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律师(精选14篇)

小编:LZ文人

培训心得体会是对培训所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和延伸,是对培训成果的巩固和拓展。以下是一些培训心得体会的经典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时有所帮助。

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新规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具体表现。通过学习,我对新规范的内涵和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体会。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无数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的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内在动力,它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同时,教师的良好心态,必然给孩子带来极大的正面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最终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并且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言行懈怠,处事消极,那么,势必会使满园的花朵如遭酷霜,精神萎靡,自然也不能茁壮成长。

这是教师对待孩子的核心原则。师者,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更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润孩子的心田,开启孩子心灵之窗,给孩子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事倍功半甚至意想不到的效果。教师还应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友善地接受每一个孩子,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孩子,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此时,你会在不经意间发现,每一个孩子是那么烂漫,那么可爱;你的心,和孩子贴得是那么近;你的感受,是如此之美妙。

师者,对孩子无私奉献乃是天经地义,关心每一个孩子的成长,热爱孩子,尊重、理解孩子,以人为本,是教师正确处理与孩子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孩子并非易事,必须通过繁琐的具体小事让孩子体会到老师的暖暖春意。疼爱自己的孩子是一种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则是一种超越!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孩子的感情基础,孩子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孩子,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孩子。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此刻,你会觉得自己处在蜂蝶纷飞的万花丛中,幸福异常!

这是教师走向终身发展的基本原则。终生学习,这是现代人必备的思想观念,教师更应该活到老学到老,如此,才能胜任新形势下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地给自己加压充电,养成良好的读书学习习惯,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把自己当成一块海绵,通过各种渠道和不同形式汲取营养,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和聪慧。在吸取新的知识和接受新的观念过程中,师者还应该不断善反思、勤笔记,注重积累,加强研究,以期有所真正提高,走向终身发展,不断进取的开拓之路。

总而言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还要进一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和贯彻、落实新的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刻苦钻研业务,知难而进,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争取在退休前,再上一个新台阶。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水平没有随着律师队伍壮大和专业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律师职业道德问题集中表现在唯利是图、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恶性竞争等方面;其原因在于律师与各方面交往时没有按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在于教育律师正确认识律师性质和使命,摒弃唯利是图错误思想和强化监管。

我们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当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丧失原则,唯利是图。

1.唯利是图,糊弄当事人。有的律师以最有吸引力的虚假承诺――“包打赢”作幌子争取案源。为了多收费,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把不可能胜诉的案子说成胜券在握;把即使胜诉赔偿数额也有限的案件,说成很可能获得巨额赔偿;更有甚者,为了掩盖多收费的目的,暗地里把一个通常为一次性收费案子分为若干阶段收费,把不法奸商宰人的把戏用得“炉火纯青”。

2.“双面人格”式的职业态度。有的律师对委托人的态度,在办理委托手续前后截然相反、判若两人。为了揽到案子,有的律师在接案收费前,百般讨好委托人。态度诚恳,有求必应,热情有加,想委托人所想,忧委托人所忧,让委托人感到相见恨晚,如遇救星。然而,一旦案子到手,便设法搪塞推诿,对人冷若冰霜,爱理不理,敷衍了事,甚至个别律师在接案收费后就踪影难觅,犹如街边不良小贩,钱到手,就反目不认人。

3.不顾条件,见案就接。有的律师不管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与自己的专业是否对路,也不管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只要案值较大,一旦抓住绝不放手。如有的律师斗大的英文不认几个,居然敢接相关法律文书满纸英文的案子,自己无法读懂有关材料,却要求当事人付费请翻译。

(二)恶性竞争,扰乱秩序。

1.利用非法回扣形式招揽案源。有的律师特别是新入行的律师,常常以支付“佣金”、“介绍费”等名义招揽案源。在一些地方,律师向中介人的“佣金”,比例一般为律师费的20%,也有的高达40-50%。因此催生了一班以此为生的“中介人”,严重搅乱的律师行业的秩序。

2.违规降低或提高收费。为了揽到案源,面对“大案”“要案”,有的律师采取竞相降价的方法来达到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在一些地方,委托人找律师尤如到农贸市场购物,“货比三家”,择廉而定。相反,有的律师对于不懂收费“规矩”和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则设法抬高收费,能蒙多少就蒙多少。

3.以非法手段垄断业务。常见的做法是,律师与一些经常发生法律纠纷的行业、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排除其他律师的介入。此外,利用各种关系,依靠关系人的权力使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某一行业的法律事务由其垄断。如广东某地的某位李姓律师与当地的教育局负责人关系密切,该负责人在任期间,该地区所有的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全由该李姓律师垄断。

