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秸秆禁烧通告(模板17篇)

小编:紫薇儿

通告的发布可以提高组织效率,加强团队沟通,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我们可以从这些通告范文中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思路,以提高自己的通告写作能力。

乡镇秸秆禁烧倡议书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来临,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秋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燃烧有以下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焚烧秸秆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的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实行秸秆全面禁烧,认真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因秸秆焚烧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在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经济收入。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打造魅力金刚,改善环境质量,特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倡议: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性。要响应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引导大家支持配合政府,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做到坚决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要切实开展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共创生态金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农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吧!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xx。

年九月十三日。

秸秆禁烧通告

秸秆,古称藁,又称禾秆草,秸秆的燃烧会产生有害气体,所以应该禁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秸秆禁烧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每年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1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小麦、水稻、油料和其它农作物秸秆);同时,禁止将上述秸秆推入河道、渠道、水塘等水源之中。

二、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指导并监督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政府支持发展秸秆还田、秸秆发电、氨化饲料、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秸秆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农户妥善处臵和堆放秸秆。

五、凡在我镇从事收割作业的机具,应一律安装秸秆切碎装臵,并在收割作业时将秸秆切碎,确保农作物的收割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2公分。对不安装秸秆切碎装臵,或者收割时未将秸秆切碎、留茬高于12公分的机手,农机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限其纠正。对不按照规定要求作业、不听劝阻的机手,由农机、环保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且农民有权拒付收割作业费。

六、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臵不当、造成焚烧秸秆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镇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问责。

七、镇政府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电话(845621),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六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本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宝鸡市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发现焚烧秸秆,每一个火点处罚3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xx年xx月xx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报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

承诺书。

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机、畜牧)厅、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民航局: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地区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重点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全国每年产生约6亿吨秸秆,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秸秆尚未很好地利用,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局部地区还很严重,甚至影响到航空、高速公路、铁路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研究禁烧秸秆治本措施的指示,为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具体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并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继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尽快解决剩余秸秆出路问题;交通、铁道、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别要重视秸秆剩余量较大、焚烧现象严重的大中城市郊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机场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加工、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各地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品种或者种植带穗青贮作物,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予以曝光。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今年“三夏”、“三秋”农时季节,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年四月二十九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xx年1月20日。

乡镇秸秆禁烧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家长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已进入尾声,每年秋收过后, 农作物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焚烧,污染环境的同时,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交通安全。为此,我们向全体同学及家长发出禁烧秸秆倡议书。秸秆焚烧有五大害处: 一是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 毒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的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实行秸秆全面禁烧,能够极大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创建绿色校园,希望同学们及家长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大家支持配合政府工作,勇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管好自己的田块,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为实现京津冀一片蓝天绿水,为共创生态宜居新定兴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5年10月

李郁庄中心小学禁烧秸秆倡议书回执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发放单位(章) 2015年10月 9 日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当前麦收在即,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硕的果实。然而每年麦收过后,麦茬、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焚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焚烧有四大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确保我镇空气环境质量,在此我们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倡议:请大家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向传统陋习挑战,自觉抵制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行为,管好自己的田块,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

农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共创我们美好朔里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朔里镇文明办

                          2015年5月20日

再过一段时间就到了麦收的时节,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即将化作丰收的喜悦。但是我们却发现,每年麦收过后,许多农民伯伯图省事,对农作物秸秆进行野外就地焚烧,以至于“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秸秆遍地、狼烟四起”!田埂上的树木被烈焰烤得命悬一线,家里的老人被浓烟呛得喘不过气来,就连坐在教室里学习的'你们也会被熏得睁不开眼来!

