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汇报(精选14篇)

小编:ZS文王

参与服务月的志愿者将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各种帮助和支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服务月活动在各地如何开展,给我们带来了哪些积极的影响。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优秀作文推荐!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助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县政协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深入11个镇村、3个社区,走访了县民政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老龄人口现状:主要特点是规模大、增速快,。截至20xx年12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6.5万人,占总人口的17.8%。其中:60-64周岁老年人1.8万人,65-69周岁老年人1.6万人,70-79周岁老年人2.2万人,80-89周岁0.75万人,90-99周岁700多人,百岁老人13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五保)20xx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全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政策,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15个镇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对“五保”老人实行免费医疗。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及高龄补贴等惠民政策,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积极投入,着力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全县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新(改、扩)建了1所中心敬老院,3所区域敬老院,1所“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安置农村特困老人1000多人。全县建成农村幸福院180所,运营的120所,累计服务老人3000多名;在城区建成名州镇上郡路、东街、文化路、朝阳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累计服务老人800多人。投资150万元在朝阳路社区新建老年人服务中心1个,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午休和生活用品代售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3.创新思路,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从20xx年底起,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城区7个社区、3个城中村及城郊24个自然村的5000多位老年人购买了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呼叫上门服务。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新建田庄养老服务中心1个,配备床位24张夕阳红养老院1个,配备床位80张。

4.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6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55人。全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80796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为61160人,5433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被列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干部职工参保人数为1957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6997人。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能力减弱,社会养老任务加重。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迫于生活的压力大部分选择外出务工,大部分子女不能专门留在父母身边对老人进行周全的日常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老已成为发展中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养老机构运行单一,补充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城市特困”、“农村特困”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如中心敬老院设计床位150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0人;义合区域敬老院设计床位65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5人;两个民办养老机构田庄养老服务中心和夕阳红养老院入住不到50人;新建并运营的3个区域敬老院为我县异地移民搬迁安置点,配备床位888张,集中安置人员865人,长期入住人员240多人。二是敬老院的设施、设备仅能为老人提供吃、住和日常看护等基本服务,生活比较单一,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还不到位。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市场运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运行资金支撑,幸福院在运营过程中每年支出水、电、暖、数字电视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约为3-5万元,而市、县财政给每所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营资金2万元,剩余资金依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捐赠或集资,很多幸福院因资金不足只能低成本运营,有的为节省成本时关时开,给群众带来了很大不便。五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困难,社区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专项的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因此,完全依靠社区自筹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基本上不能实现。六是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刚刚在区域敬老院实施,起步晚,水平低,服务没有形成合力,服务能力不强。

(三)社会养老氛围不浓,爱老敬老宣传不到位。在调研中,提到养老的问题时大多数群众干部都能侃侃而谈,但是真正坐下来思考,行动上推进,口头上宣传的很少,养老问题依然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一是对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动性。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优待政策宣传不到位,创业氛围不浓。很多企业家近年来只看重了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很少有人动心思参与养老事业。三是传统养老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新型养老模式宣传不到位。据业内人士介绍,就我县目前敬老院的水平,即使腾出一部分床位用于其他群众的有偿养老服务,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住进来。

(四)宏观政策执行不力,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20xx年至今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业新政策,涵盖了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规划布局、设施用地、融资政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多个层面,而我县跟进不力,没有形成合力,也未见到有关贯彻文件。再如榆林市两办出台的《榆林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办发20xx46号),我县也未见相关文件落实。

(五)农村养老基础薄弱,留守老人养老压力大。虽然近年来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并运营幸福院老年餐桌,日托型“朝至夕归”养老模式已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亮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更大,目前农村幸福院覆盖面小,还存在主体关系不顺、管理职责不明,运行体系有堵点,服务供给不到位等问题。

(六)养老从业人员不足,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养老护理人员数量少。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养老护理员是每天负责老人吃喝拉撒的下等工作,许多中青年人都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目前我县敬老院服务群体近400人,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仅有50人,缺口很大。二是养老专业人员匮乏。现有服务人员大多年龄在40岁以上,学历为初中以下,且绝大多数未经专业护理培训,专业执业人员寥寥无几。加之养老护理员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诸多,待遇却较低,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养老机构工作。三是没有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选拔、管理、激励与评价机制,缺乏相互配合和协作发展的纽带。四是缺乏规范培训。政府、社会、部门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业人才规范培训少,且培训存在重理论、轻实操现象,缺少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精神关怀等专业规范培训。

(一)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

一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三要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全县镇村(社区)要继续组织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五要积极组织初高中学生进社区开展爱老敬老活动,解决老年人家中卫生清洁等问题,掀起全民尊老爱老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农村幸福院承担着农村留守孤寡老人吃饭等日间照料任务,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幸福院安度晚年。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全县应建立光伏扶贫资金与农村困难建档立卡老人户居家养老协助机制,解决村级幸福院运转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出台参与养老事业优惠优待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事业,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中安度晚年。四是继续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扩大城乡光彩智慧居家养老覆盖面。五是将城乡养老事业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中,结合扶贫集中安置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镇村闲置资产整合等,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六是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智慧养老事业。智慧养老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养老服务行业有机融合的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我县要抢抓机遇,在绥德县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绥德县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智慧养老的目标、原则、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做出明确规划,尽快建立更新全县老年人信息动态数据库,推进全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三)创新养老工作思路,多渠道发展养老事业。

