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实用13篇)

小编:XY字客

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对于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风险控制具有挑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希望能够对大家的房地产投资战略有所帮助。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一、工程施工急需安排的临时用工和零星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设计的分项,可采用《工程联系单》形式作为合同的补充据此结算。

二、《工程联系单》均应有签证事项、工作量、计算单、合价等项,属设计变更事项还需有草图、设计洽商及估、预算书,经签证提报人、工程部经理(属设计变更由总工签署)签署意见后报经济管理部审核。

三、签证金额在0元以下的,按现场专业承办人——工程部经理——经济管理部经理——正、副总经理的审核程序办理,方可纳入决算依据。

四、超过20000元以上的签证事项,应采用补充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办理。

五、对于现场签证的增减工作量,工程部对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工作量的变化及材料用量的变更所发生的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经管部对所提报的增减内容的实际工作量、单价、总价的核定负责。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济活动,均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四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五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六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保留我方的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七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九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一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二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四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二十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二十六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八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九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一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三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三十三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四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三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三十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八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九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四十三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十一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五十二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五十三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五十四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五十五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思加(中国)房产公司各部门。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部门副经理、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同时签订《岗位聘任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着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按《职工福利及报销制度》执行。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职称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考勤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一、员工工资每月16日准时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本工资标准为:。

董事长:x元/月总经理:1x元/月。

副总经理:1x元/月部门经理:6x0元/月。

部门副总经理:5x元/月一般员工:4x元/月。

三、职务工资:。

董事长:8x元/月总经理:6x0元/月。

副总经理:400元/月部门经理:x元/月。

部门副总经理:1x元/月。

四、职称工资标准:。

高级职称(包括大学本科):200元/月。

中级职称(包括大专学历):100元/月。

初级职称(包括中专学历):50元/月。

五、加班工资标准:按平时公司发放员工工资的两倍计算。

六、工龄工资标准:。

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第一年每月50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七、考勤工资标准:。

月全勤奖每月50元,全年满勤奖600元。(每月出勤28天为满勤;请假三天内工资据实发放,超过三天以上部分全额扣除)。

九、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业绩工资另定。

奖励制度。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开除。

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开除。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对其他职工及人员扬言”

不想干了“等类似语言的,解聘。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上班时擅自离岗的,罚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时。罚款2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开除。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

11、上班时,工作有工作的样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势。对丢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儿郎当的走路姿势,公司将提出严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员工在工作时无意中犯了错误而能主动向主管人员承认的,象征性地处罚1元钱;对企图隐瞒错误的要从重处罚。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则上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2小时,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时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时内不支付加班工资。

3、上下班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则一次扣款2元,超过10分钟则一次扣款4元,超过三十分钟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8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5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6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办公室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调休、请假制度。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两天以上(含两天)应提前半天向总经理报告,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部门副经理、一般员工休假、请假两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所有休假、请假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未请假离岗视为旷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数为21.17天,加班计发工资、请假扣发工资以此标准计算。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女员工产假为30天,哺乳期内,上下班时间每天缩短2小时。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会计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收回作废(联数齐全)存根收回由会计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地方政府、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所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偿。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车船费据实报销。

5、住宿费、伙食费省内每人每天按120元包于,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于,由会议统一安排的食宿费据实报销。

6、董事长、总经理手机费据实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总监手机费每月180元内据实报销;部门经理、司机手机费每月100元内据实报销。

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标准以400元为起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自愿离开公司时,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承担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员工要求带走的按如下标准承担:。

(1)在公司工作未满5年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2)在公司工作满5年而未满20xx年的本人可享一半。

(3)在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的本人可享受全部。

4、聘用的离退休、退养及下岗人员公司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如下岗人员原单位不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将单位已交纳的转到公司,由公司按此制度从即日起为其申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1、公司聘用的员工医疗费已包含在岗位月薪酬中。

2、员工在合同期间内患重病或因工负伤需住院,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住院证明按以下标准报销住院医疗费:。

(1)、连续工龄满3年整的报销50%,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递增5%,最高不超过90%。

