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版(通用16篇)

小编: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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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xx-xxxx)》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xx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xx21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xx〕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xx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xx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14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16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14-2016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16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14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14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14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14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14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

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

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

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25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今天,有幸借全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大家一同学习交流体会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非常高兴,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进入20xx年后大西桥镇立即行动,迅速在全镇掀起了一场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大行动,现将活动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

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支两委为成员的大西桥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镇党委副书记张林波同志具体抓整改落实,实行所有班子成员包管理区,创建办工作员、城管中队队员分包村,村两委干部分包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充实力量。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不同情况推进治理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了《大西桥镇村庄环境整治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时间安排、机制保障及考评奖惩标准等。

通告,设立固定性宣传栏10个。由各村包保人员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收集群众意见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目前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都非常高,清洁家园改善居住环境的热情高涨,一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攻坚战正隆隆烈烈地进行着。

为了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突出重点、次第展开、逐步提升的要求,我们突出把102省道沿线的行政村和402县道线沿线的行政村作为重点,把镇政府所在地作为重中之重,把位于偏远、居住深山环境条件先天不错的部分村作为后期治理。截直3月17日,我镇13个行政村已全面启动,前期镇级投入财政资金6万元,投入专用垃圾清运车12辆,投入环卫人员180人次。每天群众自愿行动人数约300人,自觉对居住的`房前屋后进行清运整治,院内物品摆放有序,做到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通过整治,镇区内已不存在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停乱放,做到了垃圾定点定时清运掩埋,各类主干道路路肩的杂草已全部清除,路上无挡道占路杂物,路沟内及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堆放。拆除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所有违法、违章的商业广告和污损的公益广告共计65幅。下一步,我镇将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去落实,自行加压,强力推进,形成效机制,确保区委区政府要求的整治工作持久长效,为迎接省委的考核验收做出常村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各位!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为补齐补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成都市《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xx〕124号)要求,现结合崇庆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

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

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

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一)强化责任落实。

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文化沁源、幸福沁源、美丽沁源,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规划,对全县重点农村开展生活污水专项治理,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落实。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乡镇和行政村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一一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确保能够按时完成。

(二)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工程建设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调度会,业务骨干深入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现场验收。

20xx—2020年,我局对紫红村、闫家庄村、丁家湾村、东沟泉村、北石渠村、闫寨村、杭村、上庄村8个村进行了生活污水治理,总投资380余万元,建设8座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后,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40吨/日。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的村容村貌,沟、渠、河、塘内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减轻了农村生活污水对沁河水质的影响。

虽然近三年来我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历史欠账较多。我县多数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农村雨污合流,部分农村无污水收集管网,大部分农村仍然使用旱厕。导致平常的时候生活污水收集不起来,雨季的时候污水处理站处理不过来。

二是资金缺口较大。我县地域广阔,村庄分散。全县254个行政村,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所需费用巨大,县级财政难以负担。

三是机制不够健全。建设完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归属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不明确。2015年以来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仍由我局负责运维,设施如何建设、运行是否正常、排放是否达标,全是我局负责,我局即是“教练员”、也是“裁判员”、还是“运动员”。

四是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对生活污水治理、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度和认可度还不高,还存在破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情况,村民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大上级资金安排和投入,积极整合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涉农资金项目,对我县沁河沿线、乡镇所在地、文旅景点等重点农村实行生活污水专项治理。

二是积极探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模式,通过出台政策,学习先进经验等各种方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运、管一条龙服务等模式参与农村环境整治。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公益广告牌、项目宣传栏、公示牌、宣传标语、农村环保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标语

1. 污染水源千夫所指,保护环境万人颂扬。

2. 我们离不开水的'滋润,水离不开我们的呵护。

3. 问渠哪得清如许,“五水共治”活水来。

4. 全县上下戮力同心,全力推进“五水共治”。

5. 全民参与,上下齐动,凝心聚力,五水共治,美丽嵊州,和谐越乡。

6. 全面治理生活污水,再现自然洁净乡村。

7. 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努力建设洁净人居环境。

8. 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9. 一江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五水共治揭竿起,治理水源保环境。