4.抬高自己诋毁别人。有的律师,在课堂、讲座、沙龙等场合片面地夸大自己的“业绩”,捏造或夸大其他律师的失误或缺点,损害他人社会信誉,藉此抬高自己的名声,借机招揽业务。特别在接受代理二审或申诉再审的案件时,相当多的律师都有意无意贬低、诋毁前审律师的能力。如西安某女性教授(兼职律师)经常在课堂上、在讲座中,蔑称其他律师为“地摊律师”,言外之意,只有她才是正宗的能力超群的业界“精英”。不仅如此,还有的律师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用极具煽动性的言语贬人扬己,标榜自己能他人所不能。如广东某律师对某些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的非法集资案,在电台回答听众问题时,信誓旦旦:信守合同,欠钱还债,天经地义,若本律师出马,赢这类官司如囊中探物。众债权人听后,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信心倍增。7月某日,一听众准备委托他为代理人,要求代理讨回10多年前的近亿元的集资款,条件就是如果收回全部集资款及利息,代理律师可得全部集资款加利息的总额的50%;如果无法实际收回款项,则由律师自己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在电台中把自己吹得很神乎的家伙,竟然对如此优厚的待遇“无动于衷”。

(三)专业水平低,职业素质差。

有些律师专业水平低,特别是没有经过法律院校专业训练的律师,连基本的法律术语、基本的法律制度都不甚了了,对很多法律法规,连名称都不知道,对其内容更是一无所知;对于执业的程序、步骤也是模模糊糊,更谈不上执业技巧了;对相关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不是望文生义就是主观臆测。这些人考取律师资格后,也没有认真学习补救,所撰写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答辩词等言不达意、错漏百出、前后矛盾、不堪忍睹。

这些不学无术的律师,他们缺乏职业规划、缺乏工作计划,职业技能也很差。在庭审中缺乏缜密论证,在辩护、辩论中缺乏谋划和勇气;该说的话没说,不该说的话乱说。这样的职业素质,怎么指望他们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呢!

(四)违规越矩,知法犯法。

1.行贿。有的律师为了加大官司的“胜率”,贿赂法官等司法人员及其领导;贿赂各级地方党政要员;贿赂证人;贿赂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等等。为了揽到案源,贿赂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或决策者。

2.教唆作假。有的律师示意或唆使当事人伪造、篡改合同、借据,向法院作虚假陈述;收买或唆使证人作假证;唆使当事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等等。

3.鼓动缠诉。对简单明了的一审正确的判决结果,有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故意曲解歪读判决书,挑起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进而继续代理上诉;对于终审判决,毫无根据指责法官违规偏袒对方当事人,企图怂恿当事人申诉再审;更有甚者,鼓动当事人上访或越级上访。

我们知道,律师的行为是否合乎职业道德要求,在其整个执业工作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上会充分表现出来。若要准确分析和把握律师行为失范何以产生,从其工作中面对的交往对象分析,则更能清楚看到其中真正的具体的原因。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面对的对象主要包括:委托人,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行竞争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等。面对上述不同的对象,律师如果罔顾法律和道德,律己不严,稍有放纵,就有可能做出违法失的行为。

(一)面对委托人或当事人。

一般地,律师职业的收入主要源于委托人,因此,律师理所当然尽其所能为他们服务,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或把损害降到最低。在委托人眼里,评判一位律师执业水平的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帮他们赢官司,能赢官司的,就是高水平的好律师。至于律师采取什么手段赢得官司,则不是他们考虑的。以“输赢”论英雄,这几乎是当下评价律师水平高低的普遍的社会标准,律师如果不能使委托人赢得官司,他就无法取得委托人和社会的认可,也无法在业界中立足。因此,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不惜采取一切办法,包括违规违纪的、有悖于职业道德的办法。

再进一步看,当律师及其委托人一起共同面对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时,律师和他的委托人是共同的利益方,律师会千方百计要赢得官司,争取在社会上赢得“好律师”声誉。然而,相比较而言,官司的输赢,主要不掌握在律师手上,似乎更取决于法官。这就是为什么律师会以人所不齿的行贿方式,尽力讨好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等等。另一方面,当律师独自面对他的委托人时,他们就是利益对立的双方,也就是说,当委托人解决争讼的总费用一定时,律师要的金钱多了,委托人所得就少了。而在处理复杂繁琐的法律问题时,律师和委托人的地位和应对能力是不对等的,委托人就像病人面对医生一样,完全依赖和听从于律师。因而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律师会对委托人肆意糊弄和蒙骗,变着法子多收费。