(2)、一名员工所报销的住院医药费一次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累计不得超过6万元。

3、员工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地方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住院期间按工资额的80%发放工资,不享受补助及有关费用。

5、所报的医疗费的标准按”职工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用药范围,由办公室同财务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6.受聘用的退休、退养员工由原单位负责,不享受以上待遇。

7、如公司参加医保,将按县参保规定执行。

为了提高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中的操作规程,保证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划清工伤的界线,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伤的界定。

1、为了公司的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保护公司财产的过程中与坏人斗争并被坏人打伤的,应为工伤事故。

操作人员必须是按操作规程使用机械),应为工伤事故。

3、因公外出办事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应为工伤事故。

4、驾驶员因公在外开车,因对方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事故致伤的,应为工伤事故。

5、因履行职责而遭他人报复致残、致死的,应为工伤事故。

二、非工伤界定。

1、严禁酒后上班。因酒后上班所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不但不能作为工伤事故处理,而且还要对当班领导给予一定的处罚。

2、施工所用的机械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如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而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3、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办事而发生的事故,属于蓄意违章,不属于工伤事故。

4、不管什么时间(尤其是上班时间)做私事所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5、不管是什么时间在任何地点,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6、对公司隐瞒病情,后因暴病伤亡,不属于工伤事故。

7、驾驶员酒后开车,属于故意违章行为。如发生任何事故都应由本人负责,公司不报销任何费用,更不作为工伤处理。

8、在工作中蓄意违章并因有自杀动机而造成的任何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9、公司发给职工的安全防护品在施工时应穿戴好,因不穿戴安全防护品所造成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

三、工伤事故的赔偿。

1、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首先应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医治,然后再根据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2、工伤事故者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报销,并发给全额工资,但应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医院或公司指定的医院开出的发票和病历。

3、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非公司职工)看护的,其看护人员的工资由公司发给,工资数额参照当地的小工工资。

4、因工伤不能上班需要休息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或公司指定的医院开出的证明。公司根据医院的证明发给受伤者工资。(半年以内100%,半年以上每天18元人民币)。

5、因工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出具县级以上或公司指定的医院开出的证明。公司根据医院的证明,一次性发给受工伤者生活费及补助费。数额由公司按受伤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及本人的家庭情况而定。

6、因工伤而死亡的,公司根据死亡者的年龄及家庭情况一次性付给人民币壹万至伍万元整。

7、非工伤死亡的,公司根据死亡者的年龄,发给相当于本人一年中月平均工资数额的抚恤金,另加丧葬费500元人民币。

卫生制度。

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和谐的办公环境,维护公司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应将办公室打扫干净并整理好各自办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对公司整体环境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3、不得在办公室乱扔纸屑及烟头等垃圾,更不得随地吐痰。

4、应保持办公桌上的文件、办公用品等摆放有序,不得乱扔乱放,杂乱无章。

5、保持洗手间卫生,用后必须认真冲洗,否则会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从而影响工作。

6、报刊杂志阅读后应及时放回报刊架,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放更不得四处乱扔。

7、应保持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的卫生,。

8、作为xx公司的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否则会给他人带来不好的情绪。进而影响工作。

1、为加强对文件统一管理,防止文件丢失,公司办公室设立文件收文登记簿、签发意见簿,逐日逐项登记清楚。

2、收到的文件应及时交总经理或部门分管经理阅示,对不按制度办事所造成的损失,按本规章制度的奖惩制度执行。

3、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档案的分类应科学合理,各归档的资料应收集齐全,装订成册,鉴定准确。

4、对档案要实行科学管理以保证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按照”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公司的收发文进行规范管理。

一、收文办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由办公室签批拟办意见,分别呈送各级领导阅示及有关科室办理,急件及时送办。

2、承办科室应按文件时限要求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科室办理,应当迅速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总经理签批由具体科室或个人负责办理,则必须按吝惜经理要求办结。

3、对已办结的公文,各科室均应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密级公文办完后立即送交,业务指导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复印件的办法备用。

