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模板24篇)

小编:XY字客

施工是指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进行建筑物的实际建造过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施工管理,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案例和解决方案。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和环境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以及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分包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施工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资供应分包范围。

(一)物资供应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

(二)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活动。

三、名词。

(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涉及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工程所在地点的地方规章、规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规定等文件。

(二)作业区域: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采取的施工措施界限,形成作业区域图示。

(三)现场资源: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使用(包括移交、借用、租用或二次分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等,形成现场资源清单。

(四)施工作业活动:为承包或分包内容所进行的运输、上车、下车、贮存、加工制作、安装、操作、浇筑、使用、防护、维护和拆除等作业活动。当承包或分包合同有专门规定时,则以合同为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确认管理负责人。

2.给乙方指定物资的库房或储存设施。

3.审核乙方提交的管理和技术文件。

4.向乙方进行分包范围的安全管理交底。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提交管理负责人。

2.编制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装卸方案或措施)。

五、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管理。

本阶段的主要内容是,甲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双方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乙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

2.负责甲方作业区域进出场道路的维护,确保正常通行。

3.提供乙方需要的用于施工作业活动的现场资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分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甲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对确定的进出场道路能否正常通行、上下车地点进行检查验收。

2.应保证使用的现场资源符合施工作业活动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3.乙方针对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乙方在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并指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参加排查,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6.乙方主动服从总承包或合同甲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参加甲方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执行甲方的指令,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或报表。

7.乙方全面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甲方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所有文件,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六、发生事故后的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按《生产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条例》(493号令)的规定上报。

(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乙方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七、生产安全责任。

(一)在分包作业区域内,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而投入的现场资源和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由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在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三)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非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四)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外,甲方作业区域以内的其它区域,由造成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五)在甲方作业区域以外,乙方发生或被发生的事故,与本项目无关,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当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处罚时,其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当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时,甲方将处以每次_____元的罚款,直至停工整改。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不包括政府或行业部门监督检查的其他指令或要求。

(一)评价办法。

1.安全评价不合格。

(1)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由此被承担责任性死亡事故,被暂停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上级领导批示处理、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导致甲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上级单位的考核中被扣。

(2)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

2.安全评价合格。

当未出现不合格时,则为合格。

(二)评价期限与单位。

1.评价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3.评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则。

(一)乙方承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缴纳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派出机构负责执行。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合同书,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工程。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建筑法》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理等,并与乙方签定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4、甲方应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报安全监督机关。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镜,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乙方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奖罚标准: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罚20元/人次。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墙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元/人次,一次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伙房及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限期整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物资供应分包:(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以及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分包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施工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完工日期:20xx年*月*日

(四)合同金额:

二、物资供应分包范围。

(一)物资供应品种范围。

(二)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活动。

三、名词。

(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涉及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工程所在地点的地方规章、规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规定等文件。

(三)作业区域: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采取的施工措施界限,形成作业区域图示。

(四)现场资源: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使用(包括移交、借用、租用或二次分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等,形成现场资源清单。

(四)施工作业活动:为承包或分包内容所进行的运输、上车、下车、贮存、加工制作、安装、操作、浇筑、使用、防护、维护和拆除等作业活动。当承包或分包合同有专门规定时,则以合同为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确认管理负责人。

2、给乙方指定物资的库房或储存设施。

3、审核乙方提交的管理和技术文件。

4、向乙方进行分包范围的安全管理交底。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提交管理负责人。

2、编制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装卸方案或措施)。

五、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管理。

本阶段的主要内容是,甲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双方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乙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

2、负责甲方作业区域进出场道路的维护,确保正常通行。

3、提供乙方需要的用于施工作业活动的现场资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分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甲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对确定的进出场道路能否正常通行、上下车地点进行检查验收。

2、应保证使用的现场资源符合施工作业活动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3、乙方针对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乙方在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并指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参加排查,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6、乙方主动服从总承包或合同甲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参加甲方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执行甲方的指令,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或报表。

7、乙方全面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甲方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所有文件,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六、发生事故后的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按《生产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条例》(493号令)的规定上报。

(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乙方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七、生产安全责任。

(一)在分包作业区域内,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而投入的现场资源和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由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在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三)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非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四)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外,甲方作业区域以内的其它区域,由造成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五)在甲方作业区域以外,乙方发生或被发生的事故,与本项目无关,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当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处罚时,其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不包括政府或行业部门监督检查的其他指令或要求。