焚烧秸杆它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它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是违法法行为。其实,秸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只要合理的利用,看起来毫无价值的秸秆也可以变废为宝,比如做肥料、编制手工艺品、做沼气等等。

同学们,为让我们家乡的天更清,水更蓝,景更美,我们还是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此,我们学校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制作“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条幅;在宣传橱窗张贴有关焚烧秸秆、环境保护的海报,向全体师生发出“保护环境、禁烧秸秆”的倡议。

2、 全校各班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向学生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并让学生向家长进行宣传。

3、利用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向全校师生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4、3—6年级年纪学生自制手抄报,内容为“保护环境、禁烧秸秆”。学校评选出优秀者贴到宣传栏中。

5、3—6年级出有关“保护环境、禁烧秸秆”的黑板报,积极向学生宣传保护环境。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倡议书

各位员工: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积极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江苏康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同学们:

时值一年一度的夏收季节,在我们的身边,还存在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这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美化我们的家园,我们向全校发出倡议:争当环保小卫士,宣传秸秆禁烧!

1、

2、

3、 向家长宣传,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 向邻居、亲戚宣传,不焚烧秸秆; 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向其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不听劝阻的,向当地村组反应。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说服自己的家长、亲朋好友,“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收集好自己农田里的秸秆,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维护生态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回 执

本家庭保证不焚烧秸秆,做好宣传,保护生态环境。

禁烧秸秆通告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烧秸秆通告,供大家参考!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三、强化农用收割机的管理。未配备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作业,农作物机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粉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内,凡不达标的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处罚并取消在我市的机收资格。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技术和方法利用、消化秸秆;鼓励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机合作组织从事秸秆收集储运。

五、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凡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实行。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30日。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的通告。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国道、省道、乡村主次干道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保障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秋收”期间,严禁各单位、各农户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秸秆焚烧、乱抛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根据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和公路打谷晒场的监督和管理,村组干部、党员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到农户,确保各行政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不占一段路。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对发生的秸秆焚烧行为要积极举报。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农作物秸秆堆放到国道、省道、农村公路路面及其两侧,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推放到河道、渠道和沟道中,不准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集镇主街道上打谷晒场。

四、农户有责任监督农机作业手把水稻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则一经查出,重新粉碎等一切经费和后果由农户自己承担。所有农机作业手必须按市、县统一要求,自觉将秸秆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否则后果自负。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占用公路打谷晒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给与当事人焚烧秸秆的按一堆火罚款200元(焚烧每亩田按10堆火计算)、在公路打谷晒场的按每米路面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电话:

二〇一二年十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xx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

禹城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1日。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乡镇会对秸秆的禁烧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人民政府。

年9月20日。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

工作总结。

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乡镇秸秆禁烧的倡议书

全盟广大农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备春耕之际,也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农民朋友习惯就地焚烧农作物秸秆,这样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易引发火灾,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美化城乡环境,减少火灾隐患,而且能够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农民收入。

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和罚款。

农民朋友们,露天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利,全面禁烧秸秆是当务之急。在此,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通过自己的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以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要带头落实秸秆禁烧。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燃烧秸秆,首先不在自家农田里点火,并及时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三要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各旗县市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让秸秆还田,将秸秆青储,多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浪费秸秆资源,真正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四要严密实施巡查监管。各旗县市政府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构建起县—乡—村包联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农民朋友们,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年1月20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乡镇秸秆禁烧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工作已经开始,秸秆禁烧工作又到了关键时刻。为全面做好今年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动员会,主要目的就是要动员大家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到秸秆禁烧的工作中来,圆满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的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与。

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夏季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过各村、各分工乡干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在露天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越来越少,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率越来越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网络健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完善了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实行保证金制度,与各村签订了责任书。乡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各村及重点区域进行督导。各村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抽调精兵强将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乡分工督查人员尽心尽职,每天不间断到村、重点地块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宣传发动,禁烧意识增强。通过转发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公布举报电报,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宣传,全乡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参与禁烧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三是坚持防范为先,监管效果明显。乡抽调派出所联防队员成立了机动扑火队,在往年易焚烧地块巡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村也充分发动群众,把守田间地头,实施全天候监控。分工督查乡干配合村认真谋划秸秆禁烧方案和措施。四是广泛开辟渠道,综合利用有力。各村严控无粉碎装臵的收割机进田作业,有效提高了秸秆还田比例。大多数村及时组织向秸秆加工点运送,有效缓解了禁烧工作压力。

