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实用17篇)

小编:雁落霞

通过工作汇报,可以向上级领导和团队成员展示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收获。工作汇报是一种对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通过工作汇报,可以准确而清晰地展示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工作汇报需要对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案等进行详细描述。工作汇报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出工作的重点和亮点,避免冗长而无用的描述。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工作汇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一)民事、行政及非诉讼案件。

1、法援中心接待人员对申请法援的当事人要详细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网上记载,查看当事人所提证明材料。

2、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二)刑事案件。

1、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应及时审查被告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2、对被告人亲属或被告人提出刑事案件法援申请,接待人员应审查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做好记录在个工作日内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3、通过公安、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中心在三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公安、检察机关。

三、指派。

1、中心主任根据接待人员的建议,及时召开中心人员进行讨论,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在天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对不受理的法援案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复核申请。

3、受理的.法援案件,应当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及相关手续。

4、法援案件审批后,在三日内由法援中心指派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

监督制度。

二、案件的监督。

(一)法援中心对指派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二)对重大的民事、刑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讨论;。

(三)举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服务质量的督查,以及受援人的满意度;。

案件卷宗归档制度。

一、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及时填写法援案件结案报告表。

二、承办人员在案件结案后需在30天内将案件卷宗按程序装订好后报送法援中心。

三、法援中心接收报送卷宗档案后应及时检查,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在15天内给予补充完善。

考核奖惩制度。

一、法律服务机构。

1、法律服务机构在接到法援中心指派后应在2日内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并告之法援中心;。

2、承担对案件承办人的业务指导;。

4、法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援中心指派。

二、法律服务人员。

1、承办人员应在接到办案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好代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2、在办案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与法援中心联系;。

3、案件办结后30天内必须按规定将结案报告和案件卷宗送交法援中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办案补贴费:

1、办理法援案件中向受援人收取费用或财物的;。

2、由于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引起受援人投诉的;。

3、案件办结后无正当理由卷宗不按时归档或归档材料不完整,经指出仍不纠正的;。

4、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的;。

5、按规定必须通案的案件无特殊情况而没有通案的。

一、刑事案件;。

二、请在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劳动报酬的;。

三、因工伤请求赔偿;。

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五、请求国家赔偿的;。

六、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十日内作出决定。

决定受理。

通知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三日内指派律师承办。

受援人反馈意见。

材料不全,十日内补充。

不予受理。

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异议。

三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十日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决定受理。

决定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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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自身职能职责,扎实有序推进、狠抓落实,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律援助工作是省市区民生工程,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心在加大自身工作力度的前提下,通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街镇乡,确保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预计到x月xx人,全区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x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

(二)大力开展专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力做好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每年的岁末年初都是农民工集中讨薪的时期,中心对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案件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指派,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x月xx日至xx日每天到区民工维权中心值班。上半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次),涉案金额xxx万余元。

2、按照省厅、市局安排,全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目前,中心根据要求安装了电子政务外网,并于x月xx日在中心召开了x市法律援助业务系统应用片区推进会,x区法律援助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系统管理员以及电信人员xx余人参加。本月还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会,对各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尽快使全区顺利应用法律援助业务系统。

3、组织法律援助知识宣讲,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应龙泉特殊教育学校的邀请,为学生家长和老师作了“监护人的职责和责任”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制讲座。应洛带司法所的邀请,为洛带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治保主任讲解法律援助工作。x月安排德斯普律师事务所曾正律师到龙泉看守所讲课。希望通过不同的方式,对不同的人群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法律援助的宣传,做到知法、懂法、不犯法。

(三)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中心还加强或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巩固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按时召开了律师事务所、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动工作会议;三是开展了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回访;四是坚持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定期申报制度,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共审核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xxxxx元,做到专款专用;五是继续深化法律援助“点援制”,上半年,有xx名受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点援”律师,被点援律师xx人次;六是办理市长公开电话x件。

1、全面完成为城乡群众法律援助xxxx人次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现对应援人群的法律援助受理率xxx%。

