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讲话稿(优质18篇)

小编:文锋

一篇好的讲话稿需要结构合理、内容丰富、语言生动,能够引起听众的兴趣和共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选讲话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今天利用这个机会和同学们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同学们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二是根据案例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三是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的法律。

首先和同学们谈谈什么是违法。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违法严重后构成犯罪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实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拘留、罚款、警告的处罚。违法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将受到刑事处罚,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同学们都不能违法,如果平常不遵守校规,为所欲为,对校领导、班主任、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久而久之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点同学们应当深思,要自觉地学法、守法。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十七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据法律,依靠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11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二、如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命运。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建国才刚刚六十年,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举步维艰。所有这些说明了我们国家还要凝心聚力谋发展,还要靠我们这一代发奋努力,为祖国的兴衰荣辱而不懈奋斗!

三、打架会造成双方受伤害和犯罪。

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如果有矛盾要注意沟通或者请求老师给予处理,绝对不允许打架,打架容易造成双方的伤害,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老师、班主任、公安机关„„,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1)遇到紧急情况要拨打110电话。

“110”系报警电话号码,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等特殊情况,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110电话台,有警察昼夜值班。接电话后,警察会及时赶赴案发地点,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我市一位群众发现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拨打“110”电话,接警后,刑警队侦查员迅速出击,仅用5分钟就将这个久抓未获的盗窃团伙的骨干分子抓获。“110”报警台,被誉为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安部门的工作,还会受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2)在校内有人向你索要钱物时及早向老师报告。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比如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所以他们不敢敲诈这些学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依靠学校和相关部门解决。

四、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创建和谐美好校园。

今年来,校园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历史时期,举国上下都把学法、用法、守法视为一项极其重要的目标和任务来完成。中学生作为一代年轻人更应走在法制教育的前列,自觉以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学习,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但是,由于你们年龄尚小,社会阅历缺乏,是非辨别能力不够,加之身心尚未完全成熟,情绪易冲动,遇到问题往往会采取过激的行为。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学生成为当前刑事案件高发的一个群体。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反映,我国中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人数自年起呈逐年上升,已占刑事犯罪总量的17%,这一状况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面就校园犯罪问题,和同学们谈谈其主要类型、成因及如何预防。

(一)校园犯罪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原因。

目前校园犯罪主要有盗窃型、伤害性和暴力型三种,占校园犯罪率90%以上。

1、盗窃型。这类案件以偷盗同学、校方的小额金钱等物品为主。例如:手机、自行车及少量物品等。这些有的尽管数额不大,但如不加以改正,长期以往就有可能酿成大错。案例:陈某一案。陈某来自农村,自进入本市某中学学校就读后,看到别的同学手头阔绰,衣着光鲜,手机时尚,内心羡慕不已。但现实状况却让他无法实现这一切,为了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私欲,他开始把目光转向周围的同学,把手频频伸向自己的同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连续作案多起,窃得手机三部、人民币累计一千多元。案发后因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判处缓刑。事后,他在反思自己犯罪原因时讲到,第一次作案时,确实感到很害怕,但是想到每次盗窃的数额都不大,且不一定会被发现,就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才一次次实施了盗窃行为,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2、伤害性。这类案件往往因一些琐事产生口角,继而引发暴力事件,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还有的个别人为泄私愤,不惜纠集校外无业人员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近期我校发生的几起打架斗殴事件反思)。

3、暴力型。这类案件的犯罪人为非法获取他人的钱财,不惜采用暴力方法,来满足个人的私欲。

(二)中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1、心理不健康,爱慕虚荣。中学生尚无独立的经济来源,且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看就受到父母的溺爱。生活的艰辛没有体验,因此,个别的同学在物质上进行盲目攀比,吃、穿、用等方面片段追求高档次、高消费,不惜采用盗窃等方法去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违法犯罪所获得的物品,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2、心理承受能力差,经受不起挫折和压力。个别同学性格有缺陷,为人孤僻,常陷入自我封闭的状态,在与老师和同学的交往过程中,不能正确听取别人的批评和意见,一遇挫折就情绪低落,最终走上极端,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3、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用事不计后果。这方面男同学的表现尤为突出。日常交往中由于正值青春期且血气方刚,一旦发生矛盾,情绪容易失控,使得原本一件小事或民事纠纷发生质变,酿成犯罪。