(二)面对竞争者。

律师的竞争者主要包括专职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和没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但在法律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律师的同行竞争者,与商海中的商业竞争者一样,鱼龙混杂、好坏并存。在僧多粥少的地方,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很多人都会在影响胜败的的每个因素想尽一切方法,包括一些不道德的方法取得优势,因而不当竞争处处可见。我们知道,律师能否在业界中生存,在竞争中获胜,主要取决于:。

1.案源以及竞争者的多寡。一个地方,在一定的单位时间内,案源数量和律师数量都是一定的。如果案源丰富,竞争者少,或竞争者多案源也多,律师生存无虞,竞争压力就相对小;相反,如果案源少,竞争者众,那么竞争压力自然很大。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律师除对到手的案子争取多收费外,就是要使出浑身解数争取案源。这样,一幕幕争夺案源的违法背德的丑剧登台露相了。

2.律师执业水平和能力的高低。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一个律师能否揽到案子,归根结底取决于他的执业能力的高低。而律师的实际能力的高低,社会并没有很明显的公认的权威标志,很多人都是依据该律师的职称、履历、学历学位等判断,坊间更多是以“输赢”作为简单明了的依据口耳相传。因此有的律师为了标榜自己能力“超群”,会用各种办法抬高自己,到处宣称自己与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有“特殊”关系,想方设法夸大自己的“威水史”,甚至以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博士学位示人。

3.收费的高低。我们都知道,物美价廉是商业竞争取胜的法宝。在物的品质已定时,价廉是竞争取胜的重要手段。律师行业的竞争也一样,律师在他的服务品质的一定的条件下,低廉的收费无疑是招揽案源的重要手段。特别对争讼标的案值大的案子,如前所述,不少律师常常以远低于政府和行业指导的参考价排挤其他竞争者。然而一旦案子到手后,又变着法子蒙骗委托人,把“失去”利益捞回来。

(三)面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这里主要是指律师面对法官、检察官,还包括公安人员、事实证据的鉴定人员等。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是法官。上面我们提到:官司的输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法官应该是争讼双方的中立的裁判者,审判案件应该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多情况下只是做出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弹性很大,因而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很大。另外,对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等等都依赖于法官。因此,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律师都要千方百计讨好法官,行贿法官,甚至与法官结成某种程度的“利益同盟”。

(四)面对所在的律师所。

一般来讲,律师和律师所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律师为所在的律师所劳动,从律师所那里获得报酬(合伙律师同时也是是投资者),律师所也理所当然像企业对员工一样负责起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但是,当下律师职业道德问题不少,是律师所疏于教育和监管吗?事实上,律师所和律师的关系并不同于一般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远比一般企业的劳动关系复杂。一般企业的员工,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工作流程都是基本固定的,岗位清楚,职责分明。企业管理人员全方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而律师则不同,大部分律师都是自己找案源,自己与委托人商谈委托签约事项,自己拟好工作计划,自己与相关人员周旋打交道;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流程,从接案到结案整个过程,都由律师自己“一条龙”搞定。在这个意义上说,律师的劳动是高度自由的。

然而,正是律师这种高度的“自由”,让律师所及其管理人员很难像其他企业管理其员工一样,对律师进行全程的有效监管。律师所试图通过每周、月的常规的开会、学习等方式对律师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其效果显然难如人意。律协的继续教育和执照年审对律师的教育和监管也难有好效果。这种近乎无人监管高度的“自由”,助长了那些无德之徒更加恣意妄为,也增强了他们对规避因其错误或不当行为而遭受惩处的侥幸心理。当然,这种“自由”也让律师很痛苦:首先,得承受无案可办的“断米”之苦;其次,风险代理的律师遇到败诉时就有“亏本”之虞;再次,在心理上律师独自承担来自委托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等方面的冷眼、猜疑、不解,乃至人身攻击。因此,这也不难理解,有的律师为了拓宽案源、转移风险、减轻痛苦而做出与律师职业道德要求背道而驰的行为。

如上分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每一个方面,都对其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整治违法乱纪行为,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的系统的建设工程。要把这项系统工程建设好,最根本的在于教育律师要端正对自身职业性质和使命的认识,摒弃金钱至上观念;最迫切的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相关措施。

(一)正确认识律师职业的性质和使命。

有的律师之所以做出种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原因盘根错节,交织叠加,但最根本的在于他们没有正确认识律师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由此可见,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人员,依靠市场赖以生存,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赚取金钱无可非议,挣钱当然是律师职业的重要目标。但是,《律师法》同时还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而律师不应仅仅以金钱为目的,他还有更重的使命: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在执业中,要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同时还要要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将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力争做到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与维护个人利益相统一,从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律师铭记自己肩负这样崇高使命,在职业生涯中,就不会迷失方向,更不会因金钱而做出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摒弃唯利是图的思想,忠于法律,守望正义。