2、进一步推进x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配合办公室做好法律援助大厅的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大厅的硬件设施,使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深化法律援助“点援制”,按法律援助案件不同类型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与受援人的联系。

1、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仍然需要加大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积极性不高、能力不足。

3、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卷宗结案材料不高的问题。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今年11月12日,我省政协委员、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姜艳芳在人民日报20版委员手记专栏发表题为《农村两后生岂能成为失管一代》的文章。该文发表后,省互联网信息办认为此文对我省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综合治理和教育就业工作有一定启示,并形成《网络舆情专报》呈送省领导,蒋超良省长批示:请谷春立副省长和隋忠诚副省长阅研。隋忠诚副省长及时签署了意见:请省农委、省新农村办研究提出意见。按照省领导的指示,我办结合自身工作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11月28日我办到大安市太山镇,与该镇负责同志、2所学校的校长、3个村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镇司法所的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查情况作以汇报。

调查基本情况。

大安市太山镇有2所学校,分别是太山镇中心校(小学)和太山镇第一中学(初中)。太山镇中心校在校生612人,20xx年有214人升入初中,无人辍学。升初中的学生一部分(约30多人)进入太山镇第一中学读书,但大多数都随父母在县城或省内外大城市学校读书。太山镇第一中学(初中)现有3个年级6个班,21在校生143人,共有34人升入高中,无人辍学。据太山镇两所学校校长介绍,当地两后生并不多,一般两后生的出路有三条:一条出路是当兵,一条是出路是进入各种职业学校学习技能,还有一条就是外出务工或随父母经商做生意。两所学校的老师均表示没有听说毕业后的学生误入歧途,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在与太山镇长春村、巨宝村和净山村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时,均表示两后生在本村很少,没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长春村有310户1200人,共有60人在校读书,据村书记倪严峰介绍,目前了解该村两后生只有3人,其中1人学习汽车修理,1人初中毕业后当兵,1人在初二时辍学,现在家中属于宅男,但没有出去惹是生非。巨宝村有418户1418人,共有60余人在校上学,据村书记卢亚副介绍,本村只有2人是两后生,1人学习汽车修理后在广州工作,1人在镇赉从事超市保安职业。净山村共有720户2823人,没有学生辍学现象。

太山镇司法所所长李英为向我办介绍了该镇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据掌握只有2起案件是未成年人犯罪。一起是:高某,男,汉族,1992年出生,户籍地为大安市太山镇万山村,因聚众斗殴罪,于20xx年12月被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发时为高中三年级学生,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案情为积极参与并纠集七八人参与殴斗,造成被害人轻伤。其本人在高中就读期间成绩优秀,并在高考时考入大连海事学院。另一起是:冯某,男,汉族,1995年出生,户籍地为大安市太山镇解放村,因故意伤害罪,于20xx年1月被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发时为吉林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案情为发现女友与另一名不认识的男青年聊天,携带砍刀,将被害人头部、左臂、背部猛砍数刀,造成轻伤。被判缓刑前羁押于吉林市看守所,判处缓刑后回原籍服刑,并就读于大安市职业教育中心。

从在大安市太山镇调查的情况看,近几年该镇未出现初、高中毕业生在家打仗斗殴犯罪现象。在当地农村两后生较少,而且两后生无业在家的也不多,多在父母亲属的安排下当兵、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或外出打工经商。从我们了解到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看,也不属于两后生,两名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已考入高等学校,不属于初中、高中毕业生无业在家犯罪,他们犯罪的原因究其根本是当事人法律观念意识不强造成的。

几点建议。

我们调查后认为,姜艳芳委员在《人民日报》发文关注农村两后生群体中违法犯罪高发现象,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措施综合治理农村两后生违法犯罪问题。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相关部门应建立农村两后生档案。摸清毕业后不打算升学或成绩不理想未能升学的学生数量、家庭基本情况以及将来打算,这样便于动态掌握情况,实现跟踪管理,才能避免两后生在离开学校以后变失去管理的情况。

第二,加强对农村两后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两后生通过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把两后生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点,使他们掌握就业和创业技能,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中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

