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大全(16篇)

小编:念青松

写心得体会的过程也是对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的一个回顾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现在,我们为大家推荐几篇优秀的心得体会样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发布实行。下面谈谈我学习后的一些认识。

通过认真阅读文本和听取省学习报告会,我深深地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监督条例》和《处分条例》是姊妹篇,前者着重于预防,后者着重与处罚。两个《条例》都出现了许多创新和亮点。

在《监督条例》中,首先,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其次,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河北“案件”,从1995年起,在石家庄建委工作的科级干部郭光允就开始写匿名信,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的违纪和腐败问题。但他却因此被开除党籍,并在劳教所里度过两年时光。郭光允现在疾病缠身,除了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外,还有严重的胃病。这些病都和郭光允长期举报而受迫害有关。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当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举报人能受到有效保护,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大地又何以会出现这样令人悲痛和心寒的惨剧?!

再次,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变了过去要求党员和党代表履行义务多,而保障其行使权利少的状况,结束了各级党代表一会几天就终止其使命的历史,这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大的意义。

最后,将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并总结的监督办法和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10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巡视、询问和质询等,则成为制度监督的创新和亮点。比如巡视制度,既有利于解决“同体监督”软弱无力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又有利于克服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的弊端。又如,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可经常使领导干部明白其权力的来源,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与以往相比,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纪律作为处在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之间的一种规范,应当起到拾漏补缺,弥补法律和道德之间空当的作用。在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的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

其次,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重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贯彻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参加市纪委举办的《条例》专题讲座和工委组织的市直机关两个《条例》培训班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有了一定的认识,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谈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实施,是我党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利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加强纪律建设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_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党的历史看,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三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_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工作者,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贯彻的同时,注重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中心组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中心组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党员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贯彻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具体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回归党章的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去把握。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落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去贯彻。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程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作为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层层传递压力,重点要加强对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督导,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同时,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尤其要把贯彻执行《准则》、《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推进“三转深化”去落实。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也是对纪检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纪检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作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

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药,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重点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这两项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多“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新修订的《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要对那些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从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工作平台入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程度形成纪律审查的工作合力。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在此,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是对新时期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制订颁布的一部比较系统的党内监督法规,它明确了党内监督工作指导思想、对象、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等党内监督的重大问题,规范了党内监督行为和方式方法,是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党纪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实施近7年的基础上颁布的,对党的纪律处分作出了更为科学和严密的规定。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严肃党的纪律,规范党员行为,惩处违纪党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我们党为什么对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如此重视呢?这是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提出的客观要求,是我们党对于当今世界的形势变化进行科学判断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20多年,我们所处的时代没有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没有变,我们党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但是,当代世界和中国以及我们党的自身状态却发生了许多新变化,这些新的变化又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这些新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际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向前发展。另外,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强盛,加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我们与西方敌对势力在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非常尖锐激烈的。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全球化浪潮的主流,无论是经济体制、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出现了全球相关互渗的趋势。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的经济、科技、军事实力占有明显优势,发展中国家从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对于我们来说,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个挑战。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和直接,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实力占有明显优势,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技术跨越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互相交流、彼此融汇、借鉴学习的趋势迅速发展。同时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的碰撞、冲突和斗争,也日趋激烈。这些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考验。

二是国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加速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供求关系、体制环境、对外经济联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产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的事物和矛盾不断出现。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始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进军。我国现在的改革与发展,处于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这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严峻考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解决好制度建设、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公平效率、地区协调、国企改革等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整体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建设和改革,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挑战与风险,都要求我们党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党的影响力、创造力、凝聚力,以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三是党的自身状态发生重大变化。经过80多年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以及党员队伍状态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队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已经由成立时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6600多万党员。新党员大量增加,干部队伍新老交替不断进行,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这既给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使教育和管理党员、干部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艰巨。现在,党的建设还存在着许多同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党面临着自身状况的变化带来的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呈上升趋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势头不减。

