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6篇)

小编:纸韵

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组织和安排各项活动。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建议和指导,帮助你规划和实施一场成功的活动。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集合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xx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xx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xx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xx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xx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近日,商丘法院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10月6日,梁园区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区廉政文化广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建设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宣讲等,为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当天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8人次,发放宣传单120余份。

9月28日,虞城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高宏伟组织干警以“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为主题,前往木兰文化广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以及宣传展板、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帮助群众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相关条款。

9月30日上午,宁陵县法院组织干警以“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为主题,在汉江路步行街广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以及宣传展板,干警们通过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手册、现场讲解以及电子屏循环播放等方式,帮助群众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意义,并与在场群众互动,回答了有关中小企业经营者权益保障等法律问题。

9月30日,睢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恒山湖湿地公园广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条例》手册、《保护中小投资者》普法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条例》的知识内容,让群众关心、学习《条例》内容,了解《条例》的惠企惠民政策。此次活动,共发放《条例》手册和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

9月30日下午,民权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玉海一行在民生广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为群众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关案例、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与群众现场交流,认真回答有关中小企业经营者权益保障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活动策划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履职尽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人大指导监督作为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一是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xx为组长的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市商务局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断创新思路,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落到实处。加强对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全局上下对人大工作地位、职权、作用的认识,形成了尊重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二是办理议案不打折扣。20xx年以来,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案x件。对于每一件建议案,我局都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行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具体承办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程序、办理方法、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间,确保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办复率x%,见面率x%,满意率x%。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局把联系和沟通人大代表的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以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我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争先创优,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稳步增长。

实际吸收外资x亿美元,同比增长x%、居全省第x位;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农产品供应链资金x万元;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帮助科瑞森和武陟对外劳务平台争取x万元;

帮助宝武综合物流园争取x万元。

(三)强化担当,坚持依法行政。

市商务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生命线,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事项办理提质提效力度,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一是商务执法务求规范高效。健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信息库,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系统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严格成品油进货登记、“进销存”台帐管理,累计出动执法车辆x台次,出动执法人员x余人次,检查加油站x家次。二是政务服务务求精简便利。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要求,全面排查商务领域在事项办理、行政执法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清理了x项中介服务,取消了x个证明事项,实现了“事项办理时限压减2/3以上、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x%以上、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x%以上、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到x%以上”等目标。三是进一步办事指南规范。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规程,对经常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外贸易备案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等事项进行明确,并将办事指南及地址做成二维码,在窗口展示,让企业办理一看即知。

一是政策宣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国“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入,各市场准入条件逐步放宽放开,许多政策变化更新较快,政策宣讲渠道不够广泛,企业了解政策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招商引资力量在全省偏弱。市级层面未设立专门的招商机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力量较其他兄弟地市偏弱。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营商环境评议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好“万人助万企”“入户访民情、我来办实事”“懂业务、守规矩、真落实”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商务的出彩,成就xx的更加出彩。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大项工作、重大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领导视察、监督和指导。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商务局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对于人大有关商务工作的决定和议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办理,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通关建设,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制定“四图四拜访”招商工作机制,根据“四张图谱”确定“四个拜访”重点方向和路线图,重点实施小分队招商、产业招商等。坚持周动态、月通报、季排名、1/3时间外出招商等制度,切实提高招商实效。四是加强商务领域企业服务。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切实承担起“万人助万企”第三工作组组长单位职责,做好温县、博爱以及所分包的沁阳x家企业帮扶工作。同时,发挥企业融资与招商功能服务专班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研究制定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措施,尽快出台全市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着力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重点筹办好首届易物大会,联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举办首届中国羊剪绒博览会。适时重启因汛情和疫情中断的“钜惠夏季•火热xx”促消费活动,尽快开展汽车促消活动。重点跟踪指导xx申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指导xx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集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县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好人社工作在服务我县营商环境中应有作用,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创建更加惠民利民的政策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人社服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减流程、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优服务;坚持以优化环境为保障,积极打造审批更少、机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坚持以创新创业为动能,形成具有创造力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人社部门。

