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管理制度大全(19篇)

小编:文轩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组织的特点和需求,以及员工的利益和权益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尊敬的老师: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违反学校纪律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晚就寝决心。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就寝那么晚,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规定,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

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而不是去破坏它!

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望老师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晚上早睡觉,并且积极为班级做贡献,为班级添光彩!请老师相信我!

检讨人:

20xx年x月x日。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宿舍的礼貌建设,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保证宿舍设施的完好,培养学生讲礼貌、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特制定管理条例如下:

一、住宿:

(一)宿管办根据各院(部)安排的学生住宿名单负责办理学生入住手续。

(二)在校学生的住宿由后勤保障处统一调配,各院(部)根据后勤保障处调配计划负责安排本院(部)学生的住宿。

(三)学生住宿凭住宿证。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住宿期间未经后勤保障处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学生住宿调整需在住宿证登录。因擅自调换宿舍、床位而产生的床位冲突,擅自调换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出。南、北寝室间的调整由所属各院(部)提出调整方案,宿管办配合调整学生住宿。

二、退宿:

(一)学生毕业或因故离校必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二)办理退宿流程:学生本人登陆网上学工系统,在宿舍管理—退宿管理中提交退宿申请。经辅导员及学生所在院系书记审核后,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钥匙交至本人所住宿舍楼宿管。

(三)学生住宿期间如因退学、休学、转学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须退宿,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部)提出退宿申请(须附家长同意的意见并签名),报学生处批准后,在网上学工系统提交退宿申请。

(四)住宿费余款退费按住宿月份数结算,起止时间按入住之月至办理完退宿手续之月计算。住宿退费根据沪教委财〔2007〕38号文件规定,学生交纳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

三、住宿学生家长、同学来访必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学生带领方可进入宿舍。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四、学生宿舍开门时间为5:30,关门时间为23:00。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晚上熄灯前,必须回宿舍,因特殊情景晚归者,应主动出示学生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五、未经许可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六、学生在宿舍内要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不起哄闹事,不出污言秽语,不看黄色书刊,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斗殴,禁止摔瓶子、砸玻璃等违法和不良的行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经商活动。违者按《学生违纪违规处罚条例》处理。

七、学生宿舍管理教师每星期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打分,对卫生成绩评定为差的寝室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并通报所在院(部)。宿舍管理办公室按日汇总卫生成绩,报后勤保障处、学生处。卫生成绩连续三次得差的寝室,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裁决取消全室人员住宿资格。

八、学生要增强节俭用水、用电意识,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习惯。学生宿舍供电时间为每一天6:00~23:00,特殊情景另作安排。国定假日及集中考试前一周和考试期间延长至24:00。

九、学生宿舍用水用电实行定量管理,每位学生每月免费供应电5度,每位学生每月免费供应水4立方,超出部分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费用由本宿舍同学分摊。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财物,注意人身安全,最终离开宿舍者要关好门窗,防止失窃。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代管、使用,遗失钥匙应及时到学生宿舍值班室登记、补配,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否则,造成后果者,须追究职责。

十一、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放置在宿舍内的消防箱、消防水龙头、水带和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指示灯不得乱拆乱动,违者,给予校纪处理,直至开除学籍,造成后果者,追究其刑事职责。

十二、宿舍内严禁自炊,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床头灯,严禁在宿舍焚烧杂物、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生活家电(电视机、收录机、电脑除外),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物品收交于各院(部)学办,第二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并按《学生违纪违规处罚条例》处理。如造成后果,将承担法律职责。

十三、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准饲养小动物。一经发现,由宿管办与所在学办联系予以取缔,若经教育无改过,则取消其住宿资格,办理退宿手续。

十四、为了坚持寝室整洁,寝室内不准堆放任何生活垃圾及废品(如饮料瓶、废报纸等)。

十五、假期学生如需要留校住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宿舍楼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由宿管办公室统一安排。

十六、学生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做好值日生工作,进取参加礼貌寝室评比活动。

十七、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根据管理条例对违反本条例者,当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宿舍管理部汇总材料上报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宿舍管理委员会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十八、违反本条款第六条(三次卫生不合格)和第十一条(第三次违章用电)者,经核准取消住宿资格,办理退宿手续。

十九、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宿舍管理委员会。

高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尊敬的班主任:

您好!

我是高三xx班级的xx同学,我们现阶段应该以学业为重,应该把全部重心都放在高考上,可我现在却还在宿舍里玩耍吵闹,而且还一直吵到熄灯后,严重影响了同学们的休息时间。所以我为我这一不良行为向学校道歉,向我同宿舍的同学道歉,向隔壁寝室受我吵闹而影响到休息的同学道歉。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此等错误,不再在宿舍里面大吵大闹,影响同学们。

我那日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可能是听到因为我的偶像要来我们这座城市开演唱会的消息,一整天都处在一个兴奋状态之下。以至于到了晚自习回到寝室之后,我还是这个疯癫的状态,不但不去洗漱,还为了庆祝他来我们这开演唱会,而在那里扯着寝室扫帚当话筒,把寝室当做舞台,学着我偶像的样子在那里唱着他的歌。等越到后面已经熄灯的时候,我还没完没了,精神也越来越好,感觉我已经投入进去了感情,全然没有感觉到我唱歌的声音已经大到别的寝室可以听到了。室友们都觉得是我疯了,劝我赶紧洗漱完了去歇息。可我还是不听,依然在那里高歌。直到把宿管阿姨都吵醒了,上楼把我给教育了一顿。我才知道因为我的愚蠢行为给多少人造成了影响。

在寝室大吵大闹这种行为,不仅是一种没有素质的体现,还是一种没有教养的体现。因为宿舍是一个公共场所,是同学们在辛苦的结束了一天紧凑而又繁忙的课程后,一个可以放松和休息的场所。而我呢,不但没有考虑其它同学已经疲劳想要快点入睡的状态,还只是为了自己的一时兴奋而在那里把宿舍当做娱乐场所,在那里大吵大闹,吵得别人不能休息,吵得刚睡下的人又起来。我的素质在哪里,我把爸妈从小教我的不要影响别人的话丢到了哪里。我真的不应该,我是释放了畅快了,但是别人呢,要让他们第二天早上盯着一个个黑眼圈去上课吗,我不能这么自私,我不能让别人为我的错误而买单。

所以我必须端正我态度,我有偶像可以,我追星可以。但是不是像我这样子追的,不是让我拿来当作影响别人休息的借口,而是要把偶像当作我学习前进的'动力,在这个紧张的学习阶段,我应该只一心一意的学习,偶像的事再重要我也要放一边。只有我考了一个好名次,考了一个好学校,变得更加优秀了,我才能有资格去见我的偶像。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

高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维护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一、住宿 (15分)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

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二、公物管理 (15分)

2、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三、卫生管理 (25分)

1、 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3、物品整齐摆放,以军训内务整理标准为标准。

4、女生宿舍(南)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四、安全规定(20分)

4、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

六、纪律(25分)