一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带动全县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挖掘农村闲置资源,利用闲置学校、房屋等设施,采取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单位帮一点的思路,将其改造成为幸福院,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入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服务,将农村幸福院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转型提升为集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三是镇政府积极引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结合公益岗位开发,成立村老龄服务协会,组建老年人服务队,每天定时上门照顾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使老年人住在家里安享晚年。四是充分利用各镇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加强对各村60岁以上老人日常护理、康复服务,缓解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同时建立老年人健康诊疗档案,做好预防保健干预,使疾病得到及时治疗,降低因病支出负担,减轻养老支出费用。

(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合作共享机制。

在现有医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继续鼓励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资源,扩大“卫生服务+生活照料”养老模式覆盖面,实现双方深度融合,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消费群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一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抓专业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三是抓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参与社区养老工作,力争在社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队伍。

(六)优化公共养老服务,提高全县“适老化”水平。

县乡各单位应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应用,保障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要,主动开展互联网适老化改造,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的服务应用,在车站、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建立“无码绿色通道”,采取替代措施,保留现金支付及线下办理渠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改善“面对面”服务,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

一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尽量将任务指标化,纳入县乡部门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各镇应将村级幸福院的运营管理纳入村干部工资绩效考核指标中,切实夯实村级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幸福院正常运转。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认识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来部署的重大意义,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主体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政治情怀,全面完善和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质量,确保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红河州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全州共建成各类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584所,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911个,设置养老床位1.8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28.5张,居全省前列。

一是政策引领,完善养老服务发展制度体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内容的11项政策文件,着力破除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了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规范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机制,拓展养老模式,创新经营方式,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优化管理,引导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政府服务,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整合注册审批流程,让申请登记注册、餐饮服务、药械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办事只进一个大厅、最多跑一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社会力量新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民政部门不再审批。维护养老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局面。

三是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服务优质化的公办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37个养老院进行提质改造、47个进行消防改造。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规范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方法和措施,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四是龙头企业引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强劲发展。红河州利用自身优势,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一批以社会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制定实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红河州公建民营发展模式成效明显。20xx年,红河华山医院创办个旧市老年人公寓,云南省首个民办养老机构在红河个旧落地;2012年,开远市创办朋阳敬老中心,在云南省率先开展“公建民营”养老模式试点,20xx年9月被列入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得益于优质的管理服务,该养老机构已满员收住200名来自开远和周边地区的老年人,“一床难求”;20xx年,引进全国知名养老连锁品牌上海洪天养老有限公司,在弥勒、泸西2个县市创办养老机构;20xx年,开远市在全省率先探索ppp养老项目建设模式,投资1.32亿元建设旅游与养老相结合的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目前项目有序推进。同时,国内外许多养老集团纷纷到红河考察,对参与红河州养老产业和事业发展兴趣浓厚。目前,全州已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新建27所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5731张,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1所,设置床位3299张,实现了以政府为主承担向政府、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转变。

五是多元化发展,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立足社区现有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功能齐全的原则,大力开展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如,个旧市、开远市城市社区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全力打造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成为红河州城市居家养老的示范品牌;又如,石屏县、建水县等县市的老年协会组织筹集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探索出一条解决居家养老问题的新路径。

六是推进“银发经济”、融入健康生活目地产业布局。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目标,推进“候鸟式养老”“银发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名片,以金平县首家“中国长寿之乡”为契机,进一步激活红河两岸的“长寿基因”,推进红河州健康医药、健康医疗、健康养生、健康养老等产业集群,促进“医、药、健、养、游”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

七是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5284万元,惠及8.6万老年人;积极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系统的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医养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驻养老机构,依托医疗机构打造养老产业,走医院+医养(康养)路子;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以助餐为突破口,新建了13个“老年幸福食堂”,解决居家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吃饭难为问题;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特别是今年争取到了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先行开展2500个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5000次以上,为以后在全州失能半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提更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新经验、新模式;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全州实名注册志愿者达68.3万人,共组建志愿服务队2706个,实施志愿服务项目2.1万个,志愿服务记录时长达945.9万小时。

养老服务建设工作汇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的通知》(川府督查〔2016〕19号)文件精神,我县对2016年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措施得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明确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谦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总目标,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为了避免养老机构盲目、无序发展,做到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根据县党代会提出的“一主一副四支撑”以及渠城发展成为50平方公里、50万居住人口的战略目标,特制定了养老机构布局五年规划。县政府下月拟出台《渠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方案(2016—2018年)》,规划设置了五年内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布局、建设的养老床位数,到2018年末计划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增加养老服务就业岗位1000个。《渠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拟定完毕,待市政府意见出台后,马上出台。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1、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50张、新增民办养老床位3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床位550张。

