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小编:书香墨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某个组织或者群体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先进的规章制度经验,不断创新和改进自己的规章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结合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规范保安员工作纪律,避免在日常请销假方面出现违规情况出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相关文件:员工手册

四、内容

1、由于保安岗位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没有特殊情况需要的情况下不予准假

2、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

3、保安员临时有急事不能直接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两小时以内通知队长,经队长请示有关领导后,由队长负责通知是否批准,在归队后当天立即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保安员假期到后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归队,必须向队长、管理处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续假,归队后当天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进行销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保安员请假在一天之内的,需填写请假单,经所在班班长、队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6、保安员请假两天以上(包含两天)三天以下(包含三天)的,除向班长、队长办理请假手续,必须经管理处主任、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7、保安员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8、保安员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每月队长统计后如实进行考勤,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9、保安员请假不得超过年限期限,工作不满一年的全年请假不得超过14天,工作一年以上的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婚假、丧假、孕假)等按公司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10、保安员请假超过期限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不得参加明星保安评比及各类评比活动(特殊情况类外)。

请销假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企业人员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企业人员的各类请假申请表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特殊紧急情况未能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向领导请假,事后须由本人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假满后要及时向部门领导销假。

(一)各部门企业人员申请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的假期,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申请3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日(含10日)以内的假期,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申请10个工作日以上的假期,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二)各子公司副经理申请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的假期,由各子公司经理批准;申请3个工作日以上5个工作日(含5日)以内的假期,由各子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申请5个工作日以上的假期,需由各子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三)各部门负责人申请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的假期,需由分管副总批准;申请3个工作日以上的假期,需分别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一)病假:当月病假累计5个工作日(含5日)以内者,应领工资按100%计发;当月病假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日(含10日)以内者,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当月病假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者,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病假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3个月以上长期病假者,从第4个月开始,按当年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二类的80%计发。

(二)事假:当月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者,应领工资按100%计发;当月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7个工作日(含7日)以内者,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当月事假累计7个工作日以上者,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

(三)旷工:当月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以内者,按旷工天数扣发当月应领工资。旷工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公司有权到人社局为其办理辞退手续。

(四)迟到早退: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10%的考核性绩效工资;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者扣除当月20%的考核性绩效工资,并以此递增。凡当日无考勤记录且无请假或公务外出相关审批手续者,按天数扣发当月应领工资。

1、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外出赴相关部门办理日常公务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日常公务的,由分管副总批准;各副总外出办理日常公务的,由总经理、董事长总批准。

2、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按上述审批权限执行。

3、凡请病假者,需按批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门诊手册及诊断证明;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须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手册、住院证明、每日清单(急诊除外);出院后医生建议治疗或休息的,须出具由主治医生注明具体休息时间的诊断建议书及病历,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4、凡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连续计算为请假时间。

5、弄虚作假出具假住院证、门诊手册或诊断书等,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时,病假按旷工处理;凡未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托病拒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病愈后恢复工作且自身能够坚持正常工作1个月以上者,以后再休病假,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病愈后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个月以上且又休病假者,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将累计计算。

7、原则上病假单次申请天数最长为1个月(含节假日),如需延长,当事人需带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最新相关证明提前按审批流程再次申请。

8、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可视实际情况核准事假,按请假批准权限报批。

9、原则上事假单次申请天数最长为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当事人须在销假前,按审批流程再次申请。

10、事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均计算为请假时间。

11、凡未按审批流程批准,或请假到期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按照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在职企业人员结婚,可享受30天(含节假日)的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1、按照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即女职工分娩,可享受158天(含节假日)的产假,男方享受护理假15(含节假日)天。

2、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持医疗机构证明,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男职工享受的护理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1、在职企业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

2、在职企业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丧假期间的工资全额发放。

3、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1年的企业人员,其配偶之间、未婚者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者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者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凡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工作年限(累计参保)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个工作日;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个工作日;工作年限(累计参保)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在累计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只享有5个工作日年休假的职工,休假时原则上要一次性休完;享有5个工作日以上年休假的职工,可在一年内分段休完,但原则上不超过两段,且每段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3类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因个人原因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以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处理,公司不以经济形式补偿。

(1)部门负责人需休年休假时,须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其他干部职工需休年休假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年休假审批表均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年休假需提前1周办理申请手续。年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企业人员的请销假管理工作,并建立各部门请销假档案,进行登记备案。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本部门请销假工作的管理。