不可否认,在我们律师队伍中,满脑子“铜臭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乘人之危、唯利是图的人不少。这种见利忘义的思想是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格格不入,也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应努力摈弃“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想,摆正义利关系,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加强修养,淡泊名利,真正做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守望正义、维护司法公正。

强调忠于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可以拓宽律师职业空间,也颇具现实意义。近几年,随着依法治国的战略不断推进和全社会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律师在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在许多人的传统思维中,对律师仍抱有偏见,视律师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讼棍。而要消除这种偏见,不但要依赖于全社会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更要依赖于律师对自身的科学的定位和长期的良好服务。如果律师能摆正义利关系,以维护公平与正义为己任,就会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律师广泛、全面地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创造条件。这样,既有利于拓宽律师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制拜金主义的诱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低下、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律师,无法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国家主管部门应会同律师协会和律师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一,科学制定规划。有的不求上进的律师的法律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减少,专业技能并不因年龄段增长而增长。这些人不但不主动学习,而且对于律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很少有认真对待,多半是走过场式的敷衍了事。对此,有关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提高律师队伍专业水平的中长期规划,设计好继续教育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强化考核。当前,针对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律师之所以敢消极对待,敷衍了事,主要在于有关部门轻视对学习培训效果的考核与检查,在于考核与检查措施的(下转第171页)(上接第169页)缺失。如有的地方的继续教育的培训,只要有人到场签到就了事,至于中间是否认真学习,效果如何,没有具体考核办法,这样的学习培训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可以拍下整个学习培训现场的视像;要求事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要求培训导师向学员直接提问并与之对话等等。

第三,业务水平与权利挂钩。建立一套科学检测律师水平的机制。综合律师专业水平的高低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好坏等方面的因素,把律师分成若干等级,规定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权利。如按照等级的高低确定代理不同案值的案件,等级越低的律师,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也越长;最低等级的不能单独办案,只能做助理等等。

(四)加强监督与管理,提高道德素养。

第一,给予委托人充分的知情(权利、义务、风险)权,防范律师蒙骗当事人,减少误解和纠纷。委托人遭律师糊弄、蒙骗,其重要原因是委托人缺少知情权。为此,应该规定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可能的风险。另外,主管部门也可以邀请资深的律师、法官,对律师与当事人常见的纠纷、律师蒙骗当事人的常用手法以及预防措施,分门别类编成指引、手册或制作成光盘,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时,免费发给委托人。或者告知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购买。

第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律师所及其主管部门应主动联系委托人、法官、检察官、证人等,咨询他们对律师的意见,接受对律师的投诉。如规定律师必须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人相关的权利义务;规定必须把投诉渠道及电话告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证人等。另外,还应该规定律师把与案件有关的委托人、法官、证人等等的联系电话告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律师所及主管部门应有选择地有针对地主动与上述人员联系沟通,以此接受投诉和举报,从而有效防范律师的违法缺德行为。

第三,建立结案后的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反馈信息卡,信息卡的设计内容要科学地充分地反映出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相关人员的评价及满意度。信息卡由委托人、法官等相关人员填写,规定结案后,律师必须把信息卡交回或由相关人员寄回律师所和主管部门。信息卡必须有编号,不能滥发、随意涂改,并按规定保管和销毁。

第四,加大奖惩力度。对于职业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社会满意度高的律师,要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大力褒奖;同时,像认定著名商标一样把他们确认为“著名律师”或“模范律师”。相反,如果因为律师的专业水平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害的,必须对其问责,除律师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在业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法治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缺陷逐渐暴露甚至步入了误区,需要我们要加紧步伐采取措施赶上社会的步伐,法治社会的节奏。

职业道德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以职业生活实践为依托,社会分工产生了职业和职业活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职业种类的日益繁多,职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基于调整各种职业内外关系的现实需要,规范人们各种职业活动和职业行为的职业道德逐渐产生。律师也不例外。就连恩格斯也曾经说过:“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自的道德。”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违背事实的辩护可分为:没有掌握案件事实的辩护、掌握部分事实的辩护、故意逃避案件事实的辩护、故意捏造案件事实的辩护。在这我要说的是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

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指的是为他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案件情节如伪造证据、诱使当事人、证人和其他人虚假陈述、制造、提供伪证等,作为法律的捍卫者的律师而言这是危害性最大的一种。无论是针对社会、当事人、还是律师本人而言。对于社会肯定是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当事人而言,因为其违法做了伪证,肯定又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律师来讲那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得律师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各种矛盾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和形成。律师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的监督者,律师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果每一个律师在从业活动中,都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业权利履行职业义务,自觉遵守其职业道德,那么律师就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律师职业道德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基础是律师职业道德赖以产生、存在、发展的基础和根源。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一经建立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反作用集中体现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贯彻落实。