10. 一草一木凝聚缙云美景,一心一意建设生态文明。

11. 携手同绘生态画卷,齐心共建国家级生态县。

12. 携手共进,五水共治,清澈嵊州,地球微笑。

13. 向污水废水说“再见”,向美好未来说“你好”。

14. 五水吾水,你我之水;共治同治,同享安康。

15. 五水共治人人受益,保护环境处处和谐。

16. 五水共治人人参与,和谐环境家家受益。

17. 五水共治,四方行动,三年计划,两年完成,一起努力。

18. 五水共治,水岸同治,上下游齐治,全社会合治。

19. 自来水哗哗流,小手干净水心疼;自来水细细流,洗净小手水更欢。

20. 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

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要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问题。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

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

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一)强化部门协作。

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

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

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标语

1. 以实干求实效,全面全速全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2. 以工程项目上马论成绩,以水质变化论英雄,以百姓满意度论成绩。

3. 以“五水共治”为突破口,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

4. 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

5. 依法防汛防台,增强抗灾能力,构建平安缙云。

6. 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

7. 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河道,建设美好嵊州,争当美好嵊州人。

8. 治理污水消除积水抵御洪水安全饮水高效节水。

9.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营造清澈乡村视界。

10. 远古,我们因水而生;今天,我们不能因水而灭。

11. 优环境促转型惠民生,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12. 营造和谐优美环境,建设人文生态缙云。

13. 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推进“五水共治”,努力形成破竹之势。

14. 五水共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5. 五水共治,人人有责,从我做起,贵在坚持。

16. 五水共治,人人参与;和谐环境,家家受益。

17. 五水共治,全民参与,美丽嵊州,有你有我。

18. 五水共治,河畅其流,水复其清,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9. 无须三过家门而不入,只需团结协作共护水。

20. 污水别乱排,洪水需防范,涝水常治理,供水保安全,用水别浪费。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xx〕285号)《肇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肇府办函〔20xx〕66号)等要求,加快补齐高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三农”领域“九大攻坚”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以构建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建立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突出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1.梯次推进、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梯次推进,以村民治理需求迫切及水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为重点范围,以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重点污染河涌流域、“三带”(美丽乡村风貌带、美丽乡村精品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等为优先区域,重点推进新兴江山口、西围水口、宋隆水口等断面,杨梅、金龙水库等重点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结合各镇(街道)的治理实际需求,根据人口规模、自然禀赋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模式。位于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或片区,根据实际建设单个或多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小、居住分散的村庄或片区,鼓励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的模式。

3.完善机制、建管并重。以用为本,注重实效。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推进。在确保治理设施高质量建设的同时,抓好运维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建成一个用好一个,健全完善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政企结合、群众参与。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地市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村级参与”的分级责任机制,压实属地镇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行第三方运维管理,充分发挥镇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工匠的作用,调动当地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与参与度,畅通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5.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本级财政、企业投资、省级奖补、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

根据肇庆市攻坚工作方案,到20xx年底,高要区共新增完成7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的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6.9%以上,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达到8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一年重点区域治理。20xx年年底前,以推进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主要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73.0%,完成摸排并建立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体系。

三年全面整治攻坚。20xx年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75.9%以上,对老旧、废弃设施及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提升和改造,实现运维分级管理,全面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标准化工作。

四年治理目标完成。20xx年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76.9%以上,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达到8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一)开展全面排查,明确一村一策治理模式。

以镇(街)为单位开展摸查和评估,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台账。在治理选择模式上,处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管网可收集范围内的自然村,优先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处理方式;人口规模大及中等(常住人口200人以上)的村庄采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结合我区的财政经济能力选择管护方便、建设和运维费用合适的工艺和设备;人口规模小(常住人口200人以下)的村庄,在无黑臭水体的前提下,根据周边地理环境,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消纳的方式,实现污水就地处理。