(二)各部门借调人员日常考勤由借用部门负责,月底将借调人员的年度休假和请假情况及时报回原所在部门,旷工的要及时上报工资发放部门,按规定扣发工资。

(三)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以及不假而走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对于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且所在部门负责人未及时上报处理的,公司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对多发工资予以追回。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请假修假销假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本店营业时间(工作时间)为20:00——24:30。实行实各签到制度。20点作为工作起始,即换好工作服签到;24:00为工作结束,即换衣服签退。原则上按以上执行,根据营业情况,时间应向后顺延。在工作时间内要求早退的,要及时申请,说明原因,并登记于《签到本》工作时间为半天。

2、每日工作例会:

每天20点开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主要说明今日预定,昨日工作中的一些存在的问题等,并学一些粤语。

3、指名程序:

客人进房后,各位公关要准备指名,由经理安排,公关按身高顺序进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全部人员进房之后,打招呼,说“晚上好”“请多多关照”之后经理会说“大家好吗”回答“超好”然后由客人指名,在此之前已安排好酒水。

4、营业时间内公关们休息制度:

原上是在靠门一外沙发休息,注意形象,注意卫生。在大厅没客人,客人不需要卡拉ok时,可使用卡拉ok,并保持音量低于正常使用状态。

5、卫生制度:

于每日营业之前,做卫生清洁工作。各个房间、大厅的桌面、地面于净。物品摆放于桌面左上角,依次为:第一排:纸巾、酒水牌、烟灰缸两个;第二排:点唱本、便签、铅笔。大厅吧台内的物品摆放,请参照现行标准。当日垃圾须在营业结束后处理。更衣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迎宾制度:

咨客台保持一个人在位,客人来时第一时间按门铃,并打招呼:“晚上好”“欢迎光临”

7、广告宣传派发制度:

每天两名,场地待定,时间为18:30——20:00。

广告宣传与考勤排班由小惠执行。

8、卡拉ok比赛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每月第一个星期四的19点比赛开始。第一名奖励30元。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

9、集体活动制度:

为了丰富业余生活,融洽内部关系,每月至少一次集体活动。形式不限,集思广益。

以上事项从即日起执行。有不到这处,还请各位多提意见。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定可以实现我们成为一流club的原望。

请销假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地震局不再另行规定。

2、工作时间因私脱离工作岗位的,填写事假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不能事前书面申请的,经批准后,事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补办手续。请病假者需持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

3、申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要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报局长审批。

4、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1、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职工探亲的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2、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病假期内,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基本工资照发。其他未纳入基本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病假期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基本工资的计算,实行级别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4、按规定应扣发的病假工资由办公室通知财务科扣发。

1、机关各科室要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各项请销假制度。

2、对经批准休病假、事假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奖惩规定。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3、因参加学历教育复习、上课、考试或因其他个人事由需休假的人员,要首先使用本人的应休假期;无假期的,在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时间,但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5、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统一由公司请假行政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7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请销假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规范保安员工作纪律,避免在日常请销假方面出现违规情况出现,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保安员

员工手册

1、由于保安岗位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没有特殊情况需要的情况下不予准假。

2、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

3、保安员临时有急事不能直接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两小时以内通知队长,经队长请示有关领导后,由队长负责通知是否批准,在归队后当天立即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保安员假期到后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归队,必须向队长、管理处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续假,归队后当天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进行销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保安员请假在一天之内的,需填写请假单,经所在班班长、队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6、保安员请假两天以上(包含两天)三天以下(包含三天)的,除向班长、队长办理请假手续,必须经管理处主任、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7、保安员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

8、保安员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每月队长统计后如实进行考勤,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9、保安员请假不得超过年限期限,工作不满一年的全年请假不得超过14天,工作一年以上的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婚假、丧假、孕假)等按公司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10、保安员请假超过期限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不得参加明星保安评比及各类评比活动(特殊情况类外)。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教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应持相关证明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应在分别向年段、处室负责人申明后,向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按级核准,方可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职或请假尚未获批准而离职,以及逾期不归的请假者,均为旷职。

