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运输合同纠纷(通用18篇)

小编:字海

运输合同是一种合法约定,约定了货物或个人的运输方式、条件和责任。在下面的范文中,您可以找到一些运输合同的写作技巧和要素。

吊装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年西出口立交桥48片预制箱梁运输、吊装作业。

第二条工程要求:

1、承包方式:乙方自行负责包人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验、包风险。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转包、分包。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单项工程工期进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即甲方工程进度具体情况确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现场的工程进度和要求工期进场施工,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调整工期。

3、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运输及吊装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单项工程技术要求以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开展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4、安全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乙方在施工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方式。箱梁运输、吊装总包干费用为叁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345600元)合同价款为:

2、吊车吊装及安装费用:陆仟元片(6000元片)。吊装及安装费:6000元片215;48片288000元以上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噪声排放费用及污染费用、雨季气候条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单项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点及设备人员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可靠性负责。

2、负责与地方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乙方进场事宜,并协调现场工作条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及各种资质,特别是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构件,并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构件损坏及人员伤亡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进度影响提出整改,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箱梁运输、吊装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及设备,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单项工程技术要求,完成运输及吊装作业,并按单项工程要求保证工期要求及作业质量。

3、乙方进场施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公众责任险,对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因任何意外或受伤而因此依法可获的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应做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费用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总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后无进度及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并当乙方提交足额正规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向乙方汇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可以暂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或相关规范执行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责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单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

3、甲方因作业场地协调不利原因影响乙方施工作业进度,工期要求可以相应调整。

4、如因乙方过错、质量问题,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免收损失部分施工费,并赔偿全部损失。5、如乙方产生违约金、赔偿金或甲方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甲方可在其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3、如因乙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纠纷、诉讼,则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对方因处理和解决该纠纷及索赔而产生或必然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的各款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运输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桥48片预制箱梁运输、吊装作业。

第二条工程要求:

1、承包方式:乙方自行负责包人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验、包风险。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转包、分包。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为:20xx年月日,单项工程工期进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即甲方工程进度具体情况确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现场的工程进度和要求工期进场施工,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调整工期。

3、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运输及吊装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单项工程技术要求以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开展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4、安全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乙方在施工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方式。箱梁运输、吊装总包干费用为叁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345600元)合同价款为:

2、吊车吊装及安装费用:陆仟元/片(6000元/片)。吊装及安装费:6000元/片×48片=288000元以上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噪声排放费用及污染费用、雨季气候条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单项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点及设备人员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可靠性负责。

2、负责与地方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乙方进场事宜,并协调现场工作条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及各种资质,特别是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构件,并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构件损坏及人员伤亡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进度影响提出整改,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箱梁运输、吊装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及设备,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单项工程技术要求,完成运输及吊装作业,并按单项工程要求保证工期要求及作业质量。

3、乙方进场施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公众责任险,对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因任何意外或受伤而因此依法可获的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应做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费用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总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后无进度及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并当乙方提交足额正规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向乙方汇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可以暂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或相关规范执行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责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单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

3、甲方因作业场地协调不利原因影响乙方施工作业进度,工期要求可以相应调整。

4、如因乙方过错、质量问题,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免收损失部分施工费,并赔偿全部损失。

5、如乙方产生违约金、赔偿金或甲方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甲方可在其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3、如因乙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纠纷、诉讼,则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对方因处理和解决该纠纷及索赔而产生或必然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的各款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运输合同

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运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

(1)8吨 : 元车次 100元拖拉机

(2)50吨 : 元小时

(3)25吨: 元小时

2、随车吊

(1)6吨: 元趟,厢长6米

(2)8吨: 元趟, 厢长8.5米

3、板车

(1)半挂: 元趟, 厢长12米

(2)拖拉机; 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5000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____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乙方负责出库货物的吊装、运输及监管,在吊装运输途中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须对大件材料进行缠绕捆绑,并将登记单随车带至甲方库房,由甲方人员对货物的数量、状况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装运输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桥48片预制箱梁运输、吊装作业。

第二条工程要求: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为:20xx年月日,单项工程工期进度根据现场。