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 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 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 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4、 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5、 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6、 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7、 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8、 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9、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0、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七、说明:

1、以上管理制度已经查实住校生有违反的,学校则将取消该生的住校资 格。

2、班级考核分100分。考核评价实行扣分制,管理人员将视情况酌情扣分,

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违反纪律的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班级考核分的平均分为级部考核分。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场所,为了给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宿舍环境,维护好学生宿舍的.学习、生活秩序,对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集中的地方,因此每个学生都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管好学生宿舍,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指定床位居住,不得随意换房或换床,严禁私配寝室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改正,否则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依据学校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出入宿舍必须经班主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宿舍或在宿舍逗留。

四、在非开放时间亲朋好友来宿舍,必须经班主任批准,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且决不允许在学生宿舍留宿,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私自留宿者通报批评。

五、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打球、跳舞、酗酒、打扑克牌、赌博、打架斗殴、传播不健康的书刊及声像制品,违者依照《赣马高级中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禁止在熄灯后和5点前洗衣服。

六、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扔杂物、乱倒剩饭剩菜。室内垃圾、杂物应装入垃圾筐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在指定地点。值日生要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宿舍长要负责检查落实。

七、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不准从窗口阳台抛杂物,一经

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加强宿舍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宿舍,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九、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如电炉、电熨斗、热得快、电吹风等),违者没收器具,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点火照明,严禁在寝室内乱装灯头、插座、乱拉电线、以及有关涉及安全的任何事项,一经发现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室内家俱及设备要按规定摆放并保护好,做到人走关灯、关水、关窗、关门,节约用水、用电。 十二、住进新宿舍,首先要检查家俱、电器照明设备、门窗、锁、玻璃是否完好,有破损的,三天内向值班员登记,以便及时修复,以后损坏的,照价赔偿,如属故意破坏,处三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熄灯前10分钟内必须到宿舍,有事必须向宿舍长说明并向班主任请假,否则算夜不归宿,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一周内无正当理由晚归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夜不归宿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规定希全体同学严格遵守,未尽事宜依学校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住宿的学生必需爱护宿舍的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初、按政教处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并按违纪处理。

二. 建立舍务教师管理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舍务教师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平时随时检查,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舍务教师落实到相关学生、相关人员.

三. 在宿舍、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黄-色-网-站等,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 不准私自带客或异性外来客进入宿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 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相帮助、室长及时报告舍务教师,深夜遇病情较重者,室长要及时报告舍务教师,由舍务教师及时拨打120电话或110电话及时地送医院治疗,并及时地通知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的相关领导.

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给予纪律处分.夜间起夜上卫生间时,行动要轻、不要干扰其他同学休息,要尊重他人.舍务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老师要对受批评或处分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

七. 必须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每天早晨起床后,值日生要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保洁员要及时地将公共区卫生清扫干净,必要时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使室内空气清新.学生在寝室内,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画、乱钉乱贴;严禁在水房里、厕所内乱丢杂物,硬纸等塞进下水道,水管里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同学(责任人)或宿舍所有住宿人员承担,并按违纪处理。

八. 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凡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加倍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电源,用电器,乱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等.违者除没收外、对相关学生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九. 每天早晨起床后,要快速地整理内务.做到被盖、枕头一条线,成方且有棱角、床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不准乱扔、乱放.窗台上不能放任何物品,寝室内所有同学的内务整理要做到整齐化、经常化、规范化.

不得有误;提倡艰苦朴素,每天早上出楼时要将现金和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严防丢失.住宿生要严格地自觉地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点蜡烛、不准在寝室内举办生日聚会、不准用纸生火、燃烧朔料袋等物品、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不许点蚊香等;住宿生不许带、吃变质、变霉等食品.如遇紧急危险,不要慌忙,舍务教师和楼长、室长要快速开大门(包括安全门)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推挤、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的保安人员,报告学校的相关领导;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住宿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严禁攀爬门窗、阳台、和隔离防护网;舍务教师及保安人员要经常检查寝室的用电设施,床铺、水管、暖气管、窗户、栏杆等.每一至两周至少搜查一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上报政教处,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住宿生在回寝室时,不准把蓝球、排球、足球等体育器材带入宿舍,更不准在宿舍里及宿舍楼边进行打球或做一些相关的游戏;加强防范意识,遇有生人要及时向舍务教师和保安人员报告,发现偷盗、勒索、抢劫等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住宿生每天必需按时出入宿舍楼,对不按时出入的个别学生,舍务教师及舍务干部要及时记录备案,并将名单上报政教处。

以上管理制度,要求住宿生和相关管理人员要认真遵照执行。

高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   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7)    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

记过等处分。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等。

(1)违反《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一、组织管理?

二、学生住宿管理?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宿管员对学生寝室内部卫生状况每天检查一遍,并将结果上报,检查结果与班级评估挂钩。

4、宿舍的楼栋挂片行政人员对宿舍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德育处、后勤处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一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并与班级评估挂钩。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高中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方,热情接待。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高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每天安排住宿人员进行卫生打扫,随时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清洁。违者一次扣2分。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等不良行为。违者一次扣除200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火锅、电热毯等,一经发现扣除物品所有人50分并没收该物品。(若为合资共有物品,每人各扣除50分)。

4、男生宿舍住宿人员在公司未批准下严禁带异性在此逗留,违者扣除40分。

5、严禁将异物倒入水池,一旦发现并影响水池正常使用,扣除50分。

6、未经批准,严禁夜不归宿。违者一次扣除100分。

7、宿舍关灯、锁门时间为每天晚上11点30分,违者扣除50分。特殊情况除外。

8、严禁在宿舍偷窃,一经发现立刻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每个人都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当日值班人员最后离开时要及时检查、关闭窗户、电灯、插排电源等。

10、宿舍物品若有损坏,马上上报宿舍长,宿舍长进行上报得以维修。

11、因个人违犯以上条例造成宿舍物品损坏,将由个人承担所有新物品以及维修费用。

12、宿舍内严禁养宠物,违者扣除200分。

13、严禁私接电源、电线,违者扣除300分。

14、严禁在宿舍内嬉戏打闹,以免影响周围邻居休息,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违者扣除50分。

15、住宿人员严禁用脚踹门、踹墙等物品,违者扣除80分。

16、严禁从窗户向外扔异物、吐痰等,一经发现立刻开除。

17、不服从宿舍长安排或顶撞宿舍长,扣除150分。

18、宿舍内严禁藏有管制刀具、棍棒等物品,违者扣除400分,并没收该物品。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高中学生管理制度

1.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宿舍管理工作,使全体同学做到文明就餐、文明住校。

2.积极接受校行政指导,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3.积极听取同学、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做到认真听取,仔细思考,及时汇报,积极采纳。

4.办好广播,丰富同学们的住校生活。

5.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内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做好星级宿舍的考核评估工作。

6.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的监督工作,帮助食堂改进饭菜质量。

7.做好同学与食堂、舍务处之间的协调工作。

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高中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方,热情接待。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中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综合性场所。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的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努力构建“室雅人和”的生活、学习环境。