3月4日,胡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指明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律师职业道德是立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之上的。

(四)有利于社会主义律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律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同属于律师遵守的社会规范,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律师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问题,依靠律师职业道德能解决,甚至律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还要以律师职业道德为基础,如果离开了律师职业道德的支持,律师法律法规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当然,律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两者绝不能杂揉并用,更不能彼此取而代之。律师法律法规自身固有局限性决定了社会调整规范多元的必然性,律师职业道德等软规则和法律法规硬规则的并存才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

四、健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麦克米伦曾经说过:“律师在行使其职能时必须尽到五个方面的责任: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对对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国家负责。在诉讼中这五方面往往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律师要想在这五方面保持平衡,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此为了完善我们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必须采取措施。

如果说法律是律师职业的第一生命,那么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律师的职业的第二生命。我们必须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为切入点,通过规范律师自律的意识建成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律师队伍,使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信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五、结语。

我们要积极做好律师职业道德的规范问题,以较快的速度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建立属于中国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律师队伍。

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作为教师,在自己的教学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即面对自己的班级和学生总是无法指挥和协调好与每一位学生的关系。

尤其是班主任,不但要完成好自己的教学工作,而且还要花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每一位学生,往往感到力不从心,顾得了这个人就顾不得那个人,总是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和学生。

我认为应该做到这样:关心所有人,关注几个人。

第一种,最优秀的学生。 这类学生往往是班列领头羊,关注他们的学习和思想动态有助于驾驭整个班级的方向,形成良好的班风。

第二种,最落后的学生。 这类学生是最需要老师关注的群体,如果老师放松了对他们的关注,对班级和学生本人都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一定要密切的关注此类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动态。

第三种,想进步但苦于不知道怎么办的学生。 这类学生在班里占的比例不小,但如果老师找其中的几个经常谈谈心,和他们多交流,正确的引导他们,他们就会使班级的面貌和班风发生很大的变化。

因此,当我们无法驾驭全班学生时,就学会关心所有的学生,而关注几个学生吧,这样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五、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尽快转变律师工作的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等措施为主转移预防纠纷上来。

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中国人自古重视品德修养,宋代司马光曾说过:“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可见品德对一个人的重要性。而对于教师这样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来说,师德尤为重要。有句话叫“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当今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大战略下,以及教学理念不断进步、发展的时代潮流下,教师在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技能的同时,师德师风的培养与提高同样是一名教师的毕生追求。

今年暑假,在教委和学校的组织下,我参加了一次受益匪浅的师德培训。虽然从教已经三十多年,但在这么多年的教学过程中我深知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重要性。古人云: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这次师德培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和教育,也让我收获颇多,加深了我在师德师风培养以及教学上的以下几点思考。

教师这样一个职业,不仅是个人的选择,更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和国家的未来。选择了教育事业,就应该怀有奉献付出的精神,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对于日常的教学任务,教师应该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受到老师的影响而努力学习。同时,对待教学还应灌注自己尽可能多的热情,充分带动教学气氛与学生的学习气氛。只有从内心爱上这份职业,才不会感觉到枯燥和疲惫,才能对得起一名老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如今社会的多元深入到各个领域以及各个年龄阶段的人群,加上学生的个人品格、性格正处于可塑性比较强的时期,对学生的正确导向极为重要,而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为学生作出好的榜样,严于律己,一言一行都要作出好的表率。教师应明白教育是一朵云吹动另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心灵感动另一个心灵,身教更胜于言教。

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教师应与学生平等相待,多关心学生心理诉求。老师唯有尊重学生,才会得到学生的尊重,学生才会乐意从老师那学习知识。同时,作为教师应善于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不能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和学困生区别对待,需要对学生的潜在优点及个性善于引导。

精通教学业务是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将科学文化知识准确有效传授给学生的必备手段。同时,当今时代是个知识爆炸、飞速发展的时代,许多新的知识正不断融入到我们生活当中,教师不可能守着自身的原有知识一劳永逸,不然不仅自己落后于社会,还会耽误学生成长,误人子弟。活到老,学到老,应该是每位老师必须具备的意识。

教育是国家民族赖以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教师作为这其中的重要一环,宏观上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微观上寄托家长、学生的殷切希望。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在教学过程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作为教师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力,才能在教学岗位上培育出更为优秀的学生,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新的成就。

