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采购合同大全(20篇)

小编:紫衣梦

采购过程中应注重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建立稳定的供应链。接下来是一些关于采购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的实操经验,希望能帮助大家改进采购工作。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签约地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出售的废钢有关事宜,根据《xxx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品名:矿用报废设备;。

二、废钢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三、废钢目的地:唐山市;。

四、出售价格:优惠价人民币元整/吨(含增值税价);。

五、购货数量吨。

六、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出据银行承兑汇票,按期结算后,多退少补。

七、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陪同乙方携带承兑汇票至开滦集团当场背书后提交,乙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经核保真实有效后,购销关系成立,开滦集团开出收据给乙方保管,甲方开始办理购买报废设备的一系列手续。

八、甲方责任权力。

2、出据有效法律购货票据(发票)复印件1份,出据上海康山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收据1份作为货物有效证件。

3、负责对乙方人员去货场(厂区)厂规、厂法、文明礼貌教育培训(15分钟)。

4、从矿场至甲方交货场由甲方安排运输所需车辆,甲方负责现场吊装安全工作,乙方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在吊装现场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甲方以每次发货重量为吨时开出增值税发票给乙方,或以乙方需要为参考开出相应金额发票。

6、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开滦且经核保真实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确保货场内可提货。

九、乙方责任权力:

1、按甲方要求程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可按双方协商数额确定。乙方于签约后5工作日内开出大款承兑汇票的金额为元/吨,总重量为吨,总金额为万元,首次承兑汇票面额为总金额的%,即万元.(万元整),乙方在出货后剩余吨货未提前缴清剩余的全部余款。

2、自行负责运输。收货人确定为:签名签收为准。负责到达指定货场后的运输车辆、人员安全。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提出的进货场后要求,不许在吊装等过程中制造矛盾与事端,如若发生后果由乙方负担。

3.合同签约买家开出承兑汇票后因市场价格因素终止合同视买方违约赔偿卖方全额货款的2%作为违约赔偿。

十、共同责任权力。

1、双方约定的购销数量,必须全面执行,任何一方合同执行中遇到极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赔付对方经济损失。

2、承兑汇票尾款或金额不足时,按期结算或补足欠款。

十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望双方以资信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等、互利、合法、公*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甲方所*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三、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1、交货方式:甲方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______乙方指定的地点。

3、交货期限:根据乙方需求,甲方送货上门,但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完所有货物,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四、货款结算方式: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卖方账户(户名:____,账户: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xxx合同法,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概况:

1、货物名称:pvc塑钢护栏。

2、交货地点:延安市南门坡、北门口。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选用“华之杰”牌型材及配件;。

(2)、乙方制作标准:

(3)、单价及数量:

(4)、交货日期: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15天内进场,4月8日前完工。

(5)、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技术变更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交货延期,乙方将不负责任。

4、结算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付款方式:预付款伍万元整%,乙方安装完毕马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付清余款;3天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乙方拥有护栏所有权。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供应商: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商: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协议目的。

鉴乙方对甲方商品具有时段性需求,采购时间不确定且采购频率较大,本协议签订之目的在就本年度内特定商品采购签订年度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交付、风险转移、付款、质量保证、信息保密、纠纷解决等通常性义务,每次需求发生时只须确认具体的采购信息,避免频繁缔结契约等不必要之流程,促使采购活动及时、顺利进行。

第二条协议效力。

甲乙双方采购行为以每次采购订单确定的采购信息为准,除非双方在采购订单上予以特别约定或背书,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每份采购订单。

第三条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的各条款适用乙方及其子公司对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但本协议任一部分不得视为要求乙方必须购买甲方产品或者使乙方或其子公司为其他任何子公司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商品名称、规格、数量。

此处可以用表格形式体现,具体信息由采购订单确定。

第五条价格。

货物价格由采购订单确定,但甲方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协议期内,甲方保证乙方享受商品的最优惠价格,乙方理解甲方会根据合作期限、购买数量的差异存在更低的价格,但甲方保证其在主要经营区域范围内,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最优、合理、公正的。

第六条付款及发票。

甲方及时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具体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由采购订单确定。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ems)方式向乙方寄交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发票以送达买方为准,因任何原因致使乙方未收到发票的,甲方应重新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七条送货、交付及验收。

甲方负责货物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经营区域内。具体的交货时间由采购订单确认,甲方接到乙方采购订单后,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及时送货,逾期送货的将按照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送到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如果乙方对货物数量和质量有异议,或乙方发现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接收货物时及收到货物后一周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货物符合协议之约定。若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标的不能符合协议目的或使用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更换适格标的,并有权在此期间,暂停支付剩余货款。

第八条风险转移。

货物风险自货物移交给乙方时转移至乙方,如果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的,货物风险从乙方应当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所有权转移。