--“三机关一部门”的腐败仍在滋长。党委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案件时有发生。

--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增多,涉及规模不断扩大。

--金融、房地产、基建等领域经济犯罪严重。

--名人和先进模范人物违法违纪案件增多。

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来自腐败。腐败之所以为“最大危险”就在于它对党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对人民利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分析产生腐败的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而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的措施,就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这些充分说明了我党制订颁发两个条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两个条例的核心是加强党内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

《党内监督条例》之所以特别强调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是因为党政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最优秀的分子。在全党全国各项工作中,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在领导班子中起着带领、主导和协调的作用。在一个地区和单位,工作开展得好坏,领导班子是关键,“一把手”是关键的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格管好各级“一把手”。但是在新形势下,也有少数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担任“一把手”的领导干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成为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据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中,涉及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甚至更高。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来,交通部共有44名部管干部因个人行为直接违纪违法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部属一级单位党政一把手19人,占总数的43%。前几年我市查处的“9898”案涉案人员300多人,其中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占6成以上。:。

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会在当上“一把手”后很快变质、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呢?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个人手中;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得力。

三、坚持十项制度,促进党内监督健康发展。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员的监督职责。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有六项职责,各级纪委是监督专门机关,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五个方面作用,这就形成了全方位推进党内监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强有力的整体态势,这在我们党的监督理论与实践发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同时,提出了党内监督十项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巡视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在十项监督制度中,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询问和质询、巡视等,是新的规定或加以补充完善的规定。十项规定构成了上下左右、纵横交错的规模宏大的监督网络,对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我们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净化能力,必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十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对我党的建设必将起重大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好。

四、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到“七慎”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领导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根本途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自律是增强自身的免疫力,监督好比医生为病人体检,防病治病,两者配合达到人体健康。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正确的权力观,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职权的思想基础。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加强学习和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摆正公仆位置,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强化民主意识,诚心诚意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领导干部还要努力做到“七慎”。

一是“慎始”,谨防第一次。把好“第一次”这一关,就掌握了主动权,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慎微”,谨防积小成大。小节并非无大害,而是一切大害的开始。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慎微”上下功夫,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

三是“慎好”,谨防嗜好误前程。

四是“慎欲”,谨防纵欲无度。有的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权、钱、色等的诱惑下坠马落崖,究其原因,无不是为欲所困,为欲所害,都是官欲、权欲、色欲、利欲、占有欲、享受欲太盛。追求个人欲望的实现,千万任性不得,放纵不得,不能逾规越法,不择手段,谨防伤身败德。

五是“慎权”,谨防权力滥用。权力是把“双刃剑”。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重,就越是应该为人民谋更多的利益,切勿滥用权力。

六是“慎独”,谨防自我放纵。“慎独”讲的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自己也要严格约束自己。我们的一些同志往往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时,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按章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而在无人监督的时候,就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抱着侥幸心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七是“慎终”,谨防晚节不保。没有人不肯善始,但持之以恒,做到善终的就很不容易。当您拥有一份弥足珍贵的幸福时,您千万别为了一点身外之物的诱惑而抛弃这份珍藏,因为一个人在追求虚荣心的满足而走火入魔之时,也就是走向深渊,迈进地狱,断送前程,埋葬幸福之日。

应当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关系:

--自我完善和外部监督关系问题。

一个机体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发现,解决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失误和问题,就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自我否定和自我完善的过程。同时,与外部原因引起的外力作用也有密切的关系。随着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党内监督必然会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强调加强党内监督,决不意味着排斥或拒绝党外监督。要把党组织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监督与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以及民主党派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从而促进党的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党纪与国法的衔接问题。

在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的前提下,有关条文的设置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了衔接,同时又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更加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的关系问题。

在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既要排除顾虑,大胆监督,又要讲究方法,善于监督;既要重视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又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事前监督与事后处理的关系问题。

在严惩腐败分子,加强事后处理力度的同时,把精力更多地转向事前监督,通过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的关系问题。