第三,把农村两后生作为劳动力专业的重点群体。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就业服务等方面对掌握一定技能的两后生予以支持,支持他们外出务工或在乡创业就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_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我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联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农村,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同时与信访、消协、派出所、综治办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着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安排,积极参加上级和县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20_年,我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委、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实事工程,创新思路谋发展,主动作为求实效,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29件),服务群众4879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万余元。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一个”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我们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保证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向上汇报,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经费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长足发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财政预算。预算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2元调整为人均0.3元,预算总额由29.6万元增加为44.4万元。二是加大了规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设投入。利用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项目投入6万元,建设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实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维护费。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设备维护费等费用按每年6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我们大力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加强“两个”建设,筑牢载体平台。

一是大力加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省女子监狱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确保困难群众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各工作站(点)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将民生工程任务分解下达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成规范化工作站8个,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公示指南,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安排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录入,保证受理一件案件,录入一件案件;办结一件案件,录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录入法律援助服务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三、开展“三项”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将法律援助职责、范围、标准、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上墙公示,公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安排律师24小时解答咨询。今年共接待咨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规解释分流至其他单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办理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及省厅实施的十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对资料不齐全的卷宗坚决要求予以补齐。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从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评查出优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十周年宣传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市一江两岸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拍摄《开展法律援助,促进公平正义》电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法治》栏目循环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市法律援助动态信息和重要活动,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组织8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3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9场次。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主动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四、打造“四个”亮点,凸显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在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择23名优秀人员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案件进行研讨,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务团”成立以来,成功对李素蓉信访案和全省有影响力的邪教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做出了最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对法律援助开支项目、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法律援助平均标准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案件每件补助均达8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将我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今年6月,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召开了政法工作联席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细化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通知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成功办结重庆农民工蒲德勇等14人、市金鑫制革厂工人张传芳等22人的农民工讨薪案,协调企业兑付农民工务工报酬共计70多万元。成功办结云龙镇鱼荐村3组身患癌症的曹天金老人与子女赡养纠纷的“援调”对接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中心指导法律援助站(点)较少,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不够全面,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发掘不足等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我们将坚决按照市司法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天府新区、冲刺全省十强”和“五年总量翻番、再造一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近年来,__市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切实履职尽责,完善服务功能,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合议庭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等,实现了维权工作的统一规划。近五年来,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援助案件783件,占援助案件的2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被告250人,均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离婚案件8960件,判决离婚的1807件,调解离婚的351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0件,其中涉及女性260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1万份,其中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4.66万份,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2%;为2.8万名女性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20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家庭纠纷、家庭报警1428起,查处侵害妇女案件1253起,其中刑事案件507起,治安行政案件746起,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公、检、法、司建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66个。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妇女维权站93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8个、乡级101个、村(社区)级824个。

2、开展普法、疏导、调处等工作。组建了500多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7县(区)人大任命了12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五年来已参与陪审案件120多起。

3、加强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市、县(区)妇联均配备了专职维权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60多名维权干部参加市、县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先后培训农村普法骨干6700多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着力解决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各级法院在司法活动中认真遵循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优先原则,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特别是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对涉及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住房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和引起纠纷原因的责任承担划分上,充分考虑妇女儿童所处的弱势地位和对儿童的健康成长给予足够的重视,坚决依法给予保护。近五年来,成功调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纠纷案、妇女毁容案、老人赡养和子女抚养等案件5970件。__年3月,崆峒区柳湖乡八里村老年妇女李芝洲被继子赶出家门,市、区妇联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手段为李芝洲追回占用的征地补偿款1。1万元,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崆峒区白水镇妇女朱小玲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离家出走,被人诱骗囚禁5年后逃回娘家,市、区妇联闻讯后,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其母女三人解决了户口及最低生活保障,住上了廉租房。__年末,__县妇联受理__某离婚居住权受侵害一案。__某,女,57岁,__县__镇__社区东园居民小组居民。__年离婚后,外出打工,未将户口迁出。__年,在外打工多年的她回到原地,但居委会不承认她为该居委会居民,不划拨宅基地,致使她无处栖身。她多次找居委会班子,但因意见不统一未能落实。县妇联受理此案后,多次为她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她妥善解决。县妇联工作人员在入村调查、了解情况并核实后,与民政部门、土管部门多次协调,要求__某享受该居委会居民的合法平等权益,希望镇政府出面解决。最终,居委会委同意为__某划拨宅基地一处,县民政局救助2万元,县妇联救助4600元,帮助她盖起了新房。此案在今年妇联系统维权维稳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中,被全国妇联评为三等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办理难度较大。由于弱势群体大多数生活在偏远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的案件,他们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在遭强奸或家庭暴力等情况下,大多选择沉默,不及时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调查取证困难,加大了办理难度。

