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讲话范文(16篇)

小编:曼珠

演讲稿范文是演讲者表达自己观点、倡议或者建议的重要工具。演讲稿的范文展示了不同主题和风格的演讲,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的素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

同学,很荣幸,很激动,我也有机会站在这里讲话。我今天讲演的题目是《畅想十月》。

在所有炎黄子孙的心目中,金灿灿乐融融喜洋洋的“十月”,已经成为一种象征,一种成熟成功成就的象征。江山如画,神州让世人瞩目;岁月如歌,“十月”令国人欢呼。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百姓在喜悦中庆祝盛大的节日;蓝天白鸽,火树银花,万众在欢腾中享受美好的生活。

我在欢乐中陶醉,在陶醉后冷静,在冷静中沉思。新中国从昨天走到今天,从今天走向明天的历程,如长江大河的波涛,后浪推前浪,一浪高过一浪。

历尽风雨见彩虹,踏平坎坷成大道。半个世纪以来,从开国大典到新中国成立59周年庆典,站起来了的中华儿女扬眉吐气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难忘的“十月”,改革开放的中国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昂首阔步地迈进一个比一个精彩的“十月”。

树有根,水有源。没有“昨天”,哪有“今天”?昨天,中国曾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近代却因落后而挨打,因软弱而受欺。1860年10月18日,坐落在北京西郊的世界上最美丽最宏伟的圆明园,被英法侵略军一把罪恶的大火烧成废墟专制和独裁点燃了革命的火种。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使中国结束了20__多年的封建帝制;1935年10月19日,中央红军经过一年多艰苦的长征,胜利到达陕北;1945年10月10日,以---为首的中央代表团,在重庆经过43天坚苦卓绝的谈判斗争,与---签定了《双十协定》;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10月,这斗争的十月,红色的十月,终于升华为今天硕果累累的金色的十月!

置身“十月”,欢乐之余,我浮想联翩:昨天的奋斗铸就今日的辉煌,明天的蓝图要从今天开始描绘。所以,同学们,努力请从今日开始,美好的未来要靠我们去创造。

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戳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昌平工商分局决定在3月15日当天组织开展昌平区旅游市场整治宣传活动。

3月7日,昌平工商分局稽查大队会同旅游、公安、发改、食药和相关镇街等12个部门召开昌平区3·15旅游市场治理宣传活动筹备会。

会上介绍由分局起草的《昌平区3·15旅游市场治理宣传活动方案》,并在征求参会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就相关筹备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

各部门纷纷表示将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积极落实相关筹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目前,宣传活动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五(4)彩虹班中队的张琮凯,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从我做起,合理消费”。

3月15日是国家消费者权益日,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我觉得,在这个日子里,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对自己的消费权益进行关注,还应该对我们的消费观念进行思考。

可能有的同学这样认为,消费都是父母的事,是大人的事,与自己无关紧要。但我觉得不是这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手头上的零花钱、压岁钱也多了,看到有意思、好玩的东西、好吃的东西也想买买买,遇到有趣的主播也想打赏。但我们自己的社会阅历又浅,而且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对事物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容易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还有,不管是零花钱还是压岁钱,其实都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给的,我们要体谅他们的辛苦,而不是大手大脚乱花钱。

我建议各位同学,要建立正确的消费观,既不冲动消费,也不盲目消费,与父母多商量、多请教,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意识,掌握商品知识。发现伪劣商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同时,也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通用9篇)在现在社会,我们使用上讲话稿的情况与日俱增,讲话稿可以起到整理讲话者的思路、控制时间的作用。为了让您在写讲话稿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

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戳

3月11日,我市在阜城清河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市领导王长安、王显义、吴开义到场巡视,并看望慰问了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

活动当天,市工商局、物价局、消协等40多家单位在清河广场摆放展台、设置展板,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接受市民投诉、咨询。

100多家企业在现场设置了展台,展示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

上午9时许,市领导一行来到活动现场,详细了解各单位活动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的识假辨假知识。

副市长王显义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校园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刚才为我们升旗的是我们学校新一届国旗班的同学,他们是谢吾为、熊胜、周吉鑫、周汪泉、柳凯、郭雅婷、宋维玮、成文瑾、孙品瑞。非常感谢我们上一届国旗班的同学为学校做的贡献,希望新一届国旗班的同学继承他们认真、负责的精神,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充分展示我校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刚才刘婷同学很真切地谈了自己对雷锋精神的看法。可能有些同学觉得现在谈雷锋精神是不是在说大话呢?其实不然,每个人都有向善、向美、帮助他人的天性,我们宣传雷锋精神正是顺应、强调了这种天性。经常有老师和同学将拣到的东西交到政教处,不正是这种天性的自然表现吗?为了让同学们更清楚地感受到雷锋就在我们身边,也为了方便丢失物品的同学找回自己的东西,我们将在政教处门口挂块黑板,专门公布招领信息,请丢失了物品的同学到政教处认领。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日子不应该只引起我们对消费权利的关注,还应该引起我们对消费观念的思考。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消费观念呢?我在这里提三个问题,和同学们一起探讨。