夏收秸秆禁烧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查发现火点仍然偏多。在市、乡各级巡查组的巡查中发现了多处火点,有的村尚存在连片着火的现象。二是各村之间不平衡。根据市、乡督查情况看,今年夏季,焚烧多集中在东片,西片要明显好于东片。个别村火点偏多,空气质量较差。三是存在乱抛现象,有的被抛到河里,有的堆在路边、田间地头,影响了近年来的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10月1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动员打好攻坚战以保障全省空气质量。10月11日泰州市召开了全市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要求从本月20日起到下月20日,市、市(区)、乡镇和村四级秸秆禁烧现场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化巡查,尽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多着并举,严防死守,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切实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探索和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营造氛围,铺天盖地抓宣传。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这也是近几年的重要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各村要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传等形式,广角度,多层次,大容量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禁烧期间,各村要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不间断传播贴近农民朋友的宣传信息,形成强烈的舆论攻势。同时,也加大对负面典型的曝光,必须点到人、说清处理后果,切实起到舆论监督和震慑作用。秋收即将开始,抓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已迫在眉睫,各村一定要做到舆论先行,及早安排,提前准备。

二要严防死守,强化责任抓禁烧。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的重中之重仍然是严防死守,各村要严密防控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第一股烟。要充分发动群众,把守田间地头,实施全天候监控。乡分工到村的禁烧督查人员,在禁烧期间,要集中精力到村进行不间断巡查。每个村也要按区域大小成立机动巡查扑火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灭。

三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抓利用。一是抓好秸秆还田。抢抓省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机遇,鼓励、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秸秆还田机械,切实增加秸秆还田总量,提高农作物循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抓好项目服务。今年,乡继续对秸秆收集运输实行补贴,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配合现有秸秆利用企业(东片送至、西片送到),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秸秆收集运输,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效益。三是抓好收集堆放。各村要因地制宜,建立临时集中堆放点,对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要统一离田收储,集中堆放,严禁随意在田间、地头、路旁、桥边、沟渠乱堆乱放秸秆。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切实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秸秆禁烧作为一项季节性工作,突击性强,任务艰巨。各村要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精心研究,狠抓关键,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细化秸秆禁烧的组织网络,真正做到一级包一级,层层保落实。在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上,各分工到村乡干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重心下移,坐镇指导,真正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

2、加强督查,从严处罚。各村要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将禁烧网络延伸到全乡每一个角落,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尤其要从严从重查处“第一把火”,坚决杜绝连片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各巡查组要特别针对“上半夜、阴雨前、收工时、栽种时”等过去秸秆焚烧高峰期,加大巡查频次,防范焚烧现象发生。同时突出重点地块,必须作为重点监控地段,重点督查,一旦发生禁烧失控,必须严肃追究相关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要责令其立即停烧,并按照规定对焚烧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焚烧人,要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考核,严格奖惩。继续按照《英雄乡20xx年村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上半年的秸秆禁烧考核结果已经出来,待秋季秸秆禁烧考核结束后,一并兑现。

同志们,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克服困难,迎难而上,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全面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各项目标任务。

乡镇秸秆禁烧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同时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刚才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实际进行了专项部署,下面我就全镇情况讲三点意见:

秸秆禁烧工作是项老任务,年年谈,年年搞,估计在座的各位无论从思想,还是行动都有了一些麻痹。再加上今年全镇小麦种植面积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好多人更是认为今年任务不大,好应付。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把秸秆禁烧工作扎实落到实处,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我认为仍然要抓好四点:

一是统一思想。这几年,全市秸秆禁烧的重点已从平原县、近郊县转向了周边的半山区和山区县,我们作为纯山区县,更是全市秸秆禁烧的重点督导县。再加上今年是国庆60周年,是省市“三年大变样”攻坚年,是“干部作风建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可以说,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更为严峻,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经济问题、安全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能否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问题。面对特殊的形势,特殊的要求,这就要求在座的各位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负责地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宣传。宣传就是造声势。什么是声势呢?就是要让广大群众听得着、看得见。声就是要听得着,镇上的宣传车要发动起来,村里的大喇叭要响起来,要让群众在每一天、每个时刻都能听到秸秆禁烧的政策宣传。势就是要有气势,要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各级抓秸秆禁烧的决心和态势。通过什么来营造呢?今天的大会就是个很好的形式,要用我们的蹲点、用我们的巡逻、用我们的宣传、用我们的行动,营造出秸秆禁烧的宏大气势,向全镇群众张示出镇党委、政府抓好秸秆禁烧的工作态度。