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为不断加强自身的行为修养,提高教师自身修养,树立教师形象,推进学前教育的内涵发展,____年4月18日我园对全体教师进行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题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我认为幼儿教师首先要热爱幼儿,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既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必须对每个幼儿一视同仁,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其次要做到为人师表注重言传身教;作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除了要忠于幼教事业,关心热爱幼儿外,还必须自觉的.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素养,认真的做好家长工作,遵守教师的基本准则,以高标准来结束自己。

总之,从事了幼儿教育事业,就意味着我整个人生航程始终面临着人格上的挑战。特别在现今社会对幼教行列的高要求中,我们一定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好职业道德,才能真正算上是合格的幼儿教师。

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调,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五、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尽快转变律师工作的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等措施为主转移预防纠纷上来。

在新经济环境下,律师的角色和功能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人或权利的维护者和辩护人,律师职能也要由过去的“治病”转变为“预防”。律师的职责应该是帮助企业少打官司,最好是不打官司。”尤其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四项功能:1、预防功能:在订立合同之前进行严密的审查,务使问题出现之前即得到有效的防范。调查研究新的立法动向,分析各种法案通过后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利弊,预先提出各种相应的对策和措施。2、治疗功能:一旦出现了问题,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确保本企业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3、教育功能: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教育;拟就指导性的格式合同范本和各类工作守则和程序。4、战略功能:参加公司的有关法律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一些决策,研究有关业务开发更新的法律问题,从宏观上实现法律管理指导能力。

保安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保安人员,我们除了具备专业技能和作业经验,还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保证我们作为保安人员行事准则的基石。在现代社会,职业道德培训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下面,我将谈谈我的职业道德培训的心得体会。

在职业道德培训过程中,我认识到作为一个保安,担负的责任不仅仅是维护秩序和安全,还包括要符合职业道德规范。这些规范包括保持专业技能、保护客户私人信息的机密性、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以及处理问题时要遵循公正和诚实的原则等等。职业道德培训的作用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加强对职业道德的意识。

职业道德是建立在保安职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的,它对保安工作的影响非常重要。强调职业道德,就能提高保安的服务质量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为企业提供更有保障的服务,从而树立保安职业形象。同时,职业道德培训还教育我们如何处理矛盾和纠纷,以及在不同场合如何行为得当。让我们更好地执行我们的使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保障工作。

职业道德培训对保安人员的影响是显著的。它能够提升保安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加深保安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监督意识,建立一个高尚的职业形象。此外,职业道德培训还能够提高保安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保安岗位安全、稳定和发展。可以说,职业道德培训对于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职业道德培训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完善。很多培训是传统的讲座、课堂等方式,很难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其次,职业道德培训一次性的作用比较大,之后的维持和实践需要保安自身努力。同时,有些保安需要拓宽视野,提高自身知识和综合素养。职业道德培训能够提高保安的业务水平,但也需要自身不断地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安全问题和不同的工作特点。

通过职业道德培训,我认知到职业道德对于保安工作的重要性。我还意识到,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保安岗位规范和准则的体现,更是保安行为品质和形象的体现。我相信,我的职业道德素质将会不断提高,更好地为客户和企业保驾护航。

总结:

在职业道德的培训中,我收获颇丰。我认识到保安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保障客户利益和个人信息保密等方面的重要性。保安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道德在其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我相信,只要不断的学习、实践以及自我反省,我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将会不断提高,为保安行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这次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是一次给我自己提高自我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好机会,在学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这次培训班,给我指明了如何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方向和具体方法。下面是我学习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公务员职业道德以其社会示范和社会导向作用直接影响政风和社会风气。它是社会的主体性道德,在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中居于首要地位。公务员是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者,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其道德面貌如何,能否在各自岗位上以身作则,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是防治腐败,促成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腐败现象在全国各地滋生蔓延,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厨望,对此,我们不仅要以法控权,强化吏治,而且应该从治本做起,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保持廉洁的自觉性。一切腐败行为都说明腐败是从践踏道德开始的。从腐败动机的形成,到腐败过程的实施,都起始于对道德的背离,对良心的背叛,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则徒具有名。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就成为防治腐败的第一道线。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殊性和当前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当作全社会职业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1、结合时代特点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精神文明建设。首先是加强优良传统教育。任何符合时代的道德规范总是要继承和发展先前社会中的有积极作用的道德规范。我国自古就强调官德吏风,讲求“诚意正心修身治国平天下”,主张“为政以德”的伦理原则,认为为官要正要诚。其次是结合时代要求,加强执政为民思想的教育。在当今公务员应加强服务意识,因为是代表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力,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之所以赋予公务员权力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自身的权利,这就要求公务员要把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具体的生产生活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还需要用正确的道德信念进行自我磨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外在强制力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在当今社会如果只靠外在教育和内在“自律”还不足以防止违背道德的行为发生。在现实中,道德自律的效果总要依赖于个的觉悟和素质,如果个人的觉悟和素质不高,道德自律的作用就会很小,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道德他律的建设。