2、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处的统一安排,按所分配寝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

3、严格遵守住宿规定。不擅自留宿他人;学生除回家外,不得留宿校外;节假日回家须按时返校;男女生不互串公寓。

4、自觉遵守作息、门卫制度。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寝室,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公寓楼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晚上迟归的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

5、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请假制度,凡因故夜间不在寝室就寝的都必须事先到寝室管理老师处办好请假手续;教学时间需回寝室的必须有老师开具的正规请假凭据。

6、自觉遵守公寓安全保卫制度。离开寝室要随手关门;寝室钥匙不借给他人使用;柜子要及时上锁,钥匙要随手拔出。严禁偷盗或擅自拿用他人物品的行为。

7、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管理规定。不浪费水电,严禁携带、使用电炉、热得快、充电器及其它电器设备;不乱拉电线(包括弱电线)、乱接插座。严禁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明火。

8、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张贴字画;不在墙壁上涂写、击球等;不在寝室内打扑克、玩游戏机;足球、篮球等体育器材一律放在管理老师办公室,不得带入寝室;严禁在公寓内吸烟、喝酒、搓麻将、赌博和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借阅、传播其他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

9、认真执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规定。自觉保持公共卫生;各寝室须安排值日生认真履行每日卫生工作;积极参加每星期三的寝室大扫除。不在楼道内泼水、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物;不随地吐痰;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食用。

10、爱护公共财物,不得任意破坏和调换、拆除公寓内设施,不私自将学校其他家具等物品搬入公寓。

11、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说话和气,待人有礼,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敬他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12、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寝室管理老师的管理和指导,不准无理取闹,甚至顶撞辱骂管理老师。

13、每学期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办理中止住校或申请住校手续。

1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校资格、行政纪律处分的处理。

15、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高中人事管理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人事管理工作,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减员增效的前提下,保证xx公司生产、经营、开发、创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根据国家、北京市、xx总公司的有关政策,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人事调配管理

第一节 职工内部调动

第三条 职工在xx公司内部调动必须以满足生产和工作需要为前提,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原则。每名职工均可通过xx公司内部人才交流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只要流向合理,各级人事部门都应给予支持和鼓励。

第四条 职工内部调动要依据减员增效和精简的原则,人员流向合理,保证重点岗位不缺员、空岗,满足经营生产需要,劳动人事处下达的人事调令,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遵照执行,不准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拖延不办。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职工在本单位内部之间调动或借调由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职工在xx公司直属单位之间调动或借调,由劳动人事处办理;跨大公司调动或借调,由双方协商办理。《职工内部调动审批表》由调出单位填写;调动的审批时限;跨大公司之间调动不得超过二个月,xx公司内部调动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规定时限的,要重新履行内调手续。被调动人员要在接到调动通知后一周内办理完调动手续。

第七条 xx公司机关各处室因工作需要从各厂矿(工程公司)、直属单位抽调管理人员时,由人事部门负责考察配备,经xx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办理调入手续。由于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调出xx公司机关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第八条 职工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调往xx北京地区时,需填写“xx职工内调审批表”(一式五份),经xx公司和拟调入大公司研究审批,报总公司人事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第九条 职工在xx公司内部调动,《劳动合同书》依然有效,原签订的岗位协议书失效,上岗前必须与调入的单位重新签订岗位协议书。

第十条 职工在xx公司内部调动并改变分工“项目”时(指《xx职工分工序列标准》中所列“项目”以下称“岗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同时填写“职工岗位异动表”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一)操作岗位与管理岗位之间异动;

(二)实行学徒制岗位与实行熟练职岗位之间异动;

(四)进岗工资不同的岗位之间异动。

第十一条 实行学徒制岗位、实行上岗操作证岗位、紧缺岗位的移动,要严格控制。确需要移动时,要履行审批手续。上述岗位在xx公司内部单位之间调动,虽职工内部调动一并审批办理岗位移动手续。属于第十条(一)至(四)款的异动,又调入单位填写“职工岗位异动审批表”;厂矿、工程公司内部的岗位异动,由单位劳动人事科审查把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属于操作岗位与管理岗位之间异动、学徒制岗位与熟练制岗位之间异动及实行上岗操作证岗位、紧缺岗位、重要岗位的异动,须报劳动人事处审批。

第十二条 职工岗位异动后,要按xx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工资核定手续。

第十三条 职工在xx公司内部原则上不得借调。由于重点工程确实需要借调的,应由借调双方主管领导审批,并明确借调时间。xx公司机关处室重要岗位需要考察借调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四条 职工办理调动手续时要严格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内容、办公用品、劳动工具、技术资料等。未办理交接手续,劳动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交接的,厂矿劳动人事科应向劳动人事处反馈,待具备交接条件时,在办理人事关系。

第二节 职工调出xx

第十五条 职工因个人原因要求调出xx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车间、科室及以上直属领导同意后,报所在单位劳动人事科审核,经厂矿主管领导审签同意后报劳动人事处审查把关,经xx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调出手续。

对申请调出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业务人员、中药紧缺岗位的人员和生产技术业务骨干,要从工作需要考虑,严格掌握。

第十六条 国家统一分配的高、中等院校毕业生、xx的技校毕业生,以及由xx出自培养的电大、业大、刊大、函大、职大五大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及各种培训班结业人员,毕业或结业后在xx服务期未满的人员,要求调出xx并已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个人须按调出xx人员收取费用标准缴纳培训补偿费后,所在单位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第十七条 对职工报考国家出资培养为xx定向的研究生应予支持,报考者被录取后,由所在单位同录取院校签订培养合同。职工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毕业后由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所在单位安排有困难,报xx公司劳动人事处按对口专业调整安排。

对报考非xx定向研究生的,一律按调出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经批准调出xx的职工,从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调出手续,逾期未办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被批准调出的职工应认真做好交接,未交接清楚这劳动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均是xx职工,男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调出时,原则上女方应随同办理调出。

第二十条 因工作需要借调出xx公司的人员,按有关审批权限参照职工调出xx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调出xx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劳动保险部门应及时办理劳动保险转移手续。

第三节  外单位职工调入xx公司

第二十二条 xx公司调整经营方针时期,原则上不办理职工调入,但国家政府部门指令性必须安置的人员,须经总公司、xx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四节  复员、复转军人安置和技校生分配

第二十三条 复员、复转军人安置,由xx公司劳动人事处按北京市劳动局、人事局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以及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统一分配,各单位具体负责接收。

第二十四条 复员、复转军人服役前系xx公司职工,复员、复转后仍分配到xx公司的,应给予接收安置。复员、复转军人父母双方均在xx公司以外单位(三建总、金结厂、勘探公司)工作的,xx公司不予接受。

第二十五条 技校生分配,要根据经营生产需要,坚持控制总量、供需联合、择优录用。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技校生工种时,需经劳动人事处批准,方准办理。为录用学生,要参加专业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给予录用。