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方式。

箱梁运输、吊装总包干费用为叁拾肆万伍仟陆佰_元整(345600_元)。

以上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噪声排放费用及污染费用、雨季气候条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单项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点及设备人员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可靠性负责。

2、负责与地方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乙方进场事宜,并协调现场工作条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及各种资质,特别是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构件,并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构件损坏及人员伤亡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进度影响提出整改,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箱梁运输、吊装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及设备,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单项工程技术要求,完成运输及吊装作业,并按单项工程要求保证工期要求及作业质量。

3、乙方进场施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公众责任险,对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因任何意外或受伤而因此依法可获的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应做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费用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总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后无进度及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并当乙方提交足额正规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向乙方汇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可以暂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或相关规范执行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责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单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

3、甲方因作业场地协调不利原因影响乙方施工作业进度,工期要求可以相应调整。

4、如因乙方过错、质量问题,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免收损失部分施工费,并赔偿全部损失。

5、如乙方产生违约金、赔偿金或甲方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甲方可在其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3、如因乙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纠纷、诉讼,则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对方因处理和解决该纠纷及索赔而产生或必然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的各款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吊装运输合同

承运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名称)(详见出货单);尺寸:(详见出货单);重量:(详见出货单);件数:(详见货出单);工期:双方约定的起始日期;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在厂区的拖拉移位、吊装上车、运输押运、货物卸车、拖拉移位、设备就位等工作(包括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工作)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承运方应按托运方指定地点提货和接收货物,并按托运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托运货物。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承运方应按托运方指定的日期接收货物,并按托运人指定的期限交付货物。

如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变更收货人,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货物的保险事宜:

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原则上应当投保运输全过程中的货物运输险。

1、如果运输中出现货损,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按货物价值赔付甲方。甲方配合乙方的索赔工作。

2、甲方不再办理货物运输险,若在运输过程中不慎出现货物损失,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承运方应以自身能力合理装载货物,并安全卸载货物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装卸方式。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由乙方将货物交付与甲方,甲方核对清单,检查货物,给乙方出具收货凭证。乙方持有收货凭证,视为乙方已经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收货人领取货物仅表明收到货物,不等同于认同货物已安全到达目的地,即使是收货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任何签字或盖章行为。收货人可在收到货物15日内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及毁损提出异议。收货人的异议视为托运人的异议。

第七条运输和吊装费用及结算方式:

托运人按与承运人商定的价格及方式与承运人结算运输费用。

承运人应自行承担过路、过桥费、车辆罚款、保险费等。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承运人应保证运输司机能及时联系。

4.未经托运人许可,承运人不得将货物委托他人转运。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后果,承运方应按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本着诚实应用原则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从签订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另附协议,协议和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一份。

第十三条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参加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2

3、

以上条款因战争、罢工、地震、台风、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时,互免赔偿责任。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

签订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

吊装运输合同

乙方:__________。

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设备搬迁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运输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

(1)8吨:__________元/小时。

(2)50吨:__________元/小时。

(3)25吨:__________元/小时。

2、随车吊。

(1)6吨:__________元/趟,厢长6米。

(2)8吨:__________元/趟,厢长8.5米。

3、板车。

(1)半挂:__________元/趟,厢长12米。

(2)拖拉机;__________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__________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三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乙方负责出库货物的吊装、运输及监管,在吊装运输途中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须对大件材料进行缠绕捆绑,并将登记单随车带至甲方库房,由甲方人员对货物的数量、状况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吊装运输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年西出口立交桥48片预制箱梁运输、吊装作业。

第二条工程要求:

1、承包方式:乙方自行负责包人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验、包风险。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转包、分包。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单项工程工期进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即甲方工程进度具体情况确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现场的工程进度和要求工期进场施工,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调整工期。

3、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运输及吊装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单项工程技术要求以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开展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4、安全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乙方在施工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方式。箱梁运输、吊装总包干费用为叁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345600元)合同价款为:

2、吊车吊装及安装费用:陆仟元片(6000元片)。吊装及安装费:6000元片215;48片288000元以上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噪声排放费用及污染费用、雨季气候条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单项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点及设备人员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可靠性负责。