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妇联经费紧张,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拿不出专项工作经费,因此,捉襟见肘的法律援助经费与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案件矛盾凸现,使许多应该得到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法律援助站为妇女维权的阵地作用,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正常运转。继续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为符合受援条件的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要为弱势、贫困妇女减免诉讼费用,使她们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2、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为了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要将在工、青、妇、团、残等社团组织和法律院(系)等其它组织中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培训计划,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整体素质。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在偏远的村组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偏远山区、农村的群众树立维权意识,让经济困难的群众在面临法律问题时懂得申请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加强,也有利于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立足于研究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特别是法律援助)的现状与改革在研究整个中国司法问题所具有的特别意义上,基层社会和基层政府是整个中国社会和整个国家的地基,对于基层社会的治理一直是中国政府治理策略(社会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基层司法构成我国司法制度的基础和主体(法律规定基层司司法局以及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基层司法所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为主要且经常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司法专业化与司法民众化的冲突/双重困境中以及强大的诉讼积案压力下,寻求建立为当事人提供充分、适当、可供选择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简单、小额的案件提供低廉、快捷的法律服务,亦即获得正义(accesstojustice)是当代世界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中国这种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巨大并且不断增大却又实行单一制政府结构形式的大国,如何为占中国人口主要成分的基层老百姓特别是广大农民提供符合其经济、文化层次需求的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方面直接关系到基层纠纷的解决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将影响到作为标准模式的诉讼结构是否能够在我国社会里找到确实适合的土壤、并真正地扎下根来这一重大问题,并最终影响中国在尚未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阶段面临后现代社会的冲击能否作出适时适当的回应。

具体的调查目的又可分为以下几个:农村基层政府:这里的基层政府包括司法与行政两部分,主要是指县一级和乡一级的政府机关和司法派出机构,主要调查它们在一些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起到的作用与影响。

乡土道德伦理:这里的乡土伦理不仅仅包括费孝通先生的无讼差序格局等,还需要具体的深入到农村进行调查分析,进而来看这些乡土的道德伦理对于农民维护自己权利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与基层政府运作的关系等。本次调查将围绕着农村的基层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法律援助与基层政府以及乡土道德伦理的关系而展开,主要调查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状况,遇到的困难,基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于法律援助制度的态度,以及农村传统观念对于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影响等。

调查方法。

在课题给定的三天期限内,我们选择以地方性文献调查为基础,对几个有代表性的考察点进行解剖,以大致掌握法律援助的发展脉络及其在所在地区的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基层法院、人民调解、仲裁、律师、公证等)中的位置,最后综合运用不同路径获得的信息,使之相互印证而获得完整结论:

基层法律援助事业从成立、发展、繁荣,到变革的命运。通过收集、阅读和分析记载这一历史演变过程的现有文献。

实证考察与信息的获取和使用。

考察范围。

进行实证考察、获得信息的渠道包括:研究对象,即乡镇司法所,行政主管机关即县(或市)司法局(主要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服务的主要场所(主要是竞争对手和改革者预期的替代者即律师事务所。)和作为法律援助主体的人民群众。

考察路径与方法。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发往单位:

受援人:

案由: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注:本函用于承办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以及看守所等表明身份。

