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大全(13篇)

小编: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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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范文

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取得新成效。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统筹应对复杂局面的关键举措,要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政治逻辑认识其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放管服”改革是改革开放历史逻辑的延续与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经济体制弊端,“放开搞活”各类市场主体,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改革开放的主要脉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搞活国有企业都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最初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到推行经济责任制、承包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再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核心目的就是要给国有企业松绑,使其成为有活力的市场主体。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改革开放初期基于扩大社会就业需要,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给人们带来了财富,给社会带来了活力。党中央因势利导,突破法律障碍、去除制度束缚、拓展发展空间,民营经济活力快速释放,从无到有、从有到大,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利用和发展外资企业方面,同样也经历了思想转变、制度松绑、政策调整的过程。正是由于持续推进以企业为中心的改革,不断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市场主体数量增加、活力增强,社会生产力实现了极大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们国家没有搞“大水漫灌”“强刺激”,而是继续深化“放开搞活”的成功做法,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先手棋”,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壮大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放管服”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之举,核心要义是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本质上是改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坚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持续深化对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认识,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以不断理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事务干预较多、企业和群众创新创业门槛多、手续繁、成本高等问题,我国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坚持职权法定,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起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了对政府权力的有效规范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有形之手”乱伸。围绕高标准市场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

“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之举。政府部门从以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为宏观管理、监督管理为主,就是要不断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革自己的命,把更多权力放给市场、企业和基层。“放”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放管结合”,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出活。十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幅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中解放出来,转向全周期、全链条监管,真正实现了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重大转变。各地各部门改革监管体系,创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增强监管精准性、公平性,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把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在市场主体大幅增长的情形下,依然做到了“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各地各部门大力优化政府服务,推动政府服务意识转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事实表明,“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就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是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的崭新实践。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创新创造的源头活水,亿万市场主体的磅礴力量汇聚成了中国经济的澎湃“大海”。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商品和服务的主要供需方,也是经济运行的重要微观基础,有了众多市场主体,再辅以相应的制度环境,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有效发挥,市场经济的力量才能得以迸发。市场主体是经济的根、就业的魂,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进而保障**多亿人的安居乐业。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蕴藏在市场主体中的生产、管理、服务、创新和技术能力,是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资源。总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去除一切不利于市场主体“生”和“活”的障碍,调动一切有利于市场主体“增”和“长”的积极因素,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核心要义在于去繁简苛。行政审批事项多、审批效率低曾经是一个突出问题,严重束缚了市场活力,必须大行“简约”之道,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政府的简就是市场的活,政府的放就是企业的创。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突破口,力除繁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已削减**%多,非行政审批事项退出历史舞台。对兴办企业,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再到“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个工作日以内,让企业早设立早经营。对投资审批,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方式,创新实施备案制、承诺制、容缺制等方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基本消除了“万里审批图”。对生产经营,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断简化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近**%。这些重大改革举措,松了绑、解了绊,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宽松便捷的环境。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根本方法在于“放水养鱼”。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主体面临税费负担重、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去繁简苛让市场主体“生”得便利,降低了制度性成本,但要让市场主体活得好、活得轻松,还要为市场主体减负赋能。十年来,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大幅下调制造业增值税率,普惠性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开展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这些重大政策有力降低了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万亿元(分年度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万亿元、超过*.*万亿元、*.*万亿元),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下降到**.*%。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各种收费乱象,****年以来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中央和省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多项。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活水持续流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银行贷款余额的比重从****年底的**.*%上升到****年底的**.*%。特别是面对世所罕见的疫情冲击,及时运用“放管服”改革思路和办法,紧扣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一系列财政资金直达、货币政策直达、阶段性减税减费减租等纾困政策,助力市场主体抗冲击、过难关。通过“放水养鱼”“根上施肥”,用成本的“降”换来了市场的“活”,市场主体活跃度始终保持在**%左右。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面临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到各类要素的聚散、主体数量的增减、发展动力的强弱。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关键就是要优化营商环境,“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通过简政放权,打破条条框框,搞活市场,同时强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高效运行。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哪个地方“放管服”改革推进得越深入,营商环境就越好,市场主体就长得越快、越有生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也就越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各地打造制度高地、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同行动。

着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市场化就是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出来。市场化是一个不断深化完善的过程。在放宽市场准入上,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准入事项逐年减少,实现清单之外“非禁即入”。在培育市场体系上,不断夯实基础性制度,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循环更加畅通。在规范市场秩序上,持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个稳定透明公平的制度环境,可以增强市场主体预期,激发投资兴业积极性。在法规体系建设上,通过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各地各部门“立改废释”工作及时跟进,累计修订废止不符合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多份,用法治化办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从制度层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上,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纠正一批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减少企业烦心事。在规范执法上,各地各部门创新执法机制和手段,对轻微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督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一心一意谋发展。