货物所有权自货物移交给乙方或在乙方经营场所安装完毕时转移至乙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方不得将货物抵押、质押、租赁,或将货物以任何方式转移至第三方。

第十条质量担保。

甲方对其售出的货物负有质量担保义务,保证货物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具备双方约定的使用功能,能够满足乙方的生产经营需要。

甲方的质量担保义务如下:

若存在安全、卫生标准的,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达到或超过该标准。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

本合同约定之货物维修期或保养期为一年,维修期或保养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瑕疵、缺陷或非乙方过错造成使用不能,甲方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从交付货物之日开始计算。

非乙方过错,同一货物在三个月内累计维修三次的,甲方应予免费更换同一标准或同一型号的货物。

保修期外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收到乙方请求后,应及时派工作人员进行修理,修理费标准应当予以优惠。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逾期交货部分%之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采购。

如果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逾期付款部分%之违约金,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致使乙方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请求甲方履行的,则处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外,还应当支付因诉讼或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而实际产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损害赔偿。

在乙方正常使用期间(无论是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因甲方售出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甲方没有及时告知货物的安全性使用要求,给买方造*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及合同涉及的相关技术文件。

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业务、商务、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双方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货物交付地或安装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可由任一方有效期截止日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终止,否则该协议将自动延续,每次可延续一年。

若甲方不能保证产品性价比、质量、交货期等优势,乙方有权提前1个月通过书面提出通知,书面通知送达后,本协议即终止。

第十七条其他。

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或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及订单下的权利义务转让至第三方。

对本协议未约定之事项或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并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

公司(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

公司住址:_____。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小班幼儿喜欢在娃娃家里模仿大人做各种各样的游戏,在这方面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所以,我就设想把这些生活经验迁移到该活动里,给孩子一个既来源于生活又有别于生活的新体验。

我的设想是让幼儿变成衣服宝宝快乐的在洗衣机跳舞,觉得还不错。说真的,开始我也不敢尝试,但后来想既然是研讨,就大胆的尝试一下,让大家来评价评价吧。因此,我就用幼儿熟悉的音乐《我爱洗澡》与洗衣机结合,创作一个全新的韵律活动。

1、熟悉音乐的旋律,感受音乐中三段音乐表现了洗衣机洗衣服时“放”、“洗”、“甩”的三个动作。

2、学会顺一个方向跑,在音乐结束时与同伴拉好手用合适的力度相抱。

1、日常生活中观察过洗衣机的工作。

2、奥尔夫音乐《我爱洗澡》。

3、自制会转的洗衣机及与幼儿人数相等的各种小衣服。

4、场地上贴一大圆,及人手一个花环标记。

1、幼儿能根据音乐节奏一拍跳一个衣服宝宝。

2、通过手腕上的花环标记,让幼儿分清向圆的里面转身和向圆的外面转身。

1、小朋友洗得可真干净,还换上了干净的衣服,那脏衣服怎么办呢?

2、你知道洗衣机是怎样洗衣服的吗?

3、根据幼儿的回答出示三幅图,按洗衣机洗衣服的顺序“放衣服—洗衣服—甩衣服”的过程。

1、(出示教具)洗衣机里可真有趣,衣服宝宝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跳进洗衣机里,去跳一个快乐舞了,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看一看吧!

2、教师有节奏的听音乐完整表演。

3、衣服宝宝们在洗衣机里面怎么跳舞的呢?

1、让小朋友选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变成衣服宝宝。

2、让小朋友听第一段音乐,回忆该做什么?听音乐有节奏的一跳一跳模仿放衣服。

3、衣服放好了,接下来衣服宝宝们要干什么呢?让我们接着听一听音乐。

4、按洗衣机洗衣服的顺序顺一个方向转圈跑,再根据手腕上的红色花环,转身反方向跑模仿洗衣服。

5、衣服洗好后,再请小朋友听一听音乐,运用卷炮仗游戏越卷越紧进行甩衣服动作的模仿。

衣服宝宝洗得真干净,而且甩得干干的,我们一起去晾衣服吧!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经销商。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基本合同。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违反保证:乙方违反第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1、准备好除垢剂,并将除垢剂倒入一个容器内,按除垢剂与水各1:2的比例配置,并充分搅拌均匀。

2、将洗衣机排水管拿下,放在一个空桶上,关闭进水阀和舱门。

3、打开“洗涤剂添加盒”,把调好的除垢溶液从洗涤剂添加盒中倒入,注意不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