2、负责与地方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乙方进场事宜,并协调现场工作条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及各种资质,特别是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构件,并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构件损坏及人员伤亡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进度影响提出整改,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箱梁运输、吊装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及设备,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单项工程技术要求,完成运输及吊装作业,并按单项工程要求保证工期要求及作业质量。

3、乙方进场施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公众责任险,对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因任何意外或受伤而因此依法可获的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应做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费用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总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后无进度及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并当乙方提交足额正规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向乙方汇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可以暂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或相关规范执行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责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单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

3、甲方因作业场地协调不利原因影响乙方施工作业进度,工期要求可以相应调整。

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免收损失部分施工费,并赔偿全部损失。

5、如乙方产生违约金、赔偿金或甲方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甲方可在其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3、如因乙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纠纷、诉讼,则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对方因处理和解决该纠纷及索赔而产生或必然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的各款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运输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安装、拆卸及运输建筑超重机械需要向取得相应资质的株洲市万利来吊装运输有限公司租用的汽车吊、运输货车,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汽车吊的选型及费用。

2、运输货车的选型及费用。

二、付款方式。

按月计算,经双方核对吊装、运输单一致后,乙方按当月租赁总金额开具发票到甲方军械后,由甲方财务将相应的金额转账于乙方账户。

三、甲方责任:

1、安排具有操作资格证的装卸人员配合进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

2、负责提供必要的场地、道路灯现场条件,保证汽车吊及运输货车行走道路的畅通,吊装场地平整并有必要的吊装空间。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拒绝一切违章作业及指挥,若因甲方违章强令指挥作业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现场情况和时间要求,提供[安全合格的汽车吊及运输货车进行作业。

2、安排优秀的具有操作资格的操作司机及司索指挥人员。

3、保证承运的货物无遗失、无损坏,倘若出现货物遗失、损坏问题,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运输司机应配合甲方的装车、卸车工作。

5、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若因乙方违章操作及指挥而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运输合同

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设备搬迁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运输期限(20xx年6月29日至20xx年11月20日止)。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1)8吨:元/车/次100元/拖拉机

(2)50吨:元/小时

(3)25吨:元/小时

2、随车吊(1)6吨:元/趟,厢长6米

(2)8吨:元/趟,厢长8.5米

3、板车(1)半挂:元/趟,厢长12米

(2)拖拉机;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5000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三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乙方负责出库货物的吊装、运输及监管,在吊装运输途中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须对大件材料进行缠绕捆绑,并将登记单随车带至甲方库房,由甲方人员对货物的数量、状况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吊装运输合同

托运方:(以下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名称)(详见出货单);尺寸:(详见出货单);重量:(详见出货单);件数:(详见货出单);工期:双方约定的起始日期;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在厂区的拖拉移位、吊装上车、运输押运、货物卸车、拖拉移位、设备就位等工作(包括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工作)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承运方应按托运方指定地点提货和接收货物,并按托运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托运货物。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承运方应按托运方指定的日期接收货物,并按托运人指定的期限交付货物。

如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变更收货人,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货物的保险事宜:

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原则上应当投保运输全过程中的货物运输险。

1、如果运输中出现货损,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按货物价值赔付甲方。甲方配合乙方的索赔工作。

2、甲方不再办理货物运输险,若在运输过程中不慎出现货物损失,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承运方应以自身能力合理装载货物,并安全卸载货物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装卸方式。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由乙方将货物交付与甲方,甲方核对清单,检查货物,给乙方出具收货凭证。乙方持有收货凭证,视为乙方已经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收货人领取货物仅表明收到货物,不等同于认同货物已安全到达目的地,即使是收货人及其相关人员有任何签字或盖章行为。收货人可在收到货物15日内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及毁损提出异议。收货人的异议视为托运人的异议。

第七条运输和吊装费用及结算方式:

托运人按与承运人商定的价格及方式与承运人结算运输费用。

承运人应自行承担过路、过桥费、车辆罚款、保险费等。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承运人应保证运输司机能及时联系。