(一)夯实职能基础,提升服务实效。一是着力加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新动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组织开展创业设计大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氛围;推进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二是着力加强人事人才工作,积极组织系列人才招聘活动,运用市场方式或“一事一议”办法招引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各类急需优秀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三是着力加强劳动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完成全年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处理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在年初制定涉企常规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涉企检查向县优化办备案制度。开展综合监督单位要健全检查前备案,同时注重过程跟踪和结果追踪,助力优化综合公共服务。继续深化改革,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努力降低企业成本。

(二)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根据全省人社系统统一部署,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严格按照“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的要求,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实现利企便民。二是搭建企业反映问题“直通车”和“受理平台”。向企业公布局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负责人可以直接反映问题。在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受理平台”,向企业公开反映问题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和接待地址,及时将反映问题转交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部门单位办理。三是深入企业内部调研。相关股室和局属部门单位要进入企业一线实地调研,搜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推动服务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计划的行政服务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服务效能电子监控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常态化、标准化汇聚。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不断取消、归并、压缩审批环节,持续深化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方便企业网上一步办理。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达到用人单位开办企业社保事项,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参保登记。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权力运行监督,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内控力,坚决杜绝“慵懒散慢”等现象。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咨询和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通过群众举报、“互联网+监督”、12345热线受理和信访直接受理,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对影响行政服务效能和营商环境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线索”积极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四是推行就地办理制度。企业在办事环节和生产经营中,向单位直接反映情况的,相关股室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帮助企业解困。企业通过其他途径实名反映的,相关职能股室和部门单位要在收到“企业反映问题交办单”后,当天与企业取得联系,3日内回复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依据《条例》规定,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覆盖面。

(三)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利企便民的新做法、新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及时反馈至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总结

近日来,黄骅法院携手黄骅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等10余个单位,在商户密集、人流量大的信誉楼和乐购超市门前开展以“落实法治保障护航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随着大喇叭宣传,商场附近的商户们闻声前来,来来往往的群众驻足观看,热热闹闹的宣传活动就此拉开序幕,“这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您拿着看看。”干警们拿着《宪法》、《民法典》、《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黄骅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等宣传册,向前来的商户和路过的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法院推出便民利企的相关举措和如何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并就商户们提出有关经营中遇到的合同纠纷、劳资问题、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交流解答,宣传的同时填补了商户经营中的法律空白。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的多样形式,吸引了大批群众,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解答商户法律疑问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知度,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感,提高了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的经营意识,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集合

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敖汉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利用一年时间,针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计生政策落实打折扣、企业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政策落实、企业经营等方面,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2.对标先进省市,企业在其他省能办到的在河北不仅能办到,而且办得更好,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提升。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

1.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及单位: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明,原则上要优化整合;对于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证明,原则上要下放到基层管理;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并作出明确规定;能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

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对于能够通过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先予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二)严格规范中介服务。

1.对申请人能够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审批部门不得干预。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之外增设许可中介服务项目;不得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不得将行政许可事项转交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办理;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本行政区域外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许可中介服务;不得通过设定特别条件、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采信特定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中介服务等形式,变相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

2.对没有法定依据、属于部门审批职责范围、额外增加申请人负担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对现行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但尚未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收费的,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牵头处室:财务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

3.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的曝光、通报力度。建立中介组织诚信档案,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的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内容。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

牵头处室:法制处;责任处室:医政药政处、监督食品处、财务处。

(三)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

1.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推动服务事项办理由大厅向网上办事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通过委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依托移动终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逐步构建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许可、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四)全面加强公共服务监管。

1.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升监管实效,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3.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相对集中执法权,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理顺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

牵头处室:监督食品处;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五)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探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所有审批事项集中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办理,彻底消除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