本中心(处)对(受援人)一案,已指派(承办机构)(承办人)担任其代理人/辩护人。

特此函告。

承办人联系方式:

(公章)。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高塘岭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始终,以法律援助宣传为切入点,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xx年初,共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并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翁牛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241个,法律援助联系员1264名,形成旗、乡、村(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中心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全,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接待室,并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可供使用的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有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援助条例》、《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和业务书籍及相关资料;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法律援助案卷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卷为单位,按照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装的原则对已结案案卷及时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报表准确、及时。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为了使我旗的法律援助工作达到自治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翁旗法援中心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法律援助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相关,法律援助在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我们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立足现状,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破题,以积极有为的工作面貌不断开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为确保我旗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旗里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司法局局长李某同志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将定期地对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组织,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了搞好这项民心工程,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拓宽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在乡级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延伸到嘎查村,在全旗229个嘎查村和12个社区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共有建档在册嘎查村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系员1264名。从而在全旗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广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翁旗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工作站的站长、法律援助人员、联络员的职责;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定期由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了解工作开展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情况,倾听各乡镇领导及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及需求信息,并具体指导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不仅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保护了广大困难农民、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尊严,而且与人民调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有效结合,共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防线,使旗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得到了完善。

(三)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识公众知晓率。

我们运用多层面,多渠道,纵横交叉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法律援助的对外宣传力度。一是利用会议宣传领导层面。通过年初旗委、政府召开的全旗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旗政府分管领导做讲话、旗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提高全旗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健康开展;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社会群众层面。我们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大众传媒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翁牛特旗消息》上发布《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在《红山晚报翁牛特旗版》上登载宣传文章;在翁牛特旗电视台上播放专题节目,在各苏木乡镇电视差转台上发布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利用宣传阵地搞好日常宣传,我们在全旗各苏木乡镇场的主要街道、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在各主要公路沿线均书写醒目的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建置永固性宣传牌等;四是利用宣传月搞好集中宣传,我们利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5.15”律师义务咨询接待日,“5.19”助残纪念日,“8.6”公证宣传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日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达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了浓厚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建章立制,加强工作管理。

我们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的东风,从抓管理、抓规范入手,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在主题实践活动之初,翁旗法律援助中心就重视制度建设,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了内部管理。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并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联络卡活动,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汇报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乡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5年1月5日

高塘岭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始终,以法律援助宣传为切入点,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

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装的原则对已结案案卷及时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报表准确、及时。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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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站点建设,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乡设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行政村均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点,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和宣传员,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加强与各村和民政、残联、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群众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识。

1、通过法律援助联络员专题会议,人民调解员培训及其它会议,对法律援助意义、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讲解,方便在具体的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2、在法律援助宣传月、“三下乡”、江淮普法行等活动中,组织工作人员设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指南》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等宣传材料,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老年人维权、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群众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

将法律援助服务纳入到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中,方便群众办事,方便政府解决和疏导纠纷。认真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设立“8576148”咨询电话,实行法律援助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接待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工作人员做到:一是态度热情,对所有来访者一视同仁;二是说法透彻,为来访者宣讲法律,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三是引导有效,对来访者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对来电、来访问题不推、不拖,及时处理。

今年以来,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有序的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云湖桥镇共有46个行政村,一个居民社区,全镇约有人口数为62000。20xx年,工作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宣传、规范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作出了一些努力和实践。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接待法律咨询448人次,办理完结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件,工伤工亡案件4件。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结合“12.4”、“3.15”、“6.26”、“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维权日、宣传月活动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今年3月8日,结合三八妇女节活动,邀请了县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为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上法制讲座,通过现场提问题的方式解答干部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5月11日,结合县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组织法制副校长对镇属8所中、小学校的在校师生上法制课,并散发了法制宣传单。