三是突出重点。307国道、石太高速公路、石太铁路、石阳公路两侧和临近矿区的村庄历来是我镇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也是秸秆禁烧的多发期,根据以往经验,群众焚烧秸秆的时间多集中在中午和晚上。对此要求有关村要合理分组,科学调度,轮班上阵,投入足够的力量不间断巡查,严防死守,尤其是沿路视野范围内的地块,能秸秆还田的秸秆还田,暂时不能还田的秸秆要集中存放,派专人看管。

四是严格责任。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务求实效,要实行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兑现奖惩,奖励先进,惩罚后进,做到村村有人管,点点有人看,每块土地有人负责。各片、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划分的责任区域,强化守土意识。机关干部要统一着装,在禁烧监测点死看死守,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由领导干部带队昼夜24小时上路巡回督查。各村要实行两委成员要包地片到人制度和值班制度,派出村干部与镇包点包村人员配合巡查,要在各村容易暴露地位和视野范围内设立若干个火情观察点,搞好火情视察。对于出现的着火点要及时扑灭,对敢于顶风而上、焚烧秸秆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打击。

二、甲型流感防控工作。

甲型h1n1流感,是今年全球最大的传染性疾病,在全球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段时间大家通过电视、报刊应该也了解了不少,应该说不次于20xx年的“非典”。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截止20xx年6月7日22:00,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感染人数共计139例,其中内地82例。可以说形势非常严峻。对于我们来说,主要还是要立足于防控,配合医院等卫生部门,提高群众的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大卫生清理。各村要结合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活动,做到街道每天清扫一次、垃圾一周清运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同时督促学校、诊所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门清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对辖区内人口密集的区域(如学校等)进行重点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是搞好协调配合。积极配合天长分院、中心学区、派出所等各职能站所开展好各项防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健全应急网络。各村要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三、安全工作。

目前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去年光我们周围的矿难事故就不少,如河北蔚县矿难造成30余人死亡,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00余人伤亡,今年我县在改造环保机立窑时也出现过事故。我们天长镇尽管没有大型厂矿,但像一些石窝之类的非煤矿山也确实不少。这些摊点尽管在去年全部关停,但现在却有死灰复燃之势,个别业主通过各种关系仍然在违规作业,给我们埋下了安全隐患。总而言之,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而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又无处不在。今天的问题解决了,明天新的问题又产生了,各种安全隐患自始自终都伴随着我们。只要我们在发展,就存在安全隐患。这就需要我们各村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真心实意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河北省代省长胡春华在处理蔚县矿难工作会议上讲:象蔚县李家洼煤矿这样的非法生产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而且数量不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检查人员不负责任,工作不深入、走过场,有的即使查出问题也不汇报、不采取措施,使检查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而认真分析蔚县矿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归根到底是一些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因此,我认为,在安全生产上一定要注意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解决好认识问题。我们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更多的时候只是把安全生产挂在嘴上,说的时候都非常重要,但说完就完了,没有认真的分析,认真的整改,认真的制定措施,认真的抓好落实。目前还有一种危险的倾向,认为安全是企业的事,跟村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个片面认识在很多干部的思想当中也存在,甚至有的干部还认为安全生产问题就是安监局的事,就是镇政府的事,就是企业老板的事,跟我没有多少关系。我们经常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思想认识好,工作就会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就会敷衍了事。因此,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仅仅领导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还不行,还要让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安全生产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家庭的好处。大家共同、自觉地来遵守,自觉地来预警,安全生产工作才会做得更好。也许有的同志会讲“要出事,谁会知道?这种事情防不住”,这就是我们只注重了领导的一面,没有注重其他干部的一面。结果我们领导都注意了安全,认识也提高了,但我们的一些普通干部认识没有解决,出事的往往也就是这一部分。因此,各村一定要把安全宣传贯彻到每个企业中去,每个员工身上,在领导得到提高的同时,员工也得到提高,安全生产的形势就会好转,安全事故率就会下降。

