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借款合同(21篇)

小编:字海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一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

一季度_________元;

二季度_________元;

三季度_________元;

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二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五

工程建设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相关单位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相关单位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八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 乙方 (签字捺印):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___ 月___ 日 签订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九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 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房屋墙身砌筑、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墙洞修补、粉刷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第二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第三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工程竣工以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余款房屋交付后付清。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及要求: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联系单施工。砌筑材料采用粘土烧制实心砖(甲方提供)。砌筑所用小型工具,手工用具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包括手拉车、铁锹、泥桶)。乙方施工中生成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落地灰在每道墙体砌筑完成后回收、利用。内墙冲筋粉刷,外墙四角吊线,墙体过夹尺。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_____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_____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5月21日―6月5日完成第一层,6月6日―6月20日完成第二层,6月21日―7月5日完成第三层,7月6日――8月5日完成内外粉刷及落水管安装。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_____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_____》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开工,于月

1.4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即大写人民币:

第2条 甲方权责

2.1 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 指派

2.3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年月

2.6 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第3条 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

3.7 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 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并付40%押金。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三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3 本项目造价根据结算书和现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项目造价包干(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与样板材料不一致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建筑施工单位的规定。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3% 违约金。

9.2 乙方除自然力(台风、龙卷风、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9.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9.4 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 0.3%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工程钢结构架保修期为_三 年;在保修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标准每年为钢结构架上防护油漆一次,如甲方未按期加以防护,乙方不保修;穿孔字保修期为_一 年;如本工程钢结构架和穿孔字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护修复。

11.2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包括合同正本和合同副本。甲乙双方各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1.4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同时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三

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一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在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偃师市帝都·江南社区

工程地点: 偃师市岳滩镇

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等以施工图为准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范围、方式

1、 承包范围:除消防、电梯等专业工程分包外,乙方全部包建 筑安装施工图纸所有施工内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商品砼由甲方提供,不高于市场价,钢筋及防水材料的厂家 品牌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

三、 定额执行与工程计价

1、执行定额:《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版定额。及其配套的综合解释和补充定额。材料按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同期《材料信息指导价》按时调整。

2、 合同价款:人民币暂定: 。小写: 。 进场后以预算价格为准,本工程竣工后据实结算。

3、乙方向甲方优惠 5个点 。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协商暂按预算价来确定合同价款并作为付款依据,最终以结算为准。

2、此次工程无预付款,由乙方垫资施工至±0,上多层封顶小高层12层为一个结点,高层±0至十一层为一个结点,付已干工程的80%,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时,付至工程总价的90%,验收后45日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余5%为质量保修金,从验收之日起二年之内不出现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工程决算:乙方提供结算书,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方在接到乙方结算书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并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五、材料设备采购

乙方依据图纸设计采购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需标明产品质量,并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严格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并履行合同。

2、各种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保险由乙方承担。

3、麦收、秋收两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不得停工。

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无法使用等,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其款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甲方完成“三通一平”。

2、图纸变更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工程设计变更所作签证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日内给予确认。

3、建设中所需的一切施工手续均由甲方办理完善,乙方不负担建设手续的任何费用及责任,(涉及到乙方的均由乙方付款)

4、施工中甲方负责协调工地的周边关系,如因建设手续及周边关系造成停工、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的停工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九、合同签订: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及工程相关手续一套。

2、乙方施工队伍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后,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陆佰万元整 (600,0000.00)。保证金随着工程进度按比例分批退还,进场至±0退 200 万元保证金,主体施工至总工程量的 %,退还 200万元 保证金,主体施工至主体封顶退还剩余 200 万元保证金。

十,其他约定

1,、双方应信守承诺,友好合作。未约定部分均执行国家合同通用条款及相关法规。

2、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此协议一式六份甲 、乙双方各三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细目均以本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文件》为准,项目的计量规则以相关合同约定条款的有关表述为准。

第三条 词语定义

1、甲方:指发包方。

2、甲方现场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总承包方:

5、乙方现场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现场代表人。

6、工程监理:指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7、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

8、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设计单位:指受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10、工程:指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11、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2、设计文件:指由业主提供或甲方及总承包方提交业主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及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工向业主移交工程的验收,验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总承包方处获得相关验收证明文件注明的日期为准,并依此为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据。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业主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2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本项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构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标准;

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即被视为已经充分并准确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而且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 共 壹 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2、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业主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

3、技术标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__);

3)、《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规范》(jts 145-2-20__);

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__);

6)、《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 321-96);

8)、《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 319-99);

10)、《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 324-20__);

1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__);

12)、《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 205-1-20__;

13)、执行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合同相关条款的要求等。

14)、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执行技术准则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图纸和技术要求(设计要求);

(2) 本合同的技术要求;

(3)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六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广西区或海南省颁布的现行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府规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及相关经济活动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工期及进度

1、根据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本工程开工日期: ,施工进度符合甲方进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期开工;若乙方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 7天内仍然不开工的,甲方可理解为乙方放弃本工程,可另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3、乙方根据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计划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予接收并理解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规定。

5、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致使甲方延误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导致甲方向总承包方赔偿时,乙方应无条件全额承担甲方赔偿给总承包方的损失赔偿金及相应责任。

6、若因乙方施工进度原因,甲方被总承包方、业主或监理书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经甲方二次书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满足甲方的进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7、若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对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从总承包方处获得费用补偿,可根据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和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否则,甲方将不因此给予乙方任何的费用补偿。

8、工期改变: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长。

对于承包合同规定的原因影响工期,总承包方给予确认的可延长工期,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实际影响程度,确定相应应延长的工期。

9、工期改变不影响价格。

第八条 承包价款及计量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含税),工程量暂定,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详见附件<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总价暂定为:

合同单价包含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人员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临设费用、运杂费、安装费、临时工程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期临时道路布设费用、缺陷修复费、测量费、保险费、建管费、环保费、施工期内的物价上涨费、施工风险费、管理费、利润、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实施的办公及检测费(检测费按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承担)其他一切本项目开支的费用。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不论本合同清单是否列明的项目;本合同清单未有项目,其费用被认为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另行列项计费。除非在今后甲方单位书面通知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外,其他任何情况下本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要求净尺寸范围内进行计量,超出设计、超出总包与甲方的计算范围和方式、不符相关规范等部分均不计量。

甲、乙双方计量及结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过总承包单位批复给甲方的工程量计算为原则。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单价不随工程量增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乙方承诺合同单价内已包括了不少于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费用。

第九条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5%从甲方暂留的工程款中预留。

2、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部分资金作为赔偿,也同时可以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3、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担保金不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金数额时,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继续扣足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并在总承包方退还甲方履约担保金后 30天内,甲方退还给乙方(除了已作为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外),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时,不以乙方同意为条件,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条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2、乙方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照甲方或总承包方、监理、业主的要求及时清除现场、重新置换,并承担所有发生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在限期内不能及时清除,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根据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总承包方、监理和业主批准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设备,但代用的材料或设备需满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标准或规格。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并经总承包方、监理和业主批准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设备或代用的材料或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自行负责的材料应以乙方自身名义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应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设备款或租金而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并须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损失,否则,甲方将有权从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关损失及费用。

6、若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须承担上述责任外,甲方还将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质量保证金。

(3)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等级: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总承包方和业主要求及主合同约定的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进行返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除应承担赔偿甲方本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违约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2、质量监督

乙方应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合同等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检验,并为检查、监督、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总承包方的有关承诺为依据。具体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条款执行。

4、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甲方工程师进行验收。

5、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按主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以甲方、总承包方和监理(或业主)多重的验收标准,甲方验收合格后,再由总承包方验收,最后由业主最终验收。如甲方、总承包方或监理(或业主)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7、乙方对工程质量负有保证责任,甲方、总承包方或监理工程师、监理(或业主)的审查、检查、检验和验收过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照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现场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力或技术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的,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经过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批准后才能实施,但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损失或损害的扩大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甲方。