(三)积极开展预防犯罪活动,确保校园安全。

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往往是违法案件的多发区域,直接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这就要求同学们积极预防,标本兼治,共同努力维护校园的良好治安秩序,为此,要求大家做到以下三点: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搞清楚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有许多人在犯罪后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更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因此,通过学习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生活在发生的案例,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既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又要尽自己应尽义务。

2、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希望同学们克服消极因素,自觉接受正面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远离不良生活习惯,远离毒品。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养成健全人格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通过思想道德修养课,心理辅导讲座等,大家学会如何与他人交往和沟通,如何去面对挫折和迎接挑战,学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金钱和名利外,还有其他很多美好的事情值得你去求索、去追寻。

最后祝同学们心情愉快,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校长讲话稿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努力形成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

法治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越来越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不可少的武器。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年龄特点及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同学们还不成熟,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潮也会使同学们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响,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沉溺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有些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利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天,我就如何学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它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准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只有按照《守则》和《规范》,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又是我们的保护伞,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各班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强化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律观念,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做到遵法、守法,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主题班会,或自己搜集材料,要求每位同学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心得体会。然后,请班主任负责,挑选写得好的文章送学生处进行评优;各班委办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今天发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大家:要学法、要知法、要守法、要用法。让我们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法制讲座校长讲话稿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我觉得我们最需要的是知道什么是规则,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然后一步一步的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知道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实践才是硬道理!

有句话叫“不为小事作恶,不为小事行善。”身边的小事总是在考验我们。不要认为你的某个行为对你有害,也不要认为你的`某个简单的好的东西提不起多大的作用而置之不理!事实上,每一件小事都有积累,都有无穷的力量,所以要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在校园里,我们遵守课堂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规范,遵守课堂秩序!观察里面的任何小物品,比如上课听到铃声,快速安静的进入教室;比如说话,先举手;比如先下车报到!再比如和同学一起玩,相亲相爱,不玩不闹;还有比如有序排队吃饭,有序排队公路队!比如考试的时候就光明正大,不会作弊!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如果一件一件去做,你在老师眼里的形象就会很好!

而在校外,我们需要遵守社会的规矩纪律!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向车外,更不要向车外投放垃圾!又比如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吐口痰,不辱骂别人,不对人动手动脚!如此小事,件件若都做好,那么一个懂规矩,讲文明的好公民形象也呈现在大家眼前了!

法制,法律说复杂不复杂,就体现在我们的一个小小举动上,若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文明,都符合礼仪,那么相信你自然不会去触碰到法律底线,自然不会违法乱纪!

所以,亲爱的孩子们,遵纪守法,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了解纪律,更需要我们从生活里的点滴做起,从身边的件件小事做起,一件件小事做到位了,一件件小事做好了,那么美好的意识会渗透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那么法律也自然在你脑海中有了点底!之后在生活中慢慢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相信你们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也会继续用之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帮助我们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且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看来,在像冯老师这样的好老师的带领下,川师附校走出去的孩子,每一个都是知法、懂法、维法的孩子!

法制讲座精彩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讲师们:

大家好!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前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形式灵活,效果甚佳,对青少年教育作用极大。我县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种宣讲成果,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成为常态。宣讲团将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并采取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同学们远离犯罪,懂得感恩,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宣讲活动开展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宣讲团给我们做的生动报告,将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宣讲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广大教师多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努力创造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希望县属各学校在今后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中,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利剑,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领导和讲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宣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随着依法治国被明确写入我国宪法,我国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公民的法制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最新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精选选,仅供参考。