4、签收登记后批办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催办。领导批示限期办理的文件,重点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未按办文程序直接送总经理的公文有关科室在接到总经理交办的公文时应到办公室进行补办登记、签收手续。

二、发文办理:。

1、根据本规章制度确定的科室职责,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需要对外发文的,由各科室拟定文稿,经总经理批示后发文。

2、公文送总经理签发前,应交副总经理及办公室审核。在不改变原意的的情况下,核稿人可对文稿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需对文稿进行较大修改时应提出意见由经办人(主办科室)修改。

3、对外发文一律由办公室发文字号,确定文种、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及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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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xx年年是我们xx地产公司业务开展至关重大得开局之年,对于一个刚刚踏入房地产中介市场得新人来说,也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并重得开始得一年。因此,为了,我要调整工作心态、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并做好厂房中介得工作。为此,在厂房部得朱、郭两位同事得热心帮助下,我逐步认识本部门得基本业务工作,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目前各方面得不足,资产经营公司新的一年的工作,必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南,积极争取街工委、办事处的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帮助,继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突出重点,带动全盘。一是抓好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职工劳动合同的服务和监督机制。三是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一方稳定、平安,为全街经济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环境。

一、企业改制工作。

xx年年将是改制工作任务最艰巨的一年。隆昌、朝阳两家企业的改制收尾工作以及预测明年海寿、长江的启动,企业将面临的困难,公司必须集中精力,加强力量。对重点企业,公司将指派专人具体指导企业,并争取领导思路决策,拟将提议制发出台街工委、办事处对加速企业改制的意见,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形成统一思路、统一口径。确保限期完成改制工作。

准确掌握改制企业动态,及时解决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合理利用政策、法规。帮助企业理清思路,督促企业落实改制安置方案,定期审查企业财务情况,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站在维护职工利益的高度,把企业改制工作抓好、抓实。

争取政策,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企业未处置房产拿出明细,我们将多渠道为企业寻找房屋变现机会,以畅通企业改制渠道,不留后遗症。

二、建立健全信访机制,保持稳定。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稳定工作是关键、是前提。企业稳定与改制工作息息相关,不稳定因素影响并制约改制步伐。根据近年上访资料统计,上访问题集中在:职工身份认定、工龄认定、社保医保纠纷保费的纠纷。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多数是历史因素、遗留问题。我们除积极妥善协调解决好之外,更需要得到各职能部门的帮助如:宣传、组织、妇联、工会与我们一起,共同为扶助弱势群体而努力,为稳定大局,建立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服务。

三、社保工作。

明年社保工作的重点:

1、大龄职工漏保的复核报批。大龄职工漏保是指年龄过限,而失去资格参保的人员。漏保原因有企业过失,也有个人因素。目前企业对漏保人员有质疑,不愿纳入报批,市社保提出只给我们一次机会,如继续漏保,矛盾将会给办事处带来不利因素。面对这一难题,我们将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原则条款,并以文书形式明确责任界限,谁过谁负责。公司将配合企业进行补办相关手续,为职工办好事。

2、对改制完成的企业以及社保挂户实行脱户分离。首先清理帐户,对较为独立的又有能力补足欠保费的企业,如:环卫所、富兰士、富国等已改制完毕的企业,申请分户,对剩余企业将在改制即将完成之际,核清社保费,逐个分离,减轻综合帐户欠费负担。

具体计划如下:

1、今年上半年完成隆昌公司两改两转。

2、今年下半年完成朝阳电机厂两改两转。

3、根据黄浦片的整体拆迁进度,派专人协助海寿瓦楞厂完成拆迁经费工作、职工安置以及落实改制政策。

4、“三险合一”失业、医疗、社保的信息核实、订正。(共600余人)。

5、两名军转干医保落实。原蔡锷幼儿园军转干待遇的申报。

6、13名大龄漏保人员送市、区审核。

7、2名退休人员重复享受社保、遗属的查找、更正。

8、有关改制、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职工来信来访。

9、日常工作及一般性接待。

总之,围绕全街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以上三个重点,为一元街的全面发展,做好份内工作,如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合同的管理质量,预防因合同管理失误造成的企业利益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应当签订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包括:(1)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2)项目融资合同;(3)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4)担保合同;(5)购销合同;(6)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7)公司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类型,指定相关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动态-2-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第六条法律顾问对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合同的管理培。