其中,山区片(小湘、禄步、河台、乐城、水南)涉及治理的自然村常住人口相对偏少,无重点污染河涌,应继续重点推进资源化利用的村庄;属新兴江流域的(白诸、新桥、南岸、活道等)加快推进治理需求迫切、人口集中区域的自然村治理;低塱片(金利、蚬岗、白土、回龙、蛟塘、金渡)等村庄聚落规模相对较大、常住人口多,应优先推进常住人口大于500人以上的村庄的治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加强民生工作统筹,优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与改厕、道路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衔接,实施户内管道优化改造,做好厕所与新建管网的有效衔接;推动户用三级化粪池建设或改造,完善防渗措施,实现收集管网周边农户应接尽接;对于城镇周边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范围内且满足市政排水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优先选择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强化工程质量控制,按照国家、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新建治理设施及管网的自然村应综合常住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建设用地充足时,优先采用人工湿地、生态塘、生态沟等无动力的生态治理设施;确有必要建设有动力治理设施的,应在充分论证后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优先使用微动力设施,减少后期运营管理难度及运营成本。新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正常运转,设施出水执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xx)且排放口水质检测达标。(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按职能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配合,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结合省前期排查发现问题,针对性开展老旧、废弃设施及管网提升改造工作。一是对于部分主体设施存在问题导致闲置的,应根据原有的设计方案,进一步增加或修复功能单元(如风机、填料等),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对于已建老旧、损坏、设计规模不符合实际需求的,应依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设施改造方案,落实设施提升改造工作。三是对于无法通过设施整改提升提高治理成效的,应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治理工艺,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合理处置已建的设施。四是对于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完善、覆盖率低于60%的自然村,应充分考虑现有管道基础,延伸主、支管覆盖范围;五是对管网存在质量问题、高程设计不合理的自然村,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开展管网修复增效工程;六是针对管网与设施未接通或衔接不畅的自然村,应落实主管与接户管有效衔接;针对管网堵塞的自然村,开展管网清淤和疏通工作。同时,对照省、市摸排发现问题清单要进一步开展自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提升改造模式。(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配合,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在无黑臭水体且周边水环境容量足够的前提下,人口规模小、居住分散的自然村(一般常住人口小于50人),可依循传统生活习惯和村民意愿,充分利用周边环境自然消纳能力,实现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其余具备资源化利用条件的自然村(一般常住人口小于200人),根据自然村规模和聚集程度,完善管网及储存池、厌氧池等配套设施建设。对于受纳体消纳能力强,接入村庄周边农田、林地、草地进行资源回用的村庄,重点完善污水进入受纳体的管道或沟渠等,并根据需要配置暂存或预处理设施。对于周边水塘较多,接入生态化改造后的池塘等水域生态系统消纳的村庄,重点完善污水受纳体的生态化改造设施。对于村庄周边有丰富农田土地资源、水资源相对缺乏地区,宜将无害化的污水输送到农田浇灌系统浇施的村庄,重点完善输送到农田的管渠、输送工具或污水在农田的暂存设施。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村庄对周边受纳水体不得造成黑臭水体等污染问题。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的村庄、片区或零散农户由镇级组织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未能达到消纳效果的,要查找原因及时落实整改;受纳体消纳能力不足,要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能牵头,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结合我区近年来采取ppp项目方式并分解至各镇(街道)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方式,继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工作机制,做好建设项目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要做好用地和项目审批,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质控,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按照相关建设及验收标准等要求严格把关。以镇(街道)作为建设主体新建的治理设施和管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对工程设计及建设质量进行统一把关。按照《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审批时间和办理成本。对于位置偏远、技术要求不高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护或者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实施,可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积极推进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的自建方式组织实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建立以区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分级管理。落实设施运维主体和模式,合理选择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专业运维、村民自运维等运维模式,出台运维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运维管理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逐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制度,维护人员要切实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频次不少于每周一次,并按规范做好运行管理台账。要明确管维资金和维护人的维修管护制度,在日常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建立常态化抽查制度,由县级环境部门以及农业农村部门别动队每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现场抽查,进一步压实镇(街)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管维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省、市排查反馈存在问题的自然村、年度纳入民生实事建设重点的自然村,以及对已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的自然村开展“回头看”检查,抽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年底考核评价的依据。(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能牵头,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推动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试点,探索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实现高效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试行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强化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管服务。(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牵头,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落实)。

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导、乡镇落实、村级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参照市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协调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和市环境局高要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以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区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局高要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的重要事项。

建立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科学评估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扩展资金渠道;在坚决遏制政府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用好相关财政金融政策,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赞助、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合法合规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积极配合市级农村污水治理的专家技术团队的帮扶工作,指导各地选择适合自身的标准化建设模式,因地制宜落实治理及运维。积极构建政企对接平台,鼓励开展科技研究,充分发挥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优势,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打造一批经济技术合理、适合本地区的治理样板,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和运维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客户端、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普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村民生活用水、排水行为。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引导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配合做好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工作,提高村民对生活污水治理的参与感和满意率。