最新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精选选篇1老师们、同学们,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我们聘请新城派出所李警官进行了法制教育讲座,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李警官的报告结合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近一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沈咀小学一年来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要在沈咀父老乡亲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请来了新城派出所李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沈咀小学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1、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每位同学至少要写一篇有关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的心得体会根据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和各班的主题班会,以及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学法守法的心得体会。以加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作来提高自己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以各班为单位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3、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同时,同学们要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4、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飞车,更不骑车追逐或并肩相互牵手骑车。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更不准几个人拉帮结伙,以大欺小,打架斗殴。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李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最新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精选选篇2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同时又是上海筹办世博会的冲刺年。xx月1号至xx月xx日是第二十一届宪法宣传周,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在xx月举行学法守法促和谐礼仪文明迎世博的主题活动。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管仲在其思想中也提出了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的思想,战国时期的商鞅、韩非等人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法治思想。历经千年,法治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国的法制体系也越来越加完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行贿受贿。中央电视法制频道每天都会播放一些刑事案件节目,其中不乏就有一些是我们中学生利用自己高超的网络技术,在网上进行诈骗、盗窃等案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们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同学们,就从认真听课做起,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相互督促,严格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你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xx的世博会的举办都离不开你们的参与与付出,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迎接xx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让外来朋友感受到我们中国不愧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上海不愧是海纳百川的文明城市。为着这一目标我们共同努力!最新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精选选篇3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中学生,是我们国家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在你们的身上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但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中学生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容易动摇的时期。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把这青春期的到来称之为人生的第二次诞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冲动,仿似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要慎重啊!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实验初中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做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我们对法律不应该感到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那么什么是违法呢?违法就是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制裁。学生王某从小娇生惯养,在校时经常跟同学打架,上课不守纪律,不听教师的教诲,他的心目中,没有礼貌、道德观念,因学习成绩跟不上,自动退学。打工后,经常无事生非,打架斗殴,曾几次在公共场所结伙打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过后王某不接受教训,后在一次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被捕,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上述案例中,王某在校行为属于违纪;被公安机关拘留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行为,是触犯刑事犯罪行为,王某的后两种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某中学三名学生旷课到另一中学,在校门口对一学生进行恐吓、殴打,迫使其掏出自己身上携带的40元钱。就是这几名学生,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上述的案例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弄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依法严格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守法、护法,做文明中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推荐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推荐》的内容,具体内容: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供大家阅读。法制讲座领导讲话...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供大家阅读。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

教学。

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五则案例,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

案例一少年抢劫价值30元自行车被判缓刑并处罚金因为抢劫了一辆价值仅30元的自行车,3个少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xx年xx月xx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起未成年人抢劫自行车案。

车。后尾随二人到公路边将其拦下,以借自行车去拿东西为由问两人借车,在遭到对方拒绝后,3人便对其中的一人梁全(化名)进行殴打致轻微伤。由于对方的反抗及附近有人,3人不敢继续实施抢劫,便尾随梁全到另一偏僻路口,韦某和潘某将受害人梁全抓自行车把的双手掰开,韦某某将其价值30元的一辆自行车推走,并由韦某对受害人进行搜身,见其身上确实无钱,3人才匆匆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当天将3被告人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自行车退给受害人。

3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作案时3人均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荔浦县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案例二初二女生交恶铁管打同学尽管离自己被打的那天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可是15岁的阿娟(化名)身上的伤还没有好,一遇到天气变化,头上的伤口还会隐隐作痛。阿娟是汕尾市红草镇某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10个月前,她被4个女孩围殴受伤。

今年元旦的下午,阿娟正在家里,有个朋友突然来访,称在她家不远处的庙旁边发生了点事,要她过去看看。阿娟并没多想,就跟着去了。当她来到庙旁边时,看到同班女生李宝(化名)和另外3名不认识的女孩手拿铁管从庙里走了出来,把她围住后用手抓她的脸部和胸部。她本能地进行反抗,李宝一怒之下抄起水管往她的头部猛击了一下。当时,她感觉头顶一震,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据卫生院医生介绍,李娟送来卫生院时主要是外伤,左颞顶部被"镀锌管"打伤,头皮有2至4厘米的血肿。同时,脸部有多处被抓伤的痕迹,胸部有多处的软组织挫伤。

据两人以前的班主任介绍,阿娟在班上的学习和表现一般,性格有点内向,但是对老师和同学都十分尊敬,在平时上课的时候并看不出这两名学生有那么大的矛盾。其他的同学则告诉记者,在初一的时候,两人在班上的关系还不错。后来有一次阿娟不小心碰到李宝后,没有道歉。李宝认为阿娟是故意找岔,两人发生了口角。从那开始,双方的矛盾就不断加深,最终发生了围殴事件。据了解,其他参与打阿娟的3个女孩都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