新建公办养老机构三所,李馥乡敬老院(床位100张)、射洪乡敬老院(床位80张),已完成建设任务。县中心敬老院一所,床位150张,已初步完成各项手续,计划9月动工;新建民办养老机构一所,渠县博爱老年公寓(床位400张),目前正完善手续,计划10月动工;维修改造李渡乡等18所敬老院,目前已完成300张床位改造。

2、建设城乡日间照料中心16个。

年初,我局在局长、分管副局长带领相关股室分别到全县60个乡镇有条件的村(社区)实地查看场地、设施情况。优选有场地、老年人口相对较多的村(社区)打造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利用社区建设资金打捆使用,在渠江镇打造4个高标准的亮点日间照料中心,全县将16个日间照料中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打造。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预计7月份动工打造。

3、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覆盖17300人。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拟在渠江镇、三汇镇、天星镇及全县养老机构组织实施。

三、政策措施。

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的融资渠道、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政策执行。

(一)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针对今年省市下达我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县财政全面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按照省上规定的标准,通过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县财政计划投入1200万元。

(二)土地供应政策。根据新建养老床位的工作目标和年度任务,按照养老床位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解决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养老床位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所需用地。民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3/4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按每张1万元给予建设性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费补贴,公办养老机构新增、维修改造床位,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资金补助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养老服务建设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1.全县老龄人口基本情况:我县总人口约46万,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近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

据测算,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以年均2.1%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现象将日益突出。

城市“三无”人员34人,农村五保人数为1361人。

老龄人口进入专门机构养老373人,分散供养988人。

2.全县养老机构情况:截止2013年底,全县共有机构养老床位数140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光荣院15家,床位数960张,可以满足80%以上的农村五保对象入院需求,基本达到国家要求。

公办福利中心1家(预计在2014年8月正式运营),设计床位数196张,民办养老机构2家,床位数350张;农村五保对象1361人,按照“9073”的社会要求(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需提供日间照料或日托,3%的老人需入住养老机构),需进机构养老社会对象1770人,需日间照料或日托对象4250人,其他对象可居家养老社区提供必需的服务。

二、主要工作情况1.政府主导,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每年都会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使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成立了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依托县老年公寓建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县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网络进行的总体部署,规划在2015年前,县城区至少一家福利中心正式营运;每个乡镇(场)建成1家综合性中心敬老院;2000以上人口的城乡社区建成1家为老服务工作站或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加上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充,基本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至2020年社会养老体系覆盖全县,机构养老达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社区服务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能够向居家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购、助残等各种服务。

2.注重重点,以优质项目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县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面提升各乡镇敬老院、光荣院的硬件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优质项目的建设,每年完成3-4所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

3.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

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走社会事业社会办的道路。

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鼓励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同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视听费等。

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家,其中县幸福敬老院座落于镇村,占地30多亩,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实有床位220个,入住老人160人,院内干净整洁,环境舒适宜人,老人非常满意,为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4.统筹兼顾,实现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健身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日间托老、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和精神文化服务。

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三无”老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五保对象和低保家庭中的空巢失能老年人,通过提供养护、照料、护理、临终关怀服务对他们实行养老保障,老人享受免费服务。

中、低收入家庭的空巢和失能老人,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享受优惠性的服务。

高收入家庭的老人,为他们提供高端的照护服务,兼顾部分老人的养老医疗娱乐休闲甚至旅游需求。

三、

存在的问题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不多,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功能不丰富,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太相适应。

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社会养老社会化的浓厚氛围,很多人往往误认为社会养老只是民政部门的事。

二是资金投入不大,扶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难落实,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更难得到相应的扶持和政策优惠。

三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事业的积极性还不高。

四是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少,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

五是社区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1.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扶持、指导、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工作运行机制。

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来抓,把它作为造福于民的事业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列入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中,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服务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

2.进一步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

目前,我县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较低,影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资源按市场机制向社会养老事业流动。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对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床位数达到10张(含)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经县民政局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逐步把公办与民办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建立社会化福利体系并使其良好运行。

3.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养老服务业是一项新兴的产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门机构来牵头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整体上协调。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发改委、民政、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税收、信贷、水电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扶持。

4.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逐步推行培训上岗、竞争上岗,对现有老年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对考核合格者发给上岗证书,发挥激励机制,做到人尽其才。

重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对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等诸多方面研究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政府的监管,使之在建设时按照程序中的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各项建设标准;建成开业后则要严格遵守各类服务规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社会养老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主要因为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多数空巢老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怕被说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去养老机构。事实上,部分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需求较大,从入住的养老机构人员来看,大部分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迫不得已送到养老机构照顾。xx县xx家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xxx人,x/x以上的老人为失能、半失能人员。调研走访的xx家养老机构中,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xx%。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已建住宅小区中,配有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服务开展缺乏基础平台。以xx县为例,xx县共有xx个城市社区,已建成住宅小区xx个,住户xxxxx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用房xxxx平方米。按照每百户xx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应建设xxxx平方米,尚缺xxxx平方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只是增加楼梯扶手、斜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改造需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相对缺乏,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居家养老服务现有供给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单一。全市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有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不足,运营服务缺少标准,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尚未形成,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保障不足,缺乏医疗护理和精神慰籍,特困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以开展,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根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要实行“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调研中发现,我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不少未按照“四同步”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敬老院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财政向敬老院拨付xx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不够及时。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未能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五)医养结合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医养结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资源整合、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完善。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医疗机构巡诊养老机构的协作协议有的还停留在纸面上。全市医疗机构总数xxxx家,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xxx家,占比x.x%,开设康复保健康科的xx家,占比x.x%,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供给仍需进一步优化。

