx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运料车(以下简称“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的原则,把加强对工程运输企业、驾驶人、工程车辆等的监督管理作为当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工程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路面查处及督促整改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程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力打造“平安和谐xx”奠定坚实基础。

为确保“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xx定为组长,各村(居)、工业园管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xx同仁任办公室主任。

(一)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6日。

(二)整治范围。

合淮路、四里河路等镇域重点路段。

(三)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1、各村(居),xx工业园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要摸清属地范围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施工工地的情况,特别是要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积极配合镇政府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2、市容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三车”泼洒、污染、损坏路面情况的督察。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遏制“三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二)源头治理阶段。完善源头治理具体工作措施,形成专项工作规范,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源头治理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巩固工作成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在整治活动中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提高整治工作实效。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及时互通管理信息,实现监管工作成效的最大化。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细化措施,落实长效。

各相关企业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

为全面改善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有序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禁止乘车人向车外抛洒废弃物。违者,处20元罚款。

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违者罚款1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者罚款200元;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者罚款100元。

三、禁止机动车乱穿乱插、违法掉头、违法超车、逆向行驶,禁止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者依法严处。

四、禁止机动车乱停乱放,距离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放机动车,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占用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每车位500元罚款。

六、对安装遮阳伞、加装顶灯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罚款。

七、禁止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者除依法处以罚款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扣留机动车。

八、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严禁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追逐竞驶,违者依法严处。

九、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市中心城区道路内通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一)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二)逆向行驶的。(三)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道路右侧行驶的。(四)不按规定载人载物的。(五)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市中心城区通行的。(六)违法停放的。(七)安装遮阳伞等影响安全的设施的。

十、驾驶摩托车在市中心城区道路内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违者罚款100元。(一)摩托车应当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并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二)禁止摩托车在南湖大道华天大酒店路口至火车站、xx大道西华天大酒店路口至花板桥路口、巴陵中路九龙商厦路口至新路口通行。

十一、禁止大货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定的禁行路段、禁行时段通行。确需要出入市中心城区的货运车辆,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车辆必须随车携带临时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二、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违者罚款100元。

十三、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为市,违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扣留车辆15日。

十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五、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禁止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七、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十八、对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本通告中所称市中心城区是指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

二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6日。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缓解我校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及各联小、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

交通秩序大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学生、儿童安全、畅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整治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查处一批校园周边道路突出交通违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完善优化一批校园周边交通组织,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点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治安等警种联勤联动,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交通问题突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落实保安人员足额配备,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要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

5.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违法乱象。要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采取“视频+巡逻”的模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违法。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开学后第一个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要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4、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31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民警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

5、各级公安机关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6、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查整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1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2、要积极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加大对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车安全顺畅。要严格校园周边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设施,降低对通行的影响。

3.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与学校及属地街乡镇村基层组织共同研究会商,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及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摸清需求,根据城乡不同状况,会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展公共交通、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遇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提前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维护。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选树一批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交通组织科学精细、共建共治机制健全、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交通安全示范校园,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各县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县(区)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选定市、县级重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制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报表及工作小结, 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交通秩序大整治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巩固道安综治齐抓共管工作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盲区事故风险、“黑客车”、“黑客运企业”、渣土运输滴洒漏、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载客、农村道路临水临崖隐患等道安综治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步骤: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步骤: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步骤: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一)摸排整改事故多发区域路段。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摸排和梳理事故总量大的村居,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不足,以案分析把握事故特点、规律,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制定“一区一策”“一乡一策”“一路一策”,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和驻点指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安全防护到位,全面防范和整改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易发一次死亡x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检查指导帮扶重点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推进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突出围绕严防“不合标车辆、不符合营运资质驾驶人”上路作业,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教育、应急等部门要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xx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交警、经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的违法查纠、拆解报废工作,推动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道安机构和“两站两员”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的摸排登记和催告抄告工作,补齐“五小车辆”摸排和录入农交安手机app工作短板。

(四)全面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农村山区、临近池塘水渠、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等路段的安全隐患,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表格见附件),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确保完成纳入xxxx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的x处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加快推进x处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交叉口“五有工程”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公路、住建部门要加强危旧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要扎实开展“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和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结合诚信交通突出查纠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不靠右行驶、逆行横穿、超员等容易引发交通亡人事故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严重超员等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城市管理、公安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联网审批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非法改装、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学校复课后,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xx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文旅、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教育、应急、经信等部门要主动协调,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策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月x日前报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表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xxxxxxxxxxx。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

为保障东风大道高架桥桥梁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东风大道高架桥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风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高度3米(含3米)以上车辆通行。

二、东风大道高架桥全段禁止大型客(货)车、农用运输车、三轮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及危化品车辆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