案例三文山校园惨案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在xx年发生的文山"1018"校园惨案中,一名未满18周岁的中学生因怀恨同村同学,深夜悄悄潜入宿舍,杀死熟睡的同学。就在他走出凶案现场时,遇见了另外两个同学,第二天晚上,凶手再次进入宿舍杀人灭口。近日,云南省高院对这起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凶手无期徒刑,并由被告人家属及其所在学校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xx年xx月xx日,17岁的广南县阿科乡坝美中心学校初二学生张斌因盗窃手机被广南县连城派出所抓获。第二天他从派出所逃跑,骗来一把菜刀,赶回阿科乡。当夜11时多,他来到坝美中心学校11号男生宿舍,把14岁的韦仕友约到教学楼背后不远的田埂上,趁韦不备,用菜刀将韦仕友砍死。接着,他把尸体拖移到田边的干沟里,用稻草掩盖后逃离现场。

张斌作案后,回想起他和韦在男生宿舍楼梯处曾碰到同村的在校生,也是韦仕友的同学陆坤、陈黎雨。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张斌又萌生了把陆、陈二人灭口的念头。xx月xx日晚上11时左右,在校外山上躲藏了一天的张斌腰里藏着菜刀,进入陆、陈二人所住的9号宿舍,用菜刀将熟睡的陈黎雨当场砍死,将陆坤砍伤后逃离现场,陆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四三少年撬窗入户盗卖家具被逮现行玩耍时发现一户人家没人住,三少年随即撬开窗子入户,并将铝合金、玻璃等变卖打牙祭。9日,三少年被重庆沙区土塆街道羊角堡社区夜巡队发现。

最先发现三少年的是夜巡队组长周平,当时他正好从楼下路过。周介绍,昨日下午1时30分,他经过羊角堡17-1号二楼时,见三个少年正用锐器刮取水泥,绳子、铁钎等工具散落一地,同一套住房的另外两扇铝合金窗不翼而飞。

"干啥子的?"出于职业习惯,周平上前盘问。三个少年闻声欲逃,被及时赶到的文德光、付远华等队员堵住楼梯口,三人只好束手就擒。

随即,三个少年被送往土塆派出所。据调查,三少年均不到十六岁,在附近一中学读初中。半月前发现该房子无人居住,遂萌发找个固定地方耍的念头。铝合金窗卖掉大吃一顿后,每到中午和周末,就找要好的兄弟伙进屋打牌、睡觉。

案例五一少年开玩笑致伤眼睛被判缓刑xx月xx日,一名因过失致人重伤的少年犯叶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究其原因,竟是一枚普通的塑料挂衣衣叉惹的祸。

据悉,xx月xx日,一少年叶某在学生宿舍楼手持一枝挂衣衣叉与同宿舍的同学开玩笑耍弄时,该挂衣杆的顶部塑料叉飞出撞击被害人葛某的右眼,当场将其眼睛刺成重伤。后叶某的家长向被害人葛某赔偿5万元,但仍然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被依法判处刑罚。叶某后悔不迭,一时的玩笑不仅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导致自己犯罪的恶果。他表示希望大家要以他为鉴,开玩笑时要注意安全和场合,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给他人和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有幸参加本次普法报告会,我感到非常荣幸。市司法局普法办何主任的报告深入浅出,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素质教育法制课,加深了我们对法制安全知识的了解。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市司法局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中小学普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整体进程。正因为如此,多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推进依法治校列为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要全面实现依法治校,前提之一就是要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学校普法教育,弘扬学生法治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大的方面说,是提高民族素质,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从小的方面说,是维护校园安全、保证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所以,今天这个报告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xx中学举办法制教育报告。

会的做法值得在全市教育系统提倡。会后,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回顾司法局领导的报告,进一步掌握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中的意义、内涵和实质,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以便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快乐生活、快乐学习、快乐成长。同时,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传播者。

希望各位老师,以本次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为同学们做表率。学校领导班子也要以本次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学校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法制安全管理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抓紧抓好依法治校工作,营建和谐、稳定、安全的教学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最后,我代表市教体局,向支持教育工作的司法局、关工委的领导,致以诚挚的谢意!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者将他人的遗望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侵占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等。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从我们这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案件占了总案件数的65%以上,他们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制裁。