责任处室及单位:法制处、监督食品处、医政药政处、妇幼处、科教处,省中医药局。

2.全面实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完善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办理,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3.重点查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服务窗口在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委门户网站设置网络意见箱,开展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在行政许可审办大厅,开展问卷调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活动。认真对待评议结果和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视情况采取上网公告、寄发函件、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反馈,切实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责任处室及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六)积极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不断转变卫生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2.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xx〕39号),积极引入一批优质民营资本,补充我省医疗市场和健康资源。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3.积极落实《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xx--20xx年)》,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4.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设置医学检验所、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责任处室及单位:医政药政处,省中医药局。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xx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1.集中学习讨论。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河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处室、各单位将问题清单报委法制处,在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2.全面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报委法制处上网公开,并报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3.广泛征集。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省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项整治。对省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根据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确定全委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都对全省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成立全委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要建立健全处室(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处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专项整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委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开门搞活动,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查问责。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列入委重点督查任务,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处室、委属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工作进程的,严肃问责。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集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层面认可。全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市只进不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健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县委编办牵头,发改科技局配合,6月底前完成)。

3.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到街镇部门、园区、企业,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加省市或邀请市上专家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等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全年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我县考核办法和制定出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的目标,对标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xx〕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审批局、税务局、不动产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工作亮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年底前完成)。

7.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xx〕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9.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xx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14.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15.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7.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市审批局6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街道和社区办理事项分别不少于20项和5项)。我县要确定银州街道办和至少1个社区作为试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审批局牵头,银州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8.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利用市审批局制定出台的全市“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9.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区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xx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米脂县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24.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全面推行进出口单证“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退库试点工作。(工贸局牵头,审批局、人行米脂县支行、税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5.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内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6.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米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0.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面推行目录内公共资源统一进入中心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全年新增不少于2个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完成“信易+”应用任务。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4.加强督查调度。营商办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营商环境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总体工作方案》《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攻坚工作方案》和《平舆县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对交通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传统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及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围。

(一)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各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汇聚社会各方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做好惠企利民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宣传国家和省、市、县各项涉企优惠和便民服务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和重点工作,提高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同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大力宣传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宣传各部门在优化服务、开展整改、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等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良好成效;宣传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正面典型和先进经验;宣传企业对全系统改善营商环境的热烈反响、群众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切身体会等鲜活实例,生动全面呈现全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

(四)宣传报道一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典型。宣传一批具有责任担当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典型,形成示范引领,反映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切实成效。

(五)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曝光在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承诺不兑现、打折扣等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一)开设新闻专栏。在县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栏、平舆之声和清风平舆微信公众号、舆乡风、县电视台、云上平舆app,围绕各部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生动实践和取得的成果,不定时发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或特色亮点工作。

(二)组织。

专题。

访谈。采取人物专访或邀请嘉宾做客等形式,每周采访1名企业家或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宣传报道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做法及典型经验。

(三)开展服务评价。开展企业家(群众)评价各单位(服务窗口)活动,通过开展服务评价和满意度调査,引导各单位切实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设立“曝光合”。各单位在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要开设曝光台,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力、侵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等,进行公开曝光,使侵害企业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受到震慑。

(五)加强户外宣传。要精心策划户外宣传设计方案,推出有特色有内涵的营商环境宣传口号和形象广告,并于每年举行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在城区车站、公交站牌等重要位置,通过电子屏幕、墙体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一)把握正确导向。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舆论监督为辅,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报道阵势要强,容量要大,形式要活,效果要实。同时,坚持准确及时原则,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和真实数据,广泛凝聚各方力量,为实现营商环境评价全省前列目标,提供有力的宣传论支持。

(二)夯实工作责任。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宣传,明确宣传重点、确定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员,每月向局营商办报送不少于2篇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信息稿件。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太和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制定了2017年太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太和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省政府确定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四个着力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全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太和区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对标一流标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紧密结合太和发展实际,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注重统筹设计和分步推进相结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实现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提升。

重点任务。

会力量购买招商服务的实施办法》。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接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及时调整规范各部门权责清单。5月1日前组建运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推进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办公。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为重大项目开办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国(地)税系统,以区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协调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区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基本完成。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判快执。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9.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对管理权不在我区的行业出现的问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软环境办公室反馈。