4、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实行持证上岗,乙方雇佣的所有人员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现场范围内(包括生活区)均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控,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有权对乙方的所有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元~500元扣罚,并在当月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5、乙方无适当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经甲方书面提出后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无须经过乙方同意,即可委托他人或自行为乙方采购或安装必须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责任引致甲方被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次或轻伤3人次以上或发生机损、车祸、火灾、中毒等事故或其它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恶劣的安全事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据此可采取要求停工整顿,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全额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证金;终止合同;其它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甲方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活动及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证金相应部分作为赔偿,也同时可以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第十三条 转让和分包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不得转让。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时办理和完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价款的 2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该农民工资保证金中预先支取用于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不够的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预先支取的农民工资金在被支取的下个月补足。工程完工后如无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问题,且总承包退还甲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每月须如实向甲方上报工资支付情况,并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乙方发生少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时,甲方除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外,乙方须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国家政策,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仍不纠正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壹份供乙方使用,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如乙方需要超过1份时,可复印,但费用由乙方负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给第三人。

(2)指派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与甲方、总包方之间的关系。

(3)提供测量控制网点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甲方所提供的测量控制网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坏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测量费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进行质量、技术、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5)协助做好测量的有关管理工作,并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资料,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及时审核应由乙方负责收集的工程验收资料和其他原始资料。

(7)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按本合同规定付款。

(8)负责审核由乙方编制的报甲方的工程量、施工报表、来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矛盾,减少施工中施工设备或船舶的干扰,尽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进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指示,实施、完成本合同协议书的全部工程,并修补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乙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应承担的费用,并承担因自己施工组织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开工前 7 天内将编制好的详细施工方案送交甲方,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施工方案应具备如下内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4)在具备开工条件前 3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开工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开工。

(5)乙方应自行设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及工程所需的船机和机械设备,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力量没有达到工程进度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相应机械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服从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各种手续。乙方要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满意。

(7)若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要求乙方须在施工现场与总包方统一服装、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识牌、使用统一形象标志时,乙方要无条件执行并负责其费用。

(8)乙方应提供满足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给其生产作业人员使用,若乙方拒不执行要求,甲方有权代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时提供和协助甲方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警卫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部门对于施工现场交通、环境、卫生、噪音等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文明施工并承担其费用。

(11)自行解决施工车船设备等的停泊设施及防台、防风问题。

(12)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或其他政府部门扣罚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行政处罚时,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或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13)因乙方或其雇员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任何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而要求的索赔或承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

(14)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总承包方、监理(或业主)的管理制度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现场负责人要按时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各种会议;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任何职工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15)乙方有义务搞好施工现场与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协调关系,不得干扰或妨碍在施工现场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

(16)负责测量、各类原始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按业主和总包方规定格式和份数交给甲方。

(17)其它未规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则和其它条款的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 先生。有关施工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上述甲方现场代表。除符合本条第二点外,有关免除乙方责任或增加甲方费用的任何指令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专项的书面授权,或另行签订协议。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有甲方现场代表的签字或加盖项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现场指令。

2、因乙方实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工作量数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现场指令引致其他费用增加的,如有相应记录并经甲方确认和加盖项目部公章的确认文件为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条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 先生(身份证:)。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一切活动,对本合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签署文件、工程计量、结算支付等进行组织实施和负责,履行乙方职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乙方声明: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项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签字、确认及实施的行为等活动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项目代表有权将其职责再行委托他人完成,在此等情况下,也应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非乙方及时的、书面的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否则,乙方对上述所授权委托的项目代表发生变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认为乙方授权或委派的现场项目代表不能或不适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项目代表,乙方应调离该人员并在3天内改派现场项目代表,否则视乙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总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后15天内,按核定的完成合同价款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给乙方。