有一个女姓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值得我们深思:陈某3岁时被亲生父母从阳春卖到山西那边的一个小村子,由于养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某从小对邻居的宽裕生活十分羡慕;其养父在陈某14岁时为了贪图1000元钱,狠心地把陈某卖到我省莆田市给他人当童养媳。陈某在莆田忍受不住给别人当童养媳的生活,曾勇敢地只身偷跑回养父家。当然,从山西到阳春的路费是陈某靠在路上乞讨筹集的。这个经历使陈某深深感到“钱”的重要性,物质占有欲开始强烈。前两年,陈某到广州某帮忙公司,当打扫卫生钟点工,一个月收入达到1500多。但是陈某不满足,时常乘房东不注意之机将小件物品占为已有。公司老板发觉后,陈某被赶出公司。7月间,陈某以该公司的名义窜入珠江新城一住宅打扫卫生,见房间无人,顺手牵羊,把手现金、人参蜂王浆、手表、照相机、外币等窃为已有。在对陈某审判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盗取别人的财物,她说,那些东西她家里没有,实在太诱人,东西就象磁铁一样,不自觉地把她的手吸引过去。陈某原来的经历固然值得人们同情,但她不甘清贫而用盗窃的钱财满足自己的欲望却是可耻的,因她构成了盗窃罪,被判处了徒刑。

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名叫“拐脚瓮”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拐脚瓮”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拐脚瓮”店里的食物。20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拐脚瓮”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脚瓮”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拐脚瓮”的脖子上,要“拐脚瓮”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拐脚瓮”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个六个月。

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

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因此要戒“奢”。因“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例。如少年犯许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馆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20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怎么才能戒掉“奢”呢?首先同学们要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参加劳动,养成节俭习惯,反对奢侈浪费;其次要参与家庭理财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

第三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流氓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据调查,中小学生中带着“骄”的还比较普遍,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具有拉帮派、爱打架、以大欺小、敲诈学生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骄”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

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阳江有个少年犯叫蒋某,就是一个由“骄”引起犯罪的典型例子。蒋某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如豆腐,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大哥”,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太大根,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的屁股;年10月10日晚,蒋某骑着自行车经过校门口,该校一名白头发老师看蒋两眼,蒋某认为这个老师看不起他,于是就于次日邀集一名社会青年要找白头发老师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白头发老师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蒋某随后跑到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林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蒋某被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要做到戒骄,要求同学们做到两点:一是要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能自满;二是要谦虚谨慎,积极进取,不能逞强好胜、称王称霸。

第四是戒“假”,所谓“假”是指虚伪、不真实。勿庸多说,与“假”相关的数不胜数,同学们也应该体会到身边“假”之泛滥,如:假话、假币、假酒、假冒产品等。假的东西已经充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所造成的危害涉及到财产、人的身体健康甚至人的生命。因此我国政府对“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取得了显著成绩。

涉及到“假”的犯罪也不少,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骗取青少年的信任,取得信任后采取约会、网上汇款的形式,骗取感情或钱财。

“假”的危害如此之大,作为新世纪的年青人有什么理由不戒呢?戒假要戒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戒自己,即自己不讲假话,不欺骗他人,不用假的坑害他人;另一方面要坚决抵制和远离假烟、假酒、假币等,提高对假的识别能力,积极同制假的犯罪分子用斗争。我还送给同学们十六个字:“珍惜荣誉、摒弃虚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们:

因为抢劫了一辆价值仅30元的自行车,3个少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2006年10月17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起未成年人抢劫自行车案。

7月13日下午,15岁的韦某、潘某和17岁的韦某某在荔浦县大塘镇一球场上玩耍,发现大塘中学两个学生各骑一辆自行车,即商量抢劫自行车。后尾随二人到公路边将其拦下,以借自行车去拿东西为由问两人借车,在遭到对方拒绝后,3人便对其中的一人梁全(化名)进行殴打致轻微伤。由于对方的反抗及附近有人,3人不敢继续实施抢劫,便尾随梁全到另一偏僻路口,韦某和潘某将受害人梁全抓自行车把的双手掰开,韦某某将其价值30元的一辆自行车推走,并由韦某对受害人进行搜身,见其身上确实无钱,3人才匆匆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当天将3被告人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自行车退给受害人。