(六)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养老护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护理技能单一。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多在xx岁左右,调研中发现,一家农村敬老院聘请的医护人员xx岁,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低于xx%,缺乏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xxxx元左右,城区xxxx元左右。护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xx%以上,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职业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作风行风建设为契机,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内强素质,外素形象,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权利监督。按照上级“放管服”工作要求,认真清理了各项公共服务事项,根据“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清单,认真开展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梳理工作,规范办事流程。同时,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将我局各科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集中到服务大厅,公开、规范地在阳光下操作,从运行机制和运行方式上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20xx年上半年我局窗口共受理医疗、生育保险待遇业务为9625件。

(二)加强岗位职责规范,完善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规范,业务经办纪律、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各项经办流程、岗位监督上墙公示。印刷了《办事指南》,设置了便民服务盒,醒目处设立“意见箱”,并公布了全市统一监督投诉电话。通过制定和网上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了以制度管人,达到了对内规范管理,对外树立形象的良好效果。

(三)规范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行a、b岗制度,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亮牌服务,主动热情接受参保人员的咨询和监督。二是严格考勤制度,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到岗、在岗情况进行严格管理,杜绝了缺岗现象。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咨询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解答,对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和无法办理的业务耐心解释原由,做好转办衔接工作。

(四)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一是针对堵点问题,我们要求了各科室前置窗口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参保人员的好评。二是针对参保人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长期异地工作、异地转诊转院就医、异地急诊就医、外出务工人员和就业创业人员备案,医保服务大厅实行了“一统一、三取消”:统一使用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格申报;取消了一切不必要的证件材料和盖章,取消了备案到具体指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再指定医院。

(五)开展错时延时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从20xx年1月1日起,工作日中午12:00至下午13:30安排一个综合柜员窗口为参保的企业、群众提供延时服务;在双休日及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及下午13:30至17:00安排一个综合柜台窗口提供错时服务。延时、错时服务办理业务共计75件。

当前,机构改革,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努力和加强。一是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医保队伍建设,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二是如何提高办事效能,优化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三是如何为群众提供最便捷、最优质的服务。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介,构建多层次和立体化的宣传网络,让医保政策人人知晓、入脑入心。采取多种形式对医保政策进行专题解读,答疑解惑,指导基层干部用足、用好政策。

2.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和“综合柜员制”工作模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和正常工作日延时、错时服务;加大“赣服通”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赣服通”便民服务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生活。

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xx市2019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人,占9.27%。同2019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我市早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

xx、xx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市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市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视野中谋篇部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相继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强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构建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扩大床位规模,并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二是满足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全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高标准的养老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打造示范养老机构。提升软硬件条件,强化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延伸功能,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

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中,着重发展居家养老。一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坚持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五到位”,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居家养老组织协调机构和生活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与通讯服务商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高居家老人的应急保障和服务能力。

整合各项政策资源,打好救助、福利、慈善等各项民生政策组合拳,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保障,加强政策衔接。二是提高保障待遇。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建立健全边缘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

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以专业人员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大力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指数。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思考:

我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放,2019年,养老服务机构达79家,床位7600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标准低,床位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等。我市应当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中长期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老龄化发展水平相协调,惠及全体老年人口,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居家养老相对投入较入、覆盖人群广、社会影响好。建议建立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平台起到服务者和老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作用,服务热线电话可提供便民服务和养老服务,居民通过拨打服务热线即可联系卫生保洁、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一键式”终端获得救援。

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鼓励社会资金建设一批标准、高要求、高起点的示范老年公寓,解决各类层次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

建设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实施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对城市“三无”老人发放服务卷;在低保、医保及困难救助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倾斜。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助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县政协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深入11个镇村、3个社区,走访了县民政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老龄人口现状:主要特点是规模大、增速快,。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6.5万人,占总人口的17.8%。其中:60-64周岁老年人1.8万人,65-69周岁老年人1.6万人,70-79周岁老年人2.2万人,80-89周岁0.75万人,90-99周岁700多人,百岁老人13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五保)2070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全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政策,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15个镇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对“五保”老人实行免费医疗。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及高龄补贴等惠民政策,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积极投入,着力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全县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新(改、扩)建了1所中心敬老院,3所区域敬老院,1所“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安置农村特困老人1000多人。全县建成农村幸福院180所,运营的120所,累计服务老人3000多名;在城区建成名州镇上郡路、东街、文化路、朝阳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累计服务老人800多人。投资150万元在朝阳路社区新建老年人服务中心1个,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午休和生活用品代售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3.创新思路,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从20xx年底起,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城区7个社区、3个城中村及城郊24个自然村的5000多位老年人购买了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呼叫上门服务。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新建田庄养老服务中心1个,配备床位24张夕阳红养老院1个,配备床位80张。