第三章  招收家居农村退休职工子女和

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第二十六条 凡在195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现家居农村的全民合同制职工,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户口迁回原籍农村后,允许其一名在农村的符合条件的子女,参加退休职工原工作单位的招工考核。

第二十七条 参加单位招工考核的退休职工子女,必须是农业户口的未婚青年,凡属已婚或离婚的不能办理。因家庭生活基础发生变化,退休职工配偶已是城镇居民户口,其子女随仍是农业户口的,亦不能办理招工考核。

第二十八条 退休职工因丧偶、离婚、又在农村再婚,可申请办理招收一名在农村的符合条件子女参加单位招工考核。

第二十九条 职工死亡,可招手检举农村死亡职工的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但对农业户口的合同制职工死亡不实行本规定。

第三十条 招收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单位招工考核,必须是死亡职工家中无人在城镇就业,其子女、配偶现仍是农业户口,并按照“先子女、后配偶”的原则办理招工考核。

第三十一条 参加单位招工考核的人员,只限于退休或死亡职工的亲生子女(或死亡职工的配偶),不包括其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如属非亲生子女,其子女在年幼时(指学龄前)即与退休或死亡职工确定了抚养关系,并在其原始档案中有明确记载,又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办理招工考核。

第三十二条 跟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办理退休及死亡职工的子女或配偶参加招工考核,应在当年内办理,除在12月份职工退休或发生死亡的可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办理外,其他跨年度不予办理。

第三十三条 参加招工考核的退休或死亡职工的子女,硬是年满16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农业户口的未婚青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现实表现好。死亡职工配偶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工作。

第三十四条 招收家居农村退休职工子女和死亡职工的子女或配偶,符合上述规定的原则、范围和条件,由单位持有关证明材料报总公司人事部审核后,到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第三十五条 在招收工作中遇有超出规定、范围和条件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单位报经所在区县劳动局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后,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十六条 上述新招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与新招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职工要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由单位根据不同工种具体情况,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患有较严重疾病而不能坚持正产工作的,或违反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单位可对新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本人连同户口退回原籍农村,不允许更换或补招他人。

第三十七条 新招收职工劳动合同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证和签证的法人委托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xx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

第四章  职工退休、退职管理

第一节  退休、退职的条件

第三十八条 退休条件

(二)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重体、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四)因公致残,由矿山医院证明,并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符合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退休条件,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出勤或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提前1-5年退休。

第三十九条 退职条件:

(二)未到退休年龄,由北京市劳动局、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四十条 延期退休的条件:

(三)重要操作岗位的骨干、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组织批准,退休年龄可延长1-3年。

第四十一条 其他条件:

(一)退休年龄以本人户口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高温岗位指经常在摄氏38度以上和热幅度强度3达卡/平方厘米以上的场所。

第二节  审批权限

第四十二条 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退休,经基层劳动人事部门审查后,由劳动人事处审批。

第四十三条 符合退职条件的职工退职,经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后,通过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劳动人事处审批。

第四十四条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可提前1-5年退休的职工,须由矿山医院出具证明,由所有在基层班组提出意见,经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北京市劳动局鉴定,由劳动人事处审批。

第四十五条 获得xx“四化尖兵”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含外埠单位),经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审查,总公司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职工,按退休审批权限,经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审查,报xx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十七条 机关处室职工退休经本单位审查,报劳动人事处审批。

第四十八条 副科级以上职工退休,按任免权限由各级组织部门审批,并相应会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符合退休条件并经xx公司批准退休的职工,最迟从次月起办理退休手续。如本人不同意退休,要劝其退休并在此月起按退休费标准发给退休费。

第五章  职工奖惩管理

第一节  职工奖励管理

第五十条 对职工实行奖励,由低至高一次分为:晋级、通令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大功、特等功。

第五十一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晋级奖励。

(一)全面完成包保核规定的生产、建设、卡严、国际贸易、经营管理等各项任务,对提高产品、工程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物资和能源,创汇和节约外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二)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科研、设计、教育、医疗以及改善劳动组织、劳动保护和保证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三)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联营开发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四)模范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五)防止或者挽救事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六)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较大贡献。

(七)其他方面成绩较大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十二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通令嘉奖奖励。

(一)在xx改革中勇于创新,在国家化经营、生产、建设、科研、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科研设计、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改善劳动组织、劳动保护和保证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

(三)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联营开发、体合理化建议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创优质名牌产品、优质工程或使产品、对瓦承包工程、成套设备打入国际市场,具有竞争能力,为出口创汇做出突出贡献。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做出重要贡献。

(六)其他方面成绩显著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十三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其功绩大小可给予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奖励。

(一)在xx改革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

(二)在国际化经营、科研、设计、生产、重大工程建设以及生活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三)在开发应用和推广高新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四)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勇挑重担,团结协作,高效率、高质量出色完成设计、设备制造和施工任务,为确保总进度提前完成做出重大贡献。

(五)善于带队伍,在组织指挥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六)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是舍己为人,舍己为公,事迹突出。

(七)其他方面成绩突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十四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可给予记大功奖励。

(一)为国家做出贡献,成绩优异。

(二)在xx改革发展中,有创造性的贡献,取得卓越成就。

(三)在国际化经营、科研、设计、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做出重大贡献。

(四)应用保护公共财物的工作着生命安全,在防止或挽救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使国家或企业免受严重损失。

(五)其他方面成绩卓越,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十五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可给予记特等功奖励。

(一)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功勋卓著。

(二)在xx改革发展中,有重要的建树,取得开拓性成就。

(三)在国际化经营、科研、设计、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做出卓越贡献。

(四)在开发、运用和推广高新技术、有重大嘎名创造,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做出卓越贡献。

(五)其他方面成绩卓越,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十六条 每年评选劳动模范,双文明先进职工,评选条件按规定执行。凡授予劳动模范、双文明先进职工荣誉称号分别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晋级、通令嘉奖和记功,可结合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评定。

第五十八条 凡记一、二、三等功的职工,按有关规定授予立功登记勋章,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嘉奖。

第五十九条 职工奖励的审批

(一)职工晋级奖励由基层厂矿、工程公司讨论批准。

(二)职工通令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的奖励,由xx公司审批。

(三)职工记一等功、记大功、记特等功的奖励,由xx总公司审批。

(四)授予职工xx公司及双文明先进职工荣誉称号,由xx公司研究审批。总公司及先进职工由xx公司初审,总公司审批。

(五)授予职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由总公司审批。

(六)对厂处级以上干部的季度、年度表彰的审批,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分别办理。

(七)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北京市劳动模范、首都劳动奖章、总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奖励调配住房;先进职工优先调配住房,由xx公司、直属单位实施。

第六十条 给予职工的各种奖励,要重事实、重数据、重业绩,履行民-主程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奖励,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

第二节  职工惩处管理

第六十一条 对职工行政处分由轻至重依次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第六十二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警告处分:

(一)违反劳动既,无故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二)不服从工作调动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三)违反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规程和交接-班、保卫、防火等制度,给工作、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未按规定时限、标准完成中药出口产品或设备制造任务,造成一定损失的。