尽管离自己被打的那天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可是15岁的阿娟(化名)身上的伤还没有好,一遇到天气变化,头上的伤口还会隐隐作痛。阿娟是汕尾市红草镇某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10个月前,她被4个女孩围殴受伤。

据卫生院医生介绍,李娟送来卫生院时主要是外伤,左颞顶部被“镀锌管”打伤,头皮有2至4厘米的血肿。同时,脸部有多处被抓伤的痕迹,胸部有多处的软组织挫伤。据两人以前的班主任介绍,阿娟在班上的学习和表现一般,性格有点内向,但是对老师和同学都十分尊敬,在平时上课的时候并看不出这两名学生有那么大的矛盾。其他的同学则告诉记者,在初一的时候,两人在班上的关系还不错。后来有一次阿娟不小心碰到李宝后,没有道歉。李宝认为阿娟是故意找岔,两人发生了口角。从那开始,双方的矛盾就不断加深,最终发生了围殴事件。据了解,其他参与打阿娟的3个女孩都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

案例三文山校园惨案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

2005年10月16日,17岁的广南县阿科乡坝美中心学校初二学生张斌因盗窃手机被广南县连城派出所抓获。第二天他从派出所逃跑,骗来一把菜刀,赶回阿科乡。当夜11时多,他来到坝美中心学校11号男生宿舍,把14岁的韦仕友约到教学楼背后不远的田埂上,趁韦不备,用菜刀将韦仕友砍死。接着,他把尸体拖移到田边的干沟里,用稻草掩盖后逃离现场。

张斌作案后,回想起他和韦在男生宿舍楼梯处曾碰到同村的在校生,也是韦仕友的同学陆坤、陈黎雨。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张斌又萌生了把陆、陈二人灭口的念头。10月18日晚上11时左右,在校外山上躲藏了一天的张斌腰里藏着菜刀,进入陆、陈二人所住的9号宿舍,用菜刀将熟睡的陈黎雨当场砍死,将陆坤砍伤后逃离现场,陆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四三少年撬窗入户盗卖家具被逮现行。

玩耍时发现一户人家没人住,三少年随即撬开窗子入户,并将铝合金、玻璃等变卖打牙祭。9日,三少年被重庆沙区土塆街道羊角堡社区夜巡队发现。

最先发现三少年的是夜巡队组长周平,当时他正好从楼下路过。周介绍,昨日下午1时30分,他经过羊角堡17-1号二楼时,见三个少年正用锐器刮取水泥,绳子、铁钎等工具散落一地,同一套住房的另外两扇铝合金窗不翼而飞。“干啥子的?”出于职业习惯,周平上前盘问。三个少年闻声欲逃,被及时赶到的文德光、付远华等队员堵住楼梯口,三人只好束手就擒。

随即,三个少年被送往土塆派出所。据调查,三少年均不到十六岁,在附近一中学读初中。半月前发现该房子无人居住,遂萌发找个固定地方耍的念头。铝合金窗卖掉大吃一顿后,每到中午和周末,就找要好的兄弟伙进屋打牌、睡觉。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谢谢大家!

福州秀山中学。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我们的法制副校长赵xx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汤所长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

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公民。谢谢大家!

枣山小学。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枣山小学2015.10.26。

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全国第xx个法制宣传日,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围绕“主题,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努力形成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

法治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越来越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不可少的武器。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年龄特点及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同学们还不成熟,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潮也会使同学们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响,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沉溺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有些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利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天,我就如何学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准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只有按照《守则》和《规范》,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又是我们的保护伞,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或讨论会。各班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强化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律观念,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做到遵法、守法,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四、学校将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作法制教育的专题报告。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主题班会,或自己搜集材料,要求每位同学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心得体会。然后,请班主任负责,挑选写得好的文章送学生处进行评优;各班委办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今天发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大家:要学法、要知法、要守法、要用法。让我们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法制讲座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滨州市校舍维护管理优秀学校”、“滨州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规范化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示范学校”、xx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xx年“全区模范管理学校”、xx年“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先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管理使用优秀学校”。以上沉甸甸荣誉的取得浸透了全校师生的汗水与心血,我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累累果实。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一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法制讲座讲话稿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2、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保护本事。