1.3天以内(含3天,下同)的假期,由所在年级(科室)负责人审批。

2.3天以上(不含3天,下同)15天以内的假期,由校长审批。

3.15天以上、3个月以内的假期,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在校内公示。除有明确规定的假期或重大疾病外,如婚假、产假、癌症、在传染期的肝病、肺结核等,一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60天。

4.3个月以上的假期(产假除外),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登记,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并在教育网公示。

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对有特殊情况,如本人是独生子女,直系亲属重病需外出陪医或陪院看护等,经教育局同意可适当延长假期。

教师在经过学校批准的短期培训期间,享受在岗教师待遇。教师以提高学历为目的脱产进修,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修学习人员,凭录取通知书、缴费单、文件等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离岗学习期间,每学期必须书面向学校和教育局报告一次学习培训情况,工资由县财政局扣发。学习期满,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的进修学习人员,由学校一次性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并办理销假手续。

5.15天以上的病假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检查、化验、医药费等证明及医院出具的建议住院治疗或休息治疗的证明,否则不予审批。必要时,学校和县教育局可以组织请病假者进行相关的医疗鉴定,属实的,鉴定费用由学校和教育局承担,不属实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已执行的假期按旷工对待。

6.婚丧产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至5天婚丧假。

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以及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产假假期:对符合政策生育且正常分娩的产妇,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60天,合计为15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或实施剖腹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男方享受10天的护理假,夫妇异地生活者,男方护理假为2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婚丧假的审批权限仍按上述规定办理,并附有相关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单位证明等。

7.育龄女职工假期期间如需要参加例行妇检的,必须无条件回单位参加妇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单位参加妇检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计生专干共同组织请假人就近到有资质的妇检机构进行妇检,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所在地计生办和县教育局计生办。

8.由县教育局批准的假期以教育局出具的《准假通知单》为准(样式附后)。《准假通知单》由学校留存,个人请假条由教育局存档备核。经批准的假期在执行中适逢节假日的,与节假日合并计算不得顺延假期。

9.请假者执行假期前,必须按规定交接好工作,给所在单位留下通讯联络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假期期间,学校因工作需要,按请假人留下的联络方式一周内不能与请假人取得联系的,从第8天开始假期自动终止,如不能返岗,从当天起按旷工论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请假者负完全责任。

10.由学校(园)审批的假期每月以中心校、联盟校、中学为单位(县直以校(园)为单位)逐校逐人进行登记,并在月底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归档,县教育局在教育网予以公示(附《蒙城县教育系统请假情况统计备案表》)。

1.假期期满必须向学校销假,逾期不销假的,按旷工论处。

2.假期期满适逢节假日的,仍要按时销假,履行手续后按有关规定享受节假日待遇,否则,按旷工论。

3.由教育局批准的假期,销假时,仍按上述请假审批要求逐级签署返岗情况后,由教育局销假并出具销假通知单(样式附后),假期期满三天内,不能向教育局销假的,以旷工论处。

1.无特殊情况不得续假。确需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执行完以前按以上审批权限重新申报审批,续假手续未办完中间有间隔未在岗的按旷工计算。

2.因同一事由连续不间断请假累计天数超过15天或非同一事由一学期内请假累计天数超过30天仍需续假的,逐级签署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审批(并附相关材料)。

凡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及《关于印发〈亳州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的通知》(教办[20xx]47号)执行,按程序予以解聘、辞退或开除。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归位销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请假1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

4、请假3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

5、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

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的要向区委办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8、请假人员经单位领导或区级领导批准后,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或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工作任务,请假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9、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超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10、对伤、病人员,根据医务人员的建议,需住院治疗,应先履行请假手续,因急病未履行者应待病情稳定后及时补办请假、续假手续。

11、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按管理权限,要及时到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报到并销假。

12、领导干部的婚丧、节育、产假等按照有关规定的假期,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单位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核批准。

13、领导干部因私或因公出境出国的,按有关规定到区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出国前须履行请假手续。

14、由一个或多个单位组团外出考察学习的,由牵头单位按上述规定统一履行请假手续。

15、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全区重要活动和会议时,应按管理权限,提前向相关领导请假。

16、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轮休,积极落实干部年休假制度。

17、如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对造成工作重大延误、失误者,按《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8、区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按照市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19、科级领导干部的请销假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20、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

注:

1、请销假审批程序详见《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2、此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区委组织部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全体教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应持相关证明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应在分别向年段、处室负责人申明后,向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按级核准,方可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职或请假尚未获批准而离职,以及逾期不归的请假者,均为旷职。

1.3天以内(含3天,下同)的假期,由所在年级(科室)负责人审批。

2.3天以上(不含3天,下同)15天以内的假期,由校长审批。

3.15天以上、3个月以内的假期,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在校内公示。除有明确规定的假期或重大疾病外,如婚假、产假、癌症、在传染期的肝病、肺结核等,一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60天。

4.3个月以上的假期(产假除外),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登记,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并在教育网公示。

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对有特殊情况,如本人是独生子女,直系亲属重病需外出陪医或陪院看护等,经教育局同意可适当延长假期。

教师在经过学校批准的短期培训期间,享受在岗教师待遇。教师以提高学历为目的脱产进修,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修学习人员,凭录取通知书、缴费单、文件等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离岗学习期间,每学期必须书面向学校和教育局报告一次学习培训情况,工资由县财政局扣发。学习期满,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的进修学习人员,由学校一次性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并办理销假手续。

5.15天以上的病假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检查、化验、医药费等证明及医院出具的建议住院治疗或休息治疗的证明,否则不予审批。必要时,学校和县教育局可以组织请病假者进行相关的医疗鉴定,属实的,鉴定费用由学校和教育局承担,不属实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已执行的假期按旷工对待。

6.婚丧产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至5天婚丧假。

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以及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产假假期:对符合政策生育且正常分娩的产妇,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60天,合计为15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或实施剖腹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男方享受10天的护理假,夫妇异地生活者,男方护理假为2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婚丧假的审批权限仍按上述规定办理,并附有相关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单位证明等。

7.育龄女职工假期期间如需要参加例行妇检的,必须无条件回单位参加妇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单位参加妇检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计生专干共同组织请假人就近到有资质的妇检机构进行妇检,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所在地计生办和县教育局计生办。

8.由县教育局批准的假期以教育局出具的《准假通知单》为准(样式附后)。《准假通知单》由学校留存,个人请假条由教育局存档备核。经批准的假期在执行中适逢节假日的,与节假日合并计算不得顺延假期。

9.请假者执行假期前,必须按规定交接好工作,给所在单位留下通讯联络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假期期间,学校因工作需要,按请假人留下的联络方式一周内不能与请假人取得联系的,从第8天开始假期自动终止,如不能返岗,从当天起按旷工论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请假者负完全责任。

10.由学校(园)审批的假期每月以中心校、联盟校、中学为单位(县直以校(园)为单位)逐校逐人进行登记,并在月底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归档,县教育局在教育网予以公示(附《蒙城县教育系统请假情况统计备案表》)。

1.假期期满必须向学校销假,逾期不销假的,按旷工论处。

2.假期期满适逢节假日的,仍要按时销假,履行手续后按有关规定享受节假日待遇,否则,按旷工论。

3.由教育局批准的假期,销假时,仍按上述请假审批要求逐级签署返岗情况后,由教育局销假并出具销假通知单(样式附后),假期期满三天内,不能向教育局销假的,以旷工论处。

1.无特殊情况不得续假。确需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执行完以前按以上审批权限重新申报审批,续假手续未办完中间有间隔未在岗的按旷工计算。

2.因同一事由连续不间断请假累计天数超过15天或非同一事由一学期内请假累计天数超过30天仍需续假的,逐级签署意见后,由县教育局审批(并附相关材料)。

凡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及《关于印发〈亳州市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的通知》(教办[20xx]47号)执行,按程序予以解聘、辞退或开除。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员工管理制度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18岁以上、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上级审查后可以实施。

二、考勤。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2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假、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签到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请销假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企业人员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企业人员的各类请假申请表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特殊紧急情况未能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向领导请假,事后须由本人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假满后要及时向部门领导销假。

(一)各部门企业人员申请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的假期,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申请3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日(含10日)以内的假期,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申请10个工作日以上的假期,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二)各子公司副经理申请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的假期,由各子公司经理批准;申请3个工作日以上5个工作日(含5日)以内的假期,由各子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申请5个工作日以上的假期,需由各子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三)各部门负责人申请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的假期,需由分管副总批准;申请3个工作日以上的假期,需分别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一)病假:当月病假累计5个工作日(含5日)以内者,应领工资按100%计发;当月病假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10个工作日(含10日)以内者,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当月病假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者,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病假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3个月以上长期病假者,从第4个月开始,按当年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二类的80%计发。