(一)评价办法。

1、安全评价不合格。

(1)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由此被承担责任性死亡事故,被暂停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上级领导批示处理、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导致甲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上级单位的考核中被扣。

(2)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

2、安全评价合格。

当未出现不合格时,则为合格。

(二)评价期限与单位。

1、评价期限:自乙方进场起至乙方撤出止。

2、评价时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按一次签定,年度和完工考核(但不宜少于6个月),考核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或完工后。

3、评价单位:由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评价。

九、附则。

(一)乙方承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缴纳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派出机构负责执行。

总包方(甲方)(章)物资供应分包(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各类资质证明齐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建立订、供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此安全责任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必须来源于国家批准生产的正规合法厂家,非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二、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定型包装物品,必须包装完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近期的检测报告等各类标识,凡标识不全或模糊不清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

三、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非定型包装物品,必须有相应的检验证明、合格证等标识(蔬菜、瓜果类农药不准超标),如标识不全或农药超标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如出现伪劣商品,假冒商品,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外,有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如导致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学校持一份。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分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规范施工的精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中国银行办公楼铝塑铝窗安装工作,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作业,并就施工质量与安全对甲方负责。

二、甲方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进场条件。乙方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开始施工即视为认可甲方的前期准备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需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业时须服从甲方对施工时间与作业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业时。

五、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作业性质,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作业时须经银行办公室人员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场所。

六、乙方施工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七、乙方人员需统一安排协同作业,对玻璃、金属制品轻拿轻放,特种设备(射钉枪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现象视情况进行批评、整顿、停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九、乙方对本协议范围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己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负责,赔偿对甲方与他人造成的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物资供应分包:(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以及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分包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施工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

(四)合同金额:

二、物资供应分包范围。

(一)物资供应品种范围。

(二)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活动。

三、名词。

(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涉及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工程所在地点的地方规章、规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内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规定等文件。

(三)作业区域: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采取的施工措施界限,形成作业区域图示。

(四)现场资源: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所使用(包括移交、借用、租用或二次分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等,形成现场资源清单。

(四)施工作业活动:为承包或分包内容所进行的运输、上车、下车、贮存、加工制作、安装、操作、浇筑、使用、防护、维护和拆除等作业活动。当承包或分包合同有专门规定时,则以合同为准。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确认管理负责人。

2、给乙方指定物资的库房或储存设施。

3、审核乙方提交的管理和技术文件。

4、向乙方进行分包范围的安全管理交底。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提交管理负责人。

2、编制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装卸方案或措施)。

五、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管理。

本阶段的主要内容是,甲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双方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乙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

2、负责甲方作业区域进出场道路的维护,确保正常通行。

3、提供乙方需要的用于施工作业活动的现场资源,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分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由派出机构与甲方派出机构确定具体的分包作业区域和在甲方作业区域的进出场道路、上下车地点,当有调整时应及时确认。对确定的进出场道路能否正常通行、上下车地点进行检查验收。

2、应保证使用的现场资源符合施工作业活动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3、乙方针对安全管理和技术文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乙方在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整改。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并指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参加排查,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6、乙方主动服从总承包或合同甲方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参加甲方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执行甲方的指令,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或报表。

7、乙方全面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甲方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所有文件,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六、发生事故后的报告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按《生产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条例》(493号令)的规定上报。

(二)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乙方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七、生产安全责任。

(一)在分包作业区域内,为承包或分包内容而投入的.现场资源和进行的施工作业活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由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在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三)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内,非乙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四)在分包作业区域以外,甲方作业区域以内的其它区域,由造成方的现场资源和施工作业活动导致的事故,由造成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当责任难以界定时,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事故调查单位确定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费用。

(五)在甲方作业区域以外,乙方发生或被发生的事故,与本项目无关,由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当甲方由于乙方的原因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处罚时,其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生产安全责任,不包括政府或行业部门监督检查的其他指令或要求。

(一)评价办法。

1、安全评价不合格。

(1)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由此被承担责任性死亡事故,被暂停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上级领导批示处理、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导致甲方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在上级单位的考核中被扣。

(2)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或派出机构的安全检查指令或要求。

2、安全评价合格。

当未出现不合格时,则为合格。

(二)评价期限与单位。

1、评价期限:自乙方进场起至乙方撤出止。

2、评价时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按一次签定,年度和完工考核(但不宜少于6个月),考核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或完工后。