3、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法制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警校共建揭牌仪式暨法制报告会”,并聘请曙光派出所的担任我校的法制副校长。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派出所对我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情况进一步增多,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不力的因素。由此可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预防青少年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关系,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解决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聘请法制校长,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解决学校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不定期的邀请法制校长参加学校管理会议,参与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每学期都要邀请法制校长作专题讲座,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从而更好的促进我校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每学期都会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活动,增强师生的法纪安全意识;并广泛开展了告别“三室一厅”和“校园拒绝邪教”活动以及“珍爱生命,远离xx”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警校共建揭牌仪式暨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警校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更加美好的曙光。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1、xx年10月,李xx同学,刚满16周岁,x校高中生,与王xx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xx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xx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xx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xx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x日,陈xx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xx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xx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xx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xx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xx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x是深圳市x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xx、钟xx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x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x发生争执,继而对张x实施殴打,致张x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x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x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x及参与打架的罗xx、钟xx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x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x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x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x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彭xx,龙岗x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x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x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xx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xx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xx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xx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xx同学,男,18岁,是x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x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xx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x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杀害,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药物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讲座讲话稿

师生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因素,甚至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据了解,每年有近1、6万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溺水而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交通死亡人数居首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走在路上,会时不时的发现一些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比如闯红灯、倒着开车、骑自行车的时候听音乐、和我们一起骑车。在此郑重提醒同学们,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不要闯红灯,不要和人一起骑自行车,不要并排骑自行车,甚至不要逆行。

在我们的校园里,也有许多威胁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玩耍追逐,上下楼梯时互相打架;有些学生受伤是因为锻炼时不注意自我保护;有些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学生之间的冲突和争斗。在这里,我想提醒学生们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违法犯罪现象。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青少年仍然缺乏应对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然而,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和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个学生都应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时刻牢记“安全”这个词,随时随地为我们的安全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应对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宝贵的,它带给我们激情和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自己所有才华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第一标准。同学们,我认为每个人都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期待,所以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和校园的和谐与美好,增强安全和法制观念,增强未来生活中的防范意识。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

法制讲座讲话稿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就是善待和珍惜生命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甚至可能你还会否认它的重要性。鉴于此,我在这里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

一、树立自我安全意识我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同学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二、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严禁打架、骂人。打架往往是从骂人开始的,而有些同学骂人已成口头禅,极不文明。我们应做到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不打架斗殴,不在校园内外发生暴力行为,争做文明的中学生。

三、关注课间安全同学们上下楼梯要有序,切不可急步上下,要养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的良好习惯,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在雨天,楼梯会很滑,请同学们在行走时务必轻脚慢步。大家课间要注意文明休息,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跳绳、踢毽子。

四、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要严格按照体育老师的要求去做,切不可做危险的动作,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当然,体育课也应遵守学校课堂纪律,上课不吃东西,不乱扔垃圾。

五、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上学、回家做到文明行走,不骑车带人;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得两人成排,三人成行,要靠公路右行。

六、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偏食,不暴饮暴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七、学会自护自救,提高防御能力学会简易的防护自救方法,遇到偶发事件要冷静对待;敢于批评、指正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做维护校园的主人。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的校园正真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乐园!谢谢!

法制讲座讲话稿

大家好!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前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形式灵活,效果甚佳,对青少年教育作用极大。我县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种宣讲成果,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成为常态。宣讲团将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并采取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同学们远离犯罪,懂得感恩,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宣讲活动开展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宣讲团给我们做的生动报告,将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宣讲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广大教师多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努力创造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希望县属各学校在今后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中,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利剑,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领导和讲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宣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校长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是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努力形成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

法治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越来越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不可少的武器。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年龄特点及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同学们还不成熟,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潮也会使同学们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响,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沉溺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有些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利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天,我就如何学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它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准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只有按照《守则》和《规范》,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又是我们的保护伞,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各班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强化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律观念,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做到遵法、守法,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主题班会,或自己搜集材料,要求每位同学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心得体会。然后,请班主任负责,挑选写得好的文章送学生处进行评优;各班委办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今天发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大家:要学法、要知法、要守法、要用法。让我们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