并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制度型开放迈出更大步伐。在外资管理和服务上,推动出台了《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开放领域,让我国长期成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在优化外贸环境上,突出发挥自贸区、自贸港创新示范作用,将制度创新复制推广到更大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不断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塑造国际化发展新优势。

“放管服”改革是履行政府职责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广大群众过上好日子,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谋幸福,把发展的硬道理更多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直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增强履职本领、提升服务水平,俯下身子、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可以说,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

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让群众端稳就业“饭碗”。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千家万户。十年来,我国始终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的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放管服”改革扩大市场主体规模,为人民群众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挖掘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潜力,着力创造人人平等的发展机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其才。着力降低就业门槛,大幅削减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和认定,已取消**多项,涉及***个职业,编制形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积极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为农民工、大学生提供更加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实施贫困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到2022年*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已经达到****万人。大力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等制度创新,为灵活就业群体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让灵活用工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面对疫情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加大稳岗力度,通过保住和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来保就业稳就业。

不断增加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存在不少短板,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效率有待提升。“放管服”改革就是要把更多行政资源从干预市场运行,转移到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上,解民忧、纾民困。我国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资,积极推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在线教育、数字医疗健康等新模式,让群众享受更多更优质公共服务。通过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将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结实紧密。持续推进水电气热等公用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竞争、强化监管,规范报装办事流程,让服务更便捷更透明。在交通、养老、医疗等领域,各地各部门积极引入市场力量,丰富和扩大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扎实为群众办实事。政府办事效率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过去门难进、脸难看、耗时长,人民群众不胜其烦。十年来,我国把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改进服务的重点,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实行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着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使更多事项“掌上办、码上办、一网通办”,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打烊、服务不断档,网上可办率超过**%,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已经进入全球领先行列。各地各部门特别推进异地办理,基本养老、医疗报销等近百项高频事项,实现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引入一次告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新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真正把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政府的“头等大事”,让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从有关调查看,各地区总体好评率都达到了**%以上。

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去繁简苛、“放水养鱼”,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了极大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壮大,并促进了就业增加、税基扩大、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循环畅通,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万户,同比增长**.*%。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月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万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超过***万件,十年间国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增长了*.*倍,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较****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增强了就业吸纳能力,为稳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我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万人,超额完成****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以下的较低水平。如果不是年均新增千万级别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实现年均全国新增城镇就业****多万人以上。新设市场主体就业吸纳能力强、效率高,“十三五”时期全国新设涉税市场主体****年末在岗从业人员接近*亿人,是同期全国涉税市场主体就业总人数的**%,既为新增就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岗位,又为既有就业人员腾挪提供了较大空间。新就业形态蓬勃兴起,丰富的就业模式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亿人左右,特别是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司机等群体迅速成长,成为新的重要就业渠道。涵养了税源、扩大了税基,增强了政府财力和改革的可持续性。推行“营改增”之初,有人担心对财政收入的减收影响太大,甚至估计需要*年时间才能恢复到减税前的水平。实际结果是,市场主体“投桃报李”,*年内新增的税收就超过了减税降费的总额。2021年底,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万户,相比****年初翻了一番。“十三五”时期,年纳税*亿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了**%,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万亿元,超过同期减税降费总额(*.*万亿元),相当于总税收增量的**%。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由****年的**.*%上升到****年的**.*%,财力增长后劲更加充足。简政放权以简促效,培育和壮大了市场主体,为减税让利提供了支撑,反过来,减税让利培本固基,涵养了税源、扩大了税基,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供了动力,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优化了产业结构、畅通了经济循环,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是优化产业结构、畅通经济循环的微观基础。从行业结构看,制造业当年新设企业数量占全部行业的比例,从****年的*.*%提高到****年的*.*%,特别是医药、机械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增长更快。从创新发展看,****年“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gdp比重接近两成,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万家,是****年的*倍多。不断发展壮大的市场主体,极大地丰富了产业链“毛细血管”和市场“神经末梢”,提供了海量、优质的新产品新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循环畅通,提高了国民经济整体效能。

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创造了巨大政策空间和有利条件。过去十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始终处于世界前列,****~****年平均增速达到*.*%,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特别是新冠疫情集中爆发的****年,我国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其中,新增加的*亿多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增量,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坚强支撑。我国经济整体实力也随之大幅提升,****年我国gdp占全球份额达**.*%,较****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十年间翻了一番。*.*亿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强大力量,只要充分调动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就可以从容应对各种挑战。