3、评价单位:由项目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评价。

九、附则。

(一)乙方承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缴纳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及派出机构负责执行。

总包方(甲方)(章)物资供应分包(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承包人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人必须按政府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组织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给承包方措施费的________,其余费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定机构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的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进入工程结算。

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落实专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若承包人组织管理不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发包人或监理有权责令其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并收取相等金额的违约金,此费用在月进度支付时扣除。

2.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发包人有权对其另收取相等金额违约金。

四、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质监站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人员的食宿,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培训。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购置情况。

4、负责组织、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上级部门开展的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5、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逾期未整改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予罚款。

6、负责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

7、负责对乙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进场作业前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上岗作业。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

3、乙方不得光脚、不得穿着拖鞋、不得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给甲方提供合格有效的操作证件,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内吸烟,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6、乙方如需动火,动火前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落实消防器材及看火人,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动火。

7、乙方不得酗酒闹事,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扰乱社会治安。

8、乙方不得随意动用施工现场消防、防汛等器材。

9、乙方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

10、乙方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影响施工作业时,事先书面报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经书面批准后方可改动,事后及时恢复。

11、乙方自带的施工设备及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做到机械设备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2、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5、乙方必须时刻注意施工现场出入车辆,避免发生因出入车辆造成的伤亡事故。

16、乙方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质量合格的`(双肩)安全带。

17、乙方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四、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进场作业前未经甲方三级安全教育而擅自上岗的,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五、争议。

当甲、乙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________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撤离现场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

一、控制目标。

1、因工死亡事故为零;

2、因工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机械事故为零;

4、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二、责任目标。

1、经常检查施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2、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5、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6、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7、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8、各工种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教育、机械、安质、人事等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

三、罚则。

1、因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如发生意外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甲乙双方按照协商的比例进行分担。

3、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的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中建一局集团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

七、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____________分包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合同书,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工程。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建筑法》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理等,并与乙方签定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4、甲方应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报安全监督机关。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镜,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乙方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奖罚标准: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罚20元/人次。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墙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元/人次,一次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伙房及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限期整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生产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对全厂安全工作起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作用。具体包含: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乙方生产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规程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遇到危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生产。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等。

乙方为承包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生产现场经历,并经上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及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专职人员要熟悉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标准、制度,籍此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报告隐患,制止指挥、操作违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证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资金在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含照明、临时护栏、警告标志及保卫警卫设施等,但除尘设备、放射源的防护服、检测仪以及应急救援设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维护维修)、安全防护用品方面进行投入。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与生产相关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防腐、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工作,对进入承包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以及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安全工作;厂房主体结构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担。

为了强化乙方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相关精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万元。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应当重新核定乙方应存储的安全保障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安全保障金补齐。生产承包期满,甲方将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队伍人员准入承诺。

3、乙方对本单位的生产人员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如实向甲方报告。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8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生产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总体要求是设施标准、行为规范、作业有序、环境整洁、遵章守纪。

2、堆放。各种物料、设备必须整齐堆放。

3、乙方必须在临口、临边等生产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标牌标识设置要符合gb2894-20__要求。

4、安全设施、安全通道、沟道孔洞盖板、临边临口防护、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设施、焊接作业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5、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现场严禁吸烟。

6、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或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六、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乙方作业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作业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同意。

七、作业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4、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九、应急预案的编制。

1、乙方必须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十、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3、乙方作业中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7、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5人以上的作业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均须掌握作业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作业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1、乙方在重大检修作业前要编好作业组织设计,编好安全技术措施。一切活动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作业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开工。

2、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特殊作业、季节性特点作业,应根据相关规定编写专项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审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级交底双方签字;内容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要分析危险因素及存在问题;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有效;对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种作业证、被交底人与实际工作人员要三头对案,不能矛盾;书面交底记录统一规范并妥善保存。

4、一般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作业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气候)性作业、多工种交叉等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甲、乙双方负责人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7、编制安全作业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有针对性地从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止与消除危险。

8、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若改变原措施必须重新报审核批准。

9、对拒不执行上述措施,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1、进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他方施工队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体负责,监督管理权属于乙方,甲方予以协调,安全责任由他方施工队伍负责。

3、施工人员应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的教育,了解承包范围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事故处理。

1、乙方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调度室及值班领导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环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规定报告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有关部门。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相关责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伤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四、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备案:

1、作业人员登记表;。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3、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