(五)未按时、按质完成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影响工程按期竣工造成一定损失的主要责任者。

第六十三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记过处分。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班中打架斗殴,给生产经营、管理、施工带来较大影响的。

(二)在生产、施工等工作中,违反劳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造成事故,给生产、施工造成交易影响的。

(三)违反民-主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在群众中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转让本单位技术成果,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五)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其行为有损xx声誉的。

(六)丢失人事、科技档案资料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给工作造成影响的。

第六十四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严重违反xx有关制度规定,给生产、经营、建设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严重违反厂规厂法,干扰生产、经营、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

(三)违反民-主管理制度,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制度规定,利用职权谋私利,严重损害国家与企业利益的。

(五)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侵占公共资财,侵犯职工利益 ,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违反规章制度责任制规定,玩忽职守,严重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人身、设备或质量事故的。

(七)犯有贪污、偷盗、行贿、受贿、赌博等行为的。

(八)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经济,技术等保密资料,给生产经营、工程招标、出口创汇等造成严重影响的。

(九)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破坏团结,给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从事第二职业,经帮助教育无效,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十五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降级处分:

(一)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废品,损坏设备及重要生产工具,使原材料、能源大量浪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因工作失职,管理混乱,使财产、设备、产品、重要工具被盗、北片、丢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收受不正当的收入,使xx声誉、经济受到重大损失的。

(四)在重点工程施工或生产工作中,拒不服从调动和指挥,致使重点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使生产、建设受到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第六十六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撤职处分:

(一)因个人原因工作不力,经营组织不善,未按项、按量、按质完成总公司下达的生产与施工任务,给整体效益带来重大影响的。

(二)工作失职,管理混乱,造成原材料、燃料的重大浪费,使xx声誉、经济受到重大损失的。

(三)不做严重不负责任,使财产被盗、北片、丢失、经济上受重大损失的。

(四)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使单位出现重大人身伤亡、质量,设备事故的。

(五)因违章指挥或个人原因,使重点工程竣工严重拖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

(六)在生产、建设、科研、国际化经营活动中,无全局观念,未认真完成总公司交办的任务或规定的协作项目,给兄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给整体效益带来重大影响的。

(七)无视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七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处分:

(一)职工因触犯刑律,被司-法-部门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

(二)因违法乱纪,被司-法-部门劳动教养、处处劳教后,不思悔改,又犯有严重错误的。

(三)犯有贪污、偷窃、行贿、受贿、赌博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虽不够刑事处分,但情节及其严重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第六十八条 对有些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一)职工因触犯刑律,被国家司-法-部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因违法乱纪,被劳动教养二次及以上的。

(三)受开除厂籍留用察看处分期间无悔改表现,又犯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九条 对受上述行政处分的职工,有关工资、奖金、挂率工资及新增长的工资额和有关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 给国家与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在给与其行政处分的同时,还可按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在保证赔偿人基本生活费用后,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七十一条 给予职工开除厂籍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二年以上执行的,应延长一年以上留察期,对在留用察看期间表现突出的',根据其表现,经xx公司研究审批后,可提前恢复厂籍。

第七十二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先弄清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及后果,取得证据,经单位讨论提出意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按规定的管理和任免权限办理审批:

(一)给予职工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由基层厂矿、工程公司审批,报劳动人事处备案。

(二)给予职工降级、撤职、开除厂籍留用察看、开除厂籍处分,由基层厂矿、工程公司提出意见,xx公司审批。

(三)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如受记过以上处分,需经xx总公司批准。

第七十三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2个月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xx公司有权予以除名。(农民合同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 职工犯有其他错误的,可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及影响程度,按上述有关条款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十五条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或被除名,经办部门应书面通知本人,如本人不服,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部门未做出改变原处分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对于滥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第六章  职工证章管理

第一节  职工“工作证”管理

第七十七条 《xx总公司工作证》(以下简称

“工作证”)是xx职工人事关系的身份的证明,也是职工享受正当权益的标志。每名职工必须办理“工作证”,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遗失。

第七十八条 职工“工作证”的统一更换,由总公司人事部依据“工作证”的使用情况和总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更换方案,经总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工作证”的样式及栏目内容有总公司人事部确定并统一印制,证芯的编号一律只用职工工号。

第七十九条 xx公司劳动人事处安总公司的统一要求,具体负责所属单位职工“工作证”的业务管理。

第八十条 新录用的职工(含外调入、复转军人、人才引进、招工、学生分配等)分配到单位后,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负责办理“工作证”后,交职工使用。

第八十一条 在xx内部夸大公司调动的职工,需办理更换“工作证”的证芯手续(指工号不变),具体又调入单位依据“内调通知单”与办理人事关系一并进行,并将原“工作证”的证芯同时收回销毁。

第八十二条 职工遗失“工作证”后,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并登报宣布作废后,由本人向财务部门交付“工作证”手续费2元,持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及财务收据,向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第八十三条 职工离、退休、退职或调出xx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手续时讲“工作证”收回销毁。职工除名、开除后,在其人事档案转出之前将“工作证”收回销毁,否则不予转档。

第二节  职工卡片管理

第八十四条 职工卡片登记工作按xx公司机构的设置情况,采取逐级负责、分工管理、统一归口进行。卡片内容、样式由xx公司统一印制,组织各厂矿(工程公司)实施。

第八十五条 职工登记卡片式查询职工的基本情况和职工所在单位的基础资料。每名职工(含离、退休、离职、除名、开除、死亡等)必须做到人人有卡,人卡相符、不丢不漏,拼音编号准确,项目填写齐全,并及时按人员的分类变动而调整,随时满足查询要求。

第八十六条 各厂矿、工程公司、处室劳动人事部门,根据每名职工人事调动通知书及档案资料,按卡片内容逐项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报劳动人事处。

第八十七条 各厂矿、工程公司、处室劳动人事部门,对职工卡片,要按照拼音编号数的大小程序排列,并按在籍、调出、退离休、退离职、死亡、除名和开除等七个类别进行管理。

第八十八条 职工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含跨公司调动),调出单位要将职工卡片及时移动到“调出类”以备存查。调入单位按职工调动通知书及档案资料填写卡片,纳入本单位管理范围。

第八十九条 各厂矿、工程公司、处室对接到已批复的调出、离、退休、离职、除名、开除、死亡等人员,应及时填写减员通知书,送劳动人事处办减员手续,劳动人事处依据减员通知书移动职工登记卡片。

第九十条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要定期检查卡片管理执行情况,不断完善有关制度,使卡片管理符合人员查询要求。

第三节  职工工号管理

第九十一条 职工工号由劳动人事处统一归口管理,并依据各厂矿、直属单位的职工人数和发展,统一划拨职工工号的起止号。

第九十二条 各厂矿、直属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在劳动人事处核发的职工号起止范围内控制使用,填写职工号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单位留存)

第九十三条 调入xx公司和xx公司录用的职工在办理调动手续时,由劳动人事处确定职工号并加盖职工号印记,登入“职工号登记册”纳入正常管理渠道。

第九十四条 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其退休证的编号按职工退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节  钢印管理