(二)事假:当月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者,应领工资按100%计发;当月事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7个工作日(含7日)以内者,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当月事假累计7个工作日以上者,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考核性绩效工资。

(三)旷工:当月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以内者,按旷工天数扣发当月应领工资。旷工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公司有权到人社局为其办理辞退手续。

(四)迟到早退: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10%的考核性绩效工资;凡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者扣除当月20%的考核性绩效工资,并以此递增。凡当日无考勤记录且无请假或公务外出相关审批手续者,按天数扣发当月应领工资。

1、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外出赴相关部门办理日常公务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日常公务的,由分管副总批准;各副总外出办理日常公务的,由总经理、董事长总批准。

2、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按上述审批权限执行。

3、凡请病假者,需按批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门诊手册及诊断证明;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须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手册、住院证明、每日清单(急诊除外);出院后医生建议治疗或休息的,须出具由主治医生注明具体休息时间的诊断建议书及病历,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4、凡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连续计算为请假时间。

5、弄虚作假出具假住院证、门诊手册或诊断书等,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时,病假按旷工处理;凡未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托病拒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病愈后恢复工作且自身能够坚持正常工作1个月以上者,以后再休病假,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病愈后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个月以上且又休病假者,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将累计计算。

7、原则上病假单次申请天数最长为1个月(含节假日),如需延长,当事人需带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最新相关证明提前按审批流程再次申请。

8、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可视实际情况核准事假,按请假批准权限报批。

9、原则上事假单次申请天数最长为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当事人须在销假前,按审批流程再次申请。

10、事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均计算为请假时间。

11、凡未按审批流程批准,或请假到期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请销假管理制度

1、请假必须以假条或填单的形式写明请假类别、事由和时间,请假类别指调休、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调休的前提是必须自行完成本职工作,一线教师必须自己完成课务。申请者填写好调休单并请课程处或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递交校务办,一天(含)以内校务办进行审批,一天以上须报校长室审批。调休原则上不得连续2天以上。

3、事假必须由校长室批准,申请者需递交事假申请,校长室一经批准,由课程处或所在组室安排好代课、顶岗等事项。长期事假者的学期(年度)考核、奖励等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病假必须由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病休假证明,申请者同时递交病假申请,并须经校长室审批,在校务办办理相关手续。若特殊病因而不能前往办理的',可由家属办理;或预先告之校务办,事后适时补办手续。长期病假者的学期(年度)考核、奖励等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婚假、产假、丧假等原则上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法定假期期限则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参照执行。

6、凡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教职工,所请探亲假时间一律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学校根据有关探亲假政策,给予相应的探亲路费补贴。

7、所有请假都必须到校务办备案,请假结束须主动到校务办销假。

8、教职工因公出差,须经校长签字同意,并由出差者本人报课程处备案(是班主任的还须报学生处)。出差者未在课程处、学生处等部门备案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旷课论处。由学校各部门通知的教研活动、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不需办理因公出差手续。

9、本制度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3月18日起执行,原来的请假制度中止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部员工在新华分公司洗浴时间为:

每周星期三的非工作时间(不含午休时间),即早6时-9时,晚18时-0时,其中晚21时-23时的时间段内,为避免给客人造成影响,总部职员不能搓澡。

每周星期日的早6时--晚18时。

第二条每位总部职员每月有两次搓澡待遇,以加盖总部印章的搓澡卡结算。请遵守营业区规章,规范行为举止,浴后主动及时到前台结账。

第三条总部人员在分公司洗浴每次不要超过90分钟,洗浴后尽快离开公司洗浴场所,不要逗留,减少等人、休息时间,不能在前厅逗留。

第四条总部员工在分公司洗浴时,保持平和谦虚的心态,在无特殊情况时,尽量自理,不要要求分公司同事提供服务,尤其是客人较多的情况。

第五条为维护新华分公司的正常营业秩序,有检查任务职员可进入新华分公司二楼以上营业区进行业务检查,其他职员在新华分公司洗浴后不要进入二楼以上的营业区,不能随意进入武昌、万松园分公司营业区洗浴。