4、入厂危险品登记表;。

5、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登记表。

十五、协议效力。

1、安全协议作为洗选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洗选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过程中执行《洗选承包合同》中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洗选承包合同终止后自动作废。

甲方:(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建筑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局(89)劳保字第13号《关于抓好今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劳保字第14号》《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89)劳保字第15号《北京市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县劳动局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在朝阳区劳动局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建筑安装、建筑拆除、房屋修缮、市政工程、技术改造、园林工程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行使资格审查、监督管理权利。

3各建筑工地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凡未领取《安全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地,将受到停工处理并根据条例接受上级机关处以罚款。

4每个工地必须设有工地负责人(法人代表)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按时参加区劳动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写有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姓名、工地安全员姓名的醒目标志,并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责。

5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员及朝阳区建筑安全监察员代表区劳动局对施工工地实行日常的安全监察,监察员对工地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签发《朝阳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书》,并与工地负责人商定整改期限。监察员应按时检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工地应签发《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并限期整改,对接到指令书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区劳动局给予罚款、插挂黄牌、停工整顿处理。

6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才有资格承接工程。申报《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是该项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并一个施工合同办理一个《安全施工许可证》。凡证件不齐全或间接包工及本公司雇临时工从事常年零散维修用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不予审查、签字、办理。否则,谁用工谁负责。

7施工单位申报朝阳区《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查项目及程序。

7.1审查项目:

7.1.1有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7.1.2 《营业执照》

7.1.3 《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外埠施工队为“建筑企业资质证”)。

7.1.4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7.1.5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7.1.6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7.1.7本工程用工情况。(人员来源、姓名必须造册)。

7.2申报审查审批程序:

7.2.1以上审查的七个项目由本公司合同签订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地安全员在施工前需上报给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并附有一套复印件由资产运营部存档备案。

7.2.2审查核准后,填写《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表,经建筑安全监察员签字,审查部门、施工单位在审批表上盖章,由施工单位持审批表到区劳动局环保科领证。

7.3注意事项及原则:

7.3.1建筑企业不得超范围施工,即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能超出等级证(资质证)规定的范围。

7.3.2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限要清楚,责任要明确。

7.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外埠操作证须由当地县以上劳动部门签发。

7.3.4更换人员时,必须把新来人员名册由工地负责人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外埠人员必须有省市级政府机关证明《进京许可证》,并由该埠驻京办事处证明,在办理户口暂住证的'同时,必须列表,并由法人签字后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方可办理。

7.3.5三级以下工程队不许雇用农民工。三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12层以下,厂房不超过24m高。五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6层以下,厂房不超过18m高。四级工程队不准盖楼,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外地施工队没有资质证的不准施工。

8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对因工伤亡事故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在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时,须立即上报区劳动局(死亡事故同时报区检察院)。

9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不准随意更改。

10高层脚手架必须做到五有:有专门设计方案,有设计计算,有施工图,有安全技术措施,有上级技术领导审批。照图施工、照图检查、照图验收。谁设计谁交底、谁审批谁负责。

1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须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不积水,不乱堆杂物,并挂有明显的安全标语牌。

12 《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脚手架作业防护》、《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洞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暂设电气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手持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网、防护棚搭设》、《电、气焊安全防护》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3建筑安全监察员必须持证进行安全监察工作,施工单位应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14主管单位在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办好上述要求的证明,施工人员花名册等,到资产运营部备案审查,并学习《劳务输入和外地务工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开关厂临时施工队、临时工交纳安全保证金的规定》、《临时进厂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15签订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协议书规定

15.1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15.1.1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等级证书。

15.1.2施工队成员属本市人员应持有身份证。

15.1.3施工队成员属外埠人员应持有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

15.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级特种作业操作证。

15.1.5进行施工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附件齐全。

15.2乙方施工前的准备

15.2.1根据(91)京建施字第12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应在施工区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牌。

15.2.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防火、环境保护、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学习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2.3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按工程总额万元以下交纳贰佰元,壹~伍万元交纳伍佰元、伍万元~拾万元交纳捌百元、拾万元以上交纳壹仟元安全保证金,由资产运营部收存,并开据收据。

15.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5.3.1严格执行[91]京建施字第124号《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91]京建施字第126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的通知。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15.3.2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5.3.3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5.3.4需用临时电源应到资产运营部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从事电汽焊作业、电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防护鞋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15.3.5在施工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