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情况实施抽查督导,将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等工作纳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村级河(湖)长、村(居)委会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汇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20xx年全市全面启动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年共有543个村开工建设,新增治理村527个,新增受益农户20.17万户,累计投入资金15.2亿元,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诸暨市、新昌县、嵊州市被评为全省优胜县。

一是统筹全市规划。结合省里要求和绍兴实际,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论证,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全市三年要完成新增治理村1743个、新增治理农户55.54万户,使全市规划保留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从53.7%提高到100%,农户受益率从25.1%提高到80%以上。二是优化县域规划。坚持“农村治污,规划先行”和“高起点、接地气、贯到底”的工作要求,全市以县域为单位全部编制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建设布点及其技术模式、建设管理与运行要求、投资估算与筹资方案、建设时序、保障措施和绩效评价体系等,并把城镇发展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与县域治理规划和项目设计方案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推进,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在6月份组织开展的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中,新昌县、上虞区进入全省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第1类县(市、区),其中新昌县获全省第7名。三是突出重点规划。率先将重要流域周边、水库、垃圾河和黑臭河、生态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以及美丽乡村示范区、精品村、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重点治理规划。特别是专门制定下发文件,对市级“河长制”35条河道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调查,要求联系部门将其纳入“一河一策”重点治理方案,并要求各地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河道沿岸284个村的治理任务,比全市面上提前一年完成。

重点把好“六个关”:一是图纸设计关。按照“一村一图”要求,坚持把治理村图纸设计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尽量做到接户方案最合理、管网布置最优化、终端处理最适用。20xx年7月,按照村情针对性、内容完整性、程序规范性、建设指导性等“四性”要求,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了图纸设计大检查活动,集中发现并解决了一批影响后续施工建设的共性问题,加强设计与施工的对接,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二是材料质量关。20xx年全市共招标确定管材、检查井、化粪池、终端设施设备等主要材料供应商22家,为防止劣质低质材料,确保终端处理设施等主体工程的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管网等隐蔽工程的使用寿命在30年以上,市治污办联合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了材料检测工作方案,出台价格指导目录,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对每批次进场材料进行抽检,从根本上保障工程质量,有关做法得到省农办领导批示肯定。三是治理技术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选择城镇纳管处理模式,对不具备纳管条件的,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处理达标、管护简便的原则,采用自建终端模式,选择资质可靠、经验丰富的公司实行专业化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市里专门编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选择确定了嵊州黄胜堂模式等7种相对成熟的先进适用治理技术模式,在全市宣传、应用和推广。四是施工建设关。坚持“先行先试、典型示范”,开展了32个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建设,在全市面上发挥了较好的样板示范作用。在积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选择确定“有资质、有业绩、有信誉”的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做好工程施工方案,记录好工程施工日志,不得随意转包分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和工程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实行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施工。五是监理监督关。建立健全县级治污办、乡镇指挥部、村级项目部三位一体的工程施工建设监管网络,落实了专业监理机构和专业监理员,基本做到每村一名监理员,并通过聘请1至2名县级总工程师(总监理师)来加强工程质量技术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由联村干部、村书记、村民质量监督小组组长、设计单位责任人、施工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六方”承诺签字制度,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六是验收评审关。加强工程预决算审计,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全面开展施工单位预验、业主初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20xx年12月1日至4日,市治污办组织6个核查组,开展了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核查。12月10日至13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顺利通过省农办年度工作检查。