10.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高质量开展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实施卫生清理、市容美化,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再提升。电业部门要缩减项目审批、工程安装时限,国土、规划、征收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政府成立金融办公室,加强与金融行业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奖励。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简报

我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万正龙出席会议,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赛管局、东城经济开发区参加会议,五堰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2021年茅箭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茅箭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1—2月份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宣传工作,阵容要强、容量要大、形式要活,同时要坚持准确、及时的原则,以正反两方面典型实例和真实数据,广泛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为全面实现营商环境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前列的目标提高有力的宣传舆论支持。

会议强调,一是立足工作部署,强力抓好营商环境的正面引导,着眼政治站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着心思想解放,做到“五破五立”,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改革发展的动力,更好服务社会主体和办事群众;着力务实高效紧密跟踪报道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情况,结合我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先进典型经验的责任分工方案,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具体行动及在行政效能、职能转变、问题破解等方面的改革成效;着手落实落细做好惠企利民重大政策、重点活动的宣传,精准推送信息。二是运用媒体资源,为先行区创建营造浓厚氛围,围绕打造“茅小箭”服务品牌,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投放公益宣传、部门微专访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主题宣传,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的创建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力争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出彩出色,全区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舆论监督为辅,加大宣传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xx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的通知》(巴府协调办﹝20xx﹞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行政审批“放管服”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简政放权事项,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依法行政,严格政策执行。

根据《xx市恩阳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恩委发﹝20xx﹞3号)、《xx市恩阳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恩府办﹝20xx﹞61号)文件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建设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我局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xx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16项。

三、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一)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在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精。

简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的基础上,加快推行网上审批。规范施工许可各环节涉及的中介事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项目单位不再提交纸质资料。将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案”、“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等实现当日办结,并取消了合同备案。建立报建审批统筹协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消防、人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50%以上,20xx年上半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

(二)简化企业用水用气报建程序。推动供水、供气企业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服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

四、集中办理,优化服务。

(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窗口对外服务。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事项整体进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对外服务。

(二)行政审批权能充分授予行政审批科及窗口。我局专门成立独立的行政审批科,常驻中心办公,选派2名同志进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力推动了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三)窗口工作逐步规范。一是为规范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

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行为,对办事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和办结时限,同时,建立了业务科室与窗口之间的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在制订内部工作制度前,由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带队,到中心管理办、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有力推进了进驻工作的开展,在进驻后,行政审批科印制了《办事指南》等资料。

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在推进行权运行平台的每个环节中设置了专人操作,给各行权有关人员分别设定了账号并分配相应的权限,并设置了专门管理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网络平台维护,落实专人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

(二)建立健全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的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建立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督查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和《电子监察平台管理制度》等运行机制。

(三)配置硬件齐全。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型,将行权平台系统连通至每个需要使用的行权科室,并按要求配备了扫描仪、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确保行权平台正常运行。

周一次对行权运行平台情况进行检查和每周二次对系统中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案件进行监督巡查,督促各行权科室及时、准确录入,严禁事后补录、集中录入和体外循环等不良现象的产生。

六、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

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权力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XX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工作汇报精选_

单位。

工商朝阳分局。

人数/党员数。

513/390。

联系人。

秦英。

电话。

***。

分类。

好计、良策、金点子(每条100字左右,条数不限,可加附页)。

营造。

开放。

投资。

贸易。

环境。

1.加大电子材料网上甄别能力,促进纸质材料电子化,提高审批效率,尽量一站式办理业务,部分业务可以下沉,减轻分局登记人员工作压力,采取就近办理业务的方式,减少企业往返次数。

2、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开通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登记注册便利。

3、加强各部门的互联互通,在目前五证合一基础上,继续整合相关的审批事项等,简化办事流程。

4、在区政府官网上设置专门的官方政务服务答疑板块,根据工商、税务等的不同职能成立专门的政务服务人才小组。企业人员将自己的遇到的业务和法规政策上的问题在此板块留言,由政务服务人才小组成员每3个工作日进行答复,此项工作可作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项或者加分项。