“放管服”改革之所以能够为抗击疫情冲击、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作出至关重要的贡献,取得超出预期的重大成效,主要有*个方面经验:

一是力行简政之道。坚持“大道至简,简政易从”,以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线,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去繁简苛、“放水养鱼”,厚植发展土壤,充分激发蕴藏在广大群众中的蓬勃力量。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国始终把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制度体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坚持依法行政理念,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建设,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及时跟进“立改废释”工作,省级层面清理地方规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超千件。持续做好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条款。

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围绕激发市场活力精准施策,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体系,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是突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十年来,“放管服”一体推进,通过“简”和“放”,腾出更多力量转移到全周期全链条监管上来,转移到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的服务上来,让市场活而不乱、竞争有序、充满生机。

五是抓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获得感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推进政务事项集中进大厅,实行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坚持不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

六是创新引领、以点带面,将优化营商环境好做法推广开来。党中央支持各地各部门先行先试、敢于创新,通过自贸区试点、自贸港试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举措,探索出好做法好经验,再复制推广到全国,既有利于相互学习,更有利于调动地方创新的积极性,形成由点到面、竞相改革的良好局面。

从根本上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重大成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的结果。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天下为公”“放开搞活”“大道至简”,锲而不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空前壮大,市场机制更加有效,经济发展韧性与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走出了一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新路子。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加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更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增添动力。

(一)力行简政之道,释放更大活力、更大创造力。

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除烦苛才能轻装前行。对冲经济急剧下行压力,要善用政府权力的“减”来赢取市场主体活力的“加”乃至“乘”。要立足规则公平、制度清晰,重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更大程度利企便民。要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容缺制应用范围,规范能评、环评、安评等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创造条件。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抓好“一业一证”改革,全面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承诺制”等有效做法,破解办证多、办证难问题,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继续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清理先入库后招标等做法,建立以业绩、信用和履约能力为核心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清单、清单之外无壁垒。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要持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力度,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优化审查方式,丰富审查工具和方法,提升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第三方评估,客观和充分地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除、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的抽查考核制度,督促制度落实。

(二)锲而不舍,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受上游成本抬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影响等多方面影响,当前稳市场主体压力较大,一定要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要切实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的保供稳价工作,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运用市场化手段,使用电、用网、公路货运、港口及平台收费等各种经营性收费趋于合理。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加强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推动降低各种物流服务收费。

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进一步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决不能让不合理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动态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梳理各类检验检测、评审评价等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既与中小微企业特性有关,也与金融部门能力有关。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积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贷款。稳步推进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开放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用好大数据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如“银税互动”等,提升金融部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提升政策性工具的效能,重点是优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对政策性担保基金制定更加合理的国资考核机制,让政策性担保回归本位,敢于分担商业风险,而无需担心后顾之忧,更好发挥政策杠杆撬动商业贷款的作用。

(三)秉持公正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放”“管”并行,以有效监管促进更好发展。要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金融等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强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提升精准监管和综合监管能力,尤其是要提高信用监管水平,扎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针对企业信用违约事件增多问题,要加大信用服务力度,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减少疫情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影响。

对新萌发的业态,要加强监测、客观看待,实事求是解决。要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规范性。全面依法保护各类产权,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完善行政裁量权规范要求,严格按违法行为危害性和轻重情节分档分级裁量,对轻微违法行为,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坚决清出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杜绝“逐利执法”“钓鱼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禁止滥用执法权乱收费来增加罚没收入。增强执法透明度,执法主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自由裁量标准向社会全面公开,执法结果向社会动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持续优化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明确要求。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加快实现营业执照、社保卡申领、税务申报等市场主体经常办理的事项“跨省通办”。压减各类证明事项,持续提升公证、社保办理、医保异地结算等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少烦心。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完善就业服务,稳固基本面基本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就业的主渠道和顶梁柱。要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作为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的主战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充分保障快递、外卖等平台灵活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知识培训,提高就业新技能,使更多劳动人口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市场主体大幅增加,事中事后监管难度也大幅增加,数字技术是应对监管挑战和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积极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为智能监管、智能服务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大力破除各种制约政务数字化的桎梏,如电子证照跨部门和跨区域互认、电子文件归档等的制度障碍。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推进数据协同下的政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政策直达“最后一公里”,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政策服务。

(五)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营造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要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服务监管急需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要增强执法透明度,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疫情冲击下更要重视政务诚信,要重点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不履约不兑现等行为,防范新增政府拖欠和乱罚款增加非税收入。