一是巡查管理。制定实施《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一部四管理”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即组建项目部,规范建材、质量、安全、资料等四项管理),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质量巡查机制,分层分级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活动,特别是进入施工阶段后,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频率,全市共计提出整改建议3500多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160多份。二是招标管理。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规划设计单位委托、终端设施及主要建材采购、施工监理单位确定等招投标工作的规范管理,各地基本上以县域为单位统一开展了招标采购,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招标采购工作没有发生大的信访问题。三是设计管理。总结梳理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指导性意见(试行)》,明确了7个方面52条设计原则,进一步提升项目设计质量。四是长效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优先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后续运行、维护和管理问题,确保处理设施持续长效发挥作用。各地都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已实施的项目村基本落实了专管员和管护经费。五是档案管理。联合市档案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除按省规定明确县、镇两级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外,还落实了村级档案管理职责,明确了会计档案收集要求,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做法经验得到省农办领导批示肯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乡、村各级层层签订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新农村建设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会(现场会),两次组织开展全市性督导活动,有力推进工作。建立月度统计通报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有的地方还在当地报纸上公示。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xx年省财政下拨专项扶持资金3.17亿元(原计划分三年拨付的资金一次性到位),市财政落实了7500万元专门用于市本级的以奖代补,各地也整合有关项目资金,明确补助扶持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积极开展“千企联千村,合力治污水”专项行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捐款达3.5亿元。组建市县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团,共有专家126名,其中市级专家30名,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开展指导服务。及时开展乡镇、村及治污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基层一线人才和技术储备,市县两级累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超过20个,累计培训超过3000人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武器,制定实施《绍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闻宣传方案》,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题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以百名专家下基层指导治水、千名驻村指导员担任农村治水指导员、万名基层干部入户宣讲治水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美丽乡村治水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模式、技术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一批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社会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信息简报工作,全市各地累计编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简报158期,市治污办编发信息简报46期,被省录用10期,有6期获省农办领导批示肯定,有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汇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治理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统一部署,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西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在区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区农业局的大力指导下,经几年来的上下努力,分期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农村治水氛围日益浓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共有23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不包括5个撤村建设社区),截止20xx年底,共完成23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的治理任务(铜鉴湖村的云泉自然村属于开发区块,不列入治理范围),完成接户9937户,铺设主管157721米,检查井28732只,化粪池9985只,终端114个。在终端处理工艺选择上,其中有无动力厌氧16个、人工湿地3个(20xx年以前项目),微动力生物处理88个,mbr生物膜技术处理7个。初步实现了三年治理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具体批次情况:

20xx年以前,由城-管、环保部门实施了31个项目,涉及31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1379.5万元,涉及农户2759户。

20xx年,实施了第一、二批共36个项目,涉及19个行政村,覆盖43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7444.2万元,涉及农户3224户,建造处理终端58个。

20xx年实施了第三批共16个项目,涉及16个行政村,覆盖35个自然村,共计投入资金8174万元,涉及农户3954户,建造处理终端56个。

1、整体布局、分批推进。我们于20xx年年初启动,以整村设计、分片实施为目标,进行前期的调查、设计工作,按照能够截污纳管的尽可能采取截污纳管,能够就地集中处理的尽可能集中处理的原则,合理选择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分散式处理等不同治理模式,全镇共划分三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现场办公室,落实了协调监管、巡查的工作机制。

2、全面发动、全力推进。开展治水宣传,向每户农户发放了《致农户的一封信》,让治水工作家喻户晓,形成配合支持治水工作的浓厚氛围,有的老百姓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抵触情绪,到最后主动要求整治的态度大转变。

3、方案完善、工艺合理。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第一、二批的基础上,工作方案更加完善,体现在入户调查上更加仔细,一户一方案更加清楚,线路走向趋于科学合理;终端设计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治理模式,由以前的单一微动力增加了新型mbr生物膜技术处理,解决了一些村土地紧张的困难;对接户困难农户,采取砖砌化粪池或单独处理等处理工艺。

4、质量把控、更加严格。我们采取行政村作为招标主体、

材料甲供、项目名录库等措施,作为有效抓手推进项目建设,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图施工,强化项目监管。

1、整改提升问题。主要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污水项目,由于采用无动力湿地厌氧和三格式化粪池为主,相对于现在的微动力处理的标准要低;部分管路受地势问题未做提升处理,以及受到村民建房开挖等影响,导致管道污水出水不畅,有的管网存在暗污现象。对这批项目需要进行局部提升改造。

2、道路沥青铺设问题。第一、二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成,但由于前期整治中都未对道路连接路面(未开挖未铺设沥青的道路)进行沥青铺设,产生较大的工程量漏项,造成村级道路一段白一段黑的现象,对村容村貌有影响,需要增加工程量(207万元),主要涉及白鸟村中白鸟(13万元)、铜监湖仁桥组(40万元)、周富村新塘头组(44万元)、桑园地村木桥头组(23万元)、龙池村李家组(87万元)。