4.未经托运人许可,承运人不得将货物委托他人转运。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后果,承运方应按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本着诚实应用原则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从签订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另附协议,协议和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一份。

第十三条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参加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2

3、

以上条款因战争、罢工、地震、台风、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时,互免赔偿责任。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

签订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

吊装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设备搬迁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1)8吨:元/车/次100元/拖拉机。

(2)50吨:元/小时。

(3)25吨:元/小时。

2、随车吊(1)6吨:元/趟,厢长6米。

(2)8吨:元/趟,厢长8.5米。

3、板车(1)半挂:元/趟,厢长12米。

(2)拖拉机;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5000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三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乙方负责出库货物的吊装、运输及监管,在吊装运输途中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须对大件材料进行缠绕捆绑,并将登记单随车带至甲方库房,由甲方人员对货物的数量、状况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吊装运输合同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设备搬迁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运输期限(20____年6月29日至20____年11月20日止)。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1)8吨: 元/车/次100元/拖拉机

(2)50吨: 元/小时

(3)25吨: 元/小时

2、随车吊

(1)6吨: 元/趟,厢长6米

(2)8吨: 元/趟,厢长8.5米

3、板车

(1)半挂: 元/趟,厢长12米

(2)拖拉机; 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5000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三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公路运输合同纠纷起诉书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天,(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_______________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_____楼_____门_______________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付于被告账户,合计总房款_________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账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_________________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__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__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公路运输合同纠纷起诉书

住所地: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货物损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由被告为原告运输配件货物从______市到______市并负责代收货款3700元。在运输途中由于被告的过错,致使原告托运的货物丢失并造成原告3700元货款的损失。其后,被告未依法进行赔偿,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运输合同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运输期限(20xx年6月29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1)8吨:_元/车/次100_元/拖拉机。

(2)50吨:_元/小时。

(3)25吨:_元/小时。

2、随车吊(1)6吨:_元/趟,厢长6米。

(2)8吨:_元/趟,厢长8.5米。

3、板车(1)半挂:_元/趟,厢长12米。

(2)拖拉机;_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5000_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三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乙方负责出库货物的吊装、运输及监管,在吊装运输途中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须对大件材料进行缠绕捆绑,并将登记单随车带至甲方库房,由甲方人员对货物的`数量、状况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运输。

合同。

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相关案例分析。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案情。

原、被告于20xx年2月23日口头商定:由被告承运海南产之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终点站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湖路车站。商定的当天原告将3500公斤蔬菜交给被告承运,还交了7741元给被告之经办人李某。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收到该款后出示收款收据,被告也按约定将3500公斤蔬菜(油豆角)运往大庆。20xx年3月8日该批蔬菜到达终点站时,经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分局让湖路车站检查发现集装箱后面调温室无门锁,可自由开启,调温室内温度控制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温度显示表失灵,调温机不工作;3月9日交付时开启箱内见绿水流出,竹筐装豆角96箱,全部腐烂变黑。油豆角当时在大庆市的价格为每公斤10—12元。

20xx年4月21日,原告以冷藏商运公司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诉讼,称:20xx年2月23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温冷藏箱发运海南产蔬菜(油豆角)3500公斤。我依照约定向被告交纳310吨冷藏箱租费1500元、车费1800元、冷藏费400元、铁路运输费4041元,共计人民币7741元,而且于当日将所运蔬菜交给被告指定的冷藏仓库。后经铁路部门检验发现所运蔬菜全部腐烂。由于被告的过失,没有尽到谨慎运输之责,致使冷藏箱后面温室内温度控制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显示表失灵,调温工作机不工作,造成我的经济损失498099.2元(包括运费7741元在内),现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421582元及退回运费7741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辩称:我司与原告系委托代理关系,是原告将货物交给我公司委托铁路部门运输的,原告的货物损失与我公司无关,系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要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审判。

海口市某法院审理认为:

20xx年2月23日的运输蔬菜合同系原、被告双方在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订立的,且被告有“冷藏集装箱及多类集装箱的铁道营运、销售租赁服务”的经营范围,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约定将所运的蔬菜及租箱费、车费、预冷藏费共计7741元交给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李某的经营活动应由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在承运原告托运的蔬菜的过程中,造成蔬菜腐烂,被告应对承运的蔬菜腐烂承担赔偿责任。