2、加强学习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素质。一个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他的职业道德水平。要形成机关职业道德的良好风貌,必须以公务员良好的职业素质为前提条件。否则,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仅是公务员个人的问题,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公务员的主要素质有“道德在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和人民忠诚,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搞好各项工作。其次是要有主人翁责任感的敬业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会干一行爱一行,就会保持高昂的热情和干劲,就会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这种敬业精神,是在大量的日常工作中体现出来。第三,要有精益求精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如果一个公务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而没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也是不能实现其理想和愿望的。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另人来机关办事、咨询,一问三不知,不能把工作干好。因此,要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道德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理论,又要学习业务,在学习中掌握、思考和运用。其次要加强培训,针对新形势、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要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同时要注重研讨,活学活用,力求每个公务员为本岗位的行家。其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强化为民服务,还要持久开展效能建设等活动。通过学习,全方位提高公务员道德素质,进而提高机关的整体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树立和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3、健全制度保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职业道德离不开规章制度的约束,制度约束是规范管理和服务的根本内容和最终保障。

一要严格公务员的招考、录用制度。公务员的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取决于公务员的引进渠道,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制度,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改善。

二要严格公务员的守纪、问责制度。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是实施《公务员法》,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实施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治机关作风,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尤其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广大公务员自觉做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事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而要达到以上效果,就要加强对公务员的问责制度。真正的问责制度,应贯彻于政府管理的全过程,贯彻于平日和非常时期。

三要严格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淘汰制度。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进一步探索完善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加在“治庸”力度,力倡勤政,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正常退出机制。要调整不称职、末位淘汰制度的运行和实践,增强公务员的忧患意识,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它的推进将给所有公务员一种压力感,令那些工作不求上进,混进机关过日子捧着“铁饭碗”的人随时有被清退出公务员队伍的可能。这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水平的一项得力措施。

职业道德与培训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大约200字)。

职业道德和培训是现代社会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职业道德是指一个人在职场中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而培训是指为了提高员工能力和素质而进行的教育和培训活动。这篇文章将探讨职业道德与培训的关系以及从培训中获得的心得体会。

职业道德与培训是相互关联的。职业道德是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为职业道德要求员工在职场中以诚信、责任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人。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意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为他们提供具备职业道德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培训也可以通过教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道德决策的技巧来加强员工在职场中的道德素养。

通过参加培训,我对职业道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在培训中,我学到了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诚信、正直、公平和尊重他人等。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工作,也适用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培训还帮助我了解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它可以促进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加强团队合作,并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

此外,培训也教授了我如何在面对职场道德困境时做出正确的决策。通过讲授道德决策的原则和方法,培训帮助我意识到在经济利益和道德原则之间做出选择是困难但必要的。在培训中,我也学到了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性,我们需要平等对待每个人,并在面对利益冲突时保持客观和公正。

除了教授职业道德的理论知识,培训也提供了一些实际的技能和策略,帮助我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职业道德。例如,培训教授了沟通技巧,帮助我与同事和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此外,培训还强调了协作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帮助我更好地融入团队,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段:培训对个人和组织的好处(大约200字)。

培训不仅对个人有好处,也对组织有益。对于个人来说,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能力,增加他们在职场中的竞争力。通过学习职业道德,员工还能够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并树立为人诚信和负责任的形象,在职场中更容易得到他人的认可和支持。

对于组织来说,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促进组织的发展和创新。职业道德也能够增强组织的声誉和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客户。此外,培训还可以改善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减少冲突和摩擦,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五段:总结和结论(大约200字)。

职业道德和培训是现代职场中必不可少的要素。通过参加培训,我们可以获得职业道德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提高自己在职场中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能力。同时,培训还能够帮助个人和组织实现更多的好处,促进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和进步。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职业道德和培训,并在工作中努力践行职业道德的原则,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职业道德与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职业道德的重视也逐渐增加。职业道德不仅是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也是员工自身对于自己职业发展的要求。而培训则是提升职业道德的有效手段之一。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培训后,我深刻感受到培训对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也对培训心得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首先,培训在提升职业道德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培训,我了解到职业道德不仅仅是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更是要具备诚实、守信、敬业等基本品质。在培训中,我学到了如何正确处理职场关系、如何保护客户信息等职业道德的重要知识。例如,在与客户的协商中,要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因个人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通过这些培训,我不仅在知识上得到了提升,更在职业道德方面有了新的认知和理解。