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前期营商环境改革涌现出的有效做法应加快上升为制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应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对于明显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审批和监管制度应抓紧修改,重点解决行政审批要求不合理、部门法规之间不衔接甚至存在冲突、跨部门数据共享难以深入推进等方面的制度问题。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的跟踪评估,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消除规则空白。

加强政策预期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政策预期管理,完善政策制定程序,出台前期充分听取企业和专家意见,出台后加强内容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实施前给予必要衔接期、过渡期。当前政策预期管理的重点是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出台对市场有利的政策,保持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

审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范文

如下:

为了更好地搞好“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一是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工作纪律情况。包括审计期间,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存在敷衍了事、作风漂浮、态度恶劣等现象;三是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效率高不高。

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起,我局在“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中,认真清理和完善与效能提升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运行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了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等四项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行为、办事程序和操作流程,真正做到服务人民、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学合理的季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三是按照区效能办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围绕“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展开了大讨论,大家积极发言,讨论热烈,氛围浓厚,通过讨论进一步形成共识,增强了机关效能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加强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学习,增强了团队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使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

在机关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活动中,我们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原则,局党组要求以股室为单位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对照检查。通过整改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按照县深化“一次办成”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现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着力建章立制促规范,夯实审批业务运行的基础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了《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县级层面审批工作议事决策、协同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审批内控制度。出台了《审批业务会议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信息与监管执法信息管理使用制度》《审批文书文号使用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审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容缺办理工作制度》《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等x项制度,保障了审批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三是建立完善分级审批机制。针对审批事项复杂难易程度,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建立了窗口办、科室办、业务会议办、部门联合办和联席会议办x级审批机制,构建起了“即办快办、办成办好”的审批运转模式。四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通过设立“不满意请找我”投诉窗口,开通监督投诉电话,设立评价意见箱,制定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卡等方式,与办事企业和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多渠道倾听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无一有效投诉,实现了审批服务“零差评”。五是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窗口接受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事务,都要给企业和群众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其行使否决权必须得到分管领导批准,并给申请人以合理的解释和引导,让办事企业和群众“舒心来,满意走”。

2、针对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办事企业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了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在深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围绕确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序化、协同化和科学化,真正打通便民利企“最后一公里”,切实将政务服务下沉至企业和群众身边。xx月x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xx日-xx日组织xx个县直部门和xx个镇(街)具体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进行事项要素梳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梳理完成,为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打造基础。二是积极推进联合踏勘“一次办好”。对需多部门共同参与到现场踏勘的审批项目,实行归口管理,由一个科室统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商定联合踏勘时间、地点、人员及分工等事宜,确保做到急事优先快办、现场一次办成。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共组织开展联合踏勘类审批事项xxx件,全部实现了一次办成目标。三是开展“容缺办理”。探索尝试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办理+信用记录”容缺办理审批新模式,由申请人自愿签订“容缺办理”承诺书,由审批业务人员综合运用审查提报资料、研究行业法规、咨询业内专家、对接主管部门等方式,分别对申请办理事项所涉及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效益性情况、事项申请人承诺事宜及践诺情况和事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用情况x个方面作出评估,并汇总形成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综合评估意见,对可以容缺办理的事项“容缺办”,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增强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期,通过对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商投资xx亿元项目、x银行商河支行企业登记等xx个项目启动“容缺办”,大幅缩短了企业跑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

3、针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不到位、政务服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依托“x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xxx个一级要素和xx个二级要素逐一梳理细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供给质量,着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一方面,注重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农林水等领域涉及的公司(企业)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伐林木许可审批等xx个重要事项和高频事项入手,紧扣程序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原则,重新研究编制细化具体、形式直观、简便易行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了办事服务的提质提速提效。另一方面,聚焦“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系统梳理所涉及到的所有审批环节,坚持集成、便捷、高效原则,研究绘制贯穿办事全过程的“全链条”审批图,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通过部门联动、科室联动真正实现多事项并联审批、协同办理、一并办结。截至目前,已初步绘制完成涉及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行业和领域的xx条“全链条”审批图,力求实现审批“加速度”。三是建立完善便民利企服务机制。推出商事登记业务双休日对外服务,选取xx项办件量大的事项开展预约服务,对进厅事项全部实行延时服务,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双休日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四是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据“自愿委托、无需不扰,管理规范、全程跟踪,协同联动、一链办理,无偿服务、一次办好”的原则,设立帮办代办窗口,推行“帮办代办”审批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审批服务供给质量,务实打造“办事更省心、服务更贴心、环境更舒心”的服务型审批机关。截止目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服务事项xxx件。