(二)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15件。如:20xx年8月8日,我镇石井铺村村民黄述秋在裕湘公司上班时,不慎将右手弄伤,于20xx年1月4日伤愈出院。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黄述秋构成9级伤残。因其家庭条件困难,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援助,经援助中心审核后,交我工作站予以援助。经过我工作站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找裕湘公司进行协商,最终裕湘公司同意在支付黄述秋治疗期间全部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给予其各项补偿54130.3元,维护了黄述秋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站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我们逐步完善了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我镇包括镇法律援助工作站48个,法律援助联络员52名;在横向上,与镇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10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镇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自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部署窗口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落实,成立了局长主抓、分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中心主任、中心工作人员为创建组成成员的工作班子。通过全局上下的努力,最终确定将黄沙湾街道雁栖湖耀江花园的一楼临街面定为石鼓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按要求建设了面积达100平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标志醒目、制度完善、办事高效的法律援助窗口。中心接待窗口的建成提升了形象、扩大了影响,提高了我区法援中心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一、强化硬件投入、打牢创建基础。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拿出12万元,更新了中心门楣和室外标牌,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对接待大厅进行了装修改造,新添了2台电脑,建成了接待大厅、私密谈话室、档案室等。

二、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按照法援窗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选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热情的法律援助专业队伍。招考了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名同志来中心工作,充实大厅咨询、业务受理等工作。目前中心共有工作人员4名、专职律师2名。

20xx年11月28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传友、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蒋春林等一行来到石鼓区调研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工作。石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周楚政亲自陪同调研,并现场向省厅领导介绍我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情况,万厅长在听取了汇报情况以后,高度评价我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

四、狠抓办案质量,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00余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26件,结案9件,18件正在办理当中),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

我中心以“便民服务”为指导,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制度和服务标准,通过不断完善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这其中不乏典型案例,20xx年3月当事人钟少华送来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匡扶正义”的锦旗,并饱含感激之情。在日常接待中,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进行认真登记并将资料进行归档,将案件信息录入到数据库中,并及时对案件进行回访,以提高办案效率。

五、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法律援助精神。

20xx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援助条例》,进一步推进网络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思路,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实现了“三个明显提高”,即办案数量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为促进我县“四区建设”、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法律援助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相关,法律援助在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我们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立足现状,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积极有为的工作面貌不断开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我们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同时在装备方面也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倾斜,目前为止中心共有电脑两台、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打印机一台,极大的方便了办理法律援助工作所需。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县着力从法律援助的“组织体系、机构设施、人员队伍、规章制度”四项建设入手,有效夯实了法律援助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服务网络。针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构建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系站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同时,协调工、青、妇、残、劳动、看守所等群体组织或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架起了一座党和政府为弱势群体办实事的“连心桥”。

二是加强机构设施建设,增强基础保障。除配齐配全基本的办公设施外,我县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设立在临街面,另外设立了秘见室,进一步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首先是配齐专职人员。为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就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法律援助中心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两名的决定并于当年招录到位,今年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的服务能力又新增了一工作人员,较好的满足了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其次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均配备了一名专职法律援助人员,同时要求各法律援助联络点均需固定一名联系人。第三是强化了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者培训,通过培训,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县已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为辅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我们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指派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规范了法律援助来访接待、咨询登记、受理、指派等方面工作。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开展,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措施、狠抓办案,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范围和质量。

我们始终把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作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

一是降低门槛,拓宽援助范围。我们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了实处。同时将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五类弱势群体全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温暖,实现了“援助大门朝你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的目的。

二是简化受理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简化和规范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做到便利群众、方便诉讼。推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首先是依托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其次是通过宣传标语,“联系卡”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宣传让群众知道了法律援助就在身边,提高了公众知晓率,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平安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对全总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检查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平安县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我县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青海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海东分站的业务指导下,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会处理劳动争议原则,结合“平安海东”创建工作,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困难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年初,我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常年法律顾问1人。08年以来,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累计接待各类法律援助94人次,受理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死亡赔偿等案件40起,调处成功40起,涉及金额154.18万元。各基层法律援助点累计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9起。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惠及面为目标,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健全维权工作体系,加强各项机制建设,着力提升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呈现以下几点:

助工作站工作流程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开通了维权服务专线电话0972-8612050,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畅通了职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确保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及时有效。