工会联合会领导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后,我们工会支部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大家认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为广大人民谋利益敢于自我监督的魄力和勇气,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我们两区前不久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两个《条例》有颁行将对我们这个开放区域打造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廉洁的行为,从事最开放的事业”,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落实“执政为民的目标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仅就个人学习的情况谈谈体会,我认为两个《条例》有三个关键之处:一是围绕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了标本兼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二是对党章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内容上涉及广泛,分类细致,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既是广大党员干部自律的一面镜子,也是党员之间相互监督的有力依据。三是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突出了共产党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优良品质,贯穿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的是群众路线。

通过学习使我理解到,两个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要与我们两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落实两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中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三项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改革把廉政导向和利益导向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要结合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的态势,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绝不能姑息手软。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名利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工会联合会作为两区工会的领导机关,作为联结党和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如何以求真务实和廉洁高效的作风从事工会事业,也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事业的成败。为此,机关支部准备就两个条例的贯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进行周密安排,找出我们自身存在的差距,使我们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工会联合会领导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根据上级党委开展两个“条例”学习活动的有关要求,我着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纪委宣教室印发的《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读本》。结合工作岗位,进行了对照检查,充实了自己,提高了思想觉悟,告诫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要不断提升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净办事,拒腐防变,依法办事的意识。这次学习颇有心得。

一、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出台两个《条例》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二、落实好两部重要“条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自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做。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强调:“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去年**月党中央发布了两个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目前党内最重要的两部法规,这对于规范我们党内监督任务,从严治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从严治党,关健在领导。作为一个党员,特别是具有领导身份的党员干部,在不断加强党性的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带头学懂学好这两部《条例》。因为从严治,就是要治理不正之风,优化育人环境、保证教育的持续、健康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转变观念,落实政策、去指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作风、率先垂范。而这两部《条例》就是我们领导干部的最好的行为基准。因此条例在监督的对象上也就突出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负责人。我作为本企业的党委书记,并主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更要先行学懂、学好两个《条例》,否则,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更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

三、从严治企,重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

我局多年来尚未发现一例领导干部及亲属廉洁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这都应有赖于不断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上。如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干部的廉政制度、职代会制度、局务公开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制度、重大事项的议决制度,以及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的谈话制度等。目前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干部任职前的腐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等,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扩大监督队伍,并对他们不断强化知识业务的培训,以此提高他们的坚持原则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健全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的评估体系等。

四、加强党性学习,塑造高尚的人格。

有一位哲人说:“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这种崇高就是人格的崇高。”人格的崇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慎独,当一个人独处而无人监督情况下,他能严格自律、遵守原则;二是个人品行要高出职业要求的一般水准。如为政者,廉洁奉公;授业者,为人师表;行医者,救死扶伤;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人格的崇高,是党性最基本的要求。但要保持人格的崇高,作为一个共产党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不断重温党章,入党誓词;切实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八项权利,任何时候都要谨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总之加强党性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是每一个党员为之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改善世界观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组织上入党、思想上入党。从而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一个党的干部,特别是党的基层负责人,更要在党性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方面,塑造高尚的人格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对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条令条令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学习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反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学习条令条例”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条令条例”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工作,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刚到中队,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条令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学习条例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文章,及时学习领会条令条例的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要提高对条令条例学习防人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行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在区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街道工委委员和社区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了分析讨论。大家一致表示,一是模范地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各支部党员开展以学习这两个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二是要率先垂范,遵守好、执行好两个《条例》。单位领导应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希望通过大家的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加强自己的作风建设,更好地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一、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我们工委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给单位带来发展,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单位就不可能持续稳定发展,就可能危害社会,危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法院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我是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最近我们学校法学院组织了一次参观法院的活动,并要求我们撰写一篇关于“法院两个条例心得体会”的文章。这次参观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对法院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对法院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想从《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条例》谈起。在参观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法院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条件和选拔程序,如年满2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且是具有健康身体的公民。对于选拔程序,条例规定了单位推荐、个人申请、考试和面试环节。这个条例的实施,使得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更加公平、公正,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能力和素质。

其次,我想谈谈《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的实施办法》对于法院公开审理的意义。参观中我们了解到,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是一种对外公开审理的方式,它可以让群众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观看庭审活动。这个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实施办法规定了广播电视直播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确保了庭审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种公开审理的方式,既使得当事人和群众可以全程观看庭审活动,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促使其更加严谨公正地办案。