同时将常见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放在答疑板块,便于企业人员进行查询。

5、各项需要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可以制作一个app,实时反映各窗口办理等候的情况,市民可以根据情况合理选择错峰办理,节约时间。

6.按照朝阳区关于率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意见的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与区发改委、商务委、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沟通协作,以提高投资审批效率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利用外商投资水平,针对外资企业设立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

7.放宽企业登记条件,加快重点项目落地进程。比如放宽经营场所要求,只要地点明确,并经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即使无法按规定提交材料,也可以予以登记。

8.充分发挥登记窗口的“绿色通道”作用,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根据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情况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方式。

建设。

良好。

经营。

环境。

1.出台举措,遏制职业索赔人的不当要求,杜绝牟利渠道和手段,增加对其的惩戒机制和力度,确保做到“真打假、打真假”,避免对正常经营的守法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骚扰,也降低行政成本。

2.13215投诉中心定期为企业提供详细投诉分析(包含投诉数量、涉及投诉人、商品类投诉中涉及三无产品的投诉数量、投诉人;涉及假货的投诉数量、投诉人;涉及成分与标明不符的投诉数量、投诉人;广告类投诉中涉及标注内容无出处的投诉数量、投诉人;涉及绝对化用语的投诉数量、投诉人;涉及广告宣传医疗效果的投诉数量、投诉人等内容),与企业共建消费风险防控处置机制。

3.在企业监督管理中,信用监管越来越重要,目前企业信息等都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很大一部分人员并没有意识的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因此加强对宣传,使大家都能认识到企业信用的重要性。

4.按照“依网管网”的工作思路,对网络经营主体按行业进行分类,分别制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并大家需共同遵守公约,引导互联网行业加强企业自律、承担社会责任,使同一行业开展有序竞争,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5、网格化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网格人员在自身网格内开展拉网式检查,对照标准对辖区市场进行规范整治,定期排查,从亮照经营、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督促,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公共场合建立公共标识。

6.保护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的市场竞争活动,大力倡导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加强各职能部门对市场运行情况的监管,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7.逐步完善企业开办流程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扩大以全程网上办理、实名身份认证、智能填报审批、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执照应用为核心的全程电子化登记范围,全面实现“零见面”。

8、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重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清除不合格市场主体,切实保护合法经营。

9、加强企业信用监管,通过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业诚信经营,鼓励企业重塑信用。

10.加强办案力度,努力研究新兴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于新领域、新概念要敢于触碰,敢于查办新兴行业的案件,不能固步自封。稽查要指引全局查办案件的方向,适应现在经济发展的趋势,更有效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完善。

政策。

扶持。

环境。

1.关注个人开设网店的执照办理,科学合理进行规划设计,扶助小微企业开设经营,不必要个人开设网店必须有商业用房的要求,给出宽松的注册登记便利。

2.合并职能近似机构,避免政出多门,九龙治水之窘境。应当依靠制度多过于依靠行政行为,以增加企业对于政策方向的可预测性,这样才能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

3.加强对老旧市场的升级改造指导,规范市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有形市场档案材料,规范有形市场秩序。

4、加大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力度,指导帮助各类创业主体申请注册商标,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打造特色名优企业。

5、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特别是执法设备更新,提高基层执法效率。

6、对于虚假注册问题的立案及审批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简化,并对全局规范统一培训。

7.坚持与需求为导向,加强对企业的走访调研,注意倾听收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难题,并联合发改委、商务委、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协商研讨解决对策,着力推动地均产出高、环保效益好、区域贡献大、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行业发展。

8.建议在提高办案效能的同时遵从“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向当事人及同行业企业开展普法宣讲,亦可总结分析相关案例制发《行政提示》,“送法律、送服务”。

优化。

人才。

发展。

环境。

1.加强人才对基层的倾斜力度,尽量减少从基层调走年轻的高学历人才,多将专业的人材向基层分派,增加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