4、针对推行业务联办、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等问题。一是大力开展“网上办”。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了企业登记从受理到出证“x小时办结”;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全程网办,实现了“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迁移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链办理,并梳理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促进加快了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各环节工作的并联审批实施进度。截至目前,承接办理的xxx项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xxx%。自xx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事项xxx件,网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事项xxxx件。二是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我局xx月上旬已于中国农业银行商河县支行、x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联合开展了“政银合作”企业登记代办服务,增设代办服务网点x处。

一是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正在积极探索,在我县还没有找到可奖惩的依据,政务服务评价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大多数业务系统的开发和服务器的管理权限都在上级部门,因为操作权限或数据保密等各种因素,严重制约了县级层面对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开发,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设置了障碍。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制度,由各级大数据部门牵头,将全省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xxxx”工作体系,紧跟全市“在泉城、全办成”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在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力争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

(一)坚持依法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效。对照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一事项一指南、一事项一流程”的标准,逐事项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批操作规程,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标准、办事渠道、办事流程、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切实推进依法依规审批。加强对上对外沟通交流,积极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机制。接续推进“全链条”绘制工作,将“一事一流程”转化为“多事一流程”,实现关联事项并联审批;探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对项目立项可行性、合理性、合规性研究和项目运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评估基础上的事项评估审批机制,促进提高审批的科学化水平;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梳理建立“零跑腿”“你不用跑我来跑”代办帮办审批服务目录清单和工作服务流程,积极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落地、实施、见效。

(三)加强协调指导,推动构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功能,将企业服务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民生服务放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构建县、镇(街)、村(社区)形象标识统一,基本事项、基本设施、网络平台、管理制度统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注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批队伍建设。重点围绕审批操作规范、政策法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等专题,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服务优、纪律严、作风好”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探索建立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研究设计涵盖限时内办件量及办件质量、综合科室工作质量、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实践创新、创先争优、遵守纪律规定等要素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工匠精神”和“团队精神”,着力打造“文明、团结、和谐、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关。

审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范文

****年,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服务“两战两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我们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全面依法履行常态化“经济体检”,审计质量站上了新高度、审计效能实现了新突破、审计能力得到了新提升,以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审计成果赢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以小组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县级审计机关在当地考核优秀数量从****年的x个提升到x个(**区、**区、**市、**市、**县)。全市**x名审计党员干部用智慧和汗水交出了x审计****年的高分答卷。

我们对标对表***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省审计厅的部署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奋力当好经济卫士。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全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x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x.**亿元。市局推动出台完善市级层面和行业制度**项、盘活资产**宗、上缴沉淀在部门或专户的财政资金**.**亿元、清退各类保证金或收费x.**亿元,核减公共工程投资成本x.**亿元、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件、**人被处理处分。大家积极有为的履职,形成了审计感知,产生了审计震慑。我们初步实现了从单纯查问题的“事”到与完善“制度”和促进“治理”并举,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协同闭环的审计转型。

一是努力服务“两战两赢”。我们坚持边审边改,推动即知即改,高质量组织实施市本级和x个县(市、区)应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相关经验在全省汇报会上作典型交流。市局主动派驻x名干部到x湾新区连续工作**天,帮助建立千条防疫信息基础库、复产复工信息化系统模型。**局工作扎实,反映的防疫物资存在的部分问题被“x政务信息每日要情”和审计署审计报告采用。全市“两直”资金专项审计健全了资金对账机制,规范x.**亿元资金真正“点对点”支付,补正发放**x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补助资金。

二是努力服务“全面小康”。我们对近三年扶贫领域、天台县异地搬迁等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揭示反弹性、苗头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编写《x市村级财务专项审计指南》,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个村专项审计,为村级组织高质量换届提供了依据。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绩效审计,推动“住有所居”落到实处。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粮食安全政策落实、乡村振兴等审计成果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下,推动“以点带面”的系统规范。玉环局着眼基层,推动实现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全覆盖审计。

三是努力促进资金提质增效。市局通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和**区、**县财政决算审计,推动盘活财政资金**.x亿元、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使用**.x亿元、清退各类涉企保证金和减免租金x.x亿元,加大了对损失浪费现象的揭示力度,规范了定编定额和资产管理,推动出台财政管理制度**项,推动备用金管理专项治理,推动财政开源节支、真正过好“紧日子”,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四是努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我们通过开展政府产业基金、融资畅通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等专项审计,深度揭示制度短板、管理漏洞和落实偏差,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体制优化提供依据,推动科创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协同配置、共享共用,促进了“节流降本”。玉环局将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策跟踪的主要审计目标,促进规范“两直”补助资金发放和乡镇及时清理涉企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局开展“实打实”服务,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发展难题,推动退还**家企业**x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推动**家企业办理了保函替换手续,减轻企业现金流****万元。

