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顾问服务合同(专业17篇)

小编:雨中梧

服务月的开展对于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有着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服务月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服务工作的热情和创新意识。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____影视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借款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借款意向的投资方、贷款主;

2、对乙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使之更符合投资方、贷款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贷款方进行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融资、借款方案,使合作意向尽快达成。

1、乙方的项目内容为:____;

2、乙方的项目总融资、借款为:____;

3、乙方的项目总融资、借款期限为:____。

1、积极的对乙方项目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投资、贷款方的认可;

2、保证按照顾问服务相关内容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3、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乙方自身的机密文件、资料、剧本、计划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3、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甲方积极的配合;

4、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可行性负责,并确保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完全合法;

7、乙方与投资、贷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融资服务费,乙方应在融资借贷到位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

3、除上述金额外,乙方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差旅费)。

3、乙方与投资方、贷款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向甲方履行完毕相关咨询顾问费用的支付,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甲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服务费的____%计算。

4、乙方未如约支付费用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可依据服务费____%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说明、解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份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xx年4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xx年4月日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就“融资”提供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2.1 应甲方要求确定融资渠道,寻找投资人,设计融资方案等;

2.2 安排甲方与投资人见面、谈判;

2.3 协助甲方整理并向投资人提供有关资料;

2.4 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2.5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2.6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投资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申请购房移民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及其境外合作方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面准确地按照前往移民目的国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1、不得泄露乙方所提供的移民过程中一切文字材料及信息服务;。

二、乙方的责任。

3、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按照甲方的指导和建议去准备所有与申请有关的文件;。

5、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或撤消委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三、费用结算。

1、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2)分期付款:

a、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b、获得局的移民批准时,乙方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3、相关手续费相关手续费是指移民局、大使馆、相关评估机构以及中国相关部门等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如:签证申请费、各种公证费用、翻译费、体检费和财务审计费等。

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退费条款。

1、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甲方予以退费:

(5)如遇不可抗力或相关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乙方撤回、终止申请。

五、保密条款。

3、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有关指导性的材料告知第三方。

六、违约条款。

合同书中的任何一方违约(如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甲方服务费或甲方中途停止对乙方的服务),违约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合同终止。

1、乙方获得移民局的移民批准时;。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甲方服务费,并两次没有回复甲方要求支付费用的通知,甲方有权在第二次要求付费通知发出的二十一天后终止合同,并且不向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费用。

八、乙方委托声明。

3、本人明确;在甲方的协助下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后,该申请时间的长短以及最终结果,由移民目的国的相关审理机构和使领馆决定。

九、适用性。

本合同文本适用_法律。或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和乙方支付首期服务费后生效,一式叁份。

甲方(盖章):北京立世家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mail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深圳市伟智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账户:_______。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文书帮合同专区提醒各位朋友,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在此,特意整理了项目融资顾问服务合同,欢迎各位欣赏和借鉴。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年 4 月 日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1)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不退还给甲方。

(2)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融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报酬。

9.2 乙方违约。

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此前所收取的融资顾问报酬全额退还给甲方。

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前期顾问委托服务合同

合同正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济宁市雅居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双方愿以战略合作伙伴的方式,针对此项目进行前期顾问阶段的合作:

双方基于充分合作共识,特签订此顾问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的物业为“l”,本物业位于。

项目净用地面积:。注:本项目案名为暂定名,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规划意向:。项目规划指标:。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保证与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如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承诺委托由乙方进行其独家全案招商运营顾问。

2.乙方向甲方承诺与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第三条:前期顾问工作内容与方式

(一)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内容、工作范围:

乙方提供从签订本合同至甲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终止服务。

1.项目概念性规划

工作内容:市场研究,项目概念定位,市场定位,客群定位,商业总体定位,定位的可行性研究。

2.项目规划诊断及调整建议及建筑产品细节策划

3.项目的业态定位:

工作内容1:

业态定位——要根据市场、消费、客群、竞争这四大属性,分别解决我们的商业业态中的服务档次与品质(在市场中的品牌地位)、服务项目、业态比例(体量与配比)。

工作内容2:

业态落位——主力店与次主力店落位,业态布局与分割,空间规划与动线规划。

(二)前期顾问工作方式:

2.动态资料;

4.配合甲方获取地块——我方不定期的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与政府、土地所有者等相关方面进行协作;。

第四条:顾问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项目策划顾问收费为每月7万元(rmb70,000)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把首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以后甲方每月10日前定期将顾问费打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义务全面支持乙方在项目定位、产品规划及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知情透露。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顾问服务过程中,应着力于所服务项目为甲方塑造品牌形象,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增加甲方的无形资产,为甲方赢取最大的收益。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保质保量完成。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如甲方未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政策变动、甲方项目进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10万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3.上述“一切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认可,且经过仲裁机构、提起讼诉的法律机关所承认的评诂机构进行的经济损失评诂为准。

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5.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其它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双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委任乙方为企业顾问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自20xx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服务顾问简历封面。

投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居间方):                           。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因        项目资金需要,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融资顾问负责就该项目提供咨询、寻求其他融资渠道、设计融资方案、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以取得其项目发展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融资”)。