进一步深入参观中,我们了解到法院的两个条例在实践中还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在人民陪审员管理方面,尽管条例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年龄、学历和健康等基本条件,但是实际选拔中还是会面临到一定的困难。有些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狭隘的观念,导致有些条件更合适的人无法被选拔;同时,也有一些人在个人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蒙骗了选拔人员。这些问题都需要人民法院更加严格地把控选拔程序,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按照规定条件正常选拔。

在实施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地方法院对于直播过程中的技术设备、信号传输等方面缺乏足够的支持,致使直播效果不理想。此外,一些庭审中的细节也受到了媒体的夸大和歪曲,导致一些当事人或许对于自己的案件进行过度报道,影响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因此,法院在实施庭审直播时,除了要加强技术设备的支持,还需要对于法庭活动进行更加精细的把控,以保障庭审活动的公正性和正常进行。

总的来说,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条例和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的实施办法都是为了提高法院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参观法院并对这两个条例的了解,我深刻认识到了法院的工作不仅依靠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也离不开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明白了通过广播电视直播公开审理对于司法透明和公正的重要性。我相信,通过不断完善这些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式,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在未来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法院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为确保法院的正常运作和司法公正,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官法》两个条例,对法院的组织结构和法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学习和研究这两个条例,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职能的重要性和法官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首先,法院组织法的修订,对于加强法院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具有积极意义。修订后的法院组织法对法院的层级和职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构建“一庭三院”的组织模式,即案件由一庭审判和三院检察、评估和执行完成,从而实现了司法审判的专业化和分工化。这种组织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审判效率,加快案件审理进程,还能够减少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提高司法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新的法院组织法还强调了法院人员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法院审判人员的职位设置、配备比例及院长和副院长的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样的规定不仅能够避免职位的空缺和冗员现象,还能够促进法院的管理和运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其次,法院法官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法官的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法官是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审理案件、法律解释和司法权执行的重要职责。法官的廉洁、公正和独立是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新的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操守、行为规范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规定。对于法官的行为准则、激励约束、考核评价、纪律追究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从而保证了法官的行为规范化和规矩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法官法还对法官的廉洁从业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官应当保持廉洁从业,不得从事和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等行为,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法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这样的规定能够更好地净化法官队伍,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性。

然而,任何法律条文都需要从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要想真正落实法院组织法和法院法官法的精神,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要加强对法官道德修养的培养,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加强法官的培训、经常性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他们具备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的能力和素质。其次,要改革和完善法官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确保任用的法官具备良好的法律精神和职业道德,避免不适任和不称职的法官进入法院体系。此外,建立健全法官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法官的考核和监督,对于优秀的法官进行嘉奖和晋升,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官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保证法官队伍的干净和政治素质的过硬。

最后,以法律为准绳,使司法不断完善和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应当加强守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诚信守法和依法行事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建立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机制,提高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确保司法机关的威信和权威。

总之,法院组织法和法院法官法的出台和修订,对于加强法院的组织结构和规范法官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这两个条例的学习和研究,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职能的重要性和法官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但要真正落实和贯彻这两个条例的精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为建设法治社会和维护司法公正而奋斗。

党员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和基本遵循,既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又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执政兴党的“治本之策”。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党员两个条例。

吧。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后感悟颇深,《廉洁准则》虽然只有短短的8条,但它全面贯彻了党的执政精神,传达了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的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还没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我会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部分党员干部意志力薄弱,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贪污腐败的不良现象。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同时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材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坚定自己的整治信念。

二、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

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当前,自身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三、廉洁奉公,坚守思想防线。

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时刻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应该时刻记住触碰这些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应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公职人员。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6月18日,**局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黄强书记主持了学习。在家局领导阮瑞文副局长、但乃越副局长、王秀峰副局长参加了学习,并畅谈了学习体会,同时也分别对学习贯彻法规提出了明确要求。黄克艰、秦仁金、吉兵、王乔贵等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积极发言,交流了学习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举措。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抓好法规的学习,扩大学习培训的覆盖面,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学精学透、全体干部职工要普遍了解,确保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得到领导干部的自觉参与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要加强对长航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两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好两项法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情况,特别是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