(1) 履约保证金5%(如未发生工程违约,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 2%的农民工保证金(如无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未发生质量事故或保修费用,工程保修完成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安全保证金3%(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上述款项退还条件:以主合同甲方相应获得上述四项的总承包退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算,为甲方退还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单位从总承包获得该工程确认的相关完工验收确认文件中注明的日期为起算日期。

2.2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表及相关支持资料(具体以总承包方要求为准),由甲方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及乙方实际完成的量对该报表进行审核。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规定对该报表进行审核,并统一向总承包方报送。工程量的确定: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且以不超过总包批复给甲方的相关工程量为前提进行确定,或以甲方审核的乙方实际完成量为准。两者不一致时,暂以数量或价款较小者为准,结算时再调整。

3、支付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总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项目上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前提;当甲方累计付款达到合同总价的 85%时,甲方暂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与总包方结算完成并收到相应款项后,扣除赔偿金或应扣除费用,甲方在 30天内支付给乙方结算确认值的95%,剩余5%保修金在主合同节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甲方收到总承包方退还保修金(质量保证金)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乙方应保证所收到的进度款全部用于该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检查、监督的有关资料、文件,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条件。当出现因乙方使用进度款不当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不能按时进场,乙方的分包商或雇员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留相应数额代乙方支付或暂停支付部分进度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5、如因业主或总包方以承兑汇票支付进度款,则甲方也有权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承兑汇票比例与业主付款时承兑汇票占批复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项均转帐至乙方单位名称开立的指定银行账号,乙方须按甲方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乙方收款帐户:

全 称:

开户行:

帐 号:

第十九条 结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总承包、业主或甲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影响甲方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时,所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工程的结算,在主合同工程结算经总承包、业主或第三方造价审计机构审定后进行,由甲方授权委托的项目现场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实,但该签字或盖章确认核实只能作为双方结算的初步的、预计的确认,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或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4、本合同工程的最终结算须经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以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的审核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由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除非获得甲方书面确认,任何甲方项目部或部门及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均对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5、当主合同已终止或解除后,或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二个月,如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则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结算为最终的结算。

6、本工程的结算手续须经过 公司的盖章。

第二十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执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修金: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项目造价的 5 %的款项作为本合同的保修金(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总承包方退还甲方保修金后30天内,甲方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将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二十一条 工程变更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的指令在本合同范围内对工程的结构、施工范围、数量和技术要求等进行变更。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施工顺序或工期调整的指令不属于变更。

2、施工过程中根据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费用或工期等的改变,以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确认的事实(如费用调整、工期改变等)为依据,结合本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变更的比例给予乙方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调整;总承包方、业主和监理未确认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索赔要求除有特别规定外,只能理解为因总承包方、业主或监理的责任原因引起的。索赔事件发生后,如应向总承包方索赔的,乙方应合力协助甲方向总承包方索赔,索赔所得的费用视发生的项目归属和双方贡献而分配。总承包方对甲方的补偿是本合同唯一的补偿来源(不包括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补偿);总承包方无补偿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当发生因总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采取可能的措施后(甲方发送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派人与甲方协商,否则视乙方认同甲方独自采取的任何措施),仍无法得到总承包方的适当补偿或补偿费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的要求,而此时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仍应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属于变更范围的,则不给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费用调整。

6、根据设计、总承包方、业主、监理等任一单位发出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取消该项施工内容,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纠葛。

第二十二条 新增项目的计价原则

1、本合同工程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一般项目变更时,则按以下原则进行计价:

(1)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单价的则套用类似项目的价格。

(2)如同类型子目之间的项目单价能采用内插法计价的则按内插法计。

(3)施工项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变更的则只换算变更材料费用。

(4)项目差异较大时双方另行协商。

2、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时,工程量按照总承包方批复的结算,单价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 保险