15.3.6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清洁,物料码放有序、周围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15.3.7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随时清运,堆放最长不得超过一周,运输时应用苫布盖严。

15.3.8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场清地清,装运建筑物料及清运垃圾的汽车应合格,各部件无漏油现象。

15.3.9不得在公司区域内熔化沥青、焚烧树叶、垃圾等。

15.3.10各类建筑机械设备不得流洒油类物品。

15.3.11不得向排水口倾倒废油、残漆等。

15.3.12白天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

15.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5.4.1乙方法人代表对全体施工人员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在施工期间凡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4.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5.4.1.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5.4.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5.4.1.4在施工过程中给其它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5.4.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5.4.3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上交排污费或罚款,其造成的甲方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5.4.4对甲方下达的隐患通知单,应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5.4.5乙方进行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4.6乙方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环保员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杜绝违章,消防隐患,防止污染。

15.5甲方的责任

15.5.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防火教育,并提供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15.5.2甲方安全环保检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进行经济处罚,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5.5.3对乙方的设备、设施有责任提出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使用。

15.5.4对乙方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5.5.5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有责任参予分析、处理、结案。

15.5.6有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监测,对超过环保规定的现象有权进行处罚。

15.5.7对乙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向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上报。

15.6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15.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违章现象,甲方有权进行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罚款由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15.6.1.1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者,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6.1.2未按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6.1.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20xx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xx]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经常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

10.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铁路建设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11.对通信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线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设施,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守防护。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4.建立健全严格的借阅、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被窃。

15.对在施工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用工审查和法制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6.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

17.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

18.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章 建设工期管理

5.1建设工期等级划分

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5.2建设工期具体考核内容

1.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配齐配强施工管理人员,配足施工机械设备。

2.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3.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及时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控制,由专人负责计划的实施,按期完成。

5.工程进度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必须真实、准确。

6.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8.施工过程中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投资控制管理

6.1投资控制等级划分

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

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资,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6.2投资控制具体考核内容

1.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变更设计管理、验工计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与设计文件不符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3.严格验工计价管理,做到完成实物工作量与验工数量一致。

4.投资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7.1环境保护等级划分

7.1.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1.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1.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甲级:1-6项全面达到标准;

乙级: 4、5项达到标准的同时,其它三项达到标准;

丙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况。

7.2考核主要内容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技术创新管理

8.1技术创新等级划分

甲级: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乙级:应用投标承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丙级: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8.2技术创新考核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目标。

2.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立项,开展技术攻关,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指导施工。

第九章 考核奖励基金的筹措和使用

9.1奖励基金来源:公司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xx] 247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沈铁建发[20xx]2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施工考核费用从各合同额中按5‰提取,作为施工考核的奖励基金,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也将作为补充的奖励基金。

9.2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办法的奖励;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施工单位应把所得奖励大部分(不低于50%)发放到有关个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贡献或成绩大小,合理进行奖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将分配情况报公司核准和存档。

9.3考核费用分配比例: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3:2:1.5:1.5:1:1)

9.4考核费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时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为甲级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10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考核项目时,公司可以按违反合同约定以通报形式进行罚款。

9.5费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总价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费用在总承包费用风险费中扣减。扣减的费用纳入考核建设项目的招标降造费。

第十章 附则

10.1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修改完善。

10.2本办法由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施行。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门卫是搞好工地治安工作的第一道关卡。为确保工地的安全,维护集体和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一律佩带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2、外来人进入工地会客,必须由门卫转告,在门卫室会见,小孩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3、外求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工作凭介绍信或声明理由,否则门卫有权拒绝接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工地住宿。

4、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所有物品出工地,必须凭工地有关人员证明交门卫人员核对无误,方可出工地,否则门卫有权阻拦和扣留。

5、各种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门卫同意,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6、工地内不准存放物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才能寄放。严禁毒品、危险品、易燃品带入工地内。

7、门卫须坚守工作队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进行检查要勤劳,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8、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xx市天然气输配工程主要在xx市区展开,该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管道的防腐、管沟开挖、管道运输、吊装、组对焊接、管沟回填,管道试压、通球等工序。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本安全施工组织,以指导工程安全施工。

1、杜绝重大伤亡、中毒、火灾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低于x‰;

3、职业病年发生率控制在x‰;

4、安全达标工地100%,

5、安全健康教育覆盖率100%。

1、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须进行一次职工健康普及教育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对施工人员覆盖面达100%,接受交底人员需进行签字确认。