2、加强宣传,扩大工会法律援助知晓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职工明白工会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娘家人”。 一是编印下发了了《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务工百问百答》等宣传手册,制作了宣传纸杯。二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结合各类宣传周活动对《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三是围绕“六五”普法和“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开展法律下乡镇、进企业、入社区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和职业律师深入乡镇、企业、社区举办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并现场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引导。四是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四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2017年至今,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20余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宣传3万余人。

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如向进城务工人员发放“连心卡”,通过把工会维权服务内容、维权电话等直接印制在卡上,方便进城务工人员有困难时第一时间联系工会、第一时间提供维权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七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寺院“七进”活动,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最基层各个层面延伸,方便群众法律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真正将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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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xx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xx、20xx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xx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xx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xx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xx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xx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xx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xx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xx年只有5起,而20xx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县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的xx,为维护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2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未成年人6件、聋哑人1件),民事案件46件。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贫困群众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春节期间该中心利用外出打工人员陆续回家过年这一时机,针对以往宣传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我县社区及村居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开展宣传;在3月1日《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期间,中心又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等10余人在县城区内开展了纪念日活动。活动现场异常热闹,前来咨询人员络绎不绝,主要都以《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为宣传重点,采取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其中共接待法律咨询520余人次,解答涉法问题120起,主要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纠纷、婚姻纠纷及赡养纠纷等)、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同时在醒目处悬挂出“维护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动”横幅并出动宣传车在人群较为密集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这个宣传日活动,既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又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使更多的贫困群众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中心已在法制轨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条例》的规定,中心始终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实行公示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援助及时便捷。三是实行接待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新格式文书。五是实行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从而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援助的覆盖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中心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在县老龄办、妇联、残联、工会、团县委及全县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在今年3月底前分别在8个社区及28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以此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维护好贫弱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为了响应号召,中心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故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50余件。

(二)办案经费缺乏有效保障,而支出费用仍较为颇高;。

(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担当起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二)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促进援助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80件。截止6月30日,全市共审批案件3457件,完成率达59.80%,办结案件2318件,结案率达67.05%,经费投入计划数635.80万元,已投入444.86万,经费投入率69.96%,已支出229.28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12.46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16.82万元,经费使用率达51.53%,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92.66%。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组织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分组异地互评方式进行。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市、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组织召开六安市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1.经费投入率并未达到100%,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已达到序时进度,但并未完成年度任务,案件结案率偏低,各县区结案数不均衡。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5.与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6.下半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和优秀案例评选,11月份由市中心组织牵头,对全市20xx年1月以来报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同时评选出十佳优秀案例,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7.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这项“双百”任务每年年底都要不停地敦促,同时要求各县区上报年度考评资料,组织第三方考评,向民生办报告考评结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在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愧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年五月十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蚌埠市司法局立足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围绕老、妇、青、工、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乡街、村居、工地、校园等地,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受理范围及申请方式,解答法律疑问,解除心理顾虑,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24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资料3500余份,总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18篇。

深入贯彻落实“应援尽援便援速援”。全面推行便民服务机制,重点落实“三个办理”。落实当日办理。对于手续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落实“容缺办理”。对手续不够齐全,但案件情况紧急或案件特殊的申请,在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后,先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续再补齐相关申请材料。落实“承诺办理”。《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申请人只需书面承诺经济困难的事实,愿意承担虚假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64件,其中通过“承诺办理”方式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综合运用个案跟踪、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建议、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同时建立案件办理质量与补助标准、受援人满意度相挂钩制度,不断督促承办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实效。今年以来,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425件,为受援人争取权益约1600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使命、深入分析四川实情、奋力实现四川作为,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法援"五年三步走"规划,以管理运行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完成刑事法律援助司改目标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48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服务248828人次。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在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川绵竹的《刘某劳务受伤人身损害纠纷案》获得全国十佳优秀案例佳绩,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法律援助中心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新思想,积极响应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号召,提供整理材料、选派人员,配合完成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及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法律援助中心分析了当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不足,在充分调研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受理案件数、咨询接待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向做得好的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在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创新优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在而不空泛、精准而不粗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高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并提出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周年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等等举措,在五年之后,综合实力排名达到全国前七位水平。