第九十五条 职工“工作证”专用钢印由总公司人事部提出钢印的规格样式,经总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刻制,编排钢印号,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第九十六条 加盖专用钢印是证明职工“工作证”有效的依据,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挪作他用或转借其他单位。

第七章  调出xx人员收取费用管理

第一节  各类毕业生收费范围和标准

第九十七条 xx出资委托外部院校培养和国家出资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在xx服务期未满六年者,收费12000元,六年后每满一年减收20%。

第九十八条 以有偿分配形似和设定向奖学金招收的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到xx后,见习期未满调出xx时,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见习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20%。

第九十九条 非北京生源的硕士生、大学本科生、大专生,分配到xx后,见习期未满调出xx,收费4000元;见习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20%。

第一00条 以有偿分配形式分配到xx工作,服务期未满。考取国家公务员、研究生(硕士生)和调独资、三资及外企单位者,收费标准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经单位同意考取国家重点部、委的公务员,调出xx时免收服务费。

(二)经单位同意考取市(区、县)属一般部门的公务员,调出xx时,酌情减收服务期内服务费。

(三)未经单位同意,考取国家公务员,调出xx时,按第二条和第三条办理。

(四)经组织推荐考取研究生(硕士生),毕业后回xx工作的,免收服务费,毕业后不回xx工作者,减收服务期内服务费的一半。

(五)未经组织推荐,考取研究生(硕士生),毕业后回xx工作者,减收服务期内服务费的一半;毕业后不回xx工作的,收费按第二条办理。

(六)调独资、三资和外企单位者,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第一0一条 xx工学院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服务期未满调出xx时,收费标准按以下条款办理。

(一)见习期未满调出xx的本科生,收费8000元;大专生收费4800元;中专生收费5120元。

(二)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见习期满后,调出xx时,每满一年减收20%。

(三)服务期未满,考取国家公务员、研究生和调独资、三资及外企单位者,收费标准同第四条。

第一0二条 xx出资全脱产培训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后在xx服务期未满五年者,按每年每人收费2200元;服务期满后调出,每满一年减收20%。

第一0三条 xx出自全脱产培训取得国家大专学历、xx内部大专学历的职工,取得学历或在xx服务期未满五年者,分别按参加培训每年每人1700元、1200元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20%。

第一0四条 xx出自全脱产培训取得国家中专学历、xx内部中专学历的职工,取得学历后在xx服务期未满三年者,分别按参加培训每年每人1300元、800元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33%。

第一0五条 半脱产参加xx组织的大学本科班学习的职工,取得学历后在xx服务期未满三年者,按参加培训每年每人800元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33%。

第一0六条 半脱产参加xx组织的大专班学习的职工,取得学历后在xx服务期未满三年者,按参加培训每年每人700元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33%。

第一0七条 半脱产参加xx组织的中专班学习的职工,取得学历后在xx服务期未满三年者,按参加培训每年每人500元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33%。

第一0八条 xx技校毕业生,毕业后在xx服务期未满三年者,按参加培训每年每人1500元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33%。

第一0九条 xx出资委托代培或招收得职高生,上岗后服务期未满三年者,按出资标准收费;服务期满后,每满一年减收33%。

第二节  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人员收费范围和标准

第一一0条 xx公司出资全脱产半年以上专业培训的结业生,结业后在xx服务不满二年者,按参加培训时间每月100元收费。

第一一一条 xx出资参加的岗位进修、取证培训的结业人员,按参加培训的实际费用收取。

第三节  岗前培训人员收费范围和标准

第一一二条 凡参加岗前培训学习的学员,再培训期间,由于本人原因提出退学的,一律属于收取退赔费用的范围。

第一一三条 收费标准:

(一)生活、交通费用按实际发放标准收取;

(二)招生费以当年北京市招生办公室的收费额为标准收取;

(三)培训补偿费按每人每月75元标准收取;

(四)其他费用,如劳保、医疗等按实际金额收取。

第一一四条 岗前培训学员培训期满合格办理录用手续的人员,录用后在xx服务期未满二年者,按参加培训每月75元收费。

第四节  收费方法及其它

第一一五条 因个人原因调离xx的职工和自动离退学员所缴纳的各项费用由劳动人事处按标准开具交费通知单,由计财处统一收取。

第一一六条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在班里人员调离xx审批时,必须核准是否属于应收费范围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在收到财务部门收费证明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和将其人事档案转出。

第一一七条 属于应收费范围的被除名、开除人员,必须缴纳费用后,人事部门方可将其档案转出。档案转出时应收取档案保管费和手续费。保管费以除名或开除后通知到本人(或直系亲属)之日算起,每月20元(不足一月不计收);手续费每人100元。

第一一八条 岗前培训人员服务期未满被除名,从被除名之日算起,满一年后不来缴纳费用,人事部门可将其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向当地有关部门说明情况,请他们协助收取。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一节  人事档案管理的原则

第一一九条 人事档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劳动人事处负责xx公司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一二0条 xx公司组织部负责xx公司厂处级及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处负责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一般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岗位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各厂矿组织部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科负责本厂矿一般管理人员及生产操作岗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第一二一条 劳动人事处负责指导检查各厂矿、工程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岗位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二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严格保密,确保材料的机密。各级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中共-党员负责。

第一二三条 各单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本人人事档案,由同级组织部门与劳动人事部门交叉保管,其他个人不得代管。

第二节  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一二四条 新录用的职工,在进厂一个月内有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将弃招工录用审批手续、劳动合同、体检表、职工登记表等进行整理。填写档案材料目录,装入总公司统一印制的人事档案袋并编号,注名职工姓名及职工工号后存入档案柜。

第一二五条 外调入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接收后,要对其档案内容进行鉴别,同时更换成总公司的人事档案袋并编号。

第一二六条 人事档案材料包括:一类:职工登记表(履历表);

二类:由职工本人填写的叙述本人经历(简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资料:

三类:鉴定、考察(核)材料,包括:

1、鉴定表(含自我鉴定、业绩考核);

2、有组织出据职工的正式考查材料;

3、考核登记表;

4、人事、组织部门级单位考察部门出具的考查材料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包括:

1、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及各类学校毕业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

2、各类脱产学历培训(三个月以上)成绩表:

3、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批表:

4、有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等目录(目录要经单位注明意见并盖章后方可归档;论文、著作可不归档)。

五类:政治历史问题审查材料,包括:

2、甄别复查材料(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

3、在考察、选拔人才中,职工本人填写得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材料;

4、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

6、职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的证明,以及有关问题在档案中的记载和现已甄别平反的证明材料(平反决定、通知等)。

六类:参加党团组织的材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及退团材料;

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

4、参加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类:党内外奖励材料

1、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2、创造发明,科技成果及业务上的奖励材料;

3、在重点工程、项目中的立功奖励等材料;

4、年终表彰、立功授勋等材料。

八类:党内外处分材料:

2、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的批复及本人意见;