3.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投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mail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深圳市伟智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账户:___x。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联系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联系人:电话:

投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和乙方介绍的        公司就甲方融资事宜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特确认该公司为乙方推荐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甲方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此项目和未来的项目中,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引荐的投资者洽谈交易而不付融资顾问费给乙方,并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

本投资方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及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投融资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____市__公司。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a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____市__公司。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xxx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3[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2.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号:x。

银行帐户:x。

4.1.5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本合同书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1、合同有效期:。

2、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由乙方通过网络营销的方式,为甲方完成你我贷数据调研服务工作。

1、甲乙双方本次是以cps引流作为合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依法依约进行网络营销服务,将合法调研结果中客户授权信息提供给甲方。

1.1甲乙双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要求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衡量标准等,但应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后,依照变更后内容执行,涉及该项目合作内容、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等内容的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另行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1.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导流服务范围及所使用产品展示素材,并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配合进行导流及调研服务。乙方获取上述客户信息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2、乙方需保证获取客户名单数据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3、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重要的来往文件包括:双方或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双方以邮箱形式发送的电子邮件。上述文件均可作为合作执行的依据(乙方以甲方“”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甲方以乙方“”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若一方联系邮箱发生变更,该方必须及时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以更改后的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

1、乙方有义务提供满足甲方项目所需的信息;并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数据整理后将数据提交给甲方。

2、乙方在营销推广过程中,需要以友善的、合法的、能够被信息联系人接受的方式,获取调研信息。乙方应严格遵守新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借款客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等。如因乙方违反广告法招致行政处罚、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已支付有关罚款、对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

3、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服务费用的产生以通过乙方提供的有效名单数据后,该名单中的客户在甲方网站合法有效地进行业务活动为前提,不包括甲方现有客户数据及无效名单。

4、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名义从事非法吸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内容,自行或授权或指使任何第三人经营甲方公司业务。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如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第三方或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客户授权信息,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用户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无重大偏差,乙方不得伪造用户信息或诱导、协从用户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虚假资料。

6、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网络营销领域的合法和适格,拥有其推广渠道“”的所有权或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并已获得客户关于其个人信息供乙方和甲方使用的授权,对乙方所经营业务独立承担责任,不使任何第三方因与乙方的权利争议而对甲方有任何请求或诉求,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7、若乙方开展网络营销及调研服务需要甲方提供广告素材,则乙方须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与甲方及甲方产品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案、banner图、屏幕截图、宣传材料)做任何技术、文字等方面的改动,亦不得将上述材料复制、销售、出租、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产品推广、宣传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平台只能以法律法规、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正确方式推广,乙方不应以任何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和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以各种恶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或帮助客户伪造进件资料、虚构资料等)骗取有效cps或有效名单量而获得不合法收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违法违约期间的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按乙方违法获得的相应服务费的2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9、甲方仅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负责,向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不对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第三方推广渠道合作商)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采用广告嵌入等方式在其他第三方运营的网站为实现本合同之目的为甲方进行推广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此种情形下,如第三方网站运营方向甲方追责而导致甲方向该第三方进行了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未经乙方或客户本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甲方有义务保护客户信息的隐私,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1、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实际放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费用,即:结算金额=实际放款金额*3%。

2、付款方式:甲方于项目执行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核对上月实际放款金额,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核对结果存在异议,乙方应在收到核对文件2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对甲方的核对结果无异议,以甲乙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放款金额结算。乙方应当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法有效发票后于当月底前依据双方确认的实际放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

地址、电话:xxx。

开户行及账号:xxxx。

3、银行账号:

4、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1、甲乙双方仅为合作关系,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合作内容外,非经双方书面确认或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甲乙双方必须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本条款不以合同终止或解除而无效。

2、双方对于因为履行本合同而交换的各种对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文件、图片、屏幕截图、宣传物料、商标、标识、域名、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验过程),均负严格的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或用于其他目的。

3、有关本合同内容,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公开、传播或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企业名称、域名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如导致甲方向第三方赔偿,概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对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对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故,以致一方履行合同与其签订合同的目标相悖,则双方可协商暂缓履行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

3、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决。

4、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客户名单不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如因乙方违规违法造成甲方对外承担经济赔偿或者政府罚款、罚金,甲方有权追偿。

5、如双方合作的市场效果不佳或遇p2p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或政府等行政机关要求限制等不可抗力情形,甲方有权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暂停、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此时,甲方不构成违约。

6、甲乙双方及其雇员不得以非法骗取融资为目的,编造虚假客户、项目等;不得以非法骗取融资为目的,串通客户,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等;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约定损害对方利益的条款;未经对方许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由一方自行承担;若误导他人,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一方可要求违约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客户服务费,并消除影响;造成直接实际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权国家机关举报。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盖公章后于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起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双方认真阅读本条款,双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合同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双方严格禁止双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双方经办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双方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将受到双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双方郑重声明:双方均反对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低为任何一方金额的十倍最高以一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7、双方公司员工,如发现对方或者己方合同有关人员存在商业贿赂的,均可向己方以及对方公司举报。双方举报联系方式为:

甲方举报邮箱:

乙方举报邮箱:。

8、受理举报的一方或者双方,必须就收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互相向对方公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