其次,培训使我更加意识到职业道德对于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性。一个人的职业道德决定了他在职场上的形象和声誉。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那些拥有高度职业道德的人更容易得到他人的认可和信任。通过培训,我明白了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才能在职业生涯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开始注重自己的职业修养,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更好地服务客户。

再次,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职业道德的局限性和现实困境。在现实生活中,职业道德往往会面临各种挑战和考验,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在利益和道德之间做出抉择。培训让我了解到职业道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平衡。例如,在与同事合作时,有时候会遇到与他们的利益冲突的情况。此时,我需要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尽量兼顾他们的利益,寻找一个平衡点。通过培训,我掌握了一些处理职业道德困境的技巧和方法,使我能够更好地应对职业生涯中的各种挑战。

最后,培训还让我认识到职业道德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作为职业人士,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职业道德的新要求,以满足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需求。在培训中,我接触到了许多职业道德的最新理论和实践,这让我意识到职业道德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因此,我决定将职业道德作为自己终身学习的一部分,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

总之,通过培训,我对职业道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培训让我明白了职业道德对于职业生涯的重要性,也让我意识到了职业道德的局限性和现实困境。同时,培训也让我深刻认识到职业道德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会在职业道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铺就一条坚实的道德之路。

殡葬职业道德培训心得体会

一、引言(150字)。

殡葬职业作为一项特殊职业,涉及到人们生命最后的仪式,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殡葬职业道德培训成为必要且重要的环节。最近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殡葬职业道德培训课程,深感受益匪浅。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殡葬职业道德的知识和实践技巧,并有了许多体会与感悟。

二、培训内容(250字)。

在培训的过程中,我们老师首先讲解了殡葬职业道德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为什么殡葬从业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接着,老师分享了殡葬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职业道德对从业人员和整个行业的影响。此外,还讲解了道德规范和行业规范,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最后,我们进行了一些实践活动,通过模拟殡仪馆接待客人、处理遗体等场景,加深了我们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应用。

三、学到的知识(300字)。

在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殡葬职业道德的知识。比如,我们被要求要尊重每一个逝者和家属,不管其社会地位和财富状况如何。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去世对于家属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们应该更加关切和体谅他们的感受。此外,我们还学习了如何正确与逝者和家属交流,有效地安抚和排解他们的悲痛。我们被要求要保持专业的言行举止、时刻保持谦虚和耐心。在面对家属的挑剔和情绪时,我们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专业的态度和言语回应,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

四、体会与感悟(300字)。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体会到殡葬职业的艰辛和重要。殡葬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工作,更是一项充满人情味的工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需要全身心地投入,负责任地对待每一个逝者和家属。我们的职业责任不仅仅是完成一个任务,更是为家属提供一个有尊严、有温暖的告别仪式,给予他们安慰和抚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职业道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五、结语(200字)。

通过这次殡葬职业道德培训,我认识到职业道德对从业人员和整个行业的重要性。社会对殡葬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作为从业者也应该主动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赢得社会认可。作为一名殡葬从业者,我将牢记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巧,时刻保持谦虚和专业的态度,努力为每个家庭提供最好的服务。我相信,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提升,才能让我们的行业更加健康、专业、尊重和温暖。

实习律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作为实习律师,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我们接触到实际的工作环境,深入了解实际应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在实习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与进步,同时在职业道德方面也需要注意和发掘自己的不足。下面是我在实习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体会与感悟。

第二段:正确处理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

作为一个实习律师,在处理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时,我们需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我们也需要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尊重他们的权利与意见,在遇到不公正的情况时,要勇敢为当事人维权,绝不能被金钱和私利所蒙蔽。

第三段:规范自身的职业行为。

律师的职业行为是社会公众对它们职业道德规范的表述,也是实践律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方式和范畴。在实习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职业行为规范,如避免违反律师保密责任,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等。同时,我们需要注意言行举止,不得做出引人骂名的行为,把维护职业形象和尊严挂在心上。

第四段: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

在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掌握法律实务技能,还要注重提高与进步。律师必须不断学习,及时掌握法律知识,了解前沿的业务流程与发展动态,保持业务的敏感、活泼和创新。我们应该主动学习与实践,积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做好充足的准备和筹备。

第五段:结语。

实习律师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正确处理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规范自身的行为,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用真诚与责任,不断努力,提高专业技能,积极投身于最有需要的社会群体,做好维护他们权益的工作和服务。我们会传承正直诚信、专业执着的律师精神,为法律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作出自己的微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