3、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材料(判决书);

5、上级机关或本系统内点名通报批评而形成的正式材料。

九类:招工录用、任免、出国、工资、应征入伍、复员(退伍)、转业、离休、退休等材料:

1、招工录用、劳动合同、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岗位变动的登记表(审批表)等;

2、出国、应征入伍、复员(退伍)、转业登记表、审批表;

3、离、退休、退职审批表;

4、工龄证明和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6、职工患病领取疾病救济费的起止日期或因公负伤等证明材料;

十类: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价值材料:

1、证明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

2、工会会员材料;

3、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4、职工号通知、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通知书;

5、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三节  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

第一二七条 人事档案的归档材料、应按第八条规定的内容分类,并在档案目录上作详细登记,将目录置于每册卷首并设置档案封面及分类隔页。

第一二八条 各级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收集、补充和整理。

第一二九条 档案材料的鉴定,应由档案管理人员与有关部门进行鉴别审查,核实后一个月内分类归档。

第一三0条 凡属归档材料,一律使用钢笔、毛笔书写,字迹清楚,达到规范化后方可装入档案。

第一三一条 各级人事、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人事档案名册,每半年对管理的人事档案整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人、档一致。

第一三二条 人事档案中,职工登记表、目录、隔页纸封皮及档案袋,均使用xx公司统一制定的规格标准。

第一三三条 按照排列有序的原则,保证档案柜及档案要有醒目标志。

第一三四条 各级人事、组织部门要做好查阅、借阅、收转档案记录做到登记及时准确、手续齐全。

第四节  档案室设置要求

第一三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人事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

第一三六条 档案库内应设置去湿、灭火等设备。

第一三七条 档案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要保持库内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要求温度14-24度,相对湿度45-65%)。

第一三八条 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五节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第一三九条 各级人事、组织部门要做好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工作,做到手续完备,记录清楚。

第一四0条 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查阅人员需持单位认识或组织部门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借用者身份、政治面目及目的与范围),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方能进行查阅。对因工作需要必须将档案借出的,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及借用时限后,方可借出。

第一四一条 档案归还时,关于人员要按档案目录进行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退借手续。

第一四二条 在查阅或借用人事档案过程中,严禁拆散、抽出、涂改、勾画、撤换及损坏各项材料,查阅时要在查阅室或指定地点进行。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档案,下级不得查阅上级档案。查阅或借用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

第一四三条 对人事档案中有关材料需复印时,要经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在登记册上注明复印材料名称、复印人姓名及原因。

第一四四条 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调出单位半月内必须将调出人员档案送到调入单位。调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员接到调入人员档案应对档案清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并及时将回执退回调出单位主管部门。

第一四五条 职工调出xx总公司时,对调处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核对后,由指定专人送往调入单位或通过机要转递,同时均要办理转递交换手续。

第一四六条 转出xx的人事档案,本市一个月,外省市二个月,逾期未收到回执时,转出单位应通过电话、电报、书信等形式进行催问,同时做好记录,以免丢失。

第一四七条 职工无论是在总公司内部调动或是调出xx总公司,其人事档案均不准交本人懈怠。

第一四八条 职工离(退)休、退职后的人事档案仍由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管理,上述人员及在职职工病故(含其他原因死亡)满一年后,可将其人事档案移交总公司档案馆,移交手续要清楚。

第一四九条 凡被开除、除名、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转递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五0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1994年3月15日xx公司劳动人事处颁发的原劳动人事处[1994]022号《人事调配管理》、劳动人事处[1994]017号《招收录用工作者管理》、劳动人事处[1994]018号《工作者惩处管理》、劳动人事处[1994]021号《工作者证、章管理》、劳动人事处[1994]023号《调离xx人员收取费用管理》、劳动人事处[1994]015号《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处[1994]016号《工作者退休退职管理》同时废止。

第一五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xx公司劳动人事处。

高中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总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3、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5、住宿生退宿(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室内有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班主任报告;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9、住校期间,学生晚上就寝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移交政教处纪律严肃。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mp3,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筒和蜡烛,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合铺,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下午3:30―5:30为返校时间,学生不得提前和推迟。住宿生未经家长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正课和上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8、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情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高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时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不得在电线上凉衣服。有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作主维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打饭和放水要排队。不得在寝室内外用火。

1、建立卫生登记簿,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登记,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登记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评比。

2、学生宿舍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纸削、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无蜘蛛网。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向宿舍内外随便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整理,上午第一节课前,打扫完室内清洁卫生,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不得从校外购买食品带进学校。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间的隔墙,不得擅自触动冲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洗澡、洗头、刷牙。床单、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楼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宿舍管理员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扫蜘蛛网,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物品摆放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5、值日生负责就寝时开窗通风。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任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寝室成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寝室成员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1、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放碗桌、电气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吐口谈、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总务处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的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赌博,禁止吸烟,禁止喝酒。

3、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4、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1、住校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好,能力突出,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学校应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特别好的住校生,学校应予以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2、住校生违反住校制度,根据《住校生违纪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本期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被视为累教不改,严重违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费补助,取消住校资格,情节严重者并同时交德育处处理。

高中管理制度

1、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归档。包括党、政、工、团、群众团体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2、归档手续和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形成部门的兼职档案员按要求收集、整理、立誊卷。归档的材料要做到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字迹端正、图文清晰、折叠规范。填写归档材料移交清单,档案室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档案室归档。

3、归档时间:文书档案于次年三月底前移效归档。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一年,于次年底移交档案室。

中学生管理制度

午休,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休息的时间。学生在这个时间里可以看书;做作业;也可以睡一会,贮存精力,以便下午更有精力去学习。所以午休室里,需要确对的安静,不要影响其他同学。午休室就有了管理制度。

一、午休管理员12:30到岗,开好空调,等待学生进午休室休息。

二、中午12:45—13:40为午休时间,午休学生12:40必须准时到午休室,12:40开始老师点名考勤,12:45以后记迟到。午休管理员要在当天下午发电子考勤表给学生处相关老师,便于学生处及时掌握午休情况。

三、进入午休室要保持安静,脚步要轻,物品轻拿轻放,严禁将饮料、游戏机、棋牌、手机、mp3、mp4、零食、带入午休室,违者没收(可以带白开水、纯净水、矿泉水)。

四、午休学生需服从老师的管理,必须按照指定座位午休,在午休期间,不准从事交头接耳、研究问题、摆弄物品、摇摆座椅、在桌面上乱涂乱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五、若有事请假,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上面要写清楚请假事由)。午休期间除极特殊情况不准外出。

六、参加校内午休的同学,以自愿为原则,家长必须有书面的申请,若有特殊情况要退出午休室,需家长书面说明。

七、以上要求若有违反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分:迟到0.5分/次,未到1分/次,带饮料、游戏机、棋牌、手机、mp3、mp4、零食等1分/次,大声喧哗、扰乱纪律、破坏公物等2分/次,累计扣三次者,将予以开除午休室。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

1、班长: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协调值日班长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2、团支部书记:负责团委的工作,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协调文艺宣传委员负责黑板报筹办。