具有独立意识的同学肯定会说,消费当然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为了展示给别人看,那多累啊。既然这样,为什么有些同学要跟风消费,别人有什么,自己非要买什么,即使自己并不是很需要。为什么有些同学非要买昂贵的名牌服装,即使有些服装并不适合自己,而且一般的服装穿着也很舒服、好看。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有些同学的消费已经脱离了消费的本质,走上了追慕虚荣的道路,这不是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中学生所追求的东西。适合自己的消费、实在的消费才是智慧的消费。

很多同学认为,我花钱买了东西,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于是很好的蛋糕吃了一半扔掉了,八成新的文具盒进了垃圾桶了,崭新的作业本撕下来叠飞机了。记住,你有权消费,但无权浪费,你是社会的一员,你用的是社会的资源,消费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事,还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的消费崇尚节俭,反对浪费。

同学们,我提的这几个问题,你平时思考过吗?聪明而有志气的你们知道怎么做了吗?祝你们拥有更智慧、更自立、更健康的消费生活。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的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班的__。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餐饮界、企业界同行:

我是新贵都城市酒店,今天能站在这讲台上给大家分享新贵都城市酒店厨房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我倍感荣幸。经验谈不上,我就讲讲我们平常的日常管理方式,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指正。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定制度:新贵都城市酒店从开业以来,针对厨房食品安全这块一直都很重视,针对厨房食品安全各个岗位档口不仅制定了后厨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而且还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年还根据厨房的区域结构变化,岗位的减增调整,进行制度标准修订,做到有法可依。

二、常培训:酒店每年根据酒店总体培训计划方案,制定厨房部培训方案,包括新员工的培训、各档口的专项培训、针对食品安全法知识的培训,积极参加区级、市级、省级食品卫生安全的培训,总经理还亲自安排厨房员工学习“舌尖上的中国”视频学习,不仅学习食品制作,还要学习里面的卫生、安全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抓执行:有了规范标准的制度和常抓不懈的培训,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执行了。我们厨房制定有奖罚条例,简单明了,违反了由行政总厨、厨师长直接进行开出处罚单,有客人投诉要一抓到底,责任出在哪里,出在那条线都要查明确,进行处理,杜绝再次发生。15年我们得知我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活动,在星级酒店中我们率先垂范,进行安装,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客人在酒店吃的明白,看的明白,满意度大幅提升。酒店的投诉少了,员工的自律意识提升了,亳州晚报等相关媒体还进行了专项采访报道。并向全市餐饮企业推广。我们还根据酒店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新贵都城市酒店服务案例,对员工进行宣贯,要防患未然、杜绝一切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这里我代表新贵都城市酒店承诺,严格执行新的食品安全法内容规定:

二、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者感官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不使用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使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不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食品安全经验,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朋友们:

在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省政府,向全省广大消费者致以亲切问候,向长期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部门、企业、团体和组织表示衷心感谢!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消费大省,去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万亿元,今年将增长15%左右,消费已成为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当前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升,消费品市场日益繁荣,消费环境不断改善,但假冒伪劣商品仍屡禁不止,各种消费陷阱和欺诈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此次晚会以“汇聚消费正能量”为主题,普及维权知识,揭露消费骗局,对于进一步弘扬诚信美德,震慑不法行为,引导健康消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消协组织要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广大经营者要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坚决杜绝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健康消费理念,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识假防骗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祝晚会圆满成功!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做为一名学生,大家可能对3·15这个节日感到陌生,因为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

当我们做为消费者的时候,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大家是怎样做的呢?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认识到他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了损害?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有毒奶粉及其它食品不安全的事件仍时不时地被曝光……遇到这一切,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是侵犯了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是默默的观望?是犹豫不前?还是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在此,希望全体同学,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要再去买小商贩手里的“三无”食品,不要再去买假冒伪劣的文具和玩具。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校园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班的xxx。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xx”。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讲话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打假、维权啊!可不是我们中学生管的事情!

但是今天老师要告诉你只要你拿钱买东西,你就是消费者!当我们从附近小商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的时候!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九年级四班的顾。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下面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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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4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愿天天都是3.15!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