2.引进人才的同时,还要想办法留住人才,从大家都关注的地方着手,希望在人才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高度重视基层队伍建设,加快队伍结构调整,加强培训,通过网络培训、集中培训、日常培训等方式相结合,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知识及素养。

4.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利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途径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建立较为合理的人才配置机制。

5.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优势,为重点人才创业提供便利和指导。同时强化与区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教委、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支持。

6.加强案件交流与分享,多开展优秀的办案人员请进来授课和走出去的学习其他的先进经验。

7.本人认为我队在查办经济违法案件方面,尚存在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查找问题不够全面、处理问题手段单一等方面的问题,进而直接影响到案件处理效果及执法履职覆盖率,建议在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及时总结新型案例、典型案件的经验做法,广泛学习、共同提高。

8.建议找准稽查定位,努力培养一批专业化执法人才;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执法队伍;努力办理一些专业化行政案件;利用现有有限的执法资源,为国家、为社会、为市场经济环境创造更多的价值!

构建。

公平。

法治。

环境。

1.严格制定各职能部门执法分工政策,使得大家各尽其责,加大对弄虚作假,特别是审查受理环节人员的把关和惩罚力度,从源头杜绝后端隐患,使得整体营商环境氛围良好,使守法企业得到同等待遇。

2.消协召开投诉案件分析会,对投诉企业进行调解时,如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制作违法行为告知函,移转给相关单位,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以调代罚,要降低投诉率高,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

3.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出现权大于法的情况。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出现对大企业做一套,对小企业做另一套。

5.执法部门应公平行驶裁量权,对于社会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绝不手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较重,但没有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的尽量减少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以引导和规范为主要手段,保护中小企业的创业积极性。

6.严厉打击预付费消费中欺诈行不,树立消费者信心,建立移转行政衔接机制,第三方资金监管机制。

7.完善规范制约行政执法,将行政执法在公开状态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严格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同时强化对商标、广告、商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9、认真关注掌握辖区经济发展需求,在招商引资、大项目落地、企业准入、年报填报、商标注册等方面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

10、开辟无障碍登记窗口,实行多渠道受理、多样化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确保畅通,有利于企业发展又不违背法律原则的适当变通,需要相关部门联系的主动疏通,难以疏通也不能变通的加强沟通。

11、搭建协调沟通平台,通过组织研讨、座谈活动,加强与辖区企业的联系,了解经营难题,汇总上报商议解决方案。

优化。

政务。

服务。

环境。

1.设置“大服务中心”模式,减少小型服务场所,配置人性化设施,体现人文关怀,特别是要做到交通便利,设备齐全,专业服务人员多,可以设置在相对人口密度较低的地区。

2.私个协准备利用互联网搭建为企业服务平台,了解企业需求,建立平台,为私营企业提供了解工商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平台。

3.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窗口优质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岗位职责,首问首办责任制等,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措施,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全力推进窗口登记便利化、高效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推进登记注册程序规范化,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服务环境。

4.加强各部门的互联互通,各部门之间建立横向联系机制,减少企业与各部门之间的频繁跑动。

5.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取消个体登记中不必要的审核程序,如对生活性服务行业由街乡盖章政策,一无法律法规依据,二是无相关标准。

6.建议取消“登记住所平台”管理制度,该制度虽对于企业注册经营有一定的监管效力,但是经常出现住户由于产权房已注册公司或该平台注册公司数已满而无法注册公司的情况。建议对于实际经营地址符合条件的商户予以办照,合理调整,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7.加强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例如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对微信预约档案查询、延时错峰服务等最新服务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有查询需求的办事人员能够更加便捷、省时的完成查询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学习整顿活动实施方案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学习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聚焦新形式、新举措、新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打造作风勤廉、素质过硬、群众满意的不动产队伍,特组织开展“深学党史,洞开新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学习整顿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结合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通过学习整顿使广大党员、职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进一步学史明礼、增信、崇德、力行,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之举,不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洞开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好抓实。引导全中心党员、职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工作成效上,通过“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做到让“数据多流通、百姓少跑腿、甚至零跑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学习整顿内容