黄强书记强调,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这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两项法规制度,重点在学习教育、舆论宣传、集中培训上下功夫,发挥好党校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发挥好政府网站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三是做好贯彻实施两项法规制度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加强调查研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制度中的经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要通过抓好两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长航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

党员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行了,近期以来,在分局党总支部的组织引导下,我参与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讨论,感受颇多,1月15日,又再次聆听了局领导的《准则》和《条例》专题党课,对《准则》和《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现根据学习情况,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准则》、《条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行为规范。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都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准则》全文只有短短8条280余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深刻,且言简意赅。归纳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范围扩大了,以前的廉政准则侧重于领导干部,而新准则扩大到全体党员。二是内容更精练了。新《准则》突出了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新《条例》将纪律分六大纪律,着重列出负面清单,且内容清晰,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三是首次提出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中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是首次提出,确保了规范领域的全覆盖。总体来看,新《准则》和《条例》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规范,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必将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得到明显促进。

二、《准则》、《条例》与“三严三实”要求高度契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特别是《条例》划定了党员的高压线,任何党员特别领导干部必须在《准则》和《条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而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样是在新时期为我们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准则》、《条例》和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有机统一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从内容来看到,都是立德向善,是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党员应该怎么做,能够怎么做。二是从效果来看,都要求党员强化道德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只不过《准则》、《条例》内容更广泛,“三严三实”要求更具体。应该说“三严三实”是对条例的具体化,立体化,要真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做到“实”。

三、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必须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深厚感情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坚定意志和集中表现,它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精神意志,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升华,共产党人只有心中树立了这种信念,才能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才能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才能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才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理想信念不坚定,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金钱和名利的诱惑下,就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腐化堕落,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就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摒弃杂念,一心工作,才能如《准则》要求,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三是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是我们党对每个党员的一贯要求,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要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好三点:第一点是要勇挑重担。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特别对别人不愿做或“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们要主动承担,不埋怨,不抱怨,这是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具体体现。第二点是要有责任心。责任是人性的坚守,是人品的升华,责任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素质。在工作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是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做人的起码要求。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推动工作的快速发展、和谐发展。第三点要增强自身的工作本领。本领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勤学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待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握一个好字、一个高字:即工作质量要比其他职工好,工作效率要比其他职工高。这两个方面做好了,职工信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突出了,这是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最有效方式。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坚持“四个”必须,从严律己,扎实工作,老实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公路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员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根据矿业公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条例学习要求,现就本人一年来在履行岗位职责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自我剖析和述职,不妥之处请大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下,结合党员廉洁自律学习活动,通过自身的努力,本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政治修养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严谨扎实,很好地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协管科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法纪、组织观念,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决定,毫不动摇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政治鉴别力敏锐,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谨,思想道德品行端正。同时,做到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加强系列重要讲话及报告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与学习,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的学习,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实际,工作思路敏捷,协调能力得当。

在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方面。积极主动协助主管和分管领导工作,工作中不越级越位,不抢功论好,不争名夺利,任劳任怨履职,尽心尽责担当,最大限度地做好副总工这个参谋助手,按时按量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公司年度工作重点目标,积极主动协助主管和分管领导的技术管理工作。

在廉洁自律方面。认真履行党章,力求做到清廉、清白、克勤克俭,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工作上坚持做到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广泛团结同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观念,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集体的事不做,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公司关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做到了重品行、讲纪律、讲原则、讲廉洁、做表率。一年来未发生任何违背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的事情和违法违纪的现象。

作中将更好的取长不短,改进缺点和不足。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二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好自身懂业务、熟路径的优势,努力实现工作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为公司服务宗旨意识。正确的对待利益观、权力观,虚心接受意见建议,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工作事业不浮于面上、流于形式。四要加强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干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与防线,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抗得起诱惑。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带头做好表率,做人、做事、用权和交友要守住底线,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工作生活和政治生活上带头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做到政治理想信仰不变、立场不变、方向不变,尽心尽力把技术管理工作做好。