20xx年3月13日,由大庆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及大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商所开具的证明证实,油豆角的市价为每公斤10—1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的市场价格计算”之规定,原告3500公斤油豆角,被告应承担赔偿损失420xx元。

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损失420xx元,应予支持。原告要求退还运费7741元没有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0xx元人民币。

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评析。

在日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屡见不鲜。本案是一起关于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

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首先要求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本案中,被告认为双方只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被告有”冷藏集装箱及多类集装箱的铁道营运、销售租赁服务“的经营范围,原告也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

二、企业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一样,在其未履行民事义务时,必须承担相当的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一般都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这种经营活动又是通过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的,因此,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运输作业是风险作业,同时在运输过程中损害的发生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法律在强调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利益保护的同时,也必须对承运人的利益作适当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应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运人要免除赔偿责任的,就应当负举证责任。本案中作为承运方的冷藏商运公司,在承运蔬菜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致使蔬菜腐烂变质,在承运方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存在的情况下,应当赔偿托运方的损失。

四、本案中关于货物赔偿额的计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目的在于使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获得如货物安全及时到达并按合同交付时所获得的预期利益,有利于保护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案情:

原告(反诉被告)诉称并辩称:20xx年4月28日,我方与旅游公司签订了“租车。

协议书。

”,约定我方租11辆汽车给对方。签约后,对方付了17.3万元,余款承诺5月5日前付清。我方同意对方在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执行协议。我方准时提供租用车辆。5月14日,我方到对方处索取余款,对方交给我方现金3.7万元及投诉信、医疗费收据,被我方拒绝。后对方以乘车途中因司机急刹车使一女乘客的手骨折及司机煽动客人为由拒付。我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车辆在运行中乘客擅自走动导致扭伤,后果自负。对方以种种借口拒付是违约行为。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所欠的租车款4.3万元及违约金1万元。

被告(反诉原告)辩称并反诉称:按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约定,对方必须准时提供租用车,确保行车安全,合同约定5月1日晚上12时到达海口,可是由于租用的6号车出故障,致使车队于次日凌晨5时才到达海口。而10号车在高速行驶而前方又无障碍的情况下紧急刹车,导致一名导游右臂骨折,另有7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碰伤。在三亚市由于1号车驾驶员在索要回扣等无理要求没满足的情况下,煽动游客不按原定计划去购物点购物,并将旅游团带至不在计划之内的景点。致使我方的合作方三门峡神州旅行社拒付尚欠我方的23846元的团费。现我方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承担导游的医疗费920元,2262元的门票及23846元。

事实: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旅游公司与汽运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签订“租车协议书”一份,约定旅游公司向汽运公司租用11辆空调大巴车,每辆2.3万元;汽运公司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签订协议时,旅游公司先付1万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时起交清,否则没收定金,取消租车协议;汽运公司于5月1日12时10分在广西北海火车站接站,于晚上12时前到达海口,租车时间至5月5日;汽运公司必须遵守协议,必须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迟到,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反,双杯返还定金。签约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万元的定金和8万元租车费。因旅游公司未按时付清全部款项,故致函汽运公司称,因“五一”放假,所余之款于5月5日付清。汽运公司在从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一辆车发生故障,致使整个团队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海口。另有一辆车在行驶中急刹车,致使一名导游郭某受伤。行程结束后,汽运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万元,同时交投诉信一份、医疗费单据给汽运公司,汽运公司表示拒绝。5月25日汽运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万元未果的情况下,向本院起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旅游公司认为不付余款给汽运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尚欠该公司团费23846元。

判案:

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协议中的“甲方在旅游购物点的停车费和购物回扣均归乙方所有”违反有关规定无效外,其余内容均合法。签约后,旅游公司致函汽运公司称5月5日付清余款,而汽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汽运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抵达海口及造成游客损伤,属违约行为,旅游公司亦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即5月5日付清余款,其行为同样违约。因此,旅游公司亦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所付之定金应折抵租车款。因汽运公司的违约造成旅游公司的损失大于约定的定金,故其要求汽运公司因违约行为,造成三门峡旅行社拒付团费23846元和医疗费920元,共计24766元的损失的请求,予以支持。旅游公司请求汽运公司赔偿不按要求所去景点而增加支出2262的费用,不予支持。