清洗洗衣机妙招。

清洗洗衣机妙招一:使用洗衣机专用清洗剂对洗衣机清洗。

清洗洗衣机妙招二:使用漂泊剂来对洗衣机清洗。

如何清洗洗衣机,加入适量漂白剂,一定要选用含氯的漂白剂。在40升水中,加入300毫升漂白剂。调节到高水位,等水加满后加入漂白剂搅拌均匀。慢慢发起的泡沫,是内桶里残留的洗涤剂溶解所致。大约二十分钟后,漂白剂会让内桶背面的污垢彻底清洗下来了。搅拌完脱水时,洗衣机的内桶的底部,会残存污垢,还要再放一次水,以便把污垢彻底排干净。

清洗洗衣机妙招三:使用家用白醋对洗衣机清洗。

如何清洗洗衣机,加入清水,水没过洗衣机洗衣桶的一半以上,不放任何洗涤物品,浸泡3个小时,再启动洗衣开关,冲刷几次,然后倒掉一半的水,加白醋(尽量多些),搁置一夜后,放出洗涤水,再用清水清洗一次,敞开机盖待干即可。

另外,还有这样一个普遍现象,很多业主们在衣物洗后或许都会不同程度的擦干内筒,虽然看上去内筒是干净的,就认为洗衣机是干净的不需要对洗衣机清洗。其实我们看不到的深处洗衣机已经产生了“垃圾”,所以说洗衣机长时间后产生脏污是必然的,及时清洗洗衣机是尤为关键的事情。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乙方必须首选________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_________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_________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

1、_________玻璃保护液_________装,人民币________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

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________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

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70%,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________经销权自行解除。

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

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_____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

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六天内(以托运单_____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_____日起十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

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验收:______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_____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

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5%,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10%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15%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3、乙方由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80%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60%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

5、乙方应从协议签定之_____日起叁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_______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6%。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8%-100%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不允许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物,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予以拒绝,否则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其它约定。

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则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除仲裁书或判决书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签字):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洗衣机玻璃采购合同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一》。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v^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商品外包装上。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

三、订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洗衣合同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以公平规范的合同作为交易约束,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构建公平竞争长效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增长,人们对合同契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合同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消法》第二十六条,除要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还要求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11月6日,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广东省洗染行业协会举办的“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推广通报会暨诚信经营承诺签订仪式”在广州召开。会上介绍了广东省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制订出台和推广使用的目的和意义。同时,针对洗涤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向洗衣洗涤企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并举行诚信经营承诺签订仪式。

据悉,自去年8月广东消委会与广东洗染协会联合修订出台新的《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我省洗衣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相关投诉逐步减少,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在洗衣服务领域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基本上都能理性的根据《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的责任划分进行快速理赔。办法的出台,既让消费者逐步理解洗衣这个行业存在难以避免的风险问题,同时,也明确了经营者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让双方都增强了风险意识。特别是《办法》在全国率先引入议价洗涤的新概念,为消费者送洗名贵衣物提供多一重保障,减少了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无法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欢迎。省洗染协会曾就此问题调查回访了200多名消费者,均表示肯定和赞同。据了解,《办法》还被司法部门作为判决类似诉讼案件的重要依据,其成功做法被其他省份借鉴引用。

鉴于《办法》的出台虽然使洗衣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但由合同引起的消费纠纷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洗衣消费环境,广东省洗染行业协会在广东省工商局的指导下,制订了广东省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并经省工商局批准同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示范文本由《广东省工衣制服和布草洗涤服务合同》、《广东省衣物洗涤(非议价)服务合同》、《广东省衣物洗涤(议价)服务合同》组成,在坚持公平、公正、合规、合理的原则下,综合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实际需要和利益平衡,掌握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行业发展的平衡点。合同范本内容有五大特点。一是引入“议价洗涤”和“非议价洗涤”的概念,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体现了人性化服务;二是明确衣物在洗涤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遗失的赔偿范围,实际操作性较强,赔偿标准较高,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逾期交取洗涤衣物的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赔付标准,增强经营者按时交付与消费者及时领取的合同意识。四是增加省洗染行业协会作为争议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专业和资源上的优势,提高洗衣服务纠纷调解效率。五是在争议解决中引入《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充实消费维权调解依据,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我省是洗衣消费大省,洗衣洗涤行业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这次出台的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是该行业国内首个省级合同示范文本,相信在全国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对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建立行业诚信和信誉,特别是解决由于长期以来合同规范缺失引发的消费矛盾和纠纷有实际性的作用。据了解,由于缺乏合同规范,以往发生洗衣质量问题时,往往难以分清相关方的责任,消费者和经营者最终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有满意的结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后,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界定,双方只要依照合同履行,便可杜绝或减少由于约定不明确、责任不清楚引发的矛盾纠纷,无论对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无论对推动行业发展还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都是“双赢”。