五是努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市共完成**家单位、**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违规金额****万元(其中直接责任金额**万元、领导责任金额****万元),办理完成了**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事项。通过审计,我们及时揭示、整改、移送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造成公共资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的线索,推进国有企业从政府型企业向市场化企业转型。加强了经济责任教育、形成了审计感知、产生了审计震慑、规范了权力运行。**局谋定而后动,高质量实施了海正药业经责项目,获得署优第一名,展示了我们x审计的高水平。**局积极借势借力,推动区政府专题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知识。

六是努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委常委会专题部署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查、专门审议审计整改情况,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形成了高效审计监督治理的闭环。市局全年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x项,发布整改结果公告**个,有效发挥了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局工作得到主要领导重视,市委书记参加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并讲话。**局围绕“审计最后一公里”,推动人大常委会连续x年对审计查出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在李跃旗书记和吴海平市长的高度重视下,x审计初步走出了一条“线上线下协同审计、点上问题面上研判、联动推进自查自纠、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实现系统治理”的审计效能发挥模式。****年,我们获得审计署优秀项目一等奖和表彰各x个,省优秀项目x个(其中一等奖x个)、表彰x个,居全省前列。审计成果得到省领导批示**次、李跃旗书记批示**次、吴海平市长批示**次;参加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人次(近****个工作日),“巡审联动”经验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务院官网刊登,审计“三服务”工作在《x日报》报道。

一是开展“审计效率提升年”活动。过去一年,我们牢牢把握x审计面临的“审计力量、审计方式”与“审计任务、审计要求”不相匹配、不够适应、不很符合的主要矛盾,组织开展以“一优化三统筹五提升”为目标的“审计效率提升年”活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跟踪落实台账,确保将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每个项目召开审计初心会商会,进一步突出政策、资金和重大工程的目标实现程度审计,把优秀审计项目谋划在审计方案。**局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和组织方式,对水务集团开展“一拖四”审计,做到同时进点,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局坚持精细化管理,形成以“业务流程表”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模式。

二是探索创新协同审计。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行业内部审计之间工作更加协同,我们积极探索非现场审计、大数据审计和标准化审计,采取融合式、嵌入式、“x+n”等方式,避免重复审计,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在审计定性处理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中出现的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从促进提高规范的角度,及时予以提示提醒,促进改进完善。**局持续推进“科技强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责项目入选省厅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

三是探索创新系统审计。我们以服务事关“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一件事为目标,科学谋划审计单元和组织方式。从结果看政策落实、资金绩效和项目效果,注重从全流程、一体化、系统性揭示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促进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

我们坚持对标对表***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坚守政治机关属性定位,始终把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审计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把审计干部能力建设作为党组第一主责,加强理论和初心武装,积极创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市局相关做法在全市“双建”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审计局狠抓党性教育,构建起承诺在前、督查在中、回访收尾的“闭合回路”,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大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x审计干部新形象:李跃旗书记肯定我们是推动x高质量发展的幕后英雄!对我们审计干部给予高度评价:自身要求比较高、又懂业务、熟悉经济工作、管理业务,好多部门、不少岗位很需要!局党组对落实李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专题研究。

一是坚持上级有部署,审计即响应。全市两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考察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定力和能力不断得到加强。

二是坚持民有所需所盼,审计见行动。我们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全面融入我们干部理念,积极建设“叩初心、审初心、验初心”窗口实践基地。市审计局各党支部结对不同发展类型村企x家,让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推动审计初心使命具体化,帮助结对村编制发展规划,调研“低保低边”成因,织密医疗保障网,提出预警和关口前移的审计建议,调研“病有所医”课题,推动形成系统审计观念。天台局深化三服务,开展“五员”先锋行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x余个。

三是坚持价值引领,浓厚实干氛围。我们聚焦“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审计价值观,着力建设“讲实话、报实情、出实招、做实事、评实绩、用实干”的六实审计文化,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将任务、责任、绩效同步压实到处室,量化到个人。探索以培育优秀审计组长为重点的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为每位干部搭建可预期、看得见的梯子和舞台,根据考核结果提任干部。路桥局积极发挥老同志“帮传带”作用,开展“师徒结对青蓝工程”。