3、学习委员: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班级学习小组,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

4、体育委员:负责两操一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赛等。

5、卫生委员:负责平日及大扫除的卫生工作,主要是检查、督促、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同学清扫。

6、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饭卡充值和挂失,水票的购买等生活工作。

7、文艺委员:负责每天三次课前一首歌的组织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黑板报等。

8、室长:负责宿舍内的卫生和纪律,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课代表: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要做到腿勤、手勤。

10、值日组长:负责当天的教室、卫生区的卫生工作,主要是带领相关同学及时的打扫干净。

1、上午、下午、晚上必须按时到教室(预备铃前10钟)。由值日班长负责考勤,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对表现好的学生要表扬奖励。每迟到一次扣除当月一日常规量化总分1分,有事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写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后交班长)无故旷课1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5分。

2、课间小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保持肃静,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准备书本文具等)。书本一律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小预备铃响后还在打闹者,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3、上课铃响后,老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待老师还礼后全体同学坐下。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还礼走出教室后同学再出教室(如老师有事未出教室,同学可先走)。

4、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记笔记,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独立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每缺交一次作业扣除量化1分,考试作弊1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0分,并且当场试卷判零分。

5、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不随便说话,讨论要积极认真,发言要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发言(臂肘触桌面)。发言时要起立,坐姿端正,声音宏亮。

6、上课时不随便出入教室,不擅离座位,调换座位。下课铃响后才能出教室,户外课不许中途回教室。每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7、上课时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不许穿背心、拖鞋、短裤,运动场不许赤背。每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8、衣着打扮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留发不过发界,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带饰物。学生不准带手机。违反规定者立即改正,并扣除当月当月常规量化总分5分。

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1、不准谁便移动座位或调动位,如有发现,扣除1分。

2、课禁止转笔转书,如有发现,扣除1分。

3、上课不准在教室吃零食、不准照镜子、不准梳头及递纸条、左顾右盼,如有发现,扣除1分。

4、上自习课应自主自觉学习,不准说话、讨论问题,如有发现,扣除1分。

5、一定要坚持上操(因故不能做操者,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无故不请假者扣2分。

6、出操时要做到:集合迅速,列队整齐,保持安静,口号响亮。

1、下晚自习后20完成所有事情,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说话,分不准点灯,不准用手机,违纪者扣除2分,手机没收。(以学校通报为准,没有具体到人的,全宿舍都扣)。

2、所有物品按寝室公约规定摆放到位,卫生打扫要及时、符合要求。如有违规扣除相关人以及室长每人2分。

3、寝室内不得乱扔零食袋子及废弃物,违规者一次扣除1分。

班上都有一定数额的班费,用于班上的公共开支。班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都应有相应的.制度。班费的使用班费可用来购买书报、对优秀生进行奖励、对生活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用作活动经费等。班费使用时,数额较小的由负责同学决定;稍大数额的由班委会决定;数额再大些,最好听取班上全体同学及班主任的意见。经手人凭发票或有关单据向负责同学实报实销。负责同学要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班上公物管理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可由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负责教室设备的管理和维修的组织工作,课桌椅实行定人、定物、定管理,定期进行评比检查,按规定实行奖励、表扬、批评或赔偿。

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处罚分批评、写说明书、警告、劝其退学等形式。

2、违规一次在班级一日常规量化总表上扣除相应的分数,每月由班委会及学生代表(两名)累计一次总得分,连续两次月累计积分在班上最后三名的同学由家长到校协助教育一次。每学期一次操行总分。

1、拾金不昧,价值超过五元一次加一分,但弄虚作假者将严厉批评,并扣除5分。

2、寝室卫生打扫在学校量化考核中积分在六个寝室评分最高的,全寝室成员总积分各加1分,寝室长加2分。寝室连续一个月没被学校违规通报,全寝室成员总积分各加1分,寝室长加2分。

3、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主动参加者,一次加1分。在大型考试及和各种大型活动中受到学校点名表扬或奖励者,一次加2分。

4、在班级管理中积极为班级管理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一项加1分。

5、一个月内没有扣分者,每人加2分。

6、教室卫生值日不注意保持、监督或不倒垃圾桶,当天的值日生每人扣1分,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扣1分;一月内教室卫生、门窗及黑板讲桌卫生保持好,奖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2分。

7、值日班长由于不主动开展工作且当日出现严重问题扣除其当日量化分2分,一月内被评为优秀值日班长加3分。

8、每月内一人在某学科课堂学习主动,积极发言在30次以上,加2分(由课代表负责评估)。

9、月主题征文或通讯报道在学校获奖,一篇加2分,并给予物质奖励。

10、每月内一人所有学科作业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加2分(由课代表负责统计)。

11、每月内某一学科全班同学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送交,课代表加2分。

高中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优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禁止从互联网上查看和下载不良信息,一经查实将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7、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移动存储盘存放。

8、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9、各处室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处理。

10、各处室部门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1、校领导将定期对各处室和教研组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xxx中学。

xxx年xx月xx日。

高中学生管理制度

2、旷课:未经班主任和年级组批准,不准随便旷课、包括请假超假。

3、饭前、饭后:进教室保证安静,不准打闹、说笑下课后不在楼道内乱跑、打闹、串班。

4、课堂:在教室内学习(包括上课和自习),认真、深入、不乱抬头、不交头接耳、不闲玩、不转笔,精力集中不商量问题、不传纸条等,上课前2分钟进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并保持安静5、就寝:按时作息、不许把火种带入宿舍更不许点蜡烛、不说话、不看杂书、因事不能住宿立即请假。

6、外出:不准随便外出、因有事需外出者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年级组和班主任分别保存,严禁不请假外出和编造理由请假外出。

7、其他:不准带手机mp3、穿奇装异服、理怪异发型、佩带首饰、涂脂抹粉。

1、尊敬老师:课前师生问好声音洪亮,在课堂上认真听课、听老师的话,回答老师的问题、询问老师问题、老师问话时学生应起立。

2、团结同学:培养集体荣誉感、树立班级荣誉高于一切的意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

3、早操:人数齐、步伐齐、口号洪亮。

4、唱歌:内容健康、倒背手、立正站好。

5、卫生:宿舍内、卫生区、教室内地面、讲桌、黑板、墙壁干净。

6、课堂听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认真作好记录。

7、自习学习:提前准备,有计划、有目的、保证自习高效。

8、卷面书写、作业收交:书写要规范,严禁乱涂乱画作业收交要齐全,严禁无故不交作业。

1、认真打扫好本班教室卫生及卫生区卫生。

2、卫生每天每次饭后都要打扫,打扫时间预备铃响前5分钟开始。

3、保持本班教室墙壁洁净。未经同意不准在教室内外张帖、悬挂任何物品。

中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寝室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熄灯后在寝室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寝室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寝室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寝室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乱挂物品、无蜘蛛网等。

其他:

1、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寝室公物者,扣寝室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寝室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3、寝室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寝室评为“文明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