2、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法规、法律、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方法,如触电事故的现场抢救救护,一般性外伤的现场自救等。

3、每办一次培训或宣传安全的教育,均要进行试题测试,以便加深、巩固职工安全健康意识。

根据xx输配工程的具体情况,找出该工程可能的危险源,以便于施工中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对策及预防措施。(危险源见下表)

(一)管道防腐场生产安全:

1、专业电气施工员进行电气线路及配电设施的设计,并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安装,电源电线须按tn―s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电动设备须进行重复接地,同时仍须装设漏电保护。

2、配电箱柜要有门锁,防止任何人均可开启,同时配电箱中要留有足够数量的插座,以备临时用电方便,防止违章乱扯乱接临时线路;保险丝须按标准选用,严禁用铝丝、铜丝代用。

3、防腐场车间钢架须纳入接地保护,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4、防腐场沥青热加工有有毒气体产生,现场施工人员除按规定配戴防毒面具外,应在场地内设两台强力风扇,以排除或减少有毒气体。同时有利于夏季防暑降温。

5、除锈工段为了减少锈尘对施工人员产生可能的伤害,现场人员须在施工中戴防尘口罩,并设风机进行排尘,以减少空气中锈尘浓度。

6、防腐涂敷工段施工中,所有人员应使用防护手套,脚盖、围裙等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沥青飞灼伤、烫伤施工人员手脚。

7、为了防止沥青熬制中发生火灾,现场须设置泡沫灭火器,同时在易于取用的距离和场地内设立消防用砂池。

(二)施工临时用电:

管道施工由于是在野外,使用自备电源,故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条防护措施。

1、发电机配电箱应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原则进行保护。

2、现场配电箱严禁作临时存放工具用,以防止工具碰触闸刀触点造成短路,发生烧机和伤人事故。

3、发电机须由专人负责开停机和维护,配电箱要有锁。

4、管沟内排水用潜水泵放入或取出时,严禁用电源线作为提升绳索,须用专用绳索捆住泵体进行,以防止电线断裂造成触电和烧机事故发生。

5、工地施工临时照明及施工机具用电必须经专业电工架设,严禁非专业电工乱拉乱扯;且架设的电气线路必须具备有防水功能。

6、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7、凡投入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均须检测外壳、手柄等与电机的绝缘参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设计敷设图见附件(共五张)

(三)x射线探伤的防护:

1、离射线源安全距离(10m)外设立警示线,并设醒目的警告牌,派专人职守于警示线外。

(四)试压及通球试验:

1、试压及通球试验均用压缩空气进行,故在管线端口盲板封堵处易发生危险,在试验前要对焊接质量、盲板材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盲板是否选用与管材相同的压力等级,焊接是否按焊接工艺施焊。

2、试压前要在盲板处(管线径向)30米设置警戒线,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管道径向区域内。

3、试压检查人员在巡视中要与管线保持3m以外的安全距离,且严禁站在盲板(管道径向)处。试压中要设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总指挥只能有一人,严禁多人指挥。

4、试压、通球在升压和通球吹扫时,须在升压点及收发球装置处设立安全警戒线,当处理通球故障时必须停止空压机运行,同时排气降压。

5、试压中要设立应急小分队和救护用车,以备应急之用;同时须保证试压中通信联络的畅通,通讯工具应选用无线对讲机进行。

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施工安全健康方针,实现安全健康目标。

(2)确保施工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杜绝重大健康事故发生,确保全体人员不受伤害。

(3)确保伤害事故能得以及时救治。

(4)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5)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6)组织对项目各类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7)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抢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8)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9)对项目部施工安全健康管理负总责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

(2)负责审核(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交底》。

(3)负责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监督、指导项目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开展贯标工作。

(5)指导安全技术文件、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建档管理。

施工员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工队)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工队)作业环境各种电气、设备、脚手架、设施,尤其是井字架和塔吊的安全防护装置都要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专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同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传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安全员职责

(1)努力学习、热情宣传,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程。

(2)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严重违章违制,冒险作业有权先行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3)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设计)的执行情况。

(4)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建议领导给予奖励。

(5)协助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程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6)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

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组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人员学习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合理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交底,坚持做好班前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作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按公司文件精神,及时对焊工、防腐工等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预防传染病。

2、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工地,巡视检查施工点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现情况要及时警告,立即纠正。对于严重违规的地点及人员,要下停工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3、安全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用文字形式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领导批复后要追踪处理结果,并记录在案。