4.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6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55人。全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80796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为61160人,5433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被列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干部职工参保人数为1957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6997人。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能力减弱,社会养老任务加重。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迫于生活的压力大部分选择外出务工,大部分子女不能专门留在父母身边对老人进行周全的日常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老已成为发展中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养老机构运行单一,补充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城市特困”、“农村特困”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如中心敬老院设计床位150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0人;义合区域敬老院设计床位65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5人;两个民办养老机构田庄养老服务中心和夕阳红养老院入住不到50人;新建并运营的3个区域敬老院为我县异地移民搬迁安置点,配备床位888张,集中安置人员865人,长期入住人员240多人。二是敬老院的设施、设备仅能为老人提供吃、住和日常看护等基本服务,生活比较单一,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还不到位。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市场运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运行资金支撑,幸福院在运营过程中每年支出水、电、暖、数字电视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约为3-5万元,而市、县财政给每所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营资金2万元,剩余资金依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捐赠或集资,很多幸福院因资金不足只能低成本运营,有的为节省成本时关时开,给群众带来了很大不便。五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困难,社区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专项的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因此,完全依靠社区自筹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基本上不能实现。六是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刚刚在区域敬老院实施,起步晚,水平低,服务没有形成合力,服务能力不强。

(三)社会养老氛围不浓,爱老敬老宣传不到位。在调研中,提到养老的问题时大多数群众干部都能侃侃而谈,但是真正坐下来思考,行动上推进,口头上宣传的很少,养老问题依然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一是对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动性。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优待政策宣传不到位,创业氛围不浓。很多企业家近年来只看重了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很少有人动心思参与养老事业。三是传统养老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新型养老模式宣传不到位。据业内人士介绍,就我县目前敬老院的水平,即使腾出一部分床位用于其他群众的有偿养老服务,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住进来。

(四)宏观政策执行不力,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2013年至今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业新政策,涵盖了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规划布局、设施用地、融资政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多个层面,而我县跟进不力,没有形成合力,也未见到有关贯彻文件。再如榆林市两办出台的《榆林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办发[20xx]46号),我县也未见相关文件落实。

(五)农村养老基础薄弱,留守老人养老压力大。虽然近年来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并运营幸福院老年餐桌,日托型“朝至夕归”养老模式已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亮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更大,目前农村幸福院覆盖面小,还存在主体关系不顺、管理职责不明,运行体系有堵点,服务供给不到位等问题。

(六)养老从业人员不足,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养老护理人员数量少。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养老护理员是每天负责老人吃喝拉撒的下等工作,许多中青年人都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目前我县敬老院服务群体近400人,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仅有50人,缺口很大。二是养老专业人员匮乏。现有服务人员大多年龄在40岁以上,学历为初中以下,且绝大多数未经专业护理培训,专业执业人员寥寥无几。加之养老护理员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诸多,待遇却较低,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养老机构工作。三是没有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选拔、管理、激励与评价机制,缺乏相互配合和协作发展的纽带。四是缺乏规范培训。政府、社会、部门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业人才规范培训少,且培训存在重理论、轻实操现象,缺少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精神关怀等专业规范培训。

(一)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

一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三要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全县镇村(社区)要继续组织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五要积极组织初高中学生进社区开展爱老敬老活动,解决老年人家中卫生清洁等问题,掀起全民尊老爱老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农村幸福院承担着农村留守孤寡老人吃饭等日间照料任务,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幸福院安度晚年。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全县应建立光伏扶贫资金与农村困难建档立卡老人户居家养老协助机制,解决村级幸福院运转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出台参与养老事业优惠优待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事业,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中安度晚年。四是继续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扩大城乡光彩智慧居家养老覆盖面。五是将城乡养老事业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中,结合扶贫集中安置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镇村闲置资产整合等,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六是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智慧养老事业。智慧养老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养老服务行业有机融合的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我县要抢抓机遇,在绥德县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绥德县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智慧养老的目标、原则、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做出明确规划,尽快建立更新全县老年人信息动态数据库,推进全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三)创新养老工作思路,多渠道发展养老事业。

一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带动全县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挖掘农村闲置资源,利用闲置学校、房屋等设施,采取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单位帮一点的思路,将其改造成为幸福院,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入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服务,将农村幸福院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转型提升为集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三是镇政府积极引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结合公益岗位开发,成立村老龄服务协会,组建老年人服务队,每天定时上门照顾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使老年人住在家里安享晚年。四是充分利用各镇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加强对各村60岁以上老人日常护理、康复服务,缓解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同时建立老年人健康诊疗档案,做好预防保健干预,使疾病得到及时治疗,降低因病支出负担,减轻养老支出费用。

(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合作共享机制。

在现有医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继续鼓励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资源,扩大“卫生服务+生活照料”养老模式覆盖面,实现双方深度融合,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消费群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五)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

一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抓专业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三是抓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参与社区养老工作,力争在社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队伍。

(六)优化公共养老服务,提高全县“适老化”水平。

县乡各单位应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应用,保障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要,主动开展互联网适老化改造,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的服务应用,在车站、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建立“无码绿色通道”,采取替代措施,保留现金支付及线下办理渠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改善“面对面”服务,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