第六条总部职员与新分公司员工同等待遇就餐,1元/餐,每月20日集体充值。职员用餐时间为: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用餐期间需遵守规范,不浪费、不喧哗,不大声说笑、不接受特殊待遇。

请销假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地震局不再另行规定。

2、工作时间因私脱离工作岗位的,填写事假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不能事前书面申请的,经批准后,事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补办手续。请病假者需持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

3、申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要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报局长审批。

4、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办公室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个例子:跟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家小网络公司,一开始没有太多资金,每个人的水平也不一样,公司业务跟技术又互相关联,都是股东而且还都在公司上班,还要把工资发的公平,薪金制度如何制定,这既是股东又是员工的该如何管理?真是件头疼的事,望给提供点参考,深表谢谢大家看法:

1、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我认为有一个问题要非常清楚地同各个股东约定:

各方的双重身份及因此双重身份所导致的不同关系和利益取向。

简单说,每个股东依据出资可以享受股东的相应权利,这是公司章程里是有约定的。如果该股东同时又是公司员工,依据其在公司中的岗位,一定要有一份清楚的报酬、奖金的领取方式和标准。这是依据其工作原因所得,与股东身份无关。

很多小公司开始创业时大家努力合作,甚至不计报酬,一旦有收益就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出力大的觉得没有得到应得的,出力小的觉得大家都是股东,凭什么你要多拿?然后公司就惨,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在最初阶段明确。我认为是最重要的。

因为是律师,所以从法律角度讲了一个问题。如果在北京有这方面的相关需要,可以联系我提供帮助,联系方式在资料里有。

其它的管理方面的事情还是同你的管理同业去沟通吧。

第二个例子:小企业应该怎样管理我在一家私营小企业干销售多年,老板今年让我负责全面工作。但因为这么多年来厂里一直没有什么制度,都是老板娘像开杂货店一样管理着。我也没有什么管理经验,特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

公司概况:生产注塑产品,主要是方向盘。有员工50人,技术人员3人,车间主任兼保管3人。有3个生产车间,仓库若干。上3班。

1、第1车间加工方向盘骨架,方向盘里面是一个铁制的骨架,骨架由中心头,连接柱,连接板,外圈等组成。所有这些都在这个车间加工。有冲床,车床,拉床,缠圈机,电焊机等。

工作流程。

是:冲床下各种料供给缠圈者和最后焊接者。拉床供给焊接者。由焊接者最后完成整个骨架。问题:都在一个车间,有随干随用,仓库有限,只有成品骨架入库保管,其他没有入库,又太杂,不知怎么管理。也不知道班产量是多少,只是按天计算工资,干多干少也不知道。反而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2、第2车间是注塑车间。负责方向盘的注塑,和各种附件及其他注塑产品的加工。从第1个车间领骨架,加工后部分入库部分给第3车间。因为是3个车间的中间环节,我又不知道怎么和其他车间衔接。问题:领骨架,退骨架,及出现问题两个车间主任怎么管理。发给第3车间的产品出现问题怎么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3、第3车间组装车间,负责组装方向盘,及其他组装件。问题:组装计划变化大,所需的零件太多,物资难管理。人员调动太大,难记工。

大家看法:

1、在大多数的小企业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公司也是。我想我也没能力回答好你的问题。但我可以给你提几个建议:

(1)关于制定个人产量。可以举行个劳动技能大赛,根据最后优秀工人的产量来指定员工的定额,当然,一定要制定得合理,不能过低,也不能太高。把握住度。

(2)关于东西的乱摆放。其实这是个大问题,一是直接影响公司形象,二是很容易造成零件误用,造成生产事故,其次员工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产生工作消极状态,怠工浪费原材料等。其实现场管理是个大问题,日本的5s现场管理法你可以学习一下。

(3)关于零件的存储领用摆置最好你亲自到车间深入一下,发现问题所在,然后想办法解决,可听取老员工老师傅或者你认为合理的建议。

(4)关于生产的零件半成品成品在各工序流通时,你可以设计一个简单的卡片,当上道工序流入下道工序时,下道工序检验产品确实没问题,然后签字领用,若发现问题,则注明,根据情况拒领或部分领用。

其实很多规章制度很多是从实际工作中一点点总结出来的。相信你通过实际工作,会做得很好。

我觉得你上任后首要工作应该是:

(1)以稳定为主,尽量不要调整领导班子,待稳定后再根据自己的观察进行任免。

(2)严抓现场管理,仓库保管领用制度。

(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你点出问题所在,可让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制定,你再评审,只要你分工明确了,出了问题就找主要负责人)。

(4)给员工制定定额,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好了,就说到这,都是自己的见解,希望共同学习。

2、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论企业大小,基本管理方法大同小异。既是管全面,必须要了解:原料(储备质量后期预测);设备(检修运转);动力(风水电气);安全;大致的成本构成;资金运转状况;熟知工艺流程;熟知各岗位操作要领;规章制度和定额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产品各等级标准和产品销售形势。总之,你要当一个没有副厂长的.正厂长。真是个锻炼的好机会。

既然是领导,就要有凝聚力,知人善任必不可少。至于用什么方式?有身先士卒型的,有恩威并施型的,则要根据你自己的特点选择。但不管什么型,没有规章制度给你撑腰也不行。

顺便说一句,既然老板让你管,你得和老板把丑话说在前头:为了企业,六亲不认(这是民企最大的毛病)。

按道理说,不在几个主要岗位上干过几年,抓好全面工作很难,既然把你放在这儿,祝你成功。

3、看板管理对于三个车间的生产连接是很有用的,对于第一个车间杂乱现象,首先要把生产设备的位置合理布局,那么各种物料就可以就近原则摆放,只是第一步改进,然后在可以参考5s管理,三车间的职责可以在输入和输出两个节点控制,通过控制点的输入和输出,职责也就转移。个人成绩的衡量是个灵活的考察因素,比较复杂。

小企业如何考核员工业绩?

小企业信息传递链条短,受市场环境影响大,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弱,绩效考核相应要突出人性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适当的绩效考核是企业运营的催化剂,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的个人目标最大程度地配合公司整体目标,从而使公司的目标得到实现。让我们从小企业的特点出发,看看它们的绩效考核该如何开展。

独特的绩效考核特征相比大型企业,小企业有自己的特点:首先,人数相对较少,信息传递链条较短,不容易失真;其次,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企业业绩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大;再次,没有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相对较弱。

这三大特点决定了小企业绩效考核的特征:人性化、灵活性、可操作性。

小企业信息传递链较短,不容易失真,所以员工对公司整体目标的理解相对较强,员工个人目标容易统一到公司的目标体系中。另外,由于信息传递链短,员工之间相互了解的机会较多,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可以较多地采用人性化的解决办法。小企业的业绩受市场的影响比较大,因此,用于绩效考核的业绩考核不应该过于苛刻,否则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只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小企业的业绩考核要体现出灵活性,特别是在设计有关业务方面的绩效考核指标时。

小企业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相对较弱,绩效考核不能过于细致,否则非但不能成为公司运营的催化剂,反而成为绊脚石。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要和公司实际挂钩,尽量使用目前可操作的,或者适当努力之后就可以得到的数据。

1、先抓人,把各车间技术骨干抓好由他们各负好各自环节的则。

2、核定工时。

3、按技术含金量和体力消耗量核定工时的含金量。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规范高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部机关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到岗,需履行请销假手续;离开市区出差、出访、学习等公务外出,需履行报备手续。

请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内容包括:请假人、事由、起止时间等。

外出报备以书面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处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必须写清外出期间代为主持工作的同志。

常务副部长外出、请假,需提前向常委组织部长报告,按市委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规定执行。

部务会成员和其他处级干部外出、请假,需由常务副部长提出意见,报常委部长批准,并向办公室报备。

科长(主任)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主管部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经主管部领导同意后,报常务副部长批准。因公外出要向常务副部长和主管部领导报告,同时向党委办(人事科)报备。

其他干部及工勤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主管部领导批准。因公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部领导报告,同时向党委办(人事科)报备。

请假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从党委办(人事科)领取并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按程序逐级审批。

报备需提前报告,遇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报告时,一并通知办公室或党委办(人事科)。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未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事前电话征得领导同意,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外出和请假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返回机关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办理销假手续。外出日程或行程如有变化,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补充报告,由批准人决定是否延假及延假期限。

请假期满,请假人在假期期满的次日内向批准人当面销假,并持《请销假审批表》(签批联)到党委办(人事科)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或期满不按时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