三是要加强督查整改。镇安监站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不能这次检查了,下次就半年多才去。我们安监站要跑得勤、监管严、措施灵,行动要快,防患于未然,要把工作做在前。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讲情面。企业老板也不要给相关部门小恩小惠,一旦出问题,对部门没有利,对企业也没有利。安监站的执法同志也要同企业讲清楚,不出事大家才好,企业才会发顺顺利利的财,这个关系大家都清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不能来半点马虎,一定要向安全要效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要荣誉(单位荣誉、个人荣誉),要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要稳定(治安稳定、政治稳定)。

因此镇安检站、各村丝毫不能有麻痹松懈心理,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一方平安。镇安检站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立即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安全清查活动,逐个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违规作业的立即督导其停产,上报县有关部门,屡教不改的可联合县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查封;各村也要时刻关注动态,对有开工迹象的摊点要及时上报镇政府,没有上报的让镇安检站检查出来,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最后,我再着重强调一下廉洁自律的问题,现在好多村主要干部认为,村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发包石窝至少可以增加点收入,改善村级经费紧张问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这种财路行不通。不要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像上边讲的矿难,一大批官员、业主都被刑拘,万一自己地盘出点事情,恐怕就不是处分的问题,刑事责任追究也不可免。在这点上不仅我们镇安监站的同志要高度重视,村干部也要高度重视,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讲人情,讲人情就要出大事,出大事对企业没有利,对镇安监站的同志也没有利,大家不要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一旦出事,谁也逃脱不掉。因此,在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中,镇安监站、村和企业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徇私舞弊,更不能徇私情。

禁烧秸秆通告秸秆禁烧新闻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7222629、7227659。

禹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1日。

禁烧秸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x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xxxx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xxxxxxxxxx。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6月11日。

禁烧秸秆的通告

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xx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集中监管时段。9月14日-10月31日。

三、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款500-2000元。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协调做好秸秆利用企业和农户的沟通联系,全力推动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还田、制作有机肥、栽培食用菌、发电等方式利用。

五、强化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举报电话为xxxxxxxx,欢迎社会监督,形成有利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xxxx年9月13日。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依据省、市、区秸秆禁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良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全面落实各项管控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全域、全方位、全时段禁止秸秆焚烧,全力实现“零火点”的目标。

二、管控措施。

(一)压实落靠包保责任。

按照《青山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网格化管理方案》,镇内各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辖区内上下级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村要保障日夜值班和交接班无缝衔接,持续开展24小时巡查检查,确保巡查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做好应急和灭火设施整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灭火。

(二)保持高频现场巡查态势。

各包保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所包村督察巡查力度,实现精细化管控,确保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引发大气环境污染。同时要突出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对一些禁烧不力、屡出问题的区域要安排专人看守,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同时要注意化解基层矛盾,消除露天焚烧隐患。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级秸秆禁烧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燃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督导工作。各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秸秆禁燃保障工作专班。

(二)强化监测预警。

秸秆禁烧小组要提高信息预警效率,提升大数据推送信息的传递速度。充分发挥秸秆禁燃监控设备作用,应用专人实时关注镇域内村屯重点土地区域,如遇烟点、火点及时发布预警,启动联防联控,结合监控点位监测数据及参照物等信息立即锁定燃放位置,通知属地村屯巡逻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

依托各村微信群、传单、条幅,配合宣传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行动;通过镇、村制作不同形式的宣传栏目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科学途径处理秸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村民重视环保、自主监督、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村对大数据推送的火点位置,扑灭后立即向镇秸秆禁烧小组报送情况报告,报告要详细记录火点扑灭情况,包括火点信息及扑灭的图片及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