一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尽量将任务指标化,纳入县乡部门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各镇应将村级幸福院的运营管理纳入村干部工资绩效考核指标中,切实夯实村级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幸福院正常运转。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认识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来部署的重大意义,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主体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政治情怀,全面完善和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质量,确保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精神和《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卫生厅《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为了更好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更有效地减轻群众负担,随着国家和省、市对卫生事业资金设备的投入,我县卫生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现就我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发改委给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0万元,建设阳峪、峰阳、注泔三所中心卫生院,建成已投入使用。

二、国家发改委给我县25个乡镇卫生院配发医疗设备25个品种,价值300余万元。

三、,国家给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20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九所(阳洪、灵源、杨汉、漠西、周城、临平、石牛、关头、梁山),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省卫生厅给我县县医院配发设备5个品种,(多参数监护仪、口导心电图机、万能手术床、高频电刀、除颤监护仪),价值万余元。

五、省卫生厅给我县乾陵卫生院配发救护车1辆,临平中心卫生院配发胃镜1台。

六、省厅为我县415个村级卫生室,每室配发3000元设备,现已逐步配发到位。

七、国债投资270万元,建设8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大杨、大墙、薛录、马连、姜村、王村、长留、梁村)国债资金与灾建资金捆绑使用。

八、灾后重建项目为我县投资7112万元,建设25所乡镇卫生院及县中医院、县妇幼院。项目正在设计及招投标阶段。

九、省厅给我县卫生院救护车四辆,胃镜3台,价值50余万元。

十、省上为标准化村卫生室每室配套资金1万元,我县正在规范建设之中。

卫生单位的设备投入是数十年来前所未有的,使县级医疗单位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硬件设施有了显著的.改善,改变了就医环境,提高了救治水平,实实在在解决了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和关爱,是重视民生、惠民的又一举措。

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按照每千人拥有3名卫生技术人员的要求,乾县有人口约60万人,应配卫技人员1800余人,现有卫技人员1240人,尚差600余人。

2、由于卫技人员缺乏,配套的一些设备闲置,不能投入使用。

3、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偏大、知识老化比较严重。

建议: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惠民政策的出台,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1、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专业人才及大学生到县乡级医疗单位,使县乡两级有足够的人才储备。

2、科技三下乡及对口支援落到实处。

3、现有卫生技术人员的长期培养规划和短期培训相结合。

4、硬件设备的配套要切合实际,并与专业人才结构相结合。

5、村级卫生室应规范建设,严防乱建,应像建设村级党员活动室一样,建设村级卫生室,这样才使国家的资金投入与设备投入为一体。

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市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多举措积极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公民的心理健康水平,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参与,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印发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

(二)加强摸排稳控。

*市人口*万人,其中已管理*人,六大类患者为*人,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为加强摸排稳控,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各医疗机构,对辖区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对所有在管患者集中进行了一次面访和评估,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摸清底数、明确诊断,对确诊患者全部入录系统,落实随访管理。对未建档和不同意纳入管理的向当地政府报告。对病情不稳定的按规定收治入院,对拒访和失访患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本次集中摸排,共摸排*人,因拒管或失访向相关部门通报*人。

(三)强化管理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市教体局开展试点工作,在各中小学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试点单位*市一中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四间,约*平方米,开通了“心雨”心理热线及咨询邮箱,每周开放五天,每天两个小时。心理咨询室开设至今已为上千学生解决了心理问题,疫情期间创新开展“线上”与“线下”课程,以“绽放最美青春”为主题的*心理健康节活动,获得*年*省学生心理健康节省级特色活动。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提高我市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百姓富裕、浙中崛起"总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统筹规划基本原则,全面构建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

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年,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基本形成;基本建立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三级组织管理系统和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培育孵化一批业务规范、实力雄厚、社会认可度高的养老家政服务机构;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

(一)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对市区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适当补助。对城乡社区已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进行设施改造、功能提升,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到20-年,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金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家庭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培育孵化一批业务规范、实力雄厚、社会认可度高的养老家政服务机构,引导其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3.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充分发挥96345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有条件的,要为高龄老人、低收入失能老人免费配置"一键通"等电子呼叫设备。

(二)加快发展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

1.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重点支持发展具有医护功能,以接收失能、失智老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到20-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30%,完成省下达指标的75%。适度扶持发展以接收半自理老人、自理老人为主,提供适当照护,集中居住式的助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和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采取家庭式居住方式,设有配套护理和照料场所的居养型养老服务机构。

2.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尚未建有敬老院(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原则上都要建设1所以上以护理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其中连片建设的要实现服务全覆盖。积极推进敬老院(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向社会开放,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同时,积极为有需求的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3.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创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和居家养老服务。

4.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应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规模较大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须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规模较小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养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内独立设置的卫生所(医务室),可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符合规定的纳入当地医保定点机构。卫生、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监督,将其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纳入统一管理。

1.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支持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家政服务专业。在养老服务业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在市级层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大力倡导义工服务,积极推广"银龄互助"行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行列。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水平,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和职业资格评定制度,各级民政、人力社保部门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对辖区内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行资格认定。