3、户均补贴问题。为满足现行污水实施新标准,不断改进完善20xx年度实施项目,对接户分项工作进行了变更调整,如设计户数的增加(为达到80%以上接户率),以及完善四水接入工作(原设计只针对化粪池的污水接入)。按上级要求拟报户均补贴,经初步测算每户补贴费用为573.03元,共涉及3436户,共计补贴约196.9万元。

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费49700元。现第三批检测费列入区财政承担,建议第二批检测费也一并列入区财政承担。

5、终端用地补助问题。为顺利推进污水终端建设,各行政村因地制宜,以20xx元/年亩租金,向农户租地形式解决终端用地问题,经初步统计共涉土地101.106亩,建议给予村社相应补助。

6、道路积水“雨污”分离问题。整治中发现,特别是农户道路转角处,遇到下雨天就会产生积水,因出水困难,常常倒灌至污水检查井中,对污水终端的处理产生影响。

7、工作经费下拨问题。为保障双浦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正常工作,支付聘用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检测费用,希望上级部门尽快下拨30万元工作经费。

8、验收结算问题。第三批污水治理共涉及16个村,按西政办(20xx)25号文件要求,施工前下拨50%预付款,后续45%进度款需要区、镇联合验收后支付。而验收整个过程考核与户均奖补标准紧密挂勾,但在文件中未将户均奖补标准4000-5300元进行细化,对后期验收及结算工作造成影响。

1、抓好面上问题的整改。按照竣工验收合格起算的3年施工和终端质保合同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密度,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和终端供应商进行专项整改;要求质保单位每周巡查两次,上报巡查记录。

2、抓好涉水项目的施工。抓紧做好东江嘴康乐中心、老沙社区终端和铜监湖村等三个涉水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确保5月中旬完工。

3、抓好第三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初验工作。根据设计农户进行逐户验收,检查卫生间污水、厨房水、洗涤水接入情况,检查化粪建设情况,要求农户确认签字。检查管网工程和终端设施工程运行情况。为区第三方验收做好准备。

4、抓好20xx年项目准备启动工作。先行启动湖埠张余组新增户、浦塘村小葛家、周家埭兴隆新村等项目建设,争取6月前完工。启动东江嘴等12个提升工程设计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完成终端建设,明年6月底前完工。

5、抓好跟进运维管理工作。根据区第三方运维招标结果,做好运维对接工作,移交治理项目。搭建管理平台,每个建成村按农户数配备好养护员,落实好长效维护管理内容、管理职责,负责做好出户井等清淘等日常维护工作。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实行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考核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方案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粤办函〔20xx〕285号)、《广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穗乡村组〔20xx〕4号)和《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xx-2025年)》要求,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有序推进我区“十四五”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我区共有177个行政村,经过三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临河村居雨污分流等项目建设,160个行政村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17个行政村已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共建成分散式设施站点70个。部分设施点接入市政管网后陆续取消,现存49个设施点分布于石楼镇、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沙头街、洛浦街,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75%以上。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推进水源保护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国考断面周边等重点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切实削弱农村生活污水排放,保护水环境质量。

模式合理、工艺适宜。根据自然环境、经济水平等条件,顺应当地村居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鼓励根据污水收集方式合理选择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处理工艺,采用就地就近、生态循环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

管网优先、管站并举。完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根据实际需要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养机制,强化治理设施运维和监管工作,提升专业化、智能化运维水平,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一)20xx年至20xx年工作任务。

1.到20xx年底完成列入新乡村示范带内需提升的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2.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新乡村示范带、重点断面周边、中心村等重点区域内涉及的2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

3.到20xx年底,全区至少完成34个行政村提升工作(其中:石楼镇8个;化龙镇5个;石碁镇4个;南村镇2个;沙湾街3个;市桥街3个;新造镇2个;洛浦街2个;东环街2个;沙头街2个;大石街1个),基本完成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详见附件3:番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年度任务清单)。

4.工程投入运行后,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进一步摸查,制定提升工作方案。

1.进一步摸查治理现状。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开展摸查和评估,摸清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梳理收集管网(错混接、覆盖不全面、老旧破损、高程设计不合理等)、设施站点(老旧、超负荷运行、不正常运行、出水水质不达标等)、治理模式不合理等问题,明确本区需提升总问题清单,针对不同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2.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优先将村内污水收集输送至城镇污水管网系统;不具备条件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立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将村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完善集中式管网系统。