1、乙方应承担为本工程配置的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乙方应使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2、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业主负责投保。开工之前5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余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检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保险凭证,乙方如未能购买相关保险、未能履行乙方应尽前述1/2/3职责的,均属乙方担负全责,甲方并有权执行约定的处罚、扣款条款。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及现场清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护条例》、《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当地环保方面的规定。若造成水利设施破坏、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影响公共卫生等,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现场清理通知后 1 日内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现场清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且满足总承包方、甲方和监理(或业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总承包、监理(或业主)的要求清理现场,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现场清理,乙方承担该现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与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方双方均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等情况达不到合同规定或总承包方、甲方和监理(或业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或违反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合并执行对乙方进行处罚:

1、从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2、从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3、按照损失比例从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甲方可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

但是乙方承担上述责任之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则向甲方单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2、争议发生后,除经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停工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中断及处理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他甲、乙双方及总承包方和业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即视为合同中断。

2、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现场机械设备、材料等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等撤离施工现场。

3、合同中断或暂停施工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暂停施工或复工;因合同中断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得到总承包方赔偿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具体情况酌情予以补偿。

4、如设计、总承包方、业主等任一单位发出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内容,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无任何纠葛。

第二十九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1、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除应甲方要求,为工程安全之目的,维护好施工现场外,其余人员、设备、材料应在7天内完全撤离现场。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撤离现场,甲方可认为乙方放弃了现场设备、材料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发出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7天内,按通知要求,派员配合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不派员协助或乙方虽派员协助,但不能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

第三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保修并付清一切款项后,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条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五

第一部分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第二部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0.1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业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六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___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实施计划于_____年______月始。

总工期估计____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

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_____先生(小姐)联系。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提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

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______(业主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经甲方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方责权,现就代建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算)投资: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建委下达的[20_]249号文中项目计划投资数的 %作为乙方的代建费。计人民币 万元。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

2、项目建设委托书;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费。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文件议定范围内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八

致: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们: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_____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十九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

主编单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________________

合____条____

甲方:市建委科教处(委托单位)

乙方:标准主编单位

丙方:保证单位,即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集团或局)

1.甲方对乙方执行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乙方在________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所编标准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丙方监督保证合同的执行,并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条件和补助经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丙方负连带责任。

3.各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提供各自负担的经费。按合同所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和丙方报送合同执行情况的报告(包括经费开支情况)。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须修改某项条款,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条款需追加经费时,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负责。

5.标准完成后,由甲方或委托丙方组织鉴定。经鉴定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目标,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充编制。补充编制的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补充编制的条件(包括经费和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如补充编制后仍达不到要求,由甲方决定部分或全部偿还甲方提供的编制经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偿还,丙方负连带责任。

6.标准批准颁布后由甲方负责印刷发行,并组织贯标培训。任何人未经甲方委托不得擅自印刷发行及组织贯标培训。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拨给乙方的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时,应追回甲方已拨的全部经费。

其余内容见下表:

标准名称

新编____□

修订____□

在编国标____度计划征求意见稿________________

送审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报批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专业归类

1、城乡规划:________□

2、城乡工程测量:________

3、城镇公共交通:________

4、城镇市政工程:________

5、城镇给水:________□

6、城镇燃气:________□

7、城镇供热:________□

8、城镇市容环境卫生:____□

9、城镇风景园林:________

10、城镇工程防灾:________

11、建筑设计:________□

12、建筑地基基础及勘察:____

13、建筑结构与房地产:____

14、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____

15、建材应用:________□

16、建筑节能:________□

17、信息技术:________□

18、其它:____________

编制(修订)的目的、意义:

编制(修订)的必要性(内容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及协调使用说明):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该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主编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联系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主管部门负责人:年龄:学历:

职____: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传真:

通讯地址

参编单位

主要参编人员情况

姓名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单____________

拨款:________万元;________筹:____________元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位盖章

年________

乙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年________

丙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________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说明1.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五份(4纸),电子文件一份,送丙方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甲方;

2.编号不填写;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二十

致_________: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_______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篇二十一

第一部分?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_____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_____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第二部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_____,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0.1?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业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10.3?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