2.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模式。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制度,引导具备资质的各类社会机构进入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通过资金、信息引导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在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之间形成贯通机制,确保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服务方式和服务场所,满足不同养老服务需求,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养老服务市场化社会环境。

(四)加强养老服务运行管理。

1.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政府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参照当年度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以及高龄老人等。

2.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制订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并建立数据库,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入住评估制度和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评估及监督检查制度,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

3.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制度。营利性养老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其中集体办的乡(镇、街道)农村敬老院(五保供养中心)符合资质条件的,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对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形成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可实行集团化管理模式,办理法人登记,也可通过社区服务组织备案进行登记管理。严格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审批和年检年审制度,新建机构申领《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应依法提交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及其他必备材料。

4.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坚持政府支持、机构投保、保险公司运作的原则,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均应参保。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参保费用,各地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各级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履职,依法加强安全检查和教育,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检查指导,发现火灾隐患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抄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政策性保险,防范和减少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风险。

6.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研究制订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标准。开展机构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机构资质评估认证和等级评定;引入iso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按照养老服务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服务标准。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引导、等级评定和信息化管理等,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扶持。

1.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保障。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可根据土地用途,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具体类型,参照同类用途土地采用成本逼近法等方法进行地价评估后,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鼓励用地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等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村级建设留用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建设。城市社区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有关规范配套相应面积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小区要通过腾退、置换相应房产予以配置。已经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用房要确定产权,切实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鼓励城乡社区利用布局调整后的学校、办公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改造或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3.强化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对市区范围内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含)以上,并取得《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除省补资金外市财政按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补助;对租用房且租期3年(含)以上的,除省补资金外市财政按核定床位分3年给予每张床位每年500元的补助。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对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补助标准。

4.明确税费优惠政策。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并认定为非营利性组织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予以减免。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养老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标准按不高于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基本维护费50%的标准协商收取。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税费支持政策,按照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编委、发改、民政、教育、财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建设、卫生、规划、商务、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县、乡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同时,要以产业化理念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浙中城市群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整合各地资源,面向和服务长三角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医养、休闲居养、生态旅游、温泉养生等概念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使金华生态休闲的居住环境优势转化成养老服务资源优势。

市、县两级要按照"有机构、有职责、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的要求独立设置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养老服务的组织指导、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评估评审、监督检查等。乡级要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与基层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站)相结合,建立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调查评估、养老服务补贴审核等工作。城乡社区配备专(兼)职养老服务协管员,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情况调查、人员信息登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补贴初审等工作。

(三)营造敬老养老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法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社区服务体系、家政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建设有机衔接,引导养老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照护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回顾20xx—20xx学年的第一学期,就业服务部在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和带领下,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积极配合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结合我院学生的特点,积极、创新地在同学中间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部门特色性活动,在活跃我院文化氛围的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同和肯定。

(一)工作目标:

1.协助辅导员开展毕业生的各类工作,进行毕业生信息采集以及档案袋的发放,保持与就业委员会的关系,同济毕业生毕业后的发展去向,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就业调查活动,及时更新网站就业信息,关注招生信息,协助学校举办各类招聘会,分发就业专刊。

2.我们将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有关的法规政策,根据学校办学方针负责拟订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法。

3.维护就业管理系统,编报全院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时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及就业方案。

4.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指导:进行辅导员培训,组织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技巧等方面的讲座,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有关指导和咨询。

5.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来访和来函,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时向毕业生发,为广大毕业生的就业开辟更多的道路。

6.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以“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意识”为目标,尽心尽力服务于毕业生。

(二)常规工作:

1.学习解读上级团组织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型活动。

2.常规例会与开展有关就业服务部门特色的活动。

3.开展部门内部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4.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6.在学校d楼绘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就业服务部的展板,发布关于大学生就业的信息。

“凯德广场杯”校园营销大赛。

为提升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就业服务部特此举办“凯德广场杯”校园营销大赛,为我们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提高团队合作能力。

文化社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汇报材料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精致和谐的一流核心街区”的战略目标,把维护和实现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弘扬人文精神,加强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繁荣发展文化,构建文明和谐环境,全面提升街道的人文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符合街道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规划要求;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活力;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三、总体目标。

以创省级文化强街为目标,经过三年的努力,建设与钱江新城cbd核心区发展相适应的、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设施先进、服务优质,人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按照“覆盖广、功能齐、多样化”的原则,结合不同社区实际情况,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功能齐全、群众乐于接受的文体设施。

1、建设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按省文化示范社区评选标准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设有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培训排练室、文体娱乐室,并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五福社区老年活动室、水湘社区文化活动室、江锦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实现90%的社区建有2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室。

2、实施文体设施提升工程。各社区至少建设2套健身路径,并按《市城市基层体育工作星级评选办法》建设室内体育活动室;回迁或部分回迁社区,原有文体设施设备、场地面积未能符合最新考核标准的,要以项目带动和整合资源等方式,有计划分批次进行更新、改建和扩建。到20,完成所有社区的文体设施提升工程(20xx年三叉、钱塘、江锦、五福、钱杭、城星6个社区完成,水湘完成,年钱江苑、三堡、运新3个社区完成)。