训。

第二章合同的审查和订立。

金、资产的.合法性:(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1)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索赔条款的合法性。审计机构、财务机构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一)合法性:(1)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7-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3)形式合法;(4)签约程序合法。(二)严密性:(1)条款齐备、完整;(2)文字清楚准确;(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4)相应手续完备;(5)相关附件完备;(6)附加条件适当、合法。(三)可行性:(1)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2)担保方式切实、可靠。(四)合同承办形式审核:。

第一文库网、其他审核部门意见书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承办人,由合同承办人报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根据各审核部门及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书,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第十六条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草案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则转法律顾问,否决则由承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同时财务部意见予以保留。第十七条法律顾问根据法律要求对合同草案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则继续流转,法律顾问对合同草案予以否决的、则由承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草案,法律顾问意见予以保留。上述流程中财务部、法律顾问予以否决,而根据承办人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草案,必须最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第十八条所有合同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批通过后,方能交印章保管人用印生效,否决则退回。第十九条审核意见签署在合同流转单上,审核同意的应同时在-9-其中合同签字,作为财务部做财务处理的依据。第二十条合同签章后,其中合同正本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处理的依据。各。

九条授权委托书的发放一般应按申报、审批、发放的程序办理。即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要求授权、委托的范围、权限;时间期限等,送公司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由公司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书》签发手续。第三十条涉及下列合同时,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别授权:。

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合同的;(2)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3)审核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4)因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的;(5)未依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6)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7)提供虚假资料的;(8)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9)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委托的;(10)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11)合同及相关文件未按规定报法律顾问审核的;(12)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15-(13)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15)泄漏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16)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的。

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定期举行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初定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点在公司综合办公室(5012室),其他地点需提前通知。出席者为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各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扩大会议。

第二条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董事会、股东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不设例会,由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议。董事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部发出通知。

第三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等。

第四条例会主要内容为:公司各部门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困难问题的讨论解决。参会人员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部室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会议期间,由办公室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提前一小时向公司副总经理或行政部门的人事负责人请假,由部门其他人员代为出席,并向例会报告工作内容,代为接受会议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员出席,视为无故缺席。不能及时请假及请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会在下次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

第十条每半年对例会迟到、早退者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凡例会每半年请假累计达6次者,内部通报批评;请假累计达12次者,根据情况处内部警告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二条有关处分在正式下发前一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董事会做出最后裁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诉,视为放弃权利、承认处分。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例会根据需要举行,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主要讨论部门近期的工作进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各部门对会议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门经理报送分管副总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解释权属为综合部。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 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 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 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 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 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 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 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 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 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 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 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 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 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 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 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 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 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 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 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 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 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 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 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 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2、 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 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 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 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 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 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 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 合同文字

(1) 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 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 合同的经济效益

(1)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 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 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 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 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 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 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三十条 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 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2、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 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 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 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 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 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 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 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三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 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 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 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3、 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 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 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 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 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 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2、 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 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 证人证言;

6、 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 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4、 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 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 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 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五十八条 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 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 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 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注册资金:

企业精神:

公司现开发的项目:

项目情况:

公司发展目标:

第二章公司人员机构设置

一、总经理

二、常务副总经理

三、总工程师

四、总会计师

五、办公室

(一)办公室主任:

(二)总经理秘书:

(三)办公室总务:

(四)办公室秘书:

(五)司机:

(六)保安:

(七)临时工:

六、财务部

(一)经理:

(二)会计:

(三)出纳:

七、工程部

(一)经理:

(二)各专业工程师:

1、土建:

2、暖通:

3、电气:

八、开发部

(一)经理:

(二)专业人员:九、材料设备部

(一)经理

(二)专业工程师十、销售部

(一)销售总监:

(二)销售经理:

(三)销售代表:

第一章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内容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8、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相关福利;