1.管网错混接改造。针对部分村社内巷管网错乱混接问题,可采取入户强化污水源头收集,立管改造等方式进行处理,如:厕所、厨房、露天洗涤、阳台等,新建或改造雨污管道,实现污水不进入雨水管,雨水尽量不进入污水管网,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明渠(沟)暗化改造。理顺雨污排放系统,核查污水收集是否存在明沟、明渠、污水漏接或外溢等现象,采取明沟加盖、暗化或改造等方式,实现污水收集暗管化,农村生活污水不外露,切实改善村容村貌。

3.破旧损坏污水管网修复。排查现状管网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复核管道管径是否满足现状污水量要求,采取措施修复错接、漏接和混接管道,确保管网畅通。

(四)新建或改造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1.执行更高的设计排放标准。经核查,现状共有23个设施站点已无法满足现阶段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出水水质标准,分别为石楼镇沙北村a、b、c、江鸥村a、b、沙南村b、e、f、海心村b、d、f、g、茭塘东村b、清流村a、b、c、d、e、f、h、i2、j1、j2。可通过核查处理站点出水水质是否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根据现状人口作为项目服务总人数,采取更先进的一体化处理设备或其他处理工艺进行改造,恢复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3.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人口少、居住分散、周边环境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强的自然村,可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

(一)区水务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工作的统筹、年度计划的安排、技术审批、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督办、检查及考核等工作,参与工程验收;指导督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

(二)区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计划安排,划拨工程建设与运营维护费用及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对项目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

(三)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主要负责审核新建项目的设施排放标准和建成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出水水质抽测,加强对涉水工业污染源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四)镇(街):是属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的招标、建设、验收;负责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自行监测等工作。

(五)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指导各镇街将集中式处理方式的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

(一)建立健全运维管理体系。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建立以区水务局为监督管理主体、镇(街)为落实主体、行政村为日常运维管理主体、维管单位为技术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按照《番禺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确保设施运维管理有序、安全有效。

(二)落实镇街运维直接责任。镇(街)负责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制定本级运维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维管单位、村(居)委按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落实镇(街)每月巡检责任,加强处理规模20t/d以上设施的进出水监测。

(三)强化行政村运维管理责任。由村(居)委组织运行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明确专职人员,配合做好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和日常巡检。

(四)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镇(街)、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家乐、养殖户、民宿等排水户排水行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强化信息化监管。优化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流量、水质监测等数字化监管功能,完善基于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巡查养护移动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

(一)建设费用。

1.资金标准。根据初步计算,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项目原则按管渠约350万元/km的标准建设,建设最终费用按实际设计方案和财政评审结果执行。

2.出资比例。据初步估算,20xx-2025年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拟投入约4.555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按照区和镇(街)6:4的比例共同担负(详见附件3)。

(二)日常维修养护及大中修费用。

1.日常维护: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参照《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养护经费标准》(20xx版)落实日常维修养护资金(详见附件4)。

2.大中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中修每年参照《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养护经费标准(20xx)版使用指引》落实维修资金,不同规格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渠箱、暗渠)、泵站大中修费占设施维修养护费的比例限值不宜超出使用指引要求的上限。

3.出资比例。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及大中修资金,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xx〕19号)要求足额落实提升资金,即市区4:6比例分担。我区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及大中修资金按照区和镇(街)财政5:5比例分担,据实列支。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镇、村各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协调,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组织做好本区域提升规划(或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积极推动解决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按要求落实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二)严格监督考核。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各镇(街)年度考核,各镇(街)也要对村(居委)进行年度考核。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经费要落实专款专用,审计部门将定期审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设施效能评价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考核内容,并将治理设施巡查纳入村级河(湖)长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技术支撑。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引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进技术;结合相关部门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四)保障设施用地。

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落实用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如结合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按农用地管理;分散式、地埋式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恢复为农用地的(如人工湿地),按农用地管理。

(五)简化项目审批。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纳入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管理,项目可以建设业主为单位打包立项,各村为子项分批开展方案设计及招标、单位验收等工作,竣工验收按打包后的大项为单位进行验收。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简化审批手续的办法,尽量缩短前期办理时间。

(六)加大宣传引导。

各镇(街)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有效提高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高村民参与感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