四是坚持早行动,系统谋划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去年x月起,我们就启动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入调研分析各领域审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科学编制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握审计工作主要矛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找准审计作用发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形成了《x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下一步将对照省审计厅刚下发的规划进行完善,力求做好规划的上承下接、左右连接、资源一体、工作闭环,努力实现审计高质量全覆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20xx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20)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20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3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8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15个事项的23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8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月21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3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10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月17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5月底,已有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3、开展了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县公安局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严厉打击。今年已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立案2起,查处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在过去的一年里被摆在首要位置,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直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新年伊始,我区将再度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继续严把政务服务关口,力争将我区的优化营商环境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优化营商环境最新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服务迁驻新大厅。

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步进行搬迁,先将原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银海区社会服务综合业务用房——a栋业务用房(区人武部大院内)1楼办公,待该楼2、3装修完成后,再全部搬迁到位,届时工商、税务也将入驻。同时,解决了群众呼声比较高的停车难问题,新停车场可以停泊100多辆车,大大方便群众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银海区委、区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迁建了新政务服务大厅,修建了3000平方米停车场及相关道路,一举解决了原政务大厅面积小、停车难,没有无障碍通道等问题。

当前,银海区全力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清理冗余事项,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新迁建政务服务大厅,全区178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率达7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5.3%,可网上申办事项比例达90.2%。为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银海区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大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出席会议。此次会议聘选2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均来自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党代表、党外代表人士,还有商协会代表,实现全方位监督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充分监督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银海区将采用“一证、一册、一码”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管理,规范监督员的行为。也会全力为监督员履职做好服务,创造条件,确保监督员职能的有效发挥。该项创新举措,旨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社会监督,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倒逼改革深化,全面增强聚集要素的吸引力,搭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开展企业走访活动。

1月7日至8日,银海区非公办组织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税务局、安监环保局、商旅局、招商服务中心、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走访辖区企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炳康带队先后走访了平阳商会、北海宏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俊美商贸有限公司、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到一家企业,林炳康一行都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为企业送上了最新的优惠政策和法律知识,相关部门就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难题。对各部门的这种现场办公方式,企业家们非常感动,表示企业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银海区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针对广西北部湾海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一小撮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项目建设用地问题,林炳康一行先后到实地进行考察,就企业建设用地问题给出了意见建议。林炳康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增强服务主动性,坚持经常走访企业,切实掌握真实情况,理清工作思路。二是要注重服务针对性,着重绕围制约企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多措并举加以解决。三是要突出服务实效性,能做的工作必须马上做,不能马上做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企业,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解决方案,逐步解决。

(四)实施政务服务人员晨会机制。

为时刻绷紧高标准、严要求这根弦,对标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从上周开始区政务服务中心每天早上8:05召集全体窗口人员召开晨会,由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结点评各窗口服务人员前天工作情况,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提醒注意事项和新要求,真心真情真力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

自20×年×月×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年×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市×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大项、×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件,×万至×万元以上案件1件,×万以上案件×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件,涉案口罩×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件。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月×日,×共登记市场主体×户,其中各类企业×户,个体工商户×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感悟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营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商业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当前商业环境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种障碍;大力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商业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1)外部因素。

1.地区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数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高、发展空间有限的限制现有土地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缺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二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普遍难以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大多数商家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确,投资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和落地的项目大多是金融、餐饮等服务项目,缺乏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不利于我区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xx上半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局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通过制度创新、改革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一网办、一次办、就近办”,着力营造公平、透明、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和“智慧xx”app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3个政策兑现窗口,将20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兑现事项全面纳入专窗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截止6月底,共办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业务193件,惠及企业110家,减免税费392万余元。配合市局,在全县各级政务大厅、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大力推广“智慧xx”app,将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步纳入“智慧xx”app推行“掌上办事”。二是“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逐步规范。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两个,安排专人在窗口负责多部门联办事项的办件受理、派件流转、办结汇总、资料归档、改革难点堵点问题情况收集等工作,搭建线下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在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一个,推行跨部门联办事项多点可办改革试点。截止目前,综合窗口受理数已达216件,居全市第六位,其中6月份受理数达147件,较以前大幅增加。三是已公布事项全面落实。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围绕“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要求,对2019年度公布的287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和“一次办”的要求,逐项再造办事流程。对93项多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再造后,固化到“智慧xx”系统,通过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进行办理;对单部门承办的194项事项,逐月收集办件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抓好改革落实。四是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出台《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便民、精简、规范、高效的原则,调整优化实行“1+7+2”的大厅窗口布局(即一个综合服务区、7个专业服务区、2个辅助服务区),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从“传统设点摆摊式”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电子监察”的模式转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降低行政成本。