9、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招聘临时工及对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5、负责公司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严格执行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规定;

6、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

7、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9、负责公司外围环境卫生的管理;

10、负责公司办公地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员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对外的接待及票务、住宿等工作;

13、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积极组织好公司级的重大会务活动和日常的办公会议;

14、负责公司大事纪工作;

15、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16、负责对派出所、安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联系工作;

17、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统计证、税务证等的换发年检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财产管理工作;

(四)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五)行政费用的计划预算编制及使用情况的审核;

(六)公司印章、介绍信及文件档案的管理;

(七)公司的所有后勤保障,即:车辆安排、安保、食堂、接待、票务、办公用品购置等。

三、经理秘书岗位职责

(一)完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交办的各项事务。就总经理交待的事务只对总经理负责,保证总经理与各部门之间上传下达的畅通。

(二)负责转交办理各部门与总经理之间的文件往来。由总经理室发出的各种文件,负责及时反馈各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并了解执行情况。

(三)负责相应的会议记录,并将各部门对每次会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四)负责起草总经理交办的各种文件,整理总经理室的文件。搜集、整理、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为总经理对公司各项问题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五)积极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各种关系,为开展总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公司外部需会见总经理的人员,做好接待工作。

四、办公室总务工作职责

(一)负责填报公司行政管理费预算审批表。

(二)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公司其它物品的采购及保管和发放工

作。做到帐物清楚、管理有序。

(三)负责管理员工食堂帐物及日常工作。

(四)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以下工作: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变动、解聘、人事档案、劳动保险等项工作。

2、协调公司对外联络和应急事物,如税务、银行、外管局、地方政府等单位的公关协调。

3、办公设备、车辆、办环境、宿舍的日常管理。

4、公司的保安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5、营业执照的年检,财务年检的联系。

6、与安委会、派出所、居委会的联络。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事务。

五、办公室文秘职责

(一)打印公司文件,并负责办公室电话、传真、复印机等到设备的使用权用与管理;

(二)负责报刊、信件的发放、转送工作;

(三)保证各部门联络畅通,并了解各部门工作内容;

(四)负责考勤登记工作;

(五)登记公司员工外出内容;

(六)布置公司会议的会场,负责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必要的做会议记录;

(七)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做好信访工作;

(八)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应急事。

六、办公室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各级领导分配的任务。

(二)认真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法规、法纪。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

(四)不酒后开车,不闯红灯,不驾驶机械失灵的车上路。

(五)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

(六)提高驾驶技能,维护首都道路交通的畅通。

七、厨房工作人员制度

(一)保持仪容整洁及个人卫生。

(二)不购买及不做原料不新鲜的饭菜及副食品,做到生、熟分开。

(三)厨房内用具定期消毒,厨房餐厅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扫除一次。

(四)工作时间内不串岗。

(五)餐厅工作人员每年定期检查身体,并执《市卫生防疫站饮食健康证》上岗。

(六)购买物品要帐、物分明,物品妥善保管,厉行节约。

(七)制定餐厅菜谱,经常征求大家的意见,改进餐厅工作。

八、门卫职责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接班,对管辖区域的安全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岗上不睡觉、不吸烟、不擅离岗位、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

(二)值班人员在执勤重要认真负责,发现异常情况要果断处理,消除隐患,并向领导汇报,对未经批准进入管辖区域的任何人有权询问,并拒绝其进入管辖区域。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凡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保护公司财产。

(四)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尽量避免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问题难以解决实际是上报上级处理。

(五)文明执勤,哨兵必须明确任务职责,对出入人员严格控制,对外来人员要详细询问,做好登记纪录。

(六)外部人员来公司联系工作时许执工作证、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出门是主动交回会见人的签字登记单。

(七)值班人员要对出入人员携带物品和车连进行检查,对出门手续不完备着有权查明情况,暂扣物品,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纪行为的人员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将情况纪录,即使通告公司领导。