解说:

1、本案表面看起来是一起汽车租用合同纠纷,其实是一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本案原告汽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约定被告租用原告的汽车按规定的路线运送客人,司机由原告所派,原告必须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被告的乘客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因此,双方之间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2、本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该运输合同是否成立了呢?从我国有关运输合同的法律、法规来看,一般都规定运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告成立,运输行业一般也认为运输合同经协商一致即告成立,并不要求支付运费或购买客票为条件,因此,从有利于保证运输和行业的正常秩序,保护合同双方的长远利益出发,一般都将运输合同视为诺成性合同。合同当然成立。

3、根据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原告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运到约定地点,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给被告造成了损失;另外原告在运输途中发生紧急刹车导致旅客受伤事件,未能为旅客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违反了旅客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案被告在原告已经履行完毕运输旅客的义务后拖欠部分运输费用也是没有道理的,其行为同样违约。法院正确认定和划分了原告和被告各自的责任,做出了合情合理的判决。

今天上午9时20分,本市首例机动车车主向行人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案宣判。朝阳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赔偿车主周某4万元。

法院认定,周某所投保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事故,在其投保的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之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宣判后,保险公司的应诉代表当即表示要上诉,并称人保不应成为法规冲突中的牺牲品。

今年8月6日,王某驾驶起重车在朝阳区姚家园路平房附近将骑车人廖某撞碾而亡。朝阳交通队出具责任认定书,称事故发生前双方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无法查证,故车祸原因无法查清。

按照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在交通民警的主持下,车主刘某与死者家属达成损害赔偿调解书,刘某赔偿对方10万元。但此后刘某找到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要求理赔4万元保险金时,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没有事故责任”为由拒绝。

在此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该办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施行。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答辩人: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花园路88号,法定代表人:俞燕萍,职务:该公司执行董事。

因原告李么勇诉被告钱永涛、被告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本案中答辩人并未雇佣原告运输电动车,双方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贵院应当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起诉。

本案中两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被告钱永涛向答辩人购买电动车,且双方采取的是“即时清结”的买卖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当答辩人收到被告钱永涛货款、答辩人将电动车在公司内交付被告钱永涛后,标的物的风险即由被告钱永涛承担。本案中被告钱永涛雇佣了原告承运货物,原告据以起诉的证据《货物运输协议书》也非答辩人与原告签订。据答辩人调查,签署协议书的.“王惠琴”系货运单位人员,且经王惠琴辨认,协议书上“王惠琴”也非其本人签名。故原告认为与答辩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于法无据。况且原告认为与被告钱永涛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认为与答辩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而又诉请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此本身就混淆了法律关系,两者不能竞合,更不符合可以承担连带责任的要件。

二、答辩人在配合原告、被告钱永涛在装车时已尽安全义务,且本案并非装运电动车不当引起火灾。

1、在东台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火灾原因认定书中明确指出:“火灾起火部位在放置16辆电动车的车厢右前部,具体原因不明”。但该认定并非指明是答辩人装载电动车原因引起,其认定更没有排除是否驾驶车辆不当的原因或随车人员吸烟的原因或其他可能产生的多种原因,据此原告认为系答辩人“在装车时未尽安全义务”无事实依据。

2、在东台市消防大队的火灾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起火的原因是由于装运电动车造成的。答辩人电动车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答辩人生产的电动车在江苏省任何区域均能依法领取牌照,且电动车本身不可能发生自燃(原告也称从未遇到过)。在答辩人经营的这么多年中,也没有发生过电动车自燃事件。本案中不管是从事故现场的勘查笔录,还是火灾原因认定书等都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火灾原因是由于装运电动车不当引起火灾的,况且装运车辆时由原被告、货运部等共同完成。因此,答辩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原告李向丽,女,生于1987年。