3、实现文化设施共建共享。钱杭、钱江苑、钱塘等社区预留用地不足的,要与辖区内楼宇单位、中小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实现文体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到20xx年年底,全面实现辖区内学校体育设施向居民免费开放。

(二)加快基层文体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为街道公共文化体育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1、强化文体骨干配置。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分管文体并担任社区文体组织主要职务,并至少配备1名文体管理员,具体负责辖区文化体育工作。

2、培育居民文体志愿者。发展一批热心社区文体事业的志愿者,实现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3%以上。定期开展培训,促进文体志愿服务常态化。

3、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社区文体分管领导、文体管理员必须在上任一年内取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三年内取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2014年,每千人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名以上(其中至少1名为一级)。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月下旬至xx月上旬,市人大调研组,赴xx县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实地察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情况。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调研xx县、xx区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机构老人生活起居情况,详细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委托xx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提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岁以上老人xx.x万人,占总人口的xx%,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xxx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xxx家,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xx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xxx家,共拥有养老床位xxxxx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xx.x张。

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助。深化农村敬老院改革,把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转。

(二)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养老资金x.x亿元,亿元。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拨付资金xxxx余万元,对全市xx家农村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和消防设施改造。强化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经费保障,发放运营补贴资金xxxx.x万元,将失能五保老人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x.x万元(万元),较原有标准提高xxx%。落实高龄津贴和特困供养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累计发放高龄津贴xxxx余万元。xx县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多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注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xx场次,培训从业人员xxx人次。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建设,建成全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积极开展智慧化养老试点建设工作,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xx县xx镇xx社区被评为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建设质量,全市现有三星级养老机构xx家、四星级养老机构x家。注重提高医养服务水平,全市现有护理型养老床位xxxxx张,占比为xx.x%,家庭医生签约老人xx.x万,为xx.x万xx岁以上老人提供健康管理,xx.x万xx岁以上老人进行医养服务指导。不断加大对失能五保老人的服务保障力度,提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x人,集中供养率达到xx.x%。

)养老服务中心xx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xx所,开通xxxxx“养老服务热线”,xx小时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集合示范单位xx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xx家设置老年病区和老年病科,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初步形成。

(一)社会养老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主要因为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多数空巢老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怕被说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去养老机构。事实上,部分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服务需求较大,从入住的养老机构人员来看,大部分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迫不得已送到养老机构照顾。xx县xx家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老人xxx人,x/x以上的老人为失能、半失能人员。调研走访的xx家养老机构中,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xx%。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已建住宅小区中,配有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服务开展缺乏基础平台。以xx县为例,xx县共有xx个城市社区,已建成住宅小区xx个,住户xxxxx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用房xxxx平方米。按照每百户xx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应建设xxxx平方米,尚缺xxxx平方米。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我市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只是增加楼梯扶手、斜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改造需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相对缺乏,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居家养老服务现有供给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单一。全市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有xx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不足,运营服务缺少标准,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尚未形成,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保障不足,缺乏医疗护理和精神慰籍,特困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以开展,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四)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根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要实行“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调研中发现,我市新建住宅小区有不少未按照“四同步”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敬老院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财政向敬老院拨付xx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不够及时。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未能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五)医养结合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医养结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资源整合、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完善。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医疗机构巡诊养老机构的协作协议有的还停留在纸面上。全市医疗机构总数xxxx家,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xxx家,占比x.x%,开设康复保健康科的xx家,占比x.x%,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供给仍需进一步优化。

(六)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养老护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护理技能单一。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多在xx岁左右,调研中发现,一家农村敬老院聘请的医护人员xx岁,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低于xx%,缺乏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xxxx元左右,城区xxxx元左右。护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xx%以上,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职业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切实转变传统社会养老观念。广泛宣传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新型的养老模式,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切实转变广大群众的传统养老观念。做好居家老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转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费观念,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鼓励更多的老年人主动融入社区大家庭,乐于接受服务。以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为背景,有效利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养老事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建设规划。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着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高度重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实际、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设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有效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统筹资源配置,科学规划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备,加强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的衔接,不断满足老年人活动需求。着力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工作,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设施资源,优化改善农村养老设施设备条件,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三)突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制定服务流程、实际操作、服务评价标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有序。发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链接、直接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网路,积极打造xx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收集、分析能力,实现居家服务管理科学有效。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商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服务需求。

(四)不断加大养老服务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发布机制,健全奖优罚劣机制。

(五)持续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建立参与医养结合社会机构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的标准化。完善“医养结合”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依托大数据运用和互联网发展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产业,整合养老和医疗信息资源,提高服务质量。研究制定社区居家养老中基本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与医保衔接的具体办法,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签约履约,保障签约老年人就医取药。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结合xx“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构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探索设立中医药养老服务专区,推动xx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实习实训等方面与养老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开展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专业。

教育。

探索在xx高校和职业院校教育规划中增设中医药健康养老相关专业。针对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基层养老服务。

工作。

人员、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分类培训,积极构建养老服务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强化职业保障,切实解决养老服务队伍人难招、人难留问题。加强医养结合护理员队伍及服务老年人的家政人员规范化培训,提高专业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