(一)理论学习方面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xx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上的讲话》

5.《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组长xx同志在下沉玉泉区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6.《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下沉新城区听取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8.《xx在全市“对标先进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会的讲话》

9.《xx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优化商环境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10.《xx在持续推进“转作风,优环境,勇担当”现场会上的讲话》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办理环节

针对未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设定的流程和要件,导致办理环节繁复的。

(1)非法定环节前置条件,禁止纳入,各大厅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实行“五个一”工作模式,不允许随意增减办理环节。

(2)严禁通过要求提供非必要的证明、说明、承诺,增加办理环节的难度。

(3)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考核等形式,不断提高办证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

2.办理时限

针对未按规定在限期内办结相关业务的。

(1)各大厅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禁止出现超期件、积压件。同时排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插队办理业务、办理“快件”的现象。

(2)对流程、业务、要件进行再审核、再优化,进一步加快办理速度,减少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能。

(三)改进窗口作风方面

1.工作纪律

针对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廉洁规定,收取申办人钱、物或接受申办人宴请的。

各大厅切实加强工作纪律,严肃执行考勤制度,定期核查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属大厅汇报处理,并形成自查报告。

2.工作态度

针对工作人员未履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的;被多次举报投诉的。

各大厅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监督,重点监督导询组和受理组是否存在答复不准确、不全面,没有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诿、扯皮、敷衍的乱象。

3.着装卫生

针对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党员未正确佩戴党员徽章的;办事窗口随意摆放水杯、手机等私人物品的。

各大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统一着制式服装,穿黑色鞋子并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牌。窗口桌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全体党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党员徽章上岗、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良好形象,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改进单位工作作风,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方面

1.工作作风方面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交办的事项按时处理答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回应,落实有反馈。

2.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方面

(1)以服务办事群众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与服务对象正常、干净、清朗的关系,杜绝各种歪风邪气和不正当的政商关系。

(2)单位内部要形成“人人为工作”“处处为单位”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每个人都是不动产,每个人都是自觉维护不动产良好形象的良好局面,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单位内部杜绝出现“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3)逐步建立积极、团结、向上的内部关系,营造“清朗”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参加对象

学习整顿活动的对象是中心全体在编职工和聘用职工。

(二)学习整顿活动时间

2021年x月16日至7月14日,每日学习内容具体见附表一。

(三)组织方式

1.组织学习培训

(1)中心各股室统一在中心二楼会议室学习;

(2)各服务大厅通过晨会、晚会等方式学习;

(3)社区服务点以社区为单位,每日下午下班后组织集中学习。

2.创新学习方式

各股室、大厅要组织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归纳总结成办实事创新案例并推荐上报。

3.组织专题授课和专题教育

邀请市纪委、政法系统老师举办1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授课。学习整顿活动中,至少一各大厅、中心股室为单位组织1-2次观看专题警示片。

4.撰写心得体会

全体职工通过读书、学习、实践后,于7月前撰写学习心得,并通过心得分享会、研讨会分享学习经验。全体职工要进一步将学习的内容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情况并加以改正、进步。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书记、各股室主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实际,亲自部署和参加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亲自总结和提炼学习教育成果,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动员

要充分利用中心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宣传便民利民典型做法,曝光反面案例,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重大舆情的监测和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三)严肃实施奖惩

在整治过程中,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功效。对于排查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地方,全面总结经验、全中心通报表扬;对于排查整治行动少落实差,整改不力的地方,全中心通报批评。在整治过程中,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功效。对于排查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地方,全面总结经验、全中心通报表扬;对于排查整治行动少落实差,整改不力的地方,全中心通报批评。

六、监督问责

中心党总支及行风监督室要切实做好学习监督工作,不定期对各股室、大厅学习情况进行巡检,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作风建设为引领,形成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不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迈出新步伐、实现新跨越、洞开新局面。

***xx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