委托代理人韩旭升,禹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xx,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田广旭,该公司法律事务部职工。

委托代理人刘玉民,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向丽诉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6月9日起诉,同日本院决定受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向丽及其委托代理人韩旭升,被告委托代理人田广旭、刘玉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6月13日,原告乘坐被告的禹州发往许昌由李xx驾驶的豫kb5769号中型普通客车,行驶途中与岳xx驾驶的豫k60379号货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禹州市交警大队禹公交认字[2008]第027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xx、岳xx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站内购票,乘坐被告的客车,被告应保证将原告安全送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被告应当依客运合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180000元。

被告辩称,被告万里公司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不应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本案应当适用《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最大赔偿限额应为150000元。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1、原告的身份证、家庭户口薄,证明原告的身份,以及被抚养人的情况。2、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证明事故的发生原告无责任。3、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例、陪护证明,证明原告的伤情治疗情况及陪护情况。4、鉴定书1份,证明原告伤残为9级伤残。5、劳动合同书1份、工资表1份、办学证明,证明原告的经济状况。6、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票据。7、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1份,证明被告适格。8、行车证、运输证、保险卡、企业登记情况、企业注销情况。

被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1、融资租赁合同书1份,证明该车为分期付款。2、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据的证明一份,证明该公司为原告垫付医疗费情况。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无异议,对原告提供的证据4有异议认为属单方鉴定。对原告提供的证据5有异议,认为该证据合同书存在虚假。工资卡不符合法定形式。对原告提供的证据6有异议,认为交通票据有虚假。对原告提供的证据7有异议,认为法院判决不能作为本案判决依据。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1有异议,认为该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不是分期付款合同。

本院认为: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无异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采用。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4、5、6、7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推翻此证据的依据,理由不能成立。经本院审查,上述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有关联性,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被告提供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

综上,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8月11日,张xx与许昌运输经贸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豫kb5769号普通客车,豫kb5769号客车的行车证、运输证、保险证车主均为许昌运输经贸有限公司,营运线路为许昌—禹州,营运单位是许昌运输经贸有限公司。许昌运输经贸公司与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并于201月24日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2008年6月13日7时许,司机李xx驾驶豫kb5769号客车,与岳xx驾驶豫k60379号中型普通货车,在省道豫103线72km+150km处相撞,造成豫kb5769号客车乘车人李xx、谢xx、王xx、牛xx、魏xx、楚xx、刘xx、李xx、银xx受伤。另九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禹公交认字(2008)第027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xx,岳xx均有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基本相当,李xx,岳xx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李向丽无责任。李向丽住院治疗116天,为治疗花去医疗费53663.17元。被告万里公司等单位为原告垫付医疗费54300元,支付交通费2137元。年6月11日经许昌钧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李向丽因车祸左上肢丧失功能25%以上,伤残程度评定为9级伤残,支付鉴定费600元。另查明,李向丽在禹州市泡泡语言中心上班,月工资1616元,其父亲李xx,生于1951年8月7日,母亲靳xx生于1952年5月1日。李向丽兄妹二人。河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3231(每天36元)。

本院认为:豫kb5769号客车的营运单位许昌运输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万里公司合并,应由被告万里公司承担责任。原告李向丽乘坐豫kb5769客车,与被告万里公司形成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被告万里公司有义务将乘客李向丽安全送达目的地。在运输途中,豫kb5769号客车与豫k60379号货车相撞,致李向丽受伤,李向丽无责任,承运人被告万里公司应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原告的损失包括:医疗费54237.67元、误工费计算至定残之日19392元(1616×12月)、护理费8352元(116×27d00uybx08"%、交通费2137元、伤残赔偿金52924元(13231×20×20%)、鉴定费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60元、营养费116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5348元(8837×2×1/2×20×20%)、二次手术费10000元,共计185310.67元,扣除被告万里公司等单位垫付治疗费54300元,下余131010.67元,应由被告万里公司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向丽各项损失131010.67元。

二、驳回原告李向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914元,由被告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蒋卫华。

审判员:孟得坡。

人民陪审员:邵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