20xx年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九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中的扶贫解困分项目中。四川省司法厅年初制定了《20xx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作为司法厅对各市州司法局20xx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司法局,督促提早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各地又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设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0xx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上半年,全省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293件(服务人次38586),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1386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23997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66%。20xx年计划在4个县(市、区)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截至日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受理大厅均已完成选址,工程进度稳步推进,预计1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xx年计划在全省新建26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已建成70个,19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已确定,在建中。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省中心每月都详细统计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末我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的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155个,占法律援助机构总数的76%。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均设有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咨询窗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咨询办理窗口,受理大厅都实现了网上(电子政务外网,下同)办公,同时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20xx年,全省要依托这批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此基础上将其全面改造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草拟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市内标识规范》,计划于20xx年完成69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1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0个中心建设,三年共改造建成2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除雅安、眉山,全部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原先的工作日8小时服务升级为全天时24小时响应,咨询信息储存、统计,咨询服务范围扩大到司法鉴定和公证业务领域,实现了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舆情收集等功能整合,优化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省厅建成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实现对21个市(州)热线的互联,监控管理、数据汇总;实现热线与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法律援助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法律援助咨询数据汇总。20xx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求转人工总量63094次,接听总量35426次。

(三)12348四川法网建设。20xx年10月1日起,"12348四川法网"全面投入使用,法网主要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司考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狱政公开、行政审批、戒毒所务,共10个板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网的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20xx年上半年,中心草拟了《关于12348四川法网上线运行的通知》、《12348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上半年12348四川法网的182名驻场服务人员共接收并回复中国法网312个咨询,回复四川法网4272个咨询。

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xx]216号)、《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xx]217号),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范围,提供帮助对象,值班律师工作载体,值班频率,值班补助等。《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确定在全省9个地区、33个单位开展工作,明确了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条件,明确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明确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文件下发后,司法厅厅领导主动带队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每年200万省本级经费,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的补贴发放。省中心利用多媒体工具,与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强调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确保文件贯彻落实。省中心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注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律师赴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高质量的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现场学习辩护技能,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律师讲解刑事辩护技巧,学习刑事诉讼辩护技巧。司法厅与省高院在上半年联合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值班律师进行法援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在部分地区全覆盖试点的两项举措下,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0xx年上半年总数为4040件,其中,因试点工作增加案件数为2841件。同时,法援中心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在《四川日报》做了三期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开展系列报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川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了20xx--20xx年度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114件,其中,办结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88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4474.3万元。此次活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渠道、创新优援,广元旺苍县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团冒雪深入贫困村,现场受理90户农户28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纠纷和172名农民工20万元的讨薪纠纷援助申请;攀枝花对异地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即将返乡的农民工,申请材料可采用传真、微信、qq提交,减轻异地农民工往返成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参与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除成都主会场外,广元、遂宁、达州三市也同时开展启动仪式。司法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共同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是我省在东北的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沈阳工作站成立第二天受理了四川省政府沈阳办事处转办的阜蒙县兴荣商业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拖欠川籍200位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的讨薪案件,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在年初,分两批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0万元、151.354万元。

20xx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及志诚厅长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是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素质和能力的需要。4月25日-27日,在攀枝花市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市州、19个百万人口大县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学习传达志诚厅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学习省厅调研组最新调研成果,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推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20xx年,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四川法制报评选出了20xx年度四川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在收到的79篇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十篇,优秀论文十篇。省法援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文章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并安排了10位作者交流写作理念,10位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论文点评,《四川法制报》对此进行专版报道。此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大学习、大讨论"的一项举措,创新学习方式,激励全省法援干部多思考、多研究,促进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

在大调研工作部署上,省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和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了《四川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xx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针对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硬件设置、软件配备、实施效果等情况完成了《在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量、增长变化、律师资源、经费保障、刑附民案件代理等情况完成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数据分析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