(八)值班人员上岗期间要认真负责,注意岗位形象,见到领导要热情礼貌。夜间要对重要部位严格细致的检查,对发现或发生事情一切都要写在记录本上确保万无一失。

(九)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公司,特殊情况必须领导审批。

(十)熟悉地形地貌和消防设施的分布及使用常识,遇到火灾及其他事故,及时报告领导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十一)每天早六点起床,分三班,早七点正式上班,晚十二点把门锁死。

第二章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内容

(一)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三)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四)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

(五)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六)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交楼款。负责销售楼款的收款工作,并及时送交银行。(七)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

(八)负责公司总长及所有明细分类账的记账、结账、核对,每月5日前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九)协助出纳做好楼款的收款工作,并配合销售部门做好销售分析工作。(十)负责公司全年的会计报表、帐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工作。

(十一)负责银行财务管理,负责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的购买、领用及保管,办理银行收付业务。

(十二)负责先进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

(十三)负责编制银行收付凭证、现金收付凭证,登记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月末与银行对账单和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十四)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现金收付工作。

二、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1、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

2、督促本公司加强定额管理、原始记录和计量检验等基础工作。

3、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二)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应便于各部门管理和核酸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

3、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按时报送公司领导,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1、在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前,应要求各职能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收支计划明细表,经审核验证后据此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和编制说明。

2、经总经理审批的财务收支计划,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实施,不得随意突破。

3、资金掉要如实反映矛盾和问题,有效利用现有资产,保证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四)组织编制本公司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1、编制的成本计划应现金合理,费用预算应厉行节约,费用开支不突破规定范围。

2、在本公司总经理的组织下,应将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案项目分解,逐步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3、设计必要的台帐及时反映、分析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

(五)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算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5.采用科学、合理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控制建造成本,降低工程造价。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

4.跟踪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搞好现场三通一平;

5.负责施工图审查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6.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方案的审查;

7.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落实安排项目管理人员;

8.定期对工程的进展进行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9.定期对部门内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10.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3.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有关文件的研讨,提出本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14.配合物料供应部对到场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的接收和使用进行监控;

15.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并作为公司档案管理的补充;

16.负责现场资料的收集,为索赔和反索赔管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17.为成本控制部的决算审查工作提供现场情况说明;

18.收集整理工程有关资料,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为其提供工程方面的建议;

19.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售后服务;

20.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

21.对工程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计划的完成;

23.配合策划销售部,对现场售楼处和样板房的施工进行管理。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1、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2、季节施工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

5、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销售部直接上级:。

总经理下属部门:。

售楼处。

部门本职:。

组织、完成公司所属物业的发售组织、完成代理楼盘物业的发售确保公司回款目标的完成。

一、主要职能:。

1、进行年度销售预测报告打电报总经理。

2、制定年度销售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并执行实施。

3、管理、督导销售部正常工作运转、正常业务动作。

4、设立、管理、监督各售楼处正常运转。

5、开拓、设立、管理、监督各地铺门市正常运转。

6、建立各级顾客资料档案,保持与顾客之间的双向沟通。

7、合理进行销售部的预算控制。

8、研究掌握售楼员的需求,充分调协积极性。

9、制订业务人员行动计划,并予以检查控制。

10、接洽、维系项目发展商,取得代理楼盘的资格。

11、配合总工室作好项目方案(产品定位)及调整、修改。

12、配合企划部作好楼盘推广、促销。

13、配合物业公司作好楼宇交接。

14、收集市场信息。

15、预测市场危机,并呈报处理。

16、配合财务部,统计、催收和结算房款。

17、作好销售服务工作,促进、维系公司与顾客间关系。

18、组织、完成种类物业销售。

19、调整、修改产品。

20、收集市场信息。

二、销售部管理架构销售经理内务主管售楼员。

统计员资料员记帐员专业售楼员。

三、销售部职务说明书:a:销售部经理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级:内务主管。

本职工作:完成销售目标和回款目标直接责任:。

1、分析市场供应、需求、成交量等竞争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定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预编、配备。