庄重承诺。洗衣企业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三个《服务合同》的正式推广使用,既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因交易不透明和选择权不充分带来的消费纠纷。而诚信经营的倡议,既向洗衣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是全社会一起推动洗衣行业向正规化、优质化发展的动力。表态积极响应诚信经营倡议,通过实际行动,率先垂范,并带动其他经营者、从业人员信守诺言,诚实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维护行业信誉,共同营造良好的洗衣消费环境。

洗衣合同书

合同编号: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裂缝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六、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顾客应在前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合同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第二条 送洗衣物的检查与点收

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 裂缝 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第三条 洗涤标示与洗涤方式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第四条 衣物不能返还时的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 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六、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第五条 衣物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第六条 重大毁损拟制为灭失的约定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第七条 送洗衣物毁损时的返还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第八条 洗衣业者的交付、保管义务

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第九条 顾客的取回义务

顾客应在前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 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洗衣合同书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第二条送洗衣物的检查与点收。

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裂缝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第三条洗涤标示与洗涤方式。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第四条衣物不能返还时的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六、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第五条衣物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第六条重大毁损拟制为灭失的约定。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第七条送洗衣物毁损时的返还。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第八条洗衣业者的交付、保管义务。

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第九条顾客的取回义务。

顾客应在前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合同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裂缝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六、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顾客应在前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顾客: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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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水电安装合同。

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电台广告合同-广告合同。

厂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洗衣合同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以公平规范的合同作为交易约束,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构建公平竞争长效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增长,人们对合同契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合同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消法》第二十六条,除要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还要求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11月6日,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广东省洗染行业协会举办的“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推广通报会暨诚信经营承诺签订仪式”在广州召开。会上介绍了广东省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制订出台和推广使用的目的和意义。同时,针对洗涤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向洗衣洗涤企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并举行诚信经营承诺签订仪式。

据悉,自去年8月广东消委会与广东洗染协会联合修订出台新的《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我省洗衣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相关投诉逐步减少,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在洗衣服务领域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基本上都能理性的根据《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的责任划分进行快速理赔。办法的出台,既让消费者逐步理解洗衣这个行业存在难以避免的风险问题,同时,也明确了经营者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让双方都增强了风险意识。特别是《办法》在全国率先引入议价洗涤的新概念,为消费者送洗名贵衣物提供多一重保障,减少了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无法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受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欢迎。省洗染协会曾就此问题调查回访了200多名消费者,均表示肯定和赞同。据了解,《办法》还被司法部门作为判决类似诉讼案件的重要依据,其成功做法被其他省份借鉴引用。

鉴于《办法》的出台虽然使洗衣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但由合同引起的消费纠纷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洗衣消费环境,广东省洗染行业协会在广东省工商局的指导下,制订了广东省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并经省工商局批准同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示范文本由《广东省工衣制服和布草洗涤服务合同》、《广东省衣物洗涤(非议价)服务合同》、《广东省衣物洗涤(议价)服务合同》组成,在坚持公平、公正、合规、合理的原则下,综合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实际需要和利益平衡,掌握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行业发展的平衡点。合同范本内容有五大特点。一是引入“议价洗涤”和“非议价洗涤”的概念,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体现了人性化服务;二是明确衣物在洗涤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遗失的赔偿范围,实际操作性较强,赔偿标准较高,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逾期交取洗涤衣物的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赔付标准,增强经营者按时交付与消费者及时领取的合同意识。四是增加省洗染行业协会作为争议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专业和资源上的优势,提高洗衣服务纠纷调解效率。五是在争议解决中引入《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充实消费维权调解依据,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我省是洗衣消费大省,洗衣洗涤行业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这次出台的洗衣洗涤合同示范文本是该行业国内首个省级合同示范文本,相信在全国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对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建立行业诚信和信誉,特别是解决由于长期以来合同规范缺失引发的消费矛盾和纠纷有实际性的作用。据了解,由于缺乏合同规范,以往发生洗衣质量问题时,往往难以分清相关方的责任,消费者和经营者最终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有满意的结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后,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界定,双方只要依照合同履行,便可杜绝或减少由于约定不明确、责任不清楚引发的矛盾纠纷,无论对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无论对推动行业发展还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都是“双赢”。

庄重承诺。洗衣企业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三个《服务合同》的正式推广使用,既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因交易不透明和选择权不充分带来的消费纠纷。而诚信经营的倡议,既向洗衣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是全社会一起推动洗衣行业向正规化、优质化发展的动力。表态积极响应诚信经营倡议,通过实际行动,率先垂范,并带动其他经营者、从业人员信守诺言,诚实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维护行业信誉,共同营造良好的洗衣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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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的合同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2、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3、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4、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5、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2、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2、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3、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1、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2、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3、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4、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5、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6、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1、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2、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3、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4、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5、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6、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7、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1、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1、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1、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合同书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第二条。

洗衣合同书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时间:

一、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年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

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