4、安全员对施工计划及实施有权进行监督,当发现生产与安全有冲突时,生产应服从安全这个前提。安全员有否决权。

5、工会对项目部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并随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协助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号召全体人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6、项目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编写成安全简报。以及时通报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

1、对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持有效上岗证,才能上岗操作。

2、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能掌握“三宝”的正确使用方法。

4、能正确使用本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5、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进行自查,能熟悉自身的劳动安全保护。

6、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电气等伤害的一般预防措施和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自救办法。

(二)防止机械伤害的管理规定

1、设备和工作场地应清洁,现场毛料、零件、工具等应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无阻。

2、对有毒害的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通风设备应有专人维护,易燃品用后及时送仓库妥善保管。

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4、操作人员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工戴好工作帽,头发放在帽内。

5、机械加工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

6、操作人员班前开车空转,下班或中途停电时,关闭开关。

7、对设备、构件、操作机构、导线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时状态,使操作机构灵活好用,各元件声音正常,无闪烁放电和异常振动。

8、设备的防护罩、配电装置、继电保护、接地等安全措施齐全可靠。

(三)对施工现场上下、行走安全管理规定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物主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内墙和外墙等建筑物上操作。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没有危险警示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重要场所应设置人员值班。

(四)开挖土方、电缆沟、管沟的安全规定

1、开挖前应了解地下的各种设施位置以确保无危险情况下施工。

2、不宜雨季施工,施工时作好地面和地下的排水设施。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4、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地下水涌出流时,应暂停施工,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新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3、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保持5m以上,与明火距离应保持10 m以上,氧气瓶与减压器上严禁沾油。

4、焊接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气焊割前,应该清除焊接处所有的易燃物,要保护焊割处周围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受损坏。

5、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6、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7、各种缆风绳、钢丝绳必须符合规定要求。6级以上强风及雷雨天禁止露天吊装。

8、脚手架材料及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施工前要有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搭设梯子等必须有防滑措施或有专人保护。

10、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

11、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有可靠接地或接零,并设漏电保护装置。

12、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地方或者夜间施工,都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13、在潮湿的环境和容器中施工,应设有36v以下独立供电气安全照明及通风、防雷措施。

14、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及电气施工,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或派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严禁无电上岗人员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管沟下管时,管沟内不准站人。

(六)施工安全管理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接零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维修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7、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

8、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任何人都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持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某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在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

9本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塔吊安拆、施工用电、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资料、风险形势估计、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编制风险识别报告。通过风险源识别,得出各种因素组成的集合,还可根据事件之间的支配关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划分所有因素的层次,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

隧道施工风险评估由隧道施工风险估计和隧道施工风险评价两部分内容组成。隧道施工风险估计是对隧道施工各个阶段的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能出现的后果、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影响范围的大小进行估计,为分析整个工程项目风险或某一类风险提供基础,并进一步为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应对措施和实施风险监控提供依据;隧道施工风险评价是对隧道施工风险因素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估算出各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可能导致的损失大小,从而找到该项目的关键风险,确定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为如何处置这些风险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它是在隧道施工风险发生时实施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措施”风险应对措施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针对风险因素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轻风险,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规避、缓解、分散等。另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通过财务安排来减轻风险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影响。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自留、转移和保险等。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1、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

2、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施工设备。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条局安监办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具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a、b类设备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执行,c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局属各单位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工程局设备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机械安全事故。

2、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

第九条设备购置的安全要求:

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设备采购前,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3、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对于大中型普通设备及特种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局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该档案一式二份,设备管理处留存一份,另一份随设备走。

5、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或项目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

第十条需租用外部设备资源时,必须由租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检验资料应报具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严禁租用技术状况差、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或国家强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

4、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6、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7、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9、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设备安全风险金,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的拆装: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和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1、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按工程局的设备大修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测、试机、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设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对于有国家强制技术标准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六条设备的报废:

1、施工设备经有关部门检测后,到达报废条件且已不具有改造价值的,须按正常报废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进行阻挠或延期使用。

2、对于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全面地检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已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七条有计划的增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机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八条科级以上设备管理人员由工程局统一进行安排培训,对于普通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上机操作。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类别主要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第二十四条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时期的工作需要进行,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综合检查由工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设备安全例会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进行。

第二十六条设备事故的处理按水电三局企业标准《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施工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局安监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