4、汇总市场信息打电报项目开发、调整、修改建议。

5、把握重点顾客,参加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约。

6、关注所辖人员心态变化,及时沟通处理。

7、编审销售预算,并对预算做过程控制,降低销售费用。

8、寻找、洽谈代理楼盘,并组织、参与发展商的谈判、签约。

9、组织建立完整的顾客档案,确保销售人员离职后顾客不丢失。

10、指导、巡视、监督、检查下属。

11、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

12、向直属下级授权,布置工作。

13、负责直属下级任用提名。

14、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根据需要调配直属下级的岗位,转人事部门。

15、制定部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批通过后实行。

16、制订直接下级的职务说明(岗位描述),并界定直属下级的工作范围。

17、受理直属下级上报的建议、异议、投诉,按照程序处理。

18、举行听证,处理间接下级对直接下级的投诉、异议、冲突和争议裁决。

19、负责直属下级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和检查。

20、填报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

21、参加公司例会和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处理紧急突了事件领导责任:。

1、对销售部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销售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合理性负责。

3、对公司商誉负责。

4、对销售指标的制订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5、对销售部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负责。

6、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7、对销售部预算开支的合理分配负责。

8、对销售部工作流程的设计、正确执行负责。

9、对销售部负责监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

10、对销售部所掌握的企业秘密的安全性负责主要权利:。

1、有销售部的代表权。

2、有对部门所属员工及各项工作的管理权。

3、有向总经理报告权。

4、对促销活动的现场指挥权。

5、有对直属下级岗位调配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有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8、对所属下级的管理、业务、业绩的考核权利。

9、对预算内销售经费的支配权。

10、有代表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企业在与销售有关事务上的代表权。

11、一定范围内的价格优惠权。

12、一定范围内的换房、退房的审批权。

b:内务主管负责销售部的内务管理工作,对经理负责。

负责颁布各项制度汇总意见、建议,文档管理。

负责销售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主持经理例会、经理特别会议、销售方案讨论会。

c:售楼员直接上级:内务主管。

本职工作:顾客(散户)接待、谈判、签约催收个人发生交易的物业销售回款工作责任:。

1、严格执行售楼程序,规范销售。

2、严格执行行为规范,热情服务。

3、对个人洽谈的顾客,负责售后服务。

4、对个人发生的楼盘销售,催收销售款项。

5、接受顾客异议和意见,及时上报,并协助项目经理处理。

6、作好销售统计工作,填报各项规定表格。

7、听从主管指挥,执行下级发布的其他命令。

一、销售人员的招聘。

二、销售人员的培训。

1、试用期员工培训。

1)踩盘。

3)销售技巧。

4)项目培训。

2、在职培训。

1)踩盘。

2)技巧交流。

3)考察。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定期举行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初定为每周一下午或周五上午,地点在公司综合办公室( 5012室 ),其他地点需提前通知。出席者为公司董事、经理层及各 部 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公司扩大会议。

第二条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或由董事会、股东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不设例会,由董事长根据需要召集董事会议。董事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的会议,需提前向各 部 发出通知。

第三条 会议由 办公室 负责会议签到、会场布置及会场管理等。

第四条 例会主要内容为: 公司各部门 对所做工作的汇报和总结;拟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困难问题的讨论解决。参会人员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 部室 成员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条 会议期间保持会场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第六条 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八条 会议期间,由 办公室 安排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做出会议笔录,整理后存档。

第九条 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提前一小时向公司副总经理或 行政部门的人事负责人 请假, 由部门其他 人员代为出席, 并 向例会报告工作内容,代为接受会议工作安排。如未指定人员出席,视为无故缺席。不能及时请假及请假理由不充分者,由董事会在下次例会上提出批评,并要求改正。

第十条 每半年对例会迟到、早退者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凡例会每半年请假累计达6次者,内部通报批评;请假累计达12次者,根据情况处内部警告直至撤销职务。

第十二条 有关处分在正式下发前一周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董事会做出最后裁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诉,视为放弃权利、承认处分。

第十三条 各职能 部门 例会根据需要举行,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主要讨论 部门 近期的工作进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各 部门 对会议内容应做详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部 门经理 报送分管副总经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解释权属为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