(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窗口设置,按阶段设置了立项规划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窗口,配置设置了水电气通讯报装一体化窗口,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方式。建立受理通知单制度,对各部门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联合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政府督查室、工改办对各部门推进工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了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同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全程跟踪督办,后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压缩审批时限一半以上。

(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开办时间最短。坚持对标先进地区,按照便利化、可预期的目标要求,聚焦企业开办,推进流程再造。5月,首次试点“线上即来即办和线下即来即办”双通道办理模式,企业从递交材料到通过审批,拿证和公章刻制用时不到3小时,成为企业开办速度最快、环节最少、费用最低的县。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商事主体约2、6万户,其中1―6月新增企业主体56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9%。二是服务企业最优。疫情期间,为确保群众、企业仍能顺畅办事、办得成事,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立即办的“三办”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工伤保险征缴窗口开通线上办理人员异动的渠道,每次只要通过网络发送电子模板到窗口工作人员,便可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做好群众的“服务员”,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营商成本最低。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费用全免,统一对新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3枚印章;实行园区企业建设减租降费政策,实现“一票制”收费,即所有园区企业报建费用由80元/平方,降为25元/平方,厂房建设由50元/平方降为10元/平方。每年预计为企业减免费用100万元。

(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按照“统一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等“五个统一”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实行分片指导。分成三个工作组,对7个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同时确定3个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试点乡镇,各明确一组人员负责一对一指导对接。三是接通服务网络。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维护工作打包给专业公司承接,督促第三方维护公司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配备专用设备,实现了县、乡(镇)、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的全覆盖。四是精心梳理确定事项。组织相关人员,以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精心梳理确定乡镇(街道)高频服务事项共122项,村(社区)“一门式”便民服务事项52项,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印成合订本免费配发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清单已在各村便民服务站上墙公示。五是组织了业务培训。召开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全覆盖工作培训会,组织人社、医保、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专业人员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事项下放后能有序运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全面实行窗口情况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制度。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入驻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派驻人员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情况向各入驻单位通报,有效加强了政务大厅的管理。二是调整了窗口考核奖的发放方式。将过去由政务服务中心出考核结果并发放窗口考核奖的方式,改为政务服务中心出考核结果,各入驻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窗口考核奖,此举既分散了财政供养的压力,又提高了各单位对窗口人员日常表现情况的知晓度,有效约束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三是探索推行了窗口情况简报制。将各单位每月办件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工作动态等形成《窗口情况简报》,发至所有相关领导、各入驻单位主要领导、各单位首席代表,有效提高了窗口工作情况的关注度,进而推动了窗口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总体而言,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进度较慢;三是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个别部门工作相对延迟等等。

(一)继续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场地、标牌等硬件建设工作,完善窗口设置和人员、设备配备,完善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督促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流程优化等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确保业务能尽快正常办理。大力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事项网上填报工作,推进线上办理。

(二)持续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启动人员选聘及后续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窗口优化调整工作;组织人员参考周边先进地区做法,建立健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相关配套机制,并启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试运行工作。

(三)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工改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不断调整和完善窗口运行机制;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结果邮政快递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步伐,提高服务水平,7月21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祝学强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知识、问题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市农业农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具体案例,让办事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有更深入了解,切实将助企纾困政策、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消毒药品10件、解答群众各类咨询问题25个,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通过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文档为doc格式。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的简报

今年以来,该中心突出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并推行电子保函服务,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全力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

12月7日,记者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市中级法院跨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开标现场看到,大屏幕上显示开标流程和步骤,工作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宣读开标主持词,参与投标的9个单位在线上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线上与线下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交流,整个开标过程仅10多分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跨域通办。其中,“开标不见面”缩短了交易时长,降低交易成本,还能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规范。目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中山、茂名等8市签订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力搭建“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助力投标人“轻装上阵”。投标人通过网络向保险保函机构提交申请,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费,保险保函机构可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向招标人开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信用担保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缴纳,无须抵押、担保或冻结资金,具有办理简单快捷、信息保密性强、全程电子化追溯等优点,能有效缓解企业占用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累计开具电子保函约3000份,为企业节约现金保证金约5.8亿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推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普及,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和技术创新,加快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断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县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知》(太绩考办〔2020〕5号)文件要求,县营商中心对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

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专栏,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改版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工作专栏,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二)数据共享壁垒难破。部分单位数据不在本级,造成信息共享困难,不能在平台上“一网通办”,导致企业办事仍然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问题。

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要在服务上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标准,推广容缺后补、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业所想所盼为导向,努力营造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二是加紧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三是以《太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65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为着力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三)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面对面”和督导考核是推动优良作风形成和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良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持续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切实推进“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

(四)以护航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